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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9ask.cn免费发布法律咨询请点击:http://www.9ask.cn/souask中顾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浅论农业法制的发展与完善一、农业法制建设历程法等法律法规。农业法制建设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一)起步探索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在废除旧法统的同时开始了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农业法制建设开始起步。建国初期,党和国家比较重视运用法律手段巩固革命成果,建立社会主义制度。1949年9月29日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对土地改革、保
2、护农民的经济利益和私有财产、保护农民已得的土地所有权、实现耕者有其田以及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等作了明确规定。1950年6月颁布的土地改革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它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使3亿多无地、少地农民无偿获得了7亿亩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土地改革法的实施,保障了土地改革这场农村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在两年多时间里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大规模建设奠定了基础。进入农业合作化时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分别于1956年3月、1956年6月制定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
3、》,1961年3月中央通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农村工作六十条”),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经济体制.这一阶段农业法制建设的特点:一是适应建国初期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需要,立法内容着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9ask.cn免费发布法律咨询请点击:http://www.9ask.cn/souask中顾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眼于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和调整。二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法律的实施不是依靠专职执法队伍,而是与政策紧密联系在一起,依靠党和政府的动员和组织。但合
4、作社化后期,从1958年开始,实行了20年的人民公社制度、农村“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管理体制和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压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业法制工作中的“法律虚无主义”抬头,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法制建设遭受严重挫折,农业法制建设也处于停滞阶段.(二)恢复重建阶段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将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方针,农村开始废除人民公社旧体制,推行“包干到户”等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1982年到1986年中央连续出台5个“一号文件”,将农村改革引向深入。同
5、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还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确定为党的基本方针,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农业法制工作逐步提上议事日程。1983年1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中提出要“加强立法工作。建议国家机关对农村各类经济形式及其活动,加强法制管理,制定相应的法规。”1986年,国家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相应地农业部门启动了第一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计划.1991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又强调,要“逐步把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的宏观管理纳入法治轨道。”期间,国家先后出台了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植物
6、检疫条例、草原法、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9ask.cn免费发布法律咨询请点击:http://www.9ask.cn/souask中顾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等法律法规.这一阶段农业法制建设的特点:一是法律逐步受到重视,但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主要依靠政策,法律的作用有很大的局限性。由于农村经济处在改革和探索阶段,农村土地制度开始家庭承包经营改革,农村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转轨,农村生产关系处在变革之中,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立法侧重农业资源保护和农业生产
7、发展等方面。二是农业执法和普法开始起步,但重视不够,执法主要局限在渔业、兽药管理等少数领域,而且基本上没有专门执法机构,大多是依托技术推广机构执法,农业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还没确立起来.(三)快速发展阶段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高度重视法制建设,抓紧制定与完善保障改革开放、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规范微观经济行为的法律法规。适应农村改革与发展新形势的要求,1993年7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农业基本法———农业法,确立了我国农业发展与农村改革的基本目
8、标和主要措施。该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农业法制建设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农业法制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1994年农业部第一次专门召开全国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国农业法制工作。1996年农业部又发出了关于加强农业法制工作的通知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重视并加强农业法制工作,加快立法进程,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并以浙江省为试点开始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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