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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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应急预案(试行)为切实做好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网络异常、应用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保障电子化管理实施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提高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后各业务方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和影响,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根据县**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本预案在于保证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正常运行,确保在遇到网络异常、应用系统故障、安全机制失效等突发事件时能快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既定的处置方案及时进行相应处理,保障国库支付业务得以继续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系统故障带来的影响。(二)基本原则1. 确保安全运行原则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应以确保系统网络安全和财政核心业务稳定安全运行为目标。2.统一领导,协同配合原则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的应急处理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统一协调沟通县财政局、人行支行、代理银行、系统运维公司等单位,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分工负责、分头管理。3.事前防范、妥善处理原则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快速、稳妥地处理网络或应用系统的突发事件,恢复系统正常运行,保证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4.保障财政紧急拨款原则 突发事件期间,一般不办理财政资金拨付业务,对确需紧急拨款和预算单位急需用款的,县财政局、人行支行和代理银行根据应急预案的相应规定及时处理。(三)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相关信息系统,由于人为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影响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正常开展的,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包括系统硬件故障、软件损毁、数据丢失、信息失窃等情况。本预案主要针对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事后恢复。二、组织措施(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由县财政局、人行支行组成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应急领导小组,承担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协调和执行工作,研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做好应急处理、运行监控及事后恢复工作,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分析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实施小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二)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县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预防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人行支行国库业务的分管领导、县财政局国库业务分管副局长担任;应急实施小组由县财政局国库科室负责人、人行支行国库会计股室负责人、各代理银行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人员。 (三)职责分工。应急领导小组职责主要包括:一是全面掌握及监督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系统的运行情况,迅速了解、掌握系统突发事件及进展,针对突发事件及时提出全盘解决方案;二是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防范控制工作;三是组织现场应急工作小组和技术专家组进行现场处置,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四是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应迅速启动应急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尽最快速度恢复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应急实施小组职责主要包括:一是负责牵头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审定;二是对系统预警工作进行管理和汇报;三是了解、掌握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系统突发事件及其进展情况,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四是组织、协调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事后总结和防范控制工作;五是负责组织、指挥应急预案的定期演练。