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金鼎合同-118备案定稿(4)》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HNJS—2021工程编:合同编:湖南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红星·中茂城1#、3#、4#栋土建主体工程工程地点:湖南长沙星沙板仓路与向路交汇处发包人: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承包人:中建三建立工程股份
1湖南建设
2目录第一部合同协议书1工程概况12工程承发包范围13合同工14工程质量25合同价款26合同27发包人承诺28承包人承诺29合同订立3第二部合同通用条款1一般约定42发包人义务83监理人84承包人105材料和工程设备13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4
37交通运输158测量放线159施工平安、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610进度方案1811开工和开工1812暂停施工1913工程质量2014工程质量检测2215变更2316价风格整2617计价、计量与支付2718开工验收32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3520和担保3621不可抗力3922违约4023索赔4224争议的解决43
4第三部合同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452发包人义务453监理人464承包人475材料和工程设备48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487交通运输488测量放线499施工平安、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4910进度方案4911开工和开工5012暂停施工5013工程质量5014工程质量检测5015变更5116价风格整5217计价、计量与支付5218开工验收54
5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5520和担保5521不可抗力5524争议的解决5525补充条款56第四部合同附件及格式附件一58附件二61附件三62附件四63附件五65附件六67附件七68附件八70
6第一部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承包人:全称〕中建三建立工程股份为施行红星·中茂城1#、3#、4#栋土建主体工程工程发包人承受承包人对本工程的报价并中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誉原那么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红星·中茂城1#、3#、4#栋土建主体工程工程地点:湖南长沙星沙板仓路与向路交汇处工程内容:红星·中茂城1#、3#、4#栋总建筑面积133138平方米其中1#栋建筑面积39950平方米3#栋建筑面积10702平方米4#栋建筑面积82486平方米。方案打造成大型购物中心、风情商业街、专业写字楼和高端商住公寓于一体的高端商业综合体。工程立项批准文:资金来源:自筹2工程承发包范围承发包范围:包括红星•中茂城1#、3#、4#栋
7施工图纸范围内基坑支护工程、根底工程、主体构造、砌体工程、屋面工程、保温工程、防水工程、墙面抹灰工程、给排水及电气工程与其他分包界面以发包人书面为准〕;不包括土石方工程、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及弱电工程、网络工程、通风空调系统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上下压配电及设备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亮化工程、门窗栏杆百叶工程、地下室地坪及标识标牌工程、外墙面装饰及幕墙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屋顶钢构造及连廊工程、燃气安装工程、室外网道路、室外铺装、室外标识标牌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等以上工程由发包人另行发包指定。3合同工开工日:2021年7月20日详细以开工为准〕开工日:2021年4月30日合同工总日历天数:9天。详细节点工以双方约定的控方案为准〕主要节点工:根底及地下室工程完成时间(±0.000以下部):正式开工三个月内;裙楼四层〕工程完成时间:正式开工四个月内;4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确保一次验收合格力争芙蓉奖5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小写〕:¥:220,000,000元合同价款包括的内容和综合单价详见:1〕工程为承包人的报价书;2〕非工程为经确认的工程量报价表或施工图书;3〕其他。6合同组成合同的及合同的优先顺序与本合同中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一致。合同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那么与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一致。7发包人承诺
81〕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限支付合同价款和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2〕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派的现场代表〕8承包人承诺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保质完成施工任务缺陷责任内的缺陷修复质量保修内的保修。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2〕承包人工程总指挥长:承包人派驻本工程的工程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资质等级工程负责人到职时间:。9合同订立本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7月本合同订立地点:湖南长沙本合同正本两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6份发包人2份承包人2份监理人1份合同备案1份。合同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9及收件人:及收件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络:联络:::电子:电子:银行:银行:帐:帐:年月日年月日
10第二部合同通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以下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合同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书、及附录、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技术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以及其他合同。1.合同协议书:指.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中标书:指发包人承包人中标的件。1.:指构成合同组成部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指附在后构成合同的附录。技术和要求:指构成合同组成部的名为技术和要求的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指构成合同组成部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1.其他合同: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的其他。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指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工程负责人: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具备执业资质和专业条件的全权负责人。
111.1.2.5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2.6监理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施行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施行理的全权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指工程工程一览表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1.:指构成或方案构成永久工程一部的机电设备、金属构造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效劳的临时性消费和生活设施。1.: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指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为施行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临时占地:指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为施行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1.1.4.1开工:指监理人按1.1款承包人开工的件。1.:指监理人按1.1款发出的开工中写明的开工日。:1.开工日:
12缺陷责任:指履行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限详细限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包括根据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1.2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规、自治、单行和地方规章。1.4合同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书;3〕及附录;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和要求;7〕图纸;
138〕已标价工程量;9〕其他合同。1.5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自中标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和承包人的订立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合同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限内按照合同的数量提供应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延误的按1.3款的约定。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包括部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限内。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获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详细签发限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忽略应及时监理人或发包人。1.7联络与合同有关的、批准、证明、证书、、要求、恳求、同意、、确定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8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9化石、文物
14在施工场地发现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挪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延误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丧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专利技术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进犯专利权或其他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和要求引起的除外。承包人在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含在报价内。承包人的技术机和声明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给别人。1.11图纸和的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给别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承包人提供的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给别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背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发出开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1.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
15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完好。2.4协助承包人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5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方案组织设计向承包人和监理人进展设计交底。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开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开工验收。2.8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利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合同通用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监理人发出的任何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施行监理作出的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2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时应在调离14天前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短分开施工场地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承包人。3.3监理人员
16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受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受权监理人员的及其受权范围承包人。被受权的监理人员在受权范围内发出的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受权时应将撤销受权的及时承包人。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限提出否认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回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受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有疑问的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利受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4监理人的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受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延误或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3.5商定或确定
