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收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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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管理辦法

1目錄壹、管理費收支辦法..................P3貳、環境整潔管理辦法................P5參、門禁平安管理辦法................P7肆、裝修工程申請規定................P10伍、外觀管理辦法....................P17陸.停車場管理辦法..................P18柒、租售、仲介管制辦法..............P20捌、公佈欄〔含張貼物〕管理辦法......P21玖、遷入及遷出管理辦法..............P22拾、寵物飼養管理辦法................P23拾壹、游泳池管理辦法................P24拾貳、健身房管理辦法................P25拾叁、交誼廳管理辦法................P26拾肆、頂樓公設管理辦法..............P27拾伍、住戶遷入須知..................P28

2壹、管理費收支辦法一、目的為維持本社區財務管理運作,依據住戶規約『管理經費』之規定,訂定本辦法。二、經費來源及運用管理費用係以大樓全體住(業)戶之共同利益為出發點,包括以下各項:(一)收入局部1.管理費:全體住(業)戶按住、商為區分,共同分擔之。2.停車費:按使用者付費原則。用以支付地下室停車場之汽、機車停車維護費、消防、清潔等費用。3.利息收入:基金、管理費結餘等、存款之利息收入。4.租金收入:大樓公有設施出租之收入。(用以支付該公有設施維修、增置設備為專款專用)。5.其他部份:收視回饋金、教育活動回饋金….等。(二)支出局部1.管理服務費:人事本钱或管理公司費用。2.電梯維護:第一年由廠商保固,一年後由管理委員會與原廠商訂定保養合約。3.垃圾清運費:環保局或民間業者清運費用。4.行政雜支:管理委員會運作及大樓所需之行政、庶政費用。5.花木清潔:施肥、噴藥、換栽等費用。6.特定清潔:水塔清洗、外牆清洗、或超高作業等。7.公共設施(備)維護費:社區內各項公有設施、設備之保養、維護之費用。8.其他設備保養、維護費:如消防系統、抽水馬達、電燈、發電機等保養維護費。9.修繕準備金:建物或設備大規模修繕及汰換需大筆金額;成立『修繕準備金』,以支付日後大額修繕金,可收儘速修復之效。三、費用計算方式(一)房屋管理費每月每戶坪數*每坪柒拾伍元*3個月/期。(二)停車位管理費汽車收費:每月每位叁佰元*3個月/期。機車收費:每月每位壹佰元*3個月/期。

3四、費用收繳各住(業)戶應於每期首月的十日前,至管理服務中心一次繳納三個月之管理費用,並索取收據。繳納方式可以現金、即期支票或電匯管理委員會銀行帳戶。五、費用保管及支付(一)本大樓各項經費之管理應於合法金融機構設立專戶處理並保管之。法定基金及管理基金須分別設立於兩個帳戶。法定基金之動用,須經過區分所有權大會決議及主任委員、財務委員及監察委員簽章,方可運用。管理基金於支付權限下,須經管理委員會及主任委員、財務委員及監察委員簽章,方可運用。(二)公共帳戶之取款印鑑登記,除按金融機構開戶規定外,應同列『社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務委員及監察委員之印鑑。印章應分別保存於主任委員、財務委員及監察委員等處。(三)費用支付權限如下:管理服務中心或管理公司:新台幣壹萬元(含)以下。每筆超過貳千元以上須報備財務委員同意後,方可使用。主任委員:新台幣貮萬元(含)以下。管理委員會:新台幣叁拾萬元(含)以下;非經常性支出如超過陸拾萬元以上之大筆支出應由住戶大會通過後始可動支。註﹕1.管委會(大樓)每月撥補零用金差額至壹萬元止於管理服務中心或管理公司,以支付雜項事務費用。2.零用金不敷使用時,應由管理公司提報管委會列會說明,以決定是否增加額度。六、財務報表(一)管理委員會必須於每月十五日前,公佈本大樓上月份之財務報表,詳列收入、支出及結餘情形。財務報表須經財務委員、監察委員及主任委員簽認後始可公佈,以昭公信。(二)目前財務報表每月製作並公告。七、附則本附約辦法如有增減修改得授權管理委員會研議,再交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實施。

4貳、環境整潔管理辦法一、目的為提升環境品質,維護本社區之清潔衛生、外觀整潔及公共設施之清潔維護,訂定本辦法。二、環境維護(一)公共設施使用注意事項1.公共設施使用完畢,應予以歸位。假设發現故障情形,應停止使用並通知管理人員處理。2.洗手台及馬桶等設備,請愛惜使用;不可污染或任意投入雜物。3.公設、樓梯間、牆壁等處,不得任意塗劃、刻字或噴漆。(二)空氣污染管制1.不得於本大樓內燃燒或煙薰物品。2.散發異味之物品或腐壞食物,均不得存放於本大樓。3.廚房之排油煙管,應妥為裝設,勿妨礙他人。4.空調系統應予以愛護,以使其發揮完善之功能。5.各通風口、窗口均不得封死,以免影響空氣流通。(三)其他注意事項1.果皮、紙屑等應丟於垃圾桶內,不得隨手丟棄;煙蒂須先確定其火已熄滅,方能丟棄。2.不得隨地吐痰及檳榔汁(渣),應吐於衛生紙(杯)內,再丟於垃圾桶中。3.不得任意傾倒污水;傾倒時應注意是否有人。4.種植花木應注意環境維護,勿使泥土、污水污染建物及行人,並隨時保持環境衛生及美觀。5.本大樓內不得飼養及攜入危險性寵物等;如飼養其他無危險性寵物者不得影響公共平安、公共安寧及環境衛生。三、垃圾丟棄位置住戶之垃圾,應丟棄於垃圾場垃圾子車內,不得隨意丟棄或放置在其他公共場所,並依政府之環保規定實施分類〔目前為三類〕。四、垃圾處理方式(一)一般垃圾1.

