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或地方技术规范:水利对象分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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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35.040CCSP55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2512—2022水利对象分类规范Classificationspecificationofwaterobjects2022-07-22发布2022-08-22实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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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DB33/T2512—202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标准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水利信息宣传中心、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荣绩、金宣辰、陈捷、黄康、程哲远、金路熠、焦创、庞周烨、王云翔、邱雁、魏杰。本标准首次发布。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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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DB33/T2512—2022水利对象分类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利对象分类、相互关系和编码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对象的管理和数字化应用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11643公民身份号码GB32100—2015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SL26—2012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SL/T213—2020水利对象分类与编码总则SL570—2013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技术术语3术语和定义SL26—2012、SL/T213—2020、SL570—2013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水利对象waterobjects在水事管理与活动过程中所涉及其事权范围内的自然实体、水利设施和管理概念等,例如:河流、水库大坝、水资源分区等。[来源:SL/T213—2020,3.1]3.2水利对象分类classificationofwaterobjects将水利对象划分为江河湖泊、水利工程、监测站(点)和其他管理对象等4个抽象类,每个抽象类又划分为若干实体类的过程及其划分结果。[来源:SL/T213—2020,3.2]3.3水利对象编码codingofwaterobjects按照水利对象编码规则,给水利对象实体类中具体对象赋予唯一代码的过程。[来源:SL/T213—2020,3.3]3.41

5DB33/T2512—2022水利对象代码codeofwaterobjects按照水利对象编码规则,形成在水利信息化领域内唯一的水利对象标识。[来源:SL/T213—2020,3.4]4水利对象分类4.1总体要求水利对象分类应满足下列要求:——对象分类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需求改变时能方便扩充、合并,并可进行动态调整;——不同对象分类形成的对象实例,空间上不能完全重叠;——不同对象分类间能按规则建立关系。4.2水利对象分类本标准对SL/T213—2020中6.1.3已有的42个实体类进行扩展,共形成81个水利对象实体类:a)江河湖泊抽象类包括:流域、河流、湖泊和其他水域等4个实体类;b)水利工程抽象类包括:水库、水库大坝、水电站、灌区、渠(沟)道、取水井、水闸、渡槽、倒虹吸、泵站、涵洞、引调水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窖池、塘坝、山塘、山塘大坝、蓄滞洪区、堤防、海塘、圩区、治河工程、丁坝、顺坝、盘头、护岸、淤地坝、橡胶坝、溢洪道、隧洞、涵管、坝下埋管、坝身孔洞、虹吸管、闸门及启闭设施、水力发电机组、发电厂房、升压站、压力前池、喷微灌工程、闸站、堰坝、水塔、分洪口门、旱闸和管网等46个实体类;c)监测站(点)抽象类包括:水文监测站、水土保持监测站、坡面径流场、小流域控制站、小流域综合观测站、供(取)水量监测点、水事影像监视点、径流小区、集流桶(池)、测流缆道、测流堰、水工程安全监测点和涌潮监测站等13个实体类;d)其他管理对象抽象类包括:水资源分区、水功能区、水土保持区划、河湖管理范围、岸线功能分区、采砂分区、河段、堤段、险工险段、水源地、取水口、排水口、退排水口、取用水户、退排水户、河长段、湖长段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等18个实体类。具体水利对象分类按照附录A。5对象分类相互关系5.1总体要求水利对象分类的相互关系可包括关联关系、聚合关系和组合关系。具体范例见附录B。5.2关联关系两个水利对象分类在工作运行或空间位置上存在固定的对应关系,那么两者宜构成关联关系。5.3聚合关系两个水利对象分类属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并且部分不依赖于整体而存在,整体是包含部分的集合,两者具有各自独立的生命周期,那么两者宜构成聚合关系。聚合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联关系。5.4组合关系2

