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83101221
大小:190.43 KB
页数:7页
时间:2023-06-28
《Q∕MGN 0009 S-2022 芒果风味饮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Q/MGN贵州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MGN0009S-2022芒果风味饮料2022-01-01发布2022-01-15实施贵州苗姑娘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1Q/MGN0009S-2022前言本文件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而编写。本文件由贵州苗姑娘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批准。本文件由贵州苗姑娘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向兴泉、何庆洪。-1-
2Q/MGN0009S-2022芒果风味饮料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芒果风味饮料的要求、检验方法、试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以饮用水为原料,以白砂糖、浓缩芒果浆、食盐、食品添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卡拉胶、琼脂、柠檬酸、柠檬酸钠、D-异抗坏血酸钠、乳酸链球菌素、β-胡萝卜素)、食用香精为辅料,经调配、过滤、均质、灭菌(灌装)或灌装(灭菌)、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芒果风味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版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1886.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GB1886.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D-异抗坏血酸钠GB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1886.1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卡拉胶GB1886.2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乳酸链球菌素GB1886.2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1886.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琼脂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的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的测定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铜的测定GB5009.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锌的测定GB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锡的测定GB5009.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铁的测定-2-
3Q/MGN0009S-2022GB/T5461食用盐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88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GB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173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NY/T707芒果汁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管量办法国家质检总局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1.2白砂糖应符合GB/T317的规定。3.1.3浓缩芒果浆应符合NY/T707和GB17325的规定。3.1.4柠檬酸钠应符合GB1886.25的规定。3.1.5D-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GB1886.28的规定。3.1.6黄原胶应符合GB1886.41的规定。3.1.7卡拉胶应符合GB1886.169的规定。3.1.8乳酸链球菌素应符合GB1886.231的规定。3.1.9羧甲基纤维素钠应符合GB1886.232的规定。3.1.10柠檬酸应符合GB1886.235的规定。3.1.11琼脂应符合GB1886.239的规定。3.1.12食用盐应符合GB/T5461的规定。3.1.13β-胡萝卜素应符合GB8821的规定。3.1.14食用香精应符合GB30616的规定。3.1.15其它原辅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和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物质。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见表1规定。表1项目指标色泽呈产品特有色泽。外观液体,久置后允许有少量沉淀气味和滋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杂质具有冰葡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
4Q/MGN0009S-2022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见表2规定。表2项目指标铅(以Pb计)/mg/L≤0.3a锡(Sn)/mg/L≤130b锌、铜、铁总和,mg/L≤20乳酸链球菌素,g/kg≤0.2ab仅限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食品;仅适合于金属灌装产品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表3微生物指标a采样方案及限量项目ncmM24菌落总数,CFU/mL521010大肠菌群,CFU/mL52110霉菌,CFU/mL,≤20酵母,CFU/mL,≤20沙门氏菌按GB29921的规定执行。金黄色葡萄球菌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和GB/T4789.21执行;罐头工艺生产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规定,按GB4789.26规定检验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1070规定方法进行检测。3.6食品添加剂3.6.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7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2695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要求按感官品评法进行评定。4.2理化指标-4-
5Q/MGN0009S-20224.2.1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4.2.2铜按GB5009.13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4.2.3锌按GB5009.14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4.2.4锡按GB5009.16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4.2.5铁按GB5009.90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4.3微生物指标4.3.1菌落总数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检测。4.3.2大肠菌群按GB4789.3规定的方法检测。4.3.3霉菌、酵母菌按GB4789.15规定的方法检测。4.3.4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4789.4和GB4789.10规定的方法检测。4.3.5商业无菌按GB4789.26规定的方法检测。4.4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检测。5试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批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包装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从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样品12盒(罐),其中6盒(罐)送检验;6盒(罐)留样备检。5.3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应经公司质检部门逐批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5.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3.2-3.6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产地及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连续停产三月以上,再次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质量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5判定规则当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定为合格品。当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出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应用备检样品或以相同批次产品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结果判定以复验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进行复验。-5-
6Q/MGN0009S-2022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产品包装物上应有明显标志。食品标签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6.2包装产品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材料包装。产品应包装严密,不得泄漏。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6.3运输产品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不得曝晒、雨淋、受潮。不得以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6.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包装箱底部应有托盘(架)。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6.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8个月。-6-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举报原因
联系方式
详细说明
内容无法转码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