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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养老院必须了解的31个实战案例(每一个都是致命一击)根据多年来在养老机构一线实战的经验,现将养老机构老人摔(倒)伤的案例进行系统梳理分析,一共汇集了31个全国各地养老机构不同类型的案例以及解决措施,希望对广大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在日常运营中有所帮助,不对之处,请斧正。案例1案例类型:因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背景:夫妻间,住有甲、乙两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患有脑萎缩、脑梗及老年痴呆,行走时需要人员跟随。长者乙(自理级):生活可完全自理.长者甲经常在护理人员的看护下在房间内走动。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早上7:00左右,护理员A为长者甲洗漱完毕后,看到卫生间地面被长者乙踩脏,就去卫生间拿拖把准备拖地,此时长者甲独自在房间内走动。护理员A刚刚拿起拖把就听见房间内“咚"的一声,护理员A赶紧跑出卫生间,看到长者甲躺在地上。护理员A立即将长者扶起,发现长者甲脑后肿了个包,就马上通知医生为长者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除脑后有皮下出血情况外,无其他异常情况。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护理员A在未将长者置于安全状态的情况下,离开长者身边,致使长者摔伤。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护理人员在离开长者身边之前,应先与长者沟通或将长者置于安全状态。案例2案例类型:因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背景:四人间,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双膝患有关节炎、双膝关节增生,无法自主行走及站立,行动依靠护理人员。事发前长者有轻度发烧症状,但并未告知护理人员。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凌晨4:30分左右,长者甲在未通知该房间护理员A的情况下独自起床小解,由于头晕导致的重心不稳从坐便椅上歪倒坐在地上。当时护理员A躺在陪护床上休息,并不知道长者已经摔倒。长者甲赶紧叫护理员A说自己摔倒了,护理员A急忙过去搀扶长者甲并第一时间通知值班医生为长者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右侧股骨颈骨折。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护理员A夜班期间熟睡,未能在长者发出响动时第一时间查看并协助;二、护理员A护理照料过程中细心度不够,未及时掌握长者甲的身体变化情况;三、护理员A麻痹大意,认为长者甲可以自行解决一些事情;四、长者甲本人存在“不想麻烦护理员,自己能做的事就自己做,不给护理员添麻烦”的思想,致使长者日常一些吐痰、拿物品等动作都是在无人协助的情况下进行;
1五、管理人员对长者甲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预防措施的制定不到位.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针对长者“好胜心强、不服老"的这种心态,护理员要经常做长者思想工作;二、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要责任心强,要细心;三、护理人员在夜班期间不能熟睡,当房间发生任何响动时都应第一时间查看并协助;四、管理人员及时排查长者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案例3案例类型:因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背景:双人间,住有甲、乙两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长者意识清楚、体重大,腿部无力,经常坐轮椅,行动依靠护理人员.当班护理人员的身高较低.长者甲的丈夫曾经腿部扭伤,对长者甲的心理造成一定影响。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早上7:00左右,护理员A,在将长者甲从床上扶起,准备坐上轮椅时,由于想让长者甲锻炼一下腿部行动能力,便一手托着长者甲的胳膊,一手抓住长者甲的裤腰,让长者甲自主转身往轮椅上坐。但在转身过程中,长者甲感觉腿部无法转过来,为了不摔倒就主动用膝盖跪地。护理员A一个人无法将长者甲抱起,就到隔壁房间请护理员B帮忙一起把长者甲扶到床上休息。之后护理员A找到医生为长者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为:无红肿、无出血点、无压痛等异常情况.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护理员A擅自变更康复训练项目,且于非康复训练区域为长者进行康复训练;二、长者甲自身体重较大、腿部无力,护理员在协助其康复锻炼时存在安全隐患;三、护理员A身高较低,相对于本次事件中的长者甲,部分护理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四、管理人员对该房间排查时,未能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护理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康复训练项目、动作、时间,必须严格按照康复训练师制定的训练计划进行。