5住戶應將垃圾先分類後,再密封於塑膠袋內,勿使其漏出,封妥後再置於垃圾場內丟棄。1.丟棄垃圾時,假设垃圾掉出應將其撿拾清理乾淨。(二)大型垃圾傢俱等大型垃圾,住戶應自行向所屬轄區之環保局、清潔隊或請管理服務中心協助申請清運處理,不得棄於垃圾場。(三)裝修垃圾各住戶進行裝潢時,裝潢材料、木料等垃圾應由裝潢單位或住戶負責清運,不得隨意堆置,各住戶並負有監督其垃圾處理之責任。(四)垃圾處理要點1.廚餘之水應瀝乾後再行丟棄。2.破玻璃、破陶瓷片、金屬碎片請妥為包紮,防止危害清運人員。3.煙蒂、火苗應熄滅後始可丟棄。(五)確實作好環保,垃圾分類後再行丟棄。(六)住戶應依管理委員會置放之垃圾桶放置各型垃圾,並應將開口確實密合,以防惡臭外溢或蚊蠅滋生。(七)住戶將垃圾集中放置於垃圾場後,清潔人員配合環保單位或垃圾清運公司作業,每日定期清運垃圾。五、住戶須與清潔維護人員配合之事項(一)清掃工作以不影響各住戶生活為原則,但於清掃時各住戶應儘量配合。(二)清潔中之公共設施請暫勿使用。(三)不得將私人物品堆置於公共區域。(四)廣告、告示或海報禁止任意張貼。(五)各住戶臨中庭之陽台及中庭均不得懸掛其他物件影響觀瞻。(六)社區前之騎樓區禁止停放車輛,如任意放置經勸阻無效後,報請拖吊大隊處理。(七)各住戶應共同維護本社區清潔,切勿亂丟紙屑。六、罰則(一)凡違反本規約者,經勸阻無效,應公佈違規者姓名及戶別,並限期解決。七、附則本辦法經議決後生效,如有未儘事宜得由管理委員會修訂之。

6參、門禁平安管理辦法一、目的為維護本社區公共秩序與平安,訂定本平安管制辦法。二、公共秩序維護(一)噪音管制所有音量應控制在不影響他人原則之下,如已妨礙他人經勸導無效,可依相關法令及住戶規約規定處理之。本社區安寧時間為廿三時至六時,此時段嚴禁住戶唱歌或喧鬧。(二)孩童管制1.嚴禁孩童私自闖入本大樓,如經發現,管理人員得以逐出或留置於服務台。2.孩童出入,大人應負看管責任,不使其跑跳、大聲喧嚷或嬉戲。3.社區頂樓嚴禁孩童無成人陪同下騎乘腳踏車或嬉戲。(三)動物管制為維護本大樓之公共平安,本大樓嚴禁訪客攜入任何等寵物,如經發現,管理員得以出面制止。(四)刷卡門禁管制1.開放時間:二十四小時管制;訪客須先登記,並經住戶同意後,依證件換領訪客專用刷卡片,刷卡後始可進入。2.出入管制:(1)大樓平安,人人有責,各住戶應注意留神,小心防範。(2)遇有可疑人物,應詢問其來由,並通知管理中心,以做應變。(3)本社區各進出入口均設有門禁刷卡機,此可做電腦連線,可設定新增、刪除或停用,如住戶未繳交管理費超過一期則停止該戶住戶卡之使用。(五)其它管制1.汽機車輛須停放於汽機車位,違規者管理人員得予禁止或採取其他合理處理措施。2.地攤、小販不得於本大樓前營業,違者將報警處理。3.各住(業)戶不得於本大樓前吆喝或強行推銷,影響公共秩序。

7(六)竊盜之防範與處理1.防範措施:(1)放置銀錢及貴重物品之抽屜櫃櫥,應加鎖小心保管。(1)對講機、電話等,不可因室內裝潢而更換位置或封閉,以免影響日後平安及檢修工作。(2)注意於大樓附近徘徊觀望之可疑人物,必要時注意其特徵並提高警覺。2.處理辦法:(1)提高警覺、保持鎮定-假设發現宵小或盜賊侵入,應保持鎮定,以生命平安為要,詳記案發時間、地點及歹徒之特徵、衣著、口音及車號,並俟機報警、求救或突襲。(2)保持現場-宵小或盜賊逃逸時,應將出事地點之一切物品保持原狀,切勿搬動或觸摸,以留待警察人員勘查。(3)報案-A.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並通知服務中心做緊急處理。B.發現突發事故通報管理人員協助或電110、119處理,並緊急通知管委會。(4)善後-A.開列遺失物品清單,如名稱、數量、價值、特徵等。B.將有關線索提供警察機關作偵查之參考,如歹徒之特徵、案發時間、案發經過、發現時間或任何案發前後之可疑事項。C.儘可能協助破案,以免歹徒再度造訪。(七)意外事故之防範1.防火:(1)煙蒂等火種應於熄滅後方可丟棄於煙灰缸。(2)電機室、廚房、消防設備或煤氣、瓦斯、石油、電氣設備等旁,嚴禁煙火。(3)嚴禁攜入易爆性或危險物品,假设確有需要,應隔離保管,小心控制,注意儲存場所之通風,並作警示標誌與平安隔離。(4)非經電力公司平安檢查,各公司行號不私裝電線、電管。(5)防止使用延長電線,以防超負荷用電,插座之電壓假设與電器不符,切勿使用。

