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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亮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营销管理制度二零一三年一月营销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营销业务管理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四章预算、统计管理第五章客户信息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七章附表
1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营业务水平,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经营部,集团公司所属地区分公司、办事处经营部门。第二章经营业务管理第三条业务经营人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地方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经营业务水平。第四条业务经营人员应及时了解建筑市场信息(项目征地、立项、动拆迁、勘察设计等),准确掌握建筑市场发展动态和有关地区建筑市场惯例。第五条项目经接触取得联系后,应及时将信息反馈至集团公司经营部或地区分公司经营部门。经营部门根据业主方要求准备项目需要的相关资料(如资格预审资料等),并对项目落实专人实施动态跟踪。经营部门对项目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协调。第六条项目经营过程中,经营人员应规范经营行为,详尽如实地向业主提供企业的各种资料,包括企业信誉资料和企业的经济状况、质量方针和经营服务宗旨等。第七条经营人员应及时向经营部门反馈业主要求,如项目考察安排等工作,特别是资金短缺项目,应遵循以下操作程序:1、经营人员在工程洽谈过程中,工程付款方式中建设方有延期付款要求的应如实向公司汇报,并提出初步用款计划。2、经营部门综合考虑业主的信誉、保证措施及延期付款的风险、项目部自身经济实力等因素,会同财务部门作初步评估,并报公司领导或地区主管领导批示。如经研究决定参与投落实拟参与投标的项目部,拟参与投标的项目部根据初步确定的工程计划进度初步拟订工程用款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2(1)按照工程计划进度与发包方的付款方式,施工过程中资金缺口额度;(2)根据本项目部现有资源,自行解决资金额度;(3)根据本项目部现有资源,拟订投入该项目的周转材料、设备及临时设施等;(4)在物资供应、分包工程等支出方面,拟订付款计划;(5)需请集团公司支持的资金、人工费及物资供应计划;(6)为确保实施计划的履行,项目部承包人需提供保证金及保证金支用计划和财产抵押的承诺;(7)有关项目部上交管理费、考核指标、奖惩条件的承诺。第一条招标投标1、首先区分工程类别:(1)常规建设工程:指该工程是本公司已有多次类似施工经验、技术条件成熟,具有充分保证能力的工程.(2)非常规建设工程:指该工程较常规工程复杂,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程,工程有一定难度和风险或工程建安造价在一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2、经营部门对于不同的工程类别负责组织工程招标书的评审工作。常规建设工程一般由经营部门评审;非常规建设工程要有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和有关部门人员参加评审。响应招标文件各项内容的要求,并对以下几点进行评审,形成招标文件评审记录:(1)发包方的质量要求,本公司施工能力能否保证;(2)发包方的工期要求,本公司施工能力能否达到;(3)发包方的付款方式,本公司经济状况能否适应;(4)发包方对项目管理方面的其他要求,本公司能否满足要求;发包方没有明示的其他隐含要求,本公司是否能够满足;(5)法律法规要求,本公司是否能够满足;(6)本公司是否有其他附加要求或承诺;(7)以上几项要求经综合考虑后,本公司能否使其均得到满足和解决.
3对不明确的其他要求在答疑会上得到澄清,同时也作为投标书的编制依据。评审通过后,经营部门结合公司自身优势认真做好投标书编制工作,共同决策投标策略,投标文件应包括:(1)符合招标文件的工程项目质量、进度目标承诺及保证措施;(2)合理的工程报价;(3)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及管理方法;(4)资源配置方案(临时设施、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检测设备等);(5)工程质量检查的计划及所依据的标准;(6)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内容。认真切实做好投标书评审工作(评审内容同招标文件评审),形成记录,招标文件评审记录和投标书评审记录递交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审批。第三章合同管理第一条经营部合同管理包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和工程分包合同的管理.第二条承包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主要是经营部门与发包方草拟合同条款,通过接口与联系,与发包方取得协商一致。1、经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而中标的工程项目,在招投标评审中已确认业主要求的基础上,再次与业主进行洽谈并进一步确认达成协议。2、直接委托施工的工程项目,需对工程发包方作全面了解,应满足以下要求:2。1了解投资企业性质及建设项目的类型,根据招投标判定可否直接承包施工。2.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审批,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有能满足计算工程造价要求的设计文件。2.3已正式列入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2。4施工所需资金已落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已经明确。2.5工程用地已经批准,征用、拆迁已经落实,施工用水源、电源和交通条件能满足施工要求。
4满足以上要求后,可与发包方进行实质性条款的洽谈并达成协议。第一条工程承包合同的草拟,由经营部门负责,项目经理应参与合同谈判,经营部门组织合同评审,评审内容如下:1、发包方提出的工程造价及结算办法本公司是否接受;2、发包方提出的质量、工期要求,本公司施工能力是否保证;3、发包方提出的付款方式,本公司经济状况是否满足;4、发包方提出的其他要求,如工期、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费用的相互关系和影响等,本公司能否使其得到满足和解决;5、如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条款,本公司如何解决。对上述条款的评审应形成记录,经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审阅、签字后方能签订合同。第二条合同正本贰份,承、发包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存壹份.副本若干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需副本伍份.经营部门负责将合同分发公司有关部门,做好发放登记工作。正本送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缴纳印花税。