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分离下的公司治理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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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分离下的公司治理研究最终大股东可通过金字塔持股、公司发行优先股、交叉持股等方式在公司中获得足够的控制权,实际上完全控制了上市公司的决策,但是其实际拥有的现金流权却小于投票权,也就是说存在如GrossmanandHart(1988)和HarrisandRaviv(1988)所研究的偏离“一股一票”问题。笔者将这种股权结构定义为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分离下的控股权结构,这种控制权和所有权分离程度的提高将导致企业代理成本的上升,大股东转移公司利润的动机将比较强烈,剥夺小股东利益的欲望也将越强。s0100一、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相分离的股权结构在此仅以金字塔持股模式为例,(注:

2、优先股模式一般出现在瑞典和南非,交叉持股在日本较多,而LaPortaetal(1998)发现金字塔持股模式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在东亚各国尤为常见。)说明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分离情况。按照LaPortaetal(1998)的定义,以20%的控制权界限为标准,所谓金字塔式的持股结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该公司存在控股股东;(2)在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间的控制链上至少有一个非完全控制的公司。考察持股层次n≥2的公司1,陔公司的控制股东是通过如下方式来控制上市公司B的:大股东A在公司1中拥有S[,1]比例的股权,而公司1在公司2中又拥有S[,2]比例的股权,公司2又在公司3中拥有

3、S[,3]的股权。以此类推,经过n次持股,第n家公司在上市公司B中拥有Sn比例的股权。假设S[,1]≥0.5,i=1,2,…n,则处于金字塔顶端的大股东A对这n家公司都拥有合法的控制权,上市公司B的最终控制性股东A在B中拥有的控制权比例为Control=Sn。拥有的现金流权比例为:附图由于Si∈  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分离下的公司治理研究最终大股东可通过金字塔持股、公司发行优先股、交叉持股等方式在公司中获得足够的控制权,实际上完全控制了上市公司的决策,但是其实际拥有的现金流权却小于投票权,也就是说存在如GrossmanandHart(1988)和HarrisandRaviv(19

4、88)所研究的偏离“一股一票”问题。笔者将这种股权结构定义为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分离下的控股权结构,这种控制权和所有权分离程度的提高将导致企业代理成本的上升,大股东转移公司利润的动机将比较强烈,剥夺小股东利益的欲望也将越强。s0100一、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相分离的股权结构在此仅以金字塔持股模式为例,(注:优先股模式一般出现在瑞典和南非,交叉持股在日本较多,而LaPortaetal(1998)发现金字塔持股模式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在东亚各国尤为常见。)说明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分离情况。按照LaPortaetal(1998)的定义,以20%的控制权界限为标准,所谓金字塔式的持股结构,需

5、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该公司存在控股股东;(2)在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间的控制链上至少有一个非完全控制的公司。考察持股层次n≥2的公司1,陔公司的控制股东是通过如下方式来控制上市公司B的:大股东A在公司1中拥有S[,1]比例的股权,而公司1在公司2中又拥有S[,2]比例的股权,公司2又在公司3中拥有S[,3]的股权。以此类推,经过n次持股,第n家公司在上市公司B中拥有Sn比例的股权。假设S[,1]≥0.5,i=1,2,…n,则处于金字塔顶端的大股东A对这n家公司都拥有合法的控制权,上市公司B的最终控制性股东A在B中拥有的控制权比例为Control=Sn。拥有的现金流权比例为:

6、附图由于Si∈(0,1),很明显股东A在上市公司B中拥有的控制权比例Control要大于其在上市公司中实际拥有的现金流权Cash-flow。控股股东A通过金字塔持股模式在上市公司B中的控制权比例超过收益权比例的幅度可用γ、τ和η分别表示:附图因此,从理论上讲,只要持股层次n足够大,γ和τ将越大(或η越小),即分离程度越大。处于金字塔持股顶端的大股东A能够完全控制处于金字塔底层的上市公司B,而在上市公司B中所持有的实际股权比例Cash-flow可以降至足够校这种控制权和所有权分离程度的提高将导致企业的代理成本的上升,大股东转移公司利润的动机将比较强烈,侵犯小股东利益的程度也将越

7、高。这一问题比分散股权型和一般意义上的股权集中型的企业更严重。以下就投资项目选抒、企业规模决策、控制权转让决策三方面,理论上分析在控制权和所行权分离情况下,控股股东是如何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投资项目选择上的侵害问题上市公司B的控制股东A拥有的现金流比例为α,控制权为β,他通过控制股东大会进而操纵了董事会,掌握了该上市公司B的经营决策。控股股东A可以在X、Y两个项目之间进行选择,项目x的总价值为Vx,由两部分构成:可为全体股东共享的价值部分Sx和仅为控股股东享有的私人收益Bx(Bx可能来自于自我交易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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