三、突发故障的事前预防工作建立健全预防与预警机制是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发生概率及减轻影响的有效措施。要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尽可能地减少突发故障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一)预警制度的建立重点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起预防、控制、纠错、修正的全过程安全保障机制,并根据新情况、新要求,对安全管理制度、防护措施等进行调整完善。建立信息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并根据业务需要对重要信息系统适度增加检查的深度和频度,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严谨性。与相关协作部门建立预警通报制度,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业务相关部门做好准备。(二)预防的必要措施1.加强数据备份管理(1)日常数据备份。建立各系统数据备份与恢复制度,至少每天备份一次数据。如果出现病毒、黑客攻击、人为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可以通过本地备份数据恢复进行还原。 (2)灾备。为防止物理环境破坏可能造成的数据丢失等严重后果,建立县财政局的容灾备份基础设施,及时有效的备份重要数据,确保重要数据的可靠保存和及时取用,使信息系统在发生灾难时能迅速恢复运行。2.建立应用系统的备用系统传统的非电子化应用系统和数据传输通道继续保留,完善后作为备用系统和备用数据传输通道,且要保证在业务出现变更的情况下,电子化业务系统与备用系统进行同步更新,并能够与支付电子化模式随时切换,包括现有的纸质单据打印功能、与各代理银行接口的功能以及与人行支行导出文件的方式等。3.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应急演练,检查应急方案的有效性,确保应急备用系统的可用性。同时根据每次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总结和整改,对应急方案不断完善。演练主要内容包括方案预警、方案启动、应急处理、演练总结等,演练根据当前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演练方式,应注意保存演练相应记录档案,主要包括演练计划、过程记录和效果评估等重要内容。(三)预警协作部门的通报与协调县财政局与核心服务器、交换、程控、存储等系统的维护公司以及支付系统、电子凭证库、CA认证系统等主要应用服务厂商保持信息畅通通道,保证随时提供技术服务与指导,以便提前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四、应急方案的启动与实施启动应急方案的前提是发生财政国库支付系统、电子凭证库系统等突发故障,导致系统瘫痪,财政资金无法正常支付或清算,且现场维护人员无法快速解决的突发事件。原有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及纸质凭证保留现有法律效力和职能,并作为应急处理情况下的备用方案。(一)突发事件的等级界定 本预案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总预算会计系统的电子化支付业务功能、电子凭证库系统定义为核心系统,将与之有数据交换的其他资金系统、非税系统等定义为外围系统,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对通信故障,核心系统及外围系统、CA认证服务器等发生的故障类事件,以故障时长为基础,分为以下四级:四级事件:发生且4小时无法恢复,对财政国库收支业务、账务处理工作正常开展有一定影响的事件,定义为四级事件。三级事件:发生且持续24小时无法恢复,对财政国库收支业务、账务处理工作正常开展有较大影响的,由四级事件升级为三级事件。二级事件:发生且持续2个工作日无法恢复,对财政国库收支业务、账务处理工作正常开展有严重影响的,由三级事件升级为二级事件。一级事件:发生且持续5个工作日无法恢复,对财政国库收支业务、账务处理工作正常开展有极其重大影响的,由二级事件升级为一级事件。(二)突发故障的报告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系统在县财政局、人行支行和代理银行任何一方突发故障后,按照“谁发现,谁报告”的原则,及时报告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应急实施小组,根据具体故障情况,由应急实施小组审定事件级别和处理措施,报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对应的应急处理方案。(三)应急方案的启动应急实施小组根据系统故障的具体情况,报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1.信息基础设施发生故障 (1)信息基础设施发生故障,如网络线路中断、硬件设备发生故障、外部电源中断等情况导致的县财政局、人行支行和代理银行数据传输中断,首先定义为四级事件,由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原因排查,并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各方停止MQ数据发送操作,防止MQ队列发生堵塞,并及时予以恢复。