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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8.1监理工作主要方法(1)以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建设监理合同、设计文件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依照发包人授予的权限,与参加工程建设各方密切协作,正确运用监理的职责和技能,通过有序、高效的工作,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原则,指导、检查、监督承包人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在处理工期、质量和支付结算的关系时,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工程质量为中心,施工工期为重点,投资效益为目标”,用系统观念处理三者关系,促进三者矛盾向统一转化。监理的主要方法与手段见下表。监理主要方法与手段序号监理手段监理方法1旁站监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在承包人施工期间,用全部或大部分时间在施工现场对承包人的施工活动进行跟踪监理。发现问题便可及时指令承包人予以纠正,以减少质量缺陷的发生,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2测量
1监理工程师利用测量手段,在工程开工前测量工程原始地形、核查工程的定位放线;在施工过程中控制工程的轴线和高程;在工程完工验收时测量各部位的几何尺寸、高程等。3试验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或材料的质量评价,通过试验取得数据后进行。4严格执行监理程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的项目不能开工,强化承包人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没有监理工程师的付款证书,承包人得不到工程款,保证监理工程师的核心地位。5指令性文件监理工程师充分利用指令性文件,一切以书面指示说话,并督促承包人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示。6工地会议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讨论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必要时,可邀请发包人或有关人员参加。在会上可以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解决工程上存在的问题等,会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发送与会各方。7专家会议对于复杂的技术问题,监理工程师召开专家会议,进行研究讨论。根据专家意见和合同条件,由监理工程师做出结论。这样可减少监理工程师处理复杂技术问题的片面性。8计算机辅助管理监理工程师利用计算机,对计量支付、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合同条件进行辅助管理。
29停止支付监理工程师充分利用合同赋予的在支付方面的充分权力,承包人的任何工程项目达不到监理工程师的满意,都有权拒绝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项,以约束承包人认真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各项任务。10会见承包人当承包人无视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违反合同条件进行工程活动时,由总监理工程师邀见承包人的主要负责人,指出承包人在工程上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提出挽救问题的途径。如仍不听劝告,监理工程师可进一步采取制裁措施。(2)在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后,现场监理机构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条件,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项目监理实施规则。以监理规划为指导,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完成监理工作规程、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等规章性监理文件的编制。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策划,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在各专业工程开工前,完成相关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写。主要监理实施细则如下(不限于此):1)监理实施细则(总则)2)进度控制监理实施细则3)投资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34)安全生产管理与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5)合同管理监理实施细则6)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7)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总则)8)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控制分则)9)土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控制分则)10)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控制分则)11)地基加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控制分则)12)土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控制分则)13)原型观测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控制分则)14)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控制分则)15)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控制分则)16)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控制分则)17)钢闸门及其埋件制作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控制分则)18)闸门及启闭机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控制分则)19)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控制分则)20)电气自动化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控制分则)21)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2)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423)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8.2监理主要制度为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开展监理工作,明确各现场监理机构成员的职责与分工,同时也强调专业之间的分工合作,依据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工程的特征,现场监理机构制订以下一系列的监理工作制度,以充分作好监理工作中“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工作,努力促使监理目标的顺利实现。8.2.1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1)现场监理机构接到施工图后3~5天向发包人提出会审和技术交底要求。(2)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参加发包人主持的图纸会审、现场监理机构主持的技术交底。(3)设计人介绍情况讨论形成会议纪要设计人做出书面解释或设计变更会议代表签名;(4)设计交底会议纪要由现场监理机构签发。8.2.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1)施工组织设计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2)审查内容:合同文件、施工进度、资金、材料使用计划、劳动力安排、工艺和方法、机具和设备、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等;
