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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问题介绍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1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流程持卡就医需要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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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带来的便利:1、医疗费报销便捷了2、群众就医方便了3、社保基金安全了4、单位负担减轻了5、医院管理加强了6、经办机构效率提高了
4持卡就医需注意的问题1、参保人拿到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后,请您详细阅读使用说明及一封信。2、参保人拿到社保卡后,如发现基本信息不符,请及时与社保中心联系变更。3、参保人拿到社保卡后,如有政策问题请拨打市统一咨询电话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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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参保人持社保卡就医,起付线如何计算?答(1)和原规定一样,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在职1800元、退休1300元。(2)如持卡前尚未发生的医疗费,您持卡就医则要全额交费;只有累计超过起付线部分的费用,才只需交纳自己自费和自付部分就可以了;(3)对于领卡前发生的未报的门(急)诊费用需要按照原流程、原规定的基础上,将社保卡一并申报,区县医保中心将报销结果写入社保卡中,则不会影响您的医保待遇。
7持卡就医需注意的问题6、就诊医院范围:可在本人医保手册上已选择的四所定点医疗机构,及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中医、专科、A类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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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持卡就医需注意的问题7、社保卡激活后需注意:什么是卡激活?即持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第一次在医院使用社保卡后,即为激活。卡激活后到已开通的医院就医必须使用社保卡就医。参保人员未持卡就医的,当次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除外六种情况:急诊、计生、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期间、换卡期间、未发卡)。
10持卡就医需注意的问题8、持社保卡就医后现行门诊起付线政策不变。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后,门诊起付线标准和原来规定一样,即参保人员门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政策规定门诊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我市的个人帐户资金已划入银行存折自由支取,因此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就医时需要全额付费。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个人只负担应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11持卡就医需注意的问题9、发卡前已发生门诊费用需注意:参保人员在使用社保卡之前应尽早将手中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单据报销。如持卡就医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尚未申报的,持卡就医时在起付线以内的门诊医疗费用需要交全费,超过起付线部分的费用,只需交纳自己自费和自付部分。领卡前未申报的门诊医疗费用按原流程报销,同时将社会保障卡与医疗费用一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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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持卡就医需注意的问题11、社保卡丢失与损坏怎么办?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或直接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及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进行预挂失。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挂失人确定丢失的社保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简称:《领卡证明》,见附件一)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办理正式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
14持卡就医需注意的问题12、社保卡补办期间如何就医?如不慎将领取的社会保障卡丢失或损坏,在补办新卡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可凭《补(换)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申报方式按现行的上传(手工)申报的流程及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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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持卡就医需注意的问题14、患有门诊特殊病的参保人员需注意:患有门诊特殊病的参保人员请在领到社会保障卡后及时携带社会保障卡及医保手册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门诊特殊病“写卡”审批业务,方可在定点医院进行特殊病费用结算。
17《医保中心门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诊断证明、审批表特殊病种提出申请审批、写卡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特殊病种参保人就医流程
1815、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4、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5、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6、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
19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201、后台系统审核会有提示:月门诊就诊次数累计15次(含)以上。连续3个月内门诊就诊次数累计30次以上。月门诊累计发生5000元(含)以上。同一年度内,在本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额累计2万元(含)以上。
212、医院系统故障:1、及时修复,及时结算;2、现金结账,需要在恢复后重新回医院办理划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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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选社区站送中心”和“选中心送社区站”的问题实施门诊持卡结算以后,就医时系统默认卡内记载的定点医疗机构名称。“选社区站送中心”和“选中心送社区站”对应的医疗机构必须在卡内进行选择;
245、计划生育、产前检查、工伤、急诊留观费用使用社保卡结算的问题加强宣传,此类费用不应使用社保卡结算;个人在交费时对计划生育、产前检查、工伤等费用加以留意,不使用社保卡结算;确已结算的患者回到医院进行退费操作,重新手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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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新的诊疗收据持卡结算的诊疗费,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地税局的诊疗收据,三级医院2元,二级医院1元,一级医院0.5元
278、患者在持卡门诊就医时:在就医前先确定就诊医院是自己选择的定点医院;就医前向医生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社保卡)是参保病人门急诊就医最重要的步骤。如不出示“手册”,医生很可能会把您当作自费病人开药、诊断、治疗,造成费用的拒报从而导致您的损失。
289、患者在门诊就医中开药量:医保政策对医院、参保人都规定了开药要遵守:门诊开药量急性病不得超过三日量,慢性病不超过七日量,行动不便的不超过两周量;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
29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