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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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工程勘察和设计,保证勘察和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勘察(包括岩土工程,下同)、设计招标投标,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建筑装饰装修等工业和民用建筑及市政工程的勘察、设计的招标投标。    第三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

2、、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国家和集体投资以及其它投资渠道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勘察、设计必须实行招标投标:   (一)符合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二)勘察、设计服务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职权强行推荐或指定工程建

3、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承包单位。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划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章  监督管理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工程勘察和设计,保证勘察和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勘察(包括岩土工程,下同)、设计招标投标,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

4、造,建筑装饰装修等工业和民用建筑及市政工程的勘察、设计的招标投标。    第三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国家和集体投资以及其它投资渠道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勘察、设计必须实行招标投标:   (一)符合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二)勘察、设计服务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

5、人民币以上的。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职权强行推荐或指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承包单位。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划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六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主管招标投标的具体工作,并按下列原则进行管理:   (一)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

6、投标管理机构管理下列项目:    1、中央各单位在省项目;    2、省级行政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含房地产开发)的项目。   (二)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管理机构管理下列项目:    1、市(州、地)级行政和市(州、地)属企事业单位(含房地产开发)的项目;    2、上级管理机构委托管理的项目。   (三)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管理机构管理下列项目:    1、县(市)级行政和县(市)属企事业单位(含房地产开发)的项目;    2、上级管理机构委托管理的项目。   (四)多方投资、合资、合作的建设项目,按其主

7、投资方的隶属关系办理。   (五)无主管部门的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由办理该企业工商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管理机构管理。    第七条 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一)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    (二)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相应

8、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委托合同签定后5日内持有关材料到相应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备案机关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现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代理机构无相应资格、招标前期条件不具备、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有重大瑕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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