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江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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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全管理篇11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1安全生产举报制度12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3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制度14井下“三违”处罚条例15“四位一体”安全检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入井人员检身制度21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22安全培训考核制度23劳动用エ管理制度2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27隐患整改责任分解制度28井下违章罚款暂行规定29交接班制度33考勤制度34矿领导跟班、区队干部34现场安全日」冈制度34安全调度制度36调度室值班制度37技术员管理制度38图纸交换制度39煤矿测量工作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矿井和主要设施保卫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安全检查工作例会制度40班前会议及班后汇报制度40安全活动日及调,又例会制度41事故分析与处理制度42防治水安全技术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雨季巡视检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探放水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煤矿防治水应急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井田内及周边煤矿防治水错误!未定义书签。监测监控管理制度43防灭火制度43灭火器材管理制度43

1火工品管理制度43火工品使用制度43火工品存放制度43爆炸物品领取审批制度43爆炸物品库房安全检查制度43爆炸物品值班巡守管理制度43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43放炮员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ー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顶板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敲帮问顶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巷道维修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篇机电管理篇68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68机电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69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70杂散电流管理制度71井下供电系统保护整定校验制度72机电安全检查制度72井上变电所配电装置定期检查74维修保养制度74电缆管理制度74乳化液泵管理制度76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76停电撤人管理制度77停送电制度78提升绞车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79皮带检修工巡回检查制度80皮带司机交接班制度81提升设施防跑车制度82调度绞车安全运行制度83运输管理制度84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和安全活动制度85自救器领退制度86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86劳动纪律制度86井口管理制度86

2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86事故统计报告制度86心、管S!甫リ^^86エ伤保险管理制度86作业规程管理制度86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内容和形式86操作规程管理制度86“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安全管理制度86矿井通风管理制度86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86通风设施管理制度86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86局部通风管理制度86矿井测风制度86矿井无计划停风管理制度86无计划停风情况及整改通知单错误!未定义书签。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制度91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盲巷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审批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ー通三防”管理处罚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防尘设施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粉尘检测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定期冲刷巷道粉尘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瓦斯监测装置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瓦斯检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瓦斯日报表审批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瓦斯员交接班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瓦斯治理规划及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瓦斯排放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瓦斯风电闭锁装置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瓦斯报警头灯管理制度93甲烷传感器使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机房管理制度94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3瓦斯监测、超限处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安全监控系统日检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定期巡检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监控室交接班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信息数据资料保管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网络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计算机操作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微机室值班员安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值班、报告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块段开采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矿井隔绝煤尘爆炸的安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预防自然灾害的安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一通三防”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ー、各级领导“一通三防”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各业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矿井通风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巷道贯通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局部通风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通风设施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矿井瓦斯检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排放瓦斯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盲巷及采空区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安全监控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通风瓦斯日报和安全监控日报审阅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粉尘检测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防灭火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巷道维修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井下爆破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一通三防”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安全仪器仪表使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自救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4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通风各岗位工种责任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通风区长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通风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安全监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维修班长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测风员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风筒工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通风木工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通风瓦工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安全监控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乂书签。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测尘エ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消尘管エ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扫尘エ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炮泥工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维修工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卫生工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错误!未定义书签。测风员错误!未定义书签。风筒エ错误!未定义书签。通风设施工错误!未定义书签。通风木工错误!未定义书签。瓦斯检查员错误!未定义书签。安全监测エ错误!未定义书签。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エ错误!未定义书签。测尘エ错误!未定义书签。洒水防尘エ错误!未定义书签。隔爆设施安装エ错误!未定义书签。风表检修エ错误!未定义书签。巷修エ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一通三防”处罚规定95第五章《煤矿安全规程》中一通三防部分错误!未定义书签。通风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瓦斯防治错误!未定义书签。

5第三节粉尘防治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通风安全监控ー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安装、使用和维护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节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节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一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第ハ节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节局部防治突出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节安全防护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节防灭火一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节井下火灾防治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四节井下火区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错误!未定义书签。一通三防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ー、通风系统错误!未定义书签。二、主扇风机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局部通风错误!未定义书签。四、通风设施错误!未定义书签。五、防治煤尘错误!未定义书签。六、瓦斯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七、瓦斯监测错误!未定义书签。九、井下放炮有关规定95雨季三防值班制度97矿井顶板管理制度99矿井瓦斯管理制度101矿井水灾管理制度102矿井火灾管理制度104矿井矿尘管理制度106矿井机电运输事故预防管理制度108矿长跟班带班制度113安全技术生产管理规定113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120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管理规定122火工品管理规定126

6技术作业规程的管理规定133安全检查制度140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41第二、石议内容及程J!*142第四、会议制度144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45“三违”行为种类150共性“三违”行为150回采作业“三违”行为151掘进作业“三违”行为:152放炮作业“三违”行为:153机电专业“三违”行为154提升运输专业"三违"行为155通防专业“三违”行为156领导干部违章行为157伤亡事故领导责任追究的规定159职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规定162仪器、仪表、工具使用管理规定165安全供电管理规定167井下低压供电管理制度169停送电管理170防爆电器设备检验制度171机电设备管理规定175技术管理186第四节:安全工作191设备巡回检查保养制度192机电岗位交接班制度193钢丝绳日检及试验制度194井口管理规定195皮带机运输管理规定197刮板运送机管理规定198主扇风机管理规定203自救器使用管理规定205

7便携式瓦检器使用管理规定206综合监测系统管理规定209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211交接班制度214探放水制度215班前会议制度216敲帮问顶制度217充灯房矿灯管理制度218矿井提升及钢丝绳检查管理制度219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220自救器管理制度221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管理制度222回采工作面设计管理制度223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224地质工作管理制度226测量工作管理制度227矿压观测工作制度228重大技术问题专题会议制度22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229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231采掘工程管理制度232采掘工程设计审批制度234顶板管理工作制度234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236资源管理办法237技术措施审批制度238锚喷巷道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240光面爆破244煤矿测量工作管理制度246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247作业规程编制、审批与贯彻制度248作业规程管理制度249“三率”管理工作制度251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日及安全办公会议制度252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53班组人员互保、联保标准254保卫室值班制度256

8爆破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56爆炸物品管理制度257爆炸物品押运エ岗位责任制258材料交旧领新制度259仓库管理办法260测风管理制度261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262档案管理制度263电雷管电阻检查编号制度264电器设备检查制度264断层带的超前预测预报制度265防爆电器设备入井检查制度266防尘管理制度267防灭火管理制度267井下防灭火制度268副矿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268爆破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69火工产品管理制度270火药储存保管制度270保管员职责(炸药库)275爆破员职责276火药、雷管管理奖罚制度276防灭火制度277电雷管电阻检查编号制度278火区的超前预测预报制度278火药、雷管管理奖罚制度280火药装卸运输制度28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81监控电脑管理制度282监控检修维护制度283监控室交接班制度283监控仪表计量制度284检测监控管理制度286项目部经理工作职责287

9办公室主任职责288小车管理制度289办公室管理制度290财务管理制度291总经理助理职责292井口エ交接班制度293井下机电维修工交接班制度293矿工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294矿井测绘及图纸交换制度295矿井通风及停风撤人制度295老空区的超前预测预报制度297煤质管理制度298请销假制度299入井许可制度299入井验身制度300“三品”库工作制度301上下井人员乘罐制度301设备维护保养制度302水患超前预测、预扌艮制度303司泵エ交接班制度303通风仪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304瓦检员岗位责任制度304瓦斯报表审批制度306瓦斯的超前预测预报制度306瓦斯监控管理制度307瓦斯检食制度309瓦斯排放制度311物资保管保养制度312物资采购管理制度312物资计划管理制度313物资验收制度314物资保管保养制度314档案管理制度315物资采购管理制度315先探后掘制度316仪器调校制度317中心站管理制度317

10自救器管理制度325主扇司机交接班制度325主扇司机操作规程326主扇司机管理制度327第一篇安全管理篇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ー、为了促进安全工作与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强化安全对经济利益的考核、维护,监督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性,制定《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二、与安全挂钩的经济利益主要包括:安全月兑现、安全质量结构エ资、安全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等。三、考核依据《鑫江煤业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鑫江煤业安全奖考核发放办法》、《鑫江煤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鑫江煤业安全结构エ资考核发放办法》、《鑫江煤业安全奖惩办法》等,实行考核兑现。四、安全考核实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兑现,考核结果在发放有关安全方面的奖金中扣除。五、各区队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利益、安全决定利益的观念,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区队、职エ的利益受到损害。对任何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都进行严格的安全考核兑现、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使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真正起到促进安全生产作用。

11安全生产举报制度ー、举报的内容(1)违反《安全生产法》、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行为。(2)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行为。(3)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4)井上下安全事故隐患。(5)破坏和损害井上下安全设施、通风设施和矿井安全设施的行为。(6)隐瞒谎报安全事故及问题隐患的行为。二、举报的方式(1)可用口头方式直接向公司党政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反映。(2)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398-346630〇,广大干部、员工和职エ家属可运用举报电话直接举报,有关工作人员要做好工作记录。三、有关规定(1)对举报的内容,经安全部门核实无误,给予100〜500元的一次性奖励。(2)做好保护举报人的工作。为举报人保密,维护举报人自身利益和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和报复。对打击报复者要严惩,为安全生产举报创造良好的环境。(3)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对谎报瞒报者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12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ー、在五职矿长中每班至少指派一名矿长带班下井。二、管理人员下井前要在煤矿带班下井登记表上签到,出井后到调度室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存档备查。三、带班下井的矿级领导全权负责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是下井带班人员的第一责任。下井带班人员要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四、管理人员必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每班组织工人召开班前会(7:00分、15:00分、23:00分),会议时间不得低于15分钟,会上要组织工人学习(学习内容为“三大规程”和“有关煤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安排本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生产任务以及其他需要向工人传达的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内容,并详细做好班前会记录。五、矿灯房管理人员认真记录管理人员的领灯和交灯时间。六、在井口信息站管理人员要填写入、出井时间。七、跟班矿领导需在跟班期间向矿调度室和矿长汇报本班的安全和生产情况,汇报次数不低于两次。ハ、当煤矿发生危及职エ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按照规定,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矿长报告。一旦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带班下井人员的相关责任。

13九、矿级领导在跟班期间如因特殊情况不能跟班至工人下班时间,必须提前向调度室或矿长说明原因,以便指派其他副矿长接替,在接班副矿长接班之前不得脱岗。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制度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个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即按本矿实际煤炭产量,每吨煤不低于15元。二、提取的安全技措专用资金列入生产成本,每月结算提取ー次。三、安全生产专用资金在财务管理中专列账户,专账收支,每月提取支出时,按财经制度记入专账,为保证安全资金不被挪用,每月提取的专用资金必须到银行部门储存,确保专款专用。四、每半年检查审核ー次安全专用资金提取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挪用专用资金的责任人员,提出责任追究。五、提取的安全专用资金主要用于本矿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包括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程、技术革新改造、推广应用安技新技术、新装备、职エ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奖惩、安全评估、“一通三防”管理设施建设改造等。六、安全专用资金的项目支出前,应由矿级领导、技术、生产、安全、工会等负责人组织集体讨论审查,凡符合安全规定或上级指令的项目,必须执行。

14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用资金使用项目审核评估机构和制度,严禁以个人意志使用安全资金,否则按挪用论处。井下“三违”处罚条例为切实加强我矿现场管理,杜绝“三违”事件,使职エ有章可循,安检人员有法可依,根据我矿的《采掘基建质量验收标准》、《矿井通风质量标准》、《采掘基建机电质量标准》对在作业过程中职エ容易违反或对现场安全威胁较大的隐患,便于及时纠正,特制定“三违”处罚条例:ー、本条例适用于安全生产公司所辖各类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无故脱岗者给予20元罚款。二、各作业单位在组织生产时,必须进行“三位一体”的安全检查,得到安检员的开エ指令方可生产。如果没征得安检员同意,盲目组织生产,对跟班队长给予30元罚款。三、在作业过程中,因工作上的事和安检员发生冲突,吵闹打架,视情节给予当班正职干部30〜50元罚款。四、各作业区队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跟班作业,无故不请假,无副科级跟班的,除勒令停止当班生产作业,对当班正职干部给予50元的罚款。五、使用火工品的班组,领用火工品未带专用工具,领走火工品,

15给予保管员30元罚款,强行领取的给予当事人30元罚款。六、火工品进入工作面,乱扔乱放或存放工具破乱,罚当班主要干部30元罚款,领用人员20元罚款,屡罚不改,建议撤销其队长职务。七、回采工作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当班主要跟班干部50元罚款。1、两巷超前支护缺5根以上(含5根)2、端头支护不够。3、前排点柱缺支5根以上。4、工作面支设坏柱子超过3根,不及时更换。5、仓戈柱缺5根6、秃头柱超过3根7、超前支柱数量不足或者拔后排补前排。8、工作面出现伞檐不及时处理。9、放炮打倒的支柱不及时扶起。10、开溜人员睡觉罚款50元。11、工作面有不带自救器的工人,除本人罚款20元外,处当班队干部20元。12、安排喝过酒的职工入井。13、煤壁不直,溜子弯曲度超过《作业规程》要求。14、工作面放炮撤人距离不足的。15、工作面支护不足。16、控顶距不符合规程规定,工作面放顶步距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17、开溜时不使用喷雾洒水装置。

1618、监测探头不到位。ハ、掘开工作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当班主要跟班干部给予20兀罚款。1、超挖严重2、背顶不严3、掘进头空顶超过2米。4、金属棚亲ロ不严超过20毫米5、金属棚前倾后仰超过100毫米6、巷道浮煤严重7、金属棚间距不符合规程规定,误差超过50毫米8、棚腿打在浮煤上9、金属棚歪斜或有迈步现象10、放炮崩倒或运料,运煤拉倒的金属棚未及时修复11、开溜时不使用喷雾洒水装置。12、监测探头不到位。九、进行爆破的工作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主要跟班干部20元。1、封泥长度不足2、放炮母线长度不足或破损严重3、坚持谁联炮谁拿钥匙,不准乱扔乱放,不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4、雷管脚线未扭接或扭接不合理。5、炮烟没有吹散,视线不清就进入工作面联炮或进行其它工作6、炮采工作面或巷道贯通放炮时,副巷或贯通两侧无警戒人员十、使用局扇的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当班主要干部20〜50

17元。1、局扇位置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2、局扇未按要求垫高3、进风ロ10米内堆有影响进风的杂物4、风筒有大于lOcn?的破口或小于lOcn?的破口超过3处(包括3处)5、风筒接口不严6、下列三条除罚当班主要跟班干部,机电的罚机电科长;管理方面罚队长50〜100元。(1)、无风电、瓦电闭锁装置,或装置失灵(2)、风筒口距掘进头超过5米(3)、无故停风Hー、机电方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罚包机责任人20元、机电科长20元,机电违章超出3项罚机电科长50元。1、电机减速器埋煤严重。2、开关未上架挂牌管理者。3、设备不符合完好标准。4、失爆ー处,罚包机人20元,机电科长20元,同一区队失爆超过三次,罚机电科长50元。5、开关无接地或接地装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6、电エ带电检修或打开开关盖启动设备。7、刮板运输机漂链。

188、同一部刮板运输机缺刮板5个以上。9、刮板运输机搭接不合理,有拉回煤现象。十二、任何人登乘刮板运输机、皮带,对当事人给予30元罚款,井下吸烟者,矿方给予当事人开除处分。十三、倾斜巷道提车,有超挂现象,给予运料队队长2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严肃查处。十四、使用绞车的班组,绞车固定不牢,钢丝绳有毛刺、接头,不及时更换,罚操作人员及包机责任人各20元。十五、任何班组打开风门不关,造成风流短路,罚所在班组主要跟班十部50元。十六、本条例任何ー款在本班组当月连续发生超过3次,给予班组长、跟班矿长各50元罚款。十七、各作业区队不按规程操作,安检员有权勒令停产整顿,不执行安检员指令,罚当班主要跟班干部100元罚款。十八、运料队在各队处理下料时,必须按要求码放整齐,否则罚当班主要干部30元。十九、防尘设施由各作业区队负责管理,人为损坏丢失或无故不开洒水设施,罚当队主要干部20元。二十、除本条例涉及的违章处罚外,其它未按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执行者视情节给予处罚。二十一、一切罚款单据统一由安全科盖章。经安全科长审查后兑现。二十二、本条例在试行过程中逐步补充完善,一切解释事宜归安全科负责。

19入井人员检身制度煤矿生产是个地下作业,环境条件复杂,不安全因素很多,及时掌握全矿出入井人员的动态情况,保证安全生产,避免意外事故,特定入井检身制度。ー、检身员必须按时上班,逐班清点入井人数,并登记姓名造册,逐班向调度室汇报。二、检查入井人员是否穿好工作服、胶鞋、戴好安全帽、自救器和矿灯完好情况。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喝酒人员下井。三、对超过10小时未出井人员的姓名、数量查清并查明原因。情况特殊,要将人员名单报告调度室。四、对所有入井的职エ和上级检查人员及临时入井的其它人员必须有调度室出示的入井证明到灯房领矿灯和自救器,方可入井。对外来人员和上级检查人员入井,必须有安全科通知,并按本制度进度检查清点、登记,方可入井。五、对思想情绪不稳定,有病的职工有权制止入井,并将人员名单上报调度室。六、监督制止出入井人员扒乘车,并将违反规定人员名单汇报调度室。发现井下工人破坏、偷窃集体财物立即扣留,及时上报矿调度室。七、及时清理井口闲置杂物,保持井口清洁卫生。ハ、对违章入井人员及时汇报。

20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为了适应安全管理的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矿出入井人员的动态情况,特制定入井人员清点制度。ー、采用矿灯控制的方法对入井人员进行清点,由矿灯房定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当班收发情况,准确统计出全矿当班出入井人员。二、对矿灯统ー编号,一人一号ー牌,当职エ调动班组时,同时更换矿灯牌。三、对所有入井的职エ、上级检查参观人员及临时入井的其它人员,领灯时必须有灯牌或有入井证明,到灯房领矿灯、自救器。四、矿灯房必须加强对矿灯的管理工作,不得随意将矿灯外借。所有下井人员升井后必须及时将矿灯交回矿灯房,任何人不得及矿灯干私活,不得长期不归还矿灯。五、对超过10小时未出井的人员查明原因,并将人员名单报告调度室。六、交接班时必须将本班矿灯发出、收回数量及存在问题准确交接清楚。七、要详细将本班情况记录清楚,并填写好接班人记录。安全培训考核制度第一条:为进ー步搞好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エ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根据本矿安全技术培训的规定,特提出本考核办法。第二条:考核范围:各区队、科室,对象为井下员エ和安全管理人员。

21第三条:此办法纳入安全责任状内容,按月考核,由安全培训中心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归档实施执行。第四条:考核内容为:组织机构,计划完成情况、培训质量等。第五条:凡安全培训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工作规划不健全者,扣罚本单位行政正职50元,扣罚分管安全、培训的副职各30元。第六条:各单位每月月底将下ー个月的安全检查培训计划上报安全培训中心,本单位留一份。如不按时上报者,扣罚本单位行政正职20元,扣罚分管安全、培训的副职各10元。第七条:各单位不按培训计划组织落实,每缺一人,扣罚分管安全、培训的副职各20元。第八条:安全培训中心要随机对员エ进行安全知识、业务知识动态检查,主要形式是闭卷笔答考试,有1人不合格除责成其到安全培训中心进行补课外(补课期间只发给生活费),扣罚其单位行政正职30元,扣罚分管安全、培训的副职各20元。第九条:对井下员エ安全技术培训规定的要求,每完不成一项,扣罚其单位行政正职50元,扣罚分管安全、培训的副职各30元。第十条:所有扣罚款项都用于安全技术培训列资。第十一条: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属安全培训中心。

22劳动用エ管理制度ー、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的劳动用エ制度。二、建立健全劳动合同,遵守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ー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行政的规定。三、禁止使用未成年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企业职エ不得因民族、性别、宗教及地位的不同而受到任何人的歧视。五、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违法行为要追究责任并解除劳动关系。六、经常教育职工学习新技术和煤矿专业知识,不断创新,适应工作的需要。七、职エ上岗前必须参加培训和职エ再教育,不断提高职エ队伍素质和职业道德思想水平。ハ、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ー、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制度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专人购置,购置使用的劳动服工作衣,必须是抗静电的纯棉制品,防尘ロ罩必须有资质单位的监制,防尘率应在95%

23以上,手套,根据工种的不同分别为ー线采掘工人购置,棉线制作的布制、线制手套。机电电エ、电焊、氧焊エ应购置布制、皮制手套。绝缘手套、鞋必须符合电阻有关规定,安全帽、矿灯必须有国家安全局或有资质单位生产的有煤安标志产品,力争劳保用品,防静电、防腐、轻便舒适。二、劳动保护用品的验收制度矿材料库管员,必须检查该产品的数量、质量,并建立登记台帐,产品的规格,适用范围,以及是否是煤矿井下适用的产品,每件产品必须亲自检验。抗静电、绝缘工具必须用万用表进行测试。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发放使用。三、发放制度1、每月十日为劳保用品发放日,以上月在册人数为准,以队为单位领取。2、井下工每年领取ー套工作服,一双雨鞋,ー顶安全帽;灯带一条。每月手套一幅,ロ罩ー个,毛巾一条,肥皂ー块,洗衣粉ー袋、洗发水ー瓶。3、井上人员两年领取ー套工作服,每季度毛巾一条,每月手套一双,肥皂ー块,洗衣粉ー袋。4、下井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准把劳动物品拿回家用。5、地面工作人员上班其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并保持干净整洁。四、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制度凡领取劳保用品的人,工作时必须按规定配戴,不按规定配戴的工作人要进行教育和罚款处理,劳保品的使用要按照操作规程有关的要求进行配戴,不按规定使用的人员,要给以教育或罚款。

24五、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劳动用品必须按规定存放在清凉、通风干燥的安全地点,并进行日常检查,发现潮湿必须进行晒干处理,所有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劳动手套、防寒衣、雨具、防尘罩,必须按规定分类保管,分层置放,整齐有序。台帐登记与实际相符,产按照使用,发放量及时填报计划卡,上报采购组,保证足量供应。六、劳动保护用品的报废制度根据产品的服务期限、劳损程度,以及为劳动保护提供的绝缘、抗热、防寒等产品性能进行检查签定,不合格的产品,超过服务年限的产品,必须及时进行报废处理。需报废的产品,应上报安全矿长,后勤矿长共同检查验收,发现产品不能满足需要时按规定报废,每次报废的数量、品种,必须上报矿主管负责人,并按照规定进行台帐登记和注销处理。七、劳动保护用品的更换制度执行交旧领新制,因故丢失的应由本单位负责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进行更换或再次补发。凡领取的劳保用品必须亲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若因工作需要损坏的劳保用品,应由本单位负责人提供证明,进行更换处理,发现新型劳动保护用品,符合有关规定的应由矿主管部门批准,进行更换,对国家提倡使用的新产品应适量更换,对国家推广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要批量购置更换,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劳保用品,必须及时更换。

2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ー、煤矿各项建设工程的质量对煤矿的安全管理、生产成本、经济效益以及资源回收等起着其重要的作用,因此,煤矿领导尤其是主管工程建设的领导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监督,保证质量。二、施工前矿方必须有关工程的材料规格、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施工方案制度完善,并建立工程质量领导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总エ担任,技术员、质量管理员为领导组成员。全面负责工程建设质量。三、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矿方制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自觉接受质量监督。四、工程开エ后,矿方除先派责任心强的领导干部担任工程质量监督员监督施工外,矿长还要组织煤矿有关领导不定期地抽查工程质量,若有不合格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现象,矿方必须强令施工方立即返エ。五、工程质量管理员要监督施工时要勤查勤看勤汇报,从原料到工程质量以及工程进度等都要严格要求严加管理,以保证各项工程建设的高质量、快进度、早完工。隐患整改责任分解制度一、矿成立以矿长任组长,成员由副矿长组成的安全领导领导机构,该机构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负责。

26二、所有的隐患整改由矿长全面负责,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承担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的相应的隐患整改责任。三、安全、生产、技术、机电副矿长下设安全科、生产科、技术科、机电科,以上科室由分管副矿长直接领导,工作上服从副矿长的安排。四、对于上级检查和本矿自查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经矿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出整改方案后由矿长组织实施,各分管副矿长、科长及相关职能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五、矿安全组织领导机构以“五定表”的形式下达整改任务,即定人员、定标准、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所有参加整改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五定表”的内容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处理结果以及整改工作的安全情况、工程质量和质量标准及工程进度向分管副矿长和矿长及时汇报。六、对于同一个问题或隐患在上级检查和本矿自查中多次被提到,要追究相关副矿长、科长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罚款处理或开除。井下违章罚款暂行规定一、采煤エ:(1)支护不到位,空巷距离超过2m,无护身柱,罚20元。(2)巷道超宽,罚款20元。(3)支架不规格,无背帮接顶,无木楔,腿不靠帮,无柱窝,罚20元。

27(4)放炮不用炮泥,罚10元。(5)雷管炸药混乱,罚10元。(6)电钻线路混乱,罚10元。(7)风筒漏风,风筒距工作面超过7m,罚10元。(8)巷道不整洁,有阡石,杂物,罚10元。(9)工作地点无备用金属棚,罚10元。(10)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顶嘴、吵闹、打架、罚20元。(11)设备损坏不及时修理,罚20元。二、绞车エ:(1)不按信号操作,罚20元。(2)钢丝绳排绳缭乱,罚10元。(3)擅自脱岗一次,罚10元。(4)工作时间睡觉,罚10元。(5)发现绞车及钢丝绳不正常,不及时汇报处理。罚10元。三、皮带エ:(1)埋机头一次,罚20元。(2)皮带跑偏不处理,罚5元。(3)巷道洒煤不清理,罚5元。(4)巷道煤尘大,不洒水清理,罚5元。(5)擅自脱岗一次,罚5元。(6)工作时间睡觉,罚5元。(7)迟到、早退一次,罚5元。

28(8)发现异常情况不及时停机,造成设备损坏者,罚10-300元。(9)洒水设施丢失,照价赔偿。四、带班长:(1)不跟班作业,罚20元。(2)当班完不成规定任务,罚20元。(3)设备损坏不及时修理,罚20元。(4)当班工人违章作业,不服从管理,罚50元。(6)当班工人不参加班前会,缺1人,罚10元。(7)当班工人迟上早下发现1人,罚10元。五、安全员、瓦斯员:(1)迟上早下,发现ー次,罚10元。(2)瓦斯检查不到位,缺ー个点,罚10元。(3)瓦斯牌板、报表、填写、报送不及时,一次罚5元。(4)安全检查不到位,缺ー个点,罚10元。(5)未查隐患,或处理隐患不当,造成事故,罚50元。(6)不在井下规定地点交接班,一次罚10元。(7)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汇报处理,罚20元。(8)不参加班前会或矿有关会议,一次罚5元。六、电エ:(1)电缆悬挂、盘放不整齐,发现一次罚5元。(2)机头、开关、水泵、局扇、电钻、绞车等设备不及时检查,造成损坏,一次罚20元。

29(3)不班跟作业,发现ー次,罚10元。(4)设备损坏,不及时修复,耽误生产,一次罚50元。七、抽水工:(1)不及时抽水,影响生产,一次罚10元。(2)蓄水池无水,影响洗澡,一次罚10元。(3)水泵、开关不及时检查,损坏一次罚10元。(4)电缆、水管,乱挂、乱放,罚10元。ハ、充灯エ:(1)不按规定时间收发灯,罚5元。(2)发灯登记表报送不及时,一次罚5元。(3)失爆矿灯入井,发现ー盏,罚10元。(4)矿灯亮度不够,用不到时间,罚5元。(5)丢失矿灯,照价赔偿。九、澡塘エ:(1)不按规定时间开澡塘,罚5元。(2)下班时间水不热,一次罚5元。(3)水管冻破,一次罚5元。交接班制度ー、连续生产工作岗位的职エ,必须在工作现场认真交接班。二、接班人员要提前半小时到本岗位审阅上一班作业日志,充分了解情况,交班人员要如实反映本班生产工作情况。

30三、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现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交班后发现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如有交接不清问题,双方找带班长或领导协商解决,避免事故发生。四、接班人必须根据本岗位交接班记录本逐项逐条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班。五、接班人要虚心学习上一班的经验,交班人要虚心听取接班人的意见,交接完毕后,接班人员同意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岗。六、交接内容各岗位可参照以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规定在交接班记录本内。(1)、交接任务(2)、交接设备运转情况、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3)、交接材料、设备、领用存情况。(4)、交接上级指示及注意事项。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交接。(!)、任务不清不交接。(2)、质量要求和防范措施不明不交接。(3)、工具、设备、配件缺少损失不交接。(4)、安全设备不正常,工作场所不整洁有四漏:(漏油、漏风、漏电、漏水)不交接。(5)、接班人如有醉酒或精神不正等现象时不交接。

31(6)、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不交接。考勤制度一、所有本矿职エ、管理人员都必须执行考勤制度,否则按旷エ处理。二、所有班、组实行考勤员制,负责本班、组人员的考勤工作。三、全矿统ー实行“三考”“四不考”的制度:“三考”:上班前、上班中、下班时。“四不考”:迟到早退者、擅离职守者、违章作业指挥者、不服从领导拒不执行任务者。四、考勤人员必须认真大胆工作,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否则要追究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责任。五、当日考勤表一式两份,报分管矿长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矿领导跟班、区队干部现场安全盯岗制度ー、ー线单位的跟班干部必须同工人同下同上,下井前到调度室登记,上井后到调度室汇报。班中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不汇报罚款50元,迟下、早上一次罚款100元。二、跟班干部盯岗对本班的安全生产,煤质,块率指标的完成要负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若有一项指标未完成,班后要组织分析,找出原因并向调度室汇报。

32三、矿领导跟班作业,队干部必须坚持现场盯岗,对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若遇地质构造、水患、矿压增大、初采、未开采以及其它特殊情况时)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不违章指挥,必须做到班班有一名队干部跟班盯岗,遇有特殊的时间(如节假日矿重大活动)必须有队干部以外的其他干部跟班盯岗,凡出现一次空班扣款300元。四、二线单位遇有专项工程,关键地点及特殊时间等也必须有队干部跟班盯岗,否则每空ー个班扣款300元。五、有特殊原因不能跟班的单位必须采取措施并写出书面申请,经生产矿长批准后方可。六、科室跟班由牵头科室负责安排各职能科室,并提前通知跟班的地点、班次等,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跟班,否则空ー个罚款300元,对科室跟班人员要求同上。矿级领导值班制度、矿井每天要有一名矿级领导值班,二十四小时坚守工作岗位,指挥安全生产。二、值班期间不得从事其它无关工作。三、值班领导原则应在调度室,特殊情况可在办公室,但必须与调度室保持联系。四、矿级领导值班名单应固定下来。五、值班领导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行。

33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七、值班领导应于每日?:00上岗接班,次日8:00交班,严禁空班空岗。安全调度制度ー、安全调度是全矿安全生产指挥中心,一切有关全矿性的安全指令必须由安全调度室发出。二、安全调度值班领导,有权对全矿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询查,有权制止任何部门的任何不安全因素。三、任何部门发生不安全事故都必须首先向安全调度室汇报,服从调度室发出的抢险指令。四、安全调度室电话必须与井下电话以及市话电话相通,电话专为事故的调度指挥架设,任何人都不准利用调度室的电话办私事。调度室值班制度ー、值班人员,必须熟悉井上下作业情况。

34二、当班问题,当班处理,不得拖延推诿,遇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领导。三、做好当班情况的记录。四、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并向接班人员说明当班情况。五、调度值班室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严肃认真,每天要把井下エ程进度、生产工作情况、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以及发现的事故隐患作详细记录,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安排处理。六、值班人员组织开好上班人员的班前会,认真听取下班人员的工作汇报,安排好当班的一切工作。七、值班人员要把握好上班人员考勤签字关,凡是在矿上班的井下、场外工作人员必须到调度室签到。入井作业人员必须带上岗证。ハ、调度值班室与井下值班室要经常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无阻。九、调度值班室值班人员不能随便脱岗,在上班时间不得与他人谈事论非,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十、按时公布入井人员名单,随时掌握作业人员上下井情况。十ー、及时了解掌握安全、瓦斯、通风、井下变电所等方面的情况。技术员管理制度ー、在总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队通风、瓦斯、防尘、防火以及放炮,火工品的技术管理工作,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35二、严格按照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制度及本矿制定的各项规程操作。三、严格执行采掘规程,按矿要求中线采掘并及时对掘进巷道中线校对,未经领导允许不得擅自偏离方位,超高、超宽、伤帮、伤顶等。四、掌握责任区瓦斯浓度,负责探放水监督管理工作,掌握本责任区“一通三防”动态。五、负责责任区通风质量达标验收工作。六、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并重点掌握责任区通风系统,通风设施、风量分配、瓦斯检查、局扇运转,风筒吊挂等工作,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处理。七、积极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ハ、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图纸交换制度ー、技术人员必须每月交换一次图纸。二、掘进巷道新开口应在图纸上及时进行标注。三、每次填图前应亲自到井下实际测量(使用挂罗盘或经纬仪配合皮尺测量),将计算测量结果作为填图的依据,做到填图真实、准确。四、改变、调整掘进或回采工作面巷道布置时,应及时修改图纸。

36五、随着工作面的向前推进,井下实际情况与图纸不符或需要补充时应及时补充图纸内容。六、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在办理有关煤矿证件、手续或其他相关事项时必须交换图纸,做到井下实际情况与图纸相符。七、图纸的填绘由技术人员具体负责。ハ、技术人员要认真保存好自建矿以来的原始图纸资料,以备查阅。安全检查工作例会制度ー、每月的5日、15日、25日定为安全检查日。矿长组织分管安全、生产、技术、机电负责人及各工队队长、带班长对井下各工作地点进行全面检查。二、每月28日开一次安全例会,总结上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工作,由矿长主持召开,分管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特殊情况可提前或退后。三、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问题及隐患,要及时安排处理,对“三违”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曝光,对不听劝阻者,予以开除、辞退或解聘,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扬和鼓励。四、参加安全例会人员迟到或无故不到者,要予以罚款处理。

37班前会议及班后汇报制度ー、各区队每班上班前必须提前30分钟召开区队会议,班组长和有关特殊工种人员会议,具体布置当班生产作业任务,重点布置安全注意事项,布置必须具体详细周到。二、各班组每班上班前必须提前20分钟召开本班组人员会议,按照区队布置的生产任务和安全工作要求,具本分配和布置本班作业人员的具体任务,每个エ种,每个人应注意的安全问题。三、区队,班组班前会议内容,特别是工作内容和安全工作事项都要作好记录。四、每班下班后,各班组要召开碰头会议,将本班生产过程中完成任务情况,班中发生的事故或安全问题,新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都要在碰头会上提出来,班组长综合后,及时向调度室或区队汇报。五、区队和调度室接到汇报后,要做出记录,并及时总结分析,特别是对班组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当即研究出处理办法,重大安全问题区队无カ解决的,要及时向矿级领导汇报。安全活动日及调度例会制度一、每月的5日、15日、25

38日定为矿安全活动日。安全活动日由各采煤区队织,矿安全科、通风科进行检查指导。安全活动日要组织职エ,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和安全生产知识,总结检查本段时间内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发动职エ认真讲评,提出合理化建议、落实解决的办法、时间和人员。二、安全活动日必须人人参加,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否则每人每次罚款拾元。同时安全活动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报安全科备案。三、矿每周六召开一次调度例会,有生产小组负责人、各科能科室负责人、矿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参加,总结本周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及解决方法,并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四、矿每月25日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人员由各生产小组人员、安全科管理人员、生产科室管理人员,及矿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对查出的问题要以“三定”表的形式落实解决。事故分析与处理制度事故分析处理对煤矿企业今后的安全工作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有利于提高全矿职エ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互保意识,为使此项工作形成规律并有条不紊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ー、煤矿发生事故后,总エ牵头各相关科室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人身事故由安全科负责,设备事故由机电科负责。二、事故分析会由矿长或总エ直接组织召开,由事故现场人员和其它所有人员参加。三、安全科负责作好记录事故发生经过、事故类型、调查结果、

