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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风险评估2.1价格风险总体状况2.2价格风险前瞻分析2.3现有应急资源调查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市应急指挥机构3.2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4监测和预警4.1价格监测4.2信息报告4.3预警4.4先期处置-21-
15分级应对5.1事件分级5.2分级应对程序5.3一般事件(Ⅳ级)应对5.4较大事件(Ⅲ级)应对5.5重大事件(Ⅱ级)应对5.6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对5.7未发生事件地区的应急响应5.8预案终止6应急保障6.1舆情保障6.2物资保障6.3经费保障6.4交通和通信保障6.5执法保障7预案管理7.1评估和改进7.2宣传和培训7.3责任与奖惩8附则8.1名词术语解释8.2预案解释-21-
28.3实施时间-21-
31总则1.1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规范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地协调各方力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所带来的危害,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监管职能,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持社会安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修订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受突发事件影响引发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在一定区域内突发性的较大幅度上涨,造成市场价格秩序混乱和消费者心理恐慌,对经济秩序、人民群众生活、社会稳定产生或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和危害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1.4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行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2)快速反应,-21-
4果断处置。当市场价格出现或可能出现异常上涨时,必须立即报告情况、分析原因、判断性质,在第一时间内果断决策、启动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局面、平息事态。(3)协调各方,综合调控。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采取保障供给、严格监管、正确导向等措施,统一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行动,合理调配社会资源。(4)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期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持续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2风险评估2.1价格风险总体状况自2005年发布实施《市应对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温政办〔2005〕244号)以来,我市还没有出现需要启动工作预案的情况。市场价格总体保持稳定。但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局部范围个别商品短期内大幅价格波动现象还是不时发生。比如从近几年看,2019年7月份以来生猪价格持续上涨,到2020年2月,平均生猪出场价格从924元/吨涨至2248元/吨,每吨上涨了1324元,涨幅达到143%。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波及防疫用品市场,出现市民抢购口罩的情况,普通医用外科口罩价格从1.5元/只上涨至5元/只。2021年11月,一则负面网络消息引起多地市民抢购米面粮油的情况等。不确定的风险还是需要引起高度重视。2.2价格风险前瞻分析-21-
5保持市场价格总体稳定,是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前提,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重要民生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由此,总体上判断,“十四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出现重大价格风险的可能性不大,但也存在较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可能造成局部或个别商品短期内大幅价格波动现象。有利于保持我市市场价格总体稳定的主要因素有:一是我国商品与服务供给能力充足,有利于保持国内总体价格稳定。我国粮食生产连续7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库存较为充足。我国产业体系齐全、配套能力强,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位于世界前列,为产品价格稳定奠定了扎实基础。二是我市是市场经济发育最早的地区之一,居民的市场适应能力,社会的市场组织能力,政府的市场管理能力均比较强,有利于市场运行秩序稳定。不利于保持我市市场价格总体稳定的主要因素有:一是全球疫情和乌克兰危机持续影响下,全球能源和粮食价格供求关系紧张。供应链、产业链面临较大压力,初级产品价格高位运行,输入性通胀压力显著上升。二是我市地少人多,粮食产需缺口大,对外依存度高,在发生突发事件情况下会带来一定的稳定供给压力。2.3现有应急资源调查-21-
6截止2021年,全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从应急物资保障方面看,粮食、能源等重要民生商品储运体系与能力都达到一定水平,粮食应急供应网点350个,每日应急加工能力3000吨;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107万亩以上;落实市重点生活必需物资企业31家,各县(市、区)生活必需物资供应重点企业36家,蔬菜猪肉禽蛋水产品生产企业75家。从应急制度建设方面看,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发布了一系列保供稳价相关的应急预案或工作预案,《市粮食应急预案》、《市生活必需物资应急保供1+N工作方案》等已经印发实施。从应急工作能力建设方面看,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分别建立了保供稳价相关的应急工作队伍,市发展改革委共布设了37个采价点,对320多个商品进行不间断价格监测。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市应急指挥机构市政府预设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3.1.1市指挥部组成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供销社、市现代集团等部门及单位组成。-21-
7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参加。3.1.2市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本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完善;(2)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预警报告,分析判断形势,认定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等级、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宣布并组织实施;(3)决定事件的应对措施,统一协调、指挥各方力量,迅速实施应急响应行动;(4)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报告有关情况,提出有关对策建议;(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调整应对措施和工作部署、或决定预案终止。3.1.3市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3.1.4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本预案的研究拟定和管理工作;(2)密切注视市场价格动态,分析市场价格走势,及时向市指挥部-21-
8提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预警报告和应对措施建议,供市指挥部决策参考;(3)负责传达贯彻市指挥部的决定,并督查各项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4)负责制定市指挥部内部工作联系制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5)负责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的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6)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3.1.5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强舆论监督,合理引导社会舆论。(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建立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开展价格监测,及时报告价格异常上涨情况;建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提出动用专项调节基金、商品储备平抑市场价格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3)市经信局:承担价格异常上涨期间,市级医药和食盐的储备管理工作。(4)市公安局-21-
