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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资料范本代持股份协议模版份.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范本1:代持股份协议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称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名义出资人(代持人):(以下称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是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仅是根据合约甲方单位机构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合约甲方单位机构行使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合约甲方单位机构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在公司的出资情况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元;出资的正式正式合约生效为:;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二、合约乙方单位机构的基本情况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三、委托事项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所有涉及公司设立时,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做出决定,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根据合约甲方单位机构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公司设立时出资人全部的事宜;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为的全过程中,股东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作出决定,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根据合约甲方单位机构的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全部相关事宜;3、合约乙方单位机构行使的有关出资人或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必须以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根据本协议,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依据,但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4、如遇有紧急情况,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应本着善良管控管理管控人的注意,从有利于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告知,并补办书面授权委托书;5、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合约甲方单位机构的指示或书面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6、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4、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根据授权委托书处理事务,应尽到善良管控管理管控人的责任,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如下行为如造成对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合约乙方单位机构相关相关本次项目全额、及时的赔偿;(1)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在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2)未经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书面同意,而将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拒不执行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指示或未经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书面同意而改变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故意或有重大过失。五、告知义务1、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通过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应根据合约甲方单位机构相关要求,对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希望了解的关于公司的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展开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告知合约甲方单位机构;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有权获知的公司信息,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应及时主动地收集整理,并向合约甲方单位机构 作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汇报;3、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作为一名善良管控管理管控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合约甲方单位机构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六、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处理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授权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合约甲方单位机构相关相关本次项目。七、风险承担由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根据本协议和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处理的有关公司及合约甲方单位机构股份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承担。八、投资收益1、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对公司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所有,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不因从本协议中所获得的名义股东身份,而享有这些投资收益;2、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由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3、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三日内划入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指定的帐户,如果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不能按时划转的,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九、协助处分合约甲方单位机构股份的义务在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拟将自己的股份及与该股份相关的一切权益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时,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均应根据合约甲方单位机构的书面授权,并以自己的名义,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应无条件接受和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对自己股份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事实上)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的转让、设定各类担保措施、表决权、投资收益取得权、剩余财产请求权、主张优先购卖权、知情权、监督检查权、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十、行为限制1、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根据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提名,并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任期与代持股份期限相同,代持股份协议终止时,合约乙方单位机构 应主动辞去董事职务;2、在代持股份并担任董事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对董事全部义务性相关要求;3、作为公司董事应与公司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并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义务;4、合约乙方单位机构行使董事权利,也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的全部规定进行;5、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不得利用股东(名义)身份、董事身份,谋取个人利益和(或)损害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它利益相关人的利益;6、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任何未经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书面授权或所进行的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行为,如对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所造成的损失的,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均应全面、及时地赔偿。十一、代持股份报酬1、代持股份、担任董事的报酬一并以董事报酬的形式加以支付,原则上,代持股份报酬已包含在内,不再单独计算;2、董事报酬以每月元计算,按公司工资规章制度规章发放,但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同意将每月工资的%作为忠实履行本协议的担保;3、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如果确有能力胜任公司董事一职,可以按如下标准和正式正式合约生效领取报酬和提供担保:4、除以上约定的报酬之外,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不得因代持合约甲方单位机构股份、代为办理授权委托事项或担任董事职务而相关要求任何其他的报酬;5、合约乙方单位机构董事身份是依据代持股份的约定而产生的,故合约乙方单位机构的全部报酬由本协议专门约定,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不再依据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报酬的相关要求。十二、代持股份协议的解除1、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但解除协议合同协议不应造成相对人的损失,如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2、合约甲方单位机构解除的程序: (1)合约甲方单位机构需提前30日,向合约乙方单位机构送达解除协议合同协议的预通知;(2)30日内,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应完成配合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签署工作,保证把所有本应属于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名下的一切权利,全部归还到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或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指定的相关有关人员名下,同时完成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章程、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3)30日期满,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向合约乙方单位机构送达解除协议合同协议的正式通知;(3)解除协议合同协议的预通知和正式通知有关内容相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应无条件接受合约甲方单位机构的解除协议合同协议的正式通知;3、合约乙方单位机构解除协议合同协议的程序准用合约甲方单位机构解除协议合同协议的程序进行。十三、保密责任1、未经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同意,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2、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应对本协议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或获知的合约甲方单位机构的任何商业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3、本第十三条所涉及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合约甲方单位机构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4、合约乙方单位机构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合约甲方单位机构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负有全面、及时的赔偿责任。十四、特别事项在任何情况下,只要合约甲方单位机构认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合约甲方单位机构的真实股东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预公司管控管理管控,主张全部股东权利,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应无条件接受。十五、争议解决因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据杭州市仲裁委的现行规则进行裁判。 十六、本协议合同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十七、本协议合同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八、本协议自设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之日起正式合约生效,协议正式合约生效前,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变更、补充或终止本协议。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公司正式正式合约生效方法:公司正式正式合约生效方法:合约乙方单位机构身份证号:协议合同协议订立规定时间:协议合同协议订立地点:范本2:股份代持协议书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有限公司合约乙方单位机构:鉴于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具有丰裕的资金且有意于在【】领域获得突破性的发展,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作为一家投资管控管理管控公司具有丰富的投资管控管理管控经验,为了实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目的,合约缔结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合同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委托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代持其拥有的与其它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的油田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份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有关内容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投入目标公司人民币【】元,持有【】的股份,合约甲方单位机构自愿将其实际投资所拥有的全部股份委托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持有,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合约乙方单位机构自愿接受委托,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二、委托权限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授权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及相关工商登记材料上具名,且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有权以名义股东的身份参加目的公司的活动,出席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名义出资者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事务管控管理管控等各项权利。但是涉及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管控管理管控机构和相关有关人员、公司章程、重大投资、收益分配等方面事项,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必须事先征得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书面同意。三、合约甲方单位机构的权利与义务1、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者,享有目标公司实际股东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其实际股份份额享受全部的投资收益;2、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按期实际投资数额承担有限责任;3、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将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代持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移其他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4、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有权对合约乙方单位机构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有权对合约乙方单位机构的受托行为进行考核;5、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必须保证其实际投资的资金来源具有合法性,不得在损害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利益的基础上减资;6、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必须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合约乙方单位机构的报酬及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为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利益而行使股东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等。