17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展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根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确实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24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确实定执行按照第24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确实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3.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发包人享有第3.1款、第3.4款监理人的权利行使监理人的职责。发包人应派驻现场代表全面履行第3.2款、第3.5款中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发包人派驻现场的其别人员应在驻现场代表的指导下履行第3.3款中监理人员的全部职责。3.7施工现场理方式工程工程的现场理是委托监理或发包人自行理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背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施行、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理和撤除。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方案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的完备性和平安可靠性负责。
18承包人应按第9.2款约定采取施工平安措施确保工程及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平安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包人应按照第9.4款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在进展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损害发包人与别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政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防止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别人的施工场地影响别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为别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施行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未开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开工工程的照和维护工作直至开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4.2分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人的资格才能应与其分包工程的和规模相适应。按附录约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3结合体
19结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结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结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结合体协议。结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络并承受负责组织结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4.4承包人工程负责人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工程负责人并在约定的限内到职。承包人更换工程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工程负责人短分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承包人工程负责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施行。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获得联络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平安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件均应盖有承包人受权的施工场地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工程负责人或其受权代表签字。承包人工程负责人可以受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和受权范围监理人。4.5承包人人员的理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理机构以及的其内容应包括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理人员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情况的。4.5.2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承包人应向施工场地派遣或雇佣足够数量的以下人员:
201〕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工和合格的普工;2〕具有相应施工经历的技术人员;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各级理人员;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承包人更换主要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时应获得监理人的同意。特珠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展现场考核。4.6撤换承包人工程负责人和其别人员承包人应对其工程负责人和其别人员进展有效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工程负责人和其别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4.7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有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承包人应为其雇佣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以及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装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承包人应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平安等劳动保护措施。其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展抢救和治疗。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承包人应负责处理其雇佣人员因工伤亡事故的善后事宜。4.8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
214.9承包人现场查勘4.9.1发包人应将其持有的现场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提供应承包人并对其准确性负责。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展查勘并搜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4.10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水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构成变更的按5条约定。监理人没有发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延误由发包人承担。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展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进展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写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方案交货日等。
225.2.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方案的安排向监理人报送要求发包人交货的日方案。发包人应按照监理人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的交货日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7天前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展验收。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早交货的承包人不得回绝但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或地点的应事先报请监理人批准由于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时间或地点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延误及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5.3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伴随工程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启用。承包人因合同工作需要使用上述物品时应向监理人提出申请。5.4制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监理人有权回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展更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展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即时发出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并制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回绝并可要求发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延误由发包人承担。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23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方案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方案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立的临时设施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方案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获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获得为工程建立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上述手续。7.2场内施工道路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247.2.2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7.3场外交通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平安行驶并服从交通理部门的检查和监视。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理部门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除外。7.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7.6水路和航空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构造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发包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限内将施工控制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25承包人应负责理施工控制网点。施工控制网点丧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开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8.2施工测量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监理人可以承包人进展抽样复测当复测现错误或出现超过合同约定的误差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进展修正或补测并承担相应的复测费用。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性、准确性和完好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基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或忽略的应及时监理人。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监理人需要使用施工控制网的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费用。9施工平安、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平安责任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平安职责受权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平安工作内容监视、检查承包人平安工作的施行组织承包人和有关进展平安检查。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9.2承包人的施工平安责任
26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平安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平安工作的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平安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平安措施方案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平安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理。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平安制定施工平安操作规程装备必要的平安消费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平安教育并发放平安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还应按预案做好平安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实在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平安。合同约定的平安作业环境及平安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包括在相关工作的合同价格中。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平安作业环境及平安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9.3治安保卫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7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理方案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等恐惧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防止人员伤亡。9.4环境保护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背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9.4.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方案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方案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防止对环境造成破坏。因承包人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阻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降低河流行洪才能、危及居民平安、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展支护维护排水设施并进展水土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承包人应按饮用水理定对饮用水源进展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源。承包人应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9.5事故处理工程施工过程惹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展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挪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10进度方案10.1合同进度方案
