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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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制度汇编一、议事决策制度(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综合股主要负责人组成,必要时请有关股、站,下属单位的负责人列席。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召开。主要议题:研究本系统人事与内部机构协调事宜,涉及项目确定、工程建设调整、资金安排等重要事项;布置、安排本局近期主要工作;研究安排区委、区政府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重要事项。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临时决定召开。(二)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运管所领导和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组成。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召开。主要议题:传达贯彻上级的方针政策、重要批示、决定及紧急情况处理;通报区域内外的政治、经济形势;讨论、安排本局全面工作;本局各股、站、下属单位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其它工作。局务会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三)局全体成员会议由局机关及两站全体干部、职工组成,必要时请下属单位的负责人列席。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召开。主要议题:学习贯彻重大会议精神;通报区内外重大事件;部署各阶段工作。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一个月或两个月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27

1(四)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局长、分管领导和各股站主要负责人组成。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职领导主持召开。主要议题: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分析阶段性安全生产形势;听取各股站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原则上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召开,遇紧急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五)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全体成员会议、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议题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含副职领导)确定。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全体成员会议由综合股负责组织筹备并做好记录;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安监股负责组织筹备并做好记录。(六)严格会议纪律。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因故无法参加的要及时请假。不得在会场喧哗、讲话,会中要自觉关闭移动电话、寻呼机等通讯工具。二、学习与培训制度(一)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所站必须坚持每周两次学习,时间为周二、四晚上(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由综合股召集,由一名局领导主持,每次学习时间1—2小时。(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一般半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党课一般每两个月上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27

2(三)每月学习内容须包含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及各个时期的政治时事。(四)学习必须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得马虎应付、流于形式,要做到有记录、有主题发言、有讨论、有交流。(五)机关干部职工要将学习情况、学习内容记入专用笔记本。同时,将每周二、周四晚上的集中学习纳入考勤,无故不参加者按缺勤一次处理。(六)在工作许可的前提下,鼓励工作人员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及提高学历的学习。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干部主管部门和局领导批准派员参加的业务培训的,其培训费、差旅费全额报销;本人自愿参加的有关提高学历或跨业务的学习培训,须由干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印制的《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等学习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书籍费和旅差费由本人自理,学费先由本人垫付,待学习结束后,持经批准同意入学的《申报表》和有关学位证书、毕(结)证书及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按单位负担不超过50%的比例回原单位报销。严禁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三、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一)27

3工作人员应严格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岗。工作时间应佩卡上岗。坚守岗位,专心工作,提高办事效率;非工作原因不到其他股室串门闲谈,以免影响他人工作。(二)考勤工作由局综合股统一管理。每天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应到综合股签到,不得让人代签。参加会议、下乡、出差、请假时要及时在人员去向牌上予以显示,以备检查。综合股应不定期组织对各股室、下属所站的出勤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月通报一次出勤情况。(三)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有关外出开会、参观、学习的,参照干部职工请假审批权限执行备案,但不计入考勤。因工作需要外出下乡工作人员须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副局长请假,股室负责人须向分管副局长或局长请假。(四)因病假、事假未能出勤,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及时将请假单送综合股备案。1、请假程序:请假申请人应事先填写《请假报告单》,然后按审批权限报批。2、审批权限:(1)干部职工请假:一天以内由股室主要负责人审批;三天以内(含三天)须报股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报局长审批。(2)股站负责人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副职审批;一天以上(含一天)报分管副职同意,由局长审批。(3)局领导的请假按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3、注意事项:(1)27

4请假人员应事先办好工作委托,并向局领导汇报,不能因请假而耽误工作,否则将追究责任。(2)因病请假三天以上者,需附“疾病证明书”,否则不予准假。(3)因特殊原因未能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事先电告有关领导和综合股,事后两天内办理补假手续,否则,以缺勤论处。(4)提前结束假期,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五)考勤情况由综合股统一填入各位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手册》,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六)考勤纪律1、各股室人员应于每天每午上班时间的前或后5分钟内到综合股签到,上班10分钟后考勤表准时收回,一律不予补签。按时上班但没有签到者,按迟到10分钟处理。迟到1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对于每月迟到或抽查发现擅离岗位二次以内的,每次扣发当月考勤补贴20元,并予通报批评;迟到达三次以上者,除扣发补贴外,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2、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缺勤。每缺勤一次者,除扣发当月考勤补贴50元外,还必须在学习会上作检查,每月累积达二次者,除扣发补贴外,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3、局机关的考勤由综合股安排专人监签,两个运管站的考勤由两站主要负责人监签;对代为签到的视为缺勤,并予通报批评。4、因事请假第1天扣30元,第2天扣50元,3天以上(含3天)扣发当月考勤奖,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超过规定假期的按事假处理。27

