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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0
《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第二阶段工作方案中共**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第二阶段工作方案各党支部: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市**区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委办发〔2010〕36号)和《中共**市**区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区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创先争优〔2010〕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院创先争优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环节第二阶段从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以“迎接建党90周年,扎实做好
2、民生工作,立足岗位创先争优,认真落实‘一讲二评三公示’”为主要内容,分八个环节进行。(一)公开承诺2010年8月各支部联系实际,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和载体进行进一步细化、深化、实践化,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尤其是区委十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提出的十大民生实事目标任务,梳理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需要推进的重点任务、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根据业务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干部社区工作日”收集到的待办事项,立足自身岗位和工作职责,从学习提高、发展业绩、为民服务、遵纪守法、模范带头五个方面做出个人承诺,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对履行基层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廉洁从政做出承诺
3、。承诺事项在党务公开栏和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二)理论学习第二阶段始终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将上级关于创先争优和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党史知识、区情实际、岗位专业知识以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用学习读本》作为重点内容。以基层支部为单位,开展“红色记忆”主题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七个一”活动: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参观一次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听取一场专题辅导报告、观看一部红色经典影片、唱响一首革命歌曲、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参与一次座谈交流。要求各支部每周至少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更新一次创先争优活动图片、文字
4、信息,全体党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半年撰写学习心得1篇以上。(三)积极争创第二阶段始终支部围绕中心工作特别是所承担的民生工作任务,针对承诺事项,制定具体的积极争创环节工作方案,对落实承诺事项的效果目标、完成时限进行明确规定,制定操作性强、能量化、便于群众监督测评的工作措施,积极开展有特色、有吸引力、有成效的争创活动。全体干警围绕承诺事项,提出争创措施以及第二阶段内的工作目标,立足岗位实际模范工作。在此基础上,各支部原则上每个季度公布一次承诺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每两月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由党员、党支部书记据实讲述汇报创先争
5、优活动情况,同时组织党外干部职工讲述汇报个人履职尽责情况。(四)实践锻炼第二阶段始终根据全院“三亮”行动、“三项活动”等重点工作安排,分类组织党员干警立足自身岗位实际开展党性锻炼活动。根据全院“三项活动”安排,组织干警认真参与“三进三同”和“周六义务服务日”活动,按要求撰写心得体会及调研报告,其中2010年度“三进三同”应于9月底前完成。(五)领导点评第二阶段始终在每月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由支部书记根据干警讲述及其平时思想工作表现、承诺事项兑现,逐一点评。在每双月召开的支部书记会上,机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各党支部履行职责、兑现承诺、组织开展活动等情况逐一
6、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差距,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六)群众评议第二阶段始终在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会进行领导点评之后,由参会党员干警、支部书记,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党员、支部创先争优情况及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差”、“不了解”类别进行评价。2011年5月开展一次“先锋模范大家评”群众评议活动。评议前,各党支部、党员、党外干部职工要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特别是承诺事项兑现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在党务公开栏或学习园地进行公示;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上级党组织对基层
7、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和党外干部职工开展创先争优、尽职履职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在当月的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会上,要对征求意见的情况进行通报,邀请对本单位情况较为了解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单位负责人、服务对象代表(不少于10人)参与测评。2011年度党内民主评议与5月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同步进行。(七)组织考核第二阶段始终结合“一讲二评三公示”活动,建立“星级先锋”评选制度,每年组织一次“五个好党支部”考核验收。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时,对党员干警落实“五带头”的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在参考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会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每两个月由机关党委对所属党支部
8、、每个月由党支部对党员和干警作出综合评价,确定“先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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