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合杭安全质量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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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安全质量制度汇编编制:审核:批准: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商合杭铁路站前三标工程项目经理部2015年12月1日

1目录第一章总则1一、编制说明1二、编制依据1三、工程概况1第二章安全、质量方针、目标2一、安全、质量方针2二、安全、质量目标3第三章安全、质量管理机构、体系4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4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5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7四、质量保证体系8第四章管理办法10一、安全管理办法10第一节总则10第二节安全目标、安全体系、组织机构10第三节岗位职责12第四节安全生产控制措施34第五节安全生产措施费43第六节安全教育培训44第七节危险源辩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46第八节岗位交接班办法50第九节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50第十节特种设备管理与使用53第十一节现场动火与消防54第十二节安全防护与标志55第十三节安全标准工地57第十四节安全生产检查58第十五节安全重点监控60第十六节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61第十七节安全生产网络图63第十八节附贝IJ64二、质量管理办法64第一节总则64

2第二节质量目标、质量体系、组织机构65第三节质量职责68第四节资源保障75第五节教育培训76第六节质量检查77第七节信息沟通80第八节重点监控81第九节自验与验交81第十节工程创优82第十一节质量事故83第十二节奖励处罚85第十三节附则87三、环境保护管理办法87第一节总则87第二节环境保护目标、体系、组织机构88第三节环保职责89第四节施工现场环境标准95第五节环境因素调查与评价标准96第六节环境管理要求101第七节施工现场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标准102第八节环境保护控制措施标准103第九节监督检查106四、安全质量奖惩办法107第一节总则107第二节安全质量奖励107第三节安全质量处罚108第四节其他规定111第五节附则112第五章制度建设114一、安全管理制度建设114(一)"点前布置、点内控制、点后总结”制度114(二)列车放行会签制度115(三)防洪、防汛工作制度115(四)班前安全交底制度116(五)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19(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22(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26(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28(九)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制度129(十)岗位交接班制度130(H^一)工地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31(十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132

3(十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34(十四)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37(十五)岗位安全操作挂牌制度140(十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40(十七)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46(十八)事故(事件)报告和追究制度153(十九)安全奖惩制度158(二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159(二H^一)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160(二十二)劳动保护制度169(二十三)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170二、质量管理制度建设173(一)图纸自审制度173(二)图纸会审制度174(三)施工测量复核制度175(四)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175(五)劳务队伍和劳务人员管理176(六)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申请制度181(七)施工技术交底制度183(A)质量信息管理制度186(九)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188(十)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191(十一)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192(十二)检验批及分项、项目、单位工程检查、申报、签认制度195(十三)成品保护制度196(十四)质量检查管理制度197第六章、文明施工和创建文明工地规划、措施1991、文明施工措施1992、创建文明工地的承诺2013、创建文明工地的措施2013.1创建文明现场的措施2013.2严格约束生产工人及农民工的日常行为202第七章事故应急预案2031、总则203L1编制目的2031.2编制依据203L3适用范围2031.4工作原则2032、生产经营单位概况2033、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组织2044,应急预案应急机制206

4第一章总则一、编制说明根据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安徽、浙江段)站前工程SHZQ-3标现场实际情况,针对施工各项安全、质量控制重点,结合京福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编制本安全、质量内控体系资料,以便于全面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商合杭铁路站前3标工程各项安全、质量目标的实现。二、编制依据1、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安徽、浙江段)站前工程SHZQ-03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投标文件。2、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商丘至阜阳段)施工图。3、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安徽、浙江段)站前工程SHZQ-3标工程涉及的技术规范及国家、铁路总公司、上海铁路局、京福公司颁发的现行规范、规程、验标等各项技术标准和有关的法律、法规。4、国家、铁路总公司、京福公司下发的有关铁路建设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验收方面的有关规范、标准、文件和通知等。5、中铁电气化局商合杭铁路站前3标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的现场踏勘、调查所获得的有关资料。6、我公司所拥有的人力、机械设备资源,施工管理水平、工法及科研成果和多年积累的工程施工经验。7、公司依据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建立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工程概况

5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商丘站上跨既有京九线后并行于京九线北侧走行,进安徽省后,向西南经亳州市、阜阳市、淮南市,沿合蚌客专引入合肥枢纽合肥站,同时沟通在建的合肥南站。出合肥站后,经合福铁路的巢湖东站、新建芜湖铁路长江大桥引入芜湖站。之后利用芜湖至宣城的皖赣线扩能改造工程过宣城,然后经过广德进入浙江省,引入湖州站,最后利用宁杭客专引入杭州东站。正线长度794.55km,新建安徽、浙江段境内正线长度569.946km。(全线新建线路长617.94km,其中河南段线路长度47.994km)。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安徽、浙江段)站前工程SHZQ-3标起始里程DK68+306.58,终点里程DK91+633.26,全长23.275km。本标段包括车站一座(亳州南站),赵桥特大桥,亳州特大桥,亳州制(存)梁场、亳州南板厂(含河南段制板)等项目。第二章安全、质量方针、目标一、安全、质量方针1、安全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质量方针以人为本,关注健康,预防污染,精心创优,持续改进,服务客户。“以人为本,关注健康”:以员工的生存环境不断改善和健康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为目的,以遵守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为前提,在生产生活中实现以人为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预防污染,精心创优”:在施工生产的各个环节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和控制污染,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并通过精心的过程施工,创造优质的工程产品。

6“持续改进,服务客户”:以顾客为中心,运用过程方法,确保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效运行并不断持续改进,最终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二、安全、质量目标1、安全目标杜绝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等级火灾爆炸事故;杜绝因建设工程引起的较大及以上等级铁路交通事故;遏制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因建设工程引起的一般铁路交通安全事故;轻伤率控制在3%。以内。2、质量目标落实商合杭全线质量总目标,全标段工程质量符合国家、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一次成优,开工必优。满足商合杭全线整体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经得起运营的检验和历史的考验。具体指标为:(1)检验批、分项、工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杜绝等级以上质量事故;(2)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其中桥梁混凝土结构使用寿命不低于100年,无祚轨道使用寿命不低于60年;(3)实车最高检测时速达到设计速度的110%,开通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的目标值;(4)竣工文件真实可靠,规范齐全,一次交接合格;(5)综合合同段确保局级优质工程,争创股份公司优质工程。赵桥确保火车头奖、亳州南站确保安徽省“黄山杯”、亳州特大桥确保铁路总公司优质工程,争创鲁班奖。第三章安全、质量管理机构体系

7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党工委书记、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和各工区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成员由项目部工程部、安质部、物资设备部、工经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负责人组成。严格执行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本标段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杜江副组长:李磊、刘焕强、丁峰、宁文国、彭雁兵、谢清超、崔晋中、郭二鹏、李晓兵组员:项目部工程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物资设备部、工程经济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负责人。

8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图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杜江副组长:李磊、刘焕强、丁锋、宁文国、彭雁兵、谢清超、崔晋中、郭二鹏、李晓兵中心试验室:朱杰综合办公室:王同财务部:郑伟工程经济部:郭小伟物资设备部:李庚工程技术部:吴新春搅拌站:邓振华梁场:彭雁兵三工区:郭二鹏二工区:李晓兵一工区:崔晋中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了保证项目安全生产,项目部在生产过程中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包括组织保证、工作保证和制度保证,从组织、制度和工作上保证安全生产。详见下页“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从组织上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9安全保证体系图iiF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0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副经理、党工委书记、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和各工区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成员由项目部工程部、安质部、物资设备部、工经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负责人组成。质量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从组织上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杜江副组长:李磊、刘焕强、丁峰、宁文国、彭雁兵、谢清超、崔晋中、郭二鹏、李晓兵组员:项目部工程部、安全质量环保部、物资设备部、工程经济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搅拌站、试验室负责人。

11质量管理机构组织图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杜江I副组长:李磊、刘焕强、丁锋、宁文国、彭雁兵、谢清超、崔晋中、郭二鹏、李晓兵中心试验室:朱杰综合办公室:王同财务部:郑伟工程经济部:郭小伟物资设备部:李庚工程技术部:吴新春搅拌站:邓振华梁场:彭雁兵三工区:郭二鹏二工区:李晓兵一工区.•崔晋中四、质量保证体系为了保证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项目部在生产过程中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组织保证、措施保证和制度保证,从组织、制度和措施上保证工程质量。详见下页“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12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13第四章管理办法一、安全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站前3标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及铁路总公司、上海铁路局、京福公司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站前3标施工的电气化局所属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二节安全目标、安全体系、组织机构第三条杜绝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等级火灾爆炸事故;杜绝因建设工程引起的较大及以上等级铁路交通事故;遏制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因建设工程引起的一般铁路交通安全事故;轻伤率控制在3%。以内。第四条安全管理体系详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

14安全保证体系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5第五条安全机构设置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党工委书记、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和各工区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成员由项目部工程部、安质部、物资设备部、工经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主任组成。第三节岗位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上海铁路局以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贯彻落实业主及公司各项管理规定,端正经营管理思想,实行方针、目标管理,组织建立项目经理部职责范围和岗位职责。2、科学组织施工,准确地掌握工程进度及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积极贯彻推行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0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加强项目的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努力创优质工程。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搞好环境保护,实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4、推进技术革新和技术进步,加强项目成本控制,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果。5、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充分发挥项目员工参加生产和管理的积极性、创造性。6、加强管理基础工作,提高员工素质和操作水平,加强人、财、物管理,负责经理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决定聘任或招聘管理人员。根据施工需要,对本项目内的人、资金、物资、设备进行合理调整。7、搜集和跟踪工程信息,积极承揽外委工程,创优履约,扩大企业社会信誉,提高经济效益。

168、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带领项目部全体员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要求自己,勤政廉洁,团结项目班子积极工作,做好项目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施工生产过程关键环节和员工思想波动较大时,要有预测性地进行引导和教育。第七条项目部党工委书记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指示精神,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规范班子成员行为,确保公司各项制度在本项目的规范实施,协助项目经理建立项目经理部职责范围和岗位职责。2、党工委书记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主持项目党支部和工会的日常工作。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决议的贯彻落实。3、领导项目部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项目文化建设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经常性的思想工作。4、抓好党工委的自身建设,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落实党风责任制,发挥支部的领导集体作用。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干部管理权限或授权,负责项目部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监督和奖罚工作,对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6、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工会、共青团工作;支持其按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7、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党员发展工作。8、负责抓好办公室、外协工作,配合经理抓好项目部行政管理工作。9、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第八条项目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7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法规和各项制度以及项目部制定的的各项管理办法,根据项目施工需要拟定补充办法。2、全面负责技术规程、施工规范、质量标准的组织实施,对项目经理负责。负责抓好工程技术部、安质部、试验室等部门的工作。3、参与施工调查,负责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创优规划,批准质量计划和安全技术方案。负责建立与监理及上级质量、安全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并组织贯彻上级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4、负责做好工程实施计划的编报、验工计价、变更设计等工作。负责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5、负责组织施工技术培训和科技推广。6、负责测量仪器和设备的管理,组织设计图纸审核和复测工作。7、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8、负责工程竣工验交以及工程日志、内业资料、科技档案的建立归档。9、认真贯彻执行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L《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个标准及公司依据编制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10、加强自身建设,做到廉洁自律。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九条项目副经理岗位职责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抓好项目施工生产及施工安全等工作。2、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和公司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制定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各部门及各作业工区落实执行。3、全面掌握施工进度和各工点物资消耗情况,满足现场需要,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经项目经理同意后实施。协助项目经理抓好项目成本管理工作。

184、协调施工中各工区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5、协助项目经理抓好贯标工作。负责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的贯彻实施。6、加强自身修养,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做到勤政廉洁,同时做好所管部门的廉政建设。7、认真贯彻执行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0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个标准及公司依据编制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十条项目安全总监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代表企业对施工生产安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具体指导安全员工作。2、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掌握安全防护标准,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参与编制本项目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并审核安全员编制的安全防护方案。3、组织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开展旬(周)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督促整改并实施安全惩奖。4、督促安全员每天进行项目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的有权通知暂停生产,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妥善处理,做好安全生产日记。5、参加项目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监督实施整改措施的落实。6、督促建立和健全职工伤亡事故登记档案和安全奖惩台帐,审核并按时上报项目各类安全统计报表及各类汇报资料,按上级有关要求收集,管理各项安全管理资料。

197、认真贯彻执行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个标准及公司依据编制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条执法大队岗位职责一、监督检查施工生产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二、监督检查施工生产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实施情况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三、监督检查施工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四、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和使用情况。五、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生产单位。六、受理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十二条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职责范围1、贯彻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上海铁路局和京福公司颁发的各项建设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参与项目部的各项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完善。负责制定综合办公室的各项管理制度。2、认真贯彻项目经理部领导的指示精神,负责各种会议的通知和记

20录及相关文件简报的起草,并对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传达和督办,协调经理部各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会议室的日常管理工作。2、做好经理部文件的管理存档工作,办理信件、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和拟办。负责项目经理部各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移交等工作。3、负责项目经理部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4、做好生产、生活用车的日常管理。5、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搞好办公自动化建设,及时进行网络信息沟通。负责经理部办公用品的计划、购买、登记、发放等管理工作。6、积极主动搞好对外宣传报道及文明工地建设工作。7、负责项目经理部的计划调度工作,以及各工区员工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8、认真贯彻执行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个标准及公司依据编制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9、当好领导的参谋,完成经理部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第十三条项目部综合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1、协助项目经理部领导组织召开项目工作会议,了解督办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2、负责项目经理部相关文件、简报的起草及文件管理工作。3、负责项目经理部对外宣传报道及文明工地建设工作。4、负责项目经理部生产、生活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5、负责对外接待和会议的准备、记录工作。6、掌握施工生产进度,填报各种报表,及时上报公司调度。7、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1第十四条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职责范围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上海铁路局及京福公司关于建设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质量良好的全面完成施工任务。2、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施工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提出施工部署方案。接到工程图纸后,按过程控制要求进行内部审查,进行现场核对,检算工程量,对本标段内所有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及时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填报图纸审核意见,并汇总上报。3、参与业主组织的设计会审,提出设计变更意见,进行一次性变更洽商。4、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标段内重点、控制工程施工方案。5、负责本标段的贯通测量工作,负责标段内交接桩、施工复测和竣工测量,并放线放样,对控制工程、重点工程进行精密控制测量。6、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和施工计划安排及时编制材料计划。7、施工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施工计划和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8、开工前及施工中的各种报表要认真填写并及时报监理审批。9、工程施工技术要会同安质部门做好工程创优工作。技术资料及设计文件要按规定要求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10、根据建设单位需要,在单位工程竣工时及时提供竣工资料。11、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施工现场为条件,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用科学手段,系统方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符合设计标准的各项工作。12、参与相应的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辨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及措施。提供相应的环保措施及危险源的应急预案。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第十五条项目部工程部长岗位职责1、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及项目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根据工程施工需求拟定补充办法。2、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落实本部门的各项职责。3、负责项目质量计划在本部门正常有效地贯彻实施。熟悉合同文件,弄懂设计图纸,参加现场调查,提出完善设计的建议,绘制必要的施工辅助图纸,并进行有关施工方案的计算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施工项目的详细安排,其中包括所需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配套计划及施工所需的各种原始记录、工程检查证等表格的技术准备工作。4、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和施工组织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本项目具体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措施,补充必要的施工规定和操作规程。根据下达的施工计划,编制本项目的短期作业计划,安排各工区的施工任务。5、领导测量组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测量规程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放样,认真正确地做好构造物的测量放样和施工用地的丈量工作,负责做好竣工测量,正确使用和爱护测绘仪器。6、参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工序进行检查。负责对工区及班组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包括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质量检验及否决办法、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经济责任制),组织作业工区自检、互检、交接检及分项工程交工后验收,领导和协助工区做好核算工作。7、经常深入工地,坚持技术工作贯彻于施工全过程,检查工程质量和技术安全措施,核对图纸,核实工程数量,掌握了解工程进度,收集资料,记好施工日记,及时填写施工原始记录,做到工程竣工一切资料齐全,签证完善。8、依据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对所属的各项工程进行认真的调查

23研究,经多方比较后提出需要修改设计的意见,进行工程变更,以确保工程质量、效益、进度等满足生产需要。9、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标准等,支持技术人员的创造和合理化建议。在有关领导的支持下,协助进行试验、鉴定和推广工作。10、负责按月度、季度、年度定期及时地向财务部门提供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证的已完成工程量(工作量)报表,提供已完工程预算成本分析表和有关统计资料。11、负责编写项目创优规划和施工新工艺的工法编制,及时进行施工总结。12、认真做好竣工文件编制工作,根据实测和竣工原始记录资料填写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格,并绘制竣工图纸,参加施工技术总结工作。认真保管施工图表及各种技术资料,工程竣工后及时交付有关部门。13、提供相应的水保措施及风险源辨识并编写相应的应急预案。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十六条项目部试验室职责范围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键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要求。2、及时反馈工程试验结果,确保各种原材料及试件合格率达100%。3、杜绝试验设备事故的发生,试验品废弃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4、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5、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原则,全体试验人员对外应坚持以文字为工作的主要依据,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任何工作必须经办到底,做到及时处理和及时汇报,发扬“事不过夜”的工作作风,试验完毕后及时出具试验报告。

246、认真学习试验规程,熟练掌握各类试验操作规则和技术要求,努力提高试验检测水平,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和权威。7、严格执行检测控制程序和数据采集程序,执行规范要求的操作规程,确保试验检测工作质量和试验检测成果的精度。8、试验室内、外应保持整洁干净,不得随地吐痰,爱护公共财产,不得随意丢失、损坏仪器设备,保存好办公用品和资料文件等。9、试验检测中做到细心操作,及时观察,详细记录,书写工整,准确无误。10、及时整编、汇总试验资料,及时填写试验报告。11、仪器设备经常维护保养,细心操作,杜绝主观原因损坏仪器设备。12、各项试验仪器按规定的时间定期进行标定。设备和仪器专人操作,并保证设备仪器处于正常标准状态。第十七条项目部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要求,并负责本部门三标措施的实施。2、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有关试验检测工作。3、负责检查、鉴定和试验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的要求,并及时提出报告。4、负责做好各类原材料试验、过程试验、各种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并及时提供试验报告。5、检查、指导各工区试验人员的工作。6、对本部门不能进行的试验项目,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负责联系具备试验条件的单位进行试验,并及时提供试验报告。7、认真做好试验报告和检测记录,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晰、整齐规范、签证齐全。

258、制定试验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等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做到严格管理、规范操作。9、建立试验仪器和设备台帐、履历,按规定对仪器设备实行检定,妥善保存试验资料。10、加强与驻地监理试验工程师的联系,搞好试验工作。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八条项目安质部职责范围1、贯彻执行国家、铁路部、上海铁路局及京福公司有关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好项目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在项目经理和安全总监的领导下,协助组织和推动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工作,接受上级安监部门的业务指导。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的指示精神。3、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检查整改情况。4、组织各工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民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5、建立健全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7、杜绝人员死亡、重伤事故,轻伤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整体环境行为达标。第十九条项目部安质部长岗位职责1、协助项目经理和安全总监组织和推动施工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和环

26境保护工作,接受上级安监部门的业务指导。2、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掌握安全防护标准,负责起草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并督促项目贯彻实施,主持编制本项目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并审核安全员编制的安全防护方案。3、督促工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安全教育制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4、做好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三类人员的安全资格取证、复审工作、监督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上岗。5、参加项目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监督实施整改措施的落实。6、建立和健全职工伤亡事故登记档案和安全奖惩台帐,审核并按时上报项目各类安全统计报表及各类汇报资料,按上级有关要求收集,管理各项安全管理资料。7、督促有关部门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8、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9、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10、指导工地安全员工作,对职民工进行安全教育,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11、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12、做好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工作。13、完成项目经理和安全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27第二十条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职责范围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建立与业主物资供应部门的工作联系,行使对该项目物资、机械的管理职能。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关于物资、机械的各项管理办法。3、负责本项目的物资质量管理工作。4、负责本项目的物资成本管理工作,制定管理措施,完善物资管理台账。5、对本项目各工区的物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6、负责本项目主要物资计划的编制及组织供应工作,确保现场需要。7、负责收集填报公司和建设单位要求提供的物资机械报表。8、负责物资采购工作。9、负责“三标一体”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第二十一条项目部物设部部长岗位职责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机械、物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物资计划、订货、采购、运输、验收、仓储、发放及节约等业务。2、负责执行本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3、负责收集市场信息,搞好市场调查、预测工作。4、深入施工现场、仓库。了解供应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降低物资供应成本、采购成本、管理费用开支的建议和措施,以加速资金流转,降低流通费用。5、主持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审批一般物资的订货与采购计划。检查、落实计划执行情况,并提出解决供应中存在问题的有效措施。6、审查、落实物资采购合同的鉴定、履行情况,努力提高法律意识,避免经济合同纠纷发生。7、主持制定物资管理、供应制度,核定各类物资储备定额,定期向财务部门提供材料成本分析资料。