5(3)施工过程中,经过批准后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变更时,需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8.2.3开工申请制度(1)承包人呈报开工申请,内容为: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机构、安全及质量保证体系、机具进场及现场布置、原材料检验、进场人员等;(2)现场监理机构按申报内容逐项检查,提出审查意见;(3)现场监理机构向发包人提出开工报告,并转报承包人申报的材料。8.2.4原材料、半成品检验制度(1)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和必要的试验资料,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场;(2)承包人对原材料、半成品按规范要求进行复检,并提供试验资料;(3)现场监理机构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4)现场监理机构按一定的频率进行抽检;(5)复检及抽检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准使用。8.2.5重要隐蔽工程、主要单元(或分项)工程和关键部位验收评定制度
6(1)单元(或分项)工程完成,承包人自检合格后自评,报现场监理机构核定(签认),并附核定(签认)材料;(2)对于重要隐蔽工程、主要单元(或分项)工程和关键部位,现场监理机构审查承包人申报的材料,会同质量监督单位、设计人、发包人、管理单位和承包人共同进行验收,确认后各方签字认可;(3)单元(或分项)工程完成评定后资料归档;(4)分部工程中各单元(或分项)工程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填写分部工程验收签证。8.2.6单位工程中间验收制度(1)单位工程经过资料整理,向现场监理机构申报验收资料,申请验收;(2)监理工程师审查单位工程验收资料,组织发包人、承包人、设计人、监督部门共同验收,确认后签署单位工程中间鉴定书。8.2.7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1)要求承包人制订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预案,交现场监理机构审查;(2)若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承包人不得擅自处理;(3)一般施工现场紧急情况,由现场监理机构组织解决,并同时向发包人报告;
7(4)重大施工现场紧急情况,现场监理机构会同发包人共同解决处理;8.2.8技术协调会及工地会议纪要签发制度(1)主管部门和现场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技术协调会及工地会议均形成会议纪要;(2)会议记录由监理工程师担任,并整理出纪要;(3)征求各方意见,履行签字手续;(4)总监理工程师签发。8.2.9工程计量与支付签证制度(1)由现场监理机构质量控制科签认中间交工证书;(2)计量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共同计量;(3)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审核;(4)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签发支付证书。8.2.10工程索赔签审制度(1)合同双方发生索赔事件,须按索赔程序进行,并作同期记录;(2)索赔方对索赔事件须在28天内提出索赔要求,报现场监理机构,副本送被索赔方;(3)现场监理机构会同双方协商处理。8.2.11工地会议制度(1)工地例会
8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机构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每月、每周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月、周例会,总结本月、本周内完成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情况,布置下月、下周计划;会议纪要由现场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工地例会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上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情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2)监理实施细则交底会议相应专业工程开工前,现场监理机构组织召开发包人、承包人参加的会议,进行相应监理实施细则交底会议。(3)专题会议重大技术方案专题会议研究,由现场监理机构组织召开解决专门问题的会议。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分别采用《专题报告》的形式向发包人报告。1)承包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2)重大的工程技术问题。3)发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4)承包人提出延长工期。
95)总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内难以协调的问题。6)承包人或现场监理机构提出的合理化建议。7)确定分包人。8)工期和费用索赔。以上会议必须有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必要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发放给与会单位。8.2.12对外行文审批制度及收发文制度(1)现场监理机构由专人负责进行收发文登记,并分类管理。(2)所有收发文件必需进行登记,并使用现场监理机构编制的《收文记录》和《发文记录》。(3)收发文登记中的编号、内容、人员、日期等必须记录完整。(4)收发的文件必须及时传送到相关人员手中,必要时进行提醒督促。(5)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对收发文记录进行检验。8.2.13监理工作日志制度(1)各监理工程师坚持进行监理日志的记录工作,内容包括:当天施工及验收内容,参加施工人员,所用机械,发生的问题及处理办法以及进展情况;
10(2)现场每天的天气情况记录和因天气而造成的损失情况;监理日志保留在综合协调科以备查阅,工程完成后整理归档。8.2.14监理月报制度(1)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月报,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认真做好月报工作。(2)月报时间:根据与发包人协商确定。(3)监理月报主要内容: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地点、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2)大事记。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7)会议记录和往来信函情况。8)监理工作:包括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9)承包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10)安全和环境保护。11)进度款支付情况。12)工程进展图片。
11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4)月报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报送发包人,同时送监理人总部备案。(5)奖励与惩罚:月报及时、准确、真实的,该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年终考核评分时得到增加分;不符合填报要求或对问题没有用文字形式及时反映的,除扣减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当月岗位补助的50%外,在年终考核评分时还要视情况扣分。8.2.15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1)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档案的管理工作,并相对稳定档案管理人员;(2)所有资料必须进行建档编码,做好日常来往文件、通知、报表、资料等的保管工作,为竣工验收、移交、归档做好准备;(3)完善归档制度,按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存时间,对不具备归档条件的资料、通知、报表等不予归档。8.2.16安全制度(1)监理工程师应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积极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学习教育,熟悉施工安全操作技术要求,并监督检查承包人的施工行为,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责令其立即整改;
12(2)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施工方案时,认真审查承包人建立的安全组织机构和采取的有关安全防范措施;(3)监理工程师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个人防护用品,并自觉遵守施工现场防护规定。8.2.17现场监理机构考勤制度(1)现场监理机构由专人负责进行考勤登记,每月下旬汇总统计。(2)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应坚守岗位,自觉遵守劳动纪律。(3)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程现场,有事请假必须经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4)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现场,必须取得发包人同意。(5)考勤记录统一印制,每月随监理工作月报向公司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