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精选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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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精选7篇)   废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  1目的与范围  为了规范我公司报废设备的管理,确保对报废设备拆除时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装置的报废、拆除管理。  2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职责  3.1各职能部门负责所分管的设备设施的报废与拆除管理。  3.2拆除施工作业单位负责拆除过程中安全管理,并现场指定专人负责。  3.3设备部负责拆除过程中的综合监督管理。   4.控制程序  4.1设备、装置报废条件:  4.1.1超规定使用年限较长、设备陈旧、结构破坏或主要部件大部分损坏,无修复价值;  4.1.2意外灾害和事故致使设备、装置严重破坏;  4.1.3腐蚀严重,无修复价值的,继续使用将发生危害事故的;  4.1.4消费资源严重,技术落后的;  4.1.5生产能力不适应我公司发展的装置、设备;  4.1.6属国家规定淘汰产品,按规定进行更新换代的。  4.2报废设备、装置的申请  4.2.1按规定进行更新换代的设备准装置由使用单位填报计划,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有关的鉴定,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4.2.2特种设备的报废,由设备部填写《特种设备报废备案表》报特种设备登记部门,进行销户。  4.2.3凡报废的设备、装置应及时通知财务部清帐。  4.3报废设备、装置的安全处理   4.3.1动力设备,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拆除电动机的连接线;  4.3.2要报废与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与拆除处置。  4.4设备、装置的拆除制度  4.4.1拆除计划由所拆除设备、装置的所在车间填报计划,报生产部设备部审核,报请我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拆除。  4.4.2拆除设备、装置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方案由拆除施工单位负责人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对接,作业人员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4.4.3施工方案应明确下列内容  (1)动力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安装高度、现场条件,是否可以解体;  (2)装置中特种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安装高度、是否可以解体;  (3)装置中建筑物结构形式,结构尺寸,所用材料;  (4)施工中不安全因素的风险评价;   (5)风险的控制措施;  (6)施工措施或方法;  (7)拆除所用机器与工具;  (8)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计划。  4.4.4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审批计划方案的要求,分别到有关部门办理各类作业许可证(票),拆除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组织拆除作业人员学习拆除方案和安全作业的各类规定;  (3)指定专人统一指挥,配备监护人员;  (4)作业前必须将水、电、汽、气源切断;  (5)设备装置的内部必须清洗、置换合格,并填写检验记录;  (6)清洗置换水排入公司污水处理站。  4.4.5拆除作业的安全措施  (1)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安全帽,必须铺设牢固、防滑的脚手板,遇六级以上强风或雷雨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2)在脚手架、跳板、平台上作业时,不得多人聚集,以防塌落;  (3)拆除的物体不得堆积在平台、跳板、脚手架上,要及时运走;  (4)在高处拆除的.物体,不得向下乱抛,乱扔,要采用溜槽下滑或其他方法运送;  (5)在高处作业时,拆除工具应妥善保管,严防掉落;  (6)拆除工程周围,应设置路障、警告标志,禁止车辆和人员通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7)拆除下来的废旧材料,应及时分类清量运出,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8)拆除有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设备时,要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办理有关作业证后,才能进行拆除作业。  (10)在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防火等安全用品,以备急用。  4.4.6对大型设备、装置或用爆破方法拆除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废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盘活报废、闲置和积压物资,降低库存,杜绝资产流失,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结合集团公司和界沟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界沟煤矿及矿属所有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是指经XX煤电集团公司批准报废的物资或仍在账、但已无法继续使用的,造成闲置、积压的物资。  具体内容包括:机电设备及设备性材料、一般材料、工具仪器、备品备件以及生产中所发生的边角料、残次废料炉渣等。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指的废旧物资处理是包括销售、调拨、转让、转换等处置行为。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界沟煤矿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  组长:公司副总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机电矿长、经营矿长  成员:公司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考核办。