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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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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推进方案为贯彻落实好全市培规入统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要求,充分发挥服务业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扩大服务业发展领城,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准确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切实做到“应统尽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立足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培育扶持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为目标,加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加大政策扶持、优化服务,突出强优战略布局、提升发展质量,推动科学统计、规范监管制度化,为我县经济增长奠定坚实基础。二、目标任务为统筹推进我县2022年第三产业发展工作,突出发展服务业重点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不断拓展新领域,形成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实现我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组织领导为强化对“上规入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上规入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 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服务业
1“上规入统”工作。建立服务业后备企业库;建立统计、税务、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研究和协调全县服务业“上规入统”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实施定期的专项督查和通报制度;向领导小组组长定期汇报工作。四、职责分工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把培育企业“上规入统”工作作为稳增长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负责的原则,协同推进,形成合力。(一)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负责将培育企业上规入统纳入对各单位主管部门绩效考评范围,完成情况与年度绩效挂钩。不定期对各单位主管部门推进上规入统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通报。(二)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培育企业上规入统工作落实情况。(三)县发改局:履行上规入统工作推进职责,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上规入统工作,完成培育企业上规入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交代的其他任务。(四)县统计局:定期反馈企业入库的情况,负责培规入统企业申报全程业务指导和材料审核。对存在统计数据瞒报漏报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执法。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上级统计部门对新增限额(规模)以上企业的最新制度要求。
2(五)县工信局:负责工业企业上规入统的综合统筹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工业企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企业培育、扶持、摸排、申报及奖励工作,并配合做好工业企业“产销分离”入统工作。(六)县商务服务中心:负责商贸企业上规入统的综合统筹协调工作,具体负责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住宿业、商业综合体管理及供应链管理服务等企业的培育、扶持、摸排、申报及奖励工作。牵头推进“产销分离”。(七)县财政局:负责规范企业财务、落实兑现企业财政奖励、经费保障等工作。(八)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物流仓储和邮政快递业等服务业单位的培育、扶持、排摸、申报奖励等工作。(九)县住建局:负责建筑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工程技术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租赁等企业的培育、扶持、排摸、申报及奖励等工作。(十)县林业局:负责林业企业上规入统的综合统筹协调工作,配合做好林业企业“产销分离”入统工作。(十一)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全县个体工商户及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动态更新、统计、汇总和反馈工作,及时协助专班建立和维护好企业后备库。协助专班做好“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的摸底调研、宣传动员、政策咨询工作。指导全县服务业个体经营户、企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检查和执法二作。(十二)县文体广旅局:负责做好文体、旅游、星级酒店和文化娱乐业(含KTV、网吧、电影院)企业的培育、扶持、排摸、申报及奖励等工作。
3(十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培育企业上规入统用地服务工作,为企业上规入统提供用地保障。按照工作专班要求,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十四)县税务局:负责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四上”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政策倾斜;指导企业依法纳税,落实企业优惠政策等问题;配合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执法活动,做好企业税务管理工作;负责每季度向县统计局提供培育企业上季度申报的销售收入等数据。五、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条件及奖励政策(一)规模以上服务业上规入统条件1.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工作行业等。2.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二)限额以上服务业上规入统条件1.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2.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3.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法人单位。4.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业法人单位。(三)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扶持奖励政策在县注册、统计、纳税、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限上批零、住餐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除了享受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外,可按照《县服务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西政办发〔2022〕29号文件规定享受发展扶持和奖励政策。六、工作措施(一)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各目标责任单位,根据市政府及市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对照上规上限企业入统的要求、标准,对工业、服务业、批发零售餐饮业、住宿业、建筑业等企业上规上限入统预期目标进行明确细化,制定入库计划分解表,细化入统措施,做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在完成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新增培育服务业限上企业4家以上前提下,做好增量。(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工作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5(二)建立企业数据库。由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牵头负责,充分利用“四经普”成果,收集税务、市场监管及人社等部门的数据,建立上规上限企业基本数据库,定期将更新情况反馈给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进行跟踪调度。县税务局负责按月份行业区域梳理截止当月年增值税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名单;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按月份行业分区域梳理当月新增的认缴注册资本金企业名单,并细化完善企业联系方式;县人社局负责按月份行业区域梳理新增企业参加社保人数及保费金额清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各行业主管部门)(三)建立重点企业台账。应改为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统计局反馈的上规上限企业基本数据库,对涉及企业进行摸排走访,结合上规上限入统的要求及标准,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建立达标企业台账和培育企业台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生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排查后备库个体工商户和法人企业,逐个进行研究判断,主动上门开展政策解答、宣讲和跟踪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动员其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对不配合的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再次动员,依法依规进行应统尽统。(二)强化统筹协调。重点行业协调发展工作采用条块结合的方式,由县发改局、县工信局总体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头负责,共同推动,统筹推进全县第三产业、工业协调发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财政局负责督县级国有平台公司及其控股企业按照要求做好上规上限入统培育工作。
6(三)把握时间节点。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及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拟定第二季做好上规入统企业摸排培育工作,及时做好上规上限企业的入统、退库工作,真正做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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