28承包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限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方案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限内或提出修改否那么该进度方案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方案称合同进度方案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根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方案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方案报监理人审批。10.2合同进度方案的修订不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0.1款的合同进度方案不符时承包人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限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方案的申请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方案的承包人应按该修订合同进度方案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限内。监理人在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11开工和开工11.1开工监理人应在开工日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中载明的开工日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尽快施工。承包人应按0.1款约定的合同进度方案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审批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合同进度方案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11.2开工11.3发包人的工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以下原因造成工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方案的按照0.2款约定。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295〕提供图纸延误;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7〕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8〕发包人造成工延误的其他原因。9〕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10〕政策性停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由于出现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导致工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11.5承包人的工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方案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开工违约金。逾开工违约金的计算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支付逾开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11.6工提早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早开工或承包人提出提早开工的建议可以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方案。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相应奖金。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因以下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或〕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2〕由于承包人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和平安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3〕承包人擅自暂停施工;4〕承包人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5〕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0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12.3监理人暂停施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暂停施工。不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平安保障。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发生暂停施工的紧急情况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监理人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恳求。监理人应在接到书面恳求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的暂停施工恳求。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承包人收到复工后应在监理人指定的限内复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回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12.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后56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2.1款的情况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不予批准那么承包人可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视为按5.11〕项的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违约应按第22.2款的规定。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后56天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22.1款的规定。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执行。
3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验收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13.2承包人的质量理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装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施行细那么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和操作规程。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展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展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展观察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进展施工场地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人要求进展的其他工作。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32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监理人在约定的限内检查。承包人的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展覆盖。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符合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承包人未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延误由承包人承坦。13.6去除不合格工程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展补救直到到达合同要求的质量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要承包人采取措施补救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14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检测是指检测机构承受委托根据国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立强迫性对涉及构造平安工程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和工程的取样检测。14.1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展检测发包人应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合同。发包人签订书面合同后7天内应将被委托的检测机构名称及委托事项承包人、监理人承包人、监理人对工程质量的检测业务必须交由被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进展检测并由检测机构出具检测。14.2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工程质量检测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发包人承担。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包括:1〕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根据委托合同收取的工程质量检测费用;
332〕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设立的现场的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所需费用;3〕按照设计要求或监理人进展的现场工艺试验费用或对工程进展试验的费用;4〕其他检测、试验费用。14.3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展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展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1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外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展。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14.4现场材料试验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进展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现场材料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展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现场材料试验所需经费承包人应提出经费方案报送监理人审批。14.5现场工艺试验
34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进展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应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方案工艺试验经费方案报送监理人审批。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展变更。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别人施行;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15.2变更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5.3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15.3变更程序3〕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图纸和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5.1款约定情形的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说明要求变更的根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作出变更。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人;4〕假设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施行此项变更应立即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根据。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撤消、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