8(1)本大樓內,嚴禁燃燒物品。(2)梯間、門外、通道、走廊、出口、太平梯,嚴禁堆置物品。(3)窗戶、通風口為空氣流通用,勿任意將其封死,影響空氣循環。(4)內部裝璜時,注意勿將平安裝置、消防設備變更、移設、擋住或破壞。(5)緊急逃生路線指標,勿任意拆卸。2.停電處理:(1)發現停電情況,儘快通知服務中心停電地點。(2)遇停電時保持鎮定,切勿點燃任何有機物品作為照明用途,如須使用蠟燭照明,應小心留意,離開前先要確定蠟燭熄滅及將門窗上鎖。(3)請遵照安警人員之指揮,使用樓梯離開。(4)平常應隨時準備手電筒及緊急照明燈。3.其他公共平安注意事項:(1)招牌或懸掛物應裝設妥當,如有搖晃情形,應即安緊。(2)施工時,應設防布網或屏障設施,以免落石、物件擊落行人。(3)施工後,應將垃圾及雜物及施工建材等處理,以防意外。(4)遇有斷落電線,勿自行修理,應請專門人員整修之。(5)勿以濕手碰觸插頭、插座或通電之電氣用品。(6)水塔、電機房等重地,請勿靠近。(7)嚴禁在電梯內抽煙、破壞。(8)任何公共設備皆須妥善使用,勿任意破壞或搬離。

9肆、裝修工程申請規定第ㄧ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元亨利貞社區(以下簡稱本社區)之公共設備平安、環境清潔及全體住戶之權益,特訂定本辦法,施工作業時請遵守本社區之各項管理規約。第二章申請流程第二拾萬元整〔現金〕,管理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後,始得進行裝修工程。第三章裝潢注意事項第三條:各住戶裝潢時間應於週一至週五08:00~18:00以內進行,例假日禁止施工,如有必要於此時段外進行施工時,應向管理中心申請假日或夜間加班〔附件四〕,核准後始得加班,但加班期間假设遭住戶抗議,管理服務中心得立即制止施工行為。第四條:施工單位於進行打牆工程時,絕對禁止敲打結構體,為免影響其他住戶之結構體平安,必要時須先將施工之牆面先行切割後至於輪胎上進行裂解程序。第五條:切勿擅自拆卸各住戶所附之消防感知器以免造本钱社區警報系統之故障。假设有必要時,請事先通知管理服務中心,經核准後方可施作。第六條:各住戶之裝潢施工不得更改建築物外觀原結構體、各種管道間與他戶相關之水電、空調管線等及不違反政府法令規定。第七條:各住戶所用之裝潢材料,皆須使用經政府主管機構檢驗認證之合格防焰材料,必要時須檢附合格證明書,供主管機關審查。第八條:裝潢廢棄物處理1.各住戶於裝修工作期間及完工後,應負責將剩餘施工廢料及廢棄物裝袋自行清運載離本社區,清運時須主動向管理中心申報並請求管理人員於施工申請表之清運記錄簽認,不得隨意棄置於本社區公共地方及四週,違者經發現一律罰款新台幣5,000

10元,其所產生之清運費用由保證金扣除。2.裝潢期間材料、工具、廢料等搬運應以袋裝方式,並應使用指定之出入口及載貨電梯進出,假设不遵守,造成載客電梯故障,須負修復之責。第九條:施工單位(裝潢公司)於施工時應遵守以下規定:1.施工前將裝潢公司名稱、負責人、現場工作人員名單,編列成冊,交管理中心備查。2.施工人員每日應至管理服務中心,換發本社區工作證,始得進入工作。工作證應隨時配戴,每日工程結束後應交回。3.大型物品傢俱或工具材料搬入或攜出時,於前二日向管理中心申請,核准後始得搬入或攜出,一律從地下停車場進出,進出電梯時須有防護措施,如有損壞電梯等公共設備者照價賠償。4.大型物品、機器或工具材料攜出時,應經管理人員查驗後,始得放行。5.施工人員不得在本社區內留宿,假设需加班,則需向管理中心填具加班申請單,違者禁止施工。6.施工人員不得進入其他非承包工作區域。7.施工單位對其所屬工作人員之平安,應自行負責。8.為維護本社區公共平安、施工單位需在施工現場內自備滅火器。9.不得隨意棄置菸蒂紙屑等垃圾製造環境污染,經查獲者扣抵保證金。第十條:裝潢完成後符合以下事項,並經管理中心檢查核准,始可無息退還剩餘保證金。1.無損壞公共設施、走道地磚、消防、保全設施等。2.無損壞鄰居之房屋建材或財物。3.無私自裝設鐵窗、花架、雨棚等。4.無將鞋櫃等雜物箱設置於公共走道及逃生梯等公共區域。5.變更大樓結構、建築外觀原結構之工程。6.雖有一至五款之損壞情事,但已修復並驗收合格者。7.無堆積垃圾、廢棄建材等。