288、负责组织各工区物资人员政治思想和业务的学习,加强自身廉政建设,严守纪律、严格程序,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第二十二条项目财务部职责范围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的帐务处理工作。2、负责汇编项目部财务决算,提报决算报告,并做好分析说明。3、负责制订各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管理项目部一切收支活动。4、办理项目部内外单位的财务往来清算工作,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及坏帐和非常损失的审批呈报工作;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租赁调拨、转让和资产报废等有关财务手续。5、负责企业成本控制与核算的管理工作,参与制订本管理办法。6、承办固定资产组固,调拨和报废的审核及会计处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及大修费的预提。7、负责本部工资、奖金的计发和差旅费的报销等日常财务会计工作。8、按规定向地方财政或银行等部门提供定期、不定期的有关报表和资料。9、负责会计档案的积累、立卷、归档工作。10、负责掌握本部坏帐准备金的计提,坏帐损失的审核,报批等工作,按规定进行财务处理。1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上级及公司内部财经法规和制度文件。12、贯彻实施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组织实施与本部门有关的目标及管理方案。13、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管理分析,总结、制定改进措施,提出持续改进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信息沟通。

2914、参加项目管理评审,向管理评审提供管理体系在全部门运行的评价信息。15、组织并参加工程项目的经济评估工作。16、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1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二十三条项目部财务部长岗位职责1、在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完成项目财务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达标规范以及上级机构的指令和命令。3、对日常报销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由报销人送交经理审批。4、认真审核会计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做好总帐的登记工作。5、随时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二十四条出纳员岗位职责1.办理现金支出,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必须经过财务部长审核,方可办理款项收支。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超过2000元的支付用支票或电汇方式。3.认真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流水账,保证日清月结。对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和支票要作好备查账登记。4.每日盘存现金及银行存款,做到账账、账表、账物相符。5.学习、了解、掌握财经法规和制度,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行为。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工程经济部职责范围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合同管理和工程质量保证的方针、政策、

30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合同文件、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贯彻执行局、公司和项目的经营方针与目标,并及时检查、调整和反馈。2、工经部是项目的合同管理部门,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金数额。3、积极、主动、全面有效的履行合同。4、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月报,及时办理验收、签证、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结算。5、主办项目的工程变更,做好工程结算工作,负责对工程成本进行核算和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办理与变更索赔有关的各项业务。6、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防止计量漏项、漏计,在对工程劳务分包、机械租赁的结算中,防止重复结算。7、负责标后成本预算的分解和编制管理,对项目的成本控制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动态分析,并提出分析报告和成本控制改进的方法。8、负责对协作队伍的资质、业绩、信誉和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调查和评价,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的协作队伍,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9、计合部应随时检查合同单位对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对合同单位的工作质量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10、执行计划、统计、合同、结算、预算、定额、信息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n、执行上级计量结算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实际情况向部门领导提交工作计划。12、参与施工合同的起草和签定,作好各施工队的结算工作。建立与健全本项目施工合同台帐和计量结算台帐。第二十六条项目部工经部部长岗位职责1、全面熟悉合同文件、监理手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变更索赔

31程序,认真做好计量支付工作,确保工程款项的及时到位。2、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料、机动态和工程进度进展情况,计量情况做到上传下达,审核现场技术人员统计完成的工程数量,对漏列工程项目及时通知现场技术人员。3、加强计量分析,将计量工作中发生的争端与分歧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解决分歧。4、参加工程变更的单价议定和编制工作,依据合同条款和监理要求及时上报工程变更报告。5、做好计量分项台帐和总台帐,收集造价信息,积极配合公司及经理部的经营活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6、认真做好工程进度、施工产值、工作量完成情况等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向业主和监理单位上报各种月报、周报及每月统计和计划,按时向公司内部上报工程进度、施工产值和每月工程统计及下月施工计划。7、督促各工区按时上报每月、周施工完成情况和施工计划,并及时进行汇总,由各技术主管人员或工程部长会审复核后递交项目总工程师。8、做好保密工作,完成领导交代的各项任务。第二十七条各工区负责人安全职责1、是工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主持制定本工区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协调各业务部门之间安全生产工作,处理有关工作接口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3、领导和主持本工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改进、强化措施,对重大安全问题做出决策。4、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机

32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5、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6、主持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重点、难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7、按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8、制定并实施危险作业过程中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第二十八条工区生产负责人安全职责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工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对工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2、组织起草工区安全生产计划、目标和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审查工区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落实。3、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重点、难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4、参加或主持重点、难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定。5、组织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和“安全月”等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开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6、组织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和培训。7、参加生产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拟订改进措施。第二十九条工区总工安全职责1、对分项目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总负责,组织对分项、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辩识,确定重大危险源,编制重大危险源控制方案和应急预案。

332、组织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对重点工程项目、部位和重要工序编制下达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和落实。3、在深入现场检查工作的同时,检查作业人员安全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保证作业人员安全。4、参加定期和不定期安全质量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安全工作水平。5、负责工区防洪、防灾工作的日常管理。6、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员工的技术培训、安全技术教育,提高员工安全作业技能。7、参加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汛期水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三十条工区技术管理人员职责1、对分管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对出具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正确性负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2、结合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所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符合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负技术责任。3、对作业中违背安全生产措施的现象,及时进行制止、纠正,并向部门领导反馈情况。第三十一条作业队现场领工员职责1、对分管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管理方案、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制止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纠正物的不安全状态。2、检查场内各种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及时排除隐串,&、O

343、参加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和定期安全检查,认真落实隐患的整改措施。4、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布置现场,并及时清理建筑垃圾。5、发生事故后迅速报告,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参与事故分析,落实整改措施。第三十二条作业队专职安全检查员职责1、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有关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监督落实工作。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制度、上级指示、决定,督促检查生产作业场所人员的施工安全作业,制止违章违纪行为。3、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修订,督促检查项目、分项、专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4、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做好工地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发现严重隐患时有权暂停施工,并立即向队领导报告。6、参加安全施工和消防安全检查,配合上级开展安全活动,促进安全管理达标。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暑、防寒保暖和有毒有害物品防范工作,防止煤气和食物中毒,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8、上传下达有关安全文件,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安全月报和工伤事故报表。9、负责建立作业队安全管理台帐,做到内容详实、资料齐全。10、参加工伤及未遂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第三十三条作业队工班班组长职责

351、负责工班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组织本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并坚持做好班前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负责保存相关记录。2、对新工人、换岗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经常针对本班组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学习。3、班前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戴情况、脚手架等工程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周围班组的作业情况,防止事故发生。4、坚决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5、施工作业要做到工完料净,文明施工,及时清理作业垃圾,并保持作业通道的通畅和安全。6、参加本项目组织的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和定期安全检查,认真落实隐患的整改措施。7、发生事故立即上报,并积极组织抢险,参与事故分析。第三十四条作业队兼职安全检查员职责1、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按规定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协助班组长做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2、协助班组长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知识,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搞好新工人安全教育。3、协助班组长做好施工生产过程的安全检查,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并做好记录。4、负责维修保养本班组的安全工具、设施、标志器材,保持其完好有效。

365、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对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报告违章指挥行为。7、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第三十五条作业队作业人员职责1、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规程和劳动纪律,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反映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2、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3、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杜绝违章作业,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行为。4、不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正确使用和佩带安全防护用具、用品O5、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第四节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第三十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十不准”、“十严禁”、“六关键”“十不准”:1.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2.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不准施工;3.技术交底不清、安全责任不明不准施工;4.施工前准备不到位不准施工;5.未设好防护不准施工;6.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7.安全监督检查员员不到位不准施工;8.调度命令未下达不准施工;

371.电气化区段未设好回流线不准施工;2.未登记《运统一46》不准施工。“十严禁”:1.没有计划严禁施工;2.严禁天窗点外作业;3.施工负责人严禁低职代高职;4.防护员及安全监督检查员无证严禁上岗;5.严禁超挖、超卸;6.达不到放行列车条件严禁开通线路;7.无职工带领民工严禁上道;8.装卸路料严禁偏载、侵限;9.配合人员未到严禁开工;10.严禁超范围作业。“六关键”:把好施工要点、点前准备、施工防护、放行列车条件、机具材料侵限、阶梯提速整修巡养等关键环节。第三十七条人身安全守则和作业人员自我爱护“十不干”。人身安全守则: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教育、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2.工程开工前未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每项工序开工前未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并未向施工人员交底不准施工;3.凡患有不宜从事某项施工作业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该项作业;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准上岗;

381.班前、班中严禁饮酒;当班及作业时,严禁穿高、中跟鞋;2.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3.各项施工必须按照规定的防护条件和防护办法进行防护,未设好防护严禁施工;4.未搭好脚手架、未放稳梯凳不准作业;5.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起重作业;6.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临边作业必须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8.上下交叉和高处作业未设防护棚板或采用其它隔离设施,不准上下重叠作业;9.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不准抛掷;10.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不准登高作业;11.不准无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开挖基坑、沟槽、井;12.未检测有害气体、瓦斯浓度,未向隧道、井内通风,不准进行隧道、地下工程作业;13.隧道施工初期支护达不到标准的,不准进行下一循环的开挖掘进;14.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并应定期检查。严禁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15.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条件中未使用12V安全电压禁止作业;

391.在隧道开挖工作面,桥梁基础的井下作业,组合钢模板作业,房屋的狭小空间和沟、槽、池内施工以及各种机床和其他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照明未使用36V安全电压禁止作业;2.严禁使用安全装置不齐全的机械(电器)设备;3.机械设备严禁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调整;4.装卸机械制动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失灵时禁止作业;5.起重吊装作业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时,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时,重量不明,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不准起吊。6.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轨道车、轨道平车等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严禁使用;7.氧气瓶与乙焕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储存;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和乙焕瓶共同使用时,两瓶相距必须在5m以上;8.严禁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不得超速行驶,不准强行超车,不许强行调头,不走禁线,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驶;9.严禁在铁路钢轨上、枕木头、道心坐卧、站立、行走或车底下避雨、乘凉、休息;严禁不瞭望穿越铁路、公路。作业人员自我爱护“十不干”:讲规章,学技术,不干违章活;讲纪律,听指挥,不干冒险活;讲教训,莫蛮干,不干玩命活;讲安全,忌凑合,不干侥幸活;讲团结,要齐心,不干赌气活;有劳逸,休息好,不干疲劳活;

40施工中,勤检查,不干粗心活;心要专,莫闲谈,不干溜号活;勤照应,多招呼,不干马虎活;有问题,找组织,不干包袱活第三十八条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必须做到的十条: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四亲自”、“五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作业人员缴纳保险金;5.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做到安全无保证,宁可不干,也不蛮干,抓小防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的隐患;对违章现象敢抓敢管,决不心慈手软,宁听骂声,不听哭声;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7.对作业关键工序,要立岗到位,亲自把关,做到作业全受控、标准全落实、监护全到位;要求作业人员不违章作业,自己决不违章指挥,率先垂范;

411.开好月安全生产会议,对存在问题,落实责任,强化整改,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时间和责任人“五落实”,检查和整改情况要记录在案;2.发生生产事故时,要及时、如实报告,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大胆工作,要专职专用,充分发挥他们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四亲自”:亲自组织传达和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文电和指示;亲自检查劳动纪律、技术纪律和作业标准化落实情况;亲自分析处理一般事故、重伤事故及严重的事故危机,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和及时处理;亲自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工作。“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第三十九条以人为本、堵截违章,管好“十六”种人1.不考虑后果的“大胆人”;2.冒险蛮干的“危险人”;3.冒失莽撞的“勇敢人”;4.盲目听从指挥的“糊涂人”;5.吊儿郎当的“马虎人”;6.投机取巧的“大能人”;7.凑凑合合的“懒惰人”;8.牢骚满腹的“气愤人”;

421.难事缠身的“忧愁人”;2.急于求成的“草率人”;3.心神不定的“心烦人”;4.单纯追求任务、指标的“效益人”;5.休息不好、身体欠佳的“疲惫人”;6.变化工种岗位的“改行人”;7.初来乍到的“新工人”;8.心有余力不足的“老工人”。第四十条高处作业“八个必须”和“十八个严禁”“八个必须”: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2.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挂牢安全带;3.登高作业必须从正规通道上下;4.临边必须有防护栏杆;5.洞口必须有防护措施;6.起重机械上下必须关门加锁;7.悬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有牢固的立足点;8.交叉作业必须有安全隔离层。“十八个严禁”:1.严禁随意抛扔物料和工具;2.严禁在施工现场嬉戏、睡觉、打闹和随意攀爬;3.严禁在架体上骑坐栏杆和扶手;4.严禁背向竖梯上下;5.严禁作业面有“探头板”;

431.严禁在作业面上随意堆放材料,把不用的工具随时放进工具袋内;2.严禁作业面有“飞跳板”;3.严禁浇灌混凝土时站在模板或脚手架上作业;4.严禁患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恐高症)者登高;5.严禁架子工无证登高;6.严禁无安全防护登高作业;7.严禁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登高作业;8.严禁携带笨重物件登高;9.严禁在石棉瓦屋面上作业;10.严禁六级风以上的恶劣天气登高作业;11.严禁照明不足登高作业;12.严禁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斜坡屋面上作业;13.严禁身体不适、情绪反常、酒后登高作业。第四H^一条临电作业“十个必须”和“十个严禁”“十个必须”:1.电工、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2.电工必须严格执行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3.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一个开关只能控制一■台设备;4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5.在孔、洞、廊道、混凝土浇筑仓号内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电压;6.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必须分别设置;7.搬移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设备停用必须先断电,锁好开关箱;

441.交流电焊机开关箱必有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必须有二次侧防触电保护装置;2.建筑施工检修作业必须有警告标志牌和监护人;3.施工现场发生触电事故组织抢救时,必须保证自身安全。“十个严禁,,:1.电、气焊工人不戴电气焊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不穿绝缘鞋等防护用具严禁作业;2.严禁在内、外电线防护危险区域作业;3.严禁独立操作带电机械,必须有专人监护;4.架空临线严禁采用塑胶线;5.手持电动工具严禁使用破损电缆;6.非电工严禁动用任何临电设施;7.使用混凝土振捣器时,操作者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严禁作业;8.工作面的电功率严禁超负荷运行;9.办公室及职工宿舍严禁非电工私自乱接热水器、电热毯、电炉子等电器;10.严禁宿舍床头私设开关和插座。第四十二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七严禁”和“一批准”“七严禁,,.1.严禁无证驾驶和操作;2.严禁疲劳和酒后驾驶、操作;3.严禁超载、超速;4.严禁客货混装;

451.严禁货车超限载货;2.严禁车辆、设备带病上路和操作;3.严禁自卸车车箱未落下就上路行驶。“一批准”:遇有雨雪天、雾天、大风等恶劣天气尽量不安排出车,确因特殊情况必需出车时,要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并且必须有防滑等紧急救援措施,确保机动车行车安全。第四十三条起重机械“十不吊”: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2.信号不明;3.吊物下方有人;4.吊物上站人;5.埋在地下物;6.斜拉、斜牵、斜吊;7.散物捆扎不牢;8.零、散、小物件无容器;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10.六级以上大风。第四十四条焊割作业“十不烧”: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害人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害h

46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害I」。6、可燃材料用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测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害h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害h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害I)。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害h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害h第五节安全生产措施费第四十五条项目依据各工区提报的年度安全措施经费计划,经审核后,汇总编制下达项目年度安全措施经费计划,并报项目部财务部、安质部备案。第四十六条安全措施经费计划应分别由项目安质部、安全总监审核,项目经理审批。第四十七条项目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措施经费计划落实经费,建立该项经费科目,专款专用,准确掌握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情况。第四十八条安全措施经费要按使用范围严格控制,每次使用前必须经项目经理或工区负责人审批。第四十九条安全生产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目录,执行国家、行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费目录的相关文件。第六节安全教育培训第五十条项目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I,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培训或委托基层培训的形式进行。

47第五十一条项目部、工区、作业队长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第五十二条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技术业务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第五十三条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的不得少于20学时。第五十四条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第五十五条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第五十六条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第五十七条新进场的员工必须接受项目、作业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第五十八条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和作业场所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和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15学时。第五十九条工区、作业队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第六十条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防护用品用具的佩带使用、劳动纪律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六十一条劳务队伍的安全教育

48一、劳务队伍所有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二、劳务队伍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三、新进场的劳务工必须接受项目、作业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第六十二条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一、工区和作业队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二、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三、劳务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要报项目部安质部核备。第六十三条项目部定期组织对各工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的,将追究工区负责人的责任。第六十四条项目经理、工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持证或证件过期,不得从事其管理工作或施工作业。第六十五条铁路营业线上施工的项目经理、安全防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持有铁路总公司或者路局核发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证,安全防护人员应持有铁路局核发的营业线防护安全培训证。第六十六条不得使用外部劳务人员从事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工作。第七节危险源辩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工序)的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编制方案》及专家审查办法及铁路公司《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9等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六十七条、项目部在正式开工前,按要求编制本工程危险性较大项目分项工程清单和工程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危险性较大项目分项工程清单。第六十八条、项目部应组织至少一次有关重大危险源工程管理文件的集中学习,并形成书面记录。第六十九条、重大危险源工程(工序)施工必须实行公告制。在施工现场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将即将要施工的重大危险源工程(工序)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环境将重大危险源的名称、位置、注意事项、作业时间、责任人等在工地醒目位置及时公示和更新,使每个施工人员都能及时了解。在易发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第七十条、重大危险源工程(工序)提前通报制度项目部在重大危险源工程(工序)实际施工前,提前通知项目部各有关部门(安全质量、施工技术、物资设备部门和总工程师等),以便项目部相关部门及时组织针对性的专项检查。第七H■"一条、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项目部在重大危险源工程(工序)施工之前,安质部门必须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技术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双方签字。第七十二条、加强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重大危险源工程(工序)施工过程中,项目部、项目应加强检查工

50作,并做好检查记录,纳入安全管理台帐。第七十三条、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一)重大危险源控制基本原则1、消除优先原则:首先考虑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源,实现本质安全。如采用无害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遥控技术等。2、降低风险原则:若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源,其次考虑降低风险。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努力降低伤害、安全风险或损害发生的概率或潜在的严重程度。如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作业时,按要求做好临边防护及隔离措施,定期对支护、边坡变形进行监测等。3、个体防护原则:在采取消除或降低风险措施后,还不能完全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时,最后考虑个体防护设备,作为补充对策。如模板支撑、拆除时,操作人员穿戴好安全带、安全帽、工作鞋等。(二)重大危险源控制程序工程在开工前,应先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针对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组织有关人员辩识施工现场潜在的危险源,并通过科学的风险评价方法,判定哪些是重大危险源,然后确定有关责任部门制定各专项安全施工控制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通过资金保证,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来监督安全管理、技术、教育等控制措施到位,最后对执行成果进行评估、改进。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程序图:

51N纳入现有项目实施前f危险源辩识f风险评价f是否重大—►管理制度危险源进行控制专项安全资金保证—►施工方案v—人员职进行控制责明确执行检杳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预案制定后,要加强管理,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修改预案内容,提高预案的质量,以使其更加具体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各工区或作业队要完善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响应速度,要按规定启动预案,快速有效的施救,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第七十四条、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督管理范围1、本项目部承担的施工项目。2、对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督管理,进行施工现场全过程监控。3、相关方(建设单位、业主等)确定的风险源和安全生产管理重点事项。4、监控工程项目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按工程进度分阶段逐项排查危险源,做好危险源评估,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明确责任人进行监控和整改,更加有效地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

52第八节岗位交接班办法第七十五条、值班人员进行交接时,交班人员应将正在进行的工作情况、注意事项等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对所交接的内容如有不明白处应询问清楚后方进行接班。第七十六条、交接班人员需共同填写交接记录并签认,明确双方责任。第七十七条、交接班时交班如果有不符合规定或交待不明白之处时,接班人员有权拒绝进行交接。第七十八条、接班人员接受不合格的交班所出现的安全质量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第九节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第七十九条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本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工区应向作业队技术主管进行工程概况、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详细交底。第八十条开工前作业队技术主管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交底;向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详细交底。第八十一条开工前技术主管或技术人员向领工员、班组长进行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详细交底。领工员、班组长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详细交底。第八十二条分项工程施工前,技术主管或技术人员向领工员、班组长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领工员、班组长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3第八十三条特种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分别由施工、机械主管向操作班组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复杂工艺的安全技术交底,应书面与讲解同时进行。第八十四条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要先编制施工方案,然后根据施工方案作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以交底代替方案,或以方案代替交底。第八十五条安全技术交底书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技术主管审批。起重、深基础开挖、高大摸板及脚手架、铺架等工艺复杂作业的安全技术由工区项目总工程师初审,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同意,项目部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八十六条安全技术交底书的内容要全面,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所采用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违背国家、行业、企业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书,必须字迹清楚,由被交底本人签字,其他人员不得代签。第八十七条新型小型机具的操作技术,可由负责采购的人员先将有关资料交于技术人员,再由技术人员向操作使用人员进行交底。第八十八条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各工区技术人员编写、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工程和技术难度较大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工区技术人员编写、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第八十九条特殊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编制,报集团公司审批。第九十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要有针对性:一、要针对具体工程的特点及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可能造成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二、针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用电设施或施工中涉及有毒有害、易