351〕除合同专用条款对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报价内容应根据5.4款约定的估价原那么详细开列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其根据并附必要的施工说明和有关图纸;2〕变更工作影响工的承包人应提出调整工的详细细节。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要求提早或延长工的施工进度方案及相应施工措施等详细资料;3〕除合同专用条款对限另有约定外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根据5.4款约定的估价原那么按照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1〕变更只能由监理人发出;2〕变更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有关图纸和。承包人收到变更后应按变更进展变更工作。15.4变更的估价原那么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风格整按本款的约定处理。1〕当工程量变更增量小于原工程量的10含10〕时其单价采用原单价;2〕当工程量变更增量大于10以上部份其单价可参照现行的消耗量、价格和相应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3〕当工程量变更后减少了工程量或取消了该工程时其单价采用原单价核减工程造价。已标价工程量中无适应变更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适宜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参照现行的消耗量、价格、相应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或者进步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按有关规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给予奖励。15.6暂列金额
36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展相应调整。15.7计日工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施行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展计算。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施行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台数和耗用台时;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15.8暂估价发包人在工程量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的范围并到达规定的规模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的方式选择供应商分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发包人在工程量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的范围或未到达规定的规模的应由承包人按第5.1款的约定提供。经监理人确认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与工程量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发包人在工程量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的范围或未到达规定的规模的由监理人按照5.4款进展估价但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经估价的专业工程与工程量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16价风格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风格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风格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37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P=P0[A+{B1×}-1]式中:△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P0——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的权重〕:B1;B2;B3;……B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Ft1;Ft2;Ft3;……Ftn——F01;F02;F03;……F0n——各可调因子的根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以上价风格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根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件附录价格指数权重表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有关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有关部门提供的价格代替。在计算调整差额时得不到现行价格指数的可暂用上一次价格指数计算并在以后的付款中再按实际价格指数进展调整。按5.1款约定的变更导致原定合同中的权重不合理时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进展调整。施工内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州建立行政理部门、行业建立理部门或其受权的工程造价理机构发布的人工工资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用系数进展调整;需要进展价风格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监理人复核监理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工程合同价格差额的根据。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风格整
38在基准日后因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6.1款约定以外的增减时监理人应根据法律、或、、州有关部门的规定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需调整的合同价款。17计价、计量与支付17.1计价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应受权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编制、审核或审定工程造价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编制审核工程造价。工程造价成果必须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专用章和编制公章工程造价咨询出具的工程造价还应加盖执业章〕。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款应按以下原那么约定。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采用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合同专用条款应约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因素、合同价款调整的条件调整根据和调整。17.2计量计量采用法定的计量。工程量中的工程量计算规那么应按有关现行、的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执行。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周按批准的支付分解确定。
391〕已标价工程量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约定的计量进展计量的工程量;2〕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进展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承包人共同进展结合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5〕承包人完成工程量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展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派员参加的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完成该子目的准确工程量;6〕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进展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子目的分解和计量按照下述约定进展。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根底不因6.1款中的因素而进展调整。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展工程目的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根据;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展计量并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支付分解表所表示的阶段性或分项计量的支持性资料以及所到达工程形象目的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4〕除按照5条约定的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17.3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40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预付款保的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一样。保的担保金额可根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应付款。17.4工程进度付款付款周同计量周。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1〕截至本次付款周末已施行工程的价款;2〕根据5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3〕根据第23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4〕根据7.3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支付的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逾付款违约金;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承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工作;
414〕进度付款涉及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规定和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展汇总和复核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17.5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内实行质量保证金或缺陷责任质量保修履约担保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实行质量保证金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开场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拘留质量保证金直到拘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到达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风格整的金额。实行缺陷责任质量保修履约担保17.6开工结算工程开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及变更事项开工结算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开工结算按下述约定进展。异议满监理人未提出异议或协商满监理人未与承包人协商视为监理人认可结算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承包人进展开工结算。
421〕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和限向监理人提交开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开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开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拘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开工付款金额;2〕监理人对开工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展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开工付款申请单。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开工付款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开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详细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开工付款申请单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详细的监理人提出发包人到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开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出具开工付款申请单中承包人已同意部的临时付款证书存在争议的部按第24条的约定;17.7最终结清1〕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可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和限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发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展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单。
43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14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详细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详细的监理人提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第24条的约定;18开工验收18.1开工验收的含义开工验收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展的验收。验收是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程和政策要求针对发包人全面组织施行的整个工程正式交付投运前的验收。需要进展验收的开工验收是验收的一部。开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应符合验收。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开工验收提供的各项开工验收资料应符合验收的要求。18.2开工验收申请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开工验收申请。1〕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2〕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开工资料;3〕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以及相应施工方案;4〕监理人要求在开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开工验收资料。18.3验收