11第十一條:住戶裝潢假设有前條事項未自行復原時,管理中心將自行雇工修復,其修復金額由裝潢保證金中扣除,如有缺乏扣抵應予以補足,否則住戶負責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第十二條:工程進行時,施工期限假设有變更,應事先向管理中心報備,經核准後始得繼續進行施工;假设未依規定經發現者,管理中心得立即勒令停工,待重新申請核准後,始得復工。第四章罰責第十三條:施工期間如有違反如附件表列情節,罰金由保證金扣抵。第五章其他第十四條:本辦法如有不合時宜或有所疏漏,管理中心得予以隨時修改或增補之,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後公佈施行。

12【附件】罰則申請人及其所屬工作人員,假设有表列各項違規情事,經管理人員發現制止無效時,管理中心將拍照存證禁止施工扣減保證金。項次違規情事罰則1規定時間外施工,無加班單者或與加班單內容不符者禁止施工2影響公共平安有暴力行為者禁止施工3施工與加班申請單內容不符者禁止施工4損壞公共設施照價賠償5未辦理裝潢施工申請手續擅自施工者罰款5000元6隨意棄置工程廢棄物罰款5000元7違規使用公共水電設施罰款1000元8違規亂丟煙蒂紙屑製造環境污染者罰款1000元9隨地便溺,打赤膊、酗酒、噪音罰款500元10每次違規停車罰款500元11未配戴識別證(經二次警告)罰款500元

13〔附件一〕裝潢施工申請表申請日期:戶號姓名電話公:私:施工範圍施工日期月日至月日包商姓名包商電話地址保證金新台幣拾萬元整電匯帳戶中國信託南屯分行太子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公司045-530-011689備註請隨表繳交「施工設計圖」管委會管理中心裝修工程保證金退款單貴戶裝修工程完竣,經本會審核,決議如下:1.結構平安無破壞破壞.金額:.2.公共設施無破壞破壞.金額:.3.私人設施無破壞破壞.金額:.4.垃圾、廢材已清運破壞.金額:.5.其他〔每日廢物留滯金罰款〕未清運    金額:.茲退回裝修保證金餘款:元此致戶號:姓名:(請簽章)管理中心年月日日期清運內容數量清運人車號簽章※本表一式三聯,第一聯管理委員會保存,第二聯管理服務中心保存,第三聯住戶保存。

14〔附件二〕裝潢施工切結書立切結書人:茲因本人預定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對於元亨利貞社區樓戶實施裝修施工〔含室內裝璜、規劃、隔間、空調冷氣、水電施工等〕。為確保本大樓之公共平安;各項設施之正確使用,良好秩序之建立;環境清潔之維護,同意恪遵以下條款:一、如有裝修施工之預定時,應於事前以書面方式知會管理服務中心,並交付施工設計圖,禁止擅自變更對本大樓結構及消防、監控、警報系統之設計及其功能。並遵守社區各項管理辦法之規範。二、委託裝修公司施工之七日之前,應先至管理服務中心,交付「裝潢保證金」新台幣叁萬元正。三、所僱工人,如有違反以下條款,管理服務中心有權不經通知,動用保證金作處理。如保證金缺乏,管理服務中心可按實追償。茲動用保證金條款,詳列如下:(一)假设施工不慎〔含成心與過失〕造成公共設施之毀損;管線破裂、漏水、漏電,消防、監控系統均失靈;天花板、地面、牆壁之龜裂;電梯損壞與環境污染等,均應照原質材料即時修復,重大者仍須依法作責任之追訴與理賠。(二)施工材料須妥為存放,其存放範圍以本人所購房屋之內部為限,禁止任意堆置,妨礙公共通行及觀瞻。假设有上述情事,經管理人員糾正仍未改善者,管理服務中心得視同廢棄物僱工搬離,所生費用由保證金下逕為支付。(三)施工所產生之廢棄物、垃圾,禁止存放於公共區域內,清運時須主動向管理中心申報並請求管理人員於裝潢施工申請表之廢棄物清運記錄欄簽認,否則視同未完成清運不得要求退還保證金。(四)應遵照本大樓管理服務中心所定之作息時間施工,並須把握住工期,依限完成。假设有延誤可能應先知會管理委員會,否則管理服務中心將依限禁止施工。(五)完工後,應主動會同管理服務中心之管理主任查驗施工處所,確認無造成公共設施之毀損及環境之污染,經加簽認後,得按規定向管理服務中心無息領回保證金。四、對施工人員之工作平安,或因施工而涉及他人意外傷亡者,應付完全責任。

15一、施工人員如有盜用本大樓工具、材料或水電,經查證屬實沒收其繳交之保證金拾萬元整不得有異議。二、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大樓有賭博、酗酒、偷竊、鬥毆等行為,或掩護來路不明人員之情事,否則視情節輕重,依法報警處理之。三、施工人員因工作之故攜帶物品進出,應接受管理人員之檢查與記錄,絕無異議。四、所雇用之施工人員,如有亂吐檳榔汁、亂丟煙蒂或隨地便溺等行為,經管理人員發現,第一次罰款新台幣壹仟元;第二次得收回臨時出入證,禁止其再進入本社區工作,絕無異議。五、臨時出入證如不慎遺失,應向管理服務中心報備,註銷其號碼,並依規定交繳交工本費,換發新證。該證不得移作它用,並應於工程完竣後,立即繳還。六、本大樓裝修施工時間為每日上午八至下午六時。其餘時間禁止施工,須趕工者應事先向管理服務中心報准。七、本申請書,有未盡事宜者,應視社區實際需要,由管理服務中心增訂之。此致 元亨利貞 社區管理中心       立切結書人:       身份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中華民國年月日

