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交易项目专项检查通告

资本交易项目专项检查通告

ID:8559032

大小:24.61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4-01

资本交易项目专项检查通告_第1页
资本交易项目专项检查通告_第2页
资本交易项目专项检查通告_第3页
资本交易项目专项检查通告_第4页
资本交易项目专项检查通告_第5页
资源描述:

《资本交易项目专项检查通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资本交易项目专项检查通告贵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1年资本交易项目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1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1年资本交易项目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检查年度及范围对发生在2009年至2010年两个年度,在工商局或国土局办理注册资本金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股东股权变更、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公司和个人为检查对象,涉及税收违法的,依法追溯。二、检查方法本次检查共分自查(2011年5月6日-2011年5月20日)、约谈(2011年5月6日至5月30日)、抽查(2011年6月1日至7月31日)三个

2、阶段进行。三、处理处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间内自查自纠,主动申报补缴各项税款的,只加收滞纳金,不予处罚,对不认真自查,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欢迎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各种渠道向税务机关举报涉税违法行为。贵阳市地税局涉税违法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851-5805064———————————————————————————————————————————————贵阳市地方税务局二O一一年五月六日资本交易项目专项检查纳税人(代扣代缴人)自查补税表纳税人(代扣代缴人):(盖章)填表日期:申明:填表说明:该表一式三份,企业留存一份,交地税稽查部门二

3、份。该表由资本交易项目自查单位(代扣代缴人)、个人股东填列,反映企业发生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股权)变更、注册资本金变更等事项时应缴未缴地方各税及应扣未扣股东地方各税税款查补情况。如单位已将个人股东应缴各税进行代扣并填列,个人股东可不再重复填列此表。填报人应在本表左下方申明“以上数据出自我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隐瞒。”企业自查提纲一、企业《自查报告》内容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税收自查情况企业发生工商变更登记相关基本情况:包含单位名称、经营情况、联系电话、涉及发生法定代表人变更、投资人(股权)变更、注册资本(金)变更、其它情况变更等情况发生年度、变更内容、变更原因、股东转让(退出)股权形

4、式、转让(退股)金额、变更环节涉税情况以及是否代———————————————————————————————————————————————扣代缴股东相关税费等情况进行全面完整报告。报告中应书面申明“以上情况真实、准确,无虚假隐瞒。”二、需提供附件资料(一)公司最初办理新设登记相关工商登记资料(2000年以前成立企业除外)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3、注册资本金投入验资报告4、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其它设立登记资料(二)2009年、2010年历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和其它资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签署《有

5、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复印件);3、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复印件)4、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复印件)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7、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8、其它变更登记资料———————————————————————————————————————————————9、公司2009年度至2010年年度会计报表10、公司目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股东自查提纲一、《自查报告》填报人:包括原任股东、新增加个人股东和企业股东投资人二、《自查报告》填写内

6、容:(一)原股东基本情况:原股东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发生法定代表人变更、投资人(股权)变更、注册资本(金)变更、其它情况变更的时间、变更内容、股权转让金额、原始投资成本及相关税费、是否申报缴纳相关税款等情况。(二)新增加股东基本情况:新增加股东应说明收购股份(股权)支付价格、支付形式(货币、实物或其他)、股东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是否申报缴纳相关税款等情况。股东应在报告中书面申明“以上情况真实、准确,无虚假隐瞒。”三.需提供附件资料1.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2.原股东退股、新股东入股取得、支付股权支付额相关手续复印件。温

7、馨提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利和义务?———————————————————————————————————————————————税务机关和作为被查对象的税务检查相对人,在税务检查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拥有各自的权利,同时承担着相应的义务。2001年4月28日,经修改后的新《税收征管法》进一步明确了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如下(一)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利和义务1、税务机关在检查中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