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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02
《《国际贸易法学》课件第七章 国际贸易支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第七章国际贸易支付第一节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
1一、支付货币二国际贸易支付中使用的票据(一)票据的范围票据是出票人依据票据法签发的、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1)汇票:是由出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指定人或根据其指示向来人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2)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约定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指定人或根据其指示向来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付款承诺。(3)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在当代的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是汇票。(二)票据的法律特征票据实质上是一种有价证券,是一种合同,但它有自己的特征:(1)票据是流通证券。(2)票据是无因证券。(3)票据是要式证券。(三)各国有关票据的立法及其体系在票据的法律调整方面,存在着两大对立的法律制度,即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日内瓦统一票据法体系和以英美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历史上,存在三个不同的票据法律体系,即法国、德国和英国的法律系统。(四)关于票据的国际公约票据法律制度的不统一严重影响到票据的流通。1930年和1931年国际联盟主持召开日内瓦票据法统一会议,制定、通过了《1930年汇票与本票统一法公约》、《1931年解决汇票、本票关于法律冲突的公约》、《1930年支票统一法公约》和《1931年解决支票关于法律冲突的公约》。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统一票据法方面作出努力,1988年通过了《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我国于1995年通过、施行了《票据法》。
2三、汇票(一)汇票的出票1.出票的含义:是指出票人制作汇票,并将汇票交付受票人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设定了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2.出票的法律效力3.汇票应记载的事项(二)汇票背书1背书的含义是指持票人在汇票的背面签章转让给他人的行为。2背书的种类:记名背书与空白背书;限制性背书与非限制背书;免予追索与不免予追索的背书。3背书的效力:汇票经过合法的背书,即产生法律效力,汇票的权利转移。4伪造背书的问题(三)汇票提示1提示的含义:是指持票人在法定的时间内向付款人出示汇票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提示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承兑提示,即持票人见票后在到期日前任意营业日向付款人作承兑提示;另一种是付款提示,指见票即付款的汇票持票人提示要求付款。2提示的义务与权利3提示的时间4持票人没有适当提示的后果(四)汇票承兑: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在汇票到期前,按汇票上记载的事项,对汇票的金额承诺付款的行为。(五)汇票付款:指持票人于汇票到期日,向付款人作付款提示,付款人或承兑人向持票人付款的行为。(六)汇票拒付及追索1拒付的含义:指持票人要求承兑时或要求付款时被拒绝,这种行为也可称之为退票。发生汇票拒付时,持票人可以立即向背书人或出票人行使追索权。2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对象——被追索人3持票人可以追索的金额4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条件(七)汇票转让人的保证义务(八)对持票人和正当持票人的法律保护
3第七章国际贸易支付第二节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
4一、买方直接付款(汇付)(一)汇付概述1.概念:汇付指汇款人主动将货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根据指示汇交给收款人的一种付款方式。2.当事人:付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3.汇付的方式:信汇、电汇、票汇(二)汇付的特征与作用由于汇付方式依赖付款人的商业信用,因此出口方的风险很大;另一方面,若出口方订立合同时要求进口方先汇付一笔预付款,万一出口方届时不交货,进口方将承受损失。在国际贸易业务中,汇付通常仅用于样品费、杂费、预付款等小额费用的结算,或以信用证方式结算方式障碍时作为替代性的支付方式。二、托收(一)托收概述1.概念:托收指出口方向进口方开立汇票,委托银行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2.当事人:委托人(出口方)、托收银行、代收银行、受票人(二)托收的种类1.光票托收:指出口方只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收款,而不附任何单据。2.跟单托收:指出口方将汇票连同提单、保险单、发票等装运单据一起交给银行。(1)付款交单(2)承兑交单(三)托收的特征与作用
5(四)托收的法律调整1.托收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委托人与托收行(2)托收行与代收行(3)委托人与代收行(4)代收行与付款人(5)委托人与付款人2.调整托收关系的国际惯例《托收统一惯例》URC(1)URC522的适用范围(2)URC522规定的单据(3)URC522规定的托收关系人(4)URC522规定的托收指示事项(5)URC522规定的即期付款和承兑提示(6)URC522对银行义务和责任的规定三、信用证(一)信用证概述1.概念: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申请签发的、在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人(受益人)付款的一项书面凭证。2.内容:(1)标明信用证的类型和编号(2)信用证当事人名称(3)信用证日期和地点(4)信用证金额(5)货物描述(6)汇票条款(7)单据条款(8)装运条款(9)特殊条款3.特点:(1)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2)信用证是自足的文件(3)信用证是单纯的单据业务
6(二)信用证交易的一般流程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2.进口方向进口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并交纳开证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3.开证银行开出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地的代理银行,或通知银行把信用证通知受益人。4.受益人发货取得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出口地银行议付其货款。5.出口地银行(议付银行)在信用证背面注明金额,并从受益人处取得单据交开证行索偿。6.开证银行审查单据无误后,即偿还议付银行的款项。7.开证银行通知进口方付款赎单。(三)信用证的种类1.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2.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3.保兑信用证和不可保兑信用证4.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和迟期付款信用证5.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和可分割信用证6.循环信用证7.对开信用证8.对背信用证9.备用信用证
7(四)信用证的法律调整1.信用证的当事人(1)开证申请人(2)开证银行(3)受益人(4)通知银行(5)议付银行(6)付款银行(7)偿付银行(8)保兑银行2.信用证各方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1)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间的法律关系(2)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3)通知行与开证行、受益人、开证申请人间的法律关系(4)开证行与付款行、承兑行、议付行的法律关系(5)受益人与议付行、承兑行、议付行的法律关系3.信用证的国际惯例(1)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2)美国《统一商法典》信用证篇四、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比较(一)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优劣(二)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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