(2)短时内无法修复,达到三级事件标准时,立即启用备用线路、备用设备、备用电源等,在恢复后及时通知相关各方恢复MQ传输。(3)当故障无法解决,并已达到二级事件标准时,应在技术人员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后,尽快研究恢复措施,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将相关原因和临时补救措施告知使用部门。对于通讯故障导致的相关各方数据传输失败情况,如电子凭证库系统运行正常,可以采用从电子凭证库批量导出加密后的凭证,刻录光盘,然后派专人送至相关方,由对方工作人员将凭证导入到对方电子凭证库系统的方式予以解决。(4)因信息基础设施故障相对于业务系统故障在恢复措施上方法更多、可控性更高,因此此类故障应坚决避免升级到一级事件。2.数据库系统发生故障数据库系统应按双机热备设置,要准备两个以上的数据库备份,并且分别备份在中心机房和其他安全的建筑物内。一旦数据库出现故障,应立即按照相应的数据库保障方案启动备用系统,同时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生产系统进行修复。如果系统崩溃又无备用系统,应立即向软硬件提供商请求支援;系统修复启动后,利用备份数据库数据,按照要求将数据恢复到系统中。如果备份数据库数据无法恢复,应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支援,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3.外围系统发生故障(1)外围系统故障刚发生时,首先定义为四级事件,原则上以恢复系统为主要任务,不采取任何手工操作处理业务,暂不进行任何应急处理,但业务人员应做好应急准备。 (2)短时内无法修复,达到三级事件标准时,原则上仍等待外围系统故障解决后再行开展业务,但业务人员应做好手工处理外围系统拨款、支付需求的准备。(3)当故障无法解决,并已达到二级事件标准时,首先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停止国库核心业务系统与该外围系统之间的自动业务处理,暂停导入发生故障的外围系统的交互数据,特别紧急的财政拨款业务,在核心业务系统手工增加拨款凭证数据,按流程进行支付,总预算会计系统等待外围系统恢复后发送数据记账,如特别紧急需要记账,则根据纸质回单记账;同时要求外围系统开发人员驻场解决故障,加快处理效率。(4)当故障无法解决,并已达到一级事件标准时,除业务操作上仍遵循二级事件的处置方式,同时在系统故障处置方面,应在应急实施小组人员、第三方监理公司的共同监督下,允许技术人员后台处理需要向核心系统交换的数据,以保障核心系统业务正常开展。4.核心系统发生故障(1)核心系统故障刚发生时,首先定义为四级事件,原则上以恢复系统为主要任务,不采取任何手工操作处理业务,暂不进行任何应急处理,但业务人员应做好应急准备。(2)短时内无法修复,达到三级事件标准时,应先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对故障情况进行评估,判断事件是否会继续升级,如升级概率较大,则做好二级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原则上仍以恢复系统运行为首要任务,不采取其他措施,但业务人员应随时做好应急准备。(3)当故障无法解决,并已达到二级事件标准时,原则上不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实拨资金业务、授权支付业务,应急处理主要保障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紧急用款及工资发放等影响面较广的资金需求,包括: ①资金紧急拨付。对确需办理的紧急财政拨款支出,采取纸质单据运转的方式,即由外围系统打印纸质单据,县财政局审核后手工开具纸质拨款凭证分别送人行支行、代理银行和财政专户银行进行资金拨付。②工资紧急支付。如遇工资发放日需办理紧急支付的,由县财政局手工开具纸质拨款凭证送人行支行进行资金拨付。③账务处理。县财政局收到人行支行或财政专户银行、代理银行报送的有关纸质收入凭证、人行支行返回的实拨支出回单、代理银行国库资金支出日报,手工登记财政收支账务。当发生二级事件时,表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系统出现了极其严重的故障,此时已积压大量业务需要办理,资金支付压力巨大,进一步恶化可能会造成社会重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应在继续进行电子化业务系统抢修的同时,切换到电子化备用系统运行。(4)当故障无法解决,并已达到一级事件标准时,表示核心系统存在重大故障,严重影响了日常业务的开展,此时县财政局、人行支行和代理银行应立即摒弃相应核心系统中的电子化功能,切换启动备用业务系统,按照电子化业务前的岗位和审核、用印等安排重新分配布置人员,使用系统原有功能,采用原有流程重新启用备用数据传输通道,开启纸质单位传递机制,优先保障业务工作的开展。5.电子凭证库发生故障(1)电子凭证库系统故障刚发生时,首先定义为四级事件,原则上以重启服务恢复系统为主要任务,不采取任何手工操作处理业务,并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各方停止MQ数据发送操作,防止MQ队列发生堵塞,但业务人员应做好应急准备。 (2)短时内无法修复,达到三级事件标准时,应先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对故障情况进行评估,判断事件是否会继续升级,如升级概率较大,则做好二级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原则上仍以恢复系统运行为首要任务,不采取其他措施,但业务人员应随时做好应急准备。(3)当故障无法解决,并已达到二级事件标准时,原则上不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实拨资金业务、授权支付业务,应急处理主要保障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紧急用款及工资发放等影响面较广的资金需求,包括:①资金紧急拨付。