44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8.2款约定提交的开工验收申请后应审查申请的各项内容并按以下不同情况进展处理。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开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开工验收申请后的28天内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展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监理人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开工验收申请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开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开工验收申请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展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开工验收申请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限修好并缓发工程接收证书。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复查到达要求的经发包人同意后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经历收合格工程的实际开工日以最后一次提交开工验收申请的日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开工验收申请56天后未进展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开工日以提交开工验收申请的日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展验收的除外。18.4工程验收1发包人在全部工程开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工程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18.5施工运行施工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开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开工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运行的经发包人按8.4款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平安后才能在施工投入运行。在施工运行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9.2款约定进展修复。
4518.6试运行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进展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并承担相应费用。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18.7开工清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进展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开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施工场地内残留的垃圾全部去除出场;2〕临时工程已撤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进展清理、平整或复原;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承包人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方案撤离施工场地;4〕工程建筑物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按监理人全部清理;5〕监理人的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18.8施工队伍的撤离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56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撤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的起算时间缺陷责任自实际开工日起计算。在全部工程开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早验收的工程其缺陷责任的起算日相应提早。缺陷责任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19.2缺陷责任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
46缺陷责任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承包人应负责修复直到检验合格为止。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损坏的原因经查明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经查验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应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19.3缺陷责任的延长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失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但缺陷责任最长不超过2年。19.4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承包人应重新进展合同约定的试验和试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全部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19.5承包人的进入权缺陷责任内承包人为缺陷修复工作需要有权进入工程现场但应遵守发包人的保安和规定。19.6缺陷责任终止证书19.7保修责任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限和责任。保修自实际开工日计算。在全部工程开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早验收的工程其保修的起算日相应提早。20和担保20.1
47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其详细的投保内容、金额、费率、限等有关内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展此项。发包人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展此项。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承包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限内向发包人提交各项生效的证据和单副本单必须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条件保持一致。承包人需要变动合同条款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监理人。人作出变动的承包人应在收到人后立即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应与人保持联络使人可以随时理解工程施行中的变动并确保按合同条款要求持续。
48金缺乏以补偿损失的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负责补偿。1〕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或未能使持续有效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代为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某项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得到的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当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单规定的条件和限及时向人。20.2施工承包合同担保施工承包合同担保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和缺陷责任内的保修履约担保。施工承包合同担保的形式、担保人、担保的主要条款和内容、担保限、担保金额等有关内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有效是从履约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的当义务验收合格7天内为止。发包人应当在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当义务验收合格7天内向担保人发出解除担保合同的书面终止当保证责任。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当义务的发包人应当自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担保人提交要求履行担保义务的书面。承包人由于自身原因没有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当义务时由担保人按照以下方式之一履行保证责任。1〕向承包人提供资金、设备或者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义务;2〕经建立行政主部门备案后直接接收该项工程或者另觅经发包人同意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其他承包人继续履行施工合同承包义务发包人仍按原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原合同范围内增加的工程价款由担保人在保证额度内代为支付;3〕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49当发包人支付担包的有效从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当届满后一个月为止。当发包人支付担保有效内承包人应当自收到合同约定当应支付的工程款及后发包人支付担保后的7日内向担保人发出解除担保合同的书面终止当保证责任。施工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当在当发包人支付担保有效内向担保人提交要求在担保金额内支付工程款的书面担保人应当按照当担保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当发包人未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且又未达成延付款协议并出具相应发包人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可以停顿施工发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发包人支付担保合同和承包人履约担保合同是施工承包合同的从合同。承发包双方及担保人在施工承包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之前不得撤回或同意对方撤回相应的施工承包合同担保或者不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出具后担保。对发包人及担保人撤回发包人支付担保的或者不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出具后发包人支付担保的承包人有权停顿施工停顿施工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对承包人及担保人撤回履约担保或者不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出具后承包人履约担保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承包合同终止施工承包合同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缺陷责任保修履约担保应当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开工验收申请时向发包人提交担保人的缺陷责任保修履约保。缺陷责任保修履约担保的有效是从履约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承包人完成缺陷责任满的一个月为止。当缺陷责任完成发包人会同承包人核实无异议验收合格的7日内发包人向担保人发出解除缺陷责任保修履约担保的书面终止保证责任。缺陷责任内承包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发包人应当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担保人提交要求履行担保义务的书面。承包人由于自身原因没有履行保修义务的由担保人按以下方式之一履行缺陷责任保修义务。
501〕向承包人提供资金、设备或者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缺陷责任保修义务;2〕由发包人自行组织修复或委托别人修复在工程缺陷责任范围内的修复费用由担保人在担保金额内代为支付。工程建立间发生包括索赔因素在内的工程价款增减的原担保不能保证施工合同继续履行时承发包双方均有权要求对方出具新的变更施工承包合同担保。发承包人均应确保担保有效符合工合理顺延和缺陷责任延长的要求如工顺延或缺陷责任延长双方应在原担保有效前延长担保有效。如一方未担保有效的延长另一方可以采取停顿支付或停顿施工等措施责任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和工延误的责任。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确实认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防止发生并不能克制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如、、瘟疫、水灾、、、战争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21.2.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搜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24条的约定。21.2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51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完毕后28天内提交最终及有关资料。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那么承担: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间应监理人要求照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5〕不能按开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承包人不需支付逾开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防止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22违约22.1承包人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生的以下情况属承包人违约:1〕承包人违背第4.2款的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权利转让给其别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义务转移给其别人;3〕承包人违背第5.4款的约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又回绝去除不合格工程;
52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方案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造成工延误;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的内容或缺陷责任内发生的缺陷进展修复而又回绝按监理人再进展修补;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本质上已停顿履行合同;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3〕经检查证明承包人已采取了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具备复工条件的可由监理人签发复工复工。监理人发出整改28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拘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1〕合同解除后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的价值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2〕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暂停对承包人的一切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金额包括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3〕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按第23.4款的约定向承包人索赔由于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4〕合同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后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合同款项。5〕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第24条的约定。