二、管理人员及时排查长者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案例4案例类型:因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背景:四人间,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患有脑萎缩,肢体活动不便,长期坐轮椅,行动依靠护理人员.护理员A,系新入职人员,事发当晚为首次独立值夜班。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凌晨4:50左右,护理员A在协助长者甲上厕所时,由于由于对长者身体情况不熟悉,没有持续用手搀扶长者,致使长者向侧面歪倒,头部碰到洗手池侧沿。护理员A立即扶起长者发现长者身上没有伤痕,只是额头有些发红,护理员A觉得并不严重,故未及时上报。之后,由于长者碰伤处逐渐显露青紫色的受伤痕迹,护理员A
2便于当天上午8:50左右将此事上报至护理照料部。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护理员A的工作过失导致长者碰伤;二、护理员A在意外事件发生后未及时上报;三、管理人员对新入职且首次独立值夜班护理人员的关注度不够。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护理人员在照料长者时一定要尽职尽责,对长者的护理工作不能参杂个人主观想法,如:我觉得长者不会这样,我觉得长者能这样等。应多做换位思考,想想如果自己是长者的话,会需要什么样的服务;二、各相关管理人员应提高对新入职或首次独立值夜班的护理人员的关注度.案例5案例类型:因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背景:夫妻间,住有甲、乙两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患有脑梗后遗症,意识清醒,无表达能力,肢体活动不便,外出依靠轮椅活动,行走时需要护理人员协助。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上午9:00左右,护理员A推着长者甲回房间,将长者甲推至所在房间门口暖气片处为长者喂完药后,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回房间放置物品、清洗围裙,就在护理员A清洗围裙的时候,长者甲从轮椅上滑坐在地。隔壁房间的护理员B、护理员C见到长者甲从轮椅上滑下,立即进行呼救并将长者扶起至轮椅上。最后护理员A通知医生为长者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长者身体无出血点、无外伤,无压痛等其他异常情况。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护理员A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离开长者。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护理人员离开长者前,首先确认安全措施是否做到位,其次应与长者进行沟通,告知其自己要离开一段时间,最后,若离开长者时间较长或有距离的情况下,应向周围其他工作人员请求协助。案例6案例类型:因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背景:夫妻间,住有甲、乙两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长者体重大、意识清醒、无表达能力、肢体活动有限、外出活动依靠轮椅。
3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午饭之后,护理员A准备将长者甲从轮椅上移至床上休息。由于长者甲为第一天入住,护理员A对长者甲的体重、肢体力量不熟悉,当护理员A将长者甲抱离轮椅时,由于未能准确掌握抱起的力度,致使长者甲向左侧滑坠,护理员A赶紧用身体挡住长者甲,自己先倒在地上,长者甲倒在护理员A身上。护理员A先询问长者甲的身体状况,而后将长者甲扶上床休息,并通知医生为长者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身体无外伤、无红肿、无压痛等异常情况。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护理员A对于新入住长者的情况掌握不足,对自己和长者均造成安全隐患。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对于新入住长者,评估小组应对长者存在的摔伤潜在危险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预防措施递交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案例7案例类型:因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背景:夫妻间,住有甲、乙两位长者.长者甲(自理级):意识清醒、有独立行为能力,偶尔使用轮椅。长者乙(专护级):意识清醒、无表达能力、肢体活动有限、经常坐轮椅,行动依靠护理人员。事发前,两位长者均坐在轮椅上在房间外晒太阳.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下午16:30分左右,长者甲趁护理员A照顾长者乙时,在未与护理A打招呼的情况下,擅自解开轮椅上的安全带,并试图下地行走,由于起身时未能站稳,致使自己顺着轮椅滑坐在地。护理员A立即通知医生,检查结果为:长者身体无外伤、无红肿、无压痛等异常情况。