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编撰物著作权保护之实证分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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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事实编撰物著作权保护之实证分析(1)关键词:著作权/事实编撰物/独创性/Feist案内容提要:事实编撰物的著作权问题主要牵涉到对作品独创性的界定。美国Feist案非常具有代表性。美国最高法院不仅强调了一般性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性要求,而且强调了事实编撰物一类的事实性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性要求。对事实性质作品著作权性质的否认表明了其对作者未来创作材料保障的关注。在事实编撰物这类案件中,法院需要解决的是对事实的编撰物中对于信息的保护和坚持信息是与其他作品相关的公共财产的观点之间的冲突。在著作权保护的

2、客体中,事实编撰物是一个比较特殊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对其独创性的认识和判断存在较大的分歧与争议。本文拟从司法实践角度出发,对事实编撰物著作权保护进行实证分析。 一、事实编撰物在司法实践中的发展概况 著作权法中公共领域在国外著作权司法判例中的发展经过了一个历史过程。在这些判例中,最明显的是法院逐渐否定了思想、方法、制度、普通的角色、情节和场面以及(有时)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1/11精品文档事实的著作权保护,甚至这些东西是直接地从原告的作品中复制时,原因是如果对它们授予

3、著作权的话将创制对创造性作品基本表达性材料的不适当垄断,并且人们不能接近构成社会大厦的基本的成分,表达自由将会受到威胁。 除了著作权法中作品中被表达的思想外,著作权法也充分考虑到上述方法、制度、普通的角色、情节和场面以及(有时)事实,以及艺术风格,或者任何“制造或者建构的方法和原理”成为公共领域。成为公共领域的因素在不同性质的作品中有不同的体现。以文学作品为例,这类作品的一些传统方面被否认著作权保护,如戏剧的场景、主题、通常发生的事件。当法院考虑到案件中原告的主张威胁到后续作者创作的原材料时,调用公共领域的

4、概念是一种常见的做法。 在确立著作权法的公共领域方面,对案件中牵涉到的事实不予著作权保护在判例法中的发展经过了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1]。在今天的著作权理论和司法实践看来,作品中负载的“事实”没有著作权是没有什么争议的。但在1919年的Myersv.Mail&ExpressCo.,36C.O.Bull.478(S.D.N.Y.1919);Kennerleyv.Simonds,247F.822(Y.1917).案件判决之前,事实本身的著作权问题并没有作为一个事实问题受到高度重视。在该案中,LearnedHand

5、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1/11精品文档法官提出了以下观点:记录在历史作品中的事实被贡献给公众,并且可以被后来的作者自由地使用[2]。当然,在此之前,对于像新闻这类作品不给予著作权保护,无论是法院还是知识产权学者都存在一致的看法,主要是从新闻的公共领域地位来论证事实或者信息是否应当受到著作权保护的[3]。只是即使是在1919年的上述判例产生后,对著作权名下事实保护问题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法院会高度重视创造性资料的公共领域资料的性质[4]。不仅如此,法院开始重视原告作为事实

6、编撰物的作者在事实编撰物中付出的劳动,并主张禁止被告对该事实编撰物进行复制。例如,在Jewelers’CircularPublishingCo.v.KeystonePublishingCo.案件中,Hand法官在附带意见中指出,事实性质名录的作者无权从竞争性的名录中复制它的信息[5]。在该案件的上诉中,第二巡回法院认定从有著作权的名录中的复制本身是著作权侵权[6]。在1924年的ProduceReporterCo.v.FruitProduceRatingAgency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

7、导写作–独家原创11/11精品文档案[7]中,法院主张后来的编辑者被禁止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名录,他可以自由地编辑出版相同的事实编撰物的条件是他通过从已经存在的资源中第一个选择那些事实。可以认为,对于在编撰事实时付出了劳动的事实性质的作品的保护,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竞争观念的考虑。在这方面,十九世纪美国的很多判例遵循了英国判例的观点,即保护事实编撰物免受后来的竞争者使用,特别是在名录一类案件中,原告没有受到著作权保护的情况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考虑事实不受保护。在名录案件中,法院主张如果原告能够证明被告使用了原告

8、的名录作为自己的最初的资源,法院将不需要考虑被复制材料的著作权性而直接认定被告构成了著作权侵权[8]。在这些案件中,作者主张在资料中的所有权,而他们并不能证明这些东西是他们最初的原创的,而只是能证明在编撰这些名录时投入了自己的劳动。法院考虑更多的是著作权表达的相似性而不是不受保护的情节、主题、场景或者事实[9]。 二、典型判例研讨:美国Feist案 涉及到事实编撰物的著作权问题,美国Feist案也非常具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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