矿材料科、设备科、考核办、公安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废旧物资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材料科。办公室主任:矿材料科科长(兼职)。  属材料性物资的处置,由经营矿长、材料科、使用单位参加;属机电设备的,由机电矿长(副总)、设备科、使用单位参加。涉及专业部门的,专业部门参加。  第六条报废物资的处理一律由公司负责,凡属报废物资必须履行申报、鉴定和批准手续,公司及矿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废旧物资。  第三章废旧物资的回收及保管  第六条矿属各单位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废旧物资有回收、保管、修复利用的责任及义务。  第七条矿属各单位所交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要送至指定地点存放,由矿材料科、矿考核办共同监督验收,验收后出具验收凭证,并计量登帐、分类存放,以便于修复利用。对集团公司鉴定为报废设备残体的,设备科必须造册登帐。  第八对各单位回收的废旧物资,界沟煤矿能调剂使用的必须调剂使用,实在不能使用须申报批准后再做报废物资处理。  第四章废旧物资的处理  第九条废旧物资处理程序   1、矿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废旧物资保管工作,内容包括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筛查、台账的建立等,并每月底以申请报告的形式申报(载明名称、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经分管副矿长、矿长签字后,材料性的报废物资交矿材料科汇总;机电设备及设备性材料报废物资交设备科汇总。汇总资料每月底及时报公司招标办。  2、公司招标办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分门别类,提出初步处置方案,报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副组长按照类别和初步处置方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认真鉴定,需测试的要严格进行测试,得出鉴定和处置意见,报组长(总经理助理)同意。  3、公司招标办根据鉴定和处置意见组织招标或商务谈判,形成中标通知书(处置意见书),报总经理批示。  4、中标通知书要严格载明:  ①中标单位名称  ②中标范围  ③数量  ④单价  ⑤拉货期限及处罚措施  ⑥货款收取办法   ⑦监装及出门手续  ⑧中标书的有效期限。界沟煤矿要严格按照下发的中标通知书(处置意见书)执行现场监装。  5、处理的废旧物资出矿:  ⑴监装:处理的材料性物资出矿由矿材料科、考核办、保卫科承办。处理的机电设备由公司考核办、监察处、财务处、矿设备科、考核办、保卫科承办。经办人需在出门证上签字,并承担监装责任。需要过磅的,由上述部门开具准予过磅单,磅房依据此单过磅。  ⑵拉货单位持过磅交验单到矿财务室办理交款手续,并由收款人在待签出门证上签字(有印签的需加盖印签或公章)。  ⑶拉货单位持过磅单到材料科或设备科开具待签出门证。不需过磅的,监装完毕,直接开具待签出门证。  ⑷保卫科、矿领导签字。保卫科要严格检查出矿废旧物资的种类,出门证签字齐全方可放行。  第十条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限内拉完指定物资,否则按不低于100元/天在抵押金中扣除,材料科、设备科传递扣款单,驻矿财务室办理。   第十一条所有废旧物资出售时,要求买方在废旧物资现场看定货物,售出货物出门后概不退换,概不承担物资质量、安全的等义务。  第十二条在废旧物资装车时,材料科要安排装卸队人员在现场重新挑拣一遍,把有修复价值的物资捡出来,尽量减少材料浪费。  第十三条根据界沟矿情况,公司对废旧物资每半年招标处理一次。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价格下浮维持原招标价格不变,价格上浮每季度调整(招标)处理一次。  第五章监督与奖罚  第十四条由矿材料科负责废旧材料处理台账、矿设备科负责废旧设备处理台账建立、机电科负责炉渣处理台账的建立。  第十五条公司招标办应根据界沟矿上报废旧物资情况,及时安排处理,避免积压场地。  第十六条各单位在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若发现有违背本办法规定者,公司有权中止违规行为,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十七条经举报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对造成经济损失或资产流失者,公司纪委、财务、监察等部门将按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废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用,明确报废物资处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废旧物资是指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库存积压物资、废旧管材管件以及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其他物资。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1、各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相应的废旧物资的识别、初步鉴定、报废物资的收集统计和交库工作。  2、使用部门、采供部、财务部负责欲报废物资的联合鉴定。  3、物资采供部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整理、分类、建档和保管,并配合财务部销售处理。  第四条报废物资的认定   1、维修抢险、改线作业中拆回的废旧材料(设备)无法利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2、消耗性材料,超过使用标准,不能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3、工具类物品,因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4、有价值的包装物品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第五条报废物品的回收、保管、处理  1、所有报废物品由公司采供部统一回收。  2、各部门材料管理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保管统计,定期向采供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单》,采供部经理要及时对交回的报废物资进行分类、整理、入库、建档,并于每月底向分管副总和财务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采供部依据规定做出处理。  