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护理员A在离开长者身边时,未能与长者进行沟通,告知长者不要自主行动。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护理人员在离开长者身边时,应先与长者沟通,告知长者不要自主行动;二、同时照顾两位长者时,两位长者应全部处于护理人员视线范围之内,以便观察长者动向。案例8案例类型:因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背景:夫妻间,住有甲、乙两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患有老年痴呆,肢体行动不便,行动依靠手杖,行动需要护理人员协助。长者乙(专护级):意识清醒、长期卧床。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下午18:30分左右,长者甲在小解期间,护理员A由于需要到房间内取东西,在未将长者置于安全状态的情况下,就离开长者身边,致使长者甲因站立不稳而摔倒在地。护理员A立即将长者甲扶起至轮椅并询问长者情况,而后由于长者乙的劝阻,护理员A未于第一时间将此事进行上报。当晚20:00
4左右,值班医生查房时护理员A才将情况向医生说明,医生对长者甲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甲第九、第十肋骨轻度骨折,第十肋骨移位.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护理员A在离开长者身边时,未将长者置于安全状态;二、长者乙阻拦护理人员第一时间将事件上报。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强化长者及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二、任何人(包括长者)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情况上报;三、对于意识不清、站立不稳的长者,护理人员在离开其身边之前,一定要将长者置于安全状态。案例9案例类型:因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背景:夫妻间,住有甲、乙两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患有老年痴呆,肢体行动不便,经常坐轮椅且不让系安全带,行动需要护理人员协助。长者乙(专护级):意识清醒、长期卧床。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下午18:00左右,在护理员A下楼打饭(房间内无工作人员)时,长者甲独自从轮椅上(未系安全带)起身如厕,如厕完毕后返回轮椅准备坐下时,由于没有坐稳,导致长者甲从轮椅上滑下,墩坐到地上。护理员A回来发现长者坐在地上,立即将长者扶起并询问长者情况,同时电话通知值班医生,检查结果为:长者甲无外伤、无红肿、无压痛等异常情况.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护理员A长时间离开长者身边时:一、没有做好长者的安全防护工作;二、没有请其他工作人员帮忙看护长者。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护理人员如需较长时间离开长者身边:一、应询问长者是否有喝水、如厕等需求;二、可以请其他工作人员临时看护长者。案例10案例类型:因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背景:夫妻间,住有甲、乙两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长期卧床,意识清醒,下肢无力.
5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下午15:20分左右,护理员A将长者甲从床上移动至轮椅上后,由于未能一次性将长者抱至轮椅内侧,故绕到轮椅后面打算将长者甲向轮椅内侧挪动时,由于长者甲之前没有坐稳且下肢无力,所以长者甲的身体开始从轮椅上下滑。护理员A见状急忙将双手放在长者腋窝下托住长者身体,但长者甲的右脚已经触地。护理员A马上将长者甲扶至床上,并请值班医生为长者做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右脚面有发红、肿痛现象,无其他外伤、骨折等异常情况.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护理员A在挪动长者时,未能确保长者是否处于安全状态下,就进行下一步操作。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护理人员在挪动长者时,应确保长者处于安全状态下,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案例11案例类型:因非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非责任事故。背景:双人间,住有甲、乙两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双目失明,长期卧床,日常生活依靠护理人员照料。长者甲因失明,所以存在无安全感、情绪易烦躁等情况,并有一定暴力倾向.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凌晨1:00左右,护理员A劝长者甲吃药,长者甲不但不吃反而说有人要害自己,要给自己下毒.同时,长者甲在房间内不停地走动、拉拽房间内设施、打人、扔东西。护理员A将屋内的花盆、轮椅等物品推到门外,防止长者甲碰伤。就这样,长者甲走到哪里,护理员A就跟到哪里,直到凌晨1:20分左右,长者甲依然处于烦躁状态.当护理员A看到长者甲摸到了墙棱角和柜子棱角中间的时候,赶忙去拉住长者甲。结果长者甲把护理员A的脸部抓伤,就在护理员A下意识想躲开的时候,长者甲的脸正好撞上了墙角.