16伍、外觀管理辦法一、目的為維護本社區觀瞻,建築整體美觀及消防平安措施,進而提升環境品質,訂定本辦法規範之。二、法令規定 公寓法第八條所定: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台及防空避難室,非依法令規定並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不得有變更構造、顏色、使用目的、設置廣告物或其他類似之行為。三、罰則公寓法第三十九條所定:住戶違反第八條關於公寓大廈變更使用之限制,經制止而無效者,得由主管機關處新台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之罰款。四、外觀管理規定屬於本社區之外觀及公設,應按建方交屋時之現狀永久維護使用,如有任何裝設物,應遵守以下規定:(一)空調主機:由社區統一制定施工配置圖供住戶參考,有需要按裝空調主機者,依買賣合約中水電配置圖規定位置設置之。(二)廣告物:除一樓店面商家由建方統一製訂之招牌物外,其他未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者,一律不得自行加設。(三)鐵窗、陽台外移或陽台加窗:除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之統一樣式施工規範施作外並須向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可,不得有自行加設任何裝設物之行為。(四)上述裝設物如嗣後應恢復原狀時,由區分所有權人各自負責。(五)外觀管理負責人為平安委員。五、附則本辦法修定時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

17陸、停車場管理辦法一、總則為維護本社區停車場之秩序及各區分所有權者之權益,特訂定本辦法。二、專用使用者本停車場由各區分所有權者或本大樓租借使用者,依其權利範圍專有使用之。三、使用目的(一)本停車場專供停車使用,不得用於其他用途。(二)本停車場不得提供於專用使用者所擁有之車輛以外之用途。四、使用守則各區分所有者不得將其專有之車位,出租、出借於本社區住戶以外之第三者使用。如有其親友使用,需向管理中心告知。五、管理規定(一)出入車輛須配掛識別證方得進入,識別證應配掛於車窗左下處及機車前方,以利識別,並遵從管理員指揮,循序進出。(二)停車場備有對講機,緊急情事發生或遭跟蹤、脅迫時,可藉由此裝置與管理中心連繫,增進平安。(三)區分所有權人應將自己責任範圍內予以管理。(四)為維護社區平安及住戶權益,住戶應提供車籍資料予管理室,以供辨示、查詢及緊急通報。六、遵守事項(一)停車場出入口、斜坡路、停車場內必須減速慢行,同時開啟車輛大燈。(二)車輛應停放於適當位置內,不得停在其他車位上。(三)不得發出妨礙他人之噪音。(四)離開時,須先確定門窗是否關妥,以防失竊、損傷等。(五)停車設施或機械如有損壞,應立即通知管理人員。(六)紅燈亮時,應讓出場車先行;待綠燈時,先嗚喇叭再行進入車場。(七)禁止放置其他物品,如有遺失,恕不負責。(八)煙蒂、火柴等應先確認以完全熄火,方能丟棄,以免造成災害。

18(二)不得攜帶危險物品進入或讓搭載危險物品之車輛停放。(三)不得變更停車場之原狀及用途。(四)機車位屬公有車位,需先向管理委員會登記使用,如不敷使用,由管理委員會另行決議之。七、證件發放(一)住戶應依住戶規約規定,提出證明,至管理委員會或管理中心辦理識別證,車主不可另行翻印,並應貼於車前明顯處,以利識別。(二)車輛識別證得由管理委員會每年換發一次。車位使用權人或承租戶應依規定比照辦理。八、罰則汽機車不得佔用他人停車位、停放於非停車位區,違者管理人員貼警告標示紙或拍照存證罰違規款。九、附則本辦法假设有未盡事宜,得經由管理委員會議決後增減修訂,並公告實施。

19柒、租售、仲介管制辦法一、目的為維護本社區形象及平安,提升生活品質,特訂定本辦法規範之。二、辦法(一)本社區絕對禁止與色情、睹博、神壇及其他法令不許之相關行業承租或買售。(二)本社區除店舖區外為純住宅使用,禁止店頭式營業之行為〔如髮廊、韻律中心、聯誼社、酒廊及KTV等〕。(一)屬於社區各業主戶內專有局部,限定不得做為或供做以下行業使用:如工廠、易燃易爆之化學品除儲藏所、色情理容院、賓館、按摩院、辦喪行業,產生空氣污染及噪音行業〔如機車修理等及其他妨害公共安寧與秩序維護之行業〕。(四)請住(業)戶慎選承租〔購〕人。(五)住(業)戶必須告知承租人,本說明書所列之住戶規約、管理辦法及說明,承租人必須無異議遵守。(六)住(業)戶應於承租人遷入前,將其背景資料以書面方式提送管理委員會備查。(七)管理費應由承租雙方協議後定期繳交之,承租人如拒繳管理費用時,應由原區分所有權人繳交。如有欠繳情形,將拒絕仲介人員進入。(八)所有權人因租售需要,必須張貼告示海報時,應依公佈欄使用須知規定使用之。(九)任何租售海報不得張貼於本社區外牆。(十)帶看房屋須於2日前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帶看時間應於週一至週五08:00~18:00以內進行,例假日及晚間禁止進入。(十一)委託仲介人員租售而所有權人無法到場時,應出示委託書正本後換證進入,且每次以5人內為限並不得隨意到其他樓層瀏覽、打擾。(十二)仲介人員無法配合社區規定時,將禁止其所屬仲介公司進入社區,敬請住戶慎選仲介公司。三、附則: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管理委員會得隨時修訂之。