55、全年累计无故缺勤10天或连续缺勤7天者,扣发当年度奖金,并在年终考核时定为“不称职”。6、会议的考勤参照以上标准执行。7、《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手册》是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和考勤情况的综合体现。各工作人员每月要认真地把当月的工作情况(含每季度和半年总结)填写在《考评手册》里,综合股将组织人员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季度末报分管领导审阅。对不认真填写累计3次者,年终考核即定为不称职;对年终考核定为优秀的,一次性兑现奖金200元。四、安全保卫制度(一)要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学习治安保卫、安全知识,增强防火、防盗、防泄密意识,做到严格遵守办公大楼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杜绝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二)下班人走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空调及办公设施电源(除电脑主机外),严格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三)严禁在办公室使用非正常配置的高功率电器,严禁私自接拉电线。重要资料须妥善保管,以防失窃。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值班人员每日19:00—20:0027

6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清查,锁好办公室和过道门,注意切断公共照明电源。值班期间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对清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遇到重大问题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或报警,做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的预防准备工作。(五)局保安人员每晚10:00之后要进行不少于2次的夜间巡逻,晚11:00之后,无特殊情况,不再打开机关大门。五、卫生管理制度(一)各股站办公室卫生由各股、站人员在每日上下班前自行打扫。大楼公共场地包括局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活动室、楼梯、公共卫生间、走廊、过道卫生由雇佣的清洁工负责打扫;(二)做好保洁工作,搞好个人办公区的卫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保持整洁、干净,保持个人使用办公设施卫生,下班及时整理台面文件及物品,将座椅摆放整齐,抽屉和资料柜须锁好;(三)办公大楼、办公室、洗手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墙面无乱贴乱挂,过道不得堆放任何杂物,地面无纸屑等杂物,洗手间马桶内不乱扔烟头、茶叶等杂物;(四)局机关车辆、个人摩托车等要有序地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局保安人员要指导外来车辆有序停放,确保办公大院车辆停放有序,进出顺畅;(五)逢重大节假日,应积极开展卫生大扫除。具体由综合股安排,各股、站要积极配合,服从安排;(六)清洁工的工作由综合股负责安排和考核;(七)纪检组、综合股将不定期组织卫生抽查,达不到卫生标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27

7六、值班制度(一)局机关的日常值班由综合股统一安排,节假日值班由综合股提前安排,并张贴公告;(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室设在108室(电话:87996105,传真:87996200),周一至周五值班时间:中午从11:30至14:30(15:00),晚上从17:30(18:00)至次日上午7:30;周六、周日实行全天候值班,即当日上午7:30至次日上午7:30。(三)值班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与带班领导联系。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开机;(四)遇有轮值时,交班时间定在上午7:30,接班者应与交班者做好交班手续,并在值班记录簿上签字;(五)领班人员应统筹安排,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值班人员应服从领班安排;(六)擅自离岗者视为缺勤,并扣发3倍值班补贴。值班人员无故不服从领班人员安排的,由领班人提出后,扣发值班人员5倍值班补贴。无人值班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七、财务管理制度(一)27

8本局各项财务的操作规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998年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执行,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二)各项财务往来由财务统收统支,统一核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等有关规定进行,违反规定者按乱收费处理,责任由经办人员承担。(三)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的管理1、各股站正常的办公用品由综合股统一购置。打印、复印有关材料时,应尽量节约用纸;各股站微机及相关办公设备应指定管理员专门负责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办公设备的使用要按规定程序操作,不用时应及时关机,下班后要关闭电源。设备运行中存在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综合股汇报,需要维修的,应由保管人员填写维护申请单,经股站负责人审核,由综合股统一定点维修;非本股站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本室各类设备,造成损坏的,将追究其经济责任。2、购置固定资产(含单价300元以上一般设备)应事先编制申购表交综合股主要负责人审核后送局长审批,然后由综合股购置并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再交财产专管员保管并办理领用手续。报废时应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人员变动时应先办理财产交接手续,方可再办理转移工资关系手续。(四)票据应真实完整,报销的原始票据应填写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时间、内容、付款的单价、数量、金额以及收款单位等并加盖公章。原则上要求使用财政和税务发票,严禁以“白条”充抵“发票”27