护理员A赶紧上去查看,发现只是眼角碰红了一点,就没有上报医生。次日上午发现长者甲眼圈黑青,就赶紧报告医生为长者检查,检查结果:长者除眼眶皮下出血外,无其他异常情况.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长者甲自身情况产生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护理员A在事件发生后未按照要求及时上报。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当长者存在自我伤害的安全隐患时,护理员应及时上报管理人员请求协助;二、当长者发生意外情况时,护理人员应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案例12案例类型:因非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非责任事故。背景:单人间,住有一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患有脑萎缩、老年痴呆,长期坐轮椅,行动完全依靠护理人员。长者甲情绪不稳定,存在一定暴力倾向。
6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凌晨0:30左右,长者甲在座便椅上排便后,护理员A抱起长者甲准备将长者放回床上时,长者甲突然用手将护理员A推倒在地.同时,长者甲因用力过猛,身体前倾倒地,将头部碰伤。护理员A立即通报医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为:该长者右侧眉弓处出现红肿,无其他外伤。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长者甲自身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二、护理员应时刻保持警惕,积极主动预防长者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护理员在与长者近距离接触时,应提高警惕,主动采取合适的体位或者动作来避免长者突然做出攻击行为时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障长者及自身的安全。案例13案例类型:因非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非责任事故。背景:单人间,住有一位长者。长者甲(介助级):患有小脑萎缩,意识清楚,走路拄手杖,能自主行动;该房间护理人员需要同时照顾三个房间的长者。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早上7:00左右,长者甲在外围菜园附近散步,忽然感觉自己腿有点软,就扶着手杖慢慢坐在地上.之后,被正在散步的另外三位长者扶起,稍作休息后众人各自离开.长者甲回到房间后感觉自己身体无碍,就没有将事件告知护理人员及管理人员。直至几日后与管理人员的一次闲谈时,无意中才说出此事。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由于长者甲护理级别较低,该房间护理人员对其关注度不够高,且护理人员与长者缺乏有效的沟通;二、长者甲意识清醒,能够自主行动,对看护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三、事发时周围各工作人员未及时发现该长者的异常情况。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提高长者及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对低护理级别的长者需要提高关注度。案例14案例类型:因非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非责任事故。背景:夫妻间,住有甲、乙两位长者。长者甲(介护级)、意识清楚,独立进食,走路不稳,使用助行器,行走时需要护理人员看护。长者乙(专护级):意识清楚,不能独立进食,需要喂饭,经常坐轮椅,行动依靠护理人员。
7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早上7:30分左右,护理员A喂长者乙吃饭,长者甲坐在长者乙对面吃饭。忽然,长者甲起身向长者乙身前推了一下饭碗,而后由于长者甲坐回椅子时没有查看椅子的方位,导致长者甲并没有坐在椅子上,而是向左侧歪斜并倒地,左侧肘部与手腕触地。护理员A立即将情况通知医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长者左侧手腕轻微擦伤,无出血点、无外伤、无压痛等其他异常情况。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长者甲意识清楚,有一定行动能力,做出推碗动作是出于长者本意;二、护理员A对具有一定行动能力的长者,缺乏关注度。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提高长者及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对有一定行动能力的长者需要提高关注度。案例15案例类型:因非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非责任事故.背景:双人间,住有甲、乙两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意识清醒、下肢瘫痪、经常坐轮椅、外出活动依靠护理人员.长者甲由于下肢瘫痪,其坐姿导致轮椅重心偏后,且长者拒绝拉手闸。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晚19:30分左右,长者甲在房间外观看演出时,想挪动轮椅位置。