20捌、公佈欄〔含張貼物〕管理辦法一、目的本社區設置公佈欄以便宣導及互通訊息,且為保持環境整潔,訂定本辦法使用須知。二、辦法(一)使用範圍1.委員會對公共事務之宣導、公佈、通知等事項。2.住戶對外訊息傳播,如房屋出售、招租等事項。3.廠商對產品促銷、宣傳、廣告、招攬等事項。(二)收費方式 第一條第三項每張海報收費新台幣壹佰元整,使用期間為一週。(三)使用期限1.非收費性:有時效者逾時即止,無時效者依情節處理。2.廣告張貼版面缺乏使用時,應依次排定先後次序張貼。(四)申請程序凡有需要利用本社區公佈欄張貼廣告時,請先向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繳費後再擇期張貼。(五)內容審查對有傷風敗俗、違反法令,煽動群眾之言辭或圖片,一律禁止張貼。經核准張貼之廣告、海報,應即繳交規定之費用並依協定時間定點張貼,未經核准擅自張貼者,委員會將派員銷毀並依廣告物管理辦法規定究辦。(六)注意事項1.本須知經管委會通過後即日實施,如有任意在本公佈欄張貼者,本委員會將派員嚴格取締,以維護環境整潔。2.本公佈欄啟用後,凡在本社區內裝潢等廠商不得將廣告任意散發或張貼一經發現應予銷燬,或送環保單位究辦。3.房屋出售、出租廣告,應請利用本公佈欄,依本須知規定程序辦理。三、附則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管理委員會得隨時修訂之。

21玖、遷入及遷出管理辦法一、目的維護本社區之人員動態紀錄,及防止破壞和污染情況產生,訂定本辦法規範之。二、遷入時(一)住(業)戶於遷入本社區時,應遵守本社區所定之規約辦法。(二)住(業)戶遷入同時必須提出所有權證明並填寫一份遷入住戶資料表,繳交至管理室以報管理委員會備檔資料。(一)住戶如為承租戶在繳交遷入住戶資料時,須另檢附承租人之身份證影印本,供管委會向當地派出所作流動戶口登記用。(二)住(業)戶於遷入時,裝潢須遵守施工管理辦法外,應要求施工者勿破壞本社區之公共設施,以維社區之正常運作。(三)本社區管理室備有一份「住戶遷入須知」,請住(業)戶領取後,詳覽其內容規定。三、遷出時(一)住(業)戶遷出本社區應至管理室填寫遷出資料,送管委會備查。(二)凡有住(業)欲遷出時,請繳清管理費用,如有未繳清費用,管委會授權管理人員可阻止住戶,待費用繳清才予以放行。(三)在遷出時,請注意公共設施勿有破壞行為,如有毀損公物則須照價賠償。

22拾、寵物飼養管理辦法一、依據本管理辦法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三項:住戶飼養寵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平安。但法令或規約另有飼養動物之規定時,從其規定。」訂定之。二、目的為加強本社區公共衛生及公共安寧,住戶如有飼養寵物時須依本管理辦法為遵行原則:本管理辦法由社區管理委員會共同議決並公告於公佈欄週知。三、管理總則(一)所飼養之寵物須為合法之物種,例如:不得飼養保育類之動物、不得飼養走私進口之動物。(二)所飼養之寵物須為平安性高之物種,例如:毒蛇及獅子、老虎等類之猛獸,皆不得飼養,以防獸性爆發時容易傷人。(三)飼養之寵物應按時注射防疫疫苗,以防傳染並發生。(四)住戶如有飼養動物,其動物須放養於自家範圍內,不得養在公共門廳、梯間等公共空間內。(五)攜帶動物散步或活動時,飼主須將動物牽綁或隨時在旁邊照顧。假设有糞便需立即清理,未立即處理經舉證以違規處理。(六)飼養動物之飼主應注意維護整潔及環境衛生,不得任其寵物隨地大小便或隨便啃食花草樹木等。(七)較兇悍或會亂吠之動物,飼主在應將所飼養之動物戴上口罩,以保障其它住戶之平安及安寧。三、罰則住戶飼養動物如違反上述管理總則之其中任何一項規定,經住戶反應舉發及由委員會認定違法時,管理委員會應予以糾正,如勸導無效時,管理委員會應對飼主罰款,每次可罰款新臺幣壹仟元整,其罰款收入納入管理費收入;嚴重時可依法請飼主放棄飼養或請飼主搬離本社區。四、附則本辦法假设有未盡事宜,得經由管理委員會共同議決後修訂,並公告實施。管委會製訂此管理辦法及公約,敬請寵物飼主至管理中心簽署公約,並請依本辦法中之相關規定執行之。

23拾壹、游泳池管理辦法一、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下午二時至晚上九時止。週六、週日─上午九時至晚上九時止。二、使用對象:本社區全體住戶及其親友(嚴禁寵物進出)。三、使用方式:游泳池以使用者付費為原則,每年由管委會訂定價格並統一印製泳劵由住戶價購使用,每張泳劵使用以一人為限。四、管理規定:1.本泳池開放期間,聘請專業之救生員,負責泳池內之平安維護,泳池內之一切,絕對聽從救生員之指揮,本泳池遇有社區活動時,則社區活動優先使用。2.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如金屬、玻璃、磁器、塩酸等〕。3.入池前請先淋浴,以保持池內清潔,並做適量暖身運動。4.使用蒸氣室前請先淋浴,擦乾身體後方可使用,使用完畢後,應將電源關閉妥當始得離開。5.如發現泳池區內器材有毀損或故障情形,請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管理人員聯絡廠商維修。6.住戶活動攜入之物品〔嚴禁攜帶任何食物〕結束時應帶走,否則視為廢棄物,管理人員有權予以拋棄處理,以維護公設區域整潔。7.嚴禁於池內便尿、嘻戲、追逐、打鬧、跳水或其他危險動作。8.使用者假设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或損壞,使用者須負賠償之責。伍、注意事項:有以下情況者,請勿入池。1.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皮膚病及傳染病者。2.精神耗弱、失常者。3.酒後有醉態者。4.未著泳裝,泳帽及衣物不整者。5.十二歲〔含〕以下孩童,無成人照顧者。6.非開放時間,請勿入內,以策平安。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另行訂定補充之。