5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施行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备的订货协议或任何效劳协议利益转让给发包人并在解除合同后的14天内依法转让手续。在工程施行间或缺陷责任内发生危及工程平安的监理人承包人进展抢救承包人声明无才能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别人员进展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发生的金额和或〕工延误由承包人承担。22.2发包人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生的以下情形属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回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限内发出复工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本质上已停顿履行合同的;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以下金额承包人应在此限内及时向发包人提交要求支付以下金额的有关资料和凭证:1〕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2〕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金额。发包人付款后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归发包人所有;3〕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金额;4〕承包人撤离施工场地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金额;5〕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
546〕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日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金额。发包人应按本项约定支付上述金额并退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担保但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应归还给发包人的各项金额。22.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23索赔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书并说明发生索赔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的权利;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书。索赔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索赔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延长天数;4〕在索赔影响完毕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书的内容、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2〕监理人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并在收到上述索赔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3〕承包人承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承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24条的约定。23.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限
55承包人按7.6款的约定承受了开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23..3.2承包人按7.7款的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限自承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23.4发包人的索赔发生索赔后监理人应及时书面承包人详细说明发包人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的细节和根据发包人提出索赔的限和要求与第23.3款的约定一样延长缺陷责任的应在缺陷责任届满前发出。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和或〕缺陷责任的延长。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生争议的先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委托中介机构或专业部门进展鉴定检测或审核。也可提请建立行政主部门的专门机构进展调解。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委托中介机构或专业部门鉴定、检测、审核、也不提请调解的或不承受鉴定、检测、审核结或调解的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1〕向约定的仲裁会申请仲裁;2〕向有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24.2友好解决在委托鉴定、检测、审核、调解、仲裁、诉讼的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24.3委托检测、鉴定、审核
56合同双方争议在友好协商未达成一致时合同的双方或一方均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组织或专门机构进展鉴定、检测或审核并应签订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签订后14日内委托人应将争议项事的资料、或实物提交给受委托并在委托合同签订后7日内监理人和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委托在收到争议事项的有关资料后应认真听取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并搜集争议双方的有关资料。委托应在56天内进展公正的鉴定、检测或审核并写出书面结征求争议双方后形成最终的书面结提交给委托人同时抄送给监理人和争议的另一方当事人。24.4申请调解友好协商未达成一致或双方对委托的鉴定检测、审核书面结仍未到达一致时可向建立行政主部门的专门机构申请调解。申请调解应由争议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调解后的7天内受理或不受理并监理人。当争议事项被受理后争议双方应在7天内将争议事项的资料报送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收到相关资料后的28天内召开争议双方的调解会调解会后14天内制作争议事项调解书送争议双方并抄送监理人。24.5鉴定、检测、审核结和调解书的执行鉴定、检测、审核结和调解书经争议双方认可签字后监理人应根据鉴定、检测、审核结或调解书拟定执行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并遵照执行。24.6仲裁或起诉发包人或承包人经过友好协商委托鉴定、检测、审核和申请调解后仍未达成一致的应在收到鉴定、检测、审核结或调解书后的14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在仲裁或诉讼完毕前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确实定执行。 第三部合同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新定义的的词语:无1.4合同的优先顺序
571、本合同协议书;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书及其附件;6、、及有关技术;7、图纸;8、工程量;9、工程报价单或书1.6图纸和承包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工程开工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捌套承包人报送监理人的种类:进度方案、施工方案、材料设备报验等承包人报送监理人的日:每月25日前提供本月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及工程进度方案;在合同签定订后14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方案以及现场施工平面图布置等。承包人报送监理人的数量:壹式肆份监理人承包人报送的时间:收到承包人报送7天内承包人提供开工图的约定:工程开工后2周内提供4套开工图及开工资料(并提供本),搜集其它开工资料并負责报送城建馆,限通过备案。补充或修改的图纸及发包人签发给承包人的时间:在补充或修改部位施工前3天。2发包人义务:职务:工程经理职权:全权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平安及文明施工理、资金、合同理及工程变更洽商的签证工作2.2发包人派驻的设计代表:职务:设计代表职权:1、代表设计院专业处理与设计图纸有关和各种问题;2、出席业主方在施工间现场召开的工程会议;3、及时向院方反映施工过程中与设计图纸有关的质量问题;4、及时向设计院反映施工现场对设计院的各方面要求。
58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约定:1〕永久占地的范围和面积:根据现场情况另行协商2〕临时占地的范围和面积:根据现场情况另行协商3〕施工场地应具备的施工条件及提供的时间:发包人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施工场地、线改迁等工作主要道路为硬质路面保证货运汽车正常行驶工程开工前14天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4〕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要求、接入地点和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14天发包人将水、电接至红线范围内5〕施工场地外部道路通行权提供时间和要求:发包人负责开通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之间的道路道路为硬质路面保证货运汽车正常行驶6〕施工场地内工程地质、地下线、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的提供时间和要求:工程开工前14天提供工程地质勘查资料、地下线资料7〕与施工场地周边环境关系的说明资料及相关协作关系合同的提交时间和要求:工程开工前14天提供周边环境关系的说明资料及相关协作关系合同。8〕发包人为承包人提供临建施工场地并确保承包人在工程开工至开工间的临建用地不因任何原因被收回。因任何原因收回承包人临建施工用地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施工现场围墙由业主提供。9〕其他:1、由发包人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规划容许证、建立容许证和施工容许证、费用按照规定由相关责任方承担乙方应积极配合;2、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工程开工前14天组织现场交验;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工程开工前14天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4、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2.8其他义务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发包人负责工程报建及、供电、供水和消防报建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及工程检测费。3监理人
59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监理人的职责:本合同工程全过程质量、平安、进度控制等包括工或节点工有关事项、工程设计变更确实认、不可抗力确实认、承包人违约责任有关事项、索赔有关事项。监理人的权利:属于监理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监理人有权但监理合同规定的由发包人批准后行使的职权、本合同规定的由发包人单独行使的权利或履行的义务、其他发包人认定须经其事先书面确认的事项需要由发包人审批后才能行使。3.3监理人员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行使相关职责和权利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合理的限提出3.7施工现场理方式现场理方式的约定:委托监理人和发包人共同理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除完成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任务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外还应完成的工作和履行的其他义务:每月25日前提供本月及累计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下月工程方案报表根据发包人与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的详细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与平安保卫措施承包人自行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理手续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承包人承担但发包人有义务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积极协助相关手续。承包人负责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程交工前的成品、半成品常规性保护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有特殊要求时的保护措施费用另行协商。属于发包人指定分包或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由指定分包商、分包商自行承担。执行通用条款费用双方协商承担。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60过程中根据详细情况另行协商4.2分包按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发包范围执行4.10不利物质条件除通用条款以外规定及的自然灾害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报送监理人审批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人、供货时间并提交质量证明。详见合同附件二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方案交货日见合同附件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交接、运输和保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的发包人负责将材料运输至红线范围内承包人的采保费按材料供应价的1.5计取,且交货时,承包人应进展检查,合格者予以验收,不合格应回绝收货。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施工设备使用费的约定:无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无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出入施工场地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修建权和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