54燃易爆等作业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采取技术措施予以保障。三、针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可能产生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技术措施加以防范。第九十一条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土方工程:根据开挖深度和土质,合理选择开挖方法、边坡或支护方法及降水方案。二、脚手架搭设方案及防护措施。三、高处作业和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四、安全网的架设要求、范围、架设层次和段落。五、垂直运输设备的位置及安装要求、安全装置等。六、铁路既有线及临边防护方法,垂直交叉作业的防护。七、道路和人行通道布置及防护设施标准。八、临时用电的防护措施。九、中小型机具的安全措施。十、模板安装与拆除的安全措施。H^一■、防火、防雷、防毒、防爆的安全措施。十二、与周围环境和居民、行人的封闭隔离安全措施。第九十二条对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特殊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如大型吊装、深基坑、扩孔桩、拆除作业、大型支模、特种架设、高层脚手架、以及铁路营业线上跨或路旁作业等。第九十三条冬季、雨季施工要编制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第九十四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负荷超过50KVA或用电设备超过5台的,要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电量低于50KVA或用电设备少于5台的,可编制临时用电技术措施。第九十五条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要有设计依据、计算资料、详图

55和文字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不准施工。第九十六条经过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是指导安全施工的重要技术文件,在施工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和工程的变动情况,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及时补充完善。有较大变动时,必须由原编制人、审批人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任何人不得自行变更。二、对每一个分项工程,必须在开工前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双方签字和交底日期。三、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中的各种防护设施、各种安全装置应做为施工任务下达,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并有详细的验收单。四、项目、作业队的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落实情况及安全设施、装置的安全状态。第十节特种设备管理与使用第九十七条项目部、工区应对特种设备进行严格管理控制,项目部、工区机械物资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第九十八条工区应配置机械工程师,作业队配置机械管理员,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九十九条项目部根据施工情况建立健全如下管理制度:一、特种设备注册制度二、特种设备运行管理制度三、特种设备安装前的验收和技术检验制度四、拆装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五、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质量检查制度六、特种设备安装完毕的技术检验和验收制度七、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56八、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九、特种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十、特种设备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十一、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十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十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培训考核制度十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十五、特种设备事故救援方案第一百条购置特种设备必须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生产制造厂的产品中进行选择。第一百零一条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和拆卸,应由具备安装、维修、拆卸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一百零二条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I,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第一百零三条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并经检验合格,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第一百零四条非标起重设备,必须经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一节现场动火与消防第一百零五条项目经理、工区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负总责,制定防、动火制度,办公和生产、生活场所均设防火责任人。第一百零六条项目部、工区以及参建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和演练,对员工进行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使员工做到“三懂三会”

57一一懂本岗火灾危险,懂防火措施,懂灭火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保护火灾现场。第一百零七条对工地、驻地、料库等要确定消防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对消防器材进行严格管理。第一百零八条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按照“三级动火”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必须遵守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第一百零九条全体员工应自觉做到:爱护消防器材,不善自动用消防器材;不在施工现场、宿舍焚烧废纸等杂物;不在禁烟火场所吸烟,不乱抛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不擅自拉接电线,照明灯具高度距地面不小于2.5米,距蚊帐等物品不小于50厘米;发现失火立即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抢险。第十二节安全防护与标志第一百一十条工区负责人对本工区的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设置、管理、使用负总责;项目部对其检查监督。第一百一十一条安全防护用具使用前,工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备案备查。安全防护用具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标志、防护用具、用品安全有效。第一百一十二条工区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安全防护设施方案,对所设置的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的符合性、可靠性负责,并向项目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进行交底。第一百一十三条材料员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对防护用品和防护材料的供方进行评价,供应合格的产品,并对其负责。第一百一十四条项目部、工区、作业队安全检查人员参加对现场的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工区负责人报告,并跟踪验证整改情况。

58第一百一十五条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纪,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要求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适时维护防护设施,以保持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性。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设置、完善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一、在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高处作业、吊装、营业线施工现场周围等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符合标准的警示标志;二、根据季节或者天气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三、涉及公共安全的,必须按照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专项的公共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第一百一十七条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包括:一、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二、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既有线、高空”的防护用具等;三、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四、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第一百一十八条施工现场的作业平台、临边与营业线、防护棚、电气线路与设备防护栏、涉及公共安全和铁路行车安全的防护等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防护设施,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核、批准。第一百一十九条所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达到性能要求。一、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保护,应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处

59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状态;二、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的防护,应确保用火作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三、临边、营业线、高空的安全防护设施,应确保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有关设施的安全、可靠的使用状态。四、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应确保作业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和机械设备安全。五、公共场所及铁路行车的安全防护,必须保护公共场所设施和人员的安全与铁路行车安全。第一百二十条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第一百二十一条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还应符合《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二十二条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要建立使用、发放档案,定期予以更换。各类防护设施、用具的验收单及各类检查记录必须按要求填写,可量化的栏目应填写具体数值,无量化要求的栏目应以简要的文字记录。第十三节安全标准工地第一百二十三条进入新工地伊始,项目部应按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要求进行策划,结合上海铁路局及京福公司相关要求编制本工地的“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实施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全面认真实施,不断规范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第一百二十四条各工区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建设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思想意识。项目部由安质部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检查评比。

60第一百二十五条工地所用物品带有“企业标识”的,应使用局确定的“标识”;所用的安全标志,应遵照《安全标志》规定执行。第一百二十六条“五牌一图”、的规划,认真执行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集团有限公司和地方铁路局文明工地标准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aEo第一百二十七条场地及道路做好硬化,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周边排水沟保持通畅,场地及道路无积水。第一百二十八条成品、半成品及材料的堆放,应按平面图划定的位置分类整齐堆放,并做好标识。第一百二十九条及时清理垃圾,运送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淤泥、垃圾等,沿途不漏洒,沾附泥沙、浆状物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第一百三十条工地四周不乱倒垃圾、淤泥,不乱扔遗弃物,并做到工完场清。搭设的临时厕所、浴室应有排污措施,粪便、污水不乱流。第一百三十一条食堂要有卫生许可证和卫生保洁制度,炊事员和茶水工要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或卡上岗,并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第十四节安全生产检查第一百三十二条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项目部应进行详细和周密地策划,编制详实的检查表和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完成后由专人负责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项目部每周、月、季度组织对各工区进行安全大检查。一、项目部每季度组织的安全专项检查。由项目部主要领导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管内施工现场、机具设备、油(料、火工品)库和生活驻地等的管理进行安全大检查。二、工区、作业队每旬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工区负责人主持,分管领导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区应进行认真策划,要侧重对管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油(料、火工品)库等的管理进行安全大检查。

61第一百三十三条工区日常安全检查:由相关检查人员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并负责妥善保存。一、领工员、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中的检查。二、专职安全人员工地巡回检查。三、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对安全状况的检查。第一百三十四条专项安全检查:项目部安质部门配合专业主管部门进行,安质部门侧重检查综合性的安全管理工作;专业主管部门侧重检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一、对施工用电和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设备设施、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钢筋、木工、碎加工等施工机械设备)、防火防盗、防洪防汛、防台风防地质灾害、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模板支设、基坑支护、吊架安装、防护棚和安全网及临边防护等)等等的检查。二、冬雨季、节假期前后、停工后和开工前的专项安全检查。三、针对工程的某一项作业活动、某作业工序或某一安全隐患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检查。第一百三十五条各种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发现的问题,指定专人整改,复查整改结果,检查记录、复查结果报工区、项目部安全检查部门备案。第一百三十六条工区安全大检查由工区主管领导主持,作业队安全大检查由作业队领导主持,专项安全检查由各专业主管主持,冬雨季、节假期前后、停工后开工前检查由工区或作业队领导主持,有关人员参加。第一百三十七条项目安全大检查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检查表逐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每次检查情况及整改情况及时项目部安全检查部门书面汇报。第十五节安全重点监控

62第一百三十八条凡是施工技术难度大、安全作业风险高、施工地质情况复杂、采用四新技术等工程项目,均应列为重点安全监控项目。工区建立重点安全监控项目档案,并报项目部备案,备查。第一百三十九条列为项目重点安全监控工程、工序或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的安全技术控制措施,严格履行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有关方案审核、审批的相关规定。第一百四十条项目部、工区强化安全技术交底复核,加强过程的监控量测;施工作业时,项目部、工区和作业队主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场跟班管理、指导施工。第一百四十一条项目部、工区应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措施或交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严格监督方案、措施或交底的执行落实情况。第一百四十二条项目部针对项目部辨识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存在部位、环节或工序,推行安全生产看板管理,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预控、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和安全生产业务、技能的培训,了解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措施,提高人员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第一百四十三条各工区、作业队储备充分的应急救援材料、机具等资源,与施工所在地政府、兄弟单位建立应急协作联系。第十六节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第一百四十四条事故报告制度一、重伤事故发生后,各工区立即上报项目部和公司安质部,项目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到集团公司安质部。二、多人伤亡或死亡事故发生后,各工区立即上报到项目部和公司安质部,项目部12小时内逐级上报到集团公司安质部。三、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各工区立即上报到项目部和公司安质部,项目部6小时内逐级上报到公司安质部。

63四、既有线施工中发生影响行车安全或造成停车事故,无论何种原因,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各工区迅速逐级上报到项目部、公司安质部和集团公司安质部;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简要经过、现场处理情况。五、用电话、电传的方式逐级上报的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分析的原因、现场控制情况。六、发生火灾事故、在道路上发生机动车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分别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七、发生机械设备(含非标设备)事故向上一级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报告。八、事故报告由事故单位按规定时限向上级报告;同时应按规定向事故发生地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九、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以及提供假材料、做假证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四十五条事故的调查处理一、死亡事故由所在地政府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持调查处理,相关部门派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二、重伤、轻伤事故,经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由单位领导主持,有关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必要时可邀请集团有限公司派员参加。三、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四、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直接原因及主要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642、确定事故责任者(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3、提出预防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五、事故归档材料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5、物证、人证材料;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12、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第一百四十六条事故的统计上报制度一、每月25日前,各工区分别向项目部报告上个月统计结果;每月28日前,项目部向集团公司安质部报告上个月统计结果。二、交通事故按公安交管部门的裁决,由负主要责任的单位统计上报。三、驻勤、借用人员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由用人单位负责报告、统计。四、统计上报先用电话报告内容,之后可用电传、邮件、互联网上发送。第十七节安全生产网络图安全生产网络图项目经理第一安全责任人

65安全总监安全责任人总工程师安全责任人安质部安全责任人工区负责人工区第一安全责任人I各队、场安全员%各班、组安全员第十八节附则第一百四十七条本办法由中铁电气化商合杭铁路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修改和解释。第一百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质量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项目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精细化管理进程,减少和预防质量通病,有效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企业制度以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部结合贯彻“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和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从体制上和制度上规范项目管理,促进项目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第三条项目部是项目工程质量责任的主体,各工区承担同等的质量责任;项目部和各工区的工程技术部门是工程质量的技术保障主体,项目部和各工

66区安质部门是工程质量的监督落实主体。第四条项目部和各工区要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全员参与,加强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监控,持续改进,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第五条项目部和各工区各级领导要积极支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设置障碍,故意刁难或对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有打击报复行为的,要对违纪人员认真追查,严肃处理。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电气化局商合杭铁路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管辖的各工区和作业队。各工区可依据本办法和相关方的规定要求,制定各工区的规章制度,对相关方提出的新的规定或合同约定,补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各工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工区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第二节质量目标、质量体系、组织机构第七条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中铁电气化局商合杭铁路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形成涵盖各管理层次和职能部门的严密质量保证网络,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各项活动。各工区主管领导根据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各项活动。一、质量目标(1)检验批、分项、工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杜绝等级以上质量事故;(2)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其中桥梁混凝土结构使用寿命不低于100年,无昨轨道使用寿命不低于60年;(3)实车最高检测时速达到设计速度的110%,开通速度达到设计速度的目标值;

67(4)竣工文件真实可靠,规范齐全,一次交接合格;(5)综合合同段确保局级优质工程,争创股份公司优质工程。赵桥确保火车头奖、亳州南站确保安徽省“黄山杯”、亳州特大桥确保铁路总公司优质工程,争创鲁班奖。二、质量保证体系见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68质量保证体系框图66

69第八条项目部安质部是本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其他各职能部门对项目质量管理控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提供服务。第九条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组员由施工技术、安质、物资设备,各工区负责人、总工程师、副经理等人组成。领导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法规标准,以及建设、监理、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控制方面的规章制度。二、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策划、实施工程项目质量大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三、定期组织召开工程项目质量分析例会,分析、总结阶段质量管理状况,做出重大质量管理决策,确保项目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四、负责本项目管内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监督管理。第十条项目部成立安质部,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下属各工区根据本办法成立质量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并保持质量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第十一条项目部按要求设置中心试验室,配备符合要求的试验检测人员和仪器。各工区根据施工要求成立工地实验室,并报项目部工程部、安质部、中心试验室备案。第十二条项目部工程部负责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与工程质量控制工作;项目部安质部负责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项目部物资部负责工程施工的机械物资保障工作;项目部中心试验室负责来样的试验和现场的检测工作。

70第三节质量职责第十三条项目经理一、项目经理部经理是本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各项质量管理工作,对工程合同履行承担领导责任,对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全面负责。二、负责建立健全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合理配置项目质量管理资源,并保持其有效运行。三、负责主持制定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责任制,并定期检查考核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四、负责协调各部门质量工作接口关系,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质量大检查,及时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和缺陷。五、负责本项目从业人员施工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绩效。六、及时、如实向集团公司报告工程质量事故。第十四条项目部党工委书记一、参加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活动,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承担领导责任。二、围绕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法制意识。三、对分管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第十五条项目部副经理一、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生产,对本工程施工质量负主要责任。二、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和缺陷。三、合理调配施工现场资源,满足工程质量控制的需求。

71第十六条项目部总工程师一、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对本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总责。二、负责主持编制、审核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项目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三、负责主持本工程项目开、竣工贯通测量及设计文件的审核工作。四、负责工程项目中心试验室工作。五、负责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质量通病的预防、预控措施,开展技术攻关和QC小组活动,改进施工工艺,确保承建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文件、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7、负责对质量事故制定返修加固方案和预防措施。第十七条工程部部长一、协助总工对本工程施工技术进行全面管理,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开、竣工贯通测量和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二、负责组织编制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识别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工序和特殊控制工序,制定和下达工程质量控制措施。三、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检查、指导工作,负责与相邻作业单位的施工技术协调工作。四、负责组织相关项目部人员编制本管段重点控制工程的技术交底、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质量通病的预控措施,开展技术攻关和QC小组活动,改进施工工艺,确保承建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文件、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六、负责项目工程创优规划的实施、过程质量的控制、音像图片资料、关键技术、工艺实践的总结等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72七、负责对重大质量问题提出技术性补救方案。八、负责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等相关法规标准的收集、发放、宣贯工作。第十八条安质部部长一、负责对本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参加项目定期质量大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编制下发质量检查通报,制定整改措施,追踪监督整改情况。二、负责项目的施工过程质量监管、日常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追踪督促整改。三、参加本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完工质量验收工作,建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台帐。参加工程项目竣工质量自验工作。四、收集整理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信息,对工程项目验工计价单上所列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审核签字认可,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验工计价。五、与建设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地方质监部门、驻地监理建立联系、定期沟通,负责处理业主、监理、地方质监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及与质量相关事宜。六、参加质量控制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七、定期上报质量报表和季度工程质量分析总结报告,建立工程项目质量工作相关信息台帐。第十九条物资设备部部长一、负责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管理的日常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二、负责对重点机械、主要物资材料供方评价和选择,对所采购的物资材料及作业队租赁机械设备的质量负责。三、负责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严把进货质量关,严格进货签验手续,建

73立完善的物资卡片、验收记录制度,保证所采购的各项物资符合质量要求,并具有可追溯性。第二十条财务部部长一、负责项目质量成本核算,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资金保障。二、协助办理质量事故罚款收缴事宜。第二十一条工经部部长一、负责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验工计价单签字确认,确保验工计价的工程项目质量全部合格。二、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不予验工。三、负责工程项目合同关于质量条款履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第二十二条中心试验室主任一、负责指导各工区作业队试验人员的取样、送样、试件制做等试验工作,对送检的试件试验检测结果负责。二、负责建立本项目试验工作管理制度和相关台帐。三、负责项目中心试验室各类试验仪器的校核及日常维护保养,确保仪器正常使用,按规定要求填写试验报告单,并对出具的各项工程试验报告内容、数据负责。四、对试验仪器设备和试验标准规范配置等资源的充分性、符合性负责。五、对试验检测出现的不合格的试件、样品进行详实的记录其施工单位、工程名称、代表数量、试验部位、施工和材料进场日期等,并及时将情况上报项目总工和安质部。六、负责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情况进行分析,并在定期的质量分析例会上报告说明。第二十三条工程调度

74一、负责了解各工区工程施工情况,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追踪了解,并向项目主管领导进行汇报。二、负责收集施工生产和安全质量信息,确保一些重大质量问题在第一时间向集团公司领导、调度、主管部门传递,并对事件发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第二十四条其他专业工程师一、负责本专业业务的管理工作,并对所完成的工作质量负责。二、负责部门内确定的质量管理职责,对所承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第二十五条工区负责人、作业队长一、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对本经理部和作业队管段的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二、负责建立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资源的配置,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责任制。三、负责落实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技能培训及日常的质量意识教育工作。四、组织定期的质量大检查,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和缺陷,保证施工质量。五、组织和参加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六、及时、如实上报各类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第二十六条工区生产负责人一、协助经理开展各项质量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及分管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二、主持定期的质量大检查,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和缺陷,保证施工质量。三、对分管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第二十七条工区总工程师、工程部部长一、对本单位施工技术工作负总责,组织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测量、图纸会审、施组方案编制,并对出具的技术报告、施组方案负责,重大

75施工方案按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二、负责施工项目的过程质量检查验收,对由于工作失职,该进行检查的没检查,或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不作处理,造成质量事故或重大影响的,应负主要责任。三、对本单位施工技术内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管理责任。四、进行质量管理策划,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方案及其预防措施进行审核,并督促检查实施。五、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相关质量法规标准的学习。第二十八条工区施工技术人员一、负责组织工程质量自检工作,正确填写施工技术内业资料,对工程施工技术内业资料的正确性、准确性负责,对施工现场施工技术负直接责任。二、负责本单位管段的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施工测量、施工放样、技术交底工作,并对复核结果、测量数据、交底内容负责。三、负责编制各类单项、综合性施组方案,重大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四、负责施工各项监测任务,并如实记录监测情况,确保监控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管工程师。五、参加施工项目的过程质量检查验收,对由于工作失职,该进行检查的没检查,或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不作处理,造成质量事故或重大影响的,应负重要责任。六、负责校核施工现场设计地质与实际地质情况符合性,对发生变更的施工内容,负责按规定完善变更手续。七、负责组织质量问题的处置方案及其预防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第二十九条工区专职质量检查员一、负责施工项目的过程质量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结果负责。二、在本单位经理、作业队长的领导下,参加定期质量大检查,对

76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制定纠正措施,追踪监督整改工作。三、严格按国家、行业质量管理法规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生口。四、负责工程质量检验批的内部检查验收,对检查结果的质量负责,参加分项、项目工程质量的检查。五、定期上报质量报表和季度工程质量分析总结报告,建立工程项目质量工作相关信息台帐和工作日志。六、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参加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第三十条工区机械管理员负责进场工程施工机械的定期检查,确保工程机械性能满足施工生产质量需求,对机械设备的质量负直接责任。第三十一条工区物资材料员一、对采购、使用的的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负责,及时提供可靠、齐全的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二、负责物资材料采购供货方的调查评价工作,负责进场物资材料质量和数量的检查验收。三、负责对物资材料存贮、收发、使用管理,建立材料使用发放台帐,保证物资材料质量的可追溯性。第三十二条施工员(工班长)一、对所负责的工号的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二、对现场施工生产全过程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对质量问题组织整改,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三、负责监督、指导作业班组认真执行落实施工技术交底和各类质量控制措施。第三十三条工程试验员

77一、按规定进行原材料、试件取样、送样,并对取、送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严格按规定进行试验,对试验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二、按配比选定单,对提供的碎、砂浆施工配合比的可靠性负责。三、及时向主管工程师反馈试验信息,并对所承担的试验检验工作质量负责。第三十四条作业人员一、严格按施工技术交底施工作业,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二、遵章守法,杜绝违章作业,不断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三、对本岗位承担的工序质量负直接责任。第四节资源保障第三十五条各工区在工程项目施工调查时,应对配置人力、物资、机械、设备、仪器、法规、标准、规范的适宜性、充分性进行核查,按工程合同要求,核查各类资源配置和履约情况。第三十六条工程项目开工前,按合同承诺及满足施工生产需求配齐各类资源,对发生变更的情况,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报项目部、驻地监理审批。第三十七条开工前项目部施工、安质、物资设备等部门应对人员、法规标准、物资机械、仪器设备配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满足施工生产需求,并上报项目部工程部,以备核查。第三十八条项目部选择协作队伍及劳务用工人员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和上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认真审核其资质、执照、业绩等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帐。第三十九条项目部施工技术部门重点检查施工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工作阅历;测量仪器精度情况、校核检定情况;施工规范标准配备情况,形成台帐,并将有关情况以报告方式上报项目部工程部,以备核查。