39处理意见,同时将会议的主持者及参会人员的人数、姓名等ーー记录入册。四、事故分析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情况,找出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措施。五、事故原因查明后,对事故责任人和承所组按处罚条例和合同时关条款进行处理,还要按事故情节、本人认识及表现给予行政处分。六、对事故和责任者的处理一定要严肃对待,公开查办,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由庇护,以提高全矿职エ维护安全的自然性。七、由安全科向矿委会提出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及各种原始记录ー并存档保管。爆炸物品的领取、清退制度ー、凡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二、在爆炸物品的领取上,爆炸作业单位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

40三、爆破器材发放时,爆破员只能凭《爆破员作业证》在发放室窗口等待领取,爆破员和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四、库管员要对所有领取爆破器材的爆破员逐一进行认真核对,实行“五相符”发放,即:领取人、爆破员证、印章、领退单、爆破员编号相符;如有不符,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五、领取民爆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并且在作业后,都要将剩余的民爆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六、若炸药、雷管等危险品退库数不符,则追究爆破员责任。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ー、坚持昼夜值班,提高警惕,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工作。二、严禁烟火、火源、火种、绝对禁止易燃、有毒及腐蚀性物品带入库区。三、不准在库区开会住宿会客和搞其它不利于安全的活动。四、凡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领取清退台帐。五、领取、发放、使用帐目清楚,数票准确、帐物相符。认真履行签字手续,严密管理,堵塞漏洞。六、对硝安炸药受潮严重结块、雷管生锈、裂隙和导火线燃速不合格者禁止使用。

41七、对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ハ、经常了解,接触爆炸物品人员的工作情况,对不适合做此项工作的人员,要及时向矿部汇报并按规定调换。九、不准无关人进入库区或储存库,对危及仓库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十、发现短少、丢失或被盗者,应立即报告就近的公安机关,并做好现场保护。十ー、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民用爆炸物品事故案件报告制度ー、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一旦发生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事故时,矿值班室值班员首先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矿值班领导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二、事故发生后,矿应立即调查、分析、追查事故情况,详细向公安部门汇报,以便能通过侦查等措施,尽快找回丢失、被盗、被抢民用爆炸品,避免流入社会,造成危害。三、加强管理,严格爆破器材核发凭单,严格检查库房、库区,加强防范,及时吸取事故教训,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42井下爆破管理制度ー、一般规定1、为了加强我矿井下放炮工作,杜绝事故发生,保障职エ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全矿放炮员及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定,安全、生产、通风、技术等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督查工作。3、本制度提出火药ー词是炸药和雷管的统称。4、本规定是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度的,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或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二、火药的规定1、在井下所有地点放炮时,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我矿暂只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2、不同厂家所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3、严禁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锭炸药,必须交回火药库。三、放炮员的条件和要求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具有两年以上的采掘工龄,责任心强的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学习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者,方可从事放炮工作。2、放炮员工作时必须随身携带其放炮合格证,并必须依照本规定和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四、火药领退、运送和保管1

43、炸药只准由取得放炮合格证的放炮员和专门运送人员领取和运送,但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接触火药人员必须穿棉花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2、电雷管发放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作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不导通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电雷管发放前必须清点数目。3、由火药库向工作面运送火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炸药和电雷管应分别装在不同容器内,如果装在同一容器时,火药容器必须有牢固的隔板,电雷管和炸药分别装在不同的间隔内,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②放炮员领取火药后,应直接运送到工作面,严禁中途逗留。放炮员在运送火药过程中,严禁同其他人同行。五、放炮工具的规定1、放炮员下井工作时,必须将放炮工具准备齐全,如放炮器及钥匙、放炮母线、口哨和装配引药用的竹、木棍以及瓦斯检查仪等。2、放炮母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必须是绝缘皮绝缘良好的、电阻小的同一材质的双线,且具有良好的柔软性,严禁用道轨,金属管子、水或大地当作回路,也不得用雷管脚线代替。②接头不宜过多,每个接头要刮净锈垢后接牢,并包裹绝缘层,母线外皮破损必须及时用绝缘物质包扎。3、放炮母线必须定期作电阻试验和绝缘检查。4

44、放炮员所携带的放炮母线长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在岩巷或半煤岩巷放炮不得小于100米,在煤巷放炮不得少于75米,在长壁回采工作面不得小于50米。5、井下放炮员必须使用防爆型放炮器,严禁用其它电源放炮,放炮器和钥匙(或把手)为放炮员专用,不得转借他人或留在井下。6、下井前,放炮员必须对放炮器进行检查,并和放炮母线进行导电检查。有故障的放炮器和放炮母线禁止带入井,严禁在井下打开放炮器或进行导电检查、有故障的放炮器必须交给修理室检修。六、装配引药的规定1、采煤工作面装配引药可由放炮员和经专门门取得合格证的采煤エ,班组长进行,掘进工作面装配引药必须由放炮员一人进行。2、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器化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严禁坐在火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数量以当时所需要数量为限。3、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开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管体或手拉管体硬脚线,抽出的单个电雷管必须将脚线末端扭结。4、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振动或冲击及折断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5、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可用ー根比雷管直径稍粗的竹、木棍在药卷的ー头将封口打开,用手将该头放松,然后把雷管放进去封好,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6、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45严禁用电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捆在药卷上,每ー个引药只准装ー个电雷管。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且两根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七、装药、封孔规定1、采煤工作面装药由放炮员和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采煤エ、班组长进行,掘进工作面装药必须由放炮员一人进行,其它人员可协助充填炮土。2、装药前,必须先清除炮眼内的煤粉和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引药最后正向装入,使药卷彼此首尾密接,但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外面必须用封泥封满。装药后,由雷管脚线必须悬空,并扭结成短路,严禁与运输设备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3、炮眼浓度和炮眼封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放炮。在特殊条件下,如卧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エ批准,可以小于0.6米,但炮泥必须封满。②炮眼深度为0.6米一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③炮眼深度超1米时,或使用割煤机掏槽的炮眼,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④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小于1米。⑤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严,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⑥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是城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浅眼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ハ、炮线悬挂的规定

461、电雷管脚和连接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部必须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相接触。2、放炮母线和电轩管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道轨、金属管、钢丝绳、链板运输机等导电体相接触。3、放炮母线同电缆、电线、信号线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放炮母线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4、放炮母线单回路放炮严禁用轨道、金属管、水或大地等作回路,放炮前,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多头巷道掘进放炮时,放炮母线随用随挂,以免发生误接放炮母线,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九、装药放炮的规定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放炮:①采掘工作面的支架落后于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留有伞檐时;②装药前和紧接放炮前,必须检查瓦斯,如果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内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时;③放炮地点20米内有未清除的煤肝矿车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④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聚高聚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时;⑤主扇停止运转或局扇运转不正常,风筒断错或风量达不到要求时;⑥未装炮泥、无封泥或封泥不符合规定时;⑦放炮前,机器、工具、电缆、液压支架未作可靠的保护时;⑧未在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道路标示警戒时;

47⑨人员未撤到安全警戒线外时。2、严禁放糊炮或明放炮,严禁反抽爆破,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附近20米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3、在掘进工作面,一次装药必须全部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回采工作面中,可以采用分组装药,但ー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ー个工作面用两个以上的放炮器同时放炮。十、放炮操作规定1、井下放炮时,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班组长、安全员必须在现场相互监督制约,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现场。2、在采煤工作面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班组长和采煤エ协助放炮员进行,且需持证上岗,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3、在掘进工作面,脚线与脚线,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由放炮员一人操作。4、放炮前和未联母线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检查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道路上的人、绳、牌标警戒完成情况,然后向放炮员下达连接母线和放炮命令,放炮员只有在接到班组长的放炮命令后,方可放炮。放炮后,只有在工作面炮烟被吹散,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撤回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5、除专职放炮员放炮外,任何人不准干扰放炮员正常进行工作。6、放炮时,放炮员和警戒员的掩护地点到放炮工作面的距离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岩巷或半煤岩巷不小于100米,煤巷不小于75

48米,巷道有拐弯处距工作面超过30米的地方,掩护地点可在拐弯后不小于20米的地方,长壁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0米。7、放炮警号的规定:在放炮母线联接脚线前,放炮员要发出撤人警号一长声,放炮号必须最后离开工作面,当母线接入发爆器接线柱后,方可通电放炮。8、放炮前后,必须经过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并填入“一炮三检”记录本、牌内。9、通电放炮不响的,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线母从放炮器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段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オ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10、放炮期间,如需挂梁处理顶权等,必须由班组长、放炮员、安全员同时进入工作面,待处理完毕后,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工作面并检查炮区情况,方可恢复放炮工作。11、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在特殊情况下当班不能放完时,当班放炮员必须同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H—、瞎炮的处理规定1、放炮结束后,放炮员和班组长要检查放炮效果,发现并处理瞎炮和残爆。2、处理瞎炮(包括残爆)必须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只准由放炮员、安全员参加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3、处理瞎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由于连接不良造成瞎炮,可以直接连线放炮。

49②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加打与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上如取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④处理瞎炮前,必须将瞎炮电雷管肢线作好标记,放炮后要详细检查爆落的煤研,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处理与瞎炮无关的工作。十二、检查工作1、放炮工作全部结束后,放炮员必须检查工作地点,回收遗留下的炸药,雷管、清点放炮工具,避免损坏,同时将本班的火药领取消耗情况。填入放炮手册,班组长签字认可。2、剩余的炸药可放入工作面火药箱加锁或退库,但剩余的电雷管必须退库,严禁留在工作面或其它地点,放炮员必须办理退库手续,将本班火药领取、消耗、剩余等情况与火药库发放人员交接清楚,并经火药发放人员签字后方可下班。自救器领退制度ー、职エ要认真学习自救器的使用意图及使用方法,做到人人自觉携带自救器。二、工人下井必须随矿灯ー起领取自救器,并保证自救器完好无损。三、自救器有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得将损坏的自救器带入井下。四、自救器要按操作规定配带、使用,预防有碰撞毁坏。

50五、工人出井必须按时交回自救器,并检查是否完好。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ー、组织职エ认真学习,了解自救器构造和原理,熟悉自救器的用途和适用条件,熟练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二、每个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严禁将自救器转交它人或随便乱放,工作时将自救挂在距工作地点7m以内的安全,干燥地点以防灾害事故事故的发生。三、随身携带的自救器严禁碰撞,以防漏气失效。四、不准随意取下自救器外壳上的防护套,严禁把自救器当坐垫使用。五、自救器由矿主管部门集中保管,下井领用,升井后立即交回。六、自救器超过有效期时要停止使用,及时更换。七、自救器要每天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气密性检查,每季度进行ー次增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ハ、每年组织职エ进行一次瓦斯、煤尘、火灾事故自救,避灾演习。劳动纪律制度一、所有职エ必须听从指挥、服从领导安排,否则予以停班。二、所有职エ必须按规定时间(7:00、15:00、23:00时)参加班前会,迟到ー次罚款5元。

51三、按质按量完成当班任务,不得随意脱岗或提前下班,否则扣除当班エ资。四、所有职エ分上、下午必须按时参加每月的安全例会,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10元。五、严禁在矿区和井下打架滋事,否则后果自负,并每人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六、严禁发生偷盗及违法行为,否则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予以开除。七、爱护井上下公共财物,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ハ、无故空班停产,罚款200元。井口管理制度ー、井口10米范围内不得有硝石、工具、材料,电氧焊不准在井口20米内进行。二、检身制度:当班井口エ必须认真完成检身制度及入井人员登记制度,拒绝任何人将烟火、易燃、易爆品带入井下。三、非本矿工人,未经值班矿长批准不得私自下井。四、井上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离开,并随时服务于井下,同井下随时取得联系。确保井下安全施工。

52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ー、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方针政策,向职エ宣传职业危害防治的基本知识。二、严格落实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各项措施。三、定期检查矿井范围内职业危害源的治理情况、检测检验情况。四、定期向矿长报告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提取使用情况。五、定期检查职エ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六、按规定定期组织职エ进行职业危害体检,并建立职エ健康档案。事故统计报告制度ー、发生事故后,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现场处理措施,抢救情况等。二、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详细作好记录,并立即向值班矿长和分管矿长汇报,并下达事故处理和抢救措施。三、值班矿长和分管矿长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立即到调度室积极组织事故处理和抢救。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向矿长汇报,传达矿长命令。矿长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县局)汇报,请救支援。

53四、安全科作好事故统计记录,由安全矿长、分管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追查、上报处理意见。五、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后果。安全标志管理制度ー、矿用电气设备必须具备CB3836.1-2000标准生产的专供煤矿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同时还必须符合专用标准和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其型式包括:1、隔爆型电气设备d;2、增安型电气设备e;3、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4、正压型电气设备p;5、充油型电气设备〇;6、充砂型电气设备q;7、浇封型电气设备m;8、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9、气密型电气设备h;10、特殊型电气设备s。二、矿用电气设备应配备的牌标:设备完好牌、设备标志牌、入井合格证等对应的标识应齐全、清晰、完好。三、变电恫室、机房、火药库等地应有:“(变电恫室、机房、火药)重地,闲人免进”牌。高压电器设备的操作手柄、启停按钮或醒目直观位置应悬挂:“高压危险,小心触电、”“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等字样的标志牌。四、安全回路显示装置:如信号灯、指示灯、蜂鸣器等应有效完好;皮带、溜煤眼等安全防护拦等应挂牌设标。五、安设备的隶属关系:安全标志的配置、图标设计、使用维护、检查管理等归各使用科室、区队负责。

54六、安全标志的监督检查:由调度室、安检科、机电科、通风科等进行,并有权实施奖罚整改方案。七、禁止使用无安全标志的设备,安全标志不齐全的每台次罚包机人10元、有关责任人20元、使用科室、区队50元。ハ、安全标识的字样选择,国家统ー标准、行业通用标准,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环境由各科室、区队制定:如风桥、密闭、测风站管理牌,瓦斯检查牌,“ー炮三检”牌,避灾线路牌,电缆型号牌,“正在检修,禁止启动”,机电洞室牌,水泵房、液压泵房牌,矿领导值班牌等。エ伤保险管理制度ー、企业为从业职エ缴纳エ伤保险费用。二、只要认定为工作中的意外伤害,无论事故责任是出于本人过失(排除自残或者自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酗酒导致伤亡的),还是出于同事或者雇主,都要对受伤害者给予经济补偿。三、按照《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エ伤事故和职业病,目的在于减少エ伤保险费用支出并积极主动地保护职エ的安全与健康权利。四、尽量恢复负伤或患职业病职工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并相应减少伤残待遇的开支。五、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

55六、エ伤保险保障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劳动者本人或其遗属在生活发生困难时的基本生活需要,防止受伤的劳动者或其遗属陷入贫困状况,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组织和规范职エ现场实际操作的依据,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具体保证,操作规程的管理直接影响到生产技术管理和安全运行,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ー、操作规程的编制与审批1、每个工种的操作或维修都必须编制各环节、工种操作规程,如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操作规程,严禁无操作规程作业。2、操作规程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用要求和工种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编写,编写内容要齐全、详细、具体、切合实际,阐述清楚每个操作细节,语言准确、简洁、易懂。3、凡《煤矿安全规程》明文规定要求在操作规程中做出规定的必须在操作规程中予以规定;凡《煤矿安全规程》エ种岗位责任制中无规定,而对安全作业有影响的内容,必须在操作规程明确规定。凡《煤矿安全规程》エ种岗位责任制已明文规定且又属作业中必须贯彻执行的条文,只需在操作规程中写上该规程的条文号,在贯彻操作规程的同时贯彻其条文的内容。4、操作规程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写,在编写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本单位干部、工人的意见,编写完毕,经单位负责人签署后上报矿生产技术科准备审批。

565、操作规程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调度、安监、机电、エ资、材料等部门进行会审,并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有关部门在正式文本签字后,由矿总工程师、分管副总批准生效。严禁以“传阅”方式审批操作规程。6、操作规程必须每年修订、审批ー次,并于每年一季度完成。如条件发生变化,而操作规程未做出明确规定时,不必期待一年次的修订,而要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7、区队所有工种都必须有操作规程。编写操作规程要按エ种,分章节编写,并将审批签字原稿附于封面,规范打印,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二、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1、新编制或修订的各工种操作规程经批准后,要立即由区(队)长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向区(队)的全体干部和工人进行讲解和贯彻,每人的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并要建立签名登记簿,记录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凡因工休、请假等原因没有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进行补课,工人必须达到应知应会并签字后方可上岗操作。2、新编或修订的操作规程贯彻后,所有干部、工人应进行操作规程的考试,不合格者应限期补考,补考不合格的,干部应调出或免职,工人不得上岗操作或调离本岗位。3、区(队)技术人员必须反复组织全体干部和工人学习、贯彻操作规程,每月不少于两次。三、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1、矿生产技术、安全监察部门对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进行专门监督检查。2

57、矿的行政、技术领导及业务职能部门应经常和定期检查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不符合规定,必须及时纠正,如果情节严重,存在不安全因素,必须停止操作,并追究(区)队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的管理责任。3、生产技术部门应每年对操作规程的管理工作进行ー次检查,并组织业务评比,优秀者给予奖励。“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推行“人人都是通风员”的安全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打造“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等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为了保证所有井下员工都能够依法履行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进ー步实现全员抓安全、全员管安全、全员保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ー、组织机构组长:郭文良桂新伟常务组长:黄金锋副组长:陈宗志武建松李当峡成员:翟海燕林西矿袁新正冯文志

58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翟海燕。二、领导组职责领导组对“六员ー防”安全管理体系日常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分管领导负责对所负责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检查、督导。矿党委组织部负责建立党员安全监督组织机构,制定党员安全监督员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党员安全监督活动,做好记录。矿工会负责建立群众安全监督网员组织机构,制定群众安全监督网员、女工家属安全联保员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监督活动,做好记录。4、矿团委负责建立青年安全监督岗员组织机构,制定青年安全监督岗员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监督活动,并做好记录。5、安监员、瓦检员除履行集团公司赋予的安全管理职责以外,对井下所有安全问题有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和权カ。6、班组长在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对自己所负责的班组安全问题有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和权カ。7、井下所有作业人员除做好本职工作外,对井下所有安全问题有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和权カ。三、各类安全监督员职责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矿制定的规章制度,保证自己不违章作业。2、参与本单位各种安全活动,对井下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3

59、熟悉作业地点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特征及安全技术要求。了解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以及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4、对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违章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5、熟悉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并能够认真去执行。6、发生突变时,要听从指挥,按照矿《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其他人员避灾。7、对本单位隐瞒事故的行为向矿安监站或有关矿领导进行汇报。8、对个人职业健康防护以及作业环境危险、危害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建议。9、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其他人员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四、权カ1、跟班干部不下井,员エ有权不下井;跟班干部早出井;员エ有权早出井。2、施工负责人开エ前不进行安全检查,员有权不开エ。3、未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员エ有权不开エ。4、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员エ有权不开エ。5、班前不组织安全教育,员エ有权不下井。6、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隐患排查措施,员エ有权拒绝进入。7、对任何违章指挥,员エ有权不执行。8、对任何违章作业现象,员エ有权制止。9、对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员エ有权向矿有关部门举报。

6010、依法监督改善工作环境,完善个劳动防护工作的落实。五、管理规定1、各类安全监督员全部为兼职。2、各类安全监督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根据培训计划参加复训。3、安全监督员必须在其职权范围内严格依法进行安全监督检查。4、安全监督员调离本单位或不在本岗位时,其所在单位应将证件收回,并上报有关部门。5、安全监督员聘期已满,由矿按系统统一重新聘用,并报集团公司,续聘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证件。6、对安全工作不负责任,安全工作不落实或本人有严重违章行为的安全监督员,根据规定予以解聘,将其证件收回并到培训部门培训ー个月。7、矿组织部、工会、党办室、团委、人事部、安监站通风区等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总结和评比,并对下ー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8、宣传部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各系统安全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报道各类安全监督员的先进事迹,推广安全先进经验,大力营造全员抓安全的舆论氛围。9、各系统安全监督员要健全管理制度,由各系统负责人牵头每月对各类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奖罚,将结果记录归档。10、各类安全监督人员由矿选拔聘用并按规定设置,分系统报集团公司备案。11

61、矿安监站负责对所有安全监督员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检查并做好记录。12、所有有关单位必须建立各类安全监督员日常考核记录。13、安监站、党委组织部、工会、团委等部门每月至少检查ー次考核记录。六、待遇与要求1、各类安全监督员津贴按矿规定执行。2、各类安全监督员有相互交叉任职的只能享受一种津贴。3、女工家属安全联保员津贴由矿工会女工部统ー发放,其他各类安全监督人员津贴由经营科随工资发放。4、人事科和女工部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发放津贴,健全发放津贴的制度,设置专职人员规范运作。七、考核办法1、本队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的,罚本队当月安全岗位津贴的1/3,由安监站考核。2、对本区队发生重伤以上事故1人次的,扣除当月本区队所在区队安全岗位津贴100%o由安监站考核。3、安全监督员本人违章,以事实为依据,按规定解聘或扣罚安全岗位津贴,并到培训部门培训ー个月。由安监站考核。4、没有建立安全监督员记录档案或未按要求进行记录的,扣罚该单位安全监督员岗位津贴的30%。由各系统及安监站考核。

62第二篇机电管理篇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ー、由于煤矿井下有有害气体,又有可能发生爆炸的气体,飞扬的煤尘也具有爆炸性。电气设备在井下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电火花,如果这些有害气体及煤尘浓度达到爆炸浓度,电气设备产生的电火花就会引起爆炸,因此井下必须使用防爆设备。二、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检查其防爆性能是否合格,不能让非防设备和防爆性能不完善的设备流入井下。三、防爆设备在入井安装时,必须谨慎防止碰撞设备的防爆结合面。四、设备安装完后,必须检查防爆性能是否受到损坏,因设备安装接线时可能会损伤防爆面,影响防爆性能。五、安装验收合格的设备,必须悬挂好防爆合格证及验收合格证,注明验收日期、验收人员姓名。机电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ー、煤矿生产所需机电设备必须选购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质量好、性能优的配套产品。并由专业技术员安装调试,直到运转正常后,

63方可投入正常生产。二、设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上岗前先要阅读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以做到对该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以及保养与维修有足够的了解。三、对现用机电设备和库存设备做到“四防”即防明火、防雨淋、防潮湿生锈、防损坏丢失,以保证设备的良好性能和完好率。四、操作人员要做好对所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定期检修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勤检查、勤保养、防止早期磨损,减少设备故障,做到“三无”即无漏水、无漏油、无漏电,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五、操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的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定工作岗位,不会私客,照章作业。六、机修人员要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及时更换所用设备的易损零部件,保证正常生产。七、加强设备配件的计划管理,做到购置不过量,库存少积压,供应有保障,发放有手续,配件完整齐全,严防生锈、受潮、丢失。ハ、若出现人为设备故障而导致事故发生,除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64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难免有损坏的部件和磨损部件,为了使设备运行正常,必须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ー、设备维修工每日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ー次全面检查并维修。二、每一个运行中的设备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小修,对各部件、螺丝、易损件进行上油润滑,调整使用范围达到要求,使设备能够正常足仃。三、设备运行六个月后,部分部件必然要磨损或损坏,因此必须进行中检,对磨损件、损坏的部件进行更换维修,并进行清洗、注油,达到要求标准。四、设备运行达十二个月时,必须进行ー次大修,对设备各个部件进行全面的清洗、注油维修,必要时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后要进行调整、试验和整定,使设备达到合格完好标准。杂散电流管理制度ー、井下电缆由于屏除层不能完全对电磁波屏隐,可能产生电磁波,对井下设备外壳、道轨等铁质设备产生感应电流。二、由于道轨是由井上一直到井下或各工作地点,因此杂散电流可能因道轨引入井下工作场所。

65三、杂散电流可能引起电雷管自动爆炸,也可能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四、为了消除杂散电流的影响,在进行装药放炮时,首先应将电雷管脚线短接,不要认雷管脚线和铁质物质相接触。五、机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设备不要靠近道轨放置。六、道轨间有良好的绝缘。七、杂散电流、电压必须在36V以下,电流必须在30MA以下。井下供电系统保护整定校验制度ー、井下供电系统机电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二、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对这些保护进行整定、校验,发现不符合规定时要及时排除,并实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三、井下变电所、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投入使用前要对这些保护进行整定、校验,整定校验要符合设备实际需求。四、低压系统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五、电气设备在运行中极易发生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和接地故障,高、低压控制设备有完善的保护,并整定校验合格是切除故障电源,保证供电安全的最有效途径,因此必须对上述保护进行定期整定校验,并合格使用。

66机电安全检查制度ー、低压检漏装置,每天检查ー次。二、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跳闸试验,每班一次。三、使用中防爆电气设备和防爆性能,每月检查ー次。四、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半年检修整定一次。五、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性能试验,每年进行ー次。六、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检查。七、对接地电网的接地电阻,每季度测定一次。ハ、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一次。九、油断路器在经3次短路故障后,需对其绝缘油加试一次试验。十、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和防爆性能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十ー、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十二、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必须由专职电エ执行。

67井上变电所配电装置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为了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必须对电气了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有计划的检修,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保证检修计划的实施。一、电气设备包壳的完好程序、螺丝、弹簧垫圈有无烧坏的情况。二、操作机构、信号装置、仪表、传动机构及闭锁装置等是否灵活、正常。三、开关触头接触是否良好,有无锈蚀和烧焦现象。四、脱扣器动作是否可靠,活动铁芯有无弯曲、被卡或有摩擦等现象。五、保护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六、当班机电经检查エ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矿机电科备案。电缆管理制度ー、全矿高低压电缆(包括电钻线、通讯电缆线、信号线)统一由机电科电缆组报使用计划,由供应办进货,机电科进行分配和向使用单位供给。高压铠装电缆由机电科组织电缆组统ー实行图牌管理,统ー调配、铺设吊挂。

68二、新工作面铺设电缆或各单位生产使用、配用电缆,均由安装、使用单位拿出计划,经机电科审核、领导批准购置,送电缆组登帐、上卡,按要求打号、配备,各单位持电缆领用本办理领用手续后,电缆组方可发给电缆。三、在移交工作面及巷道时,移交单位必须按规定移交电缆、帐、卡,由接收单位接收后,进行维护、使用。四、电缆在运行中,由使用单位进行维护、保养。五、工作面停采、电缆停用前两天,使用单位通知机电科,进行清点验收,并到机电科电缆组消帐。移交电缆必须两头有号,数量相符。六、撤退单位必须按要求时间,完整无损地把电缆撤回到指定地点,经电缆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消帐。七、凡从电缆组领取电缆,必须和使用地点、长度相符,备用电缆必须注明,一般情况下,各单位不得有多余电缆。ハ、电缆修补必须按规定执行,保证质量,不合格电缆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九、井下电カ电缆接线盒,必须保持其防爆性能。井下严禁使用可燃性橡套电缆。乳化液泵管理制度ー、泵站周围严禁堆积杂物,通风良好,设备上的煤尘经常打扫,确保清洁卫生。二、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必须达到其技术参数和特征,确保额定压カ。

69三、配制乳化液的水要严格要求必须是无色、无味、无悬浮物和机械杂质、PH值,氯离子和硫酸根的含量水的硬度,都不得越过标准要求。四、乳化油与水的配比分别为5%.95%,乳化油使用牌号m4或mlOo五、泵站必须配有专职司机,加强泵站管理,掌握乳化泵工作时的温度声音,发现异常,及时停止,进行汇报。六、每班实行交接班制度。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ー、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ー管理。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矿务局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三、在日常运行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定期检查、明确规定检查内容和日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应做好记录。四、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不得继续使用。五、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实行牌板管理。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修。

70停电撤人管理制度一、计划停风时,有关人员报告并填写停电通知书,报矿调度室经值班领导批准,主扇人员及配电值班人员接到通知书,经值班领导在停送电记录上签字后方可执行。二、故障停电时,立即报矿高度值班中心,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制定出措施进行处理。三、网络一旦停电,立即报矿调度室,调度室通知柴油机发电エ在10分钟内发电,发电后报调度室。四、无论上述哪种情况停电,配电室都要切断井下供电电源,调度室要通知井下所有人员,按照避灾线路在10分钟内撤到地面。五、停电后,所有能通到井下的地方,检身エ、风井值班人员必须在井口设警戒,严禁井口2011I内有烟火,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防止人员随意入内。六、来电后配电室要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后方可给主扇送电,当总回风瓦斯浓度降到。.75%以下,主扇司机报调度中心,调度室通知安全员、瓦斯员、电エ下井,检查进风巷瓦斯不超过0.5报调度室,调度室在停送电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给井下送电。

71停送电制度ー、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二、搬迁电器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三、暂时停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四、电缆同电缆连接时,必须切断电源。五、电气设备着火时,先切断电源。六、电缆同电器设备连接时,必须切断电源。七、井下电器设备附近20米内范围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切断电源。ハ、在任何情况下,因故停电的电器设备,送电开关上的闭锁或加锁,必须由电エ开锁。九、无论什么原因造成停电,须送电时,只有执行本次停电的人员オ有权送电。并严格执行规程规定。十、井下任何地点的电器设备,在送电时首先必须检查该设备附近20米范围内的空气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5%时不准送电。提升绞车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72为了保障生产,预防事故,每个绞车司机在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同时,应遵守下列程序,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提升绞车。ー、绞车绳的完好程序,有无锈蚀和损坏。二、制动装置是否完好,闸瓦磨损限度、电流表、电压是否正常,无漏油现象。三、防过卷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5米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四、限速器调速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五、传动装置有无阻滞现象,靠背轮螺丝有无松断、损坏现象。六、电动机和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可行可靠。七、当班司机经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解决,重大问题由矿领导处理。皮带检修工巡回检查制度一、检查皮带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卡、磨和跑偏等现象。二、检查减速器、柱销联轴器、电动机、各滚筒轴承的温度是否正常。三、清扫装置和胶带接触是否正常。四、减速器是否漏油、各滚筒油封是否完好。五、胶带拉头是否良好,胶带张紧是否合适。六、检查整个输送机的结构是否完好。七、检查所有托滚得转动情况及连接情况。

73ハ、检查张紧装置是否合适。九、检查润滑系统是否缺油。皮带司机交接班制度ー、必须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坚持“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的原则。二、交班人员必须将当班的情况及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注意事项。三、必须将本岗位的设备、材料、工具备品配件交接清楚。四、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及时向本单位、调度室汇报联系,经同意后,方可离岗。五、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操作1—2次,检验设备运行情况,确认无误后放可交接班。六、接班人员认为交班人员有一些重大问题未交代清楚,可以拒绝接班,但必须报告上级裁决。七、检查机头部、张紧装置和机尾附近的浮煤、杂物是否打扫干净,有无积水。ハ、检查个传动部分和转动部分的零件是否齐全、完整和紧固。九、检查减速器油位是否正常。十、检查胶带的张紧是否合适。十ー、检查机头各部件有无严重变形、开焊和断裂现象。

74十二、空转10分钟,观察各部件是否正常,控制和信号是否正常。十三、检查运转日志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之后方可交班。提升设施防跑车制度ー、为了防止提升跑车事故,保证安全生产,必须按下列要求安装防跑车保护装置,在井巷内必须安设能够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跑车防护装置。二、在上部车场放口必须安设能控制车辆时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三、在变坡点处必须安设能阻止未连挂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装置。四、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辆继续往下跑的挡车装置。五、斜井运输提升设有“一坡三挡”的防护装置,并确保可靠灵活。六、为了预防矿车落入井筒,在斜井提升的出口车场进车侧,必须装设阻车器,并要保持动作灵活、可靠。七、负责提升运输、挂钩的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各种防跑车保护装置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后,方可进行作业。调度绞车安全运行制度ー、调度绞车下井安装时,绞车及附属设备必须完好、齐全,并符合防爆要求,不符合的绞车不准下井安装使用。二、安装绞车时,车场的距

75离,绞车中心线距起坡点的距离必须符合绞车运行规定。三、绞车滚筒中心线与巷道中心线必须保持一致。绞车在巷道中部安装,电机部分必须靠帮。四、下部车场安装绞车时,必须离开起坡点5m以外的平巷中,并在绞车后打抱柱3—4根以保人员安全。五、绞车底座采用200X150XI20(mm)的方木或12#以下槽钢,绞车固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六、绞车必须有信号装置,要求完好、清晰。七、绞车应有完整的护绳板。ハ、凡是换向的绞车,必须加设变向轮。九、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十、绞车必须有专职人员定期检查,全面维护。十ー、绞车司机必须严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十二、绞车运行期间,司机不行用手或其它拔绳,严禁蹬勾行人。十三、绞车正在运行时,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车在斜坡上停放时,严禁司机离开绞车,突然停电,司机必须刹紧车闸,切断电源,不得脱岗。十四、绞车必须执行专职维护エ,定期维修保养,经常保证绞车完好正常。十五、维护エ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天检查ー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保证绞车完好,信号畅通,不得带病运行。

76运输管理制度ー、绞车司机、皮带机司机、刮板机司机必须熟悉设备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安全保护装置。并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二、绞车司机对绞车运转、安全保护装置完善负责,机电维修人员对钢丝绳、联结装置负责,把钩エ对矿车碰头、链坏、联接销的安全运行负责。一经发现问题立即向矿调室报告,由矿安全员、机电负责人组织处理。三、皮带机、刮板机司机对本班、本运输机所有安全、运行エ作全面负责,应及时检查工作区域内顶板煤尘、防尘管路、支护、皮带机供电线路及信号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各种设施运行正常,巷道清洁整齐,出现异常,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四、各运输机司机必须坚持交接班制度,提前20分钟上班,坚持交不清不接,接不清不交,严守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凡因私离工作岗位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并承担15%直接经济损失。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和安全活动制度ー、对在运行中,有可能出现故障的设备。机电科要及时处理,

77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生产。二、机电科月终定期召开安全活动会议,总结事故教训,研究处理不安全因素,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布置下月工作。三、认真分析事故的性质、特点、类型,建立机电事故档案,按时填写机电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及设备型号、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四、为消除隐患,对电气设备按计划每年进行ー次预防性试验工作,对其保护装置定期整定、调试、指示表准确,确保动作灵活可五、对重大设备要按时定期检查,若发生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六、安全防护用具齐全,做好季节性的防雷、防火、防洪、防盗等工作。

78矿井无计划停风管理制度为了进ー步强化矿井通风管理工作,严格防止发生无计划停风,杜绝重大瓦斯事故,特制定防止无计划停风管理制度:ー、总则1、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风机(含主扇、局扇)或由于高低压系统突然停电或由于风机本身

79电气事故,以及机械事故而引起停电停风的,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风机エ要登机上报。2、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矿长)是通风管理工作的第ー责任人,必须保障通风管理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和其它工作条件;矿总工程师对通风管理负责技术管理责任;安全矿长对通风管里夫监督检查责任,其他副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负责。3、矿要建立以总工程为首的(安全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调度室)五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好通风管理工作。4、每月矿总工程要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对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原因进行专题分析,对存在问题责成专人进行解决,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应将问题内容详细记录,用来备查。7、机电部门必须建立通风有关管理制度,对风机的安装、检修、维护全面负责,并不准随意停电拆装,保证风机连续运转,灵敏可靠。对风机无计划停电造成停风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加以解决。8、矿安全科对上述工作,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对事故进行分析,落实责任者,严肃处理。5、通风管理部门,应对所辖范围内的通风设施(包括局扇、风筒等)作为ー项重要日常管理内容,妥善保护,严禁损坏,并要对通风设施的所在地的环境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会同安全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调度室搞好通风管理工作。6、通风管理部门。在做好通风瓦斯管理的同时,要监督生产、技术、机电等部门的通风管理工作,并对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及时进行登记,负责向有关部门发出无计划停风情况及整改通知单。(见附表1)

809、每台风机实行挂牌管理,制定专人负责,并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10、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停开风机,如需停开风机,必须经矿井有关领导及通风部门同意。11、因检修、搬迁、检查等原因需停开风机时必须提前办理批准手续,并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送电、通风、排瓦斯等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12、必须加强对生产人员、通风人员、机电人员等人员有关安全、通风、机电、瓦斯知识的培训,达到应知应会,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否则不能上岗。13、对于通风设施,设备、开关、线路按规定班班进行巡检,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否则不能办理交接班。14、因故造成无计划停风时,应立即撤出所涉及地区人员,切断电源,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15、通风调度必须立即查明停电原因,进行处理,实行送电送风时,应由瓦检员查清瓦斯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16、瓦检员对无计划停风要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并记入无计划停风台帐,通风部门向矿总工程师及生产、机电、安全填发事故通知单,名单先要查明原因,当造成瓦斯积聚事故时,由矿安全部门负责事故分析追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进行处理。17、凡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时,矿通风部门要将原因、处理结果、防范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并每月按附表填写、汇总(见附表2),并保安全科、调度室各ー份。二、主扇无计划停风管理

