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照人员持卡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讲义

医照人员持卡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讲义

ID:39865506

大小:428.10 KB

页数:36页

时间:2019-07-13

医照人员持卡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讲义_第1页
医照人员持卡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讲义_第2页
医照人员持卡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讲义_第3页
医照人员持卡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讲义_第4页
医照人员持卡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讲义_第5页
资源描述:

《医照人员持卡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讲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北京市直管公疗医照人员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北京市医保中心1持社保卡就医启动时间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2持社保卡就医人员范围北京市直管公费医疗医疗照顾人员3持社保卡就医结算相关公疗政策不变,简化报销流程,方便医照人员就医结算。4医照人员就医需携带社保卡或《领卡证明》(粉色)《医疗证》或《优诊证》5持社保卡门(急)诊就医医照人员到本市指定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应持社保卡挂号。6持社保卡门(急)诊费用结算门(急)诊费用,符合公费医疗报销规定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其余费用由医照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7持社保卡

2、门(急)诊费用申报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结算48小时内将结算数据上传到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持相关表单向市医保中心申报。8持社保卡住院就医医照人员持社保卡及《医疗证》办理住院手续;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并留存社保卡。9持社保卡住院费用结算住院费用,符合公费医疗报销规定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其余费用由医照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规定为医照人员提供相关单据。10持社保卡住院费用申报定点医疗机构为医照人员办理出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结算数据上传至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持相关表单向市医保

3、中心申报。11持《领卡证明》门(急)诊就医未领取或丢失社保卡的医照人员,到本市指定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应持《领卡证明》挂号。12持《领卡证明》门(急)诊费用结算医疗费用,由医照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全额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规定为医照人员提供相关单据,并将全额费用数据上传医疗保险信息系统。13持《领卡证明》住院就医未领取或丢失社保卡的医照人员,应持《领卡证明》及《医疗证》到指定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办理住院手续。定点医疗机构留存《领卡证明》。14持《领卡证明》住院费用结算持《领卡证明》的住院费用结算,

4、同持社保卡住院费用结算一致。15持社保卡就医结算示意图门(急)诊费用医持照卡定点医疗机构上传医保中心社保中心人就垫付审核结算支付员医住院费用持《领卡证明》就医结算示意图门(急)诊就医个人全额结算交单位申报手工报销持《领卡证明》医保中心审核结算上传住院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社保中心支付北京市公费医疗就诊卡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友谊医院中央民族大学校医院《北京市公费医疗就诊卡》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费用申报截止2012年1月31日18药品报销有关规定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要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5、理局规定;使用《药品目录》内有限定支付条件的药品,费用纳入支付范围;公费医疗范围外药品,应提前告知医照人员并签订自费协议。19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定点医疗机构应使用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确需使用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外的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时,应提前告知医照人员并签订自费协议。20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一)医照人员转诊、转院;(二)外购药品或为医照人员代开药品;(三)医疗保险专用网络发生故障;(四)医疗费用的追回及补支。市医保中心职责负责医照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并将相关费用信息

6、传递至市社保中心。22市社保中心职责负责医照人员医疗费用的收支工作,并为医照人员和其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业务服务。23医照人员持卡就医有关问题解答1.持卡就医后对医务人员的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大对医务人员政策宣传力度,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保证基本医疗,严控过度医疗服务。2.持卡就医医照人员就医范围医照人员享受待遇及政策不变,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按在职人员一家合同医院,退休人员一家合同一家就近和一家社区,离休人员一家合同两家就近和一家社区,离休人员在A类、中医、专

7、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3.院校医照人员在校医院就医持卡就医后,原有公疗医照政策不变,只是结算方式的改变。在校医院就医时,按照有关公疗政策执行。4.持卡急诊时如何结算医疗费持社保卡的医照人员急诊可以在市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实时结算。5.医照人员未持卡急诊就医医照人员未持社保卡急诊可以在市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个人全额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急诊诊断证明、费用明细、处方、票据等。6.医照人员怎样持社保卡转诊(院)需转诊(院)治疗的,由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8、。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公费医疗有关规定结算。7.跨年度住院的医照人员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对跨2012年1月1日连续住院并在2012年3月31日前出院的费用,按原流程申报结算;2012年3月31日仍需连续住院的,应在3月31日对其住院费用进行结算,同时使用社保卡为其办理入院登记。8.医照人员怎样撤销登记或退费办理入院登记后,需要撤消入院登记的、办理退费的应使用社保卡办理。9.医院垫付的费用能删除吗不能删除,只能退费。10.如需家属代开药需要带的材料需由家属代开药的,家属应持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