长者甲在未与护理员A打招呼便自行移动轮椅时,由于重心不稳轮导致椅向后翻倒,长者甲右侧肘部触地并擦伤。护理员A将长者扶至轮椅后,立即送长者甲去治疗室找护士擦药。长者甲觉得自己没有事,便要求护理人员不要将事件上报,故护理员A当晚未将事件进行上报。次日早上,接班护理员B发现并询问长者伤情后,将事件上报。经医生检查:长者除肘部擦伤外,无其他外伤、无红肿、无压痛等异常情况。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长者甲拒绝拉轮椅手刹、未与护理员沟通便擅自移动轮椅、发生意外事件后阻拦护理员A第一时间进行上报;二、护理员A在事件发生后没有按照制度及时上报.且护理员A在陪同长者甲外出活动时,没有细心照顾长者,导致长者轮椅后倒;三、该房间护理人员及管理人员对长者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四、长者甲的身体状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护理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及时对长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二、强化长者及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尤其是意外事件发生后的及时检查及上报。案例16案例类型:因非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非责任事故。背景:夫妻间,住有甲、乙两位长者。长者甲(介护级):意识清醒,肢体不能保持平衡,双手无力,不愿使用便壶。长者乙(介助级):意识清醒,能自主行动。
8护理人员照顾三个房间,事发时不在该房间。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凌晨4:50分左右长者甲想起床小解,因看到长者乙正在睡觉就不想打扰她。当长者甲从床档与床尾的缝隙下床时,胯部卡在床档与床尾挡板之间,这时长者乙听到声响,立刻起身想把长者甲拉起来,但没有成功,长者甲的身体被长者乙从床档与床尾之间拉出后,顺着床沿滑坐在地上.随后长者乙到隔壁房间叫护理员A帮忙,护理A立刻来到房间初步询问长者甲身体状况后,按长者甲的要求协助其到卫生间小解,之后护理员A将长者甲扶到床上。随后护理员A与长者乙一起将长者甲衣服脱掉查看长者身体,发现长者甲右侧肩胛处有擦伤,护理员A欲通知医生进行检查,但被长者乙阻拦。当日早上8:30分左右,护理员A将事件进行上报.经医生检查:长者除右侧肩胛处有擦伤痕迹外、无红肿、无压痛等异常情况。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长者甲未通知他人独自起床;二、长者乙阻拦护理人员第一时间将事件上报;三、对于低护理级别的长者缺乏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强化长者安全意识;二、加强对低护理级别长者房间的巡查次数,提高低护理级别长者的安全保障。案例17案例类型:因非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非责任事故.背景:四人间,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长者。长者甲(介助级):患有白内障,视力下降,有独立行动能力,性格要强,常常不听劝阻,部分生活起居需护理人员协助.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上午10:30分左右,长者甲独自推着轮椅在房间外散步。由于看到另一位长者坐在轮椅上向后倾斜,感觉十分新奇,随后在进行模仿时,不慎造成轮椅向右侧翻、长者右侧肩膀触地。随后被附近的工作人员送至医务室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无外伤、红肿、压痛等异常情况。于上次事件之后的第三天,长者甲不顾护理人员的劝阻,坚持外出散步(步行),并于散步途中路过一个斜坡时,因站立不稳而摔倒.随后被附近的工作人员送至医务室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腰部肌肉轻度拉伤、腰椎有骨裂现象.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长者甲独自外出、刻意模仿他人、不听护理人员劝阻;二、护理人员及管理人员在进行风险排查时,未能考虑到长者的性格可能会造成的安全隐患;三、护理人员及管理人员在第一次长者发生摔倒事件后,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长者安全,未能提高警惕,致使长者在短时间内二次摔倒,造成摔伤。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长者对于长者存在的不当行为,一定要加以劝阻,并及时与家属、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协调;
