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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1蜂蜜1.1适用范围适用于蜂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不同种类的蜂蜜。1.2产品种类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混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根据蜜源植物分为单花蜜和杂花蜜(百花蜜)。1.3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1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28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5009.29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T23495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5009.97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5009.140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T18932.12蜂蜜中钾、钠、钙、镁、锌、铁、铜、锰、铬、铅、镉含量的测定方法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8932.19蜂蜜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18932.20蜂蜜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方法气相色谱-质谱法
2GB/T18932.21蜂蜜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方法酶联免疫法农业部781号公告-10蜂蜜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负化学源)GB/T18932.22蜂蜜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含量的测定方法液相色谱示差折光检测法GB/T22221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1.4抽样1.4.1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1.4.2抽样方法及数量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流通环节抽样时,在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少于1kg,不少于3个销售包装。
3生产企业抽样时,在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样品不少于1kg,不少于3个销售包装。所抽样品分成2份,2/3作为检验样品,1/3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份样品。1.4.3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1.5检验要求1.5.1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26-1。
4表26-1 蜂蜜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1铅GB2762GB/T18932.12GB5009.122果糖和葡萄糖GB14963GB/T18932.22GB/T222213氯霉素农业部公告第235号GB/T18932.19GB/T18932.20GB/T18932.21农业部781号公告-104蔗糖GB14963GB/T18932.22GB/T222215苯甲酸aGB2760GB/T23495GB/T5009.296山梨酸aGB2760GB/T23495GB/T5009.297糖精钠aGB2760GB/T23495GB/T5009.28
58甜蜜素aGB2760GB/T5009.979安赛蜜aGB2760GB/T5009.14010菌落总数GB14963GB4789.211大肠菌群GB14963GB4789.312霉菌计数GB14963GB4789.1513嗜渗酵母计数GB14963GB14963附录A注:a.2015年5月24日前生产的蜂蜜判定依据为GB2760-2011,2015年5月24日后(含)生产的产品判定依据为GB2760-2014。1.5.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1.6判定原则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
61.6.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1.6.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蜂王浆2.1适用范围适用于蜂王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蜂王浆和蜂王浆冻干粉。2.2产品种类蜂王浆产品包括蜂王浆和蜂王浆冻干粉。蜂王浆:工蜂咽下腺和上颚腺分泌的,主要用于饲喂蜂王和峰幼虫的乳白色、淡黄色或浅橙色浆状物质。蜂王浆冻干粉:通过真空冷冻干燥方法加工制成的脱水蜂王浆粉末。2.3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7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5009.29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9697蜂王浆GB/T21532蜂王浆冻干粉GB/T23495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2.4抽样2.4.1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2.4.2抽样方法及数量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流通环节抽样时,在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少于600g,不少于3个销售包装。生产企业抽样时,在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样品不少于600g,不少于3个销售包装。所抽样品分成2份,2/3作为检验样品,1/3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
8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份样品。2.4.3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2.5检验要求2.5.1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26-2。表26-2 蜂王浆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
9110-羟基-2-癸烯酸GB9697GB/T21532GB96972蛋白质GB9697GB/T21532GB96973总糖GB9697GB/T21532GB96974淀粉GB9697GB/T21532GB96975灰分GB9697GB/T21532GB96976酸度GB9697GB/T21532GB96977苯甲酸aGB2760GB/T23495GB/T5009.298山梨酸aGB2760GB/T23495GB/T5009.29
10注:a.2015年5月24日前生产的蜂王浆判定依据为GB2760-2011,2015年5月24日后(含)生产的产品判定依据为GB2760-2014。2.5.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2.6判定原则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2.6.1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2.6.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3蜂花粉3.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蜂花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通用不同种类的蜂花粉。3.2产品种类蜜蜂采集被子植物雄蕊药或裸子植物小孢子囊内的花粉细胞,形成的团粒状物。蜂花粉的种类,主要依据粉源植物来区分。如油菜花粉,茶花粉,玉米花粉等。3.3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12GB/T5009.35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30359蜂花粉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3.4抽样3.4.1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3.4.2抽样方法及数量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流通环节抽样时,在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少于600g,不少于3个销售包装。生产企业抽样时,在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样品不少于600g,不少于3个销售包装。所抽样品分成2份,2/3作为检验样品,1/3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
13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份样品。3.4.3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3.5检验要求3.5.1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26-3。表26-3 蜂花粉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1蛋白质GB/T30359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5009.5
142水分GB/T30359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5009.33铅GB2762GB5009.124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aGB2760GB/T5009.355菌落总数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4789.26大肠菌群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4789.37霉菌计数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4789.15
15注:a.2015年5月24日前生产的蜂花粉判定依据为GB2760-2011,2015年5月24日后(含)生产的产品判定依据为GB2760-2014。3.5.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3.6判定原则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3.6.1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3.6.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4蜂产品制品4.1适用范围
16适用于蜂产品制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2产品种类蜂产品制品指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的提取物、混合物,或以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物质(如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植物提取物、其他食品等),经科学加工而制成的具有蜂产品基本特性的产品。蜂产品制品包括蜂蜜膏、王浆膏、蜂花粉片等相关产品。4.3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28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17GB/T5009.29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T5009.97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5009.140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T5009.35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18932.19蜂蜜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18932.20蜂蜜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方法气相色谱-质谱法GB/T18932.21蜂蜜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方法酶联免疫法GB/T23495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部公告第781号-10蜂蜜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负化学源)SN/T1864进出口动物源食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检测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18932.12蜂蜜中钾、钠、钙、镁、锌、铁、铜、锰、铬、铅、镉含量的测定方法原子吸收光谱法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4.4抽样
184.4.1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4.4.2抽样方法及数量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流通环节抽样时,在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少于1kg,不少于3个销售包装。生产企业抽样时,在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样品不少于1kg,不少于3个销售包装。所抽样品分成2份,2/3作为检验样品,1/3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
19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份样品。4.4.3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4.5检验要求4.5.1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26-4。表26-4 蜂产品制品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1铅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5009.12GB/T18932.122糖精钠aGB2760GB/T23495GB/T5009.283甜蜜素aGB2760GB/T5009.974安赛蜜aGB2760GB/T5009.1405苯甲酸aGB2760GB/T23495GB/T5009.29
206山梨酸aGB2760GB/T23495GB/T5009.297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abGB2760GB/T5009.358氯霉素农业部公告第235号GB/T18932.19GB/T18932.20GB/T18932.21农业部公告第781号-10SN/T1864
219菌落总数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4789.210大肠菌群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4789.311霉菌计数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4789.1512酵母菌计数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4789.15注:a.2015年5月24日前生产的蜂产品制品判定依据为GB2760-2011,2015年5月24日后(含)生产的产品判定依据为GB2760-2014。 b.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4.5.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4.6判定原则
22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4.6.1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4.6.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