78第四十条中心试验室重点检查各工地试验室检测、试验仪器的性能、标定情况,试验工作范围,试验管理、维护制度的建立情况。第四十一条项目部安质部重点检查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试验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质量检测工具的配备情况,质量验收标准、质量管理法规配备情况。第四十二条项目部物资设备部门重点检查进场机械设备规格型号、使用性能,机械物资供方的选择评价资料,物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物资机械管理的标准、法规配备以及采购合同的管理情况。第五节教育培训第四十三条各工区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对所有参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教育,以及施工技能的培训,各工区应编制、实施本单位的阶段性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并报项目部备案。第四十四条各工区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人员侧重质量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作业人员侧重操作规程、操作技能等方面教育培训。第四十五条各工区项目经理、质检员、试验员、施工员、材料员等相关人员,应按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后持证上岗。第四十六条项目部、各工区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进行不少于16个学时的质量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学习和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应进行不少于12个学时的质量法规、规章、施工操作技能、质量通病防治等的教育培训;从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施工的作业人员还应进行不少于8个学时的四新方面操作技能的培训。第四十七条根据集团公司“三标一体”管理体系文件规定,各工区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工作,应填写相关教育培训记录,并报项目部安质部备案。第六节质量检查

79第四十八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是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途径,项目部每月25日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工区每旬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工区应对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进行细致地策划,并将工区检查报告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备案。第四十九条项目部(工区)定期质量大检查应由项目部(工区)领导主持,施工、质检、试验、物资设备、等部门人员参加,对质量检查内容进行策划,编制本次的质量检查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检查必须覆盖管内所有工程项目,不留死角,检查后进行分析总结,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第五十条项目部质检人员的日常检查,根据检查计划对管内工程进行巡视检查;项目部质检人员,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制定检查计划,明确重点监控项目,对施工全过程实施有效监控,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并填写《安全质量监督整改通知单》做好记录。第五十一条各工区项目开工、复工前,均应由工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进行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上报项目部领导,确认满足施工条件后方可开工。检查内容应包括:一、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有关开工许可手续已办理。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能满足开工需要。三、施工准备及贯通复测已完成。四、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已按规定执行,并有记录。五、实施性施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已编制、审批。六、采用四新技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教育培训。七、特种作业人员已按国家规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八、项目部中心试验室、工地实验室满足工程需要,是否符合建设部及其它相关行业的要求,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九、复工工程已完部分,应符合设计、规范、验标要求。

80第五十二条工程项目要根据施组安排,针对施工各阶段及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工程段落,由工区主管领导组织,技术、安质、物资设备参加进行专项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报项目部工程部核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一、施工测量放线准确、精度满足规范要求。二、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合同和《验标》要求。三、重点工序、部位的施工质量控制手段、措施、方法是否有效,变更设计履行审批程序情况。四、工程日志等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签认齐全。五、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得到落实,凡列入创优规划目标的项目要重点检查。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按规定检验、试验合格,设备有产品合格证,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七、将已完工程质量验收,总结工程质量状态,重点分析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规定填写的各类工程质量监控、检验表格资料填写得是否规范,各类管理人员的签字确认的手续是否完备。第五十三条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对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对口工作业务检查指导,重点检查下属项目各职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并指导其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第五十四条铁路工程按照“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程序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要求,对已完工程的检验批、分项、项目、单位工程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完善签证确认手续。其他工程按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81第五十五条工程在隐蔽前,由作业队施工技术主管人员进行自检,并报工区质检工程师检查,合格后邀请驻地监理检查签证,签证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检查证应按行业规定或业主要求由技术人员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因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查签证。第五十六条项目部质检工程师对项目部验工计价的工程质量负责审查签认,项目部对协作队伍和内部验工计价的工程质量负责审查签认,只有经质检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项目和数量,方予验工计价。由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一、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构成质量事故尚未处理的。二、由于施工错误或处理事故而增加的工作量。三、缺少隐蔽工程检查证或未经检查签证而隐蔽的。四、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等缺少应有的试验检验鉴定资料或无出厂合格证的。五、未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变更设计或手续不全的。第七节信息沟通第五十八条项目部与集团公司、工区与项目部上级公司业务部门保持沟通和联系,建立自下而上的工程质量信息网,及时传递准确可靠的工程质量信息。第五十九条工区应填报《工程质量及事故情况》、统计季、年质量报表,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季末25日前报项目部和上级公司。第六十条工区应系统收集、保存以下方面的资料,界定出要长期保存和移交资料,列出移交文件资料清单,报项目部工程部备案。

82一、根据本单位工程特点、工作需要,收集、清理与质量管理相关的法规、标准、制度、办法等其他要求,形成法规标准清单,为日常工作提供支持和依据。二、本单位相关管理办法、制度和措施,贯彻执行情况,取得效果、存在问题等文件、通报、通知、记录等资料。三、各类检查记录及其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置情况的记录。四、本单位质检监督检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信息资料。五、施工中评优获奖、上级领导/地方政府检查评价、内部竞赛评比等文件资料。六、质量事故发生、调查、处理的相关记录。七、项目专项施工技术方案、项目现场应急预案。八、参加各类方案、措施评审的记录,出台相关的文件资料。第六十一条项目部应每月对质量管理、控制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质量工作报告,项目部安质部门备案。第八节重点监控第六十二条凡施工难度大、技术标准高、采用四新技术、重点创优工程项目,均应列为重点质量监控项目。正式开工前各工区进行分析,形成报告报项目部安质部。第六十三条各工区重点质量监控项目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的质量控制措施,严格履行建设单位和项目部有关方案审核、审批的相关规定。第六十四条各工区强化施工技术交底复核,加强过程的监控量测;施工作业时,各工区或作业队主管领导、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到场跟班管理、督导指挥。第六十五条作业队应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措施或交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严格监督方案、措施或交底的执行落实情况。

83第六十六条对辨识出的关键工序及质量隐患存在部位和环节,编制专项的质量预控措施,严格监控落实情况。第九节自验与验交第六十七条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部按集团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建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编制项目竣工验收计划,竣工验收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部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项目部其他领导担任,组员由项目部各部门和工区负责人、工区技术负责人师组成。第六十八条工程自验由项目部向集团公司提出自验申请报告,根据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的批示,由公司安质部牵头组织进行工程项目自验工作,公司工程管理部派员参加。自验前召开工程项目自验准备会,成立自验领导组,进行工程自验专业分工,准备检测工具,确定自验人员、检查内容、检验标准和时间安排。第六十九条现场自验发现问题填写《工程项目自验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各组组长负责整理本组检查验收情况书面汇报材料。第七十条现场自验工作结束,召开自验工作总结会,自验领导组对自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和研究分析,写出竣工自验报告,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项目部负责督促各工区按期整改,及时收集汇总整改信息,上报公司安质部。第七十一条工程项目初验工作应根据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的批示,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安质部派人参加,成立初验领导组。第七十二条项目部向建设单位报送《竣工申请表》并组织各工区共同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依据接收单位要求,成立对口配合的验收小组,小组成员应了解掌握本项目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负责向接收单位人员做说明和解释工作。第七十三条初验领导组负责将初验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

84公司领导汇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跟踪初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项目部负责将最终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的验收资料,报公司工程管理、安全质量监察部备案。第十节工程创优第七十四条开工前,各工区对符合创优条件的工程项目按集团公司“优质工程管理办法”和项目部“优质工程规划”的规定要求,向项目部工程部申报创优规划和创优措施,项目部工程部向集团公司申报,经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审定后行文公布,未列入计划的项目不予参加评选。项目部、各工区、作业队应按确定的创优目标,成立工程创优工作领导组,负责保障工程创优资源的投入,负责工程创优的具体实施组织工作。第七十五条项目部施工技术部门负责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后期创优的事务联络、资料汇总工作。第七十六条项目部、各工区加强对创优项目在施工中的检查、指导,按集团公司“优质工程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施工技术和安质部门要及时总结和积累先进技术、质量控制经验和相关业绩,收集整理施工过程的影像资料。第七十七条项目部、工区对已列入创优计划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管,对施工关键环节要深入工地加强检查指导。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科技手段,开展科技创新,以确保创优项目的实现。第七十八条项目部要加强对创优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保证做到资料的完整、准确。项目部应保管好各类优质工程、工程质量表彰获奖文件、证书,并及时上报。第十一节质量事故第七十九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凡因技术交底错误、测量错误、不

85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或使用不合格材料等责任过失,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安位置偏差等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由于质量原因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第八十条工程质量事故分为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一般工程质量事故两类:一、直接经济损失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为一般质量事故;二、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依据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第3号令)分为四级: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1)死亡三十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1)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1)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2)重伤二十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1)死亡二人以下;(2)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第八十一条工程质量事故实行快报制度。一、一般质量事故报项目部安质部备案,项目部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

86二、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工区立即上报项目部领导和安质部,12小时内报集团公司领导和安质部。1、快报要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影响程度、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等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司安质部。2、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3、事故单位应在3天内出具书面的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中铁程质表—2),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三、在既有线施工中,由于质量原因造成的行车事故,无论何种原因,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迅速逐级上报公司安质部。第八十二条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后,应采用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好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拍照或录像。第八十三条重大质量事故处理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主持,工程部、安质部、物设部参加;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部组织调查处理,集团公司可派员参加,调查处理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集团公司安质部。第八十四条因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还应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劳动安全有关规定上报,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报上级批复。第十二节奖励处罚第八十五条项目部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激励约束机制,对获得优质工程等质量方面荣誉的单位,按集团公司“优质工程管理办法”和项目部“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获得荣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第八十六条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应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单位

87和事故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责任人因失职、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八十七条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部组织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集团公司安质部。重大质量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处理。因质量事故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责任单位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由协作单位造成的质量事故,签定劳务分包合同的,由工区负责;签定专业分包合同的,合同内质量管理职责界定明确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第八十八条隐瞒事故,经举报查证属实,对事故责任单位及其责任领导、责任人加重处罚。第八十九条因质量问题受到处罚的人员和单位,不得参加当年评先评优。第九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进行责任追究。一、发生质量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而擅自处理者;二、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阻碍、干扰调查工作正常进行,以及提供伪证者;三、事故发生后使用掩饰手段未如实上报者;四、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第九十一条对在施工过程中和竣工验交后,由建设、使用单位或业主检查或运营使用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加大对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罚力度;对公司信誉和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应严肃追究责任,加倍处罚。第九十二条对上级领导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应根据严重程度给予责任单位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第九十三条对造成一般质量事故、四级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各工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可根据管理权限制定相应“责任追究处罚办法”;对事故责任单位领导人的处罚应严格按《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

88公司工程质量事故领导人责任追究处罚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对事故责任单位除按国家、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应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一、对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查发现的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给公司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质量问题,给予责任单位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二、对造成四级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进行通报批评。三、对造成三级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处以50000〜1000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四、对造成二级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处以100000〜200000兀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五、对造成一级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处以200000〜5000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第九十四条对铁路工程项目在建设单位质量信誉评价活动中,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人的处罚,执行集团公司《铁路质量信誉评价奖罚暂行办法》的规定。第九十五条对竣工验交或运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给予责任单位处以10000〜20000元的罚款,严重者给予责任单位处以20000〜50000元的罚款,同时主管领导要亲自到公司汇报情况。第十三节附则第九十六条本办法中未涉及的内容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第九十七条本办法由商合杭铁路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修改和解释。第九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89三、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以建设“安全线、精品线、生态线、和谐线”为目标,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中铁电气化局商合杭铁路站前3标项目部管段施工现场内从事施工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应贯穿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确保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竣工。第四条环境保护管理的范围为建设项目影响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和制梁场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第二节环境保护目标、体系、组织机构第五条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批复的环保、水保方案实施,落实“三同时”,采取各种工程防护措施,减少工程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将商合杭高速铁路建成绿色环保工程。第六条环境保证体系

90环境保证体系图环保及水保保证体系思想保证组织保证!环保领导小组法制育特殊工种教育专业教育普及教育综合管理部队环保领导小组一专职检查员强化环保水保意班组长兼职检查员识增强预防能力开展环境保护月项目部定期检查检查保证技术措施方案保证I-项目部每月一次检-队每半月一次检查_工班每周一次检查_班组每天检查对环境有污染的逐一落实解决L用科学合理技术措施、方案来保证环保目标的实现—针对特殊工种制定强有力防范措施,I按国家和地方及相关法规规定办事,I制定科学合理方案施工现场布局合理,I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环保部门日常监督」实现环保及水保总目标第七条环境保证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和各工区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工程部、安质部、物资设备部、工经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试验室负责人组成。第三节环保职责第八条项目经理环保职责:一、项目经理是项目环保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环保工作负总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及所在地方政府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和标准,拟定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总结,并督促检查其实施。二、建立项目部“环保体系”、“环保领导组”,制定项目“环保目标”,并组织实施和考核。三、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有权会同有关部门作出批评或

91限制治理、停产整顿以及停止生产等决定。四、督促检查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发挥治理效果。参加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解决不安全问题和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作业、危险点、危险作业的安全控制。五、参加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宣传教育,做好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环境保护培训工作。参加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总结、评比工作,做好环保科学研究和交流推广清洁生产及先进技术和经验。六、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和劳动部门作好环境监测工作,各类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检测工作。交纳监测费,健全各类环境数据档案。第九条项目部党工委书记环保职责一、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环保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及所在地方政府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和标准,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二、参与制定项目部“环保体系”、“环保领导组”,制定项目“环保目标”,并组织实施和考核。三、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有权会同有关部门作出批评或限制治理、停产整顿以及停止生产等决定。四、参加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宣传教育,做好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环境保护培训工作。参加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总结、评比工作,做好环保科学研究和交流推广清洁生产及先进技术和经验。五、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和劳动部门作好环境监测工作,各类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检测工作。第十条副经理环保职责一、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环保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及所在地方政府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和标准,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二、参与制定项目部“环保体系”、“环保领导组”,制定项目“环保目标”,

92并组织实施和考核。三、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有权会同有关部门作出批评或限制治理、停产整顿以及停止生产等决定。四、督促检查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发挥治理效果。参加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解决不安全问题和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作业、危险点、危险作业的安全控制。五、参加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宣传教育,做好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环境保护培训工作。参加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总结、评比工作,做好环保科学研究和交流推广清洁生产及先进技术和经验。六、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和劳动部门作好环境监测工作,各类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检测工作。第十一条项目部总工程师环保职责一、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环保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及所在地方政府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和标准,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二、参与制定施工组织中的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治理措施。三、参与制定项目部“环保体系”、“环保领导组”,制定项目“环保目标”,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四、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有权会同有关部门作出批评或限制治理、停产整顿以及停止生产等决定。五、督促检查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发挥治理效果。参加安全、质量、环保检查,督促各单位解决不安全问题和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作业、危险点、危险作业的安全控制。六、参加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宣传教育,做好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环境保护培训工作。参加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总结、评比

93工作,做好环保科学研究和交流推广清洁生产及先进技术和经验。七、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和劳动部门作好环境监测工作,各类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检测工作。第十二条安质环保部职责一、根据国家和上级及所在地方政府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环保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二、监督施工环保全过程,使本工程达到无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三、监督实施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四、做好环境统计工作,月报、年报及时准确。五、有毒有害场所、接触有毒有害职工按上级规定进行定期监测及健康检查,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六、按上级下达污染物削减计划要求,控制污染物总量排放。七、污染源动态档案,职业安全卫生档案填报及时准确,妥善保管。八、及时有效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第十三条工程部职责一、制定的环境保护、水保管理办法符合施工生产实际、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二、监督施工环保全过程,使本工程达到无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三、监督实施污染防治设施做到“三同时”。四、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五、及时有效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第十四条物资设备部职责一、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绿化、施工、生活垃圾清运的管理制度及措施。

94二、监督施工环保全过程,使本工程达到无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三、负责劳保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种劳保用品按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四、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五、有毒有害场所、接触有毒有害职工按上级规定进行定期监测及健康检查,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六、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参加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七、及时有效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第十五条工经部、财务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企业环保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环保经费计划、统筹、统计工作负责,负责监督环保措施费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施工项目安全投入。二、在审查项目生产计划的同时要同时审查环保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三、把环保管理纳入成本控制的内容,分析项目环保状况,协助开展各项环保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八、及时有效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第十六条综合管理部职责一、配合项目部各部门做好环保教育、检查工作。二、掌握当地政府部门对机动车排放量的有关要求,及时对驾驶员进行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车辆排放量监测。三、掌握道路交通环保管理、驾驶员教育等相关资料。四、收集与项目生产相关的环保信息,及时向项目领导、部门和上

95级或其他部门传递。八、及时有效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第十七条环保工程师职责一、参与制定环境保护、水保管理办法符合施工生产实际、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二、监督施工环保全过程,使本工程达到无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三、污染防治设施做到“三同时”。四、做好环境统计工作,月报、年报及时准确。五、有毒有害场所、接触有毒有害职工按上级规定进行定期监测及健康检查,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六、按上级下达污染物削减计划要求,控制污染物总量排放。七、污染源动态档案,职业安全卫生档案填报及时准确,妥善保管。八、做好所在地环保部门统计年报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做好本项目的环境统计季报、年报等工作。九、配合保卫部门做好防火检查工作;协助做好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检测和分析。十、负责做好环保措施实施记录、工作总结及文档管理,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H^一、及时有效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第十八条各工区根据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参照本职责制定工区的环保职责,并具体落实到每位员工。第四节施工现场环境标准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分为噪声、扬尘与烟尘、污水、废弃物、隧道施工五大类。第十九条噪声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规定执行。

96(一)有明显场界时,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早6点〜晚10点不超过70db晚10点〜早6点不超过55db(二)夜间施工需到当地环保局办理报批手续。第二十条污水排放标准(一)生活污水:先经过隔油池处理,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二)生产污水:排放前无明显悬浮物,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第十二一条空气标准(一)扬尘:施工现场目测15m以外无扬尘;(二)汽车、机械尾气:符合国家规定。第二十二条固体废弃物标准(一)场内分类存放,提高回收率;(二)充分利用下脚料,减少废弃物;(三)按指定位置排放,减少占地和环境破坏;(四)运输途中无遗洒。第五节环境因素调查与评价标准项目部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路基工程、桥梁工程、生活区等方面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活动、污水、废弃物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评价,并填写《环境因素评价表》,根据评价表的打分数值情况确定重大环境因素。第二十三条桥梁施工影响环境因素桥梁施工可能影响环境因素表序号部位(产品)因素名称类别现状可能的影响1钢钢筋切割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

97筋施工2钢筋切断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3钢筋弯曲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4电焊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5发电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6钢筋张拉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7钢筋焊接施工噪声噪声噪声扰民8钢筋装卸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9钢筋装卸扬尘空气空气污染10钢筋、钢材锤打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11焊硝的撒落垃圾排放土壤土壤污染12焊接产生的气体气体排放空气空气污染13钢材、钢筋下脚料废物弃置土壤土壤污染11锈蚀严重的钢材料废物弃置土壤土壤污染15锚具、波纹管等张拉材料废物弃置土壤土壤污染16高声喊叫'吹哨子人为噪声噪声噪声扰民17模电锯施工机械器械噪声噪声扰民

9818板工程修理模板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19支拆模板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2()搭拆脚手架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21损坏严重的模板废物弃置土壤土壤污染22脱模剂涂刷脱模剂洒落土壤土壤污染23脱模剂气体气体挥发空气空气污染24木模使用用木材资源消耗资源25混凝土砂浆施工水泥混凝土拌和站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26滚筒式搅拌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27装载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28碎输送机械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29机械上料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30振捣器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31碎浇筑施工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32现场拌和站扬尘空气空气污染33水泥、砂石料、装卸和扬尘空气空气污染34砂输送管堵管敲打施工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35砂石料冲洗废水排放水污染水36拌和站及碎输送设施的清洗废水排放水污染水37砂坊工养护废水排放水污染水3S搅拌、运输、浇筑掉落施工垃圾排放土壤土壤污染39水泥'碎外剂包装袋施工垃圾排放土壤土壤污染40搅拌、运输、浇筑掉落施工垃圾排放施工垃土壤污染41碎振捣时漏浆浆水排放水和土块污染水和土壤42报废振捣棒废旧机具设备土壤土壤污染43设备配件等废旧设备弃置土壤土壤污染44碎粉尘状外加剂粉尘飞扬空气空气污染45碎外加剂洒落土壤土壤污染46外加剂拌和废水排放水污染水

9947过期失效的水泥及外加废物弃置土壤土壤污染48验废喳废物弃置土壤土壤污染49筛余砂石料废物弃置上壤土壤污染50搅拌用水污水漏排水水污染51高空起重机械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52架桥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53高声喊叫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54桩居施工桩基设备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55打桩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56振冲桩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57钻孔桩泥浆护壁废水排放水污染水58泥浆池的修筑占地土地土壤污染59桩内积水积水排放水污染水第二十四条路基施工影响环境因素路基施工可能影响环境因素表序部位(产品)因素名称类别现状可能的影响1路居施工挖掘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2装载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3推土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4自卸汽车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5空压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6发电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7装硝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8运输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9旋挖钻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10风枪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11高声喊叫人为噪声噪声噪声扰民12钻孔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噪声扰民13施工机械铲运土石方扬尘空气空气污染14土石方倾倒扬尘空气空气污染15弃土场土地占用土壤植被破坏土