9,特殊情况下使用收款收据,金额应在100元以下,但不得变相使用收款收据。原始票据填写必须符合要求,不得涂改,单式发票须用墨水填写,多联发票须用复写纸套写,原始发票的背面应由经办人签名并说明活动内容或费用开支等原因,并有证明人或验收人(固定资产的购买)的签注。(五)审批程序。局机关每一笔财务支出必须先征得局长同意,后由具体经办人执行。报销时先由股室负责人核实,再送局分管领导核准后送局长签批报销。5000元以上的业务发生前须经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研究后执行。(六)会议费的管理。各股站召开的会议应先报局长批准,由综合股协调召开,应严格控制规模、次数,一般情况下会议不办伙食,只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发给伙食补贴,也不发纪念品。(七)差旅费的管理。出差标准应根据区财政局制定的标准造报,出差应严格人数,严格控制乘飞机,特殊情况须经批准,报销时以运输公司票据为准,不得乘坐出租小汽车。一般应于次月5日前填报上月差旅报销单后,按上述第五条的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报销手续,超过规定时限的一般不予报销。车船费应附原始车船票并按规定贴在粘存单据上。(八)收入和票款的管理。各收费股、站每月底必须把本月的收入上缴综合股财务,同时附上收入情况汇总表及原始单据,直接收取的缴费额累计达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应于当日至次日缴入财政专户,严禁公款私存,坐支挪用以及垫付各种费用(以支出发票抵缴款)。不按时缴交的,以违反财经法规论处。收入资金由局财务统一调剂使用,各股、站的支出按有关报销制度执行。(九)27

10现金管理。现金应严格控制,及时结算。一般情况下现金不宜外借。个人因公借款,需填写借款凭证后经局长审批。借款人应在规定日期(一般为30天)内核销,余款应同时收回。对在规定时限经财务催缴仍无故拖欠款项不结者,给予诫勉谈话;对无故拖欠款项达6个月以上者,按贪污公款论处。(十)任何股站、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实物和现金,不得以添置设备或开展某种活动以及以征集或赞助的名义变相向下属单位或企业索取钱物。(十一)发票领用制度。各收费股、站所需用发票,应到财务人员办理领用手续,综合股财务对各股、站领用的发票进行登记存档,同时控制领用数量,每月底应认真缴核,清结各股、站已使用完毕的发票,督促各种收入款项及时上缴。每年12月31日要将发票全部缴交局财务,由局财务到财政局进行发票核对。(十二)低值易耗品采购领用。机关各股站办公自动化设备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应坚持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管理由综合股统一安排,实行定点采购。各股、站需领用时,统一到综合股登记领用。综合股每月统计一次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情况,并及时报销。八、督查制度(一)督查方式和程序1、督促检查主要采用按期催报、协调督办、日常催办和实地调查等方式开展,着力抓重点、抓典型、抓不落实问题。严格执行以下督查督办程序:1、拟办。接到督查件后,由综合股及时提出拟办意见。2、送审。拟办意见送局长或27

11分管领导阅示,并按局领导意见办理。3、交办。对督查件逐件编号、登记、立项。根据审定意见,及时发给承办股室办理。4、协办、催办。对重要紧急的事项,综合股可派人配合有关股室办理。对承办股室逾期未报的,要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汇报。5、报结。督查事项,必须按规定期限写出专题督查反馈报告并由分管领导审核,报局主要领导签批,并加盖公章。6、归档。领导的批示件、交办件及其办结材料,由综合股指定专人保管,年终立卷归档。2、建立周工作汇报制度,每周四下午16:00前各股站要把本周的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的工作安排要点以书面形式报给综合股,综合股汇总后送本局和区分管领导。周工作汇报制度与各股站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挂钩起来。(二)时效与要求1、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结周期,每月的督查件力求当月办结,每年的办结率要达到95%以上,其中上级领导批示件,当年办结率要达到100%。2、督查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督查事项的处理意见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规,研究制定的措施要狠抓落实。3、督查情况要经常进行综合分析,重要的督查件要一事一报,年终要写出督查的工作总结。(三)保密督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保密文件的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督查人员要注意保密,不让无关人员翻阅查办材料,不与无关人员谈论督查事项,不准把督查材料带到家里或公共场所。27