811、主扇安装、使用、反讽设施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确保完好可靠,每日24小时连续运转。2、在用竹扇、备用主扇编号管理,隔月替运行、检修,并做好相关纪录。确保在用主扇在合理的工况范围内运行,备用主扇完待用。3、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4、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扇运转时,必须执行下列规定:(1)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2)如果备用主扇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启动,必须迅速打井口防爆门和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同时在对防爆皮所有入井口设置全断面栅栏,防止一切人员入井。(3)迅速制定停电、停风、通电、通风、排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工程师批准,及时安排付诸措施。(4)送电、送风排放瓦斯恢复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矿井《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三、局扇无计划停风管理1、必须实现采掘供电分开,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2、机电部门对局扇及其开关线路的安装、检修、维护全面负责,保证局扇每日24小时连续运转,闭锁灵敏可靠。3、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风量,只有在全风压供给风量大于

82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否则不可开头送风。4、加强对风筒管理,避免风筒脱节、破损并及时修补,防止微风作业,如因此发生工作面瓦斯超限,以事故论处。由矿安全部门负责追查处理。5、加强对井下供电电缆的专责维护。严格按规定进行敷设、吊挂。高压电缆每周必须巡检一次,低压电缆必须班班检查,对绝缘不符合规定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有机械伤痕的立即冷补或升井热补。6、局扇在井下运转达到半年,必须按时升井检修。运转的局扇每月要安排检修时间(没有条件时可外观检查)。7、对于低压开关,班班都要进行巡检,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否则不能办理交班手续。8、凡突然发生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掘进头,班、队长要立即切断电源,组织人员撤至安全进风巷道处,将停风工作面打好栅栏,或安排专人警戒,禁止一切人员进入。9、矿通风部门,必须立即查明突然停电停风原因,进行处理,并对局扇开关的电源侧送电。实行送风时,应由瓦斯检查员查清瓦斯情况,只有在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当瓦斯积聚浓度超过3%时,应制定排放瓦斯措施,进行安全排放。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制度为杜绝重大瓦斯事故,进ー步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发生,特制定“关于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管理规疋〇

831、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局扇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和局扇本身电气事故以及机械事故而引起停电停风的,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均要登记。2、矿技术负责人对局部通风管理负全面责任,每月要开专门会议,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原因进行专题分析,对存在问题责成专人进行解决,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应将问题内容详细记录,用来备查。3、机电部门必须建立局部通风的有关管理制度,对局扇的供电系统“三专两闭锁”的安装、检修、维护全面负责,并不准随意停电拆装,保证局扇连续运转,闭锁灵敏可靠。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加以解决。4、矿安全科对上述工作,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对事故进行分析,落实责任者,并作严肃处理。5、每台局扇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6、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停开局扇,如需停开局扇时,必须矿有关领导及通风部门同意。7、因检修、检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时ー,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批准。8、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风量,只有在全风压供给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否则不得开头送风。9、加强对风筒管理,避免风筒脱节、破损并及进修补,防止微风作业,如因此发生工作面瓦斯超限,以事故论处。由矿安全科负责追查处理。10、加强对井下供电电缆的专责维护。严格按规定进行敷设、

84吊挂。高压电缆每周必须巡检一次,低压电缆必须班班检查,对绝缘不符合规定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有机械伤痕的立即冷补或升井热补。11、局扇在井下运转的规定时间,累计不能超过半年,局扇必须按时升进检修。运转的局扇每月要安排检修时间(没有条件时可外观检查)。12、对于低压开关,班班都要进行巡检,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否则不能输交班手续。13、必须加强对生产人员、通风人员、机电人员有关安全、通风、瓦斯知识的培训。通风管理人员要熟悉机电、生产方面的知识:从事机电、生产人员要熟悉通风、瓦斯方面的知识,要严格组织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14、因故需无计划停电停风时,应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及时向矿调度值班人员汇报。15、凡突然发生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掘进头,班、队长要立即组织人员将停风工作面钉好栅栏,或安排专人警戒,禁止一切人员进入。16、矿技术负责人调度必须立即查明突然停电停风原因,进行处理,并联系对局扇开关的电源侧送电。实行送风时,瓦斯检查员查清瓦斯情况,按有关关规定进行处理。当瓦斯积聚浓度超过3%时,应制定排放瓦斯措施,进行安全排放。17、瓦斯检查员对无计划停电停风要及时向矿技术负责人汇报,并记入无计划停电停风台帐。由矿安全科负责事故分析追查,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85矿井矿灯管理制度ー、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只数多10%。二、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三、卡应保持完好,出现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报警器松动或失效灯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四、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并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五、充灯人员必须严禁按报警头灯的使用说明及时对卡进行养护。机房管理制度ー、值班人员是当日机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二、机房内严禁吸烟。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撤离职守,保证机房24小时有专人值班。四、机房实行ー把钥匙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当面交接机房钥匙,当面交接各种处理情况,接班人员应认真检查各种机器设备运转情况,认真检查机房安全情况,履行签字手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86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机房与操作平台整治与卫生,不得将闲杂人等带入机房,并严格遵守《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六、严禁工作人员在微机上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七、保证机房安全是保障监控室正常运转的前提,值班人员ー定要以此为天职,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严谨、再严谨,以确保上传下达顺利畅通。九、井下放炮有关规定1、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2、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线必须够长、不允许有破ロ明线接头。3、放炮必须坚持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必须用粘土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炮眼封泥,严禁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放炮,严禁放糊炮。4、放炮必须严格执行“ー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5、新采工作面每次打眼、装药、放炮都必须严格检查瓦斯,并

87将检查结果及时填入“ー炮三检”放炮班报表,不得漏检、谎报。十、其它规定1、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得迟到,早退。2、严格交接班制度,必须认真交接班必须做到手交手口交口。3、瓦检员必须在交接班前1小时到调度室报到。4、任何人上班期间不得中途脱岗。5、在岗期间要集中精力专心工作,不得睡觉。6、瓦检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及时填写瓦斯记录牌板、瓦斯班报表、瓦斯检查手册,严禁漏检、谎报,报表必须本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写、代签。7、严格请销假制定,因故不到者按旷エ处理。8、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期间不得出现打架、斗欧现象。9、任何人不得酒后入井,不得酒后闹事。

88雨季三防值班制度为确保雨季期间安全渡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雨季“三防”工作精神,按照早安排、早预防、早落实的原则,要求各部门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协调配合,统筹兼顾,加强督促检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保证时间、措施、组织、内容、人员落实到位,确保排水顺畅和供电设备完好,系统可靠,备用能力充足;抓好防治水工作,完善矿井水文观测系统,加强日常探放水和密闭墙的巡回管理,确保实现雨季安全生产,经矿管委研究本矿雨季“三防”工作安排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抢险指挥部)。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对全矿雨季三防工作负责,抢险时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全矿各有关部门下达命令;雨季三防办公室负责全矿雨季三防工作落实,检查、考核、汇报,对全矿的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要严格管理、重点巡查、排除隐患,确保我矿安全稳定生产运行;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向雨季三防办公室和雨季三防领导小组汇报。组长;黄小均副组长:王先君、陈良オ小组成员:刘忠全、李健伟、徐道忠、方开林、马清龙、张丙军、

89曾明灿。(二)、责任落实1、黄小均负责“三防”办公室日常全面工作;2、方开林负责非生产区域的防洪、防灾管理;3、曾明灿负责生产区域的防洪、防灾管理:4、刘忠全接听上级电话、指示、指令,传达雨季三防领导小组的指示、指令,组织指挥防洪抢险队伍,抗洪抢险;5、陈良オ收看天气预报,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及时将天气情况汇报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雨季三防等方面工作;6、李健伟落实雨后场面设施损坏情况及降雨数据采集;7、徐道忠负责每周落实一次防洪物资、设备储备情况,确保完好备用;8、王先君负责供电、防雷设施的检查检修。(三)、成立防洪抢险队成立一支综合防洪抢险队,由李健伟任队长,人员由在岗、非在岗人员组成。检修值班人员和当班厂值班人员负责异常情况下的全面巡检和检查工作,具体分工临时安排。(四)、值班安排1、值班地点;矿调度室2、值班顺序;星期ー陈良才星期二王先君

90星期三李健伟星期四徐道忠星期五刘忠全星期六方开林星期日曾明灿矿井顶板管理制度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4、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敲帮问顶、ー炮三检,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连锁。对掘进巷道贯通要把好七关,作好防止透水、防有害气体超限、防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崩透着火、防崩坏设备、防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工作。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ー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掘进。4、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机械落煤等エ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

91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5、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カ试验。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沟、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7、采用分层垮落法开采时,必须向采空区注水或注浆。注水或注浆的具体要求,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8、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并且有组织、领导、分析柳,构。9、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10、采用锚网、锚喷等支护时,锚杆必须做拉拔试验,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11、生产技术科门要定期进行检查、记录、总结、汇报分析顶板活动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矿井瓦斯管理制度1、每ー个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测两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测3

92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ー次。2、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3、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并进行签字。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必须制定技术措施,进行处理。4、每ー矿井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5、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6、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ニ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エ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7、井下所有的盲巷、报废巷道和采区必须打棚栏,挂上警示牌。棚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矿井水灾管理制度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2、矿井每年雨季必须对井上、下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安全程度评估。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3、矿井必须有水文地质和矿区范围内老窑积水资料,对地下水进行探、防、堵、截、排”综合措施。4、地面防治水:

93(1)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2)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修筑排水工程:(3)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必须制定防止滑坡的技术措施:(4)地面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闭;(5)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6)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5、井下防排水制度;(1)井下主要水仓必须有主水仓和副仓,当ー个水仓清理时,另外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lOOOmV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积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的有效容积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2)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能力要符合设计:(3)排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ー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应高于水泵房地面7米以上,另ー出口通井底车场,且应设防水密闭门、防火门;(5)泵房和水仓连接通道应设置防水闸门;(6)水仓沉淀池每年至少清两次淤泥;

94(7)在建矿井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各施工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6、井下探放水制度:(1)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2)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3)探水作业必须编制操作规程;(4)用钻孔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矿井火灾管理制度1、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预防(1)预防明火。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也不准用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下井,井下严禁吸烟。井口房和井下不准电焊、气焊或用喷灯焊接,如果一定要在井下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而且要求事先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品,备足消防用水、砂子、灭火器等,并随时检查瓦斯和煤尘浓度。井下洞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处理。预防放炮引火。井下不准使用黑火药,因为黑色火药爆炸后火焰存在的时间长,严格执行放炮规定,煤矿井下不准放糊炮,严禁用煤快、粉煤、炮药纸等易燃物品代替炮泥,同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95预防电气引火。要正确选用易熔断丝(片)和漏电继电器,以便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流。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预防摩擦生火。应做好井下机械运转部分的保养维修工作,及时加注润滑油,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止因摩擦生热而引起火灾。预防火焰蔓延。井下应使用绝缘阻燃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阻燃输送带。(2)井筒、井底车场、主要巷道及胴室或与大巷相连的地点必须砌値。进风井筒和平碉由地面起向内延伸不小于20米的深度以及暖风机房、暖风道、主扇房、风兩遗迹井下各种胴室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或支护。(3)地面和井下都要建立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库储存的消防材料要定期检查和更换。(4)进风井口和进风平胴都要装有防火铁门,铁门要能严密的遮盖井口,并易于关闭。此外,机电碉室也应装有防火门。(5)矿井地面和井下都应建立消防供水系统及其有关设施。井下消防即可利用地面水池供水,也可利用上部水仓的积水。消防管路应每隔50米安装标准的管接,以便连接水龙带。(6)在エ业场地、井口和井下各主要工作地点设置声、光兼备的火灾信号。2、矿井内因火灾事故的预防(1)对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单ー厚煤层或煤层群的矿井,集中运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必须砌诡或锚喷,値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2)合理的选择采矿方法,采矿方法回采率要高,煤炭损失率要

96低,同时要及时从工作面清除粉煤,并作好顶板管理工作。•(3)矿井通风系统要合理,风路畅通,减少矿井的漏风率。(4)封闭可能发火的地区,杜绝空气漏入,防止煤层氧化。对于矿柱的裂缝,一般用泥浆堵塞其入口和出口,而对采空区除了堵塞裂缝外,还要在通达采空区的巷道口建立防火墙。(5)根据矿井自身情况,矿井应建立以氮气、黄泥灌浆、阻化剂、凝胶阻化剂等综合防灭火系统,以增加矿井防灾抗灾能力。3、矿井地面火灾事故的预防(1)严格遵守有关エ矿企业地面防火的规程要求,积极取得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在生产过程中加强防火检查、消除一切隐患,并随时做好防火技术措施的准备工作。(2)在设计和建筑厂房时,必须遵守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有火源危险的建筑物,其建筑物质量要达到要求的耐火等级。在进行地面エ业广场布置方案设计时,应当考虑地形和常年风向,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厂房建于其他厂房的下风侧,并且相临建筑物外墙之间应保持规定的防火距离。各建筑物之间还应设有通道,其宽度应能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4、矿井应建立完善的消防系统,要按《规程》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及用品。矿井矿尘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制定综合防尘和煤尘管理责任制。

972、矿井都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3、矿井必须对尘毒等进行监测、测定时间间隔为:(1)粉尘作业地点,井下每月测定两次,井上每月测定一次;(2)生产性粉尘中游离的Si0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测定一次。4、掘进面必须采用湿式凿岩,刷洗井帮巷壁采用水泡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严禁干打眼。5、煤层干燥的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水泡泥、喷雾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其他采煤面应采取水泡泥、喷雾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6、喷射混泥土工作面:喷射应采用潮喷或湿喷,不得干喷。喷射前必须冲洗岩帮,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劳保用品。7、井下煤仓、翻罐笼装车和其他转载地点以及地面煤厂,翻罐笼等都应进行喷舞洒水或设置捕尘器。井下所有的矿车都应保持完好,防止漏煤、漏岩粉。8、井上、井下所有人员工作地点和人行道的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含10%以上游离Si。ユ的粉尘,最高允许浓度为?nig/n?(2)含10%以下游离Si。ク的粉尘和煤尘,最高允许浓度为lOmg/n?9、煤层倾角大于12度的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上行风。10、保证通风构筑物的质量和正确选择构筑物的位置,并加强支护管理,防止大量漏风。11、加强局扇的管理和风筒的维修,防止风筒大量漏风,保证推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9812、正确合理的计算和分配风量,使各采掘工作面、胴室都有足够的风量,即不使瓦斯超限,又能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13、定期清扫沉积在巷道壁上和支架上的落尘,是防止煤尘再次飞扬形成煤尘爆炸性的ー项重要措施。矿井机电运输事故预防管理制度1、矿井应有双回电源线路。双回路电源应满足下面要求(1)当任意回路因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外一回路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2)矿井的双回路电源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3)正常下,如果采用一回路运行方式,另一回路应带电备用:(4)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5)矿进电源线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2、下面各地点不得少于两回路供电线路,并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1)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2)主排水泵房;(3)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线路;注:(1)(2)(3)要求:当任何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的供电;(4)主要通风机房;

99(5)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房;(6)抽放瓦斯泵。注:(4)、(5)、(6)要求: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条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注: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3、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1)高压,不应超过10000v;(2)低压,不应超过1140v;(3)照明、手持式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都不应超过!27v;(4)远距离控制的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5)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电压时,低压电器设备(电动机、变压器、馈电开关、起动器、检漏继电器)上,应明显的标出其电压额定值。4、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直接向井下供电。5、电气作业进行操作时,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具。修理电气设备和线路作业时,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6、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1007、电气设备可能被人所触及的裸露部分,必须设置保护罩或遮拦及警示标志等安全装置。8、在断电的线路上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任务的工作人员,才有权取下警示牌和送电。9、每ー矿井应备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カ设备布置图和负责人及时地在图中作出相应的改变。10、矿井内所有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配件,金属外皮等都要接地。巷道中接近电缆线路的金属构筑物等也要接地。11、下列地点应设置局部接地极:(1)每ー个装有固定电气设备的嗣室;(2)铠装电缆应每隔100m左右就接地1次,遇有接线盒时也要接地。12、矿井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的一般规定:(1)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极,都应与接地干线连接。接地干线应与主接地极连接,形成接地网:(2)所有应接地的设备要有单独的接地连接线,禁止将几台设备的接地线串联连接:(3)所有电缆的金属外皮(不论使用电压的高低)都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以构成接地干线。(4)无电缆金属外皮可以利用的,应另敷设接地干线。(5)主接地极应设在矿井水仓或积水坑中。主接地极不应少于两组:(6)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与积水坑、排水沟或其他适当地点;

101(7)每ー个主接地极的接地电阻,由主接地极起至最远的就地接地装置止,不得大于2Q。(8)每台移动电气设备至接地干线的接地导线电阻,不得大于1Q。(9)当高压系统的单项接地电流大于20A时,接地装置的最大接触电压不应大于40A;(10)接地电阻每年应测定1次。测定工作宜在该地区地下水位最低、最干燥的雨季进行。13、井下所有工作地点、安全人行道和通往工作地点得人行道都应设有照明。14、地面照明网络,以及移动式机械和机组的固定照明点,使用电压不得超过220V,手灯和移动式电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作业的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2v,12v、36v、UOv和220V的插座应有区别标志。15、在380/220V的照明线路中,中性线不应装熔断器或开关。16、井下电气信号须能同时发声和发光。提升装置应有独立的信号系统。信号电源不宜超过127v。17、为防止非防爆设备或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各矿井应实施电气设备入井证制度,入井证由机电防爆检查组办理。18、罐笼提升信号系统,应设有下列信号:(1)工作执行信号;(2)提升中断指示信号;(3)提升种类信号;(4)检修信号;(5)事故信号;

102(6)无联系电话时,应设有联系询问信号。19、编制与实施安全运输(行车、提升)的技术组织计划,应用系统工程理论解决运输薄弱环节。20、编制与实施线路、设备的检修计划及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从技术上把住安全关,严禁不符合防爆规定的设备入库。21、修订与贯彻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在现场监督兑现,纠正违章作业,使规程落到实处。22、贯彻执行质量标准,组织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从技术上解决质量、隐患问题,并参加工程验收。23、建立设备技术档案,进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试验、测定エ作,提出结论性的技术结果报告;参与设备选型、改造和鉴定。24、开展安全技术培训、技术讲座、交流推广安全新技术。25、参与事故分析,制定技术防范措施。矿长跟班带班制度1、为了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关于煤矿生产安全的特别规定》,加强煤矿现场安全管理,提高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杜绝煤矿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煤矿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把职エ的生命安全时刻放在心上,亲自抓,负总责。3、煤矿生产安全副矿长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要认真贯彻和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034、煤矿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要按照国家规定轮流带班下井,每天每班均有矿长带队入井,并要建立入井人员登记档案和轮流带班签字手续。5、带班领导要认真检查各岗位各作业点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予于解决处理。在带班移接交时必须移交当班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安全隐患情况,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要即使采取应急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安全技术生产管理规定为切实搞好我矿的生产管理,明确职责范围,减少扯皮,不留死角,进行有效地生产组织、控制和协调,达到稳定秩序,疏通环节,提高效率,实现安全、文明、高产高效之目的,特制订本规定。第一条:凡属矿井生产的开拓、开采、巷道准备、维修、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工程,供电、排水、压风、气体抽放、提升、运输和“一通三防”各系统的调整及其系统内的设备、设施等的安装、拆除、更换施工作业,均应编制和提出计划,并提交作业规程或措施,由矿统筹安排,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作主,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及各系统正常运转期间进行非正常性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抢救)除外。第二条:矿井生产的各期计划,由技术科、调度室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人员编制。呈报和下达年、季、月生产计划指标,要结合矿井实际情况,通过矿领导集体研究,矿长负责确定。月度计划指标,应根据有关劳动定额,结合具体实际情况编制提出,并组织有关人员审议后,由矿长确定。ー经确定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由调度室负责编制表册,及时呈报,发至各有关部门和生产单位。生产月度作业计划,要在计划实施前2天下发。

104第三条:各单位、部门按照矿下达计划,要尽快研究制订出落实完成计划指标的方案和措施,并做好相应的传达、布置工作。技术科、机电科负责落实好矿井产量、进尺、工程计划的生产组织和生产设备、材料、物资供应的安排和布置工作。供应部按计划负责材料、物资的采购供应。第四条:矿利用生产调度会、安全会和班前会形式,做好生产调度、安全安排。生产计划及指标的落实,主要由调度室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计划布置具体生产工作,并及时分析、研究、总结旬、月生产组织、计划指标及有关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汇报和提出今后计划及要求。安全科生产调度会每逢月召开一次。全矿所有单位参加,参加人员必须签名,相应组织单位做好会议记录。迟到、早退者要每人罚款10兀;无故缺席者罚款20兀,并给予通报。每周二、周五7:40开生产调度会,调度室主持。生产、技术、安全、供应、生产区队、辅助生产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矿领导,必须按时到会。单位行政负责人休息或其它原因不能到会者,要指定人员参加,无故不到会者罚款20元,迟到者罚款10元。因未到会而影响工作布置或其单位生产的,应由参加会议者负责。第五条:各生产、辅助单位及有关部门,必须接受矿计划性工作指导,按矿领导、职能部室和有关会议布置积极组织落实,完成矿和职能部室布置下达的生产工作任务及有关指标。在组织生产和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现或出现问题,要及时向矿领导及职能部室反映、汇报。否则,影响生产或完不成有关指标,按矿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责成单位负责人说明情况或检查。第六条:矿总值应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当天有关重大问题。中、夜班要至少有一人订班下井,至重点区域头面及施工场所了

105解情况,检查落实有关问题,并实行交接班制度。第七条:当班调度员,对矿井生产和当班安全、工程施工情况等及时了解掌握和调度,对发现和井下汇报要求调度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重大问题按程序反映汇报。对当班上级的来电、来函必须要做好专门记录,并向矿领导汇报。对当班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要做好记录,必须交给下班处理的问题事项,要采用文字记录形式并口头交待清楚。待接班人员办理签字交接手续后,方可下班。否则,出现事故,追究接班人员责任。第八条:各生产、辅助单位,每班次都要有区队干部跟班指挥生产。当班带班干部必须参加班前会,并安排相应生产任务及对安全、质量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将本班次施工作业的任务要求、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等,向当班人员传达并交待清楚,确保完成生产的任务。第九条:井下现场带班干部,要坚持按时上班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晚下井、早上井。现场交接班时要交清接明上班次安全、生产、质量等情况,特殊情况时(如:现场生产设备、安全及事故正在处理)上班次带班干部不准离开现场或交接上井(经本队队长或矿领导同意的除外)。第十条:当班带班队长,必须坚持井下现场向安检员班中、班末汇报制度。汇报要清楚明了、具体、实际,否则,迟报、漏报一次罚10元,并且在调度室的考勤无效。回报不实或因漏报而影响安全生产的,要严格追究处罚。第十一条:井下现场人员、跟班队长、固定岗位人员,坚持8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需经调度室值班人员许可方可上井。否则,早上井一人次罚款50元。因早下班或离岗等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追查处罚。第十二条:井口下料严格按规定时间执行,运料重车当班要倒运出来(喷浆料车可压ー天,但ー工作面最多不超5辆),每压ー辆按

10610元处罚。第十三条:非计划性工作和其它生产应急工作,由职能部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一般均实行派工单制度,接受派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派生产、工作任务。否则,处罚接受单位及其负责干部。派工单每月结算一次。有定额的按定额结算,无定额的按矿计时エ结算。第十四条:各类影响时间,由坐台调度员如实记录。调度室按旬、月统计纳入月度生产结算和相关规定考核。当班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无人及时处理,应追究相应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并处罚。因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包括未及时采购、修旧备用的设备、材料及零配件)而影响生产,追究供应、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责任。第十五条:收尺及煤岩类别折算由技术科地质、相应负责人实测实报。ー项工程未结束时,每旬,每月各测报一次。每项工程结束(包括采掘工程、维修工程、洞室、溜煤眼、煤仓等)必须及时测量实报,并在图纸上标绘清楚。测报不实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十六条:井巷维修,按以下规定执行:1、掘进施工巷道未交付使用前,连续施工200米以上的,其エ作面迎头向后200米范围内的断梁折柱,由掘进单位及时更换合格。否则,拖后一天,每ー断折棚罚款50元。200米以外的断折棚及维修可由调度室安排其施工单位或其它单位及时维修,按维修量计件给予工资,未及时维修的,处罚相应责任单位。2、采煤给负责其工作面两道超前支护及运输巷的维护,其范围内,必须达到无断梁折柱,断面符合要求。否则,按失修巷道长度处罚(50元/米)。造成片邦、漏顶或其它事故追究其相应采煤队责任。

1073、除未交付使用的掘进巷道和采煤工作面两道外,其它失修井巷应由生产服务队负责维护和修复。年、季、月要有修复计划,坚持做到“ー工程一措施”,具体由调度安排实施,生产巷道由技术科负责、公用巷道由通风エ负责。月度修复工程及巷修工作量纳入生产结算,并要检验其维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予以计量,否则不予计量或酌情处罚。修复巷道工程造成冒顶堵巷者,严格追究责任。修复完毕时,其修复施工单位要将余料及时运走,其它煤研、杂物清理干净。否则,处以50元至200元处罚。第十七条:“五大”工程质量严格执行旬、月检查制。检查组织、汇报如下:1、检查时间:“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采、掘、修质量检查,由相应职能部室自己安排,并参加由技术科组织的一月三次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及其他专项检查。2、重点工程和采掘工作面的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首先提出验收申请,矿及时组织验收和交接。新工作面投产前,由生产矿长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或系统功能达不到要求,不得移交生产。3、旬检查要严格对照标准进行检查。检查后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凡是参加检查的人员,都应签名,对所检查问题及所查范围负第十八条:采掘工程出现不合格或综合防尘不达标的工作面,按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规定及通防有关规定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第十九条:矿井所有的皮带、溜子安装、回收及日常各区队溜子配件的提供,均由相应施工队负责安装与回收,不得损坏或丢失。第二

108十条:各生产、辅助单位所分管负责的巷道、机电胴室及其他区域,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无杂物。否则,检查发现一次(处)达不到卫生要求,按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严格扣分,并严格考核。所有设备、设施(包括设备及其零配件),必须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和防护。否则,损坏者追究其区域分管负责单位的责任,并按规定处罚;严重者,按破坏生产论处。第二十一条:生产现场出现一般及其以下生产事故,由责任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否则,达不到有关要求,ー处(次)罚款100—500元;造成后果的,严肃处理。第二十二条: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全体职エ,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煤矿生产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上级及本矿的各项有关管理规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否则,造成生产被动或影响正常生产秩序及系统运行者,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处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为深入持久地开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真正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自始至终贯穿在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当中去,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每年初,要结合矿井生产实际,制订出矿及各专业切实可行的年度达标规划,要明确奋斗目标,实施规划办法及措施步骤,要有保证规划实施的奖罚规定。第二条:要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矿要成立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各专业、区队要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专业质量领导小组,并按职责范围要求,认真正常开展工作。第三条: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两堂一

109舍”、标准管理专业,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开展工作。任何专业和单位,不的擅自作主,在工作过程当中降低标准。第四条: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必要时召开相关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总结和布置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工作及规划措施的落实情况。第五条:对工程质量管理要有完善的考核验收制度,要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对抽查及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实行闭合管理,检查、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真空。第六条:各采掘区队,每班都要设立兼职或专职质量验收员,对当班质量存在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及评估记录,以备查。凡是不认真负责,检查记录不实,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同时,班与班之间要搞好质量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下ー班不得接收,区队不给予收尺、计分。第八条:采掘工作面从投产到竣工,要设立竣工验收制度。竣工验收由生产矿长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人员参加,达不要求的严禁工程结算。第九条: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实行分区划片承包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凡是分管区域内工程质量低劣,上岗进面又没发现,或发现而没监管督改的,追究当班安全生产现场人员的责任。第十条:机电、运输、通风等的施工、安装,都要对照标准及施工措施施工。凡发现不按要求施工、安装的,除责令重新施工外,要追究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处罚。第十一

110条:所有生产区域的文明管理,都要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标准,做到所属区域内的标志、标牌、图牌板、管线、轨道辅设、风筒吊挂、隔爆、喷雾、栅栏设置、材料码放等符合规定,同时做到区域内无淤泥、无积水、无浮煤阡、无杂物,否则按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规定给予处罚。第十二条:所属两堂一舍管理的生活区,每月定期检查三次。由分管矿长组织,要对照两堂ー舍的标准严格检查。对饭菜质量低劣,且不能保证24小时有热饭、热菜;浴池水温不适、无淋浴、公寓楼内混住、卫生达不到窗明几净;所有矿属区域内脏、乱、臭的责任单位,按规定实施处罚。第十三条:供应部所有购买的设备、配件、坑木,都要严格按矿规定要求进货。办公室、机电、供应等有关单位,要按程序严格把关。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严禁入库记帐。对井下所需要的支护材料,供应部应按科学要求,给予加工;不符合要求的,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使用。造成影响生产或安全的,追究供应部的责任,并按规定处罚。第十四条:各专业、部室、区队,都要配备质量验收和安全监测的仪器、仪表,并做到定时检测,保证其灵敏、可靠性能,做到正常使用。各种检测报表及时上报。否则,ー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按“三违”处理,并追究处罚责任单位领导。第十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配合矿考核办及有关单位搞好培训,以提高职エ业务、技术素质。第十六条: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标准化办公室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并协调监督各专业考核,积极做好日常动态检查和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的配合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材料的收集、汇总及存档上报。

111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管理规定工作面初采、初放及回撤工作是事故多发环节,为切实搞好工作面初采、初放及回撤的管理工作,保证回采安全,防止回采面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规定。第一条、矿成立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生产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担任。组员:由技术科科长及专业管理人员、安全科科长、调度室主任等人担任。技术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常务工作。第二条、领导小组负责初采、初采及工作面回撤期间安全措施的监督落实和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条、工作面的初采、初放及收尾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经审批后,认真贯彻执行。第四条、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初放:1、工作面回采前,生产矿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面范围内的巷道及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准移交生产。2、扩帮刷面必须挂线扩直,支护良好,并用不少于二排的支架加固支护切眼。3、工作面安装,应自下而上安装,若自上而下,必须有可靠的防倒、防滑、防抽冒等措施。4、回采面严禁超高、空顶回采,顶板不及时冒落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使其及时垮落。

1125、工作面初采时,要制定专项措施,先回收取净开切眼煤壁上的金属网及锚杆等。6、初次放顶前,生产矿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跟班落实エ作面支护及生产エ艺等情况,严防支护不力造成死架等。7、初放期间,跟班队长要跟班现场科学指挥,小组人员分三班现场把关,监督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管理。8、初放期间,工区技术员要及时掌握工作面顶板情况,作好初放记录,必要时要及时修改措施。9、工作面初放、收尾由组长组织现场小组,每班不少于三人,技术科、安全科、队带班队长跟班到点,现场交接,直至工作面收尾或初放结束方可结束小组活动。10、矿调度室必要时可专列记录台帐,跟班小组成员上井后要作好现场记录描述。11、工作面初采初放期间,对工作面及超前支护的支柱初撑カ必须班班监测,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且采高不得大于支架正常工作高度的85%〇12、直接顶冒落高度达不到采高的1.5倍时,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若悬顶跨度超过初次垮落步距时,必须加强支护并采取强放措施。13、初次放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人员现场会审并签字批准,方可认为初放结束。第五条、综采工作面回撤:1、工作面停采线应尽量避开断层、老胴、高冒区,顶板破碎带、周期来压区。2、工作面收尾时不得超采或多留煤柱。

1133、停面时必须保持最小控顶距,采高控制在支柱长度的85%。4、工作面回撤前,必须把工作面内浮煤、杂物、多余材料运出。对回撤运输巷道进行清理维护,保证回撤路线安全畅通。5、工作面回撤期间,要确保工作面供风量。6、工作面回撤时,小组成员要分三班现场把关,监督措施的落实及回撤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7、工作面回撤时,要确保工作面掩护架及未回撤支架等支架、支柱初撑カ,班班对卸压支柱进行二次补液,并班班对初撑カ进行监测。8、工作面回撤结束后,要在45天内对回采面进行密闭。第六条、奖罚每一次工作面安全回撤,安全放顶,安全无事故,可给组长、副组长及跟班人员一定的跟班补助,对工作面回撤期间发生事故的,要对相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款。火工品管理规定为进ー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火工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义马市千秋镇ー矿火工品管理规定。第一条、组织机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副矿长担任。

114成员:由安全科科长、技术科科长、生产科科长、调度室主任,井上下炸药库班长。办公室设在供销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二条、管理制度:1、矿每旬由生产副矿长,火工品管理小组组织ー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2、火工品管理小组,要认真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3、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4、采掘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爆破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5、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凡ー个季度内出现三次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单位的主管区队长,视情节给予相应有处理,并予通报。6、煤矿井下放炮,严格执行“十不准装药,十不准放炮”制度。7、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ー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8、严格执行爆破员上岗必须持放炮合格证,及携带瓦斯便携仪制度。9、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10、各采掘放炮地点,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配备炸药箱、雷管盒,并加锁。

11511、各单位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盒、哨子等物品使用期为一年,中途损坏自行修理,损坏严重矿发新并按价赔偿。第三条、奖罚办法:㈠、火工品的购买和储存:1、供应部必须到市县公安局指定的厂家购买,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供应渠道,否则追究法律责任。2、火工品由专车运输,车上有“危险”标志的黄旗和防火设施,司机按有关规定,听从押运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限速行驶,途中不得停留,否则罚司机50元。3、火工品到矿后,由供应部火药库保管员验收签字,并及时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口把钩エ、信号エ,火工品严禁在井口或井下车场、巷道内停留,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时运往井下炸药库,否则发现ー次,罚款100元。4、押运员严格执行条例和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押运,并亲自在规定时间内从厂家押往炸药库,中途不得换人,并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否则发现一次不符合规定罚款50元。5、仓库保管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帐、卡、物相符并交接清楚,库房人员不得脱岗、离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炸药库。库内消防器材齐全。如发现一次违反规定罚仓库保管员50元。6、专库专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炸药、雷管必须按规定分别存放,并符合要求。库存量不能超过安全库存数量。7、库房内必须悬挂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爆破器材管理有关制度,并健立健全各种记录台帐。

1168、所有的电雷管必须在专用的导通室内导通编号,没有导通编号的电雷管严禁发放。否则发现一次罚仓库保管员50元。9、严格执行对号发放制度。否则,每错发雷管ー发,罚当班炸药库值班员5元。10、变质、过期、失效的雷管、炸药要认真收回、清理、登记造册,根据可存数字雷管、炸药不超额存放,若达到规定及时报告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销毁。11、爆破器材库存数量、规格、品种要做到日清、旬结、帐、卡、物三相符。否则发现ー次一项违反规定,罚仓库保管员50元。(二)、炸药的领发与清退1、爆破员根据当班生产任务选用雷管炸药,填写在专用的火工品领料单上,经带班队长签字审批后,持放炮合格证及领料单到矿调度室、安全监察部审批,没有当班带班队长签字或与生产现场不相符,调度室一律不准审批。2、爆破员持放炮上岗证、便携仪和审批过的火药领料单到井(上)下炸药库领取火工品,否则炸药库发放员严禁发放。库房保管员按照审批数量,如数发放,不得超发或少发。爆破员领取火工品后必须当面核查领取的数量及编号等,否则责任自负。3、领取火药应有正付炮手两人领取,有一人休班,有安全网员或班组长代替,领到火工品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运往工作地点,并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及雷管盒内,严禁乱扔、乱放、埋藏等。每发现一管药或ー发雷管罚爆破员10元,罚带班区长10

117元。火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方,每次放炮都必须把火药箱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4、仓库保管员坚持“八不发放制度”。(1)没有合格证不发。(2)爆破员不持放炮合格证,不带瓦斯便携仪,不对号不发。(3)不是专用领料单,没有审批不发。(4)不是双人领料不发。(5)没有雷管盒不发。(6)雷管盒没有锁不发。(7)雷管不导通、不编号不发。(8)质量有问题不发。5、认真执行火工品领发、清退制度。各单位火工品清领、实发、实耗、退库等各项环节必须登记、造册、签字、盖章。6、各单位火工品现场用量必须在当班下班之前,经当班班长核发,在清退单上签字后,爆破员亲自退库,炸药库保管员按清退单查收,若发现不按规定办理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重处。7、炸药库必须切实抓好火工品班后清退工作,凡爆破员无清退单或清退单填写不符要求的,炸药库值班员必须及时上报安全科或保卫部,每人次给予10—50元的处罚。8