6DB33/T2512—2022两个水利对象分类属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整体是部分存在的必要条件,部分对于整体而言,整体消亡,部分随之消亡,整体对于部分而言,不随部分的消亡而消亡,那么两者宜构成组合关系。组合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联关系。6水利对象分类代码6.1分类代码格式水利对象分类代码格式应按照SL/T213—2020中6.2的相关要求。6.2分类代码SL/T213—2020中的42个已制定分类代码的水利对象实体类应沿用它们的分类代码,新增的39个水利对象实体类的分类代码应在相应抽象类中进行拓展,水利对象分类代码见表1。表1水利对象分类代码表水利对象分类代码序号水利对象分类抽象类代码实体类代码完整分类代码江河湖泊RL——1流域RL001RL0012河流RL002RL0023湖泊RL003RL003*4其他水域RL004RL004水利工程HP——5水库HP001HP0016水库大坝HP002HP0027水电站HP003HP0038灌区HP004HP0049渠(沟)道HP005HP00510取水井HP006HP00611水闸HP007HP00712渡槽HP008HP00813倒虹吸HP009HP00914泵站HP010HP01015涵洞HP011HP01116引调水工程HP012HP01217农村供水工程HP013HP01318窖池HP014HP01419塘坝HP015HP01520蓄滞洪区HP016HP01621堤防HP017HP01722圩区HP018HP0183

7DB33/T2512—2022表1水利对象分类代码表(续)水利对象分类代码序号水利对象分类抽象类代码实体类代码完整分类代码23治河工程HP019HP01924淤地坝HP020HP02025橡胶坝HP021HP021*26溢洪道HP022HP022*27隧洞HP023HP023*28坝下埋管HP024HP024*29坝身孔洞HP025HP025*30虹吸管HP026HP026*31闸门及启闭设施HP027HP027*32涵管HP028HP028*33水力发电机组HP029HP029*34发电厂房HP030HP030*35升压站HP031HP031*36压力前池HP032HP032*37喷微灌工程HP033HP033*38闸站HP034HP034*39堰坝HP035HP035*40水塔HP036HP036*41分洪口门HP037HP037*42旱闸HP038HP038*43管网HP039HP039*44山塘HP040HP040*45山塘大坝HP041HP041*46海塘HP042HP042*47丁坝HP043HP043*48顺坝HP044HP044*49盘头HP045HP045*50护岸HP046HP046监测站(点)MS——51水文监测站MS001MS00152水土保持监测站MS002MS00253供(取)水量监测点MS003MS00354水事影像监视点MS004MS004*55坡面径流场MS005MS005*56小流域控制站MS006MS006*57小流域综合观测站MS007MS007*58径流小区MS008MS0084

8DB33/T2512—2022表1水利对象分类代码表(续)水利对象分类代码序号水利对象分类抽象类代码实体类代码完整分类代码*59水工程安全监测点MS009MS009*60测流缆道MS010MS010*61测流堰MS011MS011*62集流桶(池)MS012MS012*63涌潮监测站MS013MS013其他管理对象EX——64水资源分区EX001EX00165水功能区EX002EX00266水土保持区划EX003EX00367河湖管理范围EX004EX00468岸线功能分区EX005EX00569采砂分区EX006EX00670河段EX007EX00771堤段EX008EX00872险工险段EX009EX00973水源地EX010EX01074取水口EX011EX01175退排水口EX012EX01276取用水户EX013EX01377退排水户EX014EX014*78河长段EX015EX015*79湖长段EX016EX016*80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EX017EX017*81排水口EX018EX018注:序号列中带*的为新增水利对象。7水利对象编码7.1代码结构除取用水户、退排水户,本标准中所涉及水利对象代码结构应符合SL/T213—2020中的要求,水利对象代码由3个代码段构成,包括表示水利对象类型的5位分类代码、表示具体水利对象的12位实例代码和1位校验码。代码结构见图1。本标准中所涉及水利对象的分类代码应符合本文件第6章的相关要求。取用水户、退排水户为个人时其对象代码按GB11643的规定执行;取用水户、退排水户为单位时其对象代码按GB32100—2015中第4章的规定执行。5

