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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12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发往见报头签批徐长伟等级编号平政办明电[2011]199号抄送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蒙山龟蒙景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确保县政府系统文件格式统一、严肃、规范,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公文处理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公文格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公文版面尺寸。公文统一采用A4型用纸,上下页边距选择“2.5厘米”,左右页边距选择“2.7厘米”
2、,页眉选择“1.5厘米”,页脚选择“1.75厘米”,行间距选择27磅。二、标题层次和字体要求。2公文结构层次序数一般为:第一层用“一”,第二层用“(一)”,第三层用“1”,第四层用“(1)”。大标题用小二号文星标宋,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主题词名称用三号黑体,内容用三号文星标宋,其余正文均用三号文星仿宋。(文星字体见附件)三、报送要求。报送讲话等非公文类文件必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报送公文文件必须统一使用县政府办公室办文稿签,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主管部门负责人栏签字后由部门办公
3、室负责统一上报。今后,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在报送文字材料时,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检自查,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务必按要求规范操作,对上报公文格式不规范的,将作退回处理,由此造成的工作被动或滞后,由报文单位负责。二○一一年八月九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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