12九、印章管理制度(一)公章使用管理办法1、交通局、运管所、港口管理服务中心、交战办、党支部、工会及局属企业的公章由综合股负责保管;交通局公章及局长私章由综合股主要负责人负责保管;运管站公章由两站主要负责人负责保管。2、公章使用(局领导签发的文件,财务、业务报表,上级部门要求盖章的其他各种报表除外)应做好记录,并报综合股主要负责人。3、财务部门转汇、取款、人事出入等重要事项需盖公章的,应报局长同意。4、企业申报(包括开、停业),线路、运力审批,规划,奖惩人员等需集体讨论的事项应经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盖章。5、任何人不得强行要求使用公章。与单位无关的事不得使用公章,违者除给予通报批评外,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应责任。(二)业务章使用管理办法1、股、站、队业务章分别由股、站、队主要负责人负责保管。2、重要事项使用业务章的,须由股、站、队负责人报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或局领导同意,方可签章。27

133、一切违反业务规定或未经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而擅自加盖业务章的,将追求业务章管理者的责任。十、接待制度(一)应本着节约、热情的原则,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实行接待单定点和按标准接待。由经办人填写接待单报局分管领导审批,综合股凭接待单安排。特殊情况下,局分管领导可直接通知综合股,具体经办人事后补办接待单。公务接待后,具体经办人须把接待单消费金额等填写完整后交回综合股,以作为报销凭证。同时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需主要领导参加的,应提早通知。(二)接待费用开支标准:1、科级以下(含科级),标准为每人每餐控制在50元,酒水费用为餐费的20%以内。超标的金额不予办理报支手续;2、县处级标准每人每餐控制在60元,酒水费用为餐费的20%以内。超标的金额不予办理报支手续;3、司厅级标准每人每餐控制在70元,酒水费用为餐费的20%以内。超标的金额不予办理报支手续;4、海外社团负责人为领队的团体接待标准,可参照第(2)款规定执行;以上各级类团体的招待餐一般情况只安排一次,如住泉港前后达三天以上的可酌情安排两次。(三)机关工作人员下乡时一般不在基层用餐,如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客观原因,可在镇机关食堂用工作餐。27

14(四)下乡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在村委会用餐。十一、收发文制度(一)收文办理程序收文办理程序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传阅、拟办、批办、承办、归档等环节。1、签收文电一般由综合股统一签收。收件人应详细核对文电的名称、号码、件数、附件,如有不符,应及时向发文单位查询。2、登记、分发凡寄给股室平件和挂号、机要件,送交各股室签收;凡寄给局领导的平件和挂号、机要件,明确收件人姓名的,直接送交本人签收;没有明确收件人姓名的,由综合股负责收发文登记的同志拆封登记、送交综合股主要负责人阅签;如属群众来信按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办理制度办理。当天收到的文电、报刊要当天分完,最迟不得超过第二天上午。限时件或急件要随收随送。3、传阅收登的文电经综合股主要负责人阅签后,一般件送有关局领导和相关股室阅知;重要件分急阅件、必阅件、参阅件送局长阅批(一般情况下,急阅件应随送随批;必阅件应在3天内阅批;参阅件应在1周内阅批)后分送有关领导和股室阅办。4、拟办27

15(1)属于上级或外单位来的重要文电,由综合股主要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送局长阅批。(2)有关具体业务的文件,经综合股主要负责人阅签后,可直接送分管领导阅批。5、批办局领导根据综合股的拟办意见和具体文电内容,进行批办。6、承办(1)局领导批示由股室办理的文件,综合股督查人员应做好登记后分送有关股室。(2)各股室对受理的文件,应及时办理;涉及几个股室的,由主管股室牵头协商办理,遇有问题,应及时请示分管领导。(3)对重要文件的办理情况,由综合股负责督促检查、催办,并及时向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办理结果;有关信访批示件由综合股负责登记、督查、反馈。(4)除局领导批示具体股室办理的文件外,其他应向全体工作人员传达的文件,由综合股安排在机关学习例会上统一传达。7、归档机要文件由综合股负责收发文登记的同志统一保管。传阅文件传阅后应及时退回综合股,需办理的,由承办股室签收,办理后退回综合股。每年第一季度集中清理上年的文件,立卷归档,移送综合股统一管理。需销毁的文件应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两人签名注销,集中监销。(二)发文办理程序27