61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获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获得为工程建立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上述手续。7.2场内施工道路: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分包损坏由分包人修复。: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超大件和超重件场外运输的申请和所需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费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理部门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按通用条款7.4执行。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时间约定开工前14天提供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控制网的时间约定:开工后7天报送9施工平安、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平安责任执行通用条款但只负责发包人员工的平安9.2承包人的施工平安责任执行通用条款条执行承包人编制的施工平安措施方案报送监理人的时间:开工后14天内特殊作业环境是指:特殊作业环境由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实际确定该费用未包括在平安消费、文明施工费用内的经发包人认可的由发包人承担。9.3治安保卫
62:承包人应与当地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理方案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等恐惧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防止人员伤亡。9.4环境保护: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方案报送监理人审批。10进度方案10.1合同进度方案承包人编制详细施工进度方案和施工方案的内容、编制时间报送监理人的时间约定: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监理人或提出修改的时间约定: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方案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10.2合同进度方案的修订修订后的合同进度方案报送监理人的时间约定:合同进度方案有变化时承包人应在7天内予以报送监理人修改后的合同进度方案的时间约定: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方案7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11开工和开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气候条件是指:1、工程所在地发生6级以上的;2、工程所在地8级以上的大风;3、工程所在地24小时降雨量为100mm以上;4、工程所在地39摄氏度以上的高温天气;11.5承包人的工延误无11.6工提早无
63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承包人应承担除合同通用条款2.1款1〕至4〕以外的其他责任的约定:无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力争芙蓉奖13.2承包人的质量理:开工后14天内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对工程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展检查和检验地点的约定:无14工程质量检测14.2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4.2执行假设对工程质量有异议需进展工程检测检查合格那么由提出方负责不合格由施工方负责。14.3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由承包人对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和工程试验和检验的种类、工程有: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试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试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的约定:无15.2变更程序
64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供变更报价书的时间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计价的时间约定:承包人应在变更后14天内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资料后7天内确定变更工程量及费用变更费用在月进度款中由发包人与进度款同步支付。15.4变更的计价原那么变更计价原那么的约定:定额计价工程量据实结算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按长沙建立行政主的造价部门公布的现行定额配套人工费调整、材料信息价(按上发布信息)、机械台班定额、机械费用调整】执行如有相应的差价进展调增或调减。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或者进步了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承包人奖励的计算: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合同价格的或将缩短工的节约的费用由发包人按比例6:4发包人6承包人4〕奖励给承包人。15.8暂估价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负责监视承包人对暂估价材料、设备、专业工程并审定价格。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人负责组织相关工作:由承包人报价发包人按照符合设计质量要求的价格审定价格。16价风格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风格整价风格整方式调整原那么、计算的约定:⑴按长沙造价部门公布的现行?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安装工程计价表?、?费用定额?等定额或消耗量定额进展计算工程量及套用相应定额子目价格。⑵
65、人、材、机单价执行: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按长沙建立行政主的造价部门公布的现行定额配套人工费调整、材料信息价(按上发布信息)、机械台班定额、机械费用调整〕执行如有相应的差价进展调增或调减。3〕、人工调整:建安73元/工日;装饰91元/工日。4〕、材料调整:按施工当月前一个月湖南长沙信息价计取材料单价。5〕、点工:按180元/工日。17计价、计量与支付17.1计价:定额计价按湖南建立行政主的造价部门公布的现行?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安装工程计价表?、?费用定额?等定额或消耗量定额进展计算工程量及套用相应定额子目价格。施工措施费按长沙造价部门公布的现行定额、发包人审批的施工方案结算。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的计取:按湖南建立行政主造价部门公布的现行定额配套取费执行按工程类别采用固定费率制定计价程序表按计价程序表税前下浮5计算工程总造价。对于定额中不可竞争费如工程平安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规定应单独列项足额计取专款专用。按相关定额规定此项费用不参与下浮。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甲方指而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其他增加工程计价:定额套用:2006年?湖南建立工程消耗量?及本施工合同签订前的配套;计价取费:按湘建价[2021]406文计价取费计取劳保;人工工资:装饰工程按91元/工日、其他专业按73元/工日计算;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零星签证用工以现场实际发生用工个数签证〕按180元/工日计价。主材及设备价格:在?长沙建立造价?上有价格的按施工同?长沙建立造价?相应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无价格的主材由乙方申报那么按甲方签证确认的价格结算;税前总造价的下浮率:5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按工程所在地建立行政主的造价部门公布的现行定额配套人工费调整、材料信息价、机械台班定额、机械费用调整〕执行如有相应的差价进展调增或调减。对于信息价中有的材料、机械执行信息价假设无价格参考承包人根据报价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661、总包范围之外的指定分包总包提供水电接口、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施工内外架、施工通道及作业面的协调配合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2%计取总承包配合费1%计取总承包理费;2、指定分包的专业工程水电费挂表按实际用量*当信息价另据实计取。3、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总包提供材料堆放场地、现场现有垂直运输机械、施工通道、作业面按发包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5%计取总承包效劳费;17.2计量:每月20提交上月20至当月20的工程量发包方工程师在7日内审核工程量并确认支付工程款。:执行通用条款17.3预付款1〕预付款的额度:根据?湖南建筑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理规定施行细那么?湘建价2006〕451〕第九条发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催促承包人落实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合同工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平安防护、文明施工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约定支付。履约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承包商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该保的有效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业主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第一笔工程款之日。自履约保有效届满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业主根据承包商已完成工程量核定的工程款与根据合同约定应付的工程款之间的差额均自动转化为担保承包商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担保间至该等差额款项按合同约定支付完毕之日止。预付款扣回的约定:无17.4工程进度付款
67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和报送份数的约定:承包人每月报送一式叁份1〕当形象进度完成到达主体构造正负零板面标高砼的节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后续工程量按月进度支付每月支付已完的工程量价款的70;2〕全部工程开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的90;3〕履行结束算程序后7个日历天内付至工程最终审定结算款的95;4〕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提供结算及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完好、正确的开工结算及结算资料后4个月内审核完毕;5〕按?建筑工程质量理?第40条规定的保修范围及最低保修限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验收合格满壹年后一个月内支付3无息〕二年后一个月内支付2无息〕、同时扣除防水工程造价的5作为防水工程质保金五年后1个月内付清防水保证金。逾未付的按照银行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违约金;(6)每次进度支付时承包方提供建安。工程进度付款的约定:无17.5质量保证金按?建筑工程质量理?第40条规定的保修范围及最低保修限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验收合格满壹年后一个月内支付3无息〕二年后一个月内支付2无息〕、同时扣除防水工程造价的5作为防水工程质保金五年后1个月内付清防水保证金。17.6开工结算本工程采用分阶段结算方式主要分为地下室封顶、主体构造封顶及最终开工结算三阶段。承包人在各阶段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提供结算及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完好、正确的结算及结算资料后,交于发包人委托的笫三方4个月内审核完毕。另行协商向监理人提交开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三份向监理人提交工程最终结算付款申请单的时间:审核(审计)双方确认后1个月内向监理人提交开工付款申请单的时间:开工后1个月内
6817.7最终结清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时间和份数:结算完毕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供一式三份最终结清申请单18开工验收18.2开工验收申请开工验收申请的内容和份数的约定:按照当地理要求18.3验收:以开工验收单为准18.5施工运行:无18.6试运行:无18.7开工清场开工清场的约定:工完场清18.8施工队伍施工人员、设备撤离施工场地的约定:另行协商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的起算时间缺陷责任的约定:开工后2年19.7保修责任本工程的保修范围:承包人施工范围保修限和责任:执行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20和担保20.1本工程的投保内容金额费率限的约定:1〕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名义投保的无2〕由发包人投保的由规定应当由发包人投保的
693〕由承包人投保的由规定应当由承包人投保的4〕以其他形式投保的无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生效的证据和单副本的时间约定:开工后30天内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确实认执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争议经协商委托检测、鉴定、审核、申请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或不委托检测、鉴定、审核也不申请调解的采取以下方式中一种1〕向长沙仲裁庭申请仲裁;2〕向有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25补充条款1、整个工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按的规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承担各自应缴纳部。2、乙方进场后无偿对基坑支护工程进展设计并组织专家对基坑施工方案进展评审。3、乙方在办公区域无偿为监理提供三间无偿为甲方提供三间,两间食堂和两间宿舍。4、承包人的工程经理、技术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等主要理人员应是发包人考察认定的人员必须长驻工地不得兼职在施工过程中不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对于不称职的施工理人员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下发的书面后7日内予以更换。