3、在回收各类物品前,采供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鉴定,以免对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当废品处理,造成浪费。  4、执行交旧领新的物资(工具类)交旧时还需在综合管理部填写《交旧领新登记单》交采供部保管。保管按一对一原则登记交旧领新台账,并办理领新手续。   5、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交回旧物品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据借用手续,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提前领用,但领用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交旧手续,否则采供部有权在下一次领用物资时,拒绝领用。  6、对工程项目余留物资、原库存积压的物资不能再利用的,由采供部结合财务部估价后按报废材料处理。  7、对新增设备、新增项目等没有旧品可交的,或无法完全交旧的,必须提前报分管领导批准。  8、各类废旧物资报废后,如确认无外卖价值后,采供部必须记录其处理情况(处理日期、去向等)。  9、采供部对回收的各类报废物资要及时处理(外卖等),避免损耗、贬值或因大量堆积造成混乱,同时不得无故拒绝接收报废物资。  第六条修旧利废制度  1、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修旧利废管理细则及修旧利废奖罚办法,作为部门管理的考核依据。  2、对鉴定为可修复、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应组织专业人员内修或外修。  3、对申请报废的物资由申请部门填写《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报物资采供部,会同财务部现场鉴定确认。   4、确定报废的各类物资,使用部门必须在当月月底前办理完与采供部的交接手续。  第七条报废物资的审批  1、各部门废旧物资必须经过各专业人员确认,部门经理核实后,报公司物资采供部复检回收。  2、专业人员(必要时可调其他单位专业人员参加)对拟报废物资进行复检鉴定,确认不可修复利用后,由分管副总批准报废。  3、物资采供部编制报废物资明细清单及价值表,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实施报废。  4、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物品,其报废管理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废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了全面加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增强对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及各部室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金属、工器具、机电产品、废弃包装物以及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物料和工业垃圾等,一律由供应贸易部和生产技术部组织回收。   第三条:所有废旧物资均由上述部门归口统一回收,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违者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产生部门负责交送供应贸易部回收。  第五条:供应贸易部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要根据品种、等级重新分类,定置存放,妥善保管。  第六条: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的处理,除公司自用部分外,一律由供应贸易部门出售。销售款统一交公司财务部。  第七条:废旧物资售出后,凭供应贸易部门开具的专用出门证出门,其它出门证一律无效。  第八条:供应贸易部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废旧物资回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九条:各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保证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各环节的衔接和有效运作。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废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5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经济效益,严格规范废旧物资处理行为,依据集团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XXX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成立XXX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XXX  成员:供应科、机电科、生产科、综检车间、财务科、武保科、行政办企管等相关人员。  二、各部门职责  1、供应科负责全矿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各种废旧物资要单独建帐、立卡、单独存放,收支手续要完备、齐全,帐目要清楚,其它科室、车间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对外出售。  2、机电科、生产科、综检车间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工作。  3、行政办企管、纪委负责监督、检查整个废旧物资的处理进程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要求。  4、财务科负责办理出售废旧物资的货款收缴手续。  5、武保科负责核对出矿废旧物资与出门证是否相符。  三、处理范围  1、按照规定程序报废的材料、配件及设备。  2、回收后不能复用的材料、配件。   3、其它原因形式的帐外报废物资。  四、审批程序  处理价值不超过三千元,由供应科召集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确认无使用价值的物资,填写《废旧物资联合鉴定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备案后处理;处理价值在三千元以上,填写《废旧物资联合鉴定单》,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经审批后方可处理。  五、其它规定  1、本矿职工由于特殊原因购买板皮,由职工本人提出购买申请,所在单位行政正职核实签字,经矿长或总会计师审批后,到供应科坑木场办理购买手续。  