9二、护理人员及管理人员在进行风险排查时,应进行全面排查,并重视排查结果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三、对于已经发生过一次摔倒的长者,应总结经验教训、密切关注长者,避免因同样的原因产生二次摔倒,甚至摔伤。案例18案例类型:因非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非责任事故。背景:单人间,住有一位长者。长者甲(介助级):患有老年痴呆,行走不稳,行动需要护理人员协助;该长者情绪非常不稳定,经常吵着要求回家。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下午17:030左右,长者甲在房间外做保健操时,由于长者情绪不稳定,故长者甲所作出的动作过于夸张、动作幅度较大,导致长者站立不稳而摔倒。随后在护理人员陪护下由医生为其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无出血点、无红肿、无压痛等异常情况。上次事件之后一个月的某日中午12:00左右,长者甲以激烈的言辞,拒绝护理员A的跟随,独自向大门口走去,企图坐车回家(该长者家属因工作繁忙,无法把长者接回家)。护理员A无奈,只能在长者身后不远的地方跟随长者。当长者甲走到一处沙发附近准备坐下的时候,由于重心不稳,长者甲没有坐到沙发上,而是一头栽在地上。护理员A立即上前扶起长者,并通知医生为长者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额头红肿,有少量渗血;无其他异常情况。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长者甲独自行动,且不让护理人员跟随;二、护理人员及管理人员在进行风险排查时,未能考虑到长者的性格可能会造成的安全隐患;三、护理人员及管理人员在第一次长者发生摔倒事件后,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长者安全,致使长者在短时间内二次摔倒,造成摔伤.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长者对于长者造成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一定要加以劝阻,并及时与家属、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协调;二、护理人员及管理人员在进行风险排查时,应进行全面排查,并重视排查结果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三、对于已经发生过一次摔倒的长者,应总结经验教训、密切关注长者,避免因同样的原因产生二次摔倒,甚至摔伤。案例19案例类型:因非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非责任事故。背景:三人间,住有甲、乙、丙三位长者。长者甲(介助级):患有癫痫病,日常生活能够自理。
10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上午8:30分左右,护理员A在背对长者甲擦窗户期间。长者甲癫痫病突发,从床上跌下时额头触地,导致右侧额头被碰破出血。护理员A立即扶起长者,并采取癫痫救助措施稳定长者,同时大声呼救。随后医生赶来救治并检查长者身体,检查结果为:长者右侧额头出血,无其他异常情况.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长者患有不可掌控的突发性疾病。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对于患有癫痫等突发性疾病的长者,应对其护理人员进行特殊培训,要求其能够及时做好该疾病发病预兆的观察,且长者病发时能够做好紧急救助措施,避免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二、对于患有癫痫等突发性疾病的长者,应避免其长时间独处;三、对于护理患有癫痫疾病长者的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病人发病时间,每次发作持续时间(包括意识丧失时间、抽搐时间),要注意观察先抽搐的部位,是局部还是全身,是否伴有意识丧失及两目上视,二便失禁等,这些表现对医生进行定位诊断有一定的帮助。案例20案例类型:因非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非责任事故。背景:双人间,住有甲、乙两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意识不清,沟通能力差,膀胱造瘘后排尿困难,总觉得自己尿不出来,故而经常上厕所,多动且肢体活动不便,行动需要护理人员协助。长者乙(专护级):行动不便,生活起居完全依靠护理人员照料.事发前至事发时,长者甲的护理床一直未安装床档。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晚上21:10分左右,护理员A向往常一样喂长者甲吃药、扶长者甲上床休息后,去协助长者乙小解。就在这时,长者甲自行下床向厕所走去,由于重心不稳,长者甲墩坐在地。护理员A一边安置长者乙,一边用言语安抚长者甲,在将长者乙安置到床上后,护理员A立即扶起长者甲,并通知医生为长者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股骨颈骨折.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长者因意识不清,故未通知护理人员就独自行动;二、护理人员及管理人员对长者护理床所存在的安全风险(未安装床档)重视程度不够.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对于有一定行动能力,且存在行动动机的长者,护理人员应给予其更多关注,并积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二、护理人员及管理人员在进行风险排查时,应进行全面排查,并重视排查结果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尤其是未安装床档的护理床,应及时发现并整改.案例21案例类型:因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
