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房屋装修管理办法的

XX县房屋装修管理办法的

ID:8434894

大小:30.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3-27

XX县房屋装修管理办法的_第1页
XX县房屋装修管理办法的_第2页
XX县房屋装修管理办法的_第3页
XX县房屋装修管理办法的_第4页
XX县房屋装修管理办法的_第5页
资源描述:

《XX县房屋装修管理办法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XX县房屋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住宅装修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XX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住宅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装饰装修人,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业主或者使用人。  第五条城乡规划部门对在建筑物立面范围内和楼顶留有独立空间的设计方案严格把关。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中介公司等房屋销售单位不得利

2、用独立空间进行可增加建筑面积的宣传,房屋销售时,应当对不得利用独立空间增加建筑面积作出说明。  第六条住宅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未经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五)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六)未经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七)未经批准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  (八

3、)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住宅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第八条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九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第十条住宅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

4、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装修人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  装修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办法的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  第十三条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

5、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费用收取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按照相关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装修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装修人应当予以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装修人在装修活动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办法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行为的,应当立即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物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有关部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关于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服务企业依据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装修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损害其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合法权益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相关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

7、起诉讼。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第二十条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予以拆除:  (一)侵占道路、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公共空间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  (二)在主要街道、重点区域临街两侧或者建筑物共有部分擅自新建、搭建的;  (三)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或经消防部门验收、抽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且无法消除的;  (四)妨碍相邻合法建筑物的安全或者导致相邻合法建筑物的通风、采

8、光和日照无法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且无法取得相邻方书面谅解协议的;  (五)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住户擅自在楼顶加层、超出建筑物立面进行建设或者建挑空阳台的;  (六)搭建塑料瓦、彩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