四、合约乙方单位机构的权利与义务1、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报酬并根据实际花费报销相关费用;2、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名义股东的权利,在不损害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利益的基础上,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不得任意干涉;3、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保证其代持的股份的全部投资收益归属于合约甲方单位机构;4、在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拟将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代持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时,在同等的条件下,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有优先购买权; 4、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保证未经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书面同意,不擅自将其代持的股份转让或转移给任何第三人,且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保证在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拟转让或转移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代持的股份给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时,在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不行使优先权的前提下,合约乙方单位机构积极配合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五、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报酬及其支付正式正式合约生效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报酬为人民币【】元整,该报酬支付规定时间为本协议签署当日,但最晚不得迟于目标公司营业执照颁发日。在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代持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转让为以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或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等应由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承担,由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在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提交有关票据给向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报销时由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向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支付。六、股份代持和股份抵押的选择权约定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为目标公司的实际投资人,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代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持有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投入的资本份额,但当合约甲方单位机构认为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不能或不适合代表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持有该股份份额时,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应无条件将该股份份额转让给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或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如果在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发出转股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不协助办理股份转让事宜,则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有权选择放弃股份代持约定,而相关要求追索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借款,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在目标公司全部股份作为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偿还借款的抵押物。但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延期合约乙方单位机构相关报酬或费用的除外。七、违约责任1、如果合约乙方单位机构违反法律法规、信托忠诚和本协议约定义务,则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有权行使第三条有利于本方的选择权,并无需征得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同意。2、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报酬或相关费用,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有权按照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所欠的数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滞纳金。在代持期间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所收取的报酬及费用,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概不退还,因合约甲方单位机构的出资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使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受到任何的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承担,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必须赔偿合约乙方单位机构的损失。八、争议解决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九、其它条款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最终的交易安排承诺,取代之前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意向书、会议纪要、承诺、协议、协议合同协议或其它约定。2、本协议为书面形式,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或代理人授权签署方产生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要书面形式且经同样的授权签署方对协议方正式合约生效。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规定时间: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规定时间:范本3: 股份代持协议委托方(以下称“合约甲方单位机构”):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正式正式合约生效:受托方(以下称“合约乙方单位机构”):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正式正式合约生效:鉴于:1.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年____月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万元。现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2.此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系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委托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受让原股东_________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基于以上鉴于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委托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有关内容 合约甲方单位机构自愿委托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受让来源于原股东__________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作为该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合约乙方单位机构自愿接受合约甲方单位机构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第二条委托权限1.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授权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在目标公司的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2.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授权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以目标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3.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授权合约乙方单位机构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合约甲方单位机构的陈述和保证1.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作为上述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基于此的全部投资收益;2.合约甲方单位机构 有权将“代持股份”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3.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4.合约甲方单位机构认为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合约乙方单位机构的委托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5.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保证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合约乙方单位机构的陈述和保证1.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保证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有关内容的限制;2.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保证本协议正式合约生效后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等)均全部归属于合约甲方单位机构;3.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保证未经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不得对“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利益的行为;4.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保证在以股东身份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并取得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书面授权;5.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保证在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拟转让“代表股份”时,无条件同意并承受,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配合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完成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变更股东登记等)。第五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积极、全面履行自身义务,保障对方权益;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对方与“代持股份”相应投资额的违约金。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其他事项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本相关本次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合约生效方法之日起正式合约生效;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目标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正式合约生效后,甲、乙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本相关本次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合约生效方法):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本相关本次项目联系相关公司正式正式合约生效方法):日期:日期: 本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本4:股权代持协议书合约甲方单位机构:身份证号:住所地:合约乙方单位机构:身份证号:住所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委托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委托有关内容1.1合约甲方单位机构自愿委托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作为自己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愿意接受合约甲方单位机构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第二条委托权限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委托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第三条合约甲方单位机构的权利与义务3.1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仅以自身名义代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3.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合约乙方单位机构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3.3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相关要求合约乙方单位机构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合约甲方单位 机构不能随意干预合约乙方单位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3.4合约甲方单位机构认为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合约乙方单位机构的委托并相关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第四条合约乙方单位机构的权利与义务4.1未经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事先书面同意,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有关内容的限制。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控管理管控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并取得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书面授权。在未获得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书面授权的条件下,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利益的行为。4.3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4.4在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合约乙方单位机构受合约甲方单位机构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委托合约乙方单位机构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正式合约生效开始,至合约乙方单位机构根据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或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第七条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合约甲方单位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事项9.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正式合约生效。(以下无正文)合约甲方单位机构:合约乙方单位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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