11背景:四人间,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患有老年痴呆,情绪波动较大,经常情绪烦躁、肢体乱动,长期坐轮椅,行动依靠护理人员。事发时,周围还有其他护理人员及长者.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晚19:00左右,长者甲在护理员A的陪同下到房间外乘凉.长者甲精神亢奋,在轮椅上做出“跳跃式”动作,但护理员A并未在意,反而与周围其他护理人员一起逗长者甲。当长者甲又一次做出“跳跃式"动作时,由于动作幅度较大导致轮椅后倾,站在长者身旁的护理员A迅速将长者甲的轮椅扶住。事后,由于护理员A觉得长者甲没有倒地,故未将事件进行上报。事件发生后,其他房间的护理人员目睹此次事件全部过程,并将事件上报至管理人员处。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护理员A在长者甲精神亢奋、做出具有一定危险性动作时,未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二、护理员A在事件发生后,未将事件进行上报,存在瞒报的行为。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护理人员在长者做出具有危险性动作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来保障长者安全;二、护理人员有责任将发生在长者身上的非正常情况进行上报,以便管理人员及时掌握长者信息。案例22案例类型:因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背景:四人间,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患有轻度老年痴呆,小解频繁,做过左侧股骨头置换手术,行走时依赖手杖,行动时需要护理人员看护。事件经过及结果:长者甲系新入住长者,入住当晚23:00左右,长者甲拄手杖如厕,护理员A跟在长者甲身后.突然,长者甲手杖拄地时,手杖发生侧滑,长者甲歪倒且左腿膝盖触地,护理员A赶紧抱住长者,长者身体未倒地。护理员A扶起并询问长者甲的身体情况,随后通知医生为长者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无出血点、无外伤、无压痛等异常情况。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护理员A对新入住长者具体情况了解不够深入;二、护理员A对新入住长者的护理工作不到位。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对于新入住长者的具体情况,应由会员服务部主动向护理人员及医疗人员提供,医疗人员及护理人员根据信息进行分析、制定针对该长者的护理流程及护理重点;二、护理人员在未能了解长者具体身体状况时,应该为长者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案例23案例类型:因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
12背景:四人间,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患有脑萎缩、脑梗,长期坐轮椅、无法行走,长者意识不清、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起居完全依靠护理人员照料;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早上6:30分左右,护理员A将长者甲放到坐便椅上排便(坐便椅未靠墙放置),用绳子固定长者的上身(家属要求),然后为其他长者穿衣服.这时,长者甲突然往后动了一下,接着坐便椅随着长者甲身体向后倾倒,最后长者甲倒在地上。护理员A立即呼叫医生为长者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头部皮下出血、无其他外伤等异常情况。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护理员A未将长者甲置于安全状态下,便离开长者身边;二、护理人员及管理人员在进行风险排查时,未能考虑到长者坐在坐便椅上时,坐便椅的稳定性。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长者在使用坐便椅的时候,一定要将坐便椅放置在靠墙的地方;如长者肢体动作比较活跃,护理人员一定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长者安全;二、护理人员及管理人员在进行风险排查时,应进行全面排查,并重视排查结果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案例24案例类型:因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背景:三人间,住有甲、乙、丙三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患有老年性耳聋、类风湿性关节炎,意识清楚,表达能力良好,长期坐轮椅,可自己推动轮椅行动,部分生活起居需要护理人员帮助。长者乙(专护级):长期坐轮椅,行动依靠护理人员。长者丙(专护级):长期坐轮椅,行动依靠护理人员.当班护理人员有两位,事发前三位长者在护理员A、B的协助下在房间外晒太阳。事件经过及结果:当日中午11:20分左右,长者甲在轮椅上睡着(未系安全带).因为用餐时间已到,护理员A、B在未与其他人员进行交接的情况下,先送长者乙、丙回房间;随后当护理员A返回准备推长者甲的时候,发现长者因睡着从轮椅上栽倒在地,额头、左右手均有不同程度的擦伤。护理员A立即通知医生为长者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额头、左右手手指多处擦伤,无其他异常情况.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护理人员在离开长者时,未做好交接工作,使长者独处;二、护理人员在离开长者时,未做好安全保障措施。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护理人员需要较长时间离开长者身边时,应与长者进行沟通或请其他人员帮忙照看长者,避免因无人照料导致长者发生意外;二、对于坐轮椅的长者,应系好安全带,掌控好安全带的松紧程度及安全系数。案例25案例类型:因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