118、号召广大职エ认真搜捡丢失在煤炭中的雷管,井下拾到的雷管必须交炸药库,由当班炸药库值班员出具证明报安全科;井上捡到的雷管必须及时主动的交安全科。无论是交井下炸药库还是交地面炸药库,上交者必须讲清拾到雷管的地点(最好有证明人),矿对上交雷管个人按每发5元给予现金奖励。9、安全科对收到的雷管,要做好专项记录台帐。暂存雷管的箱子要双人双锁保管,并定时送往中央炸药库,炸药库对收到的雷管必须做好记录,要专箱存放,并查明雷管编号及使用单位。10、安全科、炸药库积极配合,对收到的雷管做好追查处理工作,丢失雷管至少要追查到班组。11、凡发现私自携带雷管上井的,每ー发罚100元,三发及以上的除罚款外,交公安部门处理,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搜捡到雷管不主动上交的,经查实同样按私自携带雷管上井处理。12、加强门卫管理和检查,凡发现携带雷管、炸药出矿的,一律开除矿籍,交公安部门处理。(三)、井下放炮: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有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放炮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无放炮证的人员严禁放炮,任何领导无权指派没有放炮合格证的人员放炮,否则,违反规定按严重三违处理。2、爆破员应按照本单位施工措施,严格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专项措施中有关规定进行作业放炮。3、井下各采掘地点放炮,不坚持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不携带瓦斯便携仪罚爆破员50元。4、放炮前,班组长没有向所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上指派警戒人员罚50元,没设警戒放炮罚爆破员50元,警戒人员失职罚50元。5、放炮必

119须采用矿规定的放炮线进行放炮,放炮线长度符合措施规定,用电缆线、雷管脚线、铁丝等做母线进行放炮的及放炮线长度不够的,每ー项每次罚责任人100元。6、放炮距离和掩护爆破员的安全地点违反有关规定,(以作业规程或专项措施为准)罚爆破员50元。7、放炮时放炮钥匙爆破员没有随身携带、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没有执行爆破员一人操作的,放炮时没有首先发出放炮警号,再等5秒钟放炮的,放炮后未立即摘下钥匙,未将母线摘下并扭结,每ー项罚爆破员50元。8、爆破员在装配引药时,未将雷管脚线末端扭结,装炮前,炮眼内浮煤、岩粉没有掏净,没有充填足够的炮泥,或炮泥材料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每ー项罚爆破员50元。9、采掘作业地点没有爆破作业图表,或没有按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的,每项罚50元。10、爆破员放炮时,严禁放明炮、糊炮及封泥不足、眼孔深度不够的炮。11、各采掘地点必须执行正向装药,实行一次装药一次全部起爆(反向总装药及大断面分次起爆时,必须有可靠措施方可施行)。否则,发现一次罚爆破员50元。12、出现拒爆处理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及时处理。13、用放炮方法贯通井巷道时,技术科测量人员应提供准确的图纸资料,当贯通的两个工作面相距20米时,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贯通,另ー个头必须停止作业,但保持通风。(四)、奖励办法:

1201、各单位爆破员完成当班的爆破任务,无三违行为。2、实现矿安全目标,年度内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矿被评为火工品管理先进单位,矿内评出先进管理区队可给予适当奖励。3、实现矿安全目标,年度内经上级管理部门检查矿被评为火工品管理先进单位,可给矿火工品领导小组进行奖励。4、对在平时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经领导小组批准奖励50—200元,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报请矿给予记功表彰。5、没有实现安全目标的区队,不予评先。6、违反本规定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技术作业规程的管理规定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煤矿职エ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矿井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煤炭エ业的发展。根据2001年版的《煤矿安全规程》及我矿若干规定,对矿技术作业规程的管理作如下规定,希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第一、编制范围:全矿采、掘、机、运、通等工程。第二、编制依据:作业规程必须根据批准的采区设计或施工设计,批准的地质资料及作业规程范本编制,并且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エ种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有关规定。第三、编制要求:

1211、作业规程编制,必须按照符合实际、指导作业、技术先进、效益显著、安全可靠的原则编写,要积极推广、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エ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的管理技术。要以图表为主,清晰准确,文字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各参数选择,设备选型要有计算基础,可省略计算过程。2、作业规程编制,由技术科或相关职能产室通知,按设计部门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开エ通知单,地质部门编写的地质说明书,由作业单位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编写,签字上报会审。3、编制者要广泛征求单位意见,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按照样本编制。第四、作业规程修改:因地质或生产技术条件变化,与原作业规程不符时,或作业规程不适应现场作业时,由作业单位技术员及时补充修改技术作业规程。第五、作业规程的审批:1、作业规程编制完毕后,先提交到技术科或相关职能部室进行初审,审查是否漏项,是否按样本编制,是否符合技术设计原则,不符合要求重新编制,然后报请总工程师组织会审。2、一般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集体会审。3、当班应急临时作业规程,工期不超过1天的作业规程,可不组织会审,但传阅签字必须齐全。4、采掘作业规程参加会审人员为:技术科长、安全科科长或技术负责人、生产矿长、总エ及矿长。逐级签字的作业规程按样本执行。5、机、运、通作业规程会审人员为:技术队长、机电科科长、

122技术科科长、安全科科长、机电矿长、矿总エ等人。第六、作业规程的贯彻、考试。1、开エ前两日(特殊情况下由矿值班干部签发的临时性措施,不在此限)由队技术负责人组织,向本队全体干部、工人传达贯彻作业规程。同时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以及有关规程规定条文,时间不少于6小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不及格和轮休请假的职エ必须补课,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成绩要存档备查。2、当班应急或临时措施,班前会上必须由带班队长传达到每个施工人员中。第七、采掘作业规程的监督、检查及落实。1、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安全科等部门每月对全矿作业规程复审复查ー次,并检查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补充。2、作业规程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按照执行,任何人无权修改。3、矿每旬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必须对作业规程的落实情况,作为ー项重要内容检查。第八、作业规程的上报。凡上级要求报批及备案的作业规程,经总エ同意后,必须严格上报。第九、采掘作业规程中对《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应遵守如下规定:1、《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采掘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制定的安全措施内容,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2

123、《煤矿安全规程》等没有规定,但要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3、凡属《煤矿安全规程》等中已明文规定,且又属作业规程中必须贯彻执行的条文,不需照抄,只需写上该规程的条项号,在传达贯彻作业规程的同时贯彻其条文内容。第十、作业规程必须打印、装订成册,由矿总工程师签发。第十一、特殊条件下的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1、洞室及碉岔三、四角门施工,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上报。2、开采三角煤、断层带、残留煤柱或地质构造及为复杂的煤层,不能采用正规采煤方法回采的工作面,确实不能保持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3、采掘工作面改变采煤、掘进方法或施工エ艺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4、同一回采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回采工作面中必须使用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的支柱时,必须报总工程师批准。5、回采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⑴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时。⑵工作面过断层(岩石)老空(老胴)火侵时。⑶工作面过原有煤柱时。⑷工作面过冒顶区时。⑸工作面托伪顶和留顶煤开采时。

124⑹工作面安装、刷面、初次放顶、最后收尾结束面时。⑺工作面调面、延长或缩短面时。⑻工作面过局部破碎带时。⑼工作面过陷落柱时。⑩工作面改变支护形式时。(11)工作面取消或减少特殊支护时。⑫工作面老塘悬顶超过规定时。⑬工作面两道出口超前替棚时。(M)工作面遇可能含水的勘探钻孔时。(15)工作面煤层变薄,需要挑顶或卧底时。(16)用刮板机运送支架物料时。⑰在检查煤仓、溜煤眼或处理堵塞时。(18)有煤层突出及冲击地压时。6、掘进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⑴改变支护方式时。⑵改变断面形状时。⑶过断层时。⑷过火成岩时。⑸过陷落柱时。⑹过老塘老空时。⑺岩性改变时。⑻过破碎带时。

125⑼可能遇含水钻孔或接近含水层时。⑩改变运输方式时。7、机、电、运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⑴使用刮板机运送物料时。⑵井筒下放大型、加长和超重物料时。⑶井口及井下动用电气焊时(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碉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并由矿长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⑷高低压电器设备,供电线路检修时。⑸斜井(上、下山)大型设备安装检修时。⑹各种提升运输设备、高压电器设备测定试验时。⑺超过25度以上斜巷运送机电、运输设备时。8、通灭、巷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制定通灭、巷修安全技术措施。⑴排放积聚瓦斯时。⑵起封老区、老塘时。⑶调整通风系统时。⑷封闭采空区、老塘时。⑸煤层注水时。⑹串联通风时。⑺采面下行风时。

126⑻强行通风回采时。⑼老区复采时。⑩瓦斯异常区域作业时。(11)高冒点处管理。⑫煤层自然防灭火时。⑬重点区域浮尘的灭除。第十二、管理制度。1、井下所有工程作业前,必须有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严禁无作业规程施工,无作业规程作业的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500元。2、要严格执行“ー工程一措施”,套用的按无措施处理。3、职能部室或矿领导在布置工程施工或作业的同时,要布置编制作业规程,一般要提前9天通知单位编制作业规程,单位要提前3天编制完毕,提前2天组织工程参加人员贯彻学习考试,推迟一天罚款20-50元,影响生产谁影响谁负责,无作业规程强行施工按“三违”处理,造成后果追究违章指挥者责任。4、传批的作业规程或措施,严格按程序审批,审批者当天必须审批完,不准积压过夜。会审的作业规程,会审单位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迟到,不得缺席。第一审批人不在时,由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5、作业规程审批完毕后,要立即打印下发到有关单位或个人。办公室接到后要及时打印,一般不超过1天,推迟ー天罚款10元。6、需报公司审批的要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批准。

127安全检查制度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对我矿安全检查エ作作如下规定:1、每旬对采、掘、机、运、通、地测、二堂一舍、调度、地面消防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采掘机运通等专业查出的问题,由分管职能部室会同标准化办公室汇总、分类,按责任单位落实处理,闭环管理。3、查出的隐患由安全监察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到单位及个人,并明确整改时间。4、检查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定时限期整改。5、重复查出的问题要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罚。6、旬安全检查的情况及问题隐患汇总后必须交矿长、分管矿领导及有关科室、责任单位各ー份。7、每月要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然后打印发到有关单位及矿领导。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适应矿井安全生产动态,综合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安全工作实效,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建立安全办公会会议制度。第一、组织机构的组成组长:由矿长担任。

128副组长:各分管副矿级领导。成员:安全科科长、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办公室主任、供销科科长、生产调度主任、财务科科长及各基层单位。第二、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和安全工作会议精神。2、认真听取、掌握各职能部室和安全科关于“三大规程”的监督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隐患,讨论制定解决处理措施、办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定时间落实整改。3、研究落实“专项治理”及“安技措”安全资金的投入,不断提高矿井安全装备水平。4、对发生各类重大及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落实对事故责任者及严重“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5、检查安全办公会议确定工作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较好的要肯定成绩,对完成不好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6、适时研究、制订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努力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会议内容及程序1、安全办公会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组长不在矿时,由第ー副组长主持。

1292、安全科汇报内容:⑴月安全效果:⑵月安全工作开展情况;⑶月解决的主要安全问题及隐患;⑷目前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及隐患:⑸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安全工作计划;⑹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3、技术科汇报内容:⑴月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情况;⑵月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及解决的问题;⑶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下月安全生产计划;⑷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4、机电科汇报内容:⑴月供电、提升、运输方面工作情况。⑵月解决的问题及隐患;⑶下月专业工作计划及重点:⑷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5、通风冲火汇报内容:⑴月“一通三防”工作开展情况;⑵月解决的问题及隐患;⑶目前存在的问题,隐患及下月工作计划;⑷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6、供销科汇报内容;

130⑴月成本等安全生产效益情况;⑵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材料的供应、消耗情况;⑶安全资金的投入情况;⑷需提请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7、研究会议上提请研究的事项。8、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分管工作安排、布置。9、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作会议总结,裁决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布署下步安全生产全面工作。第四、会议制度1、每月定时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2、凡参加会议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必须经组长批准,否则,按旷会处理。3、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对会议内容认真记录,会后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对会议内容落实负责。ー、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了做好安全技术审批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1、凡用于施工生产的图纸、技术通知、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不经审批的图纸资料,不准用于施ェ,无措施及图纸资料不全的工程严禁开エ。2、采区设计、区域设计、水平设计和图纸及资料必须进行会审。单项工程设计按程序进行审签。

1313、重要检修、安装工程、通防措施、采掘作业规程都要进行会审签字。补充修改及临时措施可按规定进行审签后下发。4、用于生产的各种资料、技术通知单、安全通知单、内业资料必须按程序传阅、审批后下发。5、《煤矿安全规程》明文规定的审批要求,必须按规定审批,否则不准施工。6、凡需上一级部门审批的必须报上ー级部门审批,不经审批的不准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为强化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2、矿属各单位的每ー职エ都负有隐患排查上报的义务和权利,凡在矿区内发现的隐患都应及时向矿责任单位汇报,重大隐患应向安全科及矿分管领导或相关职能部室汇报。3、矿安全科必须认真收集各类隐患信息,可在调度会提请会议安排解决。4、区队、班组对区域内的生产环节,设施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分析,查出隐患及时上报,并严格执行旬隐患排查制度,将排查结果及时队部及矿安全科或相关职能部室。5、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专业内的不安全问题。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职能部室及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闭合管理。

1326、矿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要盯住现场,发现隐患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有措施,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室要分析各类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解决。7、矿安全科及时将各类隐患分解,提出整改意见,责令责任单位整改,并向有关领导汇报,督促落实整改。8、矿安全科每旬必须把安全隐患征集、汇总、筛选,C级隐患下整改通知单到责任单位落实,B级隐患汇报矿有关领导安排落实,A级隐患汇报矿领导制定措施报公司备案,落实整改。对三违人员的处理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进ー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实现“三不伤害”,保障职エ最大利益。根据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种类煤矿事故教训,对“三违”人员处理作如下规定:第一、每个职エ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党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矿各项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规程要求作业、操作,努力把措施、制度落实在生产全过程;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程》、措施、制度对现场干部职エ进行全面监督、监察、检查。第二、充分发挥部室、区队管理职能,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1、各职能部室、区队要认真组织干部职エ经常进行思想教育和规章制度学习,增强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自觉遵章守纪,抵制“三违”。

1332、要积极调动党员干部抓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深入开展党员干部无“三违”,党员干部身边无“三违”活动,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3、要加强对职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监督质量。4、要有计划组织要害工种及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增强业务保安能力。5、安全科要根据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和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6、各生产班组、车间必须以确保“三不伤害”为目的,以规程、措施、制度为依据,认真抓好具体工作的安排、组织、施工,坚持“安全第一”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第三、各级管理人员:包括矿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生产技术现场管理人员,每季度抓“三违”不少于1人,对“三违”个人行为必须当场制止,并讲清其“三违”事实及危害,及时通知安全科追查处理,个人要有处理意见。各级管理人员抓“三违”要有记录,及时报安全科考核处理,否则按责任书严格考核。第四、安全科对所有“三违”人员登记建卡,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三违”个人,“三违”人员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到安全科汇报违章事实,写出书面检查,接受处理;安全科要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对要害工种、岗位人员进行现场专业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实行停工学习和经济处罚,学习期间停发エ资,每人每天交10元培训费,直至考试合格。第五、干部职エ要正确行使举报权,履行职责、义务,积极主动检举揭发“三违”人员,矿负责对举报人员保密,并对举报“三违”、制止“三违”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一次性给予50-500元的奖励。

134第六、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三违”人员。1、加强对“三违”人员的教育培训:⑴矿对“三违”人员实行每月一次的集中培训学习,各单位支部书记或区长必须按安监站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带领“三违”人员参加培训学习。⑵学习期间,“三违”人员不得休班、请假和上班,否则一律按旷エ处理。⑶培训结束后,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的上岗,不合格的继续学习。2、加大对“三违”人员的曝光力度。⑴出现的“三违”人员一律在井口上亮相,通报批评。⑵凡严重“三违”人员必须由队长带领到井口、各单位三班工前会或安全学习场所亮相。⑶安全科可对“三违”人员拍照,每季度将“三违”人员照片和违章事实、危害张贴到画廊展示。⑷工会也可将“三违”人员照片和违章事实、危害邮寄给“三违”人员家属,每季定期组织召开“三违”人员及家属座谈会,充分发挥二道防线作用。3、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理力度。⑴一般性“三违”行为,个人第一次出现罚款不少于50元,第二次出现加倍处罚,第三次出现永远降ー级エ资,特殊情况可直接开除。

135⑵典型性“三违”行为,如斜巷蹬钩头、爬重车、放飞车等,个人第一次出现永远降ー级,第二次出现一律开除。⑶当班干部晚下井、早上井,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排除,无措施等强令职エ生产,职工可以拒绝作业,职工エ资由该带班队长负责。⑷各级管理干部要认识到带着隐患生产就是违章,对不具备安全条件,强行指挥,安排生产的,视其情节给予罚款或免职处理。⑸要害工种、岗位人员出现“三违”,一律加倍处罚,视其情节给予调离岗位、下岗、开除。⑹“三违”事实影响较大,或因“三违”造成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⑺因个人蓄意“三违”或破坏安全生产设施造成的自身伤害,不给予办理工伤手续,“三违”个人不享受エ伤待遇。4、加大对管理、监督人员的处理力度。⑴当班出现典型“三违”1人次,月度单位出现典型“三违”3人次,当班带班队长、单位党政正职不再享受月度安全奖励。⑵班组长出现典型“三违”1人次,取消该班组及班组长季度评先资格。⑶矿级管理员出现“三违”,一律加倍处理,当班出现典型“三违”1人次,取消该班季度评先资格。⑷因个人“三违”造成的各类人身事故、生产事故,对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班组长和安全生产现场人员的处罚、处理,按矿有关处罚规定执行。第七、对“三违”人员的处理,各级管理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对“三违”个人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经安全科查实,给予100ー-500元的罚款,

136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三违”行为种类共性“三违”行为1、穿化纤衣服,不穿胶靴入井;地面岗位工不穿工作服。2、入井及作业人员在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3、酒后入井,酒后值班、上岗,入井人员不配带自救器,不按规定携带便携仪。4、上下井人员不排队、拥挤。5、超员乘车、抢上、抢下。6、上山提升时行车行人,上山内候车,上山下口及绳道有人停留或作业。7、随意脱、坐安全帽。8、井下睡觉。9、岗位エ无证上岗、睡岗、串岗、离岗、岗上看书、岗上干私活,不按时交接班。10、无措施作业,有措施不落实。11、带电检修、移动电器设备。12、溜子缺压柱,施工人员骑在溜子上作业。13、微风作业,撕供风筒。14、不落实湿式打眼。

13715、通过风门后不关门。16、爬重车、放飞车。17、斜巷蹬钩头。18、携带烟草入井。19、井下打架。20、现场隐患不整改,强令安排职工作业。21、采掘施工空顶、瞒顶。22、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23、维修、掐接溜子时,溜子开关不打到零位。24、设备带病运转,不能及时检修。回采作业“三违”行为:1、支柱初撑カ不合要求,不落实二次注液,支柱不进行初撑カ监测。2、不及时挂梁,空顶作业。3、挂梁时用木楔代替铁楔。4、工作面特殊支护不合格,托棚儀柱不齐,两巷超前棚不足,支柱不能全承载。5、无备用支柱、材料,提前摘柱。6、闭锁装置不动作。7、工作面上、下出口不畅,高度不够。8、工作面放煤不设防窜砰档板。10、上下隅角放顶滞后。11、支护端头不实,超高使用支柱,使用失效支柱。

13812、超前支护不使用双接粱。掘进作业“三违”行为:1、干打眼。2、不按规定装道等超长物体。3、空顶距超《规程》规定,不及时支护。4、空顶不接,造假顶。5、上行掘进行人溜煤不分开。6、档煤板高度不够。7、斜巷上部放煤时下部处理堵塞。8、风筒滞后茬面超过规程规定。9、下山施工提升时,迎头作业人员不进入躲避洞。10、下山提升“一坡三档”投入不齐全,使用不正常。11、上、下山提升定滑轮安设不牢,无明确联系信号。12、上、下山提升作业前,维护员、绞车司机不按要求全面检查提升安全设施。13、扒岩机稳固不牢,操作中绳道及迎头有人作业或逗留。14、支护材料与《措施》不符。15、停风不撤人,无风作业。16、要害工种人员不持证作业。17、贯通处不提前加固。18、出煤研不洒水。

139放炮作业“三违”行为:1、放炮警戒设置不到位。2、放炮前不发出放炮信号,放完炮不及时解除警戒。3、放炮前、后不洒水,放炮不用水炮泥、封泥不足。4、边打眼、边装药。5、雷管脚线不扭结。6、边做引药、边装药。7、放炮钥匙不随身携带。8、放炮母线不扭结、搭结放炮器上连炮。9、不使用炸药箱、雷管盒、雷管炸药混放。10、携带雷管、炸药乘座人行车、电机车牵引的列车。11、放炮线明接头、明线放炮;放炮线长度不符合要求,联炮期间放炮母线不扭接。12、不用起炮器起爆。13、未通过放炮前气体检查放炮。14、放炮后炮烟未散尽,停滞时间不足,就进入迎头放炮。15、不落实“三人联锁放炮”。16、放炮崩坏架棚不处理继续放炮。17、镐刨、手拉、打钻处理瞎炮、残炮。18、放炮后不检查,回收未起爆的雷管、炸药。19、班后剩余的火工品不清退回库。20、放炮线搭在电缆线、轨道上。21、做引药不避开电器设备及导电物体。

14022、放明炮、糊炮。23、无措施放炮处理堵塞煤仓、溜煤眼。24、不用防静电炮棍。25、放炮连线,爆破员单人作业。机电专业“三违”行为1、地面岗位エ在岗位上接见亲朋,允许闲散人员进入岗位,岗上喝酒。2、无计划停电检修。3、停送电不挂牌,不执行操作票。4、设备漏检、漏查。5、电话线明接头,不电缆化。6、井口作业或高空作业不佩带保险带,不穿防滑胶靴。7、井下岗位工上岗不带灯。8、验绳不验保险绳,不按规定时间更换保险绳。9、安装绞车无护身板,绳头无“鸡心”。10、设备检修、安装、回收不按措施标准作业。11、安装风机不安装风电闭锁。12、要害场所、岗位不按规定加锁。13、设备不经质检,无完好牌入井。14、井下动火不履行批复手续。提升运输专业“三违”行为1、井口把勾エ无信号,无袖标。2、井口作业人员不带安全帽、不穿防滑靴。3、井口作业人员岗位上吸烟。

1414、井口提升时,只使用一道阻车器。5、斜巷道挡掩死不用,不关安全门。7、斜巷提升不用马蹬连接保险绳。8、斜巷提升超载、超挂车。9、斜巷提升上山下口及绳道有人逗留、作业。10、机车司机离开机车不随身携带把手。11、不在停电区域停车上下人。12、人行车司机不现场交接班,不带随车信号。13、不落实人行车试钩制度。14、干部随意调动岗位エ,不能保证持证上岗。15、矿车清理不及时,积存杂物。16、人员上下车不挂防护链。17、井口作业人员来往穿越钢丝绳。18、电机车头乘座无关人员。19、检修电机车不停电。20、斜巷提升不检查上下山内是否有行人,不坚持行人不行车制度。21、溜子司机不落实开机开水,转载水幕不用。22、起吊溜子不打点柱。23、处理溜煤眼、煤仓等时单人作业,且上下不设好警戒的。24、高处作业时不佩带保险带。25、溜子司机进入作业地点不检查,在失修巷道内操作。26、溜子头传动部分无安全护罩。

14227、溜子电机、齿轮箱高温状态下运行。28、各部运输机之间无联络信号。29、打开远控按钮盖操作。30、不在候车胴室候车,乱打人行车信号。31、马蹄环不用螺栓紧固。32、作业人员随意携带工具,物料入井。33、运输机司机作业点距传动部分太近,安全间距不够。34、设备安装、回收转运大件无措施。通防专业“三违”行为1、瓦检员不落实现场交接班,班中远离迎头,点名不下井。2、瓦检员不落实“ー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3、瓦检员不执行“一管四”,发现通防设施损坏不汇报,现场放炮前后不洒水,放炮不用水炮泥不制止。4、临时停风,瓦检员不安排撤人,不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不汇报。5、防尘员不落实防尘制度,局部积尘。6、防尘设施安装不合格,不齐全。7、防尘设施损坏后不及时修复、更换。8、排放瓦斯“ー风吹”,不执行“撤人、断电、限量”。9、不按规定时间检查密闭区,高冒点气体。10、瓦检记录本、牌、班报不对口。11、串联通风措施不落实。

14312、测风、测尘不实,编造数据做假报表。13、通风设施损坏后不及时处理。14、风筒出风ロ距迎头距离超过规定长度。15、瓦检仪、便携仪修校不准,误差超规定。16、采掘头面瓦斯检查地点不全,次数不够,漏检、少检,胴室检查无记录、无牌板、不做入日报。17、值班人员不及时送签日报表。18、瓦斯监测探头安设位置不当,距迎头太远,修校不及时,读数不准确。19、无计划停风,人为造成瓦斯积聚。20、不按要求对透窝点进行气体检查。领导干部违章行为1、晚下井、早上井。2、班中无带班。3、井下连续带班。4、无措施安排施工。5、支护不力仍安排施工。6、无风、无水强行安排生产。7、空顶不接,瞒顶后施工。8、炮前炮后不落实洒水制度。9、不全面检查工作范围内安全事项。10、现场存在隐患不处理等,强行安排生产。

144エ伤事故上报规定第一、为认真落实《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监监察条例》、《劳动保护法》等规定,保障职エ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摆正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规范エ伤申报管理,特制订本规定:第二、上报エ伤的规定:(一)轻伤事故的上报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向调度室、安全科汇报,并保护好现场。2、安全科接到报告后赴现场堪察,了解事故经过及现场情况。3、出现事故的单位必须在当班班后及时向安全科提供受伤经过及原因,协助安全科进行事故调查,并写出工伤申请报告,否则不作エ伤对待。4、受伤人员办理轻エ伤手续必须出示医院检查证明,区队エ伤报告,否则不办理轻エ伤手续。(二)重伤エ伤的上报1、事故发生后,区队长、班组长或现场人员必须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安全科汇报。2、有关领导、安全科及相应救灾预案组人员要积极组织事故抢救,认真堪察事故现场。3、出现事故的单位必须协助事故调查人员作好事故的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订防范措施。4、重工伤的确定、上报矿,矿按有关重工伤上报的程序办理。第三、24小时内上报エ伤申报报告,否则不视エ伤对待。

145第四、凡隐瞒事故不报,谎报事故的按矿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五、凡在事故调查中提供假证明、隐瞒事故真象、阻碍事故调查的按有关规定处罚。伤亡事故领导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一条:为了有效控制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职工人身安全,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保持企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相关伤亡事故领导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矿属单位区队长、副队长、技术员、班组长和职能部室正职负责人,对责任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有失职、渎职情节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超出企业管理权限的责任事故、伤亡事故、重大生产事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裁决执行。第三条:各类责任事故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条四条:各单位及职能部室应依照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健全管理,保障本单位职エ生命和财产安全,对本单位防范各类伤亡事故发生负责。第五条:各单位必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由正职或支部书记主持,班组长以上干部参加。分析、布置、落实、检查、防止事故发生的工作。班组、车间至少每天召开好班前会,分解矿、职能部室及队上安排的工作及安全措施的落实。

146第六条:各单位必须坚持每周四的安全学习,由区队长主持,全员参加,及时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及工作重点,突出安全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职エ的整体素质。第七条:各单位及职能部室应按照岗位职责,对容易发生各类事故的环节,设施、场所和工种岗位重点予以防范,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并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第八条:分管安全生产矿级领导、职能部门对可能发生各类事故的设施,工作场所,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停止生产。制定措施报矿审批后执行。第九条:矿总工程师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项工程的开エ实行设计,并对该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实行审查审批修订,对各项措施的落实执行及可靠性进行检查,必要时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第十条:各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跟班指挥,遇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地点、项目要立即停止作业,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将处理结果报矿安全科和有关领导,经审查验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再恢复生产。第十一条:各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依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本规定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规定职责和程序履行,造成本单位发生轻伤、重伤、伤亡和二类以上生产事故的,对本单位主要领导、跟班领导、班组长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处分。1、单位发生一人次轻伤,给予单位500To00元罚款,给单位第ー责任者通报批评,带班领导、班组长警告处分。2、单位发生一次二类生产事故,给予500-2000元罚款,给单位第一

147责任者警告处分,带班领导记过处分,班组长记过处分。3、单位发生一人次重伤,给单位第一责任者记过处分,带班领导记大过处分,班组长降级处分,给予单位1000—5000元罚款。4、单位发生一次一类生产事故,给单位第一责任者记过处分,带班领导记大过处分,班组长降级处分,给予单位1000—5000元罚款。5、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事故,给单位第一责任者撤职处分,带班领导留用察看处分,班组长留用察看处分,给予单位10000—50000元罚款。6、单位发生重大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裁决执行,原则上单位每エ亡一人撤行政及书记职位,エ亡两人以上单位领导全免职。第十二条:各类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并积极组织事故抢救和事故调查,不得瞒报或拖延报告,若有违反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加重处罚。第十三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有权向矿上、驻矿安监人员报告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以及领导不履行职责和违章指挥行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报告情况进行调查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打击报复。有打击报复的,经查实,矿将从严从重给予处理。第十四条:矿安全监察部依照《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矿有关规定,对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实施安全监察,并应下达《安全监察意见书》,遇有重大问题应立即向矿领导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同样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148职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职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エ队伍素质,适应我矿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矿山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职エ教育培训必须贯彻“强制培训,岗位培训,经常教育,广泛宣传”的原则。第三条:职エ教育、培训工作由各级党、政正职负责,各单位主管技术员和负责人负责抓好本单位的技术培训工作。第四条:职エ教育、培训的对象:全矿所有在册职エ,井下作业人员,正副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人员,特殊エ种(瓦斯检查员、爆破员、井下电钳エ、高低压安装、维修电エ,机电维护员,配电エ、绞车司机,电车司机,人车司机,小绞车司机,信号エ、把钩エ、充电エ、司炉エ、水泵エ、化验エ、电气焊エ、灯房值班エ、抽、压风机司机等)。第五条:按照培训知识的规定及要求,各类人员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标准:1、了解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掌握熟悉国务院颁发的《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2、掌握防止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等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3、熟悉职责范围内的灾害预防计划、措施,并会抢救,会自救。4、特殊工种及班组长必须熟悉本工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熟悉掌握本单位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会熟悉地使用和操作,会排除故障。

149第六条:新入矿的井下工人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两个月(井下参观、现场学习人员也必须经培训、且有人员带领方可入井),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实习四个月,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第七条:特殊作业人员转岗必须经矿领导批准,并经转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第八条:年度培训计划由考核办等部门共同编制,劳资科负责实施,安全科、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批准下达的培训计划,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第九条:矿考核办安全培训的职责:1、负责本矿一般工种工人及新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2、负责本矿一般工种工人的安全资格考核。3、负责要害工种的管理及建档工作。第十条:职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正规培训与经常教育相结合,脱产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的要求。第十一条:培训教师由矿发聘书实行聘用制。由大中专毕业生或取得初级技术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第十二条:兼职教师按授课时间发给讲课费,初、中、高级职称每小时讲课费为30、40、50元。第十三条:从事煤炭生产的所有人员应实行《安全资格证书》制度,干部和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否则干部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工人不能上岗。职务エ种变动时必须重新培训,考试取得新职务,新工种的“证书”后方准上岗。第十四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安全科给予吊销证书:1、重伤以上(包括重伤)和重大生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1502、实践证明其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水平不能胜任工作者。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被吊销“证书”的职エ,要停止工作进行补学、补考,补学期间只发生活费,考试合格后返还“证书”,本人拒绝接受再培训时,按国务院颁发的《国营企业职エ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五条: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重新培训期间停发エ资,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除停发エ资外,培训期间每天交培训费20元。第十六条:在本矿施工的外承包队的职エ应同本矿职エー样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否则同本矿职エー样对待,但参加培训必须按规定每人每天交20元培训费用。第十七条:矿对培训工作实行考核,对培训成绩突出安全生产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十八条:职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经费按规定提取,专款专用。第十九条:经矿批准的外出培训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及自学考试人员的费用和奖励仍按矿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需外出培训的经相关矿领导同意后外出培训。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大员必须按相关规定到安培中心及时参加培训。仪器、仪表、工具使用管理规定ー、地质、测量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损伤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场所、特别注意事项等。

151二、对本组仪器和工具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或作价扣款。三、对所负责使用、保管的仪器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护,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责任者处罚。四、仪器设备的借用、转借、调拨、大修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主管矿长、科长相关矿领导批准,归还时进行检校。如不经批准或损坏的,视情况给予罚款。五、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使用后,应及时用棉纱进行擦拭,并擦拭机油。六、全站仪等仪器下井前应对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在井下行走应避免剧烈摆动和碰撞。使用后用绒布轻轻擦净仪器上灰尘、水气、油污,迁站时仪器与三角架腿必须分开搬运。夏季在地面使用仪器不得在阳光下暴晒,必须打伞。七、激光指向仪的现场管理和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测量分管人员进行监管,光束调整和检校由相关部门负责。ハ、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室内架上或台上,不准靠近暖气和火炉。对所使用的仪器要负责日常的保养和核正,精度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送厂维修,以保证仪器的完好性。

152安全供电管理规定第一、高压供电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电科负责,机电科要设有一名技术员专管,供电维护班、电エ班,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ー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机电科要有以下图纸。⑴地面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和位置图。⑵高压供电系统图。⑶井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安装位置图。⑷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帐。⑸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检修记录。3、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4、架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二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少于ー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有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冰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5、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要进行ー次定期检查,每年一次防锈、防腐处理,在电缆设施处进行其它施工时,施工单位要制订措施,按程序审批后,由机电科现场核准、落实后,方可进行施工。6、电器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

1537、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检修后,运行期间要根据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8、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安装,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9、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及无压释放的保护装置。上述保护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遇有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要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保护整定值不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不准任意变动。10、有人值班的地面变电站,井下中央变电所,都要设置事故照明或报警信号,并上下变电所都要设有不少于两只灭火器、0.31113的灭火黄砂,并备有钎子、铁铳等灭火工具,上述灭火器材都要设置在机房和碉室的入口明显处,并妥善保管。井下低压供电管理制度1、机电科要设有专职井下低压供电技术员,配备防爆设备维护人员,具体负责低压电器设备的检修工作。2、各采区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要有设计,设计中要包括供电系统图、变压器容量、开关型号、电缆截面、电缆长度、过流保护整定值:二相短路电流值等技术数据;然后方可安装。在投入运行前要检查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装置是否与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相符,否则不准投入生产。3、井下装设零星电器设备,安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书写用电申请,经专管电气技术员批准,在指定的地点和部位搭火,

154以防变电压和电缆干线过载。不经申请私自搭火,供电维护班有权拆除,由此影响生产和出现事故由私自搭火人负责。当设备和线路需要拆除时,向变电所值班员提出停电通知,并汇报调度室。在拆除开关一端下口电缆出线时,拆除电缆的开关接线口要堵死,严禁开关失爆。4、井下变电胴室的漏电继电器必须使用,每天进行ー次动作试验,每月进行ー次远方试验。127V系统要安装综合保护,每天要进行ー次动作试验,由各队维护电エ等人员负责试验,其它变电所由供电维护班负责试验。上述试验,都要详细记录漏电继电器检查记录薄内,发现继电器或开关跳闸不灵敏时,要及时检修或更换。5、井下变电所内的电气设备,机电科资料室都要有相应的低压供电系统图,在图上要注明设备型号、规格、电缆线截面、电缆长度、过流整定值、二相短路电流值等技术数据,并妥善保管。6、井下低压防爆开关的过流保护,要根据设计和低压供电系统图中标定的整定值进行过流整定和装设保险,不经专管井下电气技术员批准,不得任意改动。过流继电器由井下供电包机人负责,每周检查核对一次。7、接地保护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8、矿用低压橡套电缆要由机电科负责统ー管理、统ー领取、统ー建卡编号、统一分配、统ー维修。使用中的电缆要吊挂整齐、四线分开,禁止铁丝吊挂,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在安装和回收过程中,不准任意割断,特殊情况需机电科批准。9、每旬进行一次井下低压供电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完好情况,电缆吊挂情况,小型电气状况,要求防爆设备装备率达到百分之百,防爆设备失爆率为零,电气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低压电缆合格率不低于90