10017裸露地表扬尘空气空气污染18道路扬尘扬尘空气空气污染19基坑边坡雨水冲刷土壤土地污染20基坑'洞内渗水污水排放水污染水源21基坑水源漏失地形改变其他环境改变22基坑地面沉降地形改变其他环境改变2:-;基础及基坑积水积水排放水污染水源24报废钻杆废物弃置垃圾土壤污染25报废铁锹废物弃置垃圾土壤污染26地基夯击施工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27地基降水废水排放水污染水源28基础开挖地下管线有毒空气空气污染第二十五条隧道施工影响环境因素本标段无隧道施工项目。第二十六条其他方面施工环境因素其他施工可能影响环境因素表序号部位(产品)因素名称类别现状可能的影响1其他车辆运输道路扬尘空气空气污染2施工机械尾气废气排放空气空气污染3施工机械油料油料漏油土壤土地污染4机械设备及配件废物弃置垃圾土壤污染5机械有机油更换与保养油料使用能源消耗资源6机械设备清洗污水排放水水污染7机械设备油料使用能源消耗资源8设备装置电的使用能源消耗资源9建筑物占用土地土壤植被破坏土壤污染10建筑物自然环境破坏其他环境污染

10111公路铁路建筑物行车噪声噪声噪声扰民12施工场地临时占用占用土地土壤植被破坏土壤污染13建筑垃圾倾倒扬尘空气空气污染14建筑垃圾垃圾排放土壤植被破坏土壤污染15倾倒建筑垃圾施工噪声噪声噪声扰民16使用高音喇叭人为噪声噪声噪声扰民17无故敲打器物、乱吹哨人为噪声噪声噪声扰民18建筑物拆除扬尘空气空气污染19各种液体物品的盛装桶废物弃置土壤植被破坏土壤污染20千斤顶、桥梁支座等木制包装箱废物弃置土壤植被破坏土壤污染21各种机械设备、车辆发电用电瓶电瓶弃置土壤植被破坏土壤污染22各类干电池及蓄电池电池弃置土壤植被破坏土壤污染23油库油品泄露土壤、能源土壤污染、能源消耗24剩余油桶废物弃置土壤土壤污染25易飞扬的材料运输扬尘空气空气污染26现场垃圾烟尘空气空气污染27造桥机等机械的安拆活动噪声噪声噪声扰民28施工现场的水电消耗水电消耗能源、资源资源消耗29水泥、砂石料、钢材、木材等材料消耗材料消耗资源资源消耗

10230各类施工机械、设备、车辆用油材料消耗资源资源消耗:;1设施冲洗污水排放水污染水源32机械车辆设备冲洗污水排放水污染水源33空压机冷却污水排放水污染水源34残、废油料废弃物品报废材料土壤污染35生活区办公区洗漱污水排放水污染水源36洗涤污水排放水污染水源37洗浴污水排放水污染水源38餐饮废水污水排放水污染水源39便溺污水排放水污染水源40锅炉和炉灶烟尘排放空气空气污染41锅炉生活噪声噪声噪声扰民43取暖用煤煤消耗能源能源消耗44生活垃圾垃圾排放土壤土壤污染45食堂剩余食物垃圾排放土壤土壤污染46茶炉、锅灶、焚烧等烟尘排放空气空气污染17各种电器设备用电资源消耗资源资源消耗48生活用水、电、天然气资源消耗资源资源消耗第六节环境管理要求第二十七项目部针对项目《重大环境因素》,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环境管理方案》,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施工现场制定的环境管理方案是为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目标和指标能够实现及确定的重大环境因素得到控制。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是围绕施工现场环境目标及确定的重大环境因素来制定的。目的是达到环境目标和指标要求,且重大环境因素得到控制,不会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事故。第二十八条《工程项目环境管理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应进行阶段

103性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应修改方案。第七节施工现场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标准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环境因素的监视和测量内容各工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要监测环境因素的监测点、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检测方法,并形成文字记录具体监测环境因素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一)对污染物排放的测量,(污染物包括污水、废水、噪音、扬尘、瓦斯等)(二)固体废弃物分类存放要求执行情况;(三)消防设施的检查情况;(四)对环境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实施监控第三十条主要环境参数的监视和测量方法(一)噪音的检测:每天施工高峰期测量场界噪声;夜晚施工,应根据具体情况测量场界的噪声。(二)污水、废水的监测:生活污水应定期监测,施工废水可结合现场情况确定监测频次。一般污水仅进行物理指标测试;特殊废水应进行化学指标测试。(请当地环保局对生活及生产污水进行检测)(三)扬尘的监测:施工现场可根据施工实际,制定扬尘控制标准,进行定期监测。(四)固体废弃物的监测:在产生固体废弃物集中的时间随时监测;其它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监测。(五)机械设备尾气排放量的监测: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设备进行修理后进行测试。(六)对不具备监测能力的项目可委托外部机构进行定期监测。(七)项目经理部在进行环境管理情况的检查发现不符合时,要执行《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104第八节环境保护控制措施标准第三十一条噪声控制标准(一)噪声源1.施工机械: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空压机、发电机、摊铺机、架桥机、铲运机、压路机、起重机、碎拌和机、钻机、风枪、自卸汽车、夯击设备、振捣器、水泥混凝土拌合站、稳定土拌合站、碎输送泵等;2.施工活动:支拆模板、搭拆脚手架、模板修理、混凝土浇筑、打桩、装卸建筑材料、倾倒建筑垃圾、钢结构加工、振冲桩、地基夯击、钻爆、碎喷射、钢结构组拼等。(二)控制措施1.在人口稠密区域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音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部门或居民协调,求得谅解。在非居民区或非人口密集区施工,项目部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噪声控制措施。2.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条件可能时,尽量使用环保型机械设备;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3.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等,应采取吸声、隔音、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的方法降低噪声,必要时设立专用工作间,以降低噪声。4.加强现场噪声监测。采取专人监测、管理的原则,填写噪声测量记录,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及时对相关因素进行调整。5.现场施工过程应切实采取措施,控制噪音的产生。如进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禁止夜间使用噪声比较大的施工机械;模板和脚手架等支拆、搬运、修理应轻拿、轻放,修理时禁止使用大锤敲打,尽量降低人为产生的噪声等。

105第三十二条扬尘控制标准(一)扬尘源施工机械铲运土石方、砂石料装卸和堆放、拆除建筑物、建筑垃圾倾倒、易飞扬材料运输、现场拌合站、现场垃圾、裸露地表、道路潜孔钻钻孔、碎石加工等。(二)扬尘控制措施1.市区或人口密集区砂石料、土石方、建筑垃圾铲、运、装卸以及建筑物拆除等一般应采用淋水降尘,倾倒的生活垃圾或易飞扬垃圾应及时覆盖,施工现场砂石料的堆放一般采取覆盖或表面适当淋水降尘。2.现场道路采用焦渣、级配砂石等路面,尽量避免土质路面行车,有条件的可利用永久性道路,并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防止道路扬尘。3.运输车辆不得超载。为控制车轮产生扬尘,现场车辆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易飞扬材料运输采用淋水和篷布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车辆行驶避免猛拐、急刹车,防止抛洒,自卸车卸料后注意关好车门。4.工地拌合站区域应进行地面硬化,有条件的要采用集中搅拌站,由计算机控制进料、搅拌、输送全过程,在进料仓上方安装除尘器。采用普通搅拌站,将其封闭,尽量不使粉尘外泄,并在搅拌机拌筒进出料口上方和地上料斗侧面安装喷淋设施,利用水雾除尘。水泥及添加剂采用人工投料时,应尽量轻缓,防止出现扬尘。5.裸露地表在可能时,应尽量硬化或临时绿化,也可淋水降尘。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第三十三条废水控制标准(一)废水源1生活废水:洗漱、洗涤、餐饮废水及便溺等。2生产废水:砂石料冲洗、砖石砌体及砂坛工养护、拌合站冲洗及碎运输设施冲洗、机械车辆设备冲洗、基础及基坑积水、地基降水、钻孔护壁泥浆、钻爆喷淋、酸碱洗刷、蓄水池冲洗、凿岩施工等。

106(二)废水控制措施1.不得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涵渠、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存贮固体废弃物。2.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临时食堂及机械车辆设备冲洗所产生的污水经隔油池处理排放。定期清掏隔油池内油和杂物。3.砂石料冲洗、砖石砌体及碎与工养护、拌合站及砂运输设施冲洗、水磨石、电石、冷却、基础及基坑积水、地基降水、钻爆喷淋等产生的污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后,将沉淀水用于洒水降尘或进一步处理后回收利用,或者排放。4.钻孔护壁泥浆,按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场所、方式弃置,或在工地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处理。5.工地临时厕所,设化粪池并采取防漏措施。施工现场的临时厕所采取水冲式,蹲坑上加盖,并有防蝇、灭蛆措施。6.及时清理、清扫施工现场,尤其是洒落的扬尘。保持场地清洁,避免不洁物质与大气降水接触,污染水体。第三十四条烟尘控制标准(一)烟尘源茶炉、锅炉、炉灶、焚烧、机械、车辆尾气、焊接等。(二)烟尘控制措施1.工地应尽量采用消烟除尘型茶炉、锅炉和消烟节能回风灶。2.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皮等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的物质。3.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要安装净化消声器,确保不冒黑烟。第三十五条废弃物控制标准(一)废弃物来源1.废旧材料:过期或失效的水泥及外搀剂和火工品,锈蚀的材料或

107损毁严重的材料,钢材下脚料,筛余砂石料、木材下脚料、剩余碎、沥青等。1.废油料:季节保养、按时保养、维修保养更换及清洗后的残油、废油料等。2.施工垃圾:砖石砌体砌筑及沟缝、抹面掉落砂浆,搅拌、运输、浇筑过程掉落碎,断砖、片石修凿余块,返工拆除砌体、桩头、已有构造物拆除、试验梁等。(二)废弃物控制1.过期或失效的火工品交由当地公安部门处理,不得擅自处置。2.废油料一方面,待其沉淀、过滤后用作擦拭用油;另一方面,废油及滤油残渣用作锅炉等燃油。并不得作弃置处理。3.施工垃圾在完工后及时清扫,按指定地点弃置或掩埋。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第九节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检查频率:项目部环保领导组将对施工现场及内业资料每月检查一次。第三十七条检查要点:噪声、扬尘与烟尘、污水、废弃物、的现场控制。四、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实现对商合杭铁路站前3标工程的“安全、质量和工期”的承诺,激励各参建单位的积极性,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人身安全、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行车设施安全和商合杭铁路站前3标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创优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商合杭铁路站前3标工程参建的所有单位的安全质量奖罚。第二节安全质量奖励

108第三条经项目经理部研究决定,对在新建商合杭站前3标工程,为保证施工生产安全、铁路运输安全、行车设施安全方面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创优和在施工生产方面做出成绩的工区,可给予表彰和一次性奖励。第四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质量奖励本办法不予考虑。第五条凡能按项目部计划完成任务,达到工程质量检验一次合格率100%,无工程监理通知书和建设主管单位的安全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工程质量抽查(验)无不符合记录,安全质量资料齐全详实,无任何安全、质量、违纪违规现象和无投诉的工区,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次性奖励。第六条按期达到安全标准工地建设,通过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室检查验收并符合“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标准的各工区,经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研究给予通报表扬和一次性奖励。第三节安全质量处罚第七条项目部对施工生产过程中造成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事件或影响铁路运输安全、行车设施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工区,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第八条项目部对监理下发的通知书和建设单位下发的安全质量整改通知书视为安全质量事故,给予责任工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第九条项目部一般情况下不对个人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对个人的处罚由各工区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自行决定。第十条项目部对事故责任工区的经济处罚罚金,由该工区在规定时间交纳。第十一条各工区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时,除承担铁路总公司、建设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单位的各种责任追究和处罚外,且不免除本办法规定的经济处罚。

109第十二条安全责任事故、事件处罚①发生一次重伤一人,罚款1万元/人;一次重伤2人及以上,罚款2万元/人。②发生死亡1人事故,罚款4万元/人;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事故,罚款5万元/人。③由工区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按本条①、②款规定处罚。以上伤亡事故,以事故报告为依据。④在施工过程中,损坏行车设施(如挖断通号、电力电缆等),以设备运营单位通知为依据,影响行车时间在1小时内的,罚款1万元/次;影响行车时间大于1小时而小于2小时的,罚款5万元/次,影响行车时间大于2小时的,每延长1小时,增罚10万元。⑤在线路封闭要点施工过程中,延点10分钟以内,罚款1000元/分钟;每延长10分钟(含),每分钟罚款递增1000元。延点时间以运输部门掌握的为依据。⑥发生一般行车责任事故,罚款1万元/件。⑦发生险性行车责任事故,罚款2万元/件。⑧发生旅客列车险性责任事故,罚款5万元/件。⑨发生重大行车责任事故,罚款10万元/件;事故等级上升一级,罚款随之增加10万元。以铁路局安监部门事故通知书为依据。⑩对项目部安全检(抽)查活动中,发现违章违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料具侵限、对劳务工以包代管和不文明施工等违规现象,每件次罚款1万元。以项目部抽查记录、照片为依据。

110①项目部发现安质人员脱岗及工区随意更换专职安全、质量监察人员(以上报项目部名单为依据),罚款2万兀/人次。第十三条质量责任事故、事件处罚1.发生质量事故,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除按规定接受并配合事故调查,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外,并按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罚。①发生特别重大质量事故,对工区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经济罚款。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对工区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经济罚款。③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对工区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经济罚款。④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对工区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经济罚款。2.对项目部质量检(抽)查活动发现违章违纪、违反规范标准、操作工艺等违规现象,每件次罚款1万元。以项目部质量抽查记录、照片为依据。3.工区采购的物资,包括甲供、甲控、自控的物资,未按规定进行检(试)验或无检(试)验报告(包括待检),擅自在工程上使用的,每批次处以2万元的经济处罚。如检验后不合格,所使用此物资的工程部位拆除或更换为合格品.4.对内业资料不完整或缺少重要的可追溯性资料,每件次处以1万元的经济处罚。第十四条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施工检查(抽查)中,以下发的监理通知书和建设单位下发的安全质量整改通知书中有关安全质量问题视为安全质量事故。每个通知书处以罚款5万元,并在项目部内通报批评。第十五条在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室安全标准工地建设验收对未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部,或在项目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例行督查中、

111对其生活驻地及施工现场疏于管理,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或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等现象提出的批评整改及处罚意见(项目部将按《安全督查及奖罚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要求进行处罚),工区应接受处罚并按其要求制定纠正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第四节其他规定第十六条项目部安全质量领导小组对各工区考核结果具有最终裁决权。考核依据为本工程确定的安全质量控制目标、指标以及相应的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和责任书等规章制度。第十七条依据项目部的要求进行责任考核评,成绩优良者,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领导小组考虑给予适当的奖励。第十八条对发生事故、影响铁路行车安全的事件以及质量事故、事件,故意漏报、延报、谎报和隐瞒不报的工区,按每件追加双倍数额的罚款。第十九条各工区安质部门应建立安全质量奖罚台帐,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沟通信息。第二十条安全质量奖励或处罚由项目部安质部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处罚前应向被处罚工区出具《安全质量奖罚通知书》(附件),式叁份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分别送达被奖励或处罚工区,财务部负责办理相关财务手续,所有奖罚记录由项目部安质部统一管理并留存。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奖励和安全质量罚款金额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管理,专款专用。第二十二条安全质量罚款以及上级或建设主管单位的奖励,经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用于安全质量奖励、开展安全质量活动等,不得挪作它用。

112第五节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113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商合杭铁路站前3标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事故、事件处罚单编号:施工单位事故、事件部位事故、事件部位发生时间事故、事件情况:原因分析及纠正:被处罚单位负责人:年月日原因分析及纠正:处罚单位(盖章)处罚人:年月日第五章制度建设一、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14(-)”点前布置、点内控制、点后总结”制度1、既有线要点施工,必须坚持“点前布置、点内控制、点后总结”制度。2、既有线要点施工前,工程部必须根据设计文件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审查通过后,经路局有关业务处审查后,方可实施。3、施工前,项目部安质部与有关行车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配合协议,并报路局审批。4、驻站联络员提前一天申请登记,按有关规定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上及时登记,并向负责人报告,明确各点内时间及要求。5、施工负责人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给点时间、范围,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6、点内施工中,现场要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各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施工作业卡要求施工,严格控制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确保施工安全。7、施工负责人进行封锁施工开工前,代表施工单位于给点前不少于1小时到位签到,完工后与行车设备单位共同确认设备开通条件,签认后,办理开通手续,并于开通使用后尽快组织办理验交手续。8、要点施工完毕后,组织各参建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为以后要点施工做好准备。(二)列车放行会签制度1、严格贯彻铁办[2012]28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上铁运发[2012]586号《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

115修规则》和有关既有线上施工安全规定,强化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2、封锁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或指定驻站联络员)按有关规定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上登记,车站值班员及时报告列车调度员,由列车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发布实际施工调度命令。3、施工作业完成后,施工、设备单位共同按照检查达到列车放行条件,由监理、施工负责人、设备单位检查人员共同签字认可,办理开通登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开通线路。4、线路开通前,施工负责人一定认真组织检查线路质量,做好记录,确认线路设备状况到达放行列车条件,材料机具无侵限。(三)防洪、防汛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要以确保营业线施工行车和人身安全为重点,完善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确保安全、积极抢修,抓好组织、物资和防洪手段三落实”。2、汛期前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党工委书记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与各工区负责人为组员的防洪抗洪领导小组,编制防洪防汛预案、措施全面负责防洪抗洪工作。3、项目部防洪值班办公室设于工程部,全天24小时值班。汛期必须有领导及有关人员昼夜值班,及时掌握天气预报和江河水库上游雨情、汛情,并尽快通报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到有备无患。4、在雨季到来前和汛期内,对临房进行检查维修,对地处河边和陡坡下临房应及早采取措施,对物资设备存放场地就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116(四)、班前安全交底制度搞好安全生产,建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组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各班组必须切实执行本安全生产班组活动制度。1、班前各班组,班长每天应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实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2、交底内容:根据本班组工作内容,当天的作业环境、邻近高压线、地下管线、附近建筑物地基情况、气候条件(如台风、雨季等)、当班主要工作内容、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技术要求和特殊工种的配合等,进行电器、机械设备、临边防护、高处作业、季节气候、防火等各种环节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和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3、班前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检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4、班前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落实工作情况等。5、班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作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作好记录,作好签字手续。6、在做好每日班组安全活动的基础上,班组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特别是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的工作环境和特殊作业部位等,如何采用相应预防措施,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先进事例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7、开展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1178、班组活动和检查、讲评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记录好岗前交底主要内容,班组人员分工情况,记录好岗前检查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以及发现的事故隐患。

118附表1:班组三讲记录(见下页)附表1:班组三讲记录班组三讲记录编号工程名称:操作班组年月曰当天作业部位当天作业内容作业人数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参加活动作业人员名单注:本表由各作业班组负责人填写。

119(五)、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为保证施工安全,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通过交流、沟通,提出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同时将安全工作做得好的方面进行宣传,让大家学习,作为安全施工的榜样,并抓住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及制定安全计划。安全会议主要有定期安全会议和不定期安全会议两种。根据集团公司会议制度要求,定期安全会议为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末召开。定期安全会议由项目部安质部召集、项目安全总监主持,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参加,并负责传达到工区及全体员工,项目部办公室和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记录。不定期安全会议一般由于工程施工出现安全问题、安全隐患或工程施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上级召开安全会议后项目部组织传达会议精神、会议内容等。不定期安全会议由项目部安质部组织召开,根据会议内容或会议重要程度由项目部相关人员或全体人员参加。定期安全会议的主要内容:1、本月的安全工作情况2、本月存在的安全工作问题3、对提出的安全工作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大家讨论,制定出解决方案及具体的落实措施,并限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时间、责任人,以及完成后的复查等。4、下月的安全工作计划5、领导总结不定期安全会议根据会议的主题,主要有:1、传达上级单位的安全会议精神。2、当工程施工时施工现场出现紧急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时,项目部组织召开临时安全会议,讨论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法。附表2:安全会议记录表

120安全会议记录表项目名称:新建商合杭铁路编号:单位名称:中铁电气化局商合杭铁路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地点主持人时间记录人参加人:见会议签到表内容:(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安全技术交底的目的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工程施工前由项目部总工及工程部相关技术人员向工程施工的具体操作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说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临

121时用电、机械运转等方面要注意和明确的安全问题,是施工企业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为了使操作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了解工程施工中的操作规程、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施工工种、不同的操作方法都必须保持工程施工的管理人员和各施工工序的操作人员、各工种都始终了解交底者的意图,明白交底的实际内容。1)、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交底、项目、分项工程施工安全交底、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等,各项交底应通过书面的形式,交底双方应签认齐全。2)、重点部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应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再通过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向施工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其他安全技术交底应由项目主管技术人员负责交底。安全交底的内容包括:施工操作规程、标准及主要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等。3)、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应由项目总工和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根据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内容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再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施工作业人员交底,如有编制关键、特殊工序以及特殊环境的安全技术方案,也必须向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为该专业工程的安全措施、施工注意事项、操作方法、要领等。3、安全技术交底形式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主要用文字形式,也可以通过会议、口头沟通等表达方式,但都要形成记录并归档。4、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项目在总工的主持下建立适应本工程正常履行与实施的施工安全技