2、本矿职工家庭烧煤户购买劈材,由职工本人提出购买申请,所在单位行政正职核实签字,经供应科科长审批后,到供应科坑木场办理购买手续。  3、购买锯末子的人员,到供应科坑木场直接办理购买手续,坑木场负责人根据本矿实际需用情况,在保证矿使用有余量的情况下进行出售。  4、坑木场以外地点装板皮、劈材,一律不予办理出售手续。   5、以件数为计量单位的废旧物资处理要全部点数,以重量为单位的废旧物资处理一律检斤。  6、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在每周三进行,由供应科牵头通知,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去进行鉴定,并在《废旧物资联合鉴定单》上签字。  7、板皮、劈材仅每周三出售,武保科要派一人到现场进行监督。  8、废旧物资的出售价格参照集团公司物资经销中心下发的《关于废旧物资出售价格的通知》执行;板皮出售价格为每公斤0.2元,劈材出售价格为每公斤0.10元,锯末子出售价格为每袋0.6元(袋子的规格为950X550).  9、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XXX,如本办法与上级文件想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废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及车间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  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  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  5、其他废旧物资。  第四条事业部购销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集中分类堆放,并做台帐进行登记,处置后做销帐处理;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处理程序及工作流程  第六条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各职能部门对需要处理的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及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其他废旧物资的处置以书面形式(废旧物资处理单)上报设备能源部及生产技术部,确认确实无利用价值需要处理的,签字报转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审批后转到购销部,由购销部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   2、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由事业部购销部、设备能源部、生产技术部、后勤服务中心现场监督清点签字认可后方可装车,由购销部开具车辆出入申请,由后勤服务中心开具出入证后方可进行废旧物资的拉运。  废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基地和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  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  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  5、其他废旧物资。  第四条采购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   第五条各基地(职能部门)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集中分类堆放,并做台帐进行登记,处置后做销帐处理;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处理程序及工作流程  第六条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的界定同集团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由资产的使用部门打内部公文单,后附填写《固定资产处理单》,对该设备的名称、规格及型号、购置时间、预计使用时间、购入原值、已提折旧、帐面净额、报废原因等一一填写完毕,设备部签字确认报废情况属实,同意变现意见,财务部确认该固定资产的账面金额,转总经理处,总经理签署处置意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权限在单位资产原值3万元以内,超过3万元的上报审批程序同集团公司下发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九条审批权限)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经理处,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帐户。   2、各基地(职能部门)对需要处理的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打内部公文单,后附《材料、低耗品处理单》,以书面形式报设备部门签署意见后,传到财务部门确认物资的原始价值、经理签字确认;公文报总经理审批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经理处,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帐户。  3、各基地(职能部门)对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其他废旧物资的处置如果属于:  (1)价值较高的(如所有的废钢铁等),应将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打公文单,后附《废旧物资处理单》,以书面形式上报设备部,由设备部确认确实无利用价值需要处理的,签字报转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审批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  (2)除废钢铁外的其他边角废料,各部门经理(场长)不必再打公文单上报,可以直接处理,款项及时缴存公司帐户。  第七条废旧物资由保管统一管理并登记管理台帐,会计审核,每月10日上报一次,处理后做销帐处理,款项及时上存银行。  第四章违规处分   第八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不得私下处置,如有违反,则按私下处置资产的市值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罚金从当月工资及绩效中扣除,如当月不够就从下月续扣)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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