中华环保联合会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情况的通报

中华环保联合会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情况的通报

ID:8975193

大小:37.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4-13

中华环保联合会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情况的通报_第1页
中华环保联合会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情况的通报_第2页
中华环保联合会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情况的通报_第3页
中华环保联合会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情况的通报_第4页
中华环保联合会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情况的通报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华环保联合会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情况的通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华环保联合会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情况的通报目录一、案情简介 二、社团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作用和意义 三、关于推进社团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几点思考  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要求,中华环保联合会自2009年5月开始在江苏、贵州两地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实践,以环保社团组织的身份作为原告主体分别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其中,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是我国首例由环保社团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清镇市国土资源局不履

2、行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定职责案是我国第一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目前,这两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均已审结。  中华环保联合会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情况的通报目录一、案情简介 二、社团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作用和意义 三、关于推进社团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几点思考  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要求,中华环保联合会自2009年5月开始在江苏、贵州两地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实践,以环保社团组织的身份作为原告主体分别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其中,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

3、权纠纷案是我国首例由环保社团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清镇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定职责案是我国第一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目前,这两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均已审结。  中华环保联合会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情况的通报目录一、案情简介 二、社团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作用和意义 三、关于推进社团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几点思考  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要求,中华环保联合会自2009年5月开始在江苏、贵州两地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实践,以环保社团组织的身份作为原告主体分

4、别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其中,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是我国首例由环保社团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清镇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定职责案是我国第一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目前,这两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均已审结。  中华环保联合会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情况的通报目录一、案情简介 二、社团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作用和意义 三、关于推进社团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几点思考  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要求,中华环保联合

5、会自2009年5月开始在江苏、贵州两地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实践,以环保社团组织的身份作为原告主体分别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其中,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是我国首例由环保社团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清镇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定职责案是我国第一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目前,这两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均已审结。  中华环保联合会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情况的通报目录一、案情简介 二、社团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作用和意义 三、关于推进社团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几点思考  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6、》中“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要求,中华环保联合会自2009年5月开始在江苏、贵州两地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实践,以环保社团组织的身份作为原告主体分别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其中,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是我国首例由环保社团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清镇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定职责案是我国第一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目前,这两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均已审结。  一、案情简介  (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

7、  2009年5月18日,我会收到江苏省江阴市朱正茂等80多位居民反映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的投诉。随后我会联合志愿律师多次赴实地调查,认为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在江阴市黄田港口从事铁矿石(粉)作业过程中产生铁矿粉粉尘污染,严重影响了周围的空气质量和居民的生活环境,并将含有铁矿粉的红色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冲洗排入下水道,经黄田港排入长江,影响附近居民饮用水安全。同时,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影响了周围居民生活。  基于以上污染事实,为维护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