16发文办理程序一般包括:拟稿、审核、会稿、签发、登记、印刷、用印、分发、归档等环节。1、拟稿(1)凡以局(含运管所,下同)名义制发和转发的文件,按照业务范围由综合股或有关股室负责组织起草。(2)起草文件内容涉及多个股室的,牵头股室应根据内容征求有关股室的意见;联合行文的,要征求各联名机关的意见或由联名机关共同起草。(3)主题词的标注:以局名义发出的正式公文,标注时应注意审视文件主题,选择最恰当的概念和主要方面的内容。主题词的数量不超过5个。主题词的排列先大概念,后小概念;先内容类别,后具体事由等。(4)文稿要编好页码,注明发放范围、保密等级、缓急时限、印刷格式和份数,起草人和股室审稿人应在起草文件上签字并标注时间。2、核稿(1)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应对股室起草的文稿进行政策性审核把关。涉及多个股室业务范围的,撰稿人要送有关股室会稿。所有拟以局名义行文的文稿必须先打印,在送领导审批或签发前,均须经综合股主要负责人校核,由综合股按公文内容送领导签批。(2)文稿送核时应附有关背景材料,包括政策依据、历史上处理的惯例(必要时附上原件)等,以便校核并供领导审批时参考。3.会稿27

17凡相关单位来本局会稿(或征求意见)的,一律先送综合股,由综合股根据内容分别注请各有关业务股室、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再由综合股综合后送请局长审签。本局需要外单位会稿的文件,须先交由综合股进行文字、格式把关。4、签发文稿经综合股主要负责人校核后,由综合股负责收发文的人员送局长审核签发,签发文稿的收进和退出渠道应保持一致,避免丢失或贻误时间。5、登记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由综合股进行登记、编发文字号。6、用印正式行文由综合股加盖印章,用印位置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对不符合用印规定的函件,鉴印者不予以盖章。7、分发对外发文由各承办股室按要求负责装封并发送,传递秘密文件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文件安全。8、归档文件形成之后将原稿(包括附件)和正式文件两份送综合股存档。拟存档的底稿、正文一律不得外借。十二、车辆管理制度(一)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应坚持“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交通规则及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27

18,确保行车安全。2、局领导出差不在,应准时到综合股签到,若无用车,不得擅自离岗,应积极参加综合股组织的学习和活动,有事应提前请假。3、驾驶员要自觉服从管理和调配,保证通讯手机畅通,接到出车任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延误出车,否则按违反工作纪律从严处理。4、应主动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的年检、保险及有关规费的缴交。(二)车辆管理。1、综合股负责车辆的管理和调配。2、车辆外借或调换须经局领导或综合股主要负责人的同意,严禁擅自调换、借用。3、车辆实行“一人一车”制,即专人专车驾驶和保管,具体由综合股安排和调整。非特殊情况,夜间和周末局机关车辆应统一停放在机关车库,两站车辆停放在各自站内,驾驶员不得擅自开车外出,综合股将不定期进行检查,若被发现,第1次给予警告,第2次扣发补贴200元,第3次提请局长办公会研究给予处分。(三)派车用车制度。1、车辆要优先保证局领导工作用车,其他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派车制度。2、本局工作人员如遇送取紧急文件、领取大额现金、提取大宗物品、办理急要事等特殊公务时,可申请派车。27

193、各股室公务用车,应事先提出,综合股合理安排,避免重复交叉使用车辆,以减轻驾驶员的工作量。4、出车本区域内及惠安的由综合股派车;出车本区、惠安以外的,应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综合股安排。5、驾驶员凭综合股签发的派车单出车,并做好用车日记,连同派车单于月末汇总综合股,作为出差补贴的依据。6、驾驶员每次出车返回,应及时向综合股报到。(四)车辆用油、维修保养及费用报销。1、驾驶员凭车辆加油卡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长途出差中途加油应开具正式发票。2、要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一般在行驶5千公里左右进行一次保养,换三清,每年三保一次。3、车辆应到指定的地点维修,具体厂家由综合股报局长审定。车辆需维修前,驾驶员应认真填写《汽车维修报告单》,经审批后方可到指定厂家维修。4、车辆小修或正常保养维护的,由综合股主要负责人批准;须更换零配件的,经车辆使用股站负责人审核,属副职领导相对固定用车的,还须报经副职领导审核后,由综合股统一报局长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维修或购置零配件。5、因出差在外需中途维修的,应向综合股报告,综合股给予登记并报局长同意。6、车辆维修费用报销时,应附《汽车维修报告单》,并严格控制在审批金额之内,报销时应由驾驶员、综合股签字后方可报支。27