9:掌握社会治安动态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处置因市场价格异常上涨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依法严厉打击查处散布谣言、哄抢物资、制假售劣、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活动。(5)市财政局:按照《市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提供经费保障。(6)市交通运输局、火车站、港集团、机场集团:负责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保障。(7)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粮油、蔬菜、畜禽、水产品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和供应,协助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的近海运输。(8)市商务局:建立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各大超市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9)市市场监管局: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监督检查和对经营者利用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进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10)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粮棉肉等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落实动用计划和指令。(11)市供销社:负责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组织、调配工作。(12)市现代集团:负责落实所属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的正常营业相关工作,协同相关部门监测粮食、食用油、肉禽蛋、蔬菜、水产品等市场批发情况。-21-
103.2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明确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4监测和预警4.1价格监测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内价格监测网络和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系统,负责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信息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监测预测。当全市价格监测工作转入应急监测预警状态时,应立即启动价格应急监测,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供求、储备情况进行重点监测。4.2信息报送(1)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向本级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指挥机构报告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情况。(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3)县级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每天应将公众反映、投诉、举报等有关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向-21-
11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4)市指挥部办公室应通过专题简报的形式,将价格异常上涨状况、市场价格监测、接受群众举报和应急处置等情况,向省指挥机构、市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4.3预警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经上一级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指挥机构批准,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号,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4.4先期处置当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政务网网址等,接受公众的情况反映、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等。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上报至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报告后,迅速进行分析、判断,并向市指挥部报告,由市指挥部-21-
12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认定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类别等级。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事件,市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信息后,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发展态势,视情决定赶赴事发现场,协调、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协助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5分级应对5.1事件分级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涉及范围,本预案将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四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指在全省范围内发生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波及的范围很广,出现严重抢购或者断供现象,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2)重大事件(Ⅱ级)指在省内2个以上设区市发生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出现显著波动,波及的范围较广,出现抢购现象,经济社会活动受到重大影响。(3)较大事件(Ⅲ级)指在省内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出现明显波动,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4)一般事件(Ⅳ级)-21-
13指在省内单个县(市、区)发生与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出现异常上涨,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一定影响。5.2分级应对程序有关县(市、区)指挥部办公室监测到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情况时,立即进行研究分析,上报本级政府,确认出现应急状态时,要按照本县(市、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迅速做出应急响应,县级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对应急处置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向上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县(市、区)指挥部紧急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掌握分析有关情况,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市指挥部确认事件等级,出现较大事件以上应急状态时,报市政府批准,启动本级预案,迅速做出应急响应。5.3一般事件(Ⅳ级)的应对出现一般事件应急状态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县级预案,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实施以下应急措施:(1)信息报送。事发地县指挥部办公室在每周一、三、五上午10:30时前将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原因、趋势及处置情况上报至市指挥部办公室。-21-