155恥小型电器合格率不低于85%。停送电管理1、井上下低压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停电时,由施工单位写出停电申请报告,并制订出专项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当不影响安全生产时,由机电科审批。当影响安全生产时,由主管电气的技术员报安全、生产部门审批,矿领导批准。调度室、施工单位各持ー份。停送电报告必须提前一天交调度室;35KV停电报告提前二天报供电局审批;无停电报告,严禁停电。2、对需要停高压的停电报告,必须填写“操作命令票”。3、高压停送电操作,由专职电板工负责,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者要站在绝缘垫上,戴上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停电后,要将停电开关的把手闭锁,锁上专锁或专人看管,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警示牌。送电时,由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通知送电。4、停电工作人员到现场后,要检查设备和路线,停电后要执行验电、放电、三相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并检查有无反送电的可能性,联系停送电要有专人联系。5、停电工作完毕后,要检查施工现场,当同一线路有几处工作时,每处都要检查,然后方可联系送电。检修后,送电操作要先试验一次,无误后再正式送电,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6、高低压停电时ー,和恢复正常送电后,均必须汇报调度室,特别是影响扇风机供风的区域。必须由调度室采取相应布署措施后,方可停送电。

156防爆电器设备检验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防爆电器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爆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国家标准汇编》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别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防爆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为非防爆设备处理:1、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合格证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2、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第三条: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1、电器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3、设备内部是否损坏;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第四条:防爆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积水和滴水,特别在淋水很大的采掘工作面安装设备时,禁止乱放与防爆设备安全运行和验修无关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合乎产品说明书上的规定安装要求,不准有倾斜或震动现象。低压开关安装后应平正牢固,磁力开关的最大倾角不提超过15°。

157设备与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以便检修。高压防爆开关的安装位置必须平整,电缆与开关连接时,必须通过进线装置,进线装置必须灌注绝缘胶、封堵严密。第五条: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1、各处螺丝和弹垫必须齐全完整拧紧,防爆接合面的间隙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防爆面不得锈蚀,如锈蚀应作以处理。2、接线エ艺符合“完好标准”要求。3、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第六条:高压设备两台以上的开关组合使用时,其连接器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第七条:矿用变压器在安装前检查有无漏油和损坏的现象,在井下加入变压器油时.,应防止灰类、杂物和水滴入变压器中,变压器油的耐压在运行中是25千伏,新安装的是30千伏,其它性能也必须符合规定。电缆与变压器连接应通过接线装置,接线要牢固,并将电缆卡紧。第八条: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后必须经主管电气技术员、设备组、施工单位,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与检修细则》的标准进行验收,主要供电场所必须机电矿长、总エ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准运行。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由各单位维护员和司机负责,每班至少ー次,检查内容:1、防爆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有无淋水积水和妨碍设备安全运行、检修的杂物。2、防爆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是否遭受外力损坏。3、设备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倾斜,歪倒及震动现象。4、防爆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1585、设备的接地装置是否完整牢固。6、设备各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7、电缆吊挂是否牢固、整齐,有无破损和被挤埋的现象,工作面电缆有无被炮崩的危险。8、电缆接头是否松动、过热,是否符合要求。9、检漏继电器指示的绝缘电阻是否正常,低于规定应及时处理。第九条:低压防爆开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1、缺少消弧罩,或消弧罩的电压等级低于接入电压者;2、使用无熔断器管的裸露熔丝(片)者;3、磁力开关的磁力系统失去作用,利用カ即可“起动”、“停止”者;4、防爆性能破坏或闭锁失去作用者。第十条:煤电钻1、铝金属外壳必须完整无缺,机械传动部位必须灵活。2、各部螺丝垫圈必须齐全拧紧。3、引入电缆心线必须连接在防爆线座上,严禁与原接线连接。4、煤电钻必须由综合保护装置供电,综合保护装置必须每班至少检查试验ー次,严禁停掉不用。5、插销的插座必须在电源上,插头接在电钻侧。第十一条:煤电钻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1、缺丝少件,各防爆面间隙过大,开关连接盒间隙大于。.2mm操作手把间隙超过0.3mm者。2、进线装置不完整,防爆面有损伤之处,凡电缆进线ロ的接线座缺少,外壳破裂者。

1593、风叶与外壳碰撞,缺少风叶者。4、其电阻值低于1兆欧。第十二条:五小设备的检修,由大修厂五小电气设备修理组统一修理。1、修理质量标准符合《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20.1至20.4条规定。2、检修好的五小电气设备,由大修厂技术员、机电科技术员和设备管理有关同志验收,合格后发给电气设备修理验收单,方可入库备用。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第一节: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我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第二条:我矿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坚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第三条:健全组织机构,矿设有分管机电工作的矿长,机电总エ程师,机电科有分管设备的科长,技术员和专职设备管理人员;采、掘、运等单位有分管机电的队长,兼职设备管理网员,在机电矿长和机电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矿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160第四条:机电科是机电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矿的机电业务实行统ー领导,建立正常的机电工作秩序。机电科必须健全机电设备、配件管路台帐卡片、图、牌、板、设备手册和特种设备的单列分帐和设备固定次产台帐。第五条: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科负责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大修计划、维检和更新改造计划,每月统计汇总全矿机电“三率”编制报表及时上报。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机电科每旬组织一次由各单位设备网员和机电维修人员、职能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设备质量检查,每月汇总检查结果兑现奖罚,机电科科长、技术员应参加每周一次的定期检查,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处理。第六条:机电矿长每月必须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机电科科长每周召开一次采、掘、运、机电队长各区队维护班长例会,总结经验布置工作。(二)、设备选型,保管和使用第七条:机电科应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生产发展,编制年度设备维简更新改造计划和月度设备购置计划报机电矿长和总エ审核,矿长批准。设备选型应坚持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大型固定设备选型、设计应经公司审查、批准租入。第八条:新购设备到货后,供应部负责通知机电科、经营部共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防爆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机电科负责登帐、编号和图纸资料保管:财务部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供应部负责设备和随机部件的妥善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由供应部负责退贷或向对方提出索赔。

161第九条:设备必须入库保管,大型设备必须下有衬垫,上有遮盖,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库存设备应定期对库存设备进行检查保养,严禁拆卸配件使用。第十条:机电设备、电缆,配件等由机电科统ー检查试验领发,设备的领用必须由各单位维护员到机电科办理领用手续。重大机电设备、预防性紧急备用设备或配件须经机电矿长签字同意,对于特殊情况下,矿值班签发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在两天内到设备组办理领用手续,交仓库保管人员。第三、设备的安装与使用第十一条:设备安装前,必须检查,保养和试验,设备下井必须持有“设备下井合格证”否则井口把钩エ不得准许下井。第十二条:采掘运等流动设备的安装,生产技术科门必须一日前提出设计和安装计划,安装单位必须按设计安装,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与《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严禁未经检修的设备安装,及设备倒装。第十三条: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洞室等井巷工程,必须经过机电、安监、技术科联合验收。符合安装要求,方能进行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机电矿长、技术科、机电科以及エ一程施工单位、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合格后办理设备移交手续,交付使用。否则,不得移交生产,并限期整改。

162第十四条:如遇特殊情况或因生产急需,经矿领导同意,设备急需投入运行,但又有客观条件或缺少材料、配件,ー时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而又不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可先交付使用,办理临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推诿,由设备管理员记好所存在的问题,由安装单位承担设备不完好的责任,并待条件具备后继续处理,直到合格办理正式手续移交为止。特殊情况下,由机电科进行裁决,设备投入运行后,使用单位要加强管理,安装单位要催促供应部门落实材料、配件,不得无限期的拖延时间,造成不必要的扯皮和机电事故的发生。第十五条:在用中的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包机组可按单台设备、系统或机组为单位承包,并由各班司机、维护员组成,一般的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检查、维修和故障排除由使用单位负责,重要检修与故障排除由机电科配合解决,包机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承担。第四、设备后期管理第十六条: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更换。1、管理范围: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管理,谁保养、谁维修,包括检查排除故障,更换等。2、电气设备:单头面以变电所的尾端开始,多头面以本头面第ー台馈电开关开始到迎头,由使用单位管理。机械设备、井上下、主运输机巷口及大巷运输设备、大型固定设备由机电科负责。3、设备的更换由使用单位负责,特殊情况下由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提出报告,机电科汇同生产部门研究解决。4、为促进各队维护人员认真学习技术,奖勤罚懒,凡请外单位帮助本单位处理设备故障的,根据时间长短,一次交被请单位20—60元,确属技术难题者除外。新进设备或新型设备,确因使用单位水平低,需机电科协助处理的,使用单位维护员积极配合机电科进行处理,此种情况只限1一2

163次,其后均按有偿服务处理。新型设备使用后,机电科必须及时对使用单位维护员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第十七条: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设备频繁起动、带病和超负荷运行。要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场所的清洁、整齐,搞好安全生产。第十八条:各单位对使用的设备不得损坏、埋没、丢失、否则按设备的价格及损坏程度折价赔偿。各单位不得擅自调换、拆套设备,确因生产需要需拆除和移交设备的,提前通知机电科,并到设备组办理拆除手续、移交手续,否则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第十九条:各工区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严格执行加油、换油制度,并有记录。确因设备润滑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者,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第二十条:设备发生事故,机电科应汇同安全科等有关部门和矿领导,认真追查、分析,按《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转事故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对该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并提出处理的建议或意见,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加重处罚,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第二十一条:设备的检修分为日常检修、中修及大修理三种。㈠日常检修由使用单位维护员在生产间隙或尽量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随时进行,主要提升设备执行每天两小时强制性检修。如因设备日检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条例执行。

164㈡设备的中修、大修要按计划进行,此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前两个月向机电科申请,经矿长鉴定意见后报公司审批,计划审批后纳入矿年、季、月生产计划统ー安排,并提前七天将计划下达到施工班组,确保设备修理顺利完成。第二十二条:本矿设备的大,中修及停产检修,各修理部门必须按机电科及生产部门的计划安排进行。对回收上井能在地面,车间检修的设备,检修单位要与机电科联系,开票领取,不得擅自与使用单位联系修理。电器设备大中修由大修厂负责:运输设备由运输各队负责;其它机械设备由机电科负责。第二十三条:移动设备大、中修理应在地面进行,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必须交大修厂,由机电科签字同意后,大修厂方可检修。使用单位维护班长负责到设备组具体办理送修的验收手续。设备其零部件损坏,严格按设备奖罚条例执行。固定设备的大中修必须有检修报告和开エ报告。内容包括检修项目、施工时间地点、材料、备件需用情况,经批准后由检修单位技术员编制检修施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劳动组织,报机电科、机电矿长审批,施工前必须传达到每个施工人员,施工负责人严格按施工措施组织施エ。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开、竣工报告制,坚持ー工程两报告,エ程开エ前,施工单位负责编送矿长审批;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及时向机电科送交竣工报告,机电科再按一定的程序办理送交手续,否则不得开エ。第二十五条:设备大修后的验收(一)设备大修后,检修单位要及时通知机电科负责技术的工程

165师、技术员牵头,汇同设备管理人员、检修单位负责人或技术员,使用单位的技术员、维护员要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试运转和性能测定,坚持以仪器、仪表测定数据为标准,严把质量关。因技术、仪器、仪表所致无法测定的以安全运行三天为合格。(二)验收后,机电科技术人员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档案,并将设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及验收单ー并收入归档,妥善保管。(三)参加设备验收的人员秉公办事,认真验收严禁不合格的设备入库或投入使用,否则追究验收人的责任,对造成设备事故严肃处理。(四)大型固定设备大修后,施工负责人提出竣工申请,由机电矿长组织,分管设备的工程师、施工负责人、经营部按照质量检修标准和开エ报告编制的检修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竣工。设备大修后,经实际审核所用费用(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由大修理专项资金支出。对检修中,采用新エ艺,提出合理建议,修旧利废,降低消耗,将观其效果和节资情况予以奖励。第二十六条:设备的出矿修理(-)本单位无能力检修的设备(包括五小设备)由设备组汇同机电科技术员、经营部管理人员和使用单位技术员共同对所修设备做出签定。然后由设备组提出申请,经分管矿长同意后,再联系处委,凡出矿修理的设备及外调、外借、出售等需出矿的设备、电缆等必须经分管矿长批准到机电科备帐并签发机电设备出门证明,机电科审批后方可出矿。

166对修好回矿的设备,仍有设备组汇同原签定人员共同签定,合格者签发验收合格证入库保管。如外委修理的机电设备未经机电科验收,而入库使用的,造成后果,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对外委检修的设备,验收人员要坚持标准秉公办事,不准假公济私,营私舞弊。(三)财务部门应见到验收合格证方可付款。第二十七条:设备的报废在每年一次设备大清查后,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科、财务科、经营部组成鉴定小组共同鉴定,提出确凿的技术数据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属于非固定资产的由机电矿长批准,属于固定资产的报矿长批审。各单位不经批准都不得将所用设备随便列入报废之列。对报废的设备统一存放妥善保管,以便于利用备件等。设备的封存:暂不需用和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进行封存,凡要封存的设备必须登记造册,按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后封存,封存设备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不经设备组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封和拆卸封存设备。设备的更新改造:设备的更新及改造每年由机电科根据设备实际运行状态和长远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报矿研究批准后实施。更新改造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エ艺、新材料,保证更新改造后,设备安全、可靠、先进、节耗和增值。第二十八条:安装后的设备移交与回收(-)设备的一次性安装,按照生产设计和所需设备的规格、要求安装。安装后的设备移交前由安装单位负责从安装之日起,试运转三天开始交接。移交时,由安装单位联系使用单位并通知设备组共同验收交接,一次交接不符合安装质量标准者,罚安装单位50

167元。第二次交接仍不符合安装质量标准罚150元。每拖一天加罚100元。移交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回收。回收的设备把回收条交设备组以便核实。各队、采掘面电源总开关(馈电开关)到采区变电所的设备(包括电源开关、电缆及五小设备)均由机电科安排负责维护及回收。(二)凡回收的设备,缺丝少件的应在回收单注明,损坏的配件应齐全。否则按设备不完好处理,同时罚所缺配件的4—5倍,由使用单位负责,其它种类设备损坏按设备奖罚条例执行,。(三)设备的非一次回收,(包括4mmツ以上的电缆)原则上谁使用谁管理,谁回收,特殊情况下回收工作,由机电科,调度室临时安排。(四)凡井上下不用的又需及时回收的特种设备(重配设备乙快器、压カ容器、エ业泵等)及电器设备应及时回收,由使用单位负责。对该回收而不回收的,按设备管理奖罚条例执行。不回收造成丢失和被拆盗、损坏的,按设备的4—5倍价赔偿。(五)设备回收后应及时到设备组办理回收手续,并按设备组指定的地点存放,严禁乱扔乱放。使用单位把回收的设备交大修厂,由大修厂开接收单,交设备组。由机电科、使用单位、大修厂共同验收,设备组开验收单做好记录,处罚条款按奖罚条例执行。第二十九条:设备的内外调拔与外借(-)凡本矿单位之间的设备调拔,根据生产需要,由机电科设备组协调办理。(二)机电设备需调出,调入本矿的,经矿批准后按调拔手续由设备组具体办理。

168(三)矿原则上不对外租借机电设备,经矿长批准对外租借的机电设备,必须由机电科、财务科和租借单位共同签定《机电设备租借合同》租借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三个月内按原价3%核收租金,超过三个月每月按原价5%核租金。第五、设备目标管理第三十条:井下设备的检查应按设备完好标准严格进行。为确保设备完好,稳定“90.5.1”目标,应奖罚分明。矿机电专业质量标准化每月三次的检查综合完好率保持在90%及以上。设备无失爆、无重大机电事故的单位,维护班长、各项分管机电的队长、技术员,凡每月参加三次下井进行设备检查,可给予适当奖励。而设备完好率低于90%的单位,除不得奖励外,罚款同奖数。经全月三次检查验收,全矿总评质量综合率达90.5.1及以上,无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矿机电设备质量领导小组成员可适当奖励,否则同额罚款。每月三次检查,由设备组汇总各组检查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奖罚。第三十一条:为提高各队维护人员的业务和现场处理事故能力,矿每年举办一次机电设备故障处理,接线エ艺及理论比赛,每年举办一次维护员培训工作。第六、五小设备的管理第三十二条:五小设备(接线盒、电铃、按钮、防爆灯、煤电钻)由机电科统ー管理及发放、统ー检查,并根据计划和生产需要进行调配。设备组、使用单位均要建立使用台帐和卡,做到帐卡物三对号。

169第三十三条:各单位使用的五小设备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要有专人维护,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回收的五小设备按机电科下发奖罚条款执行。五小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队要消灭失爆。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率要达到100%。加强防范措施,严防五小设备被盗,对因保管不善或因失职造成丢失者,按原值罚款。对隐瞒不报者,加倍罚款并严肃处理。技术管理第一、配件管理第三十四条:机电设备配件年、季、月计划由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汇同供应科分管配件计划的人员,根据消耗定额和实际情况,共同编制,并由机电科按时上报和派员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会议。第三十五条:机电科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各单位技术管理人员会议,分析配件消耗动态,制定配件消耗定额,对易耗、易损部件,做好科学分析,以提高配件使用的效率。第三十六条:各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允许有一定数量的配件储备,各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不准丢失损坏挪用。第三十七条:各使用单位对配件的领用和保管要固定专人,要加强管理,降低消耗。替换下来的应尽量修复使用,对修旧利废工作搞的好的单位或个人,按机电设备奖罚条例应予大加表扬和奖励。第二、技术资料管理第三十八条:凡属矿机电设备方面的技术资料包括出厂说明书、

170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试验单、备件图纸均应由机电科整理补充建档。大型固定设备必须ー机ー档专人保管,不得随意租借,杜绝丢失。第三十九条:全矿各类机电工程,包括设计、安装、检修、施工与灾害预防措施以及机电事故分析等工作,均应保留原整的技术资料存设备档案中备查。第四十一条:对各类机电工程的原设计和图纸资料的变更、变动必须按有关规程、程序,执行报批手续,并将更改变化情况存档备查。第四十二条:设备的安装,必须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煤矿安全规程》和设备安装质量标准等编制安装计划,制定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后,方可进行施工。第四十三条:每年有规律的季节性防洪、防雷、防寒、防冻等各项工作,做好电气预防性试验和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工作,要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分别制定防范措施。试验及测定结果进入设备档案。第四十四条:根据设备的性能、质量和使用情况,按规定的大中小修周期的内容,有计划的搞好强制性计划检修工作,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在协助本单位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给设备检修安排必要的时间。第四十五条:各类机电设备的检修要切实搞好人员组织工作,检修前必须制定检修计划,施工措施和检修质量标准。设备检修竣工后,质量检查人员应汇同主管技术员负责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备案。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有条件的应进行性能试验,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生产运行。

171第四十六条:各级技术负责人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搞好专业培训,提高职エ队伍的技术素质。第四十七条:严格执行机电设备操作人员考核制度,每年组织ー次规程制度、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的学习考核。对于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考核存档。第四十八条:机电科负责绘制以下几种图纸,并与实际相符,每年一季度上报存档:1、提升运输系统图;2、排水系统图;3、地面供电系统图;4、井下供电系统图;5、井下供电设备布置示意图。第五十条:机电科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全矿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技术档案。为各队的设备管理提供咨询服务。第三节:机电设备管理奖罚制度第一、井下设备现场管理第五十一条:各队维护员要做到腿勤、眼勤、手勤,充分利用当班维修时间巡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如若当班设备或电缆存在问题而当班维护员又不做好本职工作,ー经查出,罚当班维护员10—50元。确因当班维护员被迫做其它工作,而不能做本职工作的,罚区队50—100元。第五十二条:各队维护班长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因润滑制度执行不カ,不能按“五定”执行,造成设备损坏的,罚检修班长50—100

172元,使用单位赔偿维修材料费用。第五十三条:各队维护员要严格执行设备检查记录制度,特别是采掘流动设备压风机、泵站、调度绞车及钢丝绳等检查记录,如漏检、漏记一次罚当班维护员10元。第五十四条:当班维护员在工作时,因工作需要修复设备,不经机电科设备组同意私自拆卸设备,罚当班维护员20元。拆除设备时用刀割电缆,设备遭到破坏的,罚50—200元。第五十五条:全矿每月三次设备质量大检查或动态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区队不按规定时间整改一条罚50元。第二、设备部件人为损坏罚款制度第五十六条:针对流动性较大的设备,在使用、安装及回收中不负责的损坏、丢失部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及个人,要处予50—200元罚款。1、刮板机、变速箱、外壳、齿轮损坏罚50—200元;2、喷浆机、料斗、拌料器等损坏罚20—50元;3、扒装机、料斗、导向轮、操作机构损坏罚10-50元:4、调度绞车、铜闸带、轴承及闸把、防护板损坏罚50—100元;5、电机接线咀、接线座、风叶及罩的损坏单项罚50元。电机漆包线1-10KW的罚100元;10-50KW的罚100-200元;50-200KW的罚200-500元6、馈电及磁力起动器(1)接线咀、接本柱、电源罩、消孤罩、开关把手,损坏单项罚30元。(2)分离线圈、变压器损坏单项罚50元。(3)保险管、触头、按扭损坏单项罚10—30元。

173(4)大盖及外壳变形、绝缘板本体损坏单项罚200元。7、局部局风机(1)接线咀、接线室、风叶、风嘴损坏罚10-50元。(2)漆包线损坏及外壳变形单项罚100—200元。第三、回收设备的验收、修理制度第五十八条:设备按规定回收到大修厂,应及时地召集有关人员验收,不得乱扔乱放、过而不问,两天内不到库房办理回收手续者对使用单位罚50元,如若丢失配件仍有使用单位负责。第五十九条:回收设备的电源线或负荷线必须拆除,如有刀割电缆在开关或电机上者,给予20—50元罚款。第六十条:回收设备原则上不许分开回收,确因井下环境所致设备分体回收,分体的设备必须完整地交于修理部门,如若分体回收而不完整交付验收,或只交一部分,而另一部分丢失丢弃,不上交的,确又不说明原由者,罚回收单位100—200元。第六十一条:以上罚款由设备组开票,机电科长、机电矿长签字审批后执行不得重复罚款。第四节:安全工作安全提升,供电、运输、排水等系列工作是机电工作的主要环节,搞好安全是机电工作的首要任务,为了把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地开展。其措施如下:1、机电科成立完整的安全网络体系。及时向安全信息站汇报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行使监督权,并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各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742、机电科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设备管理员、技术员、车间主任参加的提升、供电、运输、排水等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不安全的因素,及时组织人员整改,责任落实到人,限期予以解决,并作好记录。3、机电科每月应前召开一次由主管科长、设备管理员、技术员、等参加的会议,总结每月自查的安全生产情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大、中修计划完成情况等,排查的机电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可行性措施,布置本月的机电生产计划,设备检修计划,技术培训计划和机电标准化等工作等。4、各单位严格执行固定设备的定期检修制、流动设备巡回检修制、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设备巡回检查保养制以及使用设备强制性维修保养制等,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5、机电科应及时负责召开相关会议,贯彻上级有关机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学习机电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操行规程等。使每个职エ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工作计划,目标和已任,才能更好地、安全地完成各项指标。6、机电各项检查,会议有专人做好记录,作为资料存档。设备巡回检查保养制度1、所有固定设备、移动设备都必须执行巡回检查保养制度,设备巡回检查主要由设备操作司机负责,大型固定设备、主要运输绞车、皮带机、溜子、各种机车以及翻车机、喷浆机、扒装机等,其跟班维护员至少每班巡回检查一次。

1752、设备巡回检查的内容和次数必须由分管的技术员绘制巡回检查图表。机房、胴室、车间的设备巡回检查表必须张挂起来,没有条件张挂的场所要将巡回检查图表保存在巡回检查记录薄内。3、设备操作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巡回检查图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容和要求进行。不得缺损、不得漏检、不得马虎了事。4、设备操作司机及专职设备维护エ应分别设置设备巡回检查记录薄,设备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和处理外,还应详细的记入记录薄内,以便备查。5、司机或维护员在巡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或故障点要及时处理并汇报调度室,严禁设备带病运行。6、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各工区机电副区长或负责人每旬至少检查ー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机电岗位交接班制度第一、交接班必须在现场交接,接班人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现场,交接班须按《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图表所规定的检查路线,双方进行检查、交接。第二、交班人必须将本班设备的运行和检修情况与接班人详细交接清楚,并填写记录。接班人员经过检查,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方可进行交接,离岗。第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1、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交不明。

1762、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及各种资料丢失,记录损坏者。3、发生事故本应处理而未处理者。4、设备和场所不卫生清洁。第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交班人不得交班。1、对于马虎从事,不按《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内容规定的检查路线对设备认真检查者,没作完整记录,不得交班。2、发现按班人喝酒或有病容和精神失常者。3、不是本岗位专职人员,又未接到上级领导通知者。第五、双方交接班后,岗位发生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第六、本制度适用于各种机电设备的运行岗位。钢丝绳日检及试验制度第一、新使用的钢丝绳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否则不准使用。在用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主要提升绞车钢丝绳,由专职验绳员负责,采掘运小绞车钢丝绳由使用单位维护员负责,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立井罐道绳和制动绳每半月由机电科主管科长组织检查ー次。所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第二、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到卡、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更换。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2、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3、直径减小值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4、遭受猛烈拉カ段其伸长0.5%以上。

177第三、使用中的钢丝绳立井每月涂油ー次,发现钢丝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不能用作提运人员。出现锈蚀沟纹和外层松动必须更换。第四、提升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六个月进行ー次剁绳试验。第五、各种用途的钢丝绳试验时,安全系数小于下列数字必须更换。1、专为提升人员用的小于7;2、升降人员小于7,升降物料小于6;3、专为升降物料小于5。第六、钢丝绳标称直径减小到下列数值必须更换。1、提升绳或制动绳10%;2、罐道绳!5%〇第七、各种提升钢丝绳使用中必须保证排列整齐,杜绝压绳和咬绳现象,制动绳和罐道绳处于张紧状态。第ハ、机电科必须建全钢丝绳使用、检查和试验档案,主要提升钢丝绳日检报表制度,经科长、机电矿长签字审阅后,报安全科、调度室、矿长。井口管理规定1、井口管理工作由安全科及运输二队主管负责,当班安全生产由把钩工具体负责。正常情况下,井口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把钩エ的统一指挥。井口工作范围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各エ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所在岗位各司其职,认真负责。2、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78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3、井口所有的机电设备和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检修和试验,以确保安全使用。4、人员必须在人车等候室内等候上车,不得滞留或拥挤在井口,要听从把检身员及钩エ的指挥,不得超员乘车。扛抬笨重物品的人员,要服从把钩エ的安排,在指定的地点等候上车。5、对入井人员由把检身工执行验身制度,严禁携带火种及烟草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喝酒和精神不正常的人员下井。进入人车内要挂好防护链,保管好所带的工具和物品。6、上下车人员自觉服从把安检员及信号エ的管理,按照规定的方向上车和下车,要先下后上。7、必须有机电科签发入井合格证的设备オ准许进入井口房,由把钩エ安排装车入井。升降大件设备、材料和爆炸材料,必须将审批后的安全措施向井口工作人员贯彻传达,并严格按照安全措施的规定施工作。8、在井口及井筒内进行安装或检修等工作时,必须有审批过的安全措施才能进行施工。由把钩エ负责井上、下口的安全警戒。9、进入井口房的人员一律禁止吸烟,井口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或用电炉取暖,如需要进行割焊作业时,必须有审批的动火报告和安全技术措施。10、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横穿提升钢丝绳。11、严格按规定装载量提升或下放物料及设备等。12、信号规定:提人、提物、及提升开慢车必须有区别,并有灯光保留。

17913、井口房内要经常打扫卫生,洒水清尘,及时清除杂物,严防坠物进入井筒。14、入井人员和井口统计人员必须相符。15、不得超员放人员入井。16、外来检查、参观、学习人员入井必须登记。17、人员出井必须清点,检查,人员升井所拿器物要过问。18、井口相关人员配合保卫人员要做好防盗工作。皮带机运输管理规定1、所有皮带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交接班制度。2、上岗后,必须穿工作服,衣帽整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衣袖、裤角要扎好。3、皮带机在运行期间严禁用铁锹、枇子或其它工具清理滚筒上的煤泥,不准清理皮带下的杂物,更不准跨越皮带。4、严禁其他闲杂人员进入皮带机走廊。5、挑检煤块人员要爱护皮带机,要在指定的地点按有关规定エ作。6、开机前,必须严格检查机械有无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7、多台皮带机联合作业时,必须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启动,严防积煤压死皮带机。8、

180皮带机走廊内严禁有火源,并保持清洁卫生,清理卫生时必须先洒水,严防煤尘飞扬。9、保护皮带机内的安全设施及计量装置。10、做好皮带机道的洒水防尘工作,严格执行开机洒水制度。11、做好防灭火工作,消防器材及消防水管必须齐全,防止皮带机摩擦起火。刮板运送机管理规定第一条:采区集中运输机道刮板运送机的安装应有选型设计,选择的刮板运送机必须适应井下生产环境,其运输能力与生产能力相匹配,同一条运输线中刮板运送机的型号或运输能力尽量做到相同。第二条:安装刮板机的巷道,要尽量保持直线,断面符合要求,高度和下宽分别不小于1.9m和2.6m,起伏不超过规定,巷道要整洁,无积煤、无杂物、无断梁折柱。第三条:刮板运送机在安装前,应由技术员认真检查整机和零、部件是否齐全,在搬运过程中是否损坏,对严重变形或损坏的零部件要修复,不能使用的要更换,随机的资料图纸要妥善保管,存入设备档案。第四条:刮板运送机的安装原则是:机械部分、电机、电气控制设备和信号系统等要由相应负责人负责安装。第五条:掘进工作面刮板运送机的安装和延接由机电科根据现场需要下达生产任务。第六条:刮板运送机安装要达到“平、直、稳、链”四方面的要求,相邻溜槽端头应靠紧,搭接应平整无台阶,垂直方向偏转不大于3°〜7

181第七条:刮板运送机机头要用底梁垫好。两台刮板运送机直线搭接时,机头最低点与机尾最高点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00mll1,搭接长度不小于500mm:垂直搭接时,压茬为150—200mm.第八条:刮板主链必须严格按出厂的配对进行组装,链子不得打扭,刮板要分布均匀。第九条:刮板运送机的机头和机尾附近要各设ー个回煤炕,中部根据整机长度确定设数个回煤炕,机头和机尾要有牢固的压柱,中部应有挡煤板。第十条:刮板运送机安装完备后,由安装单位负责人进行全面检查,并空转1小时,检查转动装置及刮板链运行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注意刮板链的松紧程度,不合适应及时紧链。第十一条:刮板运送机安装后,经使用单位试用三日,由机电科组织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第十二条:全矿刮板运送机的管理,由机电科统一监督管理,采煤工作面上的刮板运送机和采区机巷的最后一部刮板运送机由采煤队维修保养。第十三条:在使用中要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司机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t-L-l第十四条:要严格执行刮板运送机的操作规程每次启动前必须发出信号,并且先点动试开,然后正常运转,防止刮板运送机上有人走动而发生意外事故。第十五条:刮板运送机司机要严格交接制度,交接双方做到交清接明。第十六条:严格使用刮板运送机运送人员和物料,特殊情况需运送物料时,要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长批准。第十七条:司机每班要认真清挖回煤坑,对不及时清挖造成回头煤淤积而抬起溜槽的,实行经济处罚。

182第十八条:机电科要定期组织对全矿刮板运送机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意见后,仍不进行整改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严肃处理。第十九条:使用单位要实行刮板运送机台帐和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牌、物四对号,建立配件库和配件消耗台帐,并定期进行经济分析。建立事故追查、分析制度,对事故单位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第二十条:刮板运送机实行包机制。日常的检查、维护和保养エ作,由包机人和操作司机负责。检查内容:1、注意减速器的声音、振动、发热和油位情况。2、减速器是否漏油。3、链条是否张紧,有无的拧麻花现象,链环与连接环有无损坏,有无缺链,刮板是否弯曲、短缺和损坏。4、检查溜槽的磨损、变形和连接状况。5、检查挡煤板有无损坏和变形。6、检查机头、机尾有无损坏和歪斜现象。7、检查减速器和机头的连接是否松动。8、检查减速器、压链块的磨损状况。9、检查机头机尾压柱的牢固情况。10、检查开关是否完好和接触器触点的接触状况。11、检查电机是否被埋和回煤坑的淤积情况。

18312、检查连轴器的磨损情况。13、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该处理的迅速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回报机电科。第二十一条:刮板运送机实行强制保养制度,每班在班前至少有1小时的强制保养时间,要做到:1、注油润滑部位加油一遍。2、连接螺丝紧固一遍。3、回煤坑清挖一遍。4、刮板弯曲、缩短或缺少就地修整、更换或补加。5、刮板链、溜槽磨损超限或松弛应更换或调链。6、处理漏油现象。7、开关触头打磨或更换。第二十二条:刮板运送机要实行计划检修,做到每月定期检修,半年大修,大修工作必须上井进行。1、每月定期检修由使用单位负责。2、更换齿轮箱、机头、盲轴、链板、前滚筒由使用单位负责。3、电气开关、信号系统、五小设备更换由使用单位负责。4、大修由机电科负责。五、刮板运送机的回收第二十三条:回采工作面刮板运送机、溜槽由使用单位回收至停采线移交给运输二队回收升井。刮板、溜子链、马蹄环由使用单位回收到井上交机电科,回收率不低于95%。

1841、电气设备的回收,由使用单位回收至停采线,回收交机电科到井上,回收率为100%〇2、采煤工作面结束,刮板运送机的回收使用单位进行回收及检修。第二十四条:刮板运送机的减速器、机头、电机、过渡槽、机尾回收率为100%。如无故丢失、损坏,按原值处罚。第二十五条:采煤工作面刮板运送机的回收,应由生产服务队负责对机巷进行清理、加固,保证巷道安全畅通。第二十六条:掘进工作面刮板运送机在使用完毕后,由机电科负责收回,如发生丢失零部件,由使用单位按原值赔偿。移交后,由机电科保管或移交,回收率同采煤工作面。第二十七条:使用单位延接刮板运送机,领用的材料必须经队长、经营部签字,供应科方能审批,机电科和供应部同时记录备案,便于回收时考核。每月定期机电科和使用单位共同对所有的刮板运送机清查一遍,由使用单位造表报机电科。使用单位丢失的刮板、链子、马蹄环、溜槽,由机电科开票,按材料的原值罚款。第二十八条:刮板运送机安装后,第一次加油及正常的加油和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第二十九条:刮板运送机回收后必须进行全面检修,禁止井下倒装。主扇风机管理规定1、矿井扇风机每月由机电部门至少检查一次。做好记录,确保主扇完好,一次不查罚100元。

1852、备用主扇确保完好,能随时投入运行,否则矿检查时每发现一次不完好,罚动カ50元。3、矿总エ每季组织通风,机电等有关部门对矿井反风设施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逾期不改的,每项罚款50元。4、机电科在对运转主扇和备扇进行调换时,应先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罚机电科100元(特殊情况除外)。5、调换主扇后,要及时通知通风部门对井下风量进行测定、调整。因风量调整不及时,造成井下风量不足,一次罚通风部门50元—200兀。6、未经通风エ、机电科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提升或降低主扇立闸门装置。否则,发现ー次罚机电科50元―200元。7、主扇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脱岗一次罚机电队相关人员3〇〜100元。局扇风机管理规定1、巷道掘进开エ前三天(特殊情况除外)技术科下发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开エ通知单》,接到《开エ通知单》后,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作好系统调整、风量分配工作,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的不准开エ,无《开エ通知单》施工按无设计巷道施工处罚。2、根据施工巷道长度、断面通风工区要选择合适的局扇和风筒,全负压供风量必须满足局扇和巷道供风要求,严禁局扇喝循环风,严禁局扇安装处处于无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发现一次局扇吸循环风,罚相关责任单位50—200元,发现ー次责任性巷道迎头风量不足,罚通风エ及通灭队或相关责任人20—100元。

