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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教委职〔2011〕11号 - 上海教育》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职〔2011〕1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经研究,决定在2011年继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现将《2011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希望参加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在各区县教育局及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自主招收
2、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的政策咨询和指导等服务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有何意见与建议,请及时与我委联系。—24—附件:2011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方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联系人:张福顺,联系电话:23116722)主题词:职业教育招生方案通知抄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3月29日印发(共印180份)—24—附件:2011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方案为了进
3、一步做好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的工作,现制定2011年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随迁子女方案如下。一、工作原则与管理机制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随迁子女工作,以“学生申请、学校招生、统一办法、全市统筹”为原则,成立“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联合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合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招生计划、宣传、报名、考试和录取等各项招生工作。二、招生办法(一)招生计划和专业2011年计划招收随迁子女6000名,纳入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外省市招生计划。招生学校根据各区县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人数、学校办
4、学条件,确定招生计划。根据目前本市随迁子女主要集中在市郊区县的现状和区县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情况,招生学校的招生区域以市郊区县和本区县随迁子女为主、兼顾跨区县招生。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和办学条件,设置招生专业。鼓励招生学校开设以培养一线实际操作技能为主的先进加工制造类和现代服务类等专业。—24—(二)招生对象和条件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含预备班,以下简称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1.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2.父母一方须持有农民身份证明(通过
5、父母的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原件,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父母的农业户口性质及其与父母的合法关系);3.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4.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证明;5.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三)考生报名1.报名点。根据各区县所属招生学校情况,由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1所辖区内的中等职业学校为本区县随迁子女招生考试报名点,并负责向辖区内有随迁子女就读的初中学校公布,同时委托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后在“上海招考热线”上向社会公布。报名点负责考生的资格
6、审核和信息采集工作,要仔细审核考生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24—子女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表1),并按规定时间将考生名单通过招生录取系统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联合工作小组负责统一编印《2011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宣传手册》(以下简称《宣传手册》),并会同各区县教育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组织公示和宣传。2.报名要求。符合招生条件的随迁子女,携带上述相关证明、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报名照两张,于2011年4月20日至29日到各区县的报名点办理招生考试报名手续,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上的考生登记号
7、共七位(由招生录取系统自动生成,),第一位N表示随迁子女;第二、三、四位表示报名点学校代码;第五、六、七位表示报名流水号。3.填报意向志愿。考生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可在报名时任意选择1所学校的2个专业作为意向志愿,按要求填入《报名表》“意向志愿”栏中。(四)招生考试1.考试科目。招生入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满分150分)、数学(满分150分)、英语(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考试成绩作为招生学校录取依据之一。2.考试地点。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所在区县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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