9DB33/T2512—2022T1T2T3T4T5C1C2C3C4C5C6C7C8C9C10C11C12X校验码水利对象实例代码水利对象分类代码图1水利对象代码结构图7.2水利对象实例代码7.2.1概述一般水利对象实例代码编码规则分为流域水系型、行政区划型和特有层级管理区划型三种型式。水利对象实例代码编码规则应符合SL/T213—2020中第7章的相关要求。7.2.2流域水系型适用于河流、湖泊、流域、其他水域、岸线功能分区等5类水利对象。7.2.3行政区划型适用于水库、水库大坝、水电站、灌区、渠(沟)道、取水井、水闸、渡槽、倒虹吸、泵站、涵洞、引调水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窖池、塘坝、山塘、山塘大坝、蓄滞洪区、堤防、海塘、圩区、治河工程、丁坝、顺坝、盘头、护岸、淤地坝、橡胶坝、溢洪道、隧洞、涵管、坝下埋管、坝身孔洞、虹吸管、闸门及启闭设施、水力发电机组、发电厂房、升压站、压力前池、喷微灌工程、闸站、堰坝、水塔、分洪口门、旱闸、管网、水文监测站、水土保持监测站、坡面径流场、小流域控制站、小流域综合观测站、供(取)水量监测点、水事影像监视点、径流小区、集流桶(池)、测流缆道、测流堰、水工程安全监测点、涌潮监测站、河湖管理范围、采砂分区、河段、堤段、险工险段、水源地、取水口、退排水口、河长段、湖长段、排水口等70类水利对象。7.2.4特有层级管理区划型适用于水资源分区、水功能区、水土保持区划、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等4类水利对象。6

10DB33/T2512—2022AA附录A(规范性)水利对象分类表表A.1规定了水利对象抽象类和实体类的分类及释义。表A.1水利对象分类表抽象类实体类释义备注包含钱塘江、苕溪、运河、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流域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分水线所包围的集水或汇水区域。江、鳌江、独流入海小水系、出省河流十个类别。陆地表面宣泄水流的通道,是江、河、川、溪的总称。包括包括河流源头至河口全河流江河湖泊河流源头至河口全段。段。陆地上水域面积0.50km²陆地上洼地积水形成的水体或在天然洞穴中具有开扩自由湖泊以上及跨省、市的贮水洼水面的地下水体。地,包括湖、漾、荡等。除河流、湖泊、山塘、水库、渠(沟)道、蓄滞洪区以外的其他水域水域。3在河道、山谷、低洼地有水源或可从另一河道引入水源的地总容积不低于10万m的水库方修建挡水坝或堤堰,形成的蓄水区域。蓄水区域。水库永久性挡水建筑物,是截河拦水形成水库的水工建筑水库大坝物。溢洪道从水库向下游泄放洪水,保证工程安全泄水的一种建筑物。隧洞穿山开挖建成的封闭式输水道。涵管一种埋设于地表以下的管道。埋设在土石坝下面或内部,进口设控制闸门的洞形或管形过坝下埋管水结构物。位于重力坝或拱坝的坝体内,进口淹没于正常蓄水位以下,坝身孔洞水利工程用于泄洪、放空或输水的构筑物。虹吸管利用虹吸作用输水的输水管。闸门及启闭设设置在水工建筑物过水孔口上,用于控制水流的通、断或调施节流量的结构物和开启、关闭闸门所用的机械。水电站将水能转换成电能的各种建筑物和设备综合体。水电站上每台水轮机与配套的发电机联合而成的发电单元,水力发电机组发电单元包含辅助设备。是水电站将水能转换成电能的主要动力设备。水电站中安装水轮机、水轮发电机和各种辅助设备的建筑SL/T213—2020为“厂发电厂房物。房”。用于布置升压变压器,以及室外断路器、刀闸、线路、避雷、升压站互感器等电气设备的场所。7