1863、施工单位每班要有专人看管风机,局扇掉闸停风时,必须在5分钟内恢复正常通风,否则罚施工单位50—100元。4、因检查或其它原因停止局扇运转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向通风エ提出申请,由通风エ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罚,罚责任人100—200元,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5、高瓦斯地区堀进工作面供电必须做到“三专”(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低瓦斯地区掘进工作面,供电实行采掘分开。否则,发现一处罚机电科200—500元。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无“风电闭锁”的罚机电科200-1000元,甩开不用的罚施工单位200—1000元。6、严禁一台局扇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在未贯通的独头巷道中开エ掘进。否则按照“三违”论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并停止作业。7、风筒由使用单位负责领取延接和日常管理,风筒出口至迎头距离,岩巷最大不超过8米,煤巷、半煤巷最大不超过5米,否则,罚责任单位50—100元,罚责任人20—100元。8、巷道贯通由施工单位及通风エ编制贯通调风系统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通灭队、施工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贯通措施。巷道贯通后,通灭队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或出现无风状态。否则,罚通灭队或施工单位300—1000元。9、加强巷道贯通管理,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5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同时通知施工单位、调度室、通风工区、安全科门,通风工区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18710、巷道贯通相距20(50)米时,必须停止ー个掘进面,并保持通风。由另ー个工作面向前施工透窝。自救器使用管理规定为强化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对自救器使用及管理作如下规定:1、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配带自救器,配带前必须参加学习培训,合格后方可配带。2、每一入井人员必须凭牌领取自救器,否则收发员拒绝发放,责任自负。3、机电科对自救器统ー编号、发放、集中放置管理,做到橱号、自救器号、台帐一致。4、领取后的自救器,必须随身携带,不得乱丢乱放、随意打开,确保完好无损。5、升井后人员,必须立即将自救器送交矿灯房,一次不交者罚款20元。由发放人员三班进行审查。6、入井人员未配带自救器者,一次罚款20元。7、经收发员检查自救器,如发现人为损坏或丢失的一次性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损坏,须单位领导签字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冲帐。8、机电科对自救器定期校验,并作好记录、台帐。不按期校验者一台次罚20元。

1889、收发员对不合格的自救器,禁止发放使用,否则发现一台次罚20元。10、外来人员及无自救器牌人员下井时,须持安全科证明、本人签字、记号后发放。便携式瓦检器使用管理规定为强化矿井“一通三防”的管理,切实落实好“一炮三检”及瓦斯检测管理,增强放炮安全的可靠性,加强瓦斯管理工作,杜绝重大瓦斯事故发生。对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及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第一、使用人员范围: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及相关规定: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以及采煤、掘进、通风区队长、班组长、爆破エ、流动电钳エ、回风流工作的小绞车操作エ等,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检仪。第二、使用及管理办法:1、各采掘生产单位当班爆破员入井前,在领取矿灯的同时,凭牌领取便携式瓦检仪。2、配带的便携式瓦检仪,必须随身携带,不得乱丢乱放,随意拆装、调试,确保完好和正常使用。3、爆破员到调度室审批火工品发放单时,必须主动出示便携式瓦检仪领取牌,否则值班人员不予审批、盖章。4、爆破员到炸药库领取火工品,必须同时出示便携式瓦检仪和放炮证,火工品发放点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否则不予发放。5

189、瓦检员负责监督迎头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凡爆破员不按要求配带便携式瓦检仪的,有权制止放炮。6、通风エ及机电ー队负责对便携式瓦检仪编号,负责便携式瓦检仪的存置、保管、发放和充电,并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做好服务工作。7、机电科及机电ー队负责对便携式瓦检仪的检修和校验,每7天对便携式瓦检仪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ー次调校,确保便携式瓦检仪的完好、准确,并建立健全检修、校验档案、台帐。8、凡携带便携式瓦检仪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之前必须打开便携式瓦检仪,确保连续监测,放炮时严格执行“ー炮三检”。第三、奖励与处罚1、经考核,对单位管理好、个人使用好的,按矿有关规定兑现奖励。2、发放室不按规定发放便携式瓦检仪,每人次罚款50元。3、爆破员不领取便携式瓦检仪入井;不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乱丢乱放;放炮时不按规定携带的,每人次罚款50元。4、炸药库值班人员对爆破员未核实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及放炮证而发放火工品的,每人次罚款50元。5、调度室值班人员未核实便携式瓦检仪牌,而盖章批准发放火工品的,每人次罚款50元。6、瓦检员对不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检仪放炮的爆破员不制止,每人次罚款30元。7、进入工作场所前,携带者不打开便携式瓦检仪的,每人次罚款20兀。8、由于保管不善,造成便携式瓦检仪损坏丢失的,除追究责任外,按原价赔偿。

1909、由于检修、校验工作不及时,造成发出的便携式瓦检仪达不到完好标准的,每台次罚检校人员50元,漏校ー次罚款50元。10、凡因充电不足,造成便携式瓦检仪无法正常显示检测、失灵、误报警的,一台次罚充电人员50元。综合监测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瓦斯探头的位置及设置1、回采工作面,应在工作面上风巷距工作面切眼10米处安设瓦斯探头。瓦斯报警点:1%:断电点:1.5%;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2、高瓦斯区域回采面,应在工作面上风巷距工作面切眼10m处、距采区回风巷10〜15n!处各安装一台瓦斯探头。第一台探头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与低瓦斯回采面相同;第二台探头报警点为1.5%、断电点为1%,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3、回采面采用串联风时,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安装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断电点为0.5%,断电范围为回采工作面及其进回风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4、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巷道掘进工作面,必须在エ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传感器离迎头距离:煤巷小于30m,半煤岩巷小于50m,岩巷小于80m。5、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应在该面局扇前3〜5m处安装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点以及断电点均为0.5%,

191断电范围为被串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6、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0.3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0.2m。第二、监测系统信息管理1、监控中心每班必须有一名值班员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电脑显示器所显示的信息,记录系统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测日报表。接到报警、断电信号后,要立即通知相关值班室和矿调度室并及时进行处理。2、监控值班班长必须对监测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送通来部及调度室指示后报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并及时向公司通风部门汇报。3、监测日报应每天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签字。第三、监测系统的使用和维护1、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数据、安装位置、主机、动カ开关安设地点等做出明确规定,报矿总工程师批准。2、通风エ、监控中心、电钳エ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护和回收工作。在使用前必须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3、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ー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ー次。每?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4、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须将井下部分或全部运到井上全面检修。5、监测装置的井下部分由所在生产单位的队长、

192班组长负责保管和使用。探头的移设由当班瓦检员负责。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监控中心汇报,对故意破坏、盗窃者要严肃处理。6、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气设备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在瓦斯浓度降至《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第四、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每月初监控中心及通风工必须填制《矿井监测系统图》,报矿调度室及总工程师各ー份。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第一、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在贯通相距50米前,主管人员及地测人员必须向相关人员及部门报告,并及时下达贯通通知单。2、技术科和通风エ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拖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3、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别报送矿调度室、安全科和施工单位各ー份。4、临近贯通时,相向或垂直贯通的巷道相距20(50)m时,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另一头停エ撤人,保持通风。5、临近贯通时,每次放炮,都必须对透窝点两侧巷道气体进行检查,只有在沼气浓度都在设以下时方可放炮。放炮前,两个工作面都必须撤人,并在入口处设专人警戒。6、贯通老塘老巷时,在距贯通点5

193米净煤柱时,打超前钻孔探明老塘内的瓦斯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瓦斯浓度超过现时禁止放炮。7、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进行贯通工作时,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8、贯通前系统内所有设施必须提前到位。确保贯通后能立即投入使用。9、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通风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风流调整,只有在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10、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ロ必须有专人设警戒。11、通风エ要做好贯通措施的实施记录备查。盲巷管理制度1、盲巷范围的划分,属下列情况之一均为盲巷。⑴、井下长度超过6米,而又不通风或通风不良的独头巷道。⑵、密闭墙、挡风墙位置不当,墙外独头部分超过6米的巷道。⑶、非全负压通风巷道长度超过3米,而又不通风的巷道。⑷、全负压通风巷道由于冒顶、积水等原因使风路阻塞形成无风或微风状态,未及时修复,不能有效排除瓦斯或有害气体的巷道。2、对盲道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⑴、要从设计上、施工中尽量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盲巷。⑵、与生产无关的报废盲巷或旧巷,必须及时充填或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封闭。

194⑶、临时停エ的地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⑷、长期停エ的独头巷道内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氧浓度低于18%,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长期不用的盲巷必须在检查后24小时内密闭完毕。⑸、所有盲巷应由通灭队相应人员配用氧气呼吸器定期进行检查,每旬至少检查ー次,并对栅栏、密闭的质量、密闭内外气体成份(CH4、C02、CO、02)、温度等进行检测和分析,要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矿总工程师,并抄报通风エ。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6)、盲巷栅栏及密闭的施工、维护、拆除,均由通风エ负责,严禁任何人破坏栅栏和密闭。栅栏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及时撤出,严禁在栅栏内外堆放设备、材料及杂物。⑺、已密闭的盲巷、密闭前必须打栅栏,挂检查记录牌;设置栅栏的盲巷要挂警标牌和检查记录牌。除配用氧气呼吸器的救护队员处,严禁其他人员进入栅栏内。⑻、所有盲巷必须做到四断:即断轨道、断架线、断电缆、断管路。⑼、盲巷要恢复作业时,必须首先由救护队或通灭人探明情况,根据内部各种气体浓度大小,制定启封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10)、必须建立盲巷登记卡或盲巷管理台帐,并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明盲巷的位置。自然消失的盲巷应及时在登记卡或台帐中予以注销。

195交接班制度1、值班人员按规定的方式和值班轮流表值班,不能擅自缺勤或替班。2、值班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接班,未履行交接手续之前,交班人员不准离岗。3、禁止在事故处理时交接班,交接班期间如遇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人员指挥下协助处理,一般事故未处理完时不得进行交接班。4、交班应各エ种及管理人员对ロ进行交接,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5、交班、值班人员向接班人员全面讲清后,交接班人员应共同对交接班内容进行检查,检查期间,保证各应运转设备正常运转。6、井下交接完后,应向队部值班人员在开エ生产前进行汇报相关情况。7、交接班内容:(1)工作面生产各系统运行情况。(2)事故处理、设备检修、エ器具等情况。(3)相关作业遗留情况,安全措施落实、布置情况。(4)工作面爆破情况及工作面、巷道顶板管理情况。(5)仪器、仪表、工具、材料、用品、设备、环境情况。(6)领导指示、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7)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事项。

196探放水制度1、每ー矿井在建井前和生产中应对井田范围内和周围老窑及邻近矿井的水文地质进行调查,了解积水情况。2、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溃入井下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3、在推断有水害威胁的“疑问区”,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4、探水巷道断面不宜过大,同时应有两个安全出口,一般情况下应双巷道掘进。5、掘进巷道坡度不允许起伏不平,以免低处的水流不出去,施工人员有被堵的危险。6、上山方向的水害威胁未消除或正在探时,为保证下山工作人员的安全,应暂停工作,等水害威胁消除后,再继续工作。7、严格执行“三不装药”制度,即炮眼或掘进工作面有出水征兆不装药,超前距不够或偏离探水方向不装药,掘进工作面支架不牢或空顶距超过规定时不装药。8、掘进打眼沿钻杆向外流水时,应停止工作,不准拉出或摇晃钎杆,要设法固定,并及时报告。9、在受水威胁地区施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熟悉避灾路线,懂得突水后的急救知识。10、制定其它安全措施,并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学习。

197班前会议制度1、每班管理人员及工人均必须提前半小时到矿,召开班前会议。2、班前会议由矿值班人员主持召开,布置生产计划,通报前ー班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安排本班的工作。特殊情况前会议请矿长参加并认真填写工作单(值班记录)。3、班前会议对井下出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制定出合理的处理方案措施,并落实人员处理,事故隐患未处理完毕之前,不允许安排其它生产活动。4、班前会议迟到或未参加班前会议的人员,不得入井,并按旷エ处理。5、班前会议结束后,瓦检员、安检员及时下井进行交接班,エ人到灯房领灯入井,按班前会议的要求开展工作。敲帮问顶制度1、每次进入采掘工作面时,必须实施敲帮问顶。2、每次放炮后和打眼前,必须实施敲帮问顶。3、准备支护,挖柱窝前,必要实施敲帮问顶,维修巷道、架设木垛、冲填冒落区、直接顶时,必须执行敲帮问顶。4、发现松动危岩活砰必须立即排除或者采用前探梁快速支撑,防止冒落。5、敲帮问顶工作具体由掘进エ、采煤支护エ实施,安全员、瓦

198检员监督执行。6、在敲帮问顶时,发现有平行于回采工作面切割线、支护线、放顶线的裂隙、节理时,必须立即报告矿领导进行技术处理,如裂隙时显扩大,顶板压カ增大时必须立即撤离受冒落区威胁的人员。7、在敲帮问时,顶板虽然不存在裂隙,但发现鼓声、为岩石离层,必须立即支护。回采工作面檐煤必须捣掉,并架设煤墙支柱维护顶板。8、使用金属较接梁的支撤的采煤工作面,放炮后先挂梁,使用木支护的采煤工作面,放炮后必须先打靠墙柱,维护顶板再进行作业。充灯房矿灯管理制度1、矿井使用的矿灯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有安标的合格矿灯。2、新购进的矿灯必须按矿灯使用说明书,上架充足74h方可入井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按时加酸加蒸镭水,确保矿灯的使用寿命。3、用的矿灯必须经常维修,矿灯入井前灯房管理人员须详细检查矿灯的完好情况,发现锁ロ螺丝不对位,灯线老化破损,灯头松动,破裂、漏酸,开关失灵,矿灯发红等情况,严禁将矿灯发出。4、矿灯发放必须设专人管理,矿灯发放须认真作好登记,并实到挂牌管理,矿灯实行编号,专人专牌,凭牌领灯,交灯时,交灯领牌。若超过班点不交灯时,灯房管理人员及时向矿汇报。5、矿灯应专人专管灯的专用制度。

1996、严禁将矿灯私自外借,非本矿的矿灯严禁入灯房。7、每次收交的矿灯都必须擦洗干净,然后再上架充电。8、灯房管理人员经常保持灯房、充电房干净卫生,报废的矿灯必须及时处理,或用管筐盛装,严禁乱丢乱扔。9、认真做好灯房交接班工作。矿井提升及钢丝绳检查管理制度1、矿井提升指令:ー停、二上、三下、四慢行、五处理、六恢复。2、提升安全设施:(1)停车场拐坡点必须设档车器,做到灵活好用。(2)运输下山的必须设立二道档车栏,第一栏距井口10M,第二档距第一档20M,每个车场以下10M,必须具备ー档。(3)轨道坡每10M必须设置地滚。档车栏必须自动,起到跑车时自动下落,档住跑车的作用。3、提升绞车的能力必须满足提升量的要求,严禁用1L4KW调度绞车代替提升绞车。提升绞车要设置深度指示器和防过卷装置。4、提升串车数量一次不得超过2个,并在末车后面和主绳之间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钢丝绳连接(即保险绳)。5、

200指定专人每天对提升钢丝绳进行一次磨损检查,发现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立即更换。每次检查结果必须做好记录。钢丝绳无论有无断丝,每半年必须更换ー次。6、矿车连环必须使用经过拉カ试验后的合格产品,每组连接环不少于3个。矿车托销要具有防跳装置。7、提升绞车每月必须检查ー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1、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段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爆破エ、流动电钳エ、安检员和瓦检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不按规定不携带者严肃处理。2、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要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要爱护、保养好仪器,保持表面清洁,避免受到较大振动或碰撞,严禁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3、矿总工程师、通风エ负责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收发、配带、使用、调校和管理工作。4、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必须集中在矿灯房管理,统ー收发。仪器要上架,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环境中。5、矿灯工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充电、收发和保管。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并做好仪器收发登记记录。6、安检员负责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10天进行一次调校,

201做好调校记录,负责对仪器检查维护和登记造册。7、矿灯工收发丢失、携带者丢失或造成损坏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要按价赔偿损失。自救器管理制度1、自救器的采购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根据入井人员数量提供采购计划,由供销科负责采购。2、自救器购进后除供应部门应履行的验收制度外,还要送安全仪器仪表检定维修站对其进行强制检定,出具证书建档登记后发放。3、自救器的报废由安全仪器仪表检定维修站对其进行检定,确定其无维修价值后报废。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规定: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5、自救器的使用管理由矿长负责,并指定安全矿长及有关部门和人员管理。6、自救器由矿井集中管理,存放充灯房随矿灯一同发放。充灯エ应负责自救器的外观检查和擦拭工作。7、每季进行一次稳重和气密检查。过滤式自救器气密检查要求在5000Pa压カ以上保持15秒下降值不大于80Pa为合格;化学氧自救器气密检查要求在5000Pa压カ以上保持15秒下降值不大于300Pa为合格。8、安全科负责对井下人员进行自救器基本知识的教育与使用训练,新

202工人下井前必须接受不少于8小时的培训和训练,并达到在30秒内完成佩用自救器的熟练程度。矿井每年进行一次避灾演习。9、所有随身携带自救器入井人员,要爱护自救器,在没有灾变的清况下,不要随意启封自救器。10、对于无故损坏、启封自救器者,应由责任人按价赔偿,对情节严重者将严肃处理。11、充灯房对自救器应建立台帐,记录自救器的出厂日期、编号、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对于报废的自救器及时注销。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管理制度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エ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每个工作人员学习。2、在编制作业规程、措施之前,先组织有关安全生产单位负责人,进行讨论研究。3,编制作业规程、措施的单位,在编制时,严格遵守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标准》认真编制。4、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后,单位负责人要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标准》,一定要认真严格审阅把关,对出现有疑异的必须组织讨论,确保作业规程、措施编制质量。

2035、审批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生产科、机运科、通风科、调度室、安检科、总工程师、技术副经理等。6、审批完毕后,编制单位应及时将施工措施递交给审批措施的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人应将审批后的措施一式七份分发到有关单位,并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7、编制的所有作业规程和措施,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后,必须拟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不及格者要从新学习考试直至及格。8、重点工程、复杂工程的技术措施应在技术副总的主持下召集设计、安检、机电、调度等有关人员集体会审,意见统ー后所有参审人员同时签字。9所有作业规程、技术措施一律存档ー份备查。回采工作面设计管理制度1、回采工作面由生产科组织设计,设计时,严格遵守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设计规范》,根据煤层赋存条件,矿井开采技术水平,选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安全条件好、资源回收率高的采煤方法进行设计,并符合集体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办法》之有关规定。2、设计人员在设计前要全面了解拟布置采面的井上下情况,即:煤层产状、顶、底板岩性、老空区,相邻地区的开采情况地面村庄,各类水体位置以及地质构造等。3、在了解各种情况的前提下,拟定设计方案并提请相关领导、单位讨论决定。4

204、方案拟定后,设计人员开始绘制图纸,编写说明,整个设计保括工程施工图、供电排水系统图、运输系统图、通风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安全监测系统等。并按要求留设各类煤柱。5回采工作面全套技术文件完成后,交有领导审批,采用放顶煤回采时,整个设计报区域公司审查批准。6、施工过程中若因地质条件变化或出现其它情况时,应及时修改变更设计,变更内容也必须经相关领导及单位审批。7、整个设计,施工资料在采面施工结束后整理存档。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上,并将井上、下各种含水区域明确绘制在图上。2、矿井必须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同时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详细编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并要求每年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进行ー次修改完善,每季对年度防治水计划修改完善一次。3、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必须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截、堵、排”,综合防治水措施。4、矿井必须在每年雨季到来之前,制定防治水措施,并组织成立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设备,由技术付总经理负责。5、矿井必须坚持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必须配备至少两台探水钻,每台钻杆长度不少于100米,并定期检修、

205保养、保管、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确保能正常使用,由防治水领导小组负责。6、井下各工作地点必须规定水害避灾路线和救灾预案,设置明显路标,并使全体井下人员熟悉,由安检科负责。7、矿井探放水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和部门,必须执行班报、日审制度,探放水人员应纳入特殊工种管理,进行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由探放水领导小组负责。各队当班探水报表及时报送矿调度室,调度室汇编后报送领导签字。8、探放水工程编制正规的探放水设计,内容包括探放水设计说明书,安全措施和工程图纸;探放水钻孔布置的位置、数量、角度、深度等。必须报分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并做好探放水记录,探放水地点必须设置专用调度通讯电话及警铃,由探放水领导组负责。9、矿井必须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即矿井必须设有各个水平主泵房、水仓,下山采区采面也必须建立排水系统,各类排水系统的能力必须符合《规程》规定。10、每年雨季到来之前,技术、生产、机电付总经理必须安排矿井所有水仓清理干净,水泵、管道检修完毕并联合试运转。11、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人员应定期巡视地面塌陷情况及井下涌水变化情况,及时处理地表水可能涌入井下通道。地质工作管理制度1、地质工作者应经常深入井下,掌握矿井生产中遇到各种地质、

206构造情况,应及时分析出结果,服务于安全生产。2、掌握煤层的赋存情况,做好地质资料收集和编录。3、及时收集实测资料,有效的服务于生产。掌握矿井资源储量动态,并定期测算矿产储量,为本矿生产提供技术依据,对资源的合理开发进行监督。5、认真做好巷道素描。6、及时掌握煤厚及变化情况,按要求上图。7及时进行储量报损、注销、转出或转入的申报、审批工作。8、掌握水文地质情况,弄清矿井充水因素,确保安全生产。9、地质人员在井下采区、采面、开拓工程设计前必须编写地质说明书,采面送完开始回采前提交采面地质说明书。10、井下各类工程施工过程中,地质人员应适时提交地质预报,指导配合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制度1、测量工作者应精确建立井上、下测量控制系统,为煤矿各类エ程的设计提供计算导向依据。其精确度符合《规程》、《规范》要求。2、测量成果ー及时上图,保存完好。3、正确标定井上、下各工程的位置,保证其按设计施工。4、井巷工程施工放线及时准确,贯通前要有b2次贯通测量,及时预报贯通距离,以免出现工程及人身事故。5、及时准确的绘制各种矿图,满足煤矿生产、建设和规划的需要。

2076、负责仪器的维护与保养。7、测量工作是矿山的眼睛,它对于煤矿生产和建设起着指导作用,对于煤矿安全起着保证作用,对于资源合理开发起着监督作用,在煤矿生产建设过程中应加大先进测量方法和仪器等的开发和应用カ度。8、各类矿图及测量结果属国家或企业机密,任何人都不得外借或送给他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从现场管理入手,各采掘工作地点对当班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返ェ,各队的每个班组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要对上班工程质量细致检查,按工程质量标准对其进行验收,交班人员对所接工程质量负责,若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对当班班组长进行罚款。2、各队要对每班所验收的情况及遗留问题进行整理,并逐项解决,建立工程质量台账,交接班记录保存完好,对所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有详细记录,各队每月对工程质量要进行自查,不少于3次,有自查记录。3、生产技术科每月对各队关于工程质量情况所建立的记录、台账进行检查,若出现台账、记录不全、有空班无查现象,对队长进行罚款,每月末生产及时科要对井下工程质量、文明生产进行检查、验收。并评定等级,其结果作为エ资结算的依据。4、生产技术科在检查工程质量时,必须依据煤炭行业的技术标准,且客观、公平、公正、公开评定等级,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

208矿压观测工作制度1、为摸清我矿井下矿压显现规律,及时为工程设计、采场管理、支护方式选定、支护强度计算提供依据,生产技术科应设立矿压观测小组。各采掘区队技术员、验收员等兼作矿压矿压观测员。2、矿应配齐测杆、压カ表、动态仪等观测仪器、仪表。以满足井下各种条件下的矿压观测。3、技术付总经理,总工程师应指导生产技术人员拟定矿压观测方案,指导建立井下观测站点。井下观测站点必须有人保护管理。仪器、仪表必须有防护设施。4、井下观测人员必须适时观测数据,如实填写记录。5、生产技术科要及时整理分析观察数据,适时提出采掘面支护整改意见。摸清采煤面周围矿压分布规律,以及初次来压布距,周期来压布距,来压强度,指导采煤队管理好工作面。生产技术科依据整个矿井的矿压观测结果,分析、摸清全矿的矿压分布规律,以此指导井巷工程设计及采掘面现场施工管理。重大技术问题专题会议制度1、矿井每月召开一次重大问题专题会议。2、专题会议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召开,技术部门及各业务科室和各生产区队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参加。3、对于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人人发表自己的见解,会同论证后由技术部门负责整理材料,报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后,进行落实,ー

209份报技术部门存档。4、对专题会议和决议由生产科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案。5、应参加会议人员不得缺席,技术科负责记录,根据缺席人员具体情况分别予以适当的处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为了规范安全技术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在编制我矿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划,经矿委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应列入财务、供应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所需。2、必须编制处年度《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矿委审批后执行,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订补充并贯彻执行。3、必须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计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经矿委审批,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4、矿井停风、停电、停产检修要编制计划,制定安全措施,经矿委审批,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5、雨季“三防”计划和重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委审核后,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2106、根据矿井灾害因素,编制矿井停风、停电、水灾、火灾、瓦斯、煤尘、顶板等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经矿委审核批准,并要全面落实抢险组织机构、人员、物资储备、应急措施和人员撤出的线路标ニザ〇7、矿井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安全标志。试验涉及安全生产新技术、新エ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和安全性能检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8、新建工程和开采水平延伸的方案设计、采区设计方案,经矿委审核规程,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经矿委审核批准。9、采区设计前,必须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采区设计方案,经矿委审核批准。矿技术部门依据批准的设计方案编制采区设计,并将设计方案积案归档。10、矿井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必须经过技术论证,编制技改工程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经矿委审核批准后实施。11、每ー采掘工作面都必须由生产技术科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科领导审核后,报矿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由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矿长组织有关科室进行会审。情况发生变化时ー,生产技术科负责修改,制定补充规程和措施,经本科领导审核后,报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批准实施。12、采区结束回撤设备时ー,生产科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包括通风、瓦斯和防火等安全管理措施,经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批准后实施。13、

211严格执行“谁编制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编制和审批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提高我矿安全水平,适应采煤方法改革的需要,制定本制度:1、安全质量标准化以“三大规程”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严格检查。2、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并进行评分考核,实行奖励,参照矿有关奖罚制度。3、安全质量标准化组成人员,由矿长任组长,安全付矿长任付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4、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通三防”、采掘面支护,顶帮管理,机电管理和岗位记录等项目。5、评分必须坚持“大隐患”一票否决制,即评为安全不合格,将对其进行对照处罚。(参照矿奖罚考核办法)。采掘工程管理制度ー、采掘工程施工必须制定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212二、采掘工作面严格罅规程,无规程、无安全技术措施不得开エ。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是生产建设作业的准则,不得违章指挥,不得违章作业。四、采掘工作面在开エ前,必须先行贯彻作业规程,具体由技术科负责,进行技术培训。五、作业规程的制定,由技术员根据作业地点的实际情况负责编制,经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审批签发。六、作业规程的修正: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执行过程中,需修改时,由技术科执行深入调查研究后重新编制或部分内容的修改,修正后要重新贯彻。七、工程验收:采掘工作面的规格质量要班班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施工中严格遵照井巷工程标准办事,月末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生产矿长。ハ、通风瓦斯检查,要设专职人员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班班要认真填写记录,严格执行巡回检查请示汇报制度。九、要保证井下作业人员有足够的风量,避免循环风、串联通风,井下主要设备和地点要设置瓦斯标牌。十、局扇位置安全合理,防止风筒接头漏风,保证漏风率不超过10%o十ー、全矿需有通风系统,合理分配风量,尽量避免过多的风流调节。十二、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检查地点和检查次数按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十三、临时停工地点,要保证局部通风机经常运转,不准停风,废巷要封闭防止瓦斯积聚或发火。

213采掘工程设计审批制度1、采掘工程由生产技术科设计经矿领导批准。2、由生产技术科下达工程项目,工程量、设计说明书、开エ通知书。3、由施工单位根据以上材料编制规程。4、施工单位组织职工学习、有记录、签字,生产技术科、安监科检查。5、施工单位现场执行由安全科监督。6、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各职能部门集中会审。顶板管理工作制度1、各区队必须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工作面顶板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未成立领导小组的区队罚队长!00元。2、各区队每个班前会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重点强调不同地质条件下的顶板管理措施。3、采掘区队必须配备专职的质量验收员,发现不合格的工程,随时责令返エ,无质量验收员罚队长50元。4、采掘工作面的验收必须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矿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工作面将停产整顿,并对单位处1000-3000元罚款。5、

214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施工,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私自改变支护参数及支护形式,罚队长、技术员各200元。6、采掘工作面遇到地质变化、过断层、开ロ、贯通、初采、回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罚技术员100元。7、发生漏顶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措施,由外向里进行处理,违章罚跟班队长100元。8、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1)、工作面严格控制采高,过低或超高,罚责任人100元。(2)、炮采面乳化液浓度达到2-3%,泵站压カ达18MPa,综采面浓度达到3-5%,泵站压カ达30MPa,否则罚泵站司机50元。(3)、工作面超前支护不少于20m,支柱初撑カ不低于50KN,否则罚责任人50元。(4)、工作面所有支柱必须全部承载,拴好安全绳,支柱初撑カ不低于!エ5MPa,否则罚班长50元。(5)、n型梁成对使用,梁头垂直顶紧煤墙,间距符合要求,否则罚责任人50元。(6)、单体支柱必须保证迎山有力,松软底板留底煤时,支柱要穿靴,光滑底板,要凿麻面,否则罚责任人50元。7、工作面两端头必须使用端头支护,使用不合格罚跟班队长100元。8、炮采面老空出现悬顶或充填不充分时,老空侧必须打好密柱,否则罚跟班队长50元。9、工作面出现失效支柱(支架)或断梁,必须及时更换,否则罚责任人50元。

21510、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1)、工作面必须沿底板掘进,出现漂层或错层,罚责任人200元。(2)、顶帮必须背实,严禁空顶空帮,背不实罚跟班队长100元。(3)、架棚支架棚腿必须落在实底上,否则罚责任人100元。(4)、架棚巷道必须使用好前探梁和十米连锁,使用不到位罚跟班队长!00元。(5)、掘进遇透水预兆时,必须班班打探眼(底板或顶板),并做好记录,否则罚技术员100-300元。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一、煤矿各项建设工程的质量对煤矿的安全管理、生产成本、经济效益以及资源回收等起着其重要的作用,因此,煤矿领导尤其是主管工程建设的领导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监督,保证质量。二、施工前矿方必须有关工程的材料规格、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施工方案制度完善,并建立工程质量领导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总エ担任,技术员、质量管理员为领导组成员。全面负责工程建设质量。三、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矿方制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自觉接受质量监督。四、工程开エ后,矿方除先派责任心强的领导干部担任工程质量监督员监督施工外,矿长还要组织煤矿有关领导不定期地抽查工程质量,若有不合格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现象,矿方必须强令施工方立即返エ。

216五、工程质量管理员要监督施工时要勤查勤看勤汇报,从原料到工程质量以及工程进度等都要严格要求严加管理,以保证各项工程建设的高质量、快进度、早完工。资源管理办法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制度ー、进ー步加强宣传《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矿产资源补偿征收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使广大职エ进ー步充分认识到珍惜煤炭资源的重要性,全矿上下形成了“珍惜煤炭资源光荣,浪费煤炭资源可耻”的良好风尚。二、加强探煤厚工作,及时掌握煤层厚度变化规律,合理布置采掘工程,努力提高资源回采率。掘进巷道每10-15米布置一个探煤钻孔。回采工作面每推进5米探ー排煤厚,根据煤厚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采煤エ艺,最大限度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三、对每ー个工作面,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具体办法。1、对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在掘进送巷时,要求煤、研分装分运,减少煤炭损失,提高出煤量。2、生产科要认真分析地质资料,能采出的储量尽量回收。3、回采工作面移溜子时,清理浮煤,老塘掏煤,有效减少煤炭损失。四、奖惩办法

217矿每月评比ー次,以每月生产科下达的回收率指标为依据,对节煤单位给予奖励,对丢煤单位给予处罚,实行明码标价,每超生产科下达的回采率指标ー个百分点,奖励1000元,未完成生产科下达的回采率指标的单位,对等处罚。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各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批所分管地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总工程师负责全矿的安全技术工作,对所有生产地区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2、施工单位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负责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3、矿井新采区设计和审批: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生产调度、技术、机电、运输、安监科、通风、供应等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确定采区生产系统、通风系统、供电、排水系统的设计方案。具体由技术科依据“采区设计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采区设计,生产矿长负责审核,总工程师和总经理进行批示,并报上级机关审批备案。4、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和审批:由技术科、地测科提供有关图纸和资料,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负责编制,以《煤矿安全规程》为依据,积极采用新技术和先进施工エ艺,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调度、技术、安监、机电、运输、通风区、施工队等有关单位和分管副总,对作业规程进行会审,并签字生效,并下发到有关单位,施工队组织学习贯彻(学习后进行签字)。5、采

218掘工作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由技术、地测提供有关图纸和资料,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施工方案,并组织生产调度、技术、安监、通风等进行审批签字,最后由总工程师签署审批,并下发有关单位。6、工程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将作业规程及措施存档。严禁采掘作业规程,措施及设计丢失。7、机电运输方面的措施需经机电运输副总审查批示,总工程师签字后方生效。8、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措施,需经通防科审查,总工程师签批后生效。9、专项施工措施中涉及到各个专业的安全问题,必须由分管副总和职能部室签批。锚喷巷道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锚喷巷道施工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管理,提高各工程队质量标准化意识,特制定以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ー、工程质量1、水泥、水、砂子、米石、锚杆、金属网、速凝剂材料的材质、规格、结构、强度等不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规定时,施工队必须及时向矿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汇报,以便采取措施。不及时反映汇报,矿调度会或安全办公会上通报一次罚队50元。2、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临时支护或永久支护跟不上的,每米罚队50元。3、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打眼放炮,若不按角度打眼或炮眼个数、深度不符合要求造成爆破后巷道成型差的,每次罚队20元。

2194、基础深度要达到设计要求,不得出现铺网不到底。ー个循环出现铺网不到底,罚队50元,罚当班班长20元。5、使用金属网巷道,金属网的搭接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发现ー处搭接不符合要求罚当班班长20元。6、施工过程中中线错100mm以上,每米罚队50元。7、连续5米高度误差超过200nlm,没有进行及时处理的罚队10元/米。8、不按坡度施工的,一次罚队20元/处(每处按5米计)。造成工程事故的根据严重程度对队罚500—1000元。9、锚杆间、排距误差均在±100耐范围内,严禁少打和截锚杆,每缺一根锚杆罚当班班长30元,发现ー次截锚杆罚责任人200元,罚队!000元。10、锚杆(索)必须安装牢固,托板紧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发现ー个托板晃动不紧罚当班20元,罚当班班长10元。11、锚杆托板外螺丝必须留有两丝,发现ー个不够两丝罚当班10元。12、锚杆(索)角度不照、锚杆孔深度不够,发现ー根罚当班班长10元:锚索没有张拉,发现ー根罚队50元。13、初喷或挂网前巷道迎头磧必须清净。发现ー次迎头硝不清净即开始打锚杆挂网或初喷挂网,罚当班100元,罚当班班长20元。14、初喷厚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初喷后不得出现裸露原岩(赤脚),ー处出现裸露原岩(赤脚),罚当班班长20元。15、喷浆厚度超过作业规程要求的,每处罚队20元,队长!0元。16、喷浆期间,回弹率大于20%的,每次罚队100元,队长20元。

22017、永久支护后,出现锚杆外露或喷厚不够的ー处罚队100元。18、巷道掘进时,水沟、台阶至迎头的距离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水沟、台阶打设时内外沿要成直线。发现ー次水沟、台阶到迎头的距离超过规定,每滞后ー米罚队20元。19、水沟必须確底,发现ー处(3米)不磁底罚队30元。20、水沟位置、宽度、深度不按要求打设,每米罚队5元。21、永久支护后,巷道净宽、净高必须符合作业规程中要求,一处不合格,罚队100元,罚队长30元。22、永久支护后,巷道自墙到拱表面平整度必须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墙基不得裸露。ー处不合格,罚队100元,罚队长20元。23、永久支护后,两帮或底板不成平面的,罚队30元/处,罚队长10元/处。二、文明生产1、炸药、雷管必须装箱落锁,放置警戒线以外,不落锁罚当班班长10元/次,乱扔乱放,罚班长2元/节。2、料场材料乱摆乱放,发现ー次罚队20元,在调度会或安全办公会上通报批评ー次,罚队50元。3、料场挂牌管理,材料分类码放,与标志牌相符,位置合适,固定规范、可靠、完好,否则ー次罚队20元。4、料场清洁,无杂物、浮肝,否则ー次罚队20元。5、米石、砂子棱角分明,表面平整、呈台阶状,码放高度不超1.2米,顶部与轨道间距大于0.5米,否则一次罚队20元。6、锚杆码放整齐,高度不超过0.6米,稳固且分层明显,否则罚队20