副本分送工程部、材料部、项目部、总经理办公室,经营部门留底壹份。第三条合同签订后,由经营部门按所属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工程承包合同签证工作。并建立合同登记台帐。第四条合同的变更,施工承包合同履约期间如有变更,应结合业主要求,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由经营部门根据变更的内容组织合同变更的评审(评审内容同第十一条)。评审结果形成记录,递交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审阅,签字后盖章通过。同时会同项目经理、预算员、技术负责人有关人员将相关文件进行修改,确保发包方的意图得到满足.与顾客沟通的信息应形成记录,然后根据顾客信息的类型进行处理,具体按《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执行.第五条合同的履约情况1、合同履行过程中,经营部门负责对项目部在合同履行中的资金计划编制、预算、统计管理。监督项目部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准时上交工程项目预算书、月度工作量统计报表、工程竣工决算书。2、
5项目部及时反映业主的要求和合同条款中承发包双方理解不一致处。当项目部与业主协商不一致时,经营部门负责与业主协商,必要时与业主订立补充合同或协议,并按第十一条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通知相关部门,如发生重大纠纷,必须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的,由经营部门负责向公司领导和法律事务办公室报告.第四章预算、统计管理第一条公司经营部为统计管理归口部门,设立专职统计员。公司建立统计工作网络,将统计职能分解到各分公司(办事处),分公司(办事处)设立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在其统计责任范围内履行统计职能。第二条各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算统计员,以确保全面、准确、及时编制预算书及有关报表,并及时报送预算统计科。以实物量投标的工程项目,项目部最迟在开工后1个月内将工程项目预算书及项目预算成本分析上报公司预算科。费率招标或其他特殊项目,由项目部与公司预算科具体议定。第三条项目部每月二十八日前必须按公司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上报月度完成工作量统计报表、月度完工工程预算书.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办理有关费用的签证手续、预算增减帐手续;工程竣工时,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并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加强工程备料款、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的收取工作。第四条各项目部上报的报表由公司经营部审核汇总后(每月8日前)转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据以核定项目部的月度资金使用额度。第五条项目部对施工承包合同、协议、工程分包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评审记录、工程预结算书、现场签证等有关资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以便查阅。第六条结算审计后,项目部应上报公司(分公司)结算审定单及审价结算书各一式二份(一份交财务部,一份交预算科)。第七条
6公司统计工作应遵守客观真实、科学准确、口径统一、时效性强的原则。各统计指标口径遵照国家统计局或有关部门的定义或解释。统计工作不仅要完整反映公司总体概貌,还要为公司的领导超前决策提供依据和统计信息.第一条公司统计任务:1、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定期报表,公司或政府部门下达临时性、一次性或专项统计任务。定期报表有:(1)象建基1表(月报)(2)象建基2表(月报)(3)财务报表C203表(半年报)(4)财务报表C202表(月季报)(5)财务报表C202表(上海市统计局补充,月季报)(6)财务报表C203表(季报)(7)劳动情况表(季报)(8)进度表(月报)(9)事故报表A—1,A—2(月报)(10)外经贸工程执行情况表(月报)(11)对外承包劳务统计月报表(月报)(12)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统计月报表2、建立和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及时记录资料数据.3、会同档案管理部门确定统计资料的密级、保管期限,并对统计资料及时收集、整理、立卷归档。4、根据公司领导、主管指示或批示,对公司内部提供统计信息服务。第二条分公司(办事处)统计任务:1、月度完成产值明细表;2、新承接业务量季报表.第三条公司统计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或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统计人员有权要求公司各部门和人员提供准确的统计资料,并对不确切的统计资料予以更正.统计人员须保守公司统计秘密,不得私自对外披露.统计人员调离本职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并做好交接工作。第五章客户信息管理第二十八条
7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客户为与公司有经营业务往来的开发商、建设单位、咨询公司等。第二十九条客户信息管理:公司经营部负责公司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客户信息的汇总、整理。经营部建立客户档案,并编制客户一览表供查阅。1、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均应建立客户档案(客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2、客户档案应标准化、规范化。3、客户档案的更新、修改:(1)客户的重大变动事项。(2)客户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化。(3)客户年度业绩和财务状况报告.4、与客户接触的重大事项,均须汇集到经营部,不得局限在业务人员个人范围内.5、建立客户信息查阅权限制,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阅客户档案。员工调离公司时,须办理移交手续,不得将客户资料带走。第三十条客户管理1、接待客户,按公司《接待管理办法》要求执行.2、与客户的信函、传真、交往,均应记录在案,并纳入客户档案内.3、对一些较重要、资信等级较好的客户,经营部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员与之联系,并建立经常的联系报告制。4、负责与客户联系的员工调离公司时,应由公司及时通知有关客户,并指派其他员工迅速与客户建立联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经营部负责解释。第七章附表附件一:招标文件评审记录附件二:投标书评审记录附件三:合同评审记录附件四:各分公司(办事处)向总公司上报的报表有:(1)建筑安装工程完成情况表(每月30日前);(2)新承接业务量统计表(每季)。
8附件五:项目部向公司(分公司)上报的表式有:(1)单位工程进度月报表(每月28日前);(2)月进度预算书(每月28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