24拾貳、健身房管理辦法一、開放時間:每日上午六時至晚上十一時止。二、使用對象:本社區全體住戶及其親友。三、使用方式:基於使用品質的維護,請住戶於使用前先至管理中心登記換卡,註明使用時間,使用完畢後換回磁卡,並註明歸還時間。四、管理辦法:1、為平安考慮:十歲以上,十六歲以下之孩童,需家長或成人陪同;十歲以下兒童禁止進入本區,防止發生意外。2、如發現本廳室內有損壞或故障情況〔如:螺絲、繩索等鬆脫情形〕,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告知管理人員聯繫廠商維修。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備損壞,經查證屬實者,須照價賠償。3、基於使用者平安考量,請穿著乾淨運動鞋、運動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4、使用完畢後,應將門窗、燈光、空調冷氣關閉妥當,始得離開。5、本區域禁止抽菸、攜帶飲料〔茶水除外〕、零食、寵物入內,亦不得大聲喧嘩、嬉鬧。6、住戶活動攜入之物品,結束時應帶走,否則視為廢棄物,管理人員有權予以拋棄處理,以維護公設區域整潔。7、請勿高聲喧嘩吵鬧及隨地丟棄廢物,並保持場地清潔及各項設備定位完整。8、夏季冷氣空調開放時間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九時。五、注意事項:1、請依各項運動器材正確方式使用,以維護設備壽命。2、請勿在運動前飲用含有酒精成分之飲料,以免造成危險。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另行訂定補充之。

25拾叁、交誼廳管理辦法一、開放時間:每日上午八時至晚上十時止。二、使用對象:本社區全體住戶及其親友(嚴禁寵物進出)。三、使用方式:基於使用品質的維護,請住戶於使用前先至管理中心登記換卡,註明使用時間,使用完畢後換回磁卡,並註明歸還時間。四、使用範圍:1、平時提供社區住戶會客、一般會議、閱讀、圖書報章、雜誌及自修之用。2、管委會例行會議及管委會專案會議。3、社區舉辦之教學性活動聯誼會講座等。4、活動行程以管委會會議為優先,其次以申請優先順序方式供住戶使用。如住戶有辦理活動之需求,採「預約登記」方式申請。經管委會審查核可後辦理,活動結束後須負責清掃復原工作。五、管理辦法:1.本廳室遇有社區活動時,則社區活動優先使用。2.本廳室書籍為自由取閱,但不得攜出,同時也不辦理圖書借閱。﹐請歸回原位並排列整齊,不得擅自攜出圖書室或撕剪、塗點。4.各書籍閱覽完畢後需歸回定位,以保持整齊。5.住戶之親友單獨活動區域恕僅限於該住戶之住家及本廳室,不得在其他樓層及其他區域進出。6.夏季冷氣空調視情形開放使用。7.本室禁止抽菸、攜帶飲料〔茶水除外〕、零食、寵物入內,亦不得大聲喧嘩、嬉鬧及任何影響他人閱讀及使用之行為。8.請愛護各項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經查證屬實,須照價賠償。9.如發現本廳室內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告知管理人員聯繫廠商維修。10.住戶攜入之物品,結束時應帶走,否則視為廢棄物,管理人員或清潔人員有權予以拋棄處理,以維護公設區域整潔。11.使用完畢後,應將門窗、燈光、空調冷氣關閉妥當,始得離開。12.請勿吸煙、高聲喧嘩吵鬧及隨地丟棄廢物,並保持場地清潔及各項設備定位與完整如一。六、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另行訂定補充之。

26拾肆、頂樓公設管理辦法一、開放時間:每日上午九時至晚上十時止。二、使用對象:本社區全體住戶及其親友。三、使用方式:設備性質之不同,請依序輪流使用設備。四、管理辦法:1、不得酗酒、狂歡恣意喧嘩,影響住戶安寧。2、使用公設後請恢復原狀。3、請保持環境整齊、清潔,勿亂吐檳榔汁。4、本區域禁止抽菸、攜帶飲料〔茶水除外〕、零食、寵物入內,亦不得大聲喧嘩、嬉鬧。5、嚴禁往下拋擲物品。6、各項物品應愛惜使用,如有任何因使用不當而損壞者,應照價賠償。7、假设有違規情事,得同意由管理室報警處理。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管委會另行訂定補充之。