对确需办理的紧急财政拨款支出,采取纸质单据运转的方式,即由外围系统打印纸质单据,县财政局审核后手工开具纸质拨款凭证分别送人行支行、代理银行和财政专户银行进行资金拨付。②工资紧急支付。如遇工资发放日需办理紧急支付的,由县财政局手工开具纸质拨款凭证送人行支行进行资金拨付。③账务处理。县财政局收到人行支行或财政专户银行、代理银行报送的有关纸质收入凭证、人行支行返回的实拨支出回单、代理银行国库资金支出日报,手工登记财政收支账务。④电子凭证库恢复后,县财政局会同运维公司将故障期间发生未发送的业务电子信息统一删除。数据完全恢复后,须检验各方电子凭证库数据完整性、有效性与一致性。(4)当故障无法解决,并已达到一级事件标准时,表示电子凭证库系统存在重大缺陷,已不具备安全、稳定办理财政业务的基本条件。以财政端电子凭证库发生故障为例,若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导致国库支付系统无法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人行支行和代理银行,启用传统业务模式进行国库支付业务办理。 ①财政内部处理。关停支付电子化管理模式生效条件,启动传统业务模式工作流程的生效条件。对尚未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的业务将会自动切换到传统业务模式工作流程;对于已经完成部分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的业务进行作废处理,重新报送审批,并按传统业务模式工作流程办理。通过支付系统开具纸质凭证,并加盖实物印章后派专人送至人行支行或代理银行。②代理银行的处理。代理银行接到启用应急方案通知后,立即启用传统业务模式,即通过代理银行接口系统与财政支付系统进行衔接,依据纸质凭证以及代理银行接口系统提供的电子数据进行支付业务办理。③人行支行的处理。人行支行接到启用应急方案通知后,立即启用传统业务模式,即开放原有的导盘模式,人行支行依据纸质凭证以及县财政局导入的电子数据进行资金支付及清算业务办理。④电子凭证库恢复后,也应在对其进行充分检验和评估,确认完全正常无其他隐患的情况下,再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人行支行和代理银行商定重新切回电子化业务系统的时间点,再后续进行数据补录处理。6.CA系统和电子印章服务发生故障CA系统和电子印章服务系统是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的核心安全保证,如该系统发生故障,则数据签名无法进行,数据传输安全也无法保障,实际上会影响核心业务系统正常业务的办理,在故障危害和影响上,会产生如同核心系统故障一样的效果,因此该系统也是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系统的要害支撑系统,但考虑到该系统有着类似硬件基础设置的特性,发生故障时可恢复性高、恢复时间一般较迅速,因此此类故障发生后,优先以等待系统恢复为主,并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各方停止MQ数据发送操作,防止MQ队列发生堵塞,同时严格控制事件升级,但如最终达到二级(含)以上事件标准时,应急处置方法与核心系统故障同等级别事件的处置方法相同。待系统恢复后,相关各方应及时通过凭证库之间“对账功能”进行两两交互对账,补发或接收相应数据,确保各方电子凭证库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与一致性。 7.MQ消息中间件或网络通信发生故障各业务方MQ消息中间件或网络通信发生故障,将导致无法传递数据信息。当此类故障发生后,首先定义为四级事件,原则上以恢复运行为主要任务,不采取任何手工操作处理业务,并严格控制事件升级,但如最终达到二级(含)以上事件标准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并通知相关各方,采用电子凭证库的文件交互功能,由财政将电子凭证从财政端电子凭证库导出刻录成光盘,派专人送至人行支行(代理银行),并做好数据文件交接记录;人行支行(代理银行)将数据导入人行支行(代理银行)端电子凭证库后,按正常业务处理流程办理相关业务;人行支行(代理银行)业务办理完毕后将电子凭证回单从人行支行(代理银行)端电子凭证库导出刻录成光盘,送至财政;财政将数据导入财政端电子凭证库后按正常流程进行后续操作。待MQ消息中间件或网络通信故障排除后,及时通过凭证库之间“对账功能”进行两两交互对账,补发或接收相应数据,确保各方电子凭证库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与一致性。五、突发故障的事后总结在突发故障得到有效控制与解决,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系统恢复正常运转后,县财政局要协调各业务方组织有关专家对故障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总结报告,以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完善工作。对人为造成故障的责任人,由应急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县财政局要协调各业务方研究落实有关系统安全防范措施,并完善应急处理预案。六、附则本应急预案依据有关法律规章和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动态管理,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每一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者每一年,由县财政局会同人行支行组织一次评审,补充、修订和调整相关内容,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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