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扶持的三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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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篇:专利申请费,实审费用报销(一)政策来源《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二)政策精要第七条资助金资助范围:(一)向国内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附加费;(二)资助金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资助的其他专利费用;(三)通过PCT途径或其他途径向外国申请发明专利的部分申请费用。第九条国内专利申请资助标准:(一)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每项发明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申请费950元人民币,实质审查费2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的,按实际支出资助。发明专利申请的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按实际支

2、出金额资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二)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每项发明专利最高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民币。其中申请费950元人民币,实质审查费2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其余部分用于对年费、登记费、维持费、印花税等费用的资助。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书附加费)按实际支出资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5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三)其他单位和个人:每项发明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申请费950元人民

3、币,实质审查费120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未达到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发明专利申请的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按实际支出金额的半数资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最高资助标准为150元人民币。实际支出不足上述金额,按实际支出资助。(四)单位申请人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以上(含100件)的,从第101件申请起,对当年申请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000元人民币;对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500元人民币。受理单位对申请资助专利的申请条件有异议的,可暂缓资助,直到该专利初审合格后再予以资助。第十条向外国申请专利:(一)单位申请人

4、通过PCT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可以分阶段资助,国际阶段资助1万元人民币/项,国家阶段资助1万元人民币/国/项。(二)单位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的,资助2万元人民币/国/项。一项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提出时,最多资助向五个国家申请的部分费用。每个单位每年最多获得国外专利申请资助50万元人民币。单位申请人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向外国申请专利10项以上(含10项),对其年度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再资助1万元人民币。第十一条申请国内专利资助金的单位和个人须报验下列材料:(一)《北京市国内专利申请资助金申请表》;(二)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及单

5、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机关团体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及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个人提交本人北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如由他人代办,同时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开具的收费收据,分案申请、优先权申请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开具的收费收据;(四)发明专利提交申请文件中的《说明书摘要》;(五)办理发明实质审查费的资助,同时提交《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六)办理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同时提交授权通知书及年费、维持费等相应收费收据。以上文件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6、一份,单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第十二条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单位申请专利资助时须报验下列材料:(一)《北京市国外专利申请资助金申请表》;(二)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及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机关团体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及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三)专利说明书摘要(中文);(四)国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五)向外国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通过PCT途径申请外国专利的应提交《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关于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收到检索本的通知书》、《收到据称为国际申请的文件的通知书》等四项文件,进入国家阶

7、段的还要提交相应国家的受理通知书。通过其他途径申请外国专利的应提交相应国家的受理通知书。(六)各项费用的凭据,包括PCT或其他官方寄送的发票和明细账单,以及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发票和明细账单;(七)办理授权费的资助,同时提交相关专利证书。以上文件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其中发票和明细账单复印件须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或财务章。第十三条申请人将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统一受理。第十四条专利申请的资助时限如下:(一)国内专利申请为自申请之日起至次年2月底,申请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资助的,

8、自申请人收到。《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之日起至次年2月底;(二)国内专利授权为自授权之日起至次年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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