27拾伍、住戶遷入須知親愛的住戶:歡迎您成為本社區的一員,在此喬遷新居之際,也許您正因環境地域的生疏,所衍生的不便而困擾,希望以下簡短的新鄰指引,能為您迅速解除初至的青澀,迎接美好的新生活!遷入之初—完成入籍申請:住戶遷入社區時,請先至管理中心填寫入籍申請書(各項根本資料),以便管理中心提供您各項完整的服務。本社區詳細住址為:407台中市西屯區惠來里3鄰市政北三路113號管理室聯絡電話為:04-22519235裝修施工—由承包廠商繳交拾萬元保證金:室內如須裝修施工,申請人須先填妥裝修切結書與繳交參萬元之保證金(現金、即期支票或轉帳電匯)再持收據至管理服務中心辦理登記作業,並請配合“裝潢管理辦法〞。竣工勘驗無誤後,則無息退還至指定帳戶。戶名:中國信託南屯分行太子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公司帳號:請洽管理服務中心環境外觀維護—禁止加裝鐵窗、設置廣告物及張貼租售海報:為兼顧消防平安、社區整齊美觀,提昇社區附加價值,本社區禁止加裝鐵窗、設置廣告物及張貼租售海報等行為,請住戶及租售公司務必配合!!為維護社區之公共平安,梯間通道、走廊保持暢通,並請勿在門口擺放鞋櫃、鞋子或其他雜物。平安門製作—統一形式:為維護本大樓形象,建築整體美觀,當您欲加裝平安門窗時請先向管理中心登記需求,經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後再統一辦理。電視收視〔第四台裝機〕:本大樓之電視線路為統一配線,住戶欲收視有線電視請洽管理服務中心。●「群健有線電視」連絡電話:04-23123333連絡地址:407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三段159號垃圾收集:本社區設有集中垃圾處理子車,請各住戶將垃圾分類後放置在指定處,以維護社區環境整潔。關於停車位使用:購有停車位之所有權人,請至管理服務中心填寫相關資料,以便利車輛管制。

28請各位車主將您的愛車停回原位,每一車位限停放一部車輛;管理中心將執行車位定位之巡邏檢查,停車位只能停放汽車不得作為其他用途,請各位住戶配合。關於電話申請:如欲申請安裝新機,請攜帶本人雙證件(ex:身份證、健保卡、駕照…)、印章至中華電信公司櫃台辦理;新機申請裝置費為:新台幣貳仟貳佰元正。如要辦理電話費自動轉帳代繳,請攜帶金融機構存摺與存摺印鑑章,一同前往中華電信公司辦理即可。●「中華電信公司」連絡電話:123連絡地址:407台中市西屯路二段104號(惠來服務中心)404台中市北區大雅路213號(北台中營運處)關於瓦斯申請:欲申請通氣掛表,請於遷入前一週攜帶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及身份證、印章至欣中天然瓦斯公司辦理。●「欣中天然瓦斯」連絡電話:04-23139999連絡地址:407台中市西屯區天水東街36號關於戶口遷入:遷入手續由戶長或委託人(須附委託書)至新戶籍單位辦理,並攜帶證件、房屋所有權狀正本、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可同時辦理請領戶口名簿,用戶長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即可)。●「西屯戶政事務所」連絡電話:04-23155511連絡地址:407台中市西屯區四川路126號關於交通服務:管理服務中心代叫計程車並作成記錄追蹤●「國通計程車行」:0800-800555●「豆豆龍計程車隊」:04-22549971郵政服務:●「中華郵政」:0800-700365●「大隆支局」連絡電話:04-23206379連絡地址:407台中市西屯區大隆路60號公車資訊:網站查詢:可由市府網站://tccg.gov.tw/首頁點選機關網站『交通局』進入『公共運輸』查詢。服務電話:04-22289111轉1641-1643(交通局公共運輸課)教育服務:幼稚園:04-22289111轉1572(教育局特教課)

29補習班:04-22289111轉1552(教育局社教課)托兒所:04-22289111轉3106(社會局婦幼課)://tccg.gov.tw/點『社會局』進入『婦幼福利』查詢國中小學:04-22289111轉1542(教育局國教課)生活服務:土地公廟位置於社區左前方,請勿於社區內焚燒紙錢,以免發生意外。土地公廟地址:407台中市西屯區双張街双張巷34號衣物送洗:●「潔屋洗衣聯盟」電話:04-24723242(到府收送9折優惠)●「衣博士專業洗衣聯盟」電話:04-23813023(到府收送)配鎖刻印:●「大川鎖類工程」電話:04-24725050●「映辰刻印鎖匙行」電話:04-23127876●「中大鎖匙行」電話:04-23164127搬家公司:●「小市民搬家聯盟」電話:0935-004562●「車馬炮專業搬家公司」電話:0800-819598●「愛鄰搬家公司」電話:04-23801122管家鐘點女傭:●「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電話:04-24724830●「管家婆家事服務」     電話:04-22120210醫療院所:●「中山醫院」:403台中市南區建國北路一段110號●「林新醫院」:408台中市南屯區惠中路三段36號●「高堂中醫」:407台中市西屯區重慶路229號美食住宿:●「伍角船板」電話:04-22546789407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三路3號

30●「台中僑園大飯店」電話:04-22559999407台中市西屯區惠中路一段111號●「八起日本料理」電話:04-23817372407台中市五權西路二段277號●「通豪大飯店」電話:04-22956789404台中市北區大雅路431號●「全國大飯店」電話:04-台中市西區中港路一段257號●「台中-長榮桂冠酒店」電話:O4-23242314台中市西區中港路二段6號●「台中金典酒店」電話:04-23288000台中市西區健行路1049號●「台中福華大飯店」電話:04-24632323407台中市西屯區安和路129號其他:●管理服務中心電話:04-22519235●太子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公司電話:04-22468332●太子建設開發股份電話:0800-423153●第六分局市政派出所電話:04-23103359●台電中區營業處電話:0800-031212●台灣省自來水公司電話:0800-000876●台中市環保局電話:04-22276011元亨利貞管理服務中心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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