11DB33/T2512—2022表A.1水利对象分类表(续)抽象类实体类释义备注引水明渠末端扩大加深的水池,由拦污栅、池体、前池挡墙、压力前池闸门及启闭机等主要部件或设施组成。具有一定保证率水源和统一管理主体,由完整灌溉排水工程灌区系统控制及其保护的区域。根据作物的需水要求,对灌溉水进行处理后,通过低压管道系统与安装在末级管道上的特殊灌水器,将水和作物生长所喷微灌工程需的养分以较小的流均匀准确地输送到作物根部附近的土壤表面或土层中去的灌水设施。水闸利用闸门控制流量和调节水位的水工建筑物。渠道跨越其他水道、洼地、道路及铁路时修建的桥式立交输渡槽水建筑物。以电动机或内燃机为动力机械的抽水装置及其辅助设备和泵站配套建筑物所组成的工程设施。闸站水闸和泵站的综合体,同时具有水闸和泵站的功能。渠(沟)道具有自由水面的人工水道,是输水工程的一种。以动力机械(含内燃机、电动机或其他动力机械)带动水泵取水井抽取地下水的井。以倒虹吸管形式敷设于地面或地下用以输送渠道水流穿过倒虹吸其他水道、洼地、道路的压力管道式交叉建筑物。水利工程涵洞埋设在填土下面具有封闭型断面的过水建筑物。为满足供水、灌溉、生态需水要求,跨流域水系、跨区域的引调水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向广大农村居民点和分散农户供给生活和生产等用水,以满农村供水工程足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日常用水需要为主的供水工程,包括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亦称村镇供水工程。采取防渗措施拦蓄、收集天然来水,用于农业灌溉、农村供窖池水的蓄水工程。一般包括水窖、水窑、水池、水柜等形式。在地面开挖修建或在洼地上形成的拦截和贮存当地地表径塘坝流,用于农业灌溉、农村供水的蓄水设施。依据《浙江省山塘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山塘指毗邻坡地山塘修建的、坝高5m以上且具有泄洪建筑物和输水建筑物、总3容积不足10万m的蓄水工程。山塘永久性挡水建筑物,是截河拦水形成山塘的水工建筑山塘大坝物。为防御异常洪水,利用沿包括分洪口在内的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或分泄洪河湖泊、洼地或特别划定蓄滞洪区峰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的地区,修筑堤及附属建筑物蓄滞洪水的区域。8

12DB33/T2512—2022表A.1水利对象分类表(续)抽象类实体类释义备注沿河、渠、湖、海或行洪区、蓄滞洪区、围垦区的边缘修筑堤防的挡水建筑物。为防御风暴潮(洪)水和波浪对防护区的危害而修建的堤防海塘工程,又称海堤。在河、湖、洲滩及滨海边滩近水地带修建堤防所构成的封闭SL/T213—2020为“圩圩区生产和生活区域。垸”。为稳定河槽、改善河流边界条件及水流流态采取的工程措治河工程施。由河岸伸入河道形似堤坝能将水流挑离河岸的河道整治建丁坝筑物。大致与河岸平行的、引导水流与下游平顺衔接的河道整治建顺坝筑物。盘头修筑于堤岸迎溜顶冲地段的小型顺水坝。水利工程为保护江河湖海堤免受水流、风浪、海潮侵袭和冲刷所采取护岸的工程措施。在水土流失地区多泥沙沟道中,以控制沟道侵蚀、拦泥淤地、淤地坝减少洪水和泥沙灾害为主要目的的坝工建筑物。向锚固于底板上坝袋内充水(气)形成控制其升降的,用于橡胶坝调节上下游水位差的可变溢流堰。堰坝河流上用于抬高上游水位的顶部过流堰。用于储水和配水的高耸结构,用来保持和调节给水管网中的水塔水量和水压。分洪口门分蓄洪水而在堤防上预留的过流缺口。在防洪大堤的码头、渡口、交通通道处设置,方便堤内外行旱闸人及车辆穿越,在发大水时关闭闸门起到防洪作用的水工建筑物。管网用于输水和配水的管道系统。为收集水文数据而在河、渠、湖、库上或流域内设立的各种水文观测场所的总称。包括水文站、水位站、降水量站、水水文监测站面蒸发站、水质站、土壤墒情站、地下水站(井)、水生态等。水土保持监测为收集水土流失影响因子、状况、危害、措施及水土保持效监测站站益等数据而设立的各种水土观测场所的总称。(点)在特定的闭合区域内,对降雨特征、土壤侵蚀以及产流、产坡面径流场沙过程进行的定性观测和定量测量。在试验小流域控制断面建立的测流设施以及附属设施、保护小流域控制站设施的总称。小流域综合观集成坡面径流观测场和小流域控制站以及相关附属设施、保测站护设施的总称。9

