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8269510
大小:156.53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3-15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二零一二年七月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从上市公司运作规范需要出发,避免印章管理出现不规范行为,以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公司各部门的印章刻制、管理和使用。第二章印章的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一)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
2、部文件等。(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三)业务专用章:1.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和资金部对外开具发票及其它财务凭证等。2.报关印鉴专用章:包括报关专用章、出口单位代码章,适用于办理各类产品出口报关的公函、证明等。3.合同专用章:包含一般合同专用章和劳动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4.中英文章:主要针对公司办理境外业务,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与外方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
3、约束力的文件以及办理出口清关的发票、文件等。(四)部门印章:各部门印章应根据各部门职能,适用于以部门名义发出的通知以及与部门业务相关的文件等。(五)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监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函件等。(六)其他根据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第三章印章的刻制、启用、销毁第四条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企业管理部统一归口办理。需刻章的部门应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企业管理部根据具体规格要求统一安排刻制。第五条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一)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企业管理部提出申请,董事长批
4、准。(二)董事会印章的刻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申请,董事长批准。(三)监事会印章的刻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监事会主席批准。(四)部门印章的刻制,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企业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按规定刻制。(五)业务专用章由各所需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企业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按规定刻制。第六条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擅自私刻印章或有意隐瞒、拒绝登记者,一经发现,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或经济责任。第七条印章刻制完毕,企业管理部应建立《印章登记卡
5、》留下印模,并发布印章启用通知。通知中应注明印章全称、启用日期、启用印模、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第八条因机构变动、名称改变或相关部门发布新规定等原因,原使用印章需作废时,应由印章管理部门填写《印章废止申请表》,经印章刻制审批人批准。公司企业管理部应及时将旧印章收回,并建立《印章废止登记台账》,注明废止印章名称、时间等具体内容,印章作废要及时发出作废通知。公司企业管理部应将已废止印章妥善保管三年后销毁,销毁印章应在法务部监督下完成,并做好销毁登记。第四章印章的保管第九条公司印章保管应建立“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制度。负责签批印
6、章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第十条公司印章由专人负责管理:(一)公章由企业管理部保管。(二)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资金部指定两名专管人员分别进行保管。(三)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四)报关专用章由授权的相关业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五)合同专用章由授权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六)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七)董事会印章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管。(八)监事会印章由监事会保管。第十一条印章保管部门应建立《用印登记台帐》,该台帐应注明印章使用日期、部门、用印人、用途、用印数量和批准人等
7、。公章的印章专管人员,应每季度将公章的《用印登记台账》进行整理、汇总、存档,并于下一季度十日前将印章使用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台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起报送公司法务部备案,但财务部、资金部提供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财务资料除外。第十二条从各类印章启用之时起,各领用部门和印章专管人员将无条件承担该印章使用的责任,公司公章的专管人员施印时必须认真核对《用印审批单》与《用印登记台账》上填写的内容是否一致,严格把关。第十三条印章专管人员必须亲自使用印章,不能私自委托他人代为用印,特殊情况下需委托他人代为用印时,须书面明确授权范围,并
8、通知上级负责人。第十四条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应由印章专管人员的直接上级代管,印章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第十五条印章专管人员离职,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监督其将印章管理情况作为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的移交手续办结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第五章印章使用的审批第十六条公司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