207、车辆不予报支唱片费用,汽车打蜡原则上2个月不超过一次。8、驾驶员应认真统计车辆费用,月底汇总综合股,综合股每月结合政务公开,公布一次车辆费用。(五)责任规定。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用车过程中如出意外,用车人和驾驶员应负一切责任。十三、首问责任制度(一)凡群众来人来电到我局办事或咨询,接受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或咨询的群众,不得推诿,不准不理不睬。(三)属首问责任人所在股室(站、队)职责范围的业务,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按“一次性告知”制度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事项及需携带或补充的材料。(四)不属首问责任人所在股室(站、队)职责范围的业务,首问责任人应指明或引导办事或咨询的群众到有关责任股室(站、队)。(五)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单位的,首问责任人应及时请示领导,帮助落实承办单位。(六)办理事项不属于交通局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27

21十四、一次性告知制度(一)凡到我局各股室(站、队)办理各项业务工作的群众,如其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有关接待人员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各种材料;内容较多的,要填写一次性告知卡,详细写明必需出示的材料内容及要求,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二)按规定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原因。十五、限时办结制度(一)下属各运输企业(单位)保送的资料完整的、规范的请示件,承办股室应在签收文件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回复。(二)下属各运输企业(单位)呈送的转报件,领导签批同意办理的,经办业务股室应在签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三)对来本局办理业务的人员,各服务窗口要按服务承诺制度规定时限认真办理。(四)举报信件及举报电话,应马上登记,经领导阅批转有关股室办理,有关股室(站、队)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在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函复。案件较复杂的可延至30日内函复。(五)稽查队、交管站对举报或求助者,要当场进行登记,马上进行调查处理并答复。对一时无法查清楚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之内将工作进展情况告知服务对象,并继续调查处理。(六)有重要特殊原因未能在时限要求内办理完成的,要事先报局长或分管领导,并尽快按领导指示意见办理完成。27

22十六、否定报备制度对于按规定应保送我局审核或审批的交通建设工程,其工程项目报建、招标方案、开工报告及辖区内有关从业单位的资信审查登记和属行政许可范围内的申报事项给予否定的,应办理否定报备手续。(一)经办股室及经办人在作出否定并告知当事人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上级主管机关报备。(二)否定报备事项应认真填写一式两份报备登记表,一份由经办人员或股室保存,另一份送分管领导或上级主管机关备案。(三)经办股室须将本股室所有否定报备事项逐月整理归档备查。十七、失职追究制度对以下违反效能建设,但还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行为,给予行政告诫处理:(一)对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和领导交办的任务以及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互相扯皮推诿的;(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当事人造成延误办事时限或造成损失的;(三)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造成不良影响的;27

23(四)工作作风粗暴恶劣,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寻衅滋事,吵嘴打架,造成不良影响的;(五)越权行政,给工作带来损失的;(六)有欺骗领导和群众行为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七)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凡在一年内被告诫一次的,在本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和先进;被告诫两次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被告诫三次的除当年度考核不称职外,并予以调离工作岗位。十八、廉政建设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认真学习纪检监察部门的《廉政手册》、《党政纪条规汇编》等相关材料,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提高服务宗旨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三)严格执行禁止收受“红包”的有关规定,杜绝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四)严禁以各种方式吃拿卡要、敲诈勒索,或向服务管理对象报支、摊派任何费用。(五)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请客送礼或用于其它非公务性活动。(六)实行礼品上缴登记制度。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受各种礼品(包括礼金),凡不得已收受礼品的均要在规定的时限内(1个月)上缴。(七)27

24对违反廉政制度规定的,未触犯法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效能告诫、停职停岗直至免职辞退处理。本制度自2007年8月13日起实行,下属各单位参照执行。内部资料注意保存27

25**区交通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区交通局2007年8月目录27

261、议事决策制度……………………………………(1)-(2)2、学习与培训制度…………………………………(2)-(3)3、考勤及请销假制度………………………………(3)-(6)4、安全保卫制度……………………………………(6)-(7)5、卫生管理制度……………………………………(7)6、值班制度…………………………………………(8)7、财务管理制度……………………………………(8)-(11)8、督查制度…………………………………………(11)-(13)9、印章管理制度……………………………………(13)-(14)10、接待制度………………………………………(14)-(15)11、收发文制度……………………………………(15)-(18)12、车辆管理制度…………………………………(18)-(21)13、首问责任制度…………………………………(21)-(22)14、一次性告知制度………………………………(22)15、限时办结制度…………………………………(22)-(23)16、否定报备制度…………………………………(23)17、失职追究制度…………………………………(23)-(24)18、廉政建设制度…………………………………(24)-(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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