70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平安消费理?组织施工杜绝重大平安事故的发生。如因乙方责任而发生重大平安事故乙方应承担因事故给甲方或其关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6、政策调控、行为的原因造成施工材料、施工工艺等发生变化时承包人应及时响应相关政策发包人给予支持经发包人认可的材料、施工工艺按合同相关规定计取费用。7、收取业主指定分包质量、平安文明施工保证金并在三方协议中约定。8、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以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法律效力优于本合同。
71第四部合同附件及格式
72附件一(发包人負责分包)工程项目一览表序工程名称数量额(元)主要构造型式发包人公章〕监理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73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发包人指定品牌)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工程编:序材料设备名称规格消费厂家或供货人〕数量质量提供地点提供时间备注发包人公章〕监理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74法定代表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工程项目一览表序工程名称数量额(元)主要构造型式
75发包人公章〕监理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工程编:序材料设备名称规格消费厂家或供货人〕数量质量提供地点提供时间备注
76发包人公章〕监理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三发包人供应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工程编:序材料设备名称规格消费厂家数量单价元〕总价元〕质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备注
77发包人公章〕监理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78附件四发包人支付保〕编:(工字)第承包人〕:鉴于贵方与以下简称“发包人〞〕就工程于年月日签订编为的?建立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本保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日内。贵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在出现贵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回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79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展核定后按照本保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承诺的保证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承诺的保证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到达本保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贵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贵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须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那么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的保证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发生的纠纷由贵方与我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辖地为。八、保的生效本保自我定代表人或其受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本条所称交付是指:保证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80邮政编码:::电子:年月日
81附件五承包人履约保〕编:(工字)第发包人〕:鉴于贵方与以下简称“承包人〞〕就工程于年月日签订编为的?建立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承包人申请我方愿就承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贵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数额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开工日后日内。贵方与承包人协议变更工程开工日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按照变更后的开工日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以下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1〕由我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使承包人继续履行主合同义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2〕由我方在本保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贵方的损失。四、代偿的安排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及承包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并附有说明承包人违背主合同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82贵方以工程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展核定后按照本保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承诺的保证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承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承诺的保证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到达本保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贵方违约致使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承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人部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贵方与承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承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须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那么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的保证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发生的纠纷由贵方与我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辖地为。八、保的生效本保自我定代表人或其受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本条所称交付是指:保证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83:邮政编码:::电子:年月日
84附件六预付款保发包人〕鉴于贵方与以下简称“承包人〞〕就工程于年月日签订的编为的?建立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承包人申请我方愿就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应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明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有效内因承包人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通用条款?5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规定的义务不变。保证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邮政编码:::电子:
85年月日
86附件七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承包人:全称〕中建三建立工程股份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建筑法?、?建立工程质量理?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根底工程、主体构造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线工程、给排水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工程。详细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1〕承包人施工范围2质量保修2.1质量保修从工程实际开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开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2.2双方根据?建立工程质量理?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如下:1〕地基根底工程、主体构造工程为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87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3〕电气线工程、给排水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2个采暖、供冷;5〕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6〕其他工程/年。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工程承包人应在接到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根底工程和主体构造的平安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当地建立行政主部门由设计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施行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赋予的约定一致。6其他
886.1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开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限至保修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89附件八承包人缺陷责任保修履约保〕编:工字〕第发包人〕鉴于贵方与以下简称“承包人〞〕就工程于年月日签订编为的?建立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和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以下简称保修书〕应承包人申请我方愿就主合同和保修书约定的缺陷责任内的保修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和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承包人未按主合同和保修书的约定履行缺陷责任修复义务给贵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一般为5〕数额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和保证限我方保证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满后日内。贵方与承包人协议延长缺陷责任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限按照延长后的缺陷责任做相应的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按贵方的要求以以下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1〕由我方提供资金设备或者技术援助使承包人继续履行缺陷责任的保修义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2〕由我方在本保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贵方的损失。四、代偿的安排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及承包人未履行主合同和保修书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并附有说明承包人违背主合同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展核定后按照本保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90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承诺的保证内贵方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承包人按主合同和保修书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承诺的保证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免除。3、我方按照本保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到达本保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况的我方在保项下的保证责任解除。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贵方违约致使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承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人部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贵方与承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和保修书的如加重承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那么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的保证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发生的纠纷由贵方与我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辖地为。八、保的生效本保自我定代表人或其受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本条所称交付是指:保证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邮政编码:
91::电子:年月日内容总结 〔1〕HNJS—2021 工程编: 合同编: 湖南建立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红星·中茂城1#、3#、4#栋土建主体工程 工程地点:湖南长沙星沙板仓路与向路交汇处 发包人: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 承包人:中建三建立工程股份 内容总结 (1)HNJS—2021 工程编: 合同编:
92 湖南建立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红星·中茂城1#、3#、4#栋土建主体工程 工程地点:湖南长沙星沙板仓路与向路交汇处 发包人: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 承包人:中建三建立工程股份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