221元。7、水泥、速凝剂放置在干燥无水处,底板设置0.2米隔水层,且袋装码齐,散装表面平整,棱角分明,否则ー次罚队30元,造成失效者,按2倍价值罚款。8、其它临时性放置在料场内的设备、材料、管件等,不得影响原材料码放,不得影响行人、运料,且放置合理、稳固,否则一次罚队20元。9、巷道内无杂物、浮研,材料、工具码放整齐,否则一次罚队30元。10、巷道内各种备用设备平行于巷帮放置,否则ー次罚队20元。11、开关、保护上架,设备完好,保护齐全,挂牌管理,否则罚队20兀/台(件、块)。12、三图一书必须放置在利于观看的合适位置,位置不合适造成无法使用罚队20元。13、采用湿式凿岩,按期冲洗巷道,按作业规程规定采用水炮泥及粘土封孔,放炮后、装岩前洒水,否则罚队20元/次。14、积楂不超过ー个循环,否则一次罚队100元。15、底板平整,凹凸不平10米范围不超过200毫米,否则罚队30元/处。16、巷道内淤泥积水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罚队20元/米。17、耙装机后无积硝,发现有积硝,每次罚队50元。18、迎头风筒落地,私自掐、堵风筒,风筒吊挂不符合要求,罚队50元/次。

22219、临时轨道不按要求铺设,每节道罚队10元。20、耙装机必须有护栏网且符合要求,无护栏网罚队50元/次,护栏网不符合要求罚队30元/次。21、风(水)管线、电缆吊挂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罚队5元/3JZ.木。22、水沟、墙ロ线、台阶线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罚队5元/米。光面爆破1、锚喷巷道光面爆破的标准(1)、眼痕率:岩面均匀留下50%以上的周边眼痕,软岩巷道周边符合设计轮廓。(2)、不准欠挖,局部超挖不得大于150画。(3)岩面不应有明显的炮震裂缝。2、实现光爆的技术要求(1)必须选用爆速与密度都较小的炸药,同时控制装药量,使炮眼周围不产生粉碎区,其爆炸能量刚好超过产生贯穿裂缝的所需的能量。(2)采用不偶合装药结构,即药卷直径小于炮眼直径。

223(3)密打眼,近距离,周边眼眼距为350nrni-450min。软岩取小值,硬岩取大值。(4)同段雷管,一次起爆,起爆时差不宜超过。.1秒。(5)精确布置和钻凿边眼,是保证光爆的前提。要求炮眼要相互平行,眼口开在设计轮廓线上,眼底落在设计轮廓线外100岡左右处,同一平面上,以便为下茬炮眼开口创造条件,为此,炮眼应向外(两帮)或向上(拱部),偏斜3度到5度。四、喷浆标准及施工エ艺1、标准(1)巷道净宽:中线至任何ー帮间距,不小于设计50nlin;巷道净高:腰线上、下均不小于30nm!。(2)喷浆强度,达到设计规定。(3)喷射厚度达到设计要求,局部不小于设计的10%。(4)喷射后无渗水。(5)喷射质量:喷射后不露原岩,喷射均匀,无裂缝,两帮成平面。(6)喷射的混凝上无干斑、无流淌,回弹率小于15%。2、施工エ艺(1)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混凝上喷射机;混合料应随拌随用,其存放时间,掺速凝剂时不应超过20分钟:不掺速凝剂时不应超过2小时。(2)喷头操作,要先给水后送料,及时调整水灰比,喷射顺序应先墙后拱,自下而上。(3)为了保证喷射质量,提高工效,应合理划分喷射区段。对于凹凸严重的岩面,应先凹后凸、自下而上地正确选择喷射次序。

224(4)喷射机的工作风压一般需要满足喷头处的压カ在0.1兆帕左右0(5)水压应比风压高0.1兆帕左右,以保证喷头处的水环能充分湿润高速流过的干拌合料。(6)喷射混凝土的最佳水灰比为0.4-0.450(7)喷头与受喷面的距离一般控制在。.6-1.0米。喷头方向除了喷墙下部可下俯10度T5度外,应尽量与受喷面正交。(8)混凝土喷完2-4个小时内,应开始喷水养护,洒水养护时间不得小于7天。生产科煤矿测量工作管理制度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地测人员要及时准确地为矿井生产提供准确数据,正确指导矿井稳步、健康、安全、的良好发展方向,制定煤矿测量工作制度:1、矿井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测量工作,能熟练使用各种测量仪器,确保测量成果的准确性。2、定期对井上、下进行测量,及时填绘图纸,并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3、测量人员要经常检查仪器性能指标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标杆、塔尺、钢尺、等测量工具是否损坏,必须确保其精度。4、测量时,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一人观察,一人记录。

225观察员要细致观察,判断正确,报数精确,记录员要专心记录,并在得到数据后,及时回报观察员,以免误听造成数据失真。5、观察结束后,要及时校对、检验数据,确保测量误差在控制允许范围内,否则重新测量。6、内业计算时,要严格按公式计算,按闭合差检验。如误差不符合等级标准,需重新测量。7、测量、计算成果出来后,应及时编绘,记录存档,确保资料实用性、完整性。8、测量仪器要妥善保存,测量成果要保密,不得随意外借。如确需,必须经矿长允许。9、仪器要定期维修、保养,特别是钢尺使用一次要擦洗干净,上油。经纬仪、罗盘仪要装箱加锁,每年必须检定一次,确保仪器灵敏可靠。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为确保煤矿在开采过程中能及时掌握地质变化及储量动态变化,地测科应及时给煤矿提供准确可靠的地质变化及储量变化,保证煤矿持续、稳定、安全生产,制定煤矿地质及储量工作制度。1、地测科及时测量井下工作面进展情况,随时观察顶、底板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图纸,确保资料数据真实准确。2、每季度及时总结统计储量变化情况,并记录。每月及时填绘储量动态表,报矿总エ、矿长审阅,并上报国土资源局。

2263、生产技术科合理布局采掘工作面,做到矿井有计划开采,不得在计划外随意开采。4、安全部门严格监督采煤队、掘进队,杜绝胡挖乱采,越层越界开采。5、地测科根据进度,随时发现地质变化点、涌水点,煤岩突出点要及时汇报,并记录在册,以备查阅。作业规程编制、审批与贯彻制度1、由总工程师根据设计方案指定一名采矿专业技术人员编写,通风、机电、地测专业技术人员协助,由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审核。经生产、机电、通风、安监等部门领导及分管生产、机电、安全领导签阅后,报总工程师审批,方可组织施工。作业规程的封面内容为:编写单位、编写人员、生产、机电、运输、安监、总エ、督察、副经理、矿长、经理。编写日期、矿井名称(公章)。2、属非正规回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应该报上级部门审核后,方能组织施工。3、作业规程审批手续完善后,分发给施工单位、生产、通风、机电、安全、总エ各ー份。由总工指派一名相关专业的技术员给施工单位上课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生产、通风、机电、安监、督察等部门要做好施工监督。

227作业规程管理制度为进ー步规范现场操作,使作业规程真正起到指导生产、服务生产、保证安全生产的作用,有效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切实保障职エ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2、作业规程编制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エ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3、必须严格按照“ー工作面、ー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套用、沿用作业规程。4、作业规程的编制工作由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生产需要,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5、作业规程编制前,应组织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代表,对工作面的煤层情况、地质构造情况、工作面四邻情况进行现场勘查。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生产的程序和内容。为编制工作做好准备。6、地测科要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地质资料和图纸,不得影响作业规程的编制。7、作业规程编制好后,由技术科分管工程师负责把关。

2288、作业规程的审批,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进行,并应由生产技术、安全通风、地测、计划、机电运输、调度等相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审,各部门都要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最后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8、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必须在工作面开始生产前至少三天完成:由区队负责人组织参加生产的所有人员学习,由技术人员负责贯彻。参加学习的人员,应在学习记录上签名。9、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15天编制完毕,开工前10天审批结束,开エ前8天报焦煤公司生产处。10、采掘单位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工作面《作业规程》在现场的落实,条件变化时及时修改和补充工作。11、工作面的地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12、对违反作业规程所造成的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进行追查处理,以便吸取教训,进ー步抓好安全生产。,,三率,,管理工作制度ー、,,三率”管理工作要在矿两委及矿产资源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监督工作。二、,,三

229率,,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经营等计划同时布置、检查、评比,并列为全年经营考核的重要指标。三、每月制订出“三率”管理计划指标,月底由矿产资源管理领导小组进行检查,完不成指标的单位,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四、,,三率”管理员要经常深入井下生产ー线,了解实际存在问题及煤层变化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五、,,三率”管理员及时向矿产资源领导小组汇报“三率”管理情况,以便进行监督管理。六、“三率”理员及时建立“三率”管理台账,达到台账、图纸对照。七、如发现“三率”管理工作与实际不符合或台账图纸不符罚“三率”管理员率ー100元。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日及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监督的カ度和深度,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一、每逢周一为矿安全活动日。届时,由矿长亲自组织带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深入生产作业第一线,重点在井下进行一次安全普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由各部门提出整改处理方案,并派专人限期负责实施。同时,安检部门做好复检验收工作。

230二、每月1、11、21日为矿安全大检查日。届时,必须由矿长亲自组织,跟班队长以上所有领导干部参加,亲临作业现场,对矿井的一通三防、工程质量、机电运输和火区管理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所有安全设施的完成情况,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以及“三大规程”的落实情况。检查方法是采用两井口互查,部门对ロ的检查方法。三、对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征兆和事故隐患,归类划块,以整改表的形式,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人做出及时有效的解决处理,对于上次查出迟迟没有处理的老问题,ー是黄牌警告,二是经济处罚。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发生的率降低到最小限度。四、在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完毕之后,组织召开全矿队エ以上干部参加的安全生产办公室会议。发动大家共同研究和讨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以及制定相应的科学解决办法和措施。同时,有关领导要将上次安全大检查的整改情况,当日安全检查发现到的新情况,以及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各项工程质量验收评比情况,逐一向与会同志作出总结报告。五、无论发生大小事故,当班当日负责人必须组织召开由矿主管领导以及所有与事故有关者参中的事故调查分析会。以“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和主要责任,并且要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然后,由矿长组织召开一次全矿职エ安全教育大会。责令主要责任人在大会上作检讨,以教育全矿职エ,引以为鉴吸取教育,真正做到原因、堵祸端、除隐患、刹事故、促生产。

231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三大保护及规定的有关规定,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并挂有“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指示牌。二、所有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操作。使用普通电气仪表检测设备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三、电气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应妥善保护,不得碰伤砸坏,保持防爆面的光洁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锈油或凡士林。四、每季度对过载(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整定一次。不经主管电气技术人员同意,不得修改各保护系统的整定值。五、总电源开关的电流保护整定值,应大于分段开关的整定值。六、工作面固定配电点应设就地接地极。七、任何ー种继电保护失灵时,电气设备不得投入运行。ハ、电气设备各种联接装置必须紧固,可靠。九、电エ必须熟悉供电系统,每台设备应有标志牌注明型号、用途、电压及过流整定值。十、各电气设备应有检修记录和运行记录

232班组人员互保、联保标准ー、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二、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三、在每ー摊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联保,应履行互保、联保职责。四、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一)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二)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エ,互相关心、互创条件。(三)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四)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施工)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五、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要实行联保。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二)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233(三)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保卫室值班制度ー、带头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禁私设刑堂、聚众赌博、酗酒滋事、嫖娼等犯罪活动。二、保卫矿区治安环境,维护矿区治安秩序,保卫矿山安全。三、保卫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严禁空班,值班人数不少于4人,对陌生人进行登记。四、依法办事,对违法犯罪人员移送公安机关惩办。五、对矿区进行昼夜巡逻,及时参加公安局组织的治安巡逻活动。爆破员安全生产责任制ー、爆破员必须持公安机关发放的《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二、管理好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得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三、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四、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五、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六、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交回爆破器材仓库。七、违反上述一至六条者,不准上岗作业或吊销《作业证》,取消爆破员资格。ハ、违反上述一至六条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责任。

234爆炸物品管理制度1、爆炸物品仓库应设在远离人群居住的地方。2、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后,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购买、专人押运。3、对炸药、雷管、火线的发放,设置专职管理员,禁止私自外借和私下买卖。4、爆炸品管理员要定期检查物品储存情况,防止受潮变质或失效。要经常检查,预防失盗、雷击、灌水等事故的发生。5、要及时清除仓库周围杂草、落叶同时要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要求每个管理员必须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6、对不合格的产品,拒绝入库,对失效产品要按程序上报公安机关,按规定及时销毁,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爆炸物品押运エ岗位责任制1.押运员必须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的性能和安全处置措施。2.确保所押运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无误。3.监督运输车辆按照公安机关所规定的日期、路线、行车速度行驶。4.监督运输车辆所装爆炸物品不超高、不超载,符合爆炸物品运输规定和其它运输规定。5.管理好爆炸物品,严禁途中丢失、被盗和发生其它事故。6.货物运到后,监督收货单位按装卸规定要求装卸爆炸物品。

2351.监督收货单位在《爆炸物品运输证》上签注爆炸物品到达情况,并将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材料发放制度ー、认真执行月定材料消耗计划,凡计划外用料,须经领导和科室批准后方可发给,否则拒绝发放。二、严格发放手续,凡有涂改、印章不全,字迹不清等,拒绝发放。三、严格交旧领新制度,堵塞漏洞,节约材料,做好物资供应工作中的回收复用工作。四、认真审查料单,明确材料用项,发现与使用不符者拒绝发放。材料交旧领新制度ー、根据企业整顿精神,为切实提高经济效益,堵塞漏洞,全矿统ー规定交旧领新的主要品种有174种。用料部门在领料时,凡属于收旧换新项目范围的物资,经鉴定确实需要领的,应将废旧品交废旧品仓库,经收旧人员验证无误后,加盖“已收旧”印单方能领新。二、

236为降低原煤成本,为保证煤炭生产正常发展,对新增加的班组和人员,在新地点第一次领用材料、工具、器材配件时,由用料单位请示批料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免交旧品。但以后领用,仍实行交旧领新。三、如遇特殊情况,旧品当时替换或在井下不能交回者,由单位开欠条方能领新,但事后必须交库。如不交者下次不与发料,特续时间超过ー个月者,将欠条物品开票转财务扣。四、需交旧领新的材料、工具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丢失时,由本单位领导证明,经审核可免交旧。五、收回的废旧物品,凡能经修理复用的,及时交矿服务科,更新厂加工修理,以便挖掘物资潜カ,减少材料消耗。仓库管理办法ー、目的:加强仓库管理,做好物资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做到保质、保量、及时、成套地完成物资的收发任务。保质就是要质量好的物资收进来并发给用户:保量就是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及时缩短验收和配发时间,做到快收快发,按照物资的供应计划,及时地把物资发放到需求单位。二、做好仓库管理是加强物资管理的ー项重要任务,为此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储存物资的特点,做好“五无”一无霉烂变质、无损坏和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老鼠;做好“六防”一防潮、防冻、防压、防腐、防火、防盗。

237三、保证物资管理的安全,严防贪污盗窃,严防一切事故发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烧电。四、物资进仓须有严格验收手续,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名称等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做好进仓的登记手续。五、物资出库发放必须严格执行发料规定,须有领料凭证,并且手续完备、齐全,否则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发材料。六、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改善仓库的物资管理工作,做到科学管理仓库,提高工作效率,使物资尽快地投入生产,充分发挥物资的作用。测风管理制度ー、矿井每10天全天测定一次风量,每次测定要有记录,每旬有作通风报矿和煤炭局。二、井下要设测风站或固定测风点,测风站和测风点要按规定设点。三、风量测定要用路线法或分点法,测风时要用侧身风法或迎面测风法。四、测风时每占要测定三次,每次误差不超3え误差大要重新测,测后取三资的平均数。五、测风时风表和秒表同时起动。六、测后风量计算准,断面要量好,不得有误差。七、通风报表数字清楚、准确、表要干净,上报要及时。

238出入登记制度ー、对外来入矿人员或车辆要认真登记。二、外来人员要认真填写《外来人员入矿记录》,并标明入矿时间、事因、及离矿时间。三、严禁一切外来人员或车辆不经登记而善自入矿,入矿的外来人员或车辆要在门卫人员的指挥下有秩序的进入矿内。四、对善自闯入的外来人员或车辆,门卫人员应对其进行说明教育,或上报调度室。五、对《外来人员入矿记录》,门卫人员应妥善保管,并及时存档,以备日后查阅。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一、使用火药的单位,要依据当班的工作定额,提出炸药、雷管的需用量,持放炮员证,写好领料单,方可领取。二、放炮员持批准的领导料单(火药领退记录本),领取炸药、雷管,并根据领取的数量,填入炸药、雷管的领退记录本。三、放炮员领取雷管,必须使用雷管箱,由放炮员亲自运送,不准托他人带运,否则库管员停止发放。四、当班的火药实际使用量,由放炮员核实,并填入火药领退记录,由当班的队长审查签字,余数由放炮员当班全退回药库,不得带到井下或井上其他地方存放。

239五、发放的雷管必须经过电阻检查合格和编号,无电阻检查及不合格和无编号的不准发放使用,否则严肃处理。六、退回的炸药和雷管,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填入退回栏内,填入备注栏内,单独存放处理,失效的要及时处理,确保安全。七、爆破材料实行批号管理。档案管理制度一、仓库管理、核定、储备要落实到每个大类,有条件时落实每个品种,每月收、发、存有报表反映,报表必须有升、降原因说明。二、坚持永续盘点,时时掌握收、发、存动态,造好每月购料计划,并定期按照品种造册,填制清单上报。三、账目和单据的处理。要收有来源,发有去向,品名、规格不串产,单据每天一整理,一旬一下账,达到账、卡、物口对口。四、账目单据要妥善管理,年终转账后,所有旧账和单据,一律装订成册,入资料室保管,办理好交接手续。五、图纸、资料、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标志要随物保存,随物发出,并有领取人妥善保管,以便存档,使用单位安装、维修时参考。电雷管电阻检查编号制度ー、雷管电阻检查及编号必须分别在各自的碉室内进行,电阻检查和编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方可上岗工作。

240二、电阻检查和编号必须有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设施上必须铺有防静电的橡胶皮,方能进行电阻检查和编号。三、电阻检查和编号的胴室,要有定员定量标志牌,定员不超过3人,定量不超过200发,特别是打号,必须打在指定的安全部位。四、开启雷管箱不准用铁器,雷管的拆捆抽把,不能用カ过猛,电阻检查仪的输出电流不得超过节0毫安。五、全电阻检查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有:(1)生产厂家;(2)出厂日期;(3)测定日期、数量,合格数量、不合格数量、电阻检查人员等。六、检查不合格的雷管要单独存放,检查结束后报交给库管人员,做到先编号、打号,再进行电阻检查,编号实行局、矿、放炮员三级编号。电器设备检查制度ー、所有电器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二、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必须经专职或兼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安全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三、电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规程》的相关要求。四、加强对使用中的电器设备性能的检查。五、对受到破坏的电器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241六、所有电器设备由防爆检查员或设备管理员,按照设备管理办法,把好关并做好设备管理登记,签字手续齐全。断层带的超前预测预报制度ー、必须详细掌握煤层的地质资料,确保正常的采掘活动及安全。二、在采掘时必须进行断层带的探测,设专人用岩石钻进行探测,探测距离不得低于20米,数量及倾角必须符合规程规定要求。三、对每次探测的结果要有详细的记录,填写探测日期、探测人员、负责人,并将探测的结果报到矿上,根据探测结果制订采掘计划。四、当探测到断层带时,再对断层带进行探测,并分析断层带是否有水存在,根据分析结果决定当留多少米的保护断层煤柱。五、严禁采掘保护断层煤柱。六、在采掘过程中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安全生产。防爆电器设备入井检查制度

242为加强井下电器设备管理,提高防爆电话的防爆性能,特制订设备入井检查制度。ー、井下一律选用合格的防爆电缆,电器设备不防爆的电缆、电器设备不准入井。二、井下凡不合格、失去防爆性能的电缆、电器设备全部升井,经过检修和保养达到防爆性能的,入井时要严格检查,安全矿长签字后准许入井,否则淮入井投入使用。三、对井正用电缆、设备,经常组织检查,必须台台完好,防爆性能可靠,否则一律拆除、升井、禁止使用。四、未经入井检查,安全矿长无签字的电缆、设备,不得私自运往井下使用。如有发现,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五、无论新旧电缆及设备,入井前必须通知安全矿长对其防爆性能检查,经过检查,达到防爆性能后,安全矿长要在井下电器防爆性能检查表格内签名,准许入井投入使用。防尘管理制度ー、严格执行综合防尘制度和洒水冲尘制度。二、主要巷道洒水管路要完善,有管和有水,50米设一三通阀门,备有足够的软带。三、各转载点要经常洒水或喷雾。四、井下所有巷道内不允许沉积煤尘,厚度不超过2mm,长度不超过5m。五、煤尘大的巷每旬4日和9日为冲尘日,定期由瓦同和通风エ

243负责冲尘。防灭火管理制度地面防灭火1、地方设消除材料仓库,备足消防材料。2、木料场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米。3、井口房、通风机房、绞车房、变电所、矿灯房、木材场等地方,必须配备足够合格的灭火器、砂箱、砂袋、水带消防桶。4、地面设消防池,消防池不少于200立方米的水量。5、地面设消防管路,主管设不小于2寸钢管,还要有足够支管和软带。6、井口房、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各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7、严格执行井口入井人员检自制度,严禁将烟火打火机等易燃物品带入井下。8、严禁在井口、井下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烧焊时,必须写出措施经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井下防灭火制度1、井下必须有消防管路100米,设一三通阀门有软管,做到有巷必有管,有管必有水。2

244、严格执行机电设备入井检查制度,严禁失爆设备入井,矿灯也要严格检查,不允许失爆矿灯下井。3、在井下消灭电火、明火,更不允许在井下打开矿灯,不允许在井下换矿灯灯炮。4、井下回采后的主要巷道要及时封闭,以免留煤的自燃发火。5、井下电缆、风筒要使用阻燃材料的。6、巷道煤层厚、空顶高的也要及时封闭。副矿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在矿长领导下具体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负责制定分管方面的工作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和办法,并落实到生产中去。2、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正确教育引导职エ遵章守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3、做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的具体指导工作及机电生产、安全、技术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不得出现各种事故,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4、抓好分管口内的安全生产及设备的安全供是技术管理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安全供电及技术方面的“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的各项措施和具体落实和督促。5、做到分管业务内杜绝死亡消灭重伤,减少轻伤降低违章次数。

245爆破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爆破员必须持公安机关发放的《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2、管理好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得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3、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4、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5、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6、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交回爆破器材仓库;7、违反上述一至六条者,不准上岗作业或吊销《作业证》,取消爆破员资格;8、违反上述一至六条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责任。火工产品管理制度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对火工产品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对火工品要专库存放、专人管理。2、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物资部门有关火工品管理的规定,做好火工产品的订货、购买、运输、入库、发放等几个程序工作。3、强化对火工品保管使用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火工产品保管员、发放员和放炮员的岗位责任制。4

246、放炮员必须经安全检查部门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凭其有效证件方可领取火工品,并定点存放,专箱管理,当班用不完者退回井下仓库,严禁携带火工品升井。5、建立火工品使用台帐,做好雷管的编号管理工作。严格各环节的签字制度,明确责任,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环节人员的责任。火药储存保管制度1、炸药储存保管必须符合保安规程规定,火药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工作。2、井下药的储量:每个壁槽不得超过400千克,总量不得超过1.3吨,雷管每个壁槽不得超过300发,总量不超过1000发,摆放整齐,分开存放。3、入库的炸药、雷管要分别存放的壁槽内,其他地方不准随便存放(当班存放的炸药除外并放整齐)。4、火药库管理人员必须24小进值班,不得随意脱岗,做好现场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保证账卡物相符。5、除火药库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检查人员必须持要害证或保卫科信件证明登记后,由库管人员陪同进行检查,不得带矿灯入库,否则拒绝入库检查。6、入库存入的炸药、雷管,必须有厂家验收合格证、生产厂家及生产批号,药箱要用双绳捆好摆放整齐。7、炸药入库必须建账建卡,手续齐全,做到日清月结'账卡物相答,发放完后,及时报送收支库存放的班报表。

2478、入库的炸药、雷管储存,必须保持干燥,防止受潮、变质和失效。炸药和雷管下边和木势,上盖防潮布存放。9、失效报废炸药、雷管要单独存放,建账建卡,在交接班时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10、储存的报废电雷管总量不得超过500发,做到及时处理,保证安全。处理雷管手续齐全,经领导批准。火药发放清退制度1、使用火药的单位,要依据当班工作定额,提出炸药雷的需用量,持放炮员证,写好领料单,入可领取。2、放炮员持批准的领料单(火药领退记录本),领取炸药、雷管,并根据领取的数量,填入炸药、雷管领退记录本。3、放炮员领取雷管,必须使用雷管箱,由放炮员亲自运送,不准托他人带动,否则库管员停止发放,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エ监护下由熟悉爆破器材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炸药、雷管运送时必须分装在药包和雷管盒内,背送乳化炸药必须使用玻璃钢药箱。领到爆破材料后,必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到达工作地点后,把炸药、雷管分别放在合格的炸药箱、雷管盒内并上锁。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严禁在交接班集中时间沿井筒上下。4、当班的火药实际使用量,由放炮员核实,并填入火药领退记录本,由当班队长审查签字,余数由放炮员当班全部退回药库,不得带到井下或井上其他地方存放,库管人员要当面验收入库,确信领取量和余量退回相符后,在火药领退记录本上签字,如果数量不符,不予签字,让放炮员找出原因当面处理好。5

248、发放的雷管必须经过电阻检查合格和编号,无电阻检查及不合格和无编号的不准发放使用,否则严肃处理。6、发放雷管时,发放水炮泥袋按10:12的比例发放,水炮泥实行专人编号使用。库管人员发水炮泥袋,做好使用水炮泥的宣エ。7、退回的炸药和雷管,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填入退回栏内,填入备注栏内,单独存放处理,失效的要及时处理,确保安全。8、爆破材料实行批号管理,发放炸药和雷管应采取先进先发原则,保质保量,防止受潮变质,不合格的炸药、雷管不得发放使用。火药装卸运输制度1、供应站人员将炸药、雷管运到指定地点卸药,药库人员负责验收(库管人员要持证上岗),验收合格,填写火工产品领导料单,并立即装车(炸药、雷管专用车)运往井下火药库,装运火药必须轻搬轻放,每人一次只准搬ー箱,不准扛运。2、往井下运送火药,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井上下把钩エ,保证车辆优先通行,不准在井口停留,并填写到药时间及下药时间,炸药、雷管装车后,必须在30分钟下去,下及时下井。罚运搬当班人员每人3元,装运及时下井,每月装2元。3、炸药和雷管必须分装、分运,用专用车,炸药、雷管在矿井内,不得超过矿车边沿并加锁,升降速度不得超过4米/秒,司机在停绞车时,不准使罐笼震动,禁止在交接班时间内运送炸药。4、携带炸药、雷管乘罐宠上下井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上下井不得同罐笼同时上下井。5五、炸药、雷管在平巷运输时,不得在同一列车运送,应用空车隔开,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2496、禁止用顶车法运送炸药,在井底车场需用顶车时,必须由井下运输调度站统一指挥,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运送炸药的列车必须由药库管理人员押送,押送人员必须坐在列车后部,车尾要挂红灯,列车不准在井底车场或运输巷停留。7、蓄电瓶机车运送炸药时,要在距火药库25米处停车。8、装炸药、雷管的列运行时,不准同时运送其他人员、物料材料。库管员安全管理制度1、库管员必须持公安机关发放的《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不准发给爆破器材:2、按照爆破器材仓库管理细则认真落实各项工作;3、对入库的爆破器材要认真验收登记,对发放或回收的爆破器材要认真统计存档备查,对保管的爆破器材要经常查验清点核对,严防流失、转借或被盗;4、严格交接班制度,不准脱岗或漏岗,交接班时要对库存爆炸物品进行交接登记,对库房及周围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排除,当班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5、对违反上述一至四条的不准上岗作业或吊销《作业证》,取消库管员资格;6、对违反上述一至四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火工品保管员安全责任制1、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火工品管理条例,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品火工管理能力。

2502、保卫科人员专守看管药库,保管员必须24小时轮流吃饭,不脱岗,不漏岗,严禁非工作员地入火工品库内,火工品发放人员必须随叫随到,坚守岗位。3、保管员对1、2、3班发放的火药,雷管一定要认真填写火药,雷管的退余数帐目,做到认真细致,日清月结。4、发放员必须按照上级和本矿签发的文件执行,有安检办和保卫科负责对井下放炮员专业培训,操作章程,放炮员请假有调度室,保卫科,大门ロ,检查验收后,能批准离矿。炸药库管理员交接班制度1、必须提前1小时,按时在井下交接班,八点班7点到井下,四点班3点到井下,。点班11点到井下,如做不到者交科室处理。罚款20兀。2、必须做到口交ロ、手交手,帐目写清,数量记准,否则不予接班,接班不到不准升井。3、交班前必须保持卫,打扫干净,里外保持清洁。4、除矿领导和科室领导检查外,不准非工作人员进入火药库重地,如发现一次罚当班人员200元。5、有事必须提前请假(包括エ休请假)。写出请假条交科长批准,方可有效,否则按旷エ处理。6、在班期间,不准脱岗、空岗、班中升井吃饭,提前升井一律开除。保管员职责(炸药库)1、认真执行《民爆条例》,提高警惕,坚守岗位,严格库房管理,保证库房绝对安全。

2512、爆破器材进出库时必须查验审批手续,坚持随用随付,做到帐目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对出库雷管要认真登记编号。3、督促使用者将剩余物品当日返库,对违反规定出库爆破器材的有权拒付。4、库房应保持整洁、通风,禁止用明火、明线照明,专库专用不准混存,不得超过设计容量。5、严禁在库房内和附近放炮,失效过期的爆炸物品不得出库,报告销毁。6、发现丢失、被盗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爆破员职责1、必须认真执行《民爆条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中对运送爆炸材料的规定。2、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爆破作业,有权拒绝。3、爆破作业时必须认真清场。凡警戒工作不落实,爆破器材变质、失效不准爆破,非爆破区不经批准,不得爆破。4、必须严格领取、清退制度,当日用多少领多少,认真填写爆破记录,剩余的爆破物品当日交回仓库,接受安全员的监督。严禁将爆破器材转借、转送、赠送他人。5、对施工中的瞎炮和事故等,要与安全员ー起作出妥善处理,对事故的处理要及时上报公安部门。火药、雷管管理奖罚制度1、提运火药、雷管必须按保安规程要求坚决执行,要专人提运,

252当场点清,当面验收入库保管。2、运送火药人员严格按运输制度运送火药,专人看管,定量装车,下药到井下要专人看管到火药库,当面点清,验收入库,丢失ー个雷管罚款10元,丢失ー块炸药罚款10元,并根据情况和后果追究责任。3、严格发放清退制度和雷管打号编号制度,发放完毕后,及时清点统帐,报好报表,库管人员账物不符,发现ー次罚值班人员10元,不持证领取,领退回手续不签字者一次罚款5元。雷管不打号、不进行电阻检查,发现ー个雷管罚1元,火药库内卫生不好检查扣分一次,罚药库管理人员每人10元。各项制度落实好,安全无事故每人奖10元。防灭火制度1、井下必须有消防管路100米,设一三通阀门有软管,做到有巷必有管,有管必有水。2、严格执行机电设备入井检查制度,严禁失爆设备入井,矿灯也要严格检查,不允许失爆矿灯下井。3、在井下消灭电火、明火,更不允许在井下打开矿灯,不允许在井下换矿灯灯炮。4、井下回采后的主要巷道要及时封闭,以免留煤的自燃发火。5、井下电缆、风筒要使用阻燃材料的。6、巷道煤层厚、空顶高的也要及时封闭。电雷管电阻检查编号制度1

253、雷管电阻检查及编号必须分别在各自的胴室内进行,电阻检查和编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方可上岗工作。2、电阻检查和编号必须有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设施上必须铺有防静电的橡胶皮,方能进行电阻检查和编号。3、电阻检查和编号的洞室,要有定员定量标志牌,定员不超过3人,定量不超过200发,特别是打号,必须打在指定的安全部位。4、开启雷管箱不准用铁器,雷管的拆捆抽把,不能用カ过猛,电阻检查仪的输出电流不得超过节0毫安。5、全电阻检查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有:(1)生产厂家:(2)出厂日期;(3)测定日期、数量,合格数量、不合格数量、电阻检查人员等。6、检查不合格的雷管要单独存放,检查结束后报交给库管人员,做到先编号、打号,再进行电阻检查,编号实行局、矿、放炮员三级编号。火区的超前预测预报制度ー、在开采有火区和煤层的自燃倾向性煤层,必须制订预测措施。二、不可将可燃性材料充填采空区,采面结束后及时封闭,最迟不得超过!.5个月。三、在火区同一煤层的下部阶段,不得进行回采。四、掌握准确的煤层地质资料,防止与火区掘透。五、在掘进时,如果已知前方有火区,首先要对火区进行检测,是否火区里的火已熄灭,如果火区里的火

254没有熄灭,必须进行封闭严禁掘进;如果火区里的火已熄灭,要制订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进行掘进。六、在采掘时ー,如果不清楚前方火的情况,必须进行探水的同时进行对火的检测,测量是否有CO、COユ涌出,并对检测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是否存在有火区情况。七、在探测火区时,必须有专人进行负责,对每次探测的结果详细记录在册,填写探测日期次数、测量结果并悬挂在检测地点。ハ、经常检查已封闭的火区,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ー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及其它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的变化。九、井下发现有自燃发火征兆时:如温度增高、煤质干燥、有煤油味或出现ー氧化碳时应立即报告矿长进行处理。十、严格采掘隔离火区的煤柱,或在隔离火区煤柱内进行采掘活动。H、在采掘时一定要做好火区的预测、预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火药、雷管管理奖罚制度ー、提运火药、雷管必须按保安规程要求坚决执行,要专人提运,当场点清,当面验收入库保管。二、运送火药人员严格按运输制度运送火药,专人看管,定量装车,下药到井下要专人看管到火药库,当面点清,验收入库,丢失ー个雷管罚款10元,丢失一块炸药罚款10元,并根据情况和后果追究责任。三、严格发放清退制度和雷管打号编号制度,发放完毕后,及时清点统账,报好报表,库管人员账物不符,发现ー次罚值班人员10元,不持证领取,领退回手续不签字者一次罚款5元。雷管不打号、不进行电阻检查,发现ー

255个雷管罚1元,火药库内卫生不好检查扣分一次,罚药库管理人员每人10元。各项制度落实好,安全无事故每人奖10元。火药装卸运输制度ー、供应站人员将炸药、雷管运到指定地点卸药,药库人员负责验收(库管人员要持证上岗),验收合格,填写火工产品领导料单,并立即装车(炸药、雷管专用车)运往井下火药库,装运火药必须轻搬轻放,每人一次只准搬ー箱,不准扛运。二、往井下运送火药,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井上下把钩エ,保证车辆优先通行,不准在井口停留,并填写到药时间及下药时间,炸药、雷管装车后,必须在30分钟下去,下及时下井。罚运搬当班人员每人3元,装运及时下井,每月装2元。三、炸药和雷管必须分装、分运,用专用车,炸药、雷管在矿井内,不得超过矿车边沿并加锁,升降速度不得超过4米/秒,司机在停绞车时,不准使罐笼震动,禁止在交接班时间内运送炸药。四、携带炸药、雷管乘罐宠上下井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上下井不得同罐笼同时上下井。五、炸药、雷管在平巷运输时,不得在同一列车运送,应用空车隔开,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六、禁止用顶车法运送炸药,在井底车场需用顶车时,必须由井下运输调度站统一指挥,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运送炸药的列车必须由药库管理人员押送,押送人

