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环保ngo参和环境公益诉讼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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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环保NGO参和环境公益诉讼对策建议  【摘要】本文通过对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的阐述,分析引入环保NGO——公众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新模式和国外环保NGO与公益诉讼以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旨在思考环保NGO这种新型的社团组织在公众最大限度维护公众环境权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是目前环境资源法界比较好的方式提高公众参与度以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制度,从而更顺畅有效地践行环境司法,更加切实保护我们的环境。【关键词】环保NGO环境公益诉讼对策建议1.环保NGO的提出是NGO((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非政府组织的提出后逐渐分支到环境保护领域的细化。学术界对于

2、NGO的谓称也各有不同:“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独立部门”等,正所谓:凡法律上之概念不能仅仅拘泥于字面文意,专门用语应依专门之意思而解释[1]。根据美国约翰—霍布金斯大学美莱斯特.M.塞拉蒙(Lester12M.Salarmon)教授认为NGO具有以下五个特征:一是组织性(organizational),即有内部规章制度,有负责人,有经常性活动;二是民间性(folk),即在体制上独立于政府,但它可以接受政府的一些资助:三是非营利性(non—Profit—distributing),即组织的利润不能分配给所有者和管理者,不以营利为目的;四是自治性(sel

3、fgoverning),即要能够自己控制和管理自己的事务;五是自愿性(voluntary,即在组织的活动和管理中都有显著的自愿参与成分,比如以自愿者董事会的方式[2]。这也是学术界普遍认同的观点。基于对NGO非政府组织的简述和理解,定义环保NGO(Non—Governmental12Organization),旨在解决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环境问题,注重对社会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而成立的独立于市场与政府之外不以营利为目的,完全独立的环境法主体的非政府组织。根据其以上定义就可得出其特点为: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公益性、自治性四个显著特性[3]。非政府性是环保NGO甚至是NGO最本质

4、的属性之一。尽管在环境保护监督、社会公共管理方面的职能与政府有相同之处,但是NGO的本质还是区别于政府的结构组成以及政府作为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正因如此,环保NGO的内部结构不是自上而下逐级管理也不是从属于政府部门,而是独立于政府、与政府平行。其工作内容、内部管理均不属政府部门的干涉和管理,并不受行政公权力的支配和驱使。另外,环保NGO的组成建立最根本还是基于其保护公益的初衷,志愿性极强。非营利性,主要是以区别市场中公司企业等。公司企业等在其所从事的领域中苛求的是获取利润或利益最大化。与此相反,环保NGO并不以谋取利益作为其经营目的,倡导把NGO的资产用于社会的环境

5、保护事业当中,实现社会的“公益”,从而改善我们的环境。环境权益是典型的公共权益,与每个公民生活息息相关。每一个环保NGO的建立都必须考虑到其工作内容都必须与这种公益的权利有关。环保NGO都是以公共利益为主要维护对象,这是环境保护和NGO两个概念的双重制约所显现出的环保NGO的公益的性质。12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提出是在20世纪70年代。该制度的产生与现代国家公权力扩张及公民对政府谋求经济利益而牺牲环境利益的不信任情绪密切相关。由于环境保护关系到整个人类的健康生活及享受美好环境的利益,因此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世界各个国家当中的环境保护领域适用范围极广。“公益”一词在现代汉语中

6、释为“公共的利益(多指卫生、救济等群众福利事业)”之意[4]。与此对应的私益即私人、个人的利益。现在所提出的环境诉讼就可以分为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私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从根本上应对的是环境侵权行为的负外部性特征和环境侵权救济行为的正外部性特征[6]。那么环境公益诉讼就是一种对应于“环境私益诉讼”的具有“主客观均为公益”的,以保护环境公共利益为直接目的的特殊的诉讼形式。在此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公益”应该既是“公众施益”也是“公众受益”,因此,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参与主体就应该从特定公民扩大至不特定的公众。再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在当初确立之时,公众参与原则就当之无愧列入其中。公

7、众参与作为环境法原则之一,与其他原则一样就必须既能体现环境法的特点,还可以为制定环境法的规则性规范和处理环境保护的具体问题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虽然在我国目前环境法著作中表述不一,但其实质都是在强调广大公众有参与环境保护管理的权利和义务[7]。既然公众参与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在环境法中发挥其作用,那么在环境法的各个制度中也应该被采纳和适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为新兴的一项环境法律诉讼制度,应该强调公众参与的立法精神适用其中。12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其中第27条提到“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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