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的论证

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的论证

ID:8568220

大小:39.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4-01

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的论证_第1页
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的论证_第2页
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的论证_第3页
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的论证_第4页
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的论证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的论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的论证曲伶俐[摘要]法律的真谛在于保障权利,沉默权作为保障基本人权]防止权力滥用的诉讼权利,在当代民主法治过件已经较为广泛的得到确认,在推进中国司法公正的民主化进程中,沉默权引起了法学界和实务界的极大关注。本文从多个层面论证了在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我国建立沉默权制度立法模式进行了探索。[关键词]沉默权司法需求立法模式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应否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理论界长期以来争论不休。尤其是我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后,刑事沉默权更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理论问题和法律问题。本文拟对在我国建立刑事

2、沉默权制度进行初步论证。一沉默权又称反对自我归罪之特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可以对侦讯官员的提问拒绝回答,并不因拒绝陈述而被作出不利于己的推定。这一制度产生于英国普通法的支持者反对教会和国王,争取宗教和宪法的斗争中。中世纪英国的教会法实行纠问式的审判方式,强迫嫌疑人宣誓诚实地回答任何提问,嫌疑人拒绝回答时就要受到刑讯或处罚。普通法规则认为任何人均无义务背叛自己,因此,宣誓诚实地回答任何提问是违背人类理性的,它逐渐发展形成了不得被迫回答导致自我归罪问题的权利(沉默权)。在普通法与教会法的斗争中,普通法取得了胜利。到1688年,沉默权在英国已经站稳

3、了脚跟,并在1898年的《刑事证据法》中得以明确。美国最早移植了这一制度。179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任何人不得被迫自证其罪”,此后又通过闻名于世的米兰达案件为沉默权提供了程序保障。1966年,一个18岁的姑娘被人绑架并强奸,她指认是米兰达所为。在警察局,米兰达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被讯问两个多小时,最后供认劫持并强奸了那位姑娘,该供词成为开庭时的证词,米兰达被判入狱30年。随后,他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裁判他在警察局里的供词不能作为认定其有罪的合法有效的证据。因为警察在询问前没有告知其有权保持沉默和取得律师帮助的权利。根据美国宪法第5

4、条修正案,最高法院推翻了原有罪判决,将该案发回重审,由此确立了“米兰达权利”。二战以后,刑事沉默权制度在各国得到普遍确立,如德国、法国、加拿大、日本、意大利、保加利亚、波兰、南斯拉夫等都规定了刑事沉默权。随着联合国确立和推行刑事司法国际标准的进程,沉默权作为保障人权的一项独立的诉讼权利,被许多联合国文件加以确认和维护。1966年12月16日,第2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规定:“任何人不被强迫作不利于他自己的证言或强迫承认犯罪”。1985年11月25日我国参与制定的《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规则》(北京规则)第14、2段

5、规定少年刑事被告人应享有“保持沉默的权利”。1994年9月10日世界刑法学会协会第十五届代表大会《关于刑事诉讼法中的人权问题的决议》第7条规定“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可见,沉默权不仅是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也是国际刑事司法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二我国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沉默权,相反却在刑事诉讼法第93条中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我国理论界对是否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亦有不同的见解。否定说认为,目前在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的条件还不成熟。主要有以下几点理由:1、我国目前刑事侦查手段相对落后,侦查人员的素质相对不高

6、,如果冒然规定沉默权制度,会给刑事侦查工作造成被动,从而给打击犯罪带来不利影响。2、嫌疑人的供述是最重要的证据来源,而且外部证据的取得也需要口供提供线索。沉默权的规定可能导致某些可靠而有价值的证据的丧失,不利于查明案情。3、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刑讯逼供现象,并非是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问题,也不是规定了沉默权就能解决的问题。4、目前社会民众的道德意识尚不能接受沉默权制度。肯定说认为,是否对公安、司法人员的提问进行陈述,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而不是他们的义务,法律应当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限制说认为,应当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同时考虑到沉

7、默权是一柄双刃剑,它既可以保护无辜,又可以被真正的罪犯利用来逃避司法制裁,因此,应对沉默权加以限制。上述观点主要可以概括为两个问题:一是我国应否建立沉默权制度;二是我国应建立什么样的沉默权制度,即沉默权制度的立法模式。(一)我国应建立沉默权制度第一,建立沉默权有助于与国际接轨。1998年10月15日,我国正式签署加入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85年12月29日我国签署加入了《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这两个联合国文件都规定被告人享有沉默的权利。当国际法与国内法发生冲突的时候,按照国际法优于国内法的原则,刑事沉默权应当被引入我国刑事

8、诉讼之中。第二,建立沉默权有助于诉讼公正。诉讼公正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发展潮流,人们对程序公正的关注程度超过实体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