13DB33/T2512—2022表A.1水利对象分类表(续)抽象类实体类释义备注对坡地水土流失规律进行定量研究的一种测验设施。一般由径流小区边埂、边埂围成的小区、集流槽、径流和泥沙集蓄设备、保护带及排水系统组成。集流桶(池)坡面径流小区产流产沙收集和测量实施。能把水文测验仪器送到测验断面任一指定位置的索道,是水测流缆道文设备的一种。监测站测流堰小流域控制站的控制断面测量径流量的设施。(点)水工程安全监为收集水工程位移、形变、渗流渗压等安全状态数据而设立测点的监测或观测点。供(取)水量为计量各类取用水设施从江河、湖泊和地下取、用、排、退监测点水量而设立的监测或观测点。水事影像监视为水事活动服务的影像监视点,包括视频监视点和图像监视点点。涌潮监测站主要用于观测河流涌潮情况的监测站点。以流域水系单元为基础,能反映水资源和其他自然条件地区水资源分区差别,适当考虑行政区划且便于水资源评价和水资源规划的单元划分。根据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条件与水环境状况,考虑水资源开水功能区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和水质的需求,在相应地表水域内划定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区域。根据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水土流失类型、强度和危害,以水土保持区划及水土保持功能和水土流失防治需求的区域相似性和区域间差异性进行的水土保持区域划分。以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依法划定的河流、湖泊河湖管理范围的水事管理区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确定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河道岸线其他管理岸线功能分区功能规划区域,分为开发利用区、控制利用区、保留区和保对象护区。采砂规划确定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否允许从事采挖砂、采砂分区石,取土和淘金(含淘取其他金属和非金属)等活动的地区范围,分为禁采区和可采区。根据管理需求和河床演变特点,将河流按行政分区、根据管理需要或河流河床演变特点,对河流进行的分段划河段功能重要性等进行的划分。分。河段应划分为省级、市级、县级、乡级。堤段根据管理需要,对堤防进行的管理区间划分。河道堤防上存在着不利于堤防防洪安全的隐患所在工程和险工险段堤段。10

14DB33/T2512—2022表A.1水利对象分类表(续)抽象类实体类释义备注为满足饮用、工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对水资源需求在河流、湖泊或水库上划定的地表水集中供水水源区域,分为河流型、湖库型水源地;或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区域,包括地下水源地集水建筑物(包括各类地下水井、集水廊道及饮泉工程等)相对集中分布,并且能保证水量和水质长期、经济、安全供给的区域。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从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湖泊上取水口取水,向河道外供水(包括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用水)的取水口门。排水口将雨水或处理后的污水排放至水体的构筑物。其他管理直接向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湖泊排放或经过污水处理退排水口对象后排放的设施口门。在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湖泊、地下等自然水体直接获取用水户取生产生活用水的单位或个人。向河流(含河流上的水库)、湖泊、地下等自然水体直接排退排水户放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河长制管理要求设置的河流管理单元。河长段应划分为河长段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以实际河长分段设置为准。根据湖长制管理要求设置的湖泊管理单元。湖长段划分为省湖长段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以实际湖长分段设置为准。水土流失重点根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并结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范围,防治区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总称。11

15DB33/T2512—2022BB附录B(资料性)水利对象关系范例B.1关联关系水闸能关联河流,在UML类图中用箭头表示,见图B.1。河流水闸图B.1关联关系B.2聚合关系水闸是灌区的组成部分,水闸不依赖于灌区而存在,在UML类图中用空心菱形箭头表示,见图B.2。灌区水闸图B.2聚合关系B.3组合关系水库大坝是水库的组成部分,水库大坝依赖于水库而存在,在UML类图中用实心菱形箭头表示,见图B.3。水库水库大坝图B.3组合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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