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国家与民主之间的内在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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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法治国家与民主之间的内在联系.;recht)不能从一种更高的法中获得自身的合法性(2)。现代法律是通过保障每个公民都具有自主性而获得合法性的,并且在此过程中,私人自主(privateautonomie)与公共自主(?ffentlicheautonomie)互为前提(3)。这种概念上的相互关系也在法律平等(rechtlichegleichheit)和事实平等(faktischegleichheit)的辨证关系中体现了出来。正是这一辨证法第一次引出了社会福利国家的法律范式,作为对自由主义法律观念的一种回应。今天,这种辨证法又需要对**法治国家做程序主义的理解(4)

2、。所以,在结语部分,我将用女权主义的平等政治为例,来具体阐明这种程序主义的法律范式(5)。?scF~K?+it?t),在必要时可以通过惩罚来强制服从;另一方面则是规则本身的合法性,它使得人们在任何时候都会出于对法律的尊重而遵守规则。  当然,这样立刻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当规则随时都可能被政治立法者改变的时候,应当如何来论证规则的合法性呢。宪法规范也是可以改变的;甚至连宪法自身宣布为不可更改的基本规范(以及所有的实在法),同样也会遭受到被废除的命运,比如在政体发生更替的时候。只要人们能退而固守基于宗教或形而上学的自然法,那么,实在法令人目不暇接的变化便可以用道德

3、来加以控制。实在法是有时间限制的,它在法律等级体系中一直都从属于永恒有效的道德法,并接受道德法的引导。但是,在多元社会中,各种同一的世界观和具有集体约束力的伦理早已分崩离析,撇开这一事实不论,现代法律只是由于它的形式属性便拒斥后传统道德的直接控制,而这种道德可以说是我们所仅有的东西了。  2 实在法与自主道德的互补关系  现代法律体系是依据主体权利而建立起来的。这些权利具有一种用妥善的方式使法人摆脱道德义务的特征。主体权利使得行为者可以依据自己的偏好去行事,通过引入这些主体权利,现代法律从整体上贯彻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一原则。在道德领域,权利与义务之间一直

4、都存在着一种平衡关系,而法律义务是资格的产物,来自于对主体自由的法律约束。“法人”(rechtsperson)和“法团”(rechtsgemeinschaft)这些现代概念说明,权利作为基本概念相对于义务具有优先性。  道德世界在社会空间和历史时间方面是没有限制的,它涵盖了所有的自然人,尽管他们的生活背景十分复杂;道德本身也把保护范围扩展到了充分个体化的个人的同一性。相比之下,法团在空间和时间方面通常都是比较具体的,只有在其成员获得主体权利的时候,它才保护他们的同一性。因此,法律和道德之间更多地是一种互补关系,本文共4页:第1[2][3][4]页;dergese

5、tze),以此来回答合法性问题。这点并不奇怪。人**权的原则所体现的是确保公民公共自主的沟通权利和参与权利。法治则表现了维护社会成员私人自主的传统基本权利。因此,法律是作为同等保护私人自主和公共自主的工具而获得合法性的。当然,政治哲学未能在人**权与**之间,“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间达成平衡。公民的政治自主被认为是体现在共同体的自发组织之中,而共同体是通过人民的主权意志为自己立法的。另一方面,公民的私人自主被认为是采取了确保公正法治的基本权利的形式。一旦出现这样的妥协,那么,主张一种观念就得以牺牲另一种观念为代价。这两种观念我们一看就知道具有共同的

6、,但这点一直都被忽视了。  共和主义(repulikanismus)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政治人文主义那里,它一直强调公民的公共自主优先于私人的前政治自由。自由主义(liberalismus)则源于洛克,它坚持认为多数专制是很危险的事情,因而主张**具有优先地位。按照共和主义的观点,**之所以具有合法性,是由于政治共同体中道德自我理解和主权自决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而自由主义则认为,**从一开始就构成了合法性的障碍,阻止了人民的主权意志进入神圣不可侵犯的个人自由领域。就法人的自主概念而言,卢梭和康德的目标是一致的,即把主权意志和实践理性联系起来一同考察

7、,从而使人**权和**可以相互解释。但是,他们两位都无法恰当地处理这两种观念具有共同这一层关系;卢梭偏重于共和主义观点,康德则倾向于自由主义立场。他们都没有抓住他们想要澄清的直觉问题:即**观念追求的是主体在法律中享有的同等自由,它既不能作为外在的约束而强加于最高立法者,也不能作为立法者所追求的目标的功能而沦为工具。  要想准确地表达出这种直觉问题,就必须从话语理论的立场来看待**程序;**程序只有在社会和意识形态多元化条件下才会为立法过程提供合法化的力量。我在这里依据的是一个无须深入探讨的基本命题,即只有当一项规则让所有的参与者通过理性话语都表示同意,它才可以

8、声称自己具有合法性。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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