256员必须坐在列车后部,车尾要挂红灯,列车不准在井底车场或运输巷停留。七、蓄电瓶机车运送炸药时,要在距火药库25米处停车。ハ、装炸药、雷管的列运行时,不准同时运送其他人员、物料材料。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ー、对地测资料和图纸的使用管理,执行主管副矿长责任制,并设专人建立台账。二、每月和区煤炭局进行一次交换图,每季和石龙区矿管局进行一次交换图,并上报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和储量动态。三、认真做好成果资源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四、严格执行成果资料和图纸的复制、传递、借阅制度,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复制、传递、借阅的资料和图纸最多不超过一星期应及时归档。五、做好技术档案的保密工作,并要做到防火、防盗、防霉变。监控电脑管理制度为防止监控电脑非正常运行造成损坏井下瓦斯监控数据有误,特制定管理制度。ー、调度监控人员认真负责管理好电脑使用规章制度。二、不准外来人员操作电脑,需经值班矿长许可,否则经济处罚。

257三、矿值班人员不准在电脑监控上打游戏或上网,发现ー次罚款20元。四、因业务需要对监控电脑操作时,必须向值班矿长批准后方可操作。五、电脑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合格人员担任。六、不经值班矿长或矿长批准操作监控电脑ー次罚款10元。七、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监控检修维护制度ー、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监控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或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二、通风部门负责“装置”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三、在使用“装置”前,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四、维修监控时,必须切断电源后方可维修。五、每六个月必须对监控进行维修检查。六、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ー次。七、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并完善各种制度。监控室交接班制度ー、按规定时间在监控室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二、交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各测点有无异常发生,瓦斯是否超限等,当班发现瓦斯超限应及时向值班矿长汇报。

258三、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瓦斯等监控情况用报表打印并向矿调度室报送。四、视频系统图象是否清晰,有无异常变化情况。五、交清室内设备、用具、工具等,不丢失、不损坏。六、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清洁、设备无灰尘。七、交班人员应把自己当班的工作向接班人员报告清楚,接班人员有不明的地方可以不接班。监控仪表计量制度为保证安全监测系统准确运行,按照《规程》规定和局发细则要求,特制定安全监测系统监测仪器仪表计量管理制度。ー、瓦斯传感器1、瓦斯传感器按计划到货后,要按规定严格进行验收,按技术要求通电运行试验,按产品技术要求通气联机测试,不合格的产品严禁投入使用,未经局计量检验合格的不准入井使用,没有煤安标志的设备不准使用。2、瓦斯传感器入井前,要在地面进行联机运行、通气、老公,各项指标符合计量要求后方可入井使用。3、井下定期调试必须用局化验室提供的校准气体。4、井下使用中标气调校、断电实验周期小于一周,并做好记录。5、每年定期进行ー次计量年检。6、维修中和年检中仪器指标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待修停止使用。7、报废的仪器要注册登记,完善管理使用台帐。二、监测分站

2591、按计划到货后,要按规定严格进行验收,按技术要求通电运行试验,按产品技术要求联机测试,不合格的产品指标超过技术允许误差的严禁投入系统使用。2、监测分站入井前,要在地面进行联机运行、通气、老化,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入井使用。3、使用中实行包机责任制,设备保养、防爆性能维护、使用维修责任到人。4、断电实验周期小干ー周,并做好记录。5、按规定6—12个月定期上井进行全面检修,检验各项技术指标均要符合计量要求。6、计量不合格须报废的仪器要注册登记。完善管理使用台账。三、便携式1、便携式按计划到货后,要按规定严格进行验收后,送局计量站进行计量检验,经计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严禁投入使用。2、便携式入井前,要在地面进行联机运行、通气、老化,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入井使用。3、便携式要由区长负责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具体负责仪器的充电气、通气调试工作。4、便携式的定期调校要用计量配制的校准气体。5、通气调校周期小于一周,并做好记录。6、每年定期进行ー次计量年检。

2607、维修中和年检中仪器指标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待修停止使用。8、不符合计量要求需报废的仪器要注册登记。完善管理使用台帐。四、ー氧化碳及ー氧化碳便携式1、ー氧化碳鉴定器ー氧化碳便携式的管理使用由测风组负责。2、为保证ー氧化碳鉴定器准确度,一氧化碳便携式使用中要防止碰撞损坏,使用完毕要装盒保管。3、使用中发现有误差及时进行送检校准。4、一氧化碳便携式的通气调校周期小于一周。误差超标停止使用。5、一氧化碳便携式鉴定器要经常进行漏气试验,发现漏气要停止使用,以免影响计量精度。6、计量不符合要求需报废的ー氧化碳鉴定器仪器要注册登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一、严格检测检控管理,作到专人管理专人维护,充分发挥监控系统断电仪,瓦斯便携等各种通风安全监测装置的作用,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二、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安检办主任、安全矿长、爆破エ、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定仪。瓦斯检查エ必须携带光干式瓦斯检定器。三、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统ー管理专人使用,统ー维修,统一校验,统ー校准,发现有误差要用及时调较。四、瓦斯监控系统断电仪必须按规定安装,其报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261五、瓦斯监控设备不得随意停拆,需停拆修理,必须经矿领导同意报告矿调度室。六、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每?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七、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报警仪,学学瓦斯检定器检测与传感器进行对照,不得误差太大。ハ、矿井安全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九、对需要移动的传感器、场光箱及电缆电采掘班组长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严禁撞击和摔坏,严禁随意调动,采掘班组长一定爱护仪器保护好。项目部经理工作职责ー、矿山项目,必须高度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安全重于泰山”的管理理念。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及防范措施。重视安全细节,不留死角,杜绝重大事故发生。二、在夯实安全的前提下,要珍惜资源,按照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的安排生产施工进度。完成和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指标。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奖惩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严禁违规、违章、冒险作业。

262四、每周日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做出下步工作安排。每周三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查实存在的问题,落实解决方案。一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ー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评比活动。优者奖,劣者罚。五、抓好采、供、销的系统管理。严格审批财务支出,严把供应质量关,价格关,确保销售渠道畅通,资金回笼及时。六、以人为本,加强安全教育及岗位责任制的培训。对二次考核不及格者予以辞退。关心职エ身体健康,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发现问题,及时治疗,禁止带病上岗及酒后上岗。办公室主任职责一、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编制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和责任目标。二、主动搞好单位与政府及社会其他单位的联系,无论何时何地,始终坚持有利,有理有节原则,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利益。三、每半月召开一次总结性办公会议,落实各种措施和责任并对没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四、当好领导参谋,坚持向总经理汇报工作。五、严格公司纪律、保证政令畅通,提倡团结合作,不断增强企业凝聚カ。六、加强公司车辆管理使其更好地为工作和生产服务,坚决克服人情用车。七、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积极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到位。

263ハ、负责公司各种文件的起草,打印,下发,归档工作。九、抓好单位保卫,环境卫生和职エ生活。十、完成领导交给的各种任务。小车管理制度ー、小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严禁私人用车和人情用车,使车辆更好的为工作服务。二、公司各单位用车必须向办公室申请,填写用车事由,办公室安排。不经办公室通知,司机不能私自出车。三、实行车辆运行登记,司机必须如实填报登记台帐,以考核汽车实际使用效果。四、严禁司机违章驾驶和酒后驾驶,凡因违章造成的事故或损失,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五、司机要爱护车辆,及时保养,使车辆整洁完好。一般情况下司机要自己动手洗车,节约开支。六、实行汽车用油统一管理,加油要报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264办公室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执行细则付诸实施。二、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理顺协调公司各单位的工作,保证公司的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上情及时下达,下情迅速上报,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工作。三、负责协调与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群众的各种关系,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原则,维护公司利益,稳妥解决各种矛盾,确保企业正常的经营和生产秩序。四、负责公司各种会议的组织,文件的起草、打印、下发和归档工作,并及时收集各单位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供领导决策。五、经常深入生产ー线,配合各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制定安全规划,培训人员,落实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文明生产”的方针落到实处。六、负责公司对外业务往来的接待工作,维护公司形象,注重市场信誉。七、抓好企业保卫,环境卫生和职エ生活。ハ、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65财务管理制度ー、认真贯彻国家财税政策,参与公司经济项目的论证和决策,参与公司改造项目,重大购销合同的可行性分析并对其资金来源和经济效益情况提出合理性意见。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工作认真,不徇私情。三、认真编制会计月报表和年度报表。正确反映公司经济指标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四、加快资金周转,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及时核对帐目与实物,确保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五、加强费用支出管理,严格审批程度,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主管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六、现金收入的部门,当下班前必须将现金交到公司财务,不允许现金在外过夜。七、对外发生业务往来,要及时核实,及时结算,确保资金及时回笼。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ハ、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对来客需要招待的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否则财务不予报销。九、财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ー些明显不当支出及材料价格明显不实的报销。履行财务监督的责任和义务。十、公司财务总监有权审核和审查财务帐目,财会人员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和积极配合。

266总经理助理职责1、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负责单位日常工作和财务工作,层层落实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降低消耗。2、总经理外出期间,行使总经理职权,对单位行政工作负全面责任。3、有权对单位财务人员和业务实行有效监管,随时抽查财务帐目,全面了解资金使用情况,为领导当好参谋为生产经营提供有效财カ。4、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调查,了解生产进度,安全状况和生产成本,做到心中有数,抓好节能降耗工作。5、定期组织财务分析会,盘活资金,捕捉市场信息,关注市场价格,力争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6、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井口エ交接班制度ー、严格坚守工作岗位,精神集中。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处理好当班出现的问题。三、接班时检查信号、机斗、绳卡是否可靠、灵敏。四、接班时交接好使用的公共财务,经常打扫井口和井口房卫生。五、必须按作业规程,接发信号,听清井下发出的信号后,即可传送绞车房。六、井口エ要持证上岗,严禁他人代替。

267井下机电维修工交接班制度ー、按照在预定地点或设备检修地区进行交接班。二、交班机电维修前エ必须把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巡视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设备安装维修情况、下ー班应注意的事项等向接班交待清楚。自己能处理的事情,不准推到下班处理。三、工具、备品、配件、安全注意事宜等必须交待清楚。四、及时传达、介绍领导指示事项,并交接正确齐全的设备运行I己^^。五、接班人如发现交班人没完成当班应完成的任务或的不合格,有权拒绝接班,并向主管领导汇报。矿工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矿规矿纪及国家有关法律和“安全规程”做到自主保安。2、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认真落实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把上级安全指令,落实到行动上。3、工作中认真处理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生生产和原则,对处理不了和无权处理的重大安全隐患,须及时报告上级主管的义务。4、不违章作业,做到“三不伤害”。5、做到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轻务,队里无死亡,从而达到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队、队保矿的安全互保目标的正常实现。

268矿井测绘及图纸交换制度ー、矿井必须配备必要的测绘仪器及工具。二、生产技术科人员入井必须携带测绘仪器,标定计划巷道布置。三、矿井必须有绘制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每月矿井交换一次图纸,并向煤炭局上交一次交换图纸。四、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必须执行国家标准,标注井下火区、积水区、地质构造、逐月标定采空区及掘进工程的位置。五、矿井必须建立技术档案,把测绘等技术资料存档。矿井通风及停风撤人制度为了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文明生产”,特制订矿井通风及停风撤人制度,望全矿干部职エ认真学习本制度,并切实遵照执行。一、矿井供风量不得小于矿井需求风量,严格按照规定工作面个数及规定入井人数组织生产,严禁超人员,多挂头生产。二、主要通风机必须同功率一台运转,一台备用,井架风门漏风率不能超过《规程》规定。三、主扇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熟练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记录。四、主扇司机必须保证主扇正常完好运转,当工作主扇因故停止运转时,备用主扇必须在10分钟内运转,并立即通知矿调度室及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269五、建立健全完整的通风系统,测风站、风帘、风门、风桥、风墙、风窗,局扇位置,风筒吊挂等通负设施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六、建立健全停风撤人制度,如主扇、局扇因故停止运转时,井下通风エ、瓦检员、班长、技术员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到进风巷内,并通知电エ查找原因,任何人在停风期间不允许组织生产,井下更不准放炮。如停风时间长,应立即组织人员升井,撤到地面,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七、主、局扇正常运转后,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规程规定排放瓦斯,并对各工作地点,机电恫室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ハ、局扇必须由通风エ操作管理,任何人不能擅自开启,拆装局扇。九、井下严禁使用串联通风,不准堵塞风筒,不准随便改变风流方向。必须加强井巷维修,防止冒顶堵塞巷道风流。十、风筒吊挂要“两靠一直”风筒要吊挂平直,接头要严密,转向有弯头,不拐死角,并且风筒要有变头,风筒未端到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5米。Hー、要始终保持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量,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限。十二、消灭不合理通风,确保一机一面进行通风。十三、矿井风巷风门设专人看管,井下井口所有风门必须有正向、反向并联锁。十四、要合理分配风量,加强通风设施管理,提高巷道工程质量,保证通风断面,尽量减少通风阻カ,达到以风除百害的效果。十五。建立健全矿井测风制度,每旬对矿井进、回风巷风量进行测量,有旬测旬报记录,矿长、安全矿长、技术矿长、矿调度室各存有一份。

270以上矿井通风及矿井停风撤人制度,望学习贯彻后认真落实执行,各负其职,各尽其责,由安全矿长具体安排落实,对违章指挥,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从重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其刑事责任。老空区的超前预测预报制度ー、在采掘中必须对老空区进行预测。二、如果发现掘进巷道距老空较近时,应首先用探水钻进行探测,否则严禁掘进。三、在探测时应尽量向老空区里边探测,是否有水、火、瓦斯存在,探测距离不得低于20米,数量、角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要求。四、每次探测的结果都要详细记录,填写探测日期、探测人员、检测人员、负责人,并且悬挂在探测地点,以备查阅。五、探测人员下班后把详细的探测结果上报矿上要记录存档,并根据探测的结果制订采掘计划。六、对已知各探测到的老空区必须留足保扩煤柱。七、严禁采掘本矿和邻矿的老空区保护煤柱。ハ、在采掘时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煤质管理制度

271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质管理的政策,结合国家和部颁标准,搞好煤质管理工作。二、在下达年度、月份生产计划的同时,也下达煤质计划,在全矿范围内,开展以经济益为中心,开拓煤质工作新局面的竞赛活动。三、煤质管理人员应当做到三个面向,经常深入实际搞调查研究,同时坚持严肃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多调查,善分析。四、狠抓基础工作,搞好原始记录的存放与管理,搞好煤质资源的积累,做好原始记录,收集整理,并分项归类纳入台账。五、对煤质工作搞的好或差单位,按照规定比例,每月底分别给予奖励或罚款。请错假制度ー、当月出勤不得少于28班。二、离矿必须向矿长请假。三、请假两天以上者,必须写出请假条,由矿长签字。四、休假回矿后,找矿长销假,不销假者,按旷エ处理。五、超过两天没有请假条者,按旷エ处理。六、离矿不请假者,按旷エ处理。七、旷エー天罚款100元。

272入井许可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全治理,总体推进”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做好预防事故从井口抓起,防患于未然,特制定赵岭二矿入井许可制度。1、井口エ必须持证上岗,提前半年小时接班。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否则不得入井。3、严格执行搜身制度,严禁火种及易燃物入井。4、所有入井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5、入井的放炮员,瓦检员、电エ等特殊エ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7、井口20米内严禁明火,20米内严格人员吸烟。8、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衣帽整齐,必须穿胶鞋。9、严禁物人同罐入井。10、上、下人员必须打信号,井上、下声光信号必须完好。入井验身制度ー、凡入井人员,必须听从井口信号エ、检身エ的指挥,自觉接受检身,并盖好罐盖,挂好罐帘。二、入井前,一定要休息,保持旺盛的精力。

273三、放井前,严禁喝酒。四、入井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和矿灯,严禁穿化纤衣服;携带利刃工具,必须要有防护套保护。五、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六、每次乘罐入井人数不得超过12人。七、运送火药的人员,必须单独乘罐。ハ、非本矿职工不得入井,上级检查部门或外单位参加学习人员,必须要有矿安监部门同意,主管部门领导陪同方可准许入井。九、井口20米以内不准许有明火和明电照明,井口20米以内电气焊接,必须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技术总负责人同意,方可作业。“三品”库工作制度1、严格落实“四防”“五双”管理制度。2、炸药库周围院墙外20米内不准有枯草.和易燃、易爆品。3、库外要有可靠的防雷措施。4、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不经有关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进入库内。5、库内要有足够的防火器材、用具,并设有消防水池和水管。6、监控、报警设施处于有效状态,24小时必须有专人看护。7、保持通风良好,并要防止鼠害。8、库内禁止使用电器设施。9、进入库区严禁动用明火,任何人不得将火种、火柴带入库区。10、库内存放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要按规定分库存放,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要求。

27411、雷管库内要铺软垫,进入雷管库区严禁穿带钉鞋和携带铁器。12、值班人员要加强责任心,经常检查库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13、严格爆炸材料的领取手续和制度,入库要作检查和试验。上下井人员乘罐制度1、本矿人员乘罐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入井许可证,否则不准乘罐入井。2、外来人员不经矿上批准,严禁乘罐入井。3、乘罐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严格执行入井须知。4、乘罐时每罐人员不得超过4人,并必须执行验身制度,罐笼运行期间乘罐人员严禁打闹。5、乘罐时人必须听从信号エ指挥,按顺序排队入罐(出罐),严禁拥挤、争、抢,并执行入井、升井清点制度。6、人员和物料严禁同罐升降。7、交接班人员上井下的时间内,严禁止运送爆破材料。8、升井人员时,严禁使用罐座。

275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爱护设备,做到设备完好。2、设备运转良好,无严重渗油、跑风漏气、漏水等现3、主要仪器仪表和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4、做到勤保养、勤维护,经常检查各零部件是否有松动、磨损现象。5、掌握设备的性能、结构,做到会操作、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保持设备卫生整洁。

276水患超前预测、预报制度1、加强地质资料搜集整便工作。2、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制度。3、搞好地质测量工作,及时测绘井上下、工程对照图,确定离水患区域的距离。4、在实际施工中,针对地质条件的变化,必须认真查证、分析。5、地接近积水区,必须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按探放水措施执行,防止误入积水区域。6、进入雨季及时制定雨季三防措施,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雷雨大风天气加强防范。7、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矿处理。司泵エ交接班制度1、接班者要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地点,并做好设备检查。2、交班前检查设备、清扫场地和清点整理工具。3、交班者应详细地将本班设备运转事故和生产操作向接班者介绍清楚,并认真填好交接班的记录。4、交班清楚后经接班同意方能离开岗位。

2775、交班过程中发生问题有交班者负责。通风仪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ー、所有的通风仪表,统ー保管、维修、保养、专人使用,定期检查,检定工作由矿务局计量站检定。二、风表每年校正一次,瓦斯检查器每年检定一次。三、通风仪表有问题要及时修理,不能带病使用。四、仪器妥善保管,放在适当地方,不能受潮,不能爆晒。五、仪器要放在干净地点,经常清理打扫卫生,仪器要经常常擦干净。六、瓦斯检定器要定期按规定换,不用的瓦斯检定器,电池要去掉,防止腐蚀。七、仪表各部件要完整,不能缺部件使用。八、仪表要轻卸、轻放,不能敲打碰击。九、安全办对仪表每三天要检查ー次,矿上在每旬的安全、质量、旬检中,对通风仪表要进行ー次检查。瓦检员岗位责任制度ー、瓦检员必须执行井下8小时值班制度,每班提前ー小时到矿调度室签到,领取当天工作任务,在下班前半小时向安全矿长或安检科汇报当班工作情况,违者每次罚款20元。

278二、每班提前半小时入井,正点后升井,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违者每次罚款50元。三、入井前认真检查仪器是否灵敏可靠、准确,若发现仪器不能使用,每次罚款20元。四、必须熟知所管辖区的ー切通风设施,认真做好瓦斯、二氧化碳温度的检查工作,做好瓦斯手册、瓦斯牌板、瓦斯探头的吊挂移动工作,违者每次罚款20元。五、严格执行“ー炮三检”工作,“三监测、三对照、三人联锁”放炮制度,违者每次罚款20元。六、当井下工作面通风机有故障而造成停风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及时撤出工作面人员,违者每次罚款50元。七、每班对各工作面必须检查三次,严格执行瓦斯三汇报,发现有瓦斯超限现象,立即撤出人员,向调度室汇报,违者每次罚款50元,及时报送瓦斯报表。ハ、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有空检、漏检、伤检、脱岗、瞒报现象,违者每次罚款50元。九、积极开展反三违和反事故活动,杜绝三违人员出现,若发现有三违人员不制止的发现ー次罚款100元。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若不请假造成私自空班现象,每次罚款100元。十ー、严格执行仪器领交制度,每上班前到安检科领取仪器,下班后及时把仪器交回安检科,违者每次罚款20元。

279瓦斯报表审批制度一、瓦斯日报要认真制作及时上报。二、瓦斯日报要数字准确,字体端正、清楚,表面干部,允许部乱涂乱改。三、瓦斯日报要制表人签字,安全办主任签字,才能上报。四、上报的瓦斯报表,安全副矿长审阅签字,然后矿长审阅签字,安全办把签字的一份瓦斯日报领回存档,以便上级来查。瓦斯的超前预测预报制度ー、矿井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瓦期检定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效验。二、每班必须设有专职的瓦斯检查员,检查鉴测全矿井的瓦斯以及其它有害气体。三、在采掘时要准确掌握各工作地点的地质资料,不得无计划的采掘,以防有害气体涌出。四、探放水地点要经常检查瓦期,是否有瓦斯涌出,检查完要有专人记录在册,填写检测日期、检测次数、检测人员以及本地点的负责人,并且挂在检测地点,以备查阅和复验。五、各地点的瓦斯检测结果必须由检测人员下班后报造给矿长。

280六、接班时,瓦检员必须提前检查各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并填写在瓦斯排报上,如果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严禁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并且立即进行处理。七、如果在掘进时已知前方有采空区或火区,要制订专六措施进行探测是否存在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ハ、将探测的结果必须详细进行记录,并且务有关人员进行鉴名挂在探测地点和报告矿上进行研究分析,制订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九、在采掘过程中要尽可能地进行瓦斯的提前预测、预报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燃,消除瓦斯,确保安全生产。瓦斯监控管理制度ー、一般规定1、瓦斯检查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2、检查电源及开关,开关要灵活,要有防爆盖,接动上下电钮,粗读数和微读数必须清晰稳定。3、检查药品是否失效,要求药品充足,性能良好,颗适宜。氯化钙凝固而是呈松散状态,钠石灰粉色未退,颗料以3—5毫米为宜。4、检查气救和仪器是否漏气,气路是否畅通。5、检查刻度和光谱条纹是否清晰,光谱条纹宽窄是否适宜。二、检查瓦斯安全技术操作方法

2811、入井后,在临近待测的进风流中换气,换气地点和待测地点的温度不应超过10度,后对零定基线。2、测定沼气时,把连接入口的橡皮管伸入测定点,接上钠石灰管,压放吸气球5—6次,取下目镜盖,先粗读后微读,将两数相加,即为测定地点的沼气浓度。3、测定二氧化碳时,去掉钠石灰管进行测定,该浓度数即为测定地点的二氧化碳浓度,如果测定地点沼气和二氧化碳同时存在,那么先测沼气浓度,扣测混合气体浓度,后测的混合气体浓度减沼气浓度,即为二氧化碳浓度。三、检查瓦斯的地点和规范1、检查采掘头代风局扇前后各10米以内的进风流,检查风筒出风ロ到采掘头约一段工作面风流,检查工作面至风ロ的一段回风流,检查矿井总风流。2、检查设置地采掘工作面及风注中所有电动机构附近20米以内的风流。3、检查采掘工作面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的风流。4、高沼采掘头每班至少检查三次,设专职瓦检员,低沼采掘头每班少检查两次,密闭内外每周到少检查ー次。5、检查高冒地点时,要站在支架完好处用,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测定地点测定。严禁进处老矿高冒地点,防止冒顶片帮伤人。6、检查高冒地点时,要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切忌头部超越已检查过的最大高度,以防高浓度瓦斯造成缺氧而窒自己死亡。

2827、检查老巷、老空、盲巷、临时停工停风的采掘头和密闭时,必须由外向里,边走边检查,当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2%时,应停止前进检查。8、当发现瓦斯超限或有瓦突出危险时,应立即通知班组长,及时组织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调度室汇报。9、瓦斯检查牌板,应随工作面前进移动,悬挂地点要醒目,牌板填写时,要求字迹エ整、清楚,不得空拦漏填。10、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11、必须做到检查牌板、检查手册和瓦斯日志三对照。瓦斯检查制度ー、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施工地点的《作业规程》。二、认真检查瓦斯作到不空班、不漏检、不虚报、假报。三、井下各检查点要作到每班只少检查三次,每次都要及时填手册和牌板,发现问题及时回报和请示,能自理的要及时在现场处理。四、瓦斯大的掘进头要固定一专职瓦斯检查员,作到坚守岗位,执行“一炮三检”。五、应加强巷道内空顶的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三次,防止局部瓦斯职累。六、瓦斯检查作到“三检查”、“三对照”,各检查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接班后、班中、交班前),“三对照”(牌板、手册、日报对照)。

283七、瓦检员必须在指定地点交接班,并作到“三签字”(即,当班班长、组长、接班人、交班人签字)。ハ、每天的瓦斯日报必须经矿和审阅、签字,签字的日报必须存档,以便上级审查。九、检查点的选定及检查次数:1、总回风或ー异回风扇,检查三次,设牌板。2、串联回风流,每班检查三次,设牌。3、掘进头回风流,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牌板设在放炮地点(母线外端)往外10米处。4、正头及空顶处每班检查三次以上。5、机电恫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6、盲巷每班在栏杆处至少检查一次。7、在无人作,停エ不停风的巷道,每班至少检查ー次。8、巷道内空顶处避部每班至少检查一次。9、贯通巷20米要停工ー个头,在施工头每次放炮前要到停エ头检查一次。瓦斯排放制度ー、排放瓦斯要严格执行排放措施。

284二、临时停工时间短,瓦斯不超过3%,由跟班班队长、瓦斯检查员缓慢排放。三、巷道内瓦斯超过3%,巷道距离短,由跟班班长、瓦检员、通风负责人进行排放。四、巷道内超过3%,巷道距长,必须写出排放措施,由跟班队长、瓦检员、通风エ、安全副矿长、通风负责人按措施排放,严格执行措施。五、排放高浓度的瓦斯巷道较长,回风流必须切断电源,站岗放哨,严格其它人员入井放瓦斯风流中。六、排入瓦斯严格控制回风流瓦斯,在新乏风交合处控制瓦斯,沼气不超过1%,二氧化碳不超过1.5%,若有串联通风,排出的瓦斯不超过0.5%〇七、瓦斯大的巷道,要利用逐段排放法,瓦斯上的要利用错对口的排放法,严禁ー风吹。ハ、瓦斯排完后,巷道内要逐段检查,盲头、空顶、机电设备处、正头、瓦斯不超限,方能恢复生产。物资保管保养制度ー、库存物资要做到“四号定位”“五五摆放”,账、卡、物、资金四对ロ。二、库存物资要定期检查,努力做好保管保养工作,达到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不坏不乱,不漏不短。三、库容整洁文明卫生,做到货架地灰尘,库区无垃圾,料场无杂草。

285四、凡露天堆放的物资要做到上盖下垫,按品种规格堆放,分区管理,整齐划ー,文明卫生。五、大型材料的管理,要实行管理牌板化。六、账册单据要做到日清月结,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ー、采购人员要严格执行企业的物资采购制度,廉治自律、奉公守法、不徇私舞弊。不购人情料,质次价高料。二、认真钻研业务,掌握识真辨假技能,入井物资必须采购有煤安标志的合格产品。三、在采购过程中,必须按照计划或合同质量标准要求采购物资,四、及时掌握市场信息,采购物资要达到质优价廉,货比三家,标志、资料齐全,杜绝“三无”产品。五、物资票据手续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和矿上的规定,开据正规票据,并要求清楚准确,计量合法无涂改。六、办理验收手续,要以合同、计划、发票为依据,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相符合。必要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生产厂家、材质证明书、货物清单齐全。七、采购人员必须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不受贿、不吃请,否则严肃处理。

286物资计划管理制度ー、主要物资的年度、半年度申请计划,应根据矿生产、计划部门的生产更改、大修、安全措施等任务编制。二、基建工程、老挖、维筒、大修理,安全措施单项工程用料计划,应有用料预算;并且按项建立台账后方可供应,工程竣工时进行核销。三、物资统计资料是编制资供应计划的基础,应有专人负责,并且做到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四、物资月度采购计划,应在与各队、车间用料计划的基础结合库存情况,编制并坚持保管。供应计划、财务、采购人同四会审的原则。

287物资验收制度ー、严格执行物资材料采购计划,按计划验收物资,对计班陳货拒解收。二、严格检查物资质量及“三无产品”质次价高拒绝验收。三、认真审查票单,若有涂改或数量不符者不予验收。四、凡按合同购进的物资,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品名、规格、标志不符,安全技术标准达不到和技术资料不全者拒绝验收。五、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择优选购所需物资。物资保管保养制度ー、库存物资要实行“分类定位”“有序摆放”,做到账、卡、物三对照。二、库存物资要定期检查,努力做好保管保养工作,达到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不坏不乱,不漏不短。三、保持库容整洁卫生,做到货架无灰尘,库区无垃圾,料场无杂草。四、凡露天堆放的物资要做到上盖下垫,按品种规格堆放,分区管理,整齐有序。五、大型材料的管理,要实行管理牌板化。

288六、账册单据要做到日清月结,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档案管理制度一、仓库管理、核定、储备要落实到每个大类,有条件时落实每个品种,每月收、发、存有报表反映,报表必须有升、降原因说明。二、坚持永续盘点,时时掌握收、发、存动态,造好每月购料计划,并定期按照品种造册,填制清单上报。三、账目和单据的处理。要收有来源,发有去向,品名、规格不串产,单据每天一整理,一旬一下账,达到账、卡、物口对口。四、账目单据要妥善管理,年终转账后,所有旧账和单据,一律装订成册,入资料室保管,办理好交接手续。五、图纸、资料、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标志要随物保存,随物发出,并有领取人妥善保管,以便存档,使用单位安装、维修时参考。物资采购管理制度ー、物资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四会审后编制的采购度,按照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采购。二、采购物资必须坚持采购政策,即先批发后零售,批发应占70%

289的原则组织订货采购,并在价格上应做到精打细算。三、临时性急需物资的采购,应及时与财务部门联系,供应部门统ー组织购进。先探后掘制度1、认真做好水害分析,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2、探放水或探眼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提编制设计和安全措施,并经矿长批准。3、掘进工作接近含水层;被淹井巷、断层、老空等地点,或遇到可疑水源及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必须贯彻有掘必须探,先探后掘。4、掘水点必须在离可疑水源?5—150m外开始打探水钻。5、钻孔深度不低于30m,若无可疑情,方可掘进,掘进距离!0m,超前距离不少于20m。6、探水钻孔数目,不得少于3个,一个中心孔,两个帮孔,其方向应保持在工作面前方的中心和上下左右都能起探水作用。7、平巷掘进时,探水钻孔在上帮方向布置呈半扇型,钻孔间夹角一般为10—15度,开始时打5—7个孔,之后,据实际情况史适当减少,但不能少于3个。8、放炮点距老空15n)前,必须通过打探眼等有效措施,探明老空的准确位置和范围,瓦斯、积水及发火等情况。

290仪器调校制度ー、安全监控设备仪器必须定期进行调校、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二、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调校ー次。三、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四、每六个月对安全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维护检查。五、各级服务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按照煤炭主管部门行业标准,保质保量地对煤矿的种仪器仪表和安全监测监控技术装备进行校验及调校,确保煤矿在用安全技术装备安全可靠,并对仪器调校维修的结果负责。中心站管理制度、中心站做到24小时都必须有一名值班员值班。二、每位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并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情况。三、值班员应负责打印监测重点日报表,接到警报(或断电)信号及事故警报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值班矿长。

291四、值班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及问题处理意见的书面报告送矿总工程师审阅,并定时向区煤炭局汇报及存档。五、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安全情况。1、更加严格的企业安全管理2、更加坚实的技术保障3、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管4、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5、更加高的行业准入标准6、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7、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8、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一)“十个创新”1、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事故查处实行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2、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要求企业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其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的,要严肃处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

292号令)规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轮流带班下井。”《指导意见》规定“各类煤矿企业必须安排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确保每个班至少有1名负责人或生产经营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下同上。”《通知》规定“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负责人按擅离职守处理”。“擅离职守”即是违规违纪,是失职,要按有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同时还要“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还要按《规定》要求,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企业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3、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对安全生产起到重要支撑和促进作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规定推广应用到位的时限要求,其中矿山“六大系统”(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讯联络)要在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4、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5、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规定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评价结果,作为信用评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对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2936、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制度规定先期建设?个国家矿山救援队,配备性能先进、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明确进ー步推进6个行业领域的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7、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8、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核准制度规定加快制定修订各行业的生产、安全技术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要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把安全准入关。9、エ伤事故死亡职エー次性赔偿制度10、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规定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1、强化隐患整改效果要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行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2、强化标准化建设

294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做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并强调通过严格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推进达标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3、强化安全技术研发。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技术装备研发要求健全机构,配备技术人员,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4、强化联合执法5、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6、强化监督7、强化上限处罚严格限定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裁量权,规定对企业“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等,要求按有关规定的上限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的、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和安全培训有关规定的等,要依法加重处罚。8、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职エ必须全部培训合格后上岗。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依法停产整顿。鼓励进ー步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9、强化责任追究规定要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视情节追究地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领导的责任;加大对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以及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カ度;强化打击非法生产的地方责任。

29510、强化淘汰落后强调要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加快推进安全发展、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加快产业重组步伐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充分体现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协调推进的要求,通过不断提高生产カ发展水平,从根本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各种经济时代的差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ーー马克思1、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反“三违”3、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4、每月风险分析5、落实领导带班,强化过程管理6、落实全员安全培训7、大力采用先进エ艺装备8、足额提取使用安全费用9、扎实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10、依法生产经营,建立安全信用18—20种图纸:1、矿井地质图2、水文地质图3、井上下对照图

2964、采掘工程平面图5、巷道布置图6、井下运输系统图7、通风系统图8、通风网络图9、井下通信系统图10、安全监测监控装备布置图11、排水系统图12、防尘防火系统图13、压风系统图14、防火注浆系统图15、抽放管路图16、井上下配电系统图17、井下避灾路线图18、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19、井下充填系统图20、压风自救系统图(含躲避胴)

29718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入井人员管理制度、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安全举报制度、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安全操作管理制度、企业认为需制定的其它制度

298自救器管理制度自救器是每个入井人员所必备的自救器具,是每个入井人员在生产中及事故应急时所起的安全作用,经矿委会研究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ー、新购置的自救器,管理员首先遂个检查自救器的生产日期及生产厂家。二、用天平(或杆称)称重,自救器自身重量,是否足够。三、把自救器统ー编号,与矿灯相符,做到每人ー器、一灯安全生产。四、当班用过的自救器,管理员必须严格检查是否有损坏现象及缺少台数。五、在收发自救器时,如发现自救器有损坏现象,立即上报矿长,补足数量。六、经常擦洗自救器及自救器架,做到自救器和架子整齐卫生。主扇司机交接班制度一、风机房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二、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值班期间主扇运转情况,交接不清楚不准离岗。三、交接班时,必须在风机房现场交接班。

299四、交接班后,经常检查风井、风门及主扇处是否有漏风现象,如有漏风应及时纠正。五、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交接班制度。六、风机房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及时打扫风机房内外卫生。主扇司机操作规程ー、掌握主扇机运行及反风知识,搞好自主保安。二、交接班时要交清接明,共同对电气传动系统、仪器、仪表和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三、离心式风机不准带负荷启动。四、运行中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先停机并立即汇报:1、电气部分着火,电动机冒烟。2、轴承冒烟、抱轴、断轴、风叶折断等。五、当接到反风命令时,按反风系统图标示进行反风操作。反风操作必须在10秒钟内完成。六、如发现事故或因停电造成停运,应立即上报,同时打开进风巷风门和旁风门,防爆门进行自然通风。

300主扇司机管理制度ー、矿用主扇エ要严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空岗、不在岗。二、认真观察三表两计,发现异常,通知有关人中处理,并认真填写记录。三、不准在风机房从事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四、一旦接到反风通知,备用司机必须在10分钟内反风,否则追究其责任。五、每隔10—20min检查一次电动机的轴承温度、电动机励磁机的温度,以及u型压カ计、电流表,率因数表的读数。六、定期检查轴承内的润滑油量,轴承的磨损情况,叶片有无弯曲和断裂,以及叶片的紧固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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