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厦门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6:厦门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doc

ID:8870436

大小:40.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4-10

附件6:厦门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doc_第1页
附件6:厦门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doc_第2页
附件6:厦门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doc_第3页
附件6:厦门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doc_第4页
附件6:厦门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附件6:厦门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厦门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营造我校诚信、严谨的学术风气,维护良好学术氛围,提高学术研究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处理厦门大学教职工、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第三条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正当的原则。第四条参与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工作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回避原则与保密规定。第二章基本学术活动规范第五条在学术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基本规范:(一)遵守国家相

2、关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遵守论文写作、学术引文、学术成果、学术评价等方面的规范;(三)如实记录、报告并保存实验结果、调查结果与统计数据;(四)遵守相关学科专业的基本学术规范;(五)发表学术论文和其他学术成果应当据实署名,并承担相应责任;合作成果发表时应当征得合作者的同意;(六)充分尊重他人研究成果,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七)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第六条学术不端行为包括:(一)引用他人成果不符合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而构成不适当引用;(二)剽窃他人未发表的成果;(三)重复发表自己内容实质相

3、同的研究成果;(四)请他人代写或者代替他人撰写学术或者学位论文;(五)发表论文时未如实署名;未如实注明署名单位;在未参与实际研究的成果中署名;未征得合作者同意擅自发表论文;(六)编造或者剽窃实验数据、调查结果和统计数据,篡改引用的资料;故意销毁实验原始数据;(七)填报虚假的学术成果;伪造或者涂改推荐信、鉴定意见、评阅意见等反映个人学术能力的材料;(八)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各种科研立项、成果鉴定、专家评审、论文评阅和答辩以及其他各类与学术相关的评奖活动;(九)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经济与社会效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

4、影响;(十)其他违反学术规范的不端行为。第三章机构及职责第七条厦门大学学风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风委员会”)是厦门大学学术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是履行对我校科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建设进行指导、咨询和调查等职责的机构。第八条校学风委员会接受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对有关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作出明确的认定结论。第九条校学风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挂靠研究生院,负责处理校学风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秘书处秘书由厦门大学各学部秘书兼任。第四章举报和受理第十条秘书处负责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秘书处设举

5、报电话和邮箱,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举报学术不端行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二)有明确、可信的证据材料。第十一条举报人应当实名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联系方式。举报人要求对其个人信息进行保密的,校学风委员会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确保予以保密。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予受理:(一)不提供任何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实的;(二)缺乏关键性证据材料,经告知,仍无法提供的;(三)其他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第十三条校学风委员会主任可以亲自审查或者指派专人审查举报材料。符合本办法第十条

6、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校学风委员会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举报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时,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十四条如举报者对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于5个工作日内再次提出受理的申请,校学风委员会主任应当将该申请提交校学风委员会全体委员审查并表决,如有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受理,校学风委员会则必须作出受理的决定。该审查和表决可以通过电邮等通讯方式进行。第五章调查的程序第十五条在决定受理举报后,校学风委员会可以自行组织独立的调查组,也可以委托被举报人所在学院(研究院)成立调查组。第十六条学校发现的

7、我校师生疑似学术不端的行为,参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确定是否启动调查。第十七条调查组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其中同行专家不少于2人。调查启动时应当尽快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第十八条调查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要求当事人接受询问或者现场调查。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表明/证明身份。询问和现场调查应当制作笔录或者现场调查报告,由参与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调查。第十九条校学风委员会成员、调查组成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用口头或者

8、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当事人有直接师生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同一课题组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调查或者处理的。回避的申请由校学风委员会主任决定。第二十条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对事件进行陈述、申辩及表述自己的见解。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调查组须纳入调查文档并进行核实。第二十一条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