122术交底制度。应根据工程施工的进展、人员的变动按项目、分项、专项、各施工工序以及各操作工种分别进行。2)、安全技术交底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保证交底工作正常进行的项目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技术交底实施的主要内容:①安全技术交底的责任:明确项目专业工程师、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的责任。②安全技术交底的展开:应分层次展开,直至交底到施工操作人员为止。交底必须在作业前进行,并有书面交底资料。③安全技术交底的准备: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的技术交底资料和口头解说的准备。④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施工作业安全、施工设施(设备)安全、施工现场(通行、停留)安全、消防安全、作业环境专项安全以及其他意外情况下的安全技术交底。⑤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作为履行职责的凭据,技术交底记录的表格应有统一的标准格式,交底人员应认真填写表格并在表格上签字,接受交底人也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⑥安全交底文件的归档: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和记录应由交底人整理归档。⑦例外原则:外部信息或指令可能引起施工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向作业人员交底。3)、安全技术交底注意事项①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该交底对应项目施工前进行,当对设备、设施有要求时,应为设备、设施的采购或租借留出足够的准备时间。安全技术交底不得后补。②安全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应履行交底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及时归档。③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形式的变化,及时补充新内容。施工方案、方法改变时也要及时进行重新交底。

123④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总包单位移交。总包单位负责对各分包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附表3:安全技术交底表(见下页)

124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程名称:交底部门:工程部或工区工程部交底人:审核人:接受交底部门或人员签字:年月曰交底内容:注:1、本表头由交底人与审核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1252、工程名称的填写要具体到分项工程名称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是本工程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最重要的措施之一,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逐步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地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安全教育培训的原则实行先培训、后上岗,没有培训不能上岗的原则。2、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律教育。3、安全教育的形式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座谈教育、课堂教育、现场教育、宣传教育、强制教育等。4、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1)、项目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项目部专职安全工程师除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预案编制原则;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126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安全生产的新技术;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事故案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忙为安全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等。2)、项目部其他人员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及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除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外,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工人变换工种,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项目部安全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学习和代培人员)在进行工作或学习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教育的主要内容为安全意识教育、本单位生产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3)、本工程施工新进场的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文明工地标准、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5、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与管理1)、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项目部、工区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2)、作业队及各生产部门要经常组织学习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定和规章制度。在组织施工生产时,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把安全工

127作渗透到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去,实实在在地做好安全工作。3)、项目部每季度对在岗职工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培训,组织学习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政策、法规、条例、操作规程等。尤其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安全员进行安全知识及安全技能培训。经过培训,使安全员不仅懂政策,而且熟悉和掌握本行业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在施工中能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后,能采取正确的措施及时处理,把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基层专兼职安全员的职业技术能力和工作责任心是企业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保证。4)、项目经理除组织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外,积极参加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安全知识教育。5)、项目部其他人员除参加项目部组织的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I外,还接受公司或者地方组织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6)、进行定期和季节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在各个时间段加强所有员工的安全警觉性。(A)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1、项目部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各工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和领导,对本单位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2、安质部负责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根据当前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季节特点布置各类检查。各工区、各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和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3、根据安全状况、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

128能导致事故的隐患,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上级有关部门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各工区、部门解决不了,须由项目部解决的隐患。C级:各工区、部门能够且必须解决的问题。4、事故隐患的确认与上报。项目部、工区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工作。5、事故隐患的整改。事故隐患的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各工区、部门领导全面负责,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6、事故隐患建档监控管理。项目部安质部、各工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问题库管理台帐,动态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7、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九)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制度1、重大危险源工程(工序)的专项方案由项目部总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施工单位项目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满足以下原则:(1)应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方的其他要求;(2)要进行充分评审,广泛听取意见,方案应附计算书和安全验算结果。(3)应及时按规定逐级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查,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实施。

129(4)符合《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条款的,必须经专家论证。对需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注意事项:A、项目部应组织专家进行专家审查,也可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B、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的,项目部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经原专家组确认。C、专家组提出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过专家论证审查过的专项施工方案。随着认识的提高、施工进度的发展,重大危险源会发生变化,专项施工方案应随之不断更新或补充。(十)、岗位交接班制度1、值班人员进行交接时,交班人员应将正在进行的工作情况、注意事项等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对所交接的内容如有不明白处应询问清楚后方进行接班。2、交接班人员需共同填写交接记录并签认,明确双方责任。3、交接班时交班如果有不符合规定或交待不明白之处时,接班人员有权拒绝进行交接。4、接班人员接受不合格的交班所出现的安全质量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H^一)工地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根据施工实际,特制订本制度,各工区要严格执行。

1301、变台及配电房周围要有醒目的警示牌。各种用电箱、柜都必须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责任。2、变台围栏要牢固可靠,用铁丝网防护的,必须横竖交叉连接固定,以防小孩或较大的动物入内。3、围栏以围住变台和设备杆为标准,不允许在高压变台围栏内设置其它设施。4、配电房内要有安全用电制度,可按照《电业安全作业规程》的相关内容制定,并悬挂在醒目位置。5、配电房进门位置,必须设置消防器械干粉灭火器。6、计量柜和配电柜前地面要求铺设绝缘胶垫。7、计量柜和配电柜外壳必须可靠接地。8、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等安全操作用具必须具备。9、安全操作用具必须放置在配电房干燥的地方,防止受潮。10、施工用电严禁乱拉乱扯,走线必须规范,闸刀入箱、加锁,闸刀箱要悬挂固定或加撑腿,并明确责任人。11、动力电缆线或电缆引入线严禁在地面乱拉,要经常检查防止漏电伤人。12、施工作业面必须使用低压照明。动力电源要专人安装,专人管理,对使用人员要进行洞内施工安全用电常识教育。13、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14、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

131好的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15、电气设备外部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遮拦或防护罩。16、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都有保护接地,并且每班都要进行一次外表检查。17、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18、严禁私自外供电。19、用电要专人管理,做好供电和用电安全。(十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1、为加强对项目工区、工区作业队生产生活办公区消防工作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及企业财产安全,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2、实行逐级负责制区域防控制度,成立消防工作小组,配置消防器材物品工具等资源。3、消防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消防办法,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落实组织义务消防队负责对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4、各义务消防员负责区域日常消防设施的维护,防止消防设施的损坏,按期更换灭火器药剂,发现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整改建议。5、现场防火管理制度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1)、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132(2)、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处(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标识。(3)、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4)、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时不得马虎从事。6、重点部位防火制度1)食堂:食堂必须与施工场所、防火场所等间距不少于十五米。①食堂内应张挂防火制度及日夜值班巡逻人员。②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食堂内防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2)、木工棚:①木工棚内必须张挂防火制度、禁烟牌。②木工棚内每30平方米备置五公升灭不火少于2只。③木工棚内必须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废料、木屑等杂物。④木工班长必须每天检查落手清及有无职工在木工棚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对违章职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3)氧气、乙快:①对使用氧气、乙焕,应有严格审查手续。②作业时应有监护人。③发现违章情况,对违章人进行每次10-50元的罚款。④氧气瓶与乙燃瓶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

1337、定期防火检查制度①防火领导小组应每半个月对施工现场、防火场所、消防器材进行检查。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到人,及时整改。③对违反防火制度、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罚款50-200元。④对损坏消防器材,不听劝阻者给予10-50元罚款。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坏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十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特种作业的概念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2、特种作业的范围(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5)、压力容器操作。(6)、冲压机械操作。(7)、锅炉司炉作业。

134(8)、建筑登高架设作业。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2)、年满十八周岁。(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4、日常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2)、建立建全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项目部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保留期操作证复印件。(3)、外协劳务队伍进入现场后,项目部、工区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并加强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其特种作业人员变化,实行动态跟踪管理。(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原作业。(5)、凡是年龄较大,或者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的,或者造成事故未遂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作业。(7)、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技术交底,无技术交底不得进行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135(8)、坚持上下岗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9)、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后,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闲谈聊天,集中精力,精心操作。(10)、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十四)、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机械设备是施工企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现代化企业进行生产的主要物质技术基础。为使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能够紧密围绕施工生产,服务于企业的发及战略和经营目标,加强设备的采购、更新、改造、使用、维修工作,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水平,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2、搞好设备管理要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选购、制造与使用安全环保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内部调剂与市场租赁相结合的原则。3、机械设备管理的目的在于:按照机械设备固有的规律,同时也按客观的经济规律,经常使其保持高度完好,提高其生产率和利用率,延长使用寿命,不断降低使用成本,以求最大限度地充分发挥每一台机械设备的效能,多快好省地为施工生产服务,最终赢得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条例、标准、法令、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

136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利于环保、安全运行、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提高机械完好率,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密切配合施工,保证使用需要,抓好经济核算,做到优质、高产、低耗、安全、健康培养机务队伍,提高管理水平,使企业投资;效益最大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获得最好的经济效果。5、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设备管理工作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之一,设备管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要纳入企业管理责任目标,并定期考核。6、项目部、工区设立相应的物资设备部,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设备管理工作。7、建立良好的设备租赁经营管理机制⑴、出租单位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保证技术状况良好,配套齐全,并负责机械设备的装运、安装及现场服务,租用单位对有关工作予以协助。(2)、供用双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3)、机械设备租赁费参照公司内部的台班费标准和当地有关标准计费。也可参照工程项目预算定额计收台班费,并逐步由台班制租赁过渡到单位工程承包或分项工程承包经营管理。(4)、在租赁承包过程中,既要考虑工程项目的承受能力,防止增大工程成本,又要考虑机械单位的自身发展、职工收入和生产积极性,更要考虑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防止设备的价值流失及虚假盈利现象。(5)、在租赁过程中,不管是内外部,都要坚持阳光透明、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管理,防止损公肥私等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1378、机械设备的采购,要严格按局集团机械设备采购招标办法及机械设备管理细则执行。9、物资设备科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要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人心。要常抓不懈,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因素。10、各类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和防护设施,指定专人定期检查,一旦发现现有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指示失效异常时,应立即停机修理,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11、各种机械设备都应制订安全操作规程,特别对那些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人身伤害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关键设备,如精密、大型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等,必须制订详细具体的安全管理规程。教育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各自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上岗时要思想集中,精力充沛,严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准酒后操作。1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于施工人员(包括领导)确系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可能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瞎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13、在公路上行驶的轮胎设备,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施工设备的作业现场,要有安全员,危险区域内要有警告标志,多种多台设备联合作业的施工现场,要规定各种机械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范围。并检查司机的执行情况。14、对设备事故坚持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对违反安全操作规定造成事故的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应根据设备事故的性质程度,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造成特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815、做好设备事故故障统计分析工作,认真填写《机械设备事故报告》、《机械设备事故故障登记簿》,对经常重复发生故障的部位和部件,着重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和规律,制定治理防范措施和采取必要的改善性修理。以减少设备事故及故障的发生。16、既有线施工时,施工机械必须在铁路限界外设置防护绳(带),一机一人监护,列车通过时停止作业。严格施工机械操作、管理制度,杜绝施工机械管理不善危及行车安全问题的发生。(十五)、岗位安全操作挂牌制度1、对施工现场及驻地划分责任区,主要领导分片负责,责任落实到人。2、对各责任区应挂牌写明该责任区的名称、负责人及主要责任人等。3、各个责任区的负责人及主要责任人对本责任区的安全、防汛、防火、文明施工、环保等负有主要责任。4、对配电室等重点部位单独挂牌,注明责任人、操作人等,并要对操作规程挂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十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安全检查的目的在施工生产中,为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必须对安全生产中易发生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工艺完成情况,由专门专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组织机构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督检查,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设备事故的发生。安全检查是指对生产过程中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

139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确保安全生产。2、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检查可分为: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1)、定期安全检查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全面安全大检查。本项目部实行每月三次,即每旬检查制度,定期检查由安质部和执法大队组织,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安全总监主持,安质部、执法大队、工程部、物设部等人员参加。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指定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并由安质部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2)、经常性安全检查是采取个别的、日常巡视的检查方式。检查主要以项目部安质部部长和执法大队长组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等参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和施工完毕之后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检查的形式一般有巡回检查(主要是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巡视、监督)和岗位检查(员工自己及相互间对作业环境、生产条件、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确认)。3)、季节性安全检查是依据安全生产受到环境、作业条件、作业对象、作业人员以及气象条件等复杂情况的影响,不安全因素随时都可能出现开展的安全检查。可突出季节性的特点,雨季安全检查应以防触电、防漏电、防雷击、防坍塌、防倾倒等为重点;夏季应以防暑降温、防汛、防触电等为重点;冬季应以防冻保温、防火灾防触电等为重点。节假日前后容易发生事故,因而有针对性的检查包括节假日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节假日后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等。4)、专项安全检查是依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组织专业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可突出专业的特点。由项目主管

140部门负责人主持,有关部门及人员参加。如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等专项检查。3、安全检查的内容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现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佩戴,是否有违规作业,有无违章指挥,现场材料堆放,危险部位的警告标志,基坑、沟、槽及孔洞等是否有防护措施,机械设备运转是否正常,临时用电布设、使用是否规范化,现场劳动保护、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无安全隐患及隐患整改落实等。对环境保护、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也应加强检查。2)、生活办公区的检查:生活办公区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生活用电、用火,宿舍及办公室的布设、卫生,生活办公区的布设,厨房、厕所、浴室等的检查。3)、检查项目部及工区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检查的记录、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记录资料、班组班前教育活动等。4、安全检查整改的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必须与现场实际相结合,做到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抓好典型。对查出的隐患部位或问题,由检查人员向相关作业队下发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中注明该整改工作由具体人员,限定具体时间内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检查人员进行严格的复查。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附表4:安全检查记录表附表5:安全整改通知书

141附表4:安全检查记录表编号:检查时间被检查部位检查人检查情况: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检查人员根据检查出的问题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检查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落实结果:根据整改措施查看是否落实整改复检人:年月日注:1、内容必须手填。2、此表检查内容为可立即整改的问题。

142附表5:安全整改通知书施工单位:编号: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检查人:签字(盖章)年月日落实情况:复查人:年月日附注:1、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主送施工单位1份,安质部自存1份;2、施工单位根据整改意见书面报送安质部整改回复。3、此表检查内容为需要时间整改的问题4、内容必须手填。

143(十七)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事故责任的种类与划分(一)安全责任的设定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安全责任的设定主要有:行政首长负责制;层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四种。(二)事故责任的种类与划分1、按违法行为的性质、产生危害后果的大小来划分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有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制裁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a)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又称纪律处分,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行政隶属关系,依据有关行政法规或内部规章对犯有违法失职和违纪行为的下属人员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b)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由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的管理机构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不履行其法律义务,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他人的人身权利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44即违反民事规范和不履行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生产安全事故的民事责任属于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和人身伤害民事责任。(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违反刑事法律规定已构成犯罪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2、按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来划分有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1)直接责任直接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与事故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一般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确定直接责任者。(2)间接责任间接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与事故有着间接的因果关系。一般根据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确定间接责任者。3、按事故责任人的过错严重程度来划分有主要责任与次要(重要)责任,全部责任与同等责任。(1)主要责任主要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事故的直接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一般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主要责任。(2)次要(重要)责任次要(重要)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但由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其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起重要作用或间接作用。(3)全部责任全部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事故的直接发生,与其他行为人的行为无关。

145(4)同等责任同等责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行为人的行为共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起同等的作用,承担相同的责任。4、按领导的隶属关系或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来划分有直接领导责任与领导责任。(1)直接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是指事故行为人的直接领导者对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的责任。(2)领导责任领导责任是指除事故行为人的直接领导外的有层级管理关系的其他领导者对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的责任。5、按行政机关、职能部门、管理机构的职责来划分有监管不力责任。行政机关、职能部门、管理机构对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有监管职责,如果工作不力或玩忽职守就要负监管不力责任。6、按建设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来划分有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安拆起重机械或整体脚手架等有关服务单位的安全责任。二、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责任的认定,一般为:(-)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间的事故责任认定1、建设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

146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相应管理责任:(1)工程没有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2)建设单位违章指挥;(3)提出压缩合同工期等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4)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施工;(5)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6)施工前未按要求向承包方提供与工程施工作业有关的资料,致使承包方未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7)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施工单位与同一施工现场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交叉作业或建设单位直接将分包工程发包给分包施工单位(总承包方又不收取管理费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勘察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勘察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相应勘察责任或主要责任:(1)在勘察作业时,未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致使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或构筑物破坏或坍塌;(2)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不实或严重错误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设计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设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相应设计责任或连带责任:(1)未根据勘察文件或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提供的

147设计文件不实或严重错误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对涉及施工的重点部位、环节在提供的设计文件中未注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意见;(3)指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因素。4、监理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相应监理责任或连带责任:(1)未对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签字;(2)未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资格进行审查;(3)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企业整改或暂停施工;(4)施工企业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未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5)为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5、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1)总承包与分包施工单位间的事故责任的认定按下列不同情形认定:a)总承包方向分包方收取管理费用,分包方发生安全事故的,总承包方负连带管理责任,分包方负主要责任;b)总承包方违法分包或转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总承包方负主要责任;c)总承包方在施工前未按要求向分包方提供与工程施工作业有关

148的资料,致使分包方未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发生安全事故的,总承包方负主要责任;d)总承包方与分包方在同一施工现场发生塔吊碰撞的,总承包方负主要责任,但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塔吊碰撞的,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所在单位负主要责任;e)作业人员任意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拆改人员所在单位负主要责任;f)由于前期施工质量缺陷或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前期施工的单位负主要责任。(2)非总包与分包关系,在同一施工区域的两个施工单位间的事故责任认定按下列不同情形认定:a)双方未履行职责有过错的,由双方共同承担事故责任;b)由于安管责任不落实或安全技术措施不当发生安全事故的,由肇事单位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c)发生塔吊碰撞的,由后安装塔吊的单位负主要责任。(二)安全责任人的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1)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造成安全事故;(2)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操作错误造成安全事故;(3)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三、事故责任的追究(一)追究的原则

1491、因果原则有因果关系的才认定与追究,无因果关系的不认定与追究。2、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不定罪。3、公开、公正原则执法的依据、程序事先公开公布,责任与违法行为相衡相当。4、及时原则追究应在法定的时效内进行。(二)建设工程事故责任追究的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刑法》等。对事故责任的追究,要从其规定。(十八)、事故(事件)报告和追究制度为及时的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严肃报告、调查、处理工作,依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行业及上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安全事故的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50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施工现场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事故当事人员或最先发现的目击人员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现场管理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在1小时之内迅速向公司领导和业主代表以及驻地监理报告。项目负责人应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安全事故应视事故性质除向本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外,并与公安、消防、交管、医疗、交通、市政、电信、热力、煤气等部门取得联系。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对工程安全、工程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桥梁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社会公众环境安全的影响、危害;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5)、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6)、事故报告单位。3、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按照公司制定的逐级上报、分级调查处理的原则。

1511)、未发生人员死亡的轻伤事故,由项目部组织施工、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2)、一般事故(死亡1〜2人),由局、公司领导会同工会、安监、人事、生产、技术、公安、纪委监察等有关部门人员与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局及业主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项目部组织人员协助调查。3)、较大事故,由中国中铁、局领导会同工会和有关部门专业人员与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局及业主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公司和项目部组织人员协助调查。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和损失评估。4、事故调查处理原则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2)、“四不放过”的原则3)、公正、公开的原则5、事故责任与原因分析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①、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②、人的安全行为。2)、间接原因①、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②、培训教育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知识。③、劳动组织不合理。④、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和指导失误。⑤、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⑥、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⑦、其他。责任分析

152为了准确地实施处罚,必须依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分清事故责任。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主要表现为: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②、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③、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或设备的,造成事故的。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主要表现为:①、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②、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员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造成事故的。③、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④、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6、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由项目组织的调查,在10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报送公司安质部。由上级单位组织的调查组,按照事故调查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并写出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报送上级有关单位。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的建议;

153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的步骤1)、事故的通报;2)、事故调查小组的成立;3)、事故现场处理;4)、事故有关物证收集;5)、事故事实材料收集;6)、事故人证材料收集记录;7)、事故现场摄影及拍照;8)、事故图(表)的绘制;9)、事故原因的分析;10)、事故调查报告编写;11)>事故调查结案归档。事故教训和整改措施1)>是否贯彻落实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2)、是否制定了合理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3)、是否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4)、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执行是否到位;5)、安全培训教育和宣传及贯彻是否到位;员工的安全意识是否到位;6)、有关部门的执法力度是否到位;7)、单位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8)、是否存在官僚和腐败现象,因而造成了事故的发生;9)、是否落实有关“三同时”的要求;