14(2)价格监测。事发地县级价格监测工作转入应急预警状态,价格监测机构在每周一、三、五上午10:30前将价格监测数据、分析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3)值班制度。事发地县指挥部办公室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安排值班专用电话和专人不间断值班,随时接收情况反映。(4)价格秩序巡查。由事发地县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当地发改、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价格和市场秩序的专项监督检查,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哄抬价格、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5.4较大事件(Ⅲ级)的应对出现较大事件应急状态时,市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市政府上报有关情况(最迟不超过4个小时),市政府批准后,启动本级预案。市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的应急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1)信息报送。事发地县指挥部办公室在每日上午10:30前将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变动态势及处置情况上报至市指挥部办公室。(2)价格监测。事发地县级价格监测工作转入应-21-
15急预警状态,价格监测机构在每日上午10:30前将价格监测数据报送至市指挥部办公室。(3)值班制度。事发地县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值班专用电话和专人不间断值班,随时接收情况反映,及时传达市指挥部办公室指令。(4)动用商品储备和专项调控资金。市指挥部提请市政府同意后,动用商品储备,增加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的市场供应,平抑市场价格;没有相应储备的,市指挥部提请市政府同意后,要求各级政府动用专项调控资金,紧急从市外采购商品,同时挖掘市内生产潜力,落实生产单位、采购和供应渠道、调运工具,并协调相关的原材料、资金的供应,增加市内市场供给,缓解市场供需矛盾。(5)价格秩序集中巡查。市指挥部办公室指导事发地县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当地发改、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价格和市场秩序的专项监督检查,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哄抬价格、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6)做好舆论引导。市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负责对外应急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市场秩序。主要发布以下相关信息-21-
16:一是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府处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政策措施;二是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真实情况,澄清不正确传闻或谣言;三是市场异常上涨商品及相关商品的储备、货源组织和政府采取的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四是发布消费价格警示;五是重申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诚信经营;六是通报典型违法案例,震慑违法经营者。5.5重大事件(Ⅱ级)的应对出现重大事件应急状态时,省政府启动预案,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市级层面在Ⅳ级、Ⅲ级应急响应基础上,移交指挥权,并做好以下应对工作:市、县(市、区)应急指挥部接到省级指挥机构工作部署,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落实应急措施。(2)在动用市级商品储备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的情况下,由市应急指挥部提出方案,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向省级应急指挥机构申请援助,同时挖掘市内生产潜力,增加市内市场供给,缓解市场供需矛盾。5.6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应对出现特别重大事件应急状态时,国务院启动预案,指挥或委托省政府指挥具体工作,市级层面在Ⅳ级、Ⅲ级、Ⅱ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在省级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报告应急处置进展。(2)根据需要做好跨省、跨市援助物资的接收、配送和供应等工作。-21-
175.7未发生事件地区的应急响应尚未发生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地区根据事发地价格异常上涨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密切保持与发生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2)加强相关商品的价格监测报告工作,必要时实施日报或零报告制度。(3)做好本地区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5.8预案终止当市场价格回归到正常水平时,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平息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向同级应急机构或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转入常态管理。6应急保障6.1舆情保障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市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新闻发布、网络舆情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等工作。6.2物资保障发展改革、经信、农业农村、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21-
18、供销社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重要民生商品物资的储备和生产能力的储备,负责对储备物资的监管。6.3经费保障财政部门对处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所需的调节基金和工作经费给予必要保障。6.4交通和通信保障交通、铁路、机场等部门建立应急商品物资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物资运输畅通。通信管理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应急通信通畅。6.5执法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各种应急响应措施的顺利实施。7预案管理7.1评估和改进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平息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基本情况、发生经过,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结论,事件处置的经过、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应急决策、应急保障、预警预报等能力评估,针对本次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原因和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难点等,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21-
19根据《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每3年修订1次。7.2宣传和培训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公众媒体,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在全市发改系统门户网站发布应急预案。根据《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对指挥部成员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做到应知应会。根据全市市场价格总体形势,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演练1次。7.3责任与奖惩对参加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行动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褒奖。对在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处置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8附则8.1名词解释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指一种或数种重要民生-21-
20商品价格受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在一定区域内突发性的较大幅度上涨,造成市场价格秩序混乱和消费者心理恐慌,出现大量集中购买或抢购,对人民群众生活、社会稳定产生或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和危害的事件。8.2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8.3实施时间-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