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行政印章的管理办法

有关行政印章的管理办法

ID:8540001

大小:22.00 KB

页数:2页

时间:2018-03-31

有关行政印章的管理办法_第1页
有关行政印章的管理办法_第2页
资源描述:

《有关行政印章的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有关行政印章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所行政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行政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所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所长印章及所属各部门行政性公章。  第三条本所行政公章由所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本所印章由上级主管司局刻发,所长印章由所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五条所属各部门刻制印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所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所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印章。  第六条各部门印章正式启用时,必

2、须先到所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本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所办公室,所长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计划财务处,部门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第八条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本所印章的,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九条本所印章管理,由所长办公室主任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第十条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3、  第四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本所印章应根据所长或副所长的指示,经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印章管理人员代行使用权。各部门印章使用前,应报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以本所名义发往所外的公文,必须经所领导签发后,然后加盖本所印章。在所内下发的文件,除正式公文外,一般不得加盖本所印章。  第十三/>-->sp;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