15410)、是否有合理有效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调查报告中应包括的主要信息1)、背景信息: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涉及到人员及其他情况;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操作人员及证人;2)、事故描述:事故发生的顺序;破坏的程度;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类型;事故的性质;承载物或能量;3)、事故的原因:直接原因;间接原因;4)、事故教训及预防事故发生的建议;5)、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6)、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155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十九)安全奖惩制度参照安全奖惩办法附表7:安全处罚通知单安全处罚通知单受罚单位:编号:经检查发现你单位在施工中存在下列安全问题,对你单位给予以F处罚;处罚原因处罚意见处罚金额元(大写:)检查单位:(公章)罚款人;(签字)年月日受检单位:(公章)负责人;(负责人签字)月口注:1、安全、质量罚款单一式三份,安质部一份,受罚单位一份,计财部一份,(验工计价扣除);2、对于本单位职工在工资中扣除;3、内容必须手填。

156(二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1、安全报表:各工区应按时填写月、季度、年度“工程安全及事故情况”报表,由工区安质部门及项目经理签字,加盖公章后,分别于月末报项目部安质部。填写“工程安全及事故情况”报表时,应按施工类别分类,各专业工程应按单位工程依次排列。2、工作总结:各项目应对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小结,年终进行总结。小结和总结应与“工程安全及事故情况”报表同时上报项目部。小结和总结内容应包括:1)、安全概况:完成单位工程件数,一次验收合格率;其中:桥涵工程完成的单位工程件数,一次验收合格率;其他工程完成的单位工程件数,一次验收合格率,获得安全奖项;有无安全事故等。2)、主要工作:业务培训、安全检查、工程创优、安全体系运行、统计分析运用、安全通病治理、安全问题处理、先进安全人物事迹等。3)、存在问题: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安全生产须进一步改进的主要方面。4)、工作设想: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主要对策、措施以及进一步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设想。3、工程安全评价:上述工程项目竣工后,如有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的评价,由工区各作业队安全管理部门将工程安全评价复印件,报安质部一份备案。4、安全信息通报各工区,各作业队应加强工作联系,通过电话、电传、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传递安全信息,进行信息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明。5、统计分析制度项目部、工区、各作业队安全管理部门,应注重进行安全信息收集,建立数据库,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要求,进行统计分析。专题统计分析应及时

157进行,工作性统计分析,工区、每月进行一次。各作业队工作性统计分析,随安全报表一并上报项目部安质部。(二H^一)、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第一节事故统计与分类第一条铁路行车事故是指凡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技术装备不良及其他原因,在行车中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影响正常行车或危及行车安全的,均构成行车事故。1、行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一般事故。2、发生行车事故后,应立即上报安质部及行车设备管理单位,在1小时内项目部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写“行车事故处理报告”(安监报一2)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3、因施工责任造成的行车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全力以赴组织现场抢救、抢险,坚持先通后整,积极抢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的原则,防止事故扩大,积极配合铁路局、分局事故调查,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4、在行车事故中,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并造成人员伤亡的,按责任事故统计。第二条员工伤亡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1、伤亡事故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2、结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先发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伤亡事故类别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瓦

158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冒顶片帮、透水、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20类;职业病类别参照《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危害因素分为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其他危害等7类。3、发生轻伤事故,在24小时内报告项目部;发生重伤事故、急性中毒事故、1至2人死亡事故、多人伤亡事故,立即向工区安质部报告,并在1小时内向项目部报告。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时间逐级上报本单位和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外,还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4、发生伤亡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认真保护现场,及时进行现场取证,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第三条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是指在锅炉、压力容器使用中因违反操作规程等外在因素或设备本身因素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事故。1、事故按照所造成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按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2、发生一般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同时向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机构报告;发生严重事故后,24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安监室,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并在12小时逐级报告至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安监室。3、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中,如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并造成本单位人

159员伤亡的,按责任事故统计。第四条火灾事故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1、火灾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按事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直接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和其它责任。2、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过火警电话(119)报警,并启动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现场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于1小时内向业主报告,同时应将火灾事故情况逐级上报至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公安处,如有人员伤亡时,要逐级上报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安监室。重大和特大火灾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报至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公安处。3、火灾事故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调查,事故单位应保护现场,积极配合调查,并依照《火灾原因认定书》,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上报电气化局集团公司批复结案。在火灾事故中负直接责任并造成人员伤亡的,按责任事故统计。第二节事故调查第五条事故调查基本是按照逐级上报、分组调查处理的原则。1、一般事故、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行车险性、重伤事故,由工程公司主要领导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主管领导组织工会、安监、人事、生产、技术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3、死亡事故(1〜2)人,由公司主要领导主持,会同工会、安监、

160人事、生产、技术、公安、纪委监察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或与事故所在地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政府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电气化局集团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事故调查。4、重大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由电气化局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或委托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主持,会同同级工会和有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或与事故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中铁工程总公司派员参加,进行调查,公司协助上级调查组搞好调查。第六条事故调查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第七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的建议;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第八条事故调查的步骤1、事故的通报;2、事故调查小组的成立;3、事故现场处理;4、事故有关物证收集;5、事故事实材料收集;

1616、事故人证材料收集记录;7、事故现场摄影及拍照;8、事故图(表)的绘制;9、事故原因的分析10、事故调查报告编写11、事故调查结案归档。第九条事故原因分析,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第十条基本步骤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2、分析伤害方式:⑴受伤部位;⑵受伤性质;⑶起因物;⑷致害物;⑸伤害方式;⑹不安全状态;⑺不安全行为;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第十一条事故直接原因分析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⑴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无防护;防护不当;⑵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设计不当,结构不符合安全要求;强度不够;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维修、调整不良;⑶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照明光线不良;通风不良;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地杂乱;交通线路配置不安全;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地面滑;贮存方法不安全;环境温度、湿度不当。

1622、人的安全行为:⑴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⑵造成安全装置失效;⑶使用不安全设备;⑷手代替工具操作;⑸物体存放不当;⑹冒险进入危险场所;⑺攀、坐不安全位置;⑻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⑼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⑩有分散注意力行为;(1D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⑫不安全装束;⑬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第十二条事故间接原因的分析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者不健全;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7、其他。第十三条事故分析和性质的认定主要包括:事故类型分析、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分析、事故性质的认定和事故经济损失分析。对事故性质认定应区分事故性质(自然事故、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通过对事故原因分析;找出对应于这些原因的人及其与事件的关系,确定是否属于事故责任者;按责任者与事故的关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者。事故责任分析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劳动组织、规程标准、规章制度、教育培训、操作方法)及生产技术因素(如设计、施工、安装、维

163护检修、生产指标),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事故隐患)的责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根据事故后果(性质轻重、损失大小)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及认识态度(抢救和防治事故扩大的态度、对调查事故的态度和表现)提出处理意见。第十四条为了准确地实行处罚,必须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分清事故责任。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人员。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的,造成事故的。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1)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2)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员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164(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造成事故的;第三节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1、事实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2、“四不放过”的原则;3、公正、公开的原则;4、分级管辖的原则;第十六条事故教训和整改措施1、是否贯彻落实了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2、是否制定了合理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3、是否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4、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执行是否到位;5、安全培训教育和宣传及贯彻是否到位;员工的安全意识是否到位;6、有关部门的执法力度是否到位;7、单位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8、是否存在官僚和腐败现象,因而造成了事故的发生;9、是否落实有关“三同时”的要求;10、是否有合理有效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十七条事故调查报告中应包括的主要信息1、背景信息: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

165涉及到人员及其他情况;员工伤亡事故登记表;操作人员及证人;2、事故描述:事故发生的顺序;破坏的程度;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类型;事故的性质;承载物或能量;3、事故的原因:直接原因;间接原因;4、事故教训及预防事故发生的建议;5、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6、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八条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须于30天之内上报公司批复结案;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须于40天内上报公司批复结案,并将调查情况上报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备案;厂2人死亡事故、多人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叁份)于40天(特殊情况不超过60天)内报电气化局集团公司批复结案,抄报中铁工程总公司备案;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90天(特殊情况不超过180天)内上报中铁工程总公司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结案。(二十二)劳动保护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劳动保护,是指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第二条劳动保护工作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第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第四条劳保用品的采购与发放。1、根据职工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一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

1662、物资设备部负责对所需用品的采购,并保证物品的质量。3、办公室负责统计和发放工作。第五条职工对领用的防护物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不冒领、不送人、不变卖。第六条职工工作时要按规定穿戴,下班期间要将劳保用品妥善保管。第七条定期组织职工对灭火器材的使用进行培训,对安全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第八条生产场所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厂房和其他设施安全稳固,符合防火、防爆规定;2、室内要根据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条件设置温度调节、通风、采光、照明、除尘、防噪音等设施;3、生产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厂内道路畅通;4、在易触电、易坠落和道路与轨道交叉等危险部位,要有防护设施并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5、生产区域内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器材。防尘、防毒、取暖、通风、安全保护、消防等设备、设施,应指定专人管理。第九条保卫部负责定期对消防器材的检查和清扫工作,遇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第十条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劳动保护意识,确保自身安全。(二十三)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1.目的

167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电气化局京福客专专线各施工生产单位。1.术语和定义职业病一一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职业危害一一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职业禁忌症一一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有害作业一一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2.职责(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2)安全监督部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3)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

168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1.一般规定(1)各级安全部门、工会组织、各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2)各施工生产单位和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3)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4)施工生产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5)严格管理有毒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6)各级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送检测结果。(7)各施工生产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和生产单位的生产成本。2.职业病管理(1)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项目合同医院初步诊断,报公司安全监督部,由公司安全监督部报告市职业病防治所,由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诊断鉴定。(2)当公司安全监督部接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

169(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慢性职业病的,应当由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予以确认。1.保健食品(1)保健食品费是针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营养需要,有助于增强抗毒害能力,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一项劳动保护辅助措施。(2)保健食品费按从事有害作业的实际天数计算,20天以上者按一个月发放,不足20天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3)在设备、容器及通风不足的场所配合有害作业者,可与直接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享受同等保健食品。(4)保健食品费申请表由有害作业施工生产班组填写,经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签字后,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审批发放;无项目的现场由各专业公司安全员审批发放。(5)保健食品费发放范围和标准参照施工所在地现行标准执行,改、扩建及检修工程参照厂方标准执行。(6)暑期施工的防暑降温费标准参照公司文件规定执行。二、质量管理制度建设(一)、图纸自审制度1、图纸自审由各工区总工程师负责组织。2、接到图纸后,项目部总工程师应及时安排或组织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及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自审,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3、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组织内部会审,针对各专业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

1704、图纸自审的主要内容:A、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B、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C、平面图所标注坐标、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D、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E、图纸上构配件的编号、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构配件一览表是否相符。5、图纸经自审后,应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解决。(二)、图纸会审制度1、图纸会审目的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2、会审参加人员项目部各工区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内业技术人员、质检员及其它相关人员。3、会审时间一般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特殊情况也可边开工边组织会审。4、会审内容A、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B、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C、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注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

171D、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桥梁、的相关图纸与各自是否相符,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E、审查主体结构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F、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中是否有钢筋明细表,若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碎关于钢筋构造方面的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H、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I、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J、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求得圆满的解决方案。(三)、施工测量复核制度1控制桩的交接及复测1)、现场交接桩由京福公司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参加,现场交桩完成后,形成交接桩工作纪要。2)、在进行复测时,应在测量监理工程师旁站下进行,测量结果必须与相邻标段闭合,平面控制桩应覆盖相邻标段1-2个,高程与相邻标段闭合。3)、复测完毕后应对控制桩进行保护,并设置明显的标志。4)、对复测闭合的控制桩及加密控制桩,必须请监理单位复测检查。5)、复测结果在《测规》允许范围时,不能自行调整;超出允许范围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由京福客运专线公司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复核调整并签认,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6)、复测结束后,应编制测量控制桩点成果表,经测量监理工程师及总监复核签认后报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公司。7)、施工测量完成,必须由他人进行位置、标高复核测量,作出复

172测记录、签字认可。重大工程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复测、签字确认。复测确认后应对控制网桩(点)进行妥善保护,避免移动破坏。2施工过程测量1)、要严格遵守《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按照规范规定建立充分满足使用要求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网。2)、在施工过程中,要对设计院移交的桩撅妥善保管,经常复核,检查其可靠性。3)、在上报开工报告前,应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督下进行施工图放样,若发现路基、桥涵工程的地面线和位置与施工图不一致时(特别是线路中线、桥梁桥台位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单位并上报京福公司。由京福公司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会堪,按施工图现场核对优化程序办理。4)、在施工过程中,应和现场测量监理工程师共同定期对施工放样的线路中线、路基横断面、涵洞进出口位置及高程、桥梁墩台位置和限界进行复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京福公司,由京福公司组织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大桥两端桥头应在施工时埋设水准基点桩,并复核《测规》第4.11.4的要求。6)、一个单项工程或一段路基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线路中线桩(直线每200米及曲线五大桩),并埋设固定桩。3竣工测量及其他1)、本标段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在现场测量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督下,按照《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线路、桥涵的竣工测量,竣工测量的深度应满足编制竣工文件的要求。2)、测量所使用的仪器必须满足《测规》规定和要求。3)、所有的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必须进行双检复核。

1734测量要求1)、参加测量的工程技术人员、测工,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事业心及敬业精神,树立“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工作标准。2)、熟悉和了解各个桩点及测量设计意图。3)、要求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及各种图表必须执行两人以上复核制,并署名签认。4)、原始记录、计算资料,书写工整,严禁涂改。5)、计算公式选用正确,未经复核及检算的资料严禁使用。6)、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导线点、切线、水准基点,必须经双方相互签认、并报上级部门核实同意后方能使用。7)、控制网、导线桩应设好护桩,并定期检查。5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中铁电气化局商合杭铁路站前三标工程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四)、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1、在完成现场交接桩,经现场贯通复测无误,且一个标段(或一个大的段落、或某个单项重点控制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或施工资料)已经发放的前提下,才具备现场核对条件。2、路基工程主要核对排水系统(主要是两线间)以及规模较大的路基加固及防护工程、挡土墙等,核实内容为工程范围、路基填筑厚度、基础加固方式可行性等情况。3、桥涵工程桥梁:主要是结合现场地形地质条件,核对桥台位置、立交跨路或跨其它建筑物的墩台位置、梁底标高(桥下净空)、承台顶标高、相邻桥梁是否可以合并等。涵渠:主要核对位置、方向、标高以及立交、排洪、灌溉多功能兼顾等情况。

1744、站场、轨道及其它运营生产建筑物主要结合地面既有构筑物的拆迁情况和生产工艺流程优化设计,核对构筑物的位置以及基础的处理方式(高填方站应特别注意)。轨道部分重点核对直圆曲线位置、现场施工进场方式以及构筑物和轨道之间的距离。5、在核对前,首先对设计图纸进行现场核对、补充调查、测量,按施工图进行现场放样。要求对路基挡护工程标出轮廓线;对涵渠标出轮廓线及进、出口标高;对桥梁标出墩台位置(特别是桥台,以及作为立交或跨越其它建筑物的孔跨两侧的桥墩)、轮廓线、作为立交或跨越其它建筑物的孔跨的梁底标高;对路基、桥涵等标出取(弃)土场位置。无法标明标高或轮廓线的地方应能以附近的可靠参照物说明情况。6应将核对申请报告及有关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图纸核对的人员为现场全体技术人员。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中铁电气化局商合杭铁路站前三标工程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五)、劳务队伍和劳务人员管理1、劳务队伍准入1.1劳务队伍准入注册1)劳务队伍进入集团公司项目范围内作业,必须向集团公司申请办理施工专业/劳务分包准入证。2)申请办理《施工专业/劳务分包准入证》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工商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税务登记证。

175(5)组织机构代码。(6)反映从业业绩和信誉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上复印资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和初审单位公章。初审单位应查验上述证照原件,并对有关证件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查验人应在相关证照复印件及资料上签字。3)申办程序:由劳务队伍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填写《施工专业/劳务分包准入证申请及评价表》,经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公司审查合格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颁发《施工专业/劳务分包准入证》。1.2劳务队伍选择1)劳务队伍要坚持集体研究和公司领导审批的原则。2)项目工区应会同公司工程、成本、人力资源、物资设备、财会、法律等相关职责部门共同选择和评审劳务队伍。2劳务队伍管理1.1劳务队伍必须先签合同后进场。1.2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均编入生产班组或以劳务形式纳入架子队管理模式进行管理。1.3加强劳务队伍基础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领导要高度重视,完善内部管理机构,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劳务队伍应确保提交的各类信息资料真实、准确,按照规定及时变更有关信息,按时完成有关统计报表。2.4规范劳务人员招用手续。劳务队伍要直接与劳务人员及时签订劳

176动合同,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特别是对工资标准,支付时间、支付形式等要有明确的约定。劳动合同要报项目工区备案。1.5要建立劳务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制,劳务人员工资由项目工区完善相关手续后代为发放。1.1建立劳务人员使用花名册,并每半月清理更新一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得进入项目使用。劳务骨干人员的进出和变动要征得作业架子队批准。1.2严禁给劳务队伍配发公章、财务专用章或其他印章。严禁劳务队伍以总包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3当劳务队伍的施工能力、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与合同规定不一致时,项目经理部、工区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价,并按合同规定予以及时解决处理,不能迁就推诿以造成不良后果。1.4劳务队伍发生以下任一情况,均视为不合格劳务队伍,必须按照劳务分包合同规定与其终止合同,并取消其分包资格。1)因劳务队伍的责任而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2)劳务队伍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在限定整改的期限内不采取纠正措施或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合同要求。3)劳务队伍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以及延误工期已危急发包单位的信誉和声誉。4)因劳务队伍的原因发生有关分包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以及其他影响合作信誉的事件。(六)、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申请制度凡属商合杭铁路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都必须按单位工程办

177理开工报告申请手续,经监理和甲方审批之后方可开工。单位工程按铁路总公司颁布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划分。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是验工计价,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单位工程的开工,是指正式工程开始施工,不含在此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时通信、电力及临时便道施工等。1、单位工程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资料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铁路总公司鉴定批复意见。2)、征地、拆迁、城市规划、环保评估已完成;3)、中线复测及工点放线已进行,施工桩檄完备,确认无误。4)、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经过审批;5)、地质、地形复核工作已经完成;6)、施工图(资料)核对优化工作已经完成;7)、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8)、质量保证体系、工程创优规划、质量保证措施已建立健全,经过审批;9)、工地实验室已经建立并经检查合格;材料试验已完成;10)、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施工便道(桥)能满足开工要求;2、开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附件应齐全,重要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均应作为开工报告的附件。2)、在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单中必须说明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未完成现场核对的项目不得申请开工。3)、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单采用A4纸,非签字栏可打印,字体不限,

178若手写,应用碳素笔或蓝黑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文面整洁不得涂改。3、申请程序及要求1)、各工程项目在具备本办法第四条条件后,由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按第五条之规定认真填写开工报告各项内容并准备好开工报告附件报其项目部审查;2)、项目部接到开工报告及相关资料,按本办法要求核实后填写意见并签章报工程监理站;3)、监理站审批同意填写意见并交并签章报京福公司审批。(七)、施工技术交底制度1、技术交底的目的和要求1)、施工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现场管理人员了解项目工程的概况、技术方针、质量目标、计划安排和采取的各种重大措施;使施工人员了解其施工项目的工程概况、内容和特点、施工目的,明确施工过程、施工办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环保措施、节约措施和工期要求等,做到心中有数。2)、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应认真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3)、技术交底必须有的放矢,内容应充实,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环境条件、季节变化等情况确定具体办法和方式。交底应注重实效。4)、工期较长的施工项目除开工前交底外,至少每月再交底一次,重大危险项目,在施工期内,宜逐日交底。5)、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履行全员签字手续。2、施工交底责任1)、技术交底工作由各级生产负责人组织,各级技术负责人交底。重大和关键施工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负责人参加,或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交底。各级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部门应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

1792)、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施工技术人员、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劝止,劝止无效则有权停止其施工,必要时报上级处理。必须更改时,应先经交底人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实施。3)、施工中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负责;属于是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属于无证上岗或越岗参与施工者除本人应负责任外,领班和项目负责人亦应负责。3、施工交底内容1)、工程总体交底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管理部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工程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施工合同和本公司的经营目标及有关决策等资料拟定技术交底提纲,对项目部各级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员及相关质量、技术管理部门人员进行交底。其内容主要是集团公司的战略决策、对本项目工程的总体设想和要求、技术管理的总体规划和对本项目工程的特殊要求,一般包括:a)企业的经营方针,本项目工程的质量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具体实施以及有关决策。b)本工程设计规模和各施工承包范围划分及相关的安排和要求。c)施工组织设计大纲主要内容;工程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和要求。d)对本项目工程的安排和要求。e)其他施工注意事项。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技术交底。在项目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技术管理部门编写总体施工组织总设计,对项目部职能部门、各工区技术负责人和主要施工负责人进行交底。其主要内容是项目工程的整体战略性安排,一般包括:

180a)本项目工程规模和承包范围及其主要内容。b)本项目工程内部施工范围划分。c)项目工程特点e)主要施工程序、交叉配合和主要施工方案。f)综合进度要求。g)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h)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和保证措施。n)其他施工注意事项。3)、专业交底在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应根据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工程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和上级交底内容等资料拟定技术交底大纲,对本专业范围的生产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及施工骨干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是本专业范围内施工和技术管理的整体性安排,一般包括:a)本工地施工范围及其主要内容。b)各班组施工范围划分。c)施工进度要求和相关施工项目的配合计划。d)本项目工程和专业的施工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e)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规定和保证措施。f)重大施工方案及方法(如特殊和大体积混凝土浇灌、重型和大件设备、构件和运输吊装、各种重大施工工艺要求等)。g)质量验收依据、评级标准和办法。h)技术检验安排。k)应做好的技术记录内容及要求1)施工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项目及其要求。m)施工技术总结内容安排。n)音像资料内容安排和其质量要求。

181o)其他施工注意事项。4)、分专业交底一作业级技术交底。施工项目作业前,由工区专职技术人员根据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已批准的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和作业指导书及上级交底相关内容等资料拟定技术交底提纲,并对班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主要是施工项目的内容和质量标准及保证质量的措施,一般包括以下内容:a)施工项目的内容和工程量。b)施工图纸解释(包括设计变更和设备材料代用情况及要求)。c)质量标准和特殊要求;保证质量的措施;检验、试验和质量检查验收评级依据。d)施工步骤、操作方法和采用新技术的操作要领。e)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保证措施。f)技术和物资供应情况。g)施工工期的要求和实现工期的措施。h)施工记录的内容和要求。i)降低成本措施。j)其他施工注意事项。4、施工技术交底注意事项对特殊、或技术含量高的工序要编制专门的技术指导书,并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学习。在项目开始前,专职质检人员,要对现场工程质量进行技术交底,并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学习。(八)、质量信息管理制度1、质量信息管理条例1)、项目部的质量信息管理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各工区的质量信息管理由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

1822)、工区、作业队质量管理部门,应注重进行质量信息收集,建立数据库,负责收集、整理、登记各种质量信息。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要求,进行统计分析。专题统计分析应及时进行,工作性统计分析,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各工区、作业队工作性统计分析,随质量报表一并上报安质部。3)、项目部与各工区、作业队要加强质量信息的交流。项目部、各工区、作业队应加强工作联系,通过电话、电传、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传递质量信息,进行信息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明。5)、加强与外界质量信息的交流工作。要经常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联系,了解国内质量信息动态,掌握有关规范、技术标准的变化。学习其它施工单位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施工方法和科学管理经验。6)、建立质量问题信息库,由各工区质量负责人实施。7)、如有重要的质量信息,要及时向领导汇报。2、质量信息管理内容1)质量报表:各工区应按时填写季度、年度“工程质量及事故情况”报表,由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和经理签字,加盖公章后,分别于月末报项目部安质部。填写“工程质量及事故情况”报表时,应按施工类别分类,各专业工程应按单位工程依次排列。2)工作总结:各工区应对质量管理工作每月进行小结,年终进行总结。小结和总结应与“工程质量及事故情况”报表同时上报项目部。小结和总结内容应包括:(1)、质量概况:完成单位工程件数,一次验收合格率;其中:房建工程完成的单位工程件数,一次验收合格率;其他工程完成的单位工程件数,一次验收合格率,获得质量奖项;有无质量事故等。(2)、主要工作:业务培训、质量检查、工程创优、质量体系运行、QC小组活动、统计分析运用、质量通病治理、质量问题处理、采用科技提高质量、先进事迹人物等。

183(3)、存在问题:质量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工程质量须进一步改进的主要方面。(4)、工作设想: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主要对策、措施以及进一步搞好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的设想。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由各单位将验收报告(验收记录)原件,报一份安质部备案。4)工程质量评价:上述工程项目竣工后,如有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由质量管理部门将工程质量评价复印件,报安质部一份备案。(九)、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1、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2).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2).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2).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

1841).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2).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2直接经济损失指因质量事故造成报废、返工、返修、加固、补强等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一定数额的管理费(扣除拆后可利用的材料价值),它是反映质量事故严重程度的一个指标。其计算公式为:直接经济损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一拆除后可利用的材料价值。3、铁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12小时之内向建设管理单位报告,并通知有关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铁路部建设管理司提出书面报告。4、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由建设管理单位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铁路总公司批复。工程质量大事故由建设管理单位组织调查处理,并报铁路部备案。工程质量重大、大事故涉及单位对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不一致时,可直接向铁路总公司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由铁路总公司审查裁决。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由建设管理单位调查处理。5、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和原因;2).组织技术鉴定;3).查明事故性质、责任单位、责任人;4).提出工程处理方案;5).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

1851).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2).提出事故调查报告。3)事故调查结束后,应确定事故处理方案,经论证可行,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后,责任单位应整理编写事故处理报告,报告主要内容:1).工程项目、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2).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3).原因初步分析;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6).事故报告单位。7)分承包单位发生质量事故,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事故上报,并纳入该单位的事故统计。8)对发生下列情形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弄虚作假,提供假资料;3).不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十)、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为了及时地做好本标段工程质量良好、经济合理的物资供应,有效控制物资的消耗,降低物资成本,根据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办法,结合该工程项目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1、工程所需物资总量计划。由项目部工程部依据施工设计图、施工概预算、物资消耗定额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编制工程所需物资的总量计划(分年季),按照管理权限,属项目部管理的编制物资采供计划;并由项目部下达物资采购委托书,分别实施物资采供。

1861)月(季)度物资计划。由项目部依据施工设计图、物资总量计划、物资消耗定额、月(季)度施工生产计划等,编制工程月(季)度物资计划。3、对到场的各类物资设备的验收要严格执行B/XTGC-J02-CB《进货检验和实验程序》之规定。质检人员会同材料人员对材料、构配件等的外观、型号和质量说明文件进行验收,对于无产品合格证、产地不明确未经试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进入现场。1)、钢材进场,必须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等试验,其质量必须合格。对不合格的钢材一律不得使用。各类型钢应分类架空存放。并标明产地、型号和数量;2)、水泥进场必须按批对其品种、级别、包装、出厂日期、试验报告等进行验收。水泥库必须有防潮设施。水泥出场逾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逾一个月)时,必须再次进行强度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3)、钢筋的检验按批进行,每批应有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组成,并不得大于60吨;水泥应按批(散装水泥500吨为一批,袋装水泥每200吨为一批,当不足500吨或200吨时也按一批计)进行复查实验;混凝土用砂和碎石,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每批按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进行外观检查和取样实验),不足者按一批论。对所有验收过程及有关技术资料(合格证、化验[实验]单等)及时登记并归档管理。杜绝不合格品的使用。4、对到场的各类物资设备的堆码、存放、保管、保养等应严格执行铁路部TB/T2631-95《铁路物资仓库技术管理规定》,要设立必要的料场、料库、料棚。尤其是水泥库。水泥发放要本着先进先发的原则,避免水泥的损失浪费。5、应执行工号台帐制度。要做到工号的物资计划、支出、使用情况一目了然。工号台帐要与工程的分布、分项、单位工程相吻合,严格执行定额、限额发料制度,同时,对超耗的物资要在工号台帐上作出记录,做到消耗有台帐、完工有核销。

1876、各单位必须做好材料盘点及未达帐单的预点、预支工作。对已使用的物资及时做好摊销工作,对已请领支出到工号而因其它原因不再使用的物资,要及时点收退库入帐。材料盘点应与工程盘点相对应,避免出现假盈虚亏现象,以确保工程成本的真实性。7、为使项目部工程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应按照管理权限组织转移或就地处理。处理转移等收入必须进帐,冲减材料成本,使工程造价得一真实反映。(十一)、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为保证工程质量,认真按设计要求施工,隐蔽及关键工程必须经过施工技术人员和检查(监察)人员检查合格,并经施工监理检查合格,签妥隐蔽工程检查证后,方可掩盖和继续施工。1)、作好隐蔽工程及关键施工部位监控的意义。1)、对隐蔽工程施工的监控是工程内在质量的保证;2)、对工程关键部位施工的监控,既是保证工程质量又是使用功能达标的有效措施。2、隐蔽工程及关键施工部位监控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及政府颁布的有关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方面的法规文件。2)、以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为准绳。3)、选好工地质检员、技术员是监控施工质量的关键。4)、高水平的施工设计是保证;5)、坚持工程验收标准是手段。3、隐蔽工程及关键施工部位监控措施。1)、项目部、工区、作业队技术、管理人员读懂施工图,进行全面、细致、认真的设计交底。同时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施工班组、具体操作工人进行层层交底。2)、做好施工前的工、料、机具准备,确保施工连续作业。

1883)、施工例会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施工方案,确保万无一失。4)、做好样板、材料、内业的重点监控;5)、严格验收规程,必须经三方验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4、检查程序:1)、实行“三级”检查,即工地质检人员自检,主管施工技术人员或工区质检人员复检,第三方监理人员检查。2)、隐蔽工程或关键部位达到检查程度时,工地质检人员自检自验合格后,按时签妥(包括签字)检查证并备齐有关附件。3)、主管施工技术人员或工区质检人员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请求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4)、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在检查证上签字后,方可掩盖和继续施工;5)、隐蔽工程或关键部位检查应提前至少24个小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检查。5、检查注意事项1)、施工图纸与现场不符或设计与地质不符时,应通知监理共同确认。对变化较大的地质情况要与设计、监理、建设方共同确认后方可施工。2)、对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当日检查,当日填报,不许补签补报。3)、把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列入工程质量评比评定范围,奖优罚劣;4)、对没有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随意施工的,谁施工谁负责,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纠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6、隐蔽工程或关键部位重点监控内容。1)、地质情况核对。2)、建筑物放线(坐标位置)。测量基准点和参考标高的确认及建筑物位置的放线。

1893)、桩基工程的施工及检测。4)、基础处理。5)、基础施工(钢筋绑扎及混凝土浇注)。6)、主体结构施工(梁、柱、板、构件等钢筋混凝土施工)。7)、防水工程。8)、沉降观测及监控量测;9)、防水层施工质量;10)、混凝土工程的配合比;11)>其他质量通病(空鼓、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12)、建筑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的监控。7、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监控质量责任的认定与经济处罚。1)、项目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及造成的返工经济损失,工程部负责人及工地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酌情考虑评定考核等级;2)、分包单位(如有):按总承包单位与其合同关系,负担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违约责任及建设单位经济损失。(十二)、检验批及分项、项目、单位工程检查、申报、签认制度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检查: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合格,主控项目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其实测值应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不允许超限;1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专门要求外,对于一般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合格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其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3)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完成后,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专职质检员、工班长,班组质检员等有关人员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签字齐全

190后提交监理单位进行验收。2、项目工程检查:1)项目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结构质量及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检检验合格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3)项目工程完成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作业队长、班组长等有关人员,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签字齐全后提交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项目工程、主体结构项目工程,还须向勘察设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3、单位工程检查:1)单位工程所含项目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所含分项工程有关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的抽检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6)单位工程完成后,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质检人员,作业队长,班组长等有关人员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质量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签字齐全、加盖公章后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十三)、成品保护制度1、及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有效防止成品的损坏和污染。2、已完工程安排专人进行保护,对经常经过已完工程区域的人员、机械设备限定走行路线,保证工程不受损坏。3、在已完工程地段、路口张贴工程保护标语、标牌,提醒所有人员

191保护已完工程。4、重点加强“护、包、盖、封”的防护措施。“护”是提前保护,以防碰损,“包”是及时包裹,以防损伤和污染,“盖”是预先覆盖表面,防止损伤和堵塞,“封”是局部封闭。5、特殊工点、工程结构及易损部位设置围护设施,对已完工程观测桩设置栅栏,确保结构及观测设施的完好及测试资料有效、准确、齐全、完整。6、施工过程中,现场设看守人员,每天对现场设备进行巡视。7、从严爱护自己完成的成品,防止污染和损坏。8、工程全部完工后,在验交前,增加现场看守人员,同时派公安人员到现场对周边居民进行法制宣传,采取各种手段,确保已完工程和设备安全。(十四)、质量检查管理制度1、施工前质量检查内容及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和因故停工项目复工前,均应由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进行开工前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认满足施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开工前检查内容包括:1)、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有关开工许可证已办理。2)、有关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应能满足开工需要。3)、施工调查及复测已完成。4)、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已按规定执行,并有记录。5)、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审批。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四新技术”之前,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教育培训。7)、特种作业人员已按国家规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8)、复工工程已完成部分,应符合设计、规范、验标要求。11).征地折迁工作已完成。2、施工阶段质量检查内容及要求

192根据工程项目的施组安排,针对施工各阶段及关键工序,重点部位有计划的划出检查段,由主管领导、技术、安质组织做好阶段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1)、施工测量放线准确、精度满足规范要求。2)、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合同和《验标》要求。3)、变更设计履行审批程序。4)、工程日志等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签认齐全。5)、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得到落实,凡列入创优规划目标的项目要重点检查。6)、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按规定检验、试验合格,设备有产品合格证,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7)、将已完工程质量评定结果与实体质量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已完工程质量状态,重点分析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8)、专职质检人员要经常性地对施工现场实施日常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签发“检查记录表、整改通知书及质量处罚通知单。”9)、专职质检人员要密切配合监理工作的开展,凡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项目,均必须严格自检,确认合格后,方可报请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立足自检自控,提高监理工程师一次检查合格,树立质量信誉。10)、认真开展分项、项目、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工作。特别是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必须严格按照验标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认真检查、量测,总结经验和不足。汇总、统计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优良率,纳入质量考核。11)、施工技术和质量检查部门要了解、掌握工程试验数据。通过对材料试验数据的分析,掌握材料性能,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通过对

193检查试件数据的分析,掌握和控制工艺质量状态,加强管理控制,保证试件强度合格,数据分布合理。12)、项目部每一个月,工区半个月、作业队每周组织一次工程质量检查,对内业资料要进行研究分析,对工程实体进行实量实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第六章、文明施工和创建文明工地规划、措施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做到“两通三无五必须”。“两通”是: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口畅通;“三无”是:施工中无管线乱放,施工现场排水畅通无积水,施工工地道路平整无坑洼;施工中“五必须”为: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分隔,施工现场挂牌施工,全体施工人员佩带胸卡并持证上岗;工地现场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工地生活设施文明卫生,工地现场开展以创建文明工地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具体领导、文明施工员具体指导、各工区、作业队具体落实的管理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文明施工具体实施措施和管理制度,增强文明施工管理力度。1、文明施工措施严格按照IS09001标准中成品防护要素的规定进行成品保护。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成品保护责任制。经理部经常进行成品保护检查,发现被撞坏、损坏或污染的成品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有序布置,作好成品保护。

194提倡文明施工,不野蛮作业行为,以免对成品造成破坏。对已完工程遭破坏后采取及时的恢复措施:施工过程中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已破坏的工程要做到早发现、早恢复,防止破坏事件的继续蔓延,并且要查找原因,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路基面若遭破坏,修复前将原压实层翻挖至少10cm深,再补填压实。在路肩施工时,要及时恢复好被破坏的路肩。桥涵施工后,要及时恢复桥涵有关设施,不能及时恢复的,要采取一定的临时修复措施。作好排水系统,施工废水及时排出,保证开挖面无淤泥、无积水。作业面施工用料堆码整齐有序,施工机械无尘土、水泥浆粘附,保持机械性能。每天专人对管线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现场及时整改,保证坑道无漏风、漏水、漏电现象。基坑内材料堆放整齐,不使用的材料及时吊运至地面场地并及时入库分类堆放。保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场地内不得大面积积水,泥浆、污水、废水经硬底硬壁沉淀池沉淀及其他必要处理,未经处理的禁止排入下水道。废浆和淤泥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施工垃圾设立垃圾池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在醒目处张贴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余泥渣土排放证、夜间施工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悬挂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和组织机构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195建设工程竣工后,在一个月内拆除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及时清理干净工地及四周环境,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2、创建文明工地的承诺遵守铁路总公司、上海铁路局及京福公司关于创建文明工地的各项要求及规定,现场管理和施工作业标准化、规划化,培养现场职工良好的作风和职业道德。按照设计标准、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格执行过程控制和检验程序。建立健全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检查制度、会议制度、奖罚制度及各专业管理制度。施工过程中,接受业主、监理单位、上级及地方相关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工地规划及协调处理与各施工相关方的关系。施工现场布置合理、规划齐全,施工组织有条不紊,施工操作标准,施工环境保护完好,施工作业安全可靠,现场材料存储与发放管理有序,内业资料齐全。认真听取业主、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以及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争创安全文明样板工地。3、创建文明工地的措施3.1创建文明现场的措施按照施工平面总布置图实施定位管理,施工现场内所有临时设施均按平面布置图布置,做到图物相吻合,生活驻地实现施工封闭化、围栏标准化、现场硬地化、厨房厕所卫生化、宿舍和办公室规范化,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影响,美化建设工程周围环境。驻地周围设置连续封闭围墙,围墙形式力求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

196外墙面抹光作刷白处理,并绘制与周围环境协调的图案辅以美术字体。图案和字体颜色协调,整洁美观。工程围蔽的拐角处和大门外侧夜间设立红色警示灯,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行人安全。在大门旁的围墙上设置施工标示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驻地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工地施工及现场监理负责人。生活驻地地面硬化。作业队驻地的工地大门内外通道、临时设施室内地面、材料堆放场地、加工场、仓库地面浇注混凝土硬底。施工现场工人宿舍具备防潮、通风、采光性能。男女宿舍和沐浴保证能满足施工高峰期的需要。宿舍内部设施整齐清洁,生活用品分类统一存放。宿舍内有管理制度,并落实治安、防火、卫生、计生管理负责人。3.2严格约束生产工人及农民工的日常行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全面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办理暂住证,不接收三无盲流人员。尊重所在地区村委会和各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地争取村委会和各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自觉遵守社区中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和规定,搞好文明共建工作。因管理不善、执法不严、防范不力而造成盗窃、破坏、打架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的,对保卫干部和有关领导进行严厉处罚。对参与治安案件的工人一律开除,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第七章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

1971.1编制目的: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为了一旦项目部管段内突发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展开有组织的控制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编制依据:依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中铁电气化局商合杭站前3标工程管段内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L4工作原则: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策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应急指挥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应急防治工作。2、生产经营单位概况: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安徽、浙江段)站前工程SHZQ-3标位于亳州市界内,起于涡河南岸,上跨既有京九铁路,自既有毫州站东侧通过,跨货场线、药都路、凤尾沟、南环路,在在建的银杏路和酒城大道之间设毫州南站,出站后线路沿既有京九东线侧经赵桥至赵桥乡与三官镇交界处。起点里程DK68+306.58,终点里程DK91+633.26,全长23.275km。本标段区间路基长0.113km,亳州南站路基2.65km,合计2.763km占11.9%;桥梁2座20.75km,占89.1%,其中采用悬臂浇筑的连续梁有5处,合计0.836km,占桥梁总长的4.0%,其余均为简支梁。

198主要工程内容:本标段包括车站一座(亳州南站),赵桥特大桥,亳州特大桥,亳州制(存)梁场、亳州南板厂(含河南段制板)等项目。主要工程数量:①、路基工程:区间土石方1.22万断面方,战场土石方47.67万断面方。②、桥涵工程:新建桥梁共计4座,其中包括特大桥2座/20699.19延米,框架式桥5550.36顶平米(名挖2座),涵洞233.77横延米。预制架设24m简支箱梁37孔,32m简支箱梁579孔。③、轨道工程:正线铺设无昨轨道道床45.9917铺轨公里。3、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组织1)领导机构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同时服从当地政府和业主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的指挥和部署。2)办事机构安质环保部设项目部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3)工作机构经理部有关部门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经理部有关决定事项。有关部门包括:工程管理部、安质环保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经理部应急指挥组下设四个小分队:

199(1)应急预案督导小分队工程管理部部长任分队长,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检查及监督,应急预案实施中协助项目经理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2)机械物资供应小分队物资设备部长任分队长,负责抢险机械、物资的供应。(3)后勤保障小分队综合办公室主任任分队长,成员为全体食堂人员及驻工地派出所干警、所有现场巡守人员。负责抢险期间抢险人员的饮食及现场保卫,引导、疏散无关人员。(4)现场抢救小分队主管生产项目副经理任分队长,成员为医务人员、经过抢险培训的施工人员,负责积极处置和抢救人员、设备。4)专家组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项目经理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5)适用范围本标段范围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4、应急预案应急机制1)预测与预警经理部及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采取的措施等。2)应急处置(1)信息报告

200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经理部及各架子队要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同时报告业主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2)先期处置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3)应急响应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多个经理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各类救援抢险队伍按预案的规定进入现场;各级抢险负责人根据灾情,迅速进行分工、协调工作;快速提取或调集防灾器材;实施抢险,组织转移安置公私财物和人员。(4)应急结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指挥组予以撤销。3)宣传和培训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进行全体施工人员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4)应急保障经理部各有关部门和架子队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1)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各单位和工地应根据本单位和工地的实际情况,配齐配足木材、钢材、砂袋、片石、蓬布、止水材料、发电机、大功率抽水机、消防设备等应急抢险器材、设备。(2)配备一定数量的汽车式起重机、挖掘机、自卸运输车,随时接受项目经理部的调遣。(3)成立救护队,配备急救和抢救设备,并指定专人保管,经常保持其良好状态,抢救设备不得挪作他用。5)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商合杭铁路站前三标工程项目经理部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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