13背景:四人间,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患有老年痴呆、脾气暴躁、有暴力倾向,左腿不宜行走,长者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依靠护理人员照料。长者乙(专护级):行动不便,生活起居依靠护理人员照料。事发当晚,该房间只有一位护理人员。事发前,长者甲情绪烦躁,不断地大声吵骂(自言自语),不断地用手杖敲打地面、床档;直至事发前几分钟,长者甲的情绪有所缓和,护理员A协助长者甲穿好衣服后,让长者坐在床边休息。事件经过及结果:事发当日凌晨6:00左右,护理员A正在协助长者乙使用坐便椅小解。这时,长者甲拄着手杖下床,向长者乙走来(两位长者的床是斜对角)。由于护理员A正在协助长者乙小解脱不开身,就用语言劝诫长者不要走动、待在原地,但长者甲还是向长者乙处走来.随后,长者甲因站立不稳向左侧歪斜,坐倒在地。护理员A将长者乙安置在床上后,立即扶起长者甲,并通知医生为长者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左侧股骨头扭伤、股骨头上有裂痕。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护理人员未将长者置于安全状态下,便离开长者身边;二、夜班护理人员的人员配比不足(应有两人共同当班)。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护理人员应将长者置于安全状态后,方可离开长者身边;二、对于夜班护理人员的人员配比需要优化,特殊房间应提高配比;三、对于长者出现的特殊情况(如:烦躁、多动等),护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人员调配.案例26案例类型:因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背景:四人间,住有甲、乙、丙、丁四位长者。长者甲(介护级):肢体活动不便,行动需要护理人员看护;长者甲意识不太清楚,双耳听力弱。该房间其他三位长者均为专护级。长者甲入住时经鉴定护理级别为专护级,但由于营销专员以价位太高为由,要求调整护理级别,最后经过协商将长者甲的护理级别下调至介护级(介护级的护理优先级别比专护级低)。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晚21:00左右,长者甲和护理员A一起坐在屋内看电视。长者甲起身向床边走去,护理员A因为长者甲的护理级别较低,故而没有给予长者甲过多关注。就在长者甲走到床边时,身体突然出现摇晃的迹象,护理员A见状赶紧上前想抱住长者甲,但长者甲还是侧歪倒在地上。护理员A立即通知医生为长者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股骨颈骨折.
14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护理员A因长者甲护理级别低,故而减少对长者甲的护理照料工作;二、营销专员干涉长者护理级别鉴定。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护理人员应尽职尽责,不能因长者护理级别低而减少对长者的护理照料工作;二、营销人员不得干涉长者的护理级别鉴定;三、管理人员应尽可能的将同级别长者安排在同一个房间,避免因护理级别不同而造成护理待遇的不同,从而引起长者或长者家属的误解及不满,同时,避免产生安全隐患.案例27案例类型:因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背景:双人间,住有甲、乙两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肢体活动不便,长期坐轮椅,行动依靠护理人员.长者甲意识清楚,表达能力弱.长者乙(介护级):意识清楚、有行动能力。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晚20:00左右,护理员A在未与长者甲进行沟通的情况下,离开长者甲所在的房间。长者甲在护理员A离开后,将安全带解开,随后从轮椅上缓慢滑下,趴在地上。同屋长者乙赶紧按紧急呼叫器呼叫护理站工作人员,但护理站一直没有任何回应也未见任何人过来.长者甲倒地半小时后,护理员A回到房间,见状立即将长者甲扶起,并通知医生为长者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无红肿、无外伤、无压痛等异常情况.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护理员A在未与长者沟通的情况下长时间离开长者身边;二、护理员A长时间离开长者时,未请其他工作人员帮忙看护长者;三、护理站夜间无值班人员。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护理人员需要较长时间离开长者身边时,应与长者进行沟通或请其他工作人员帮忙照看长者,避免因无人照料导致长者发生意外;二、护理站应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有人呼叫时能够及时赶到到场。案例28案例类型:因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责任事故。背景:双人间,住有甲、乙两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患有脑萎缩、老年痴呆、轻度精神异常,有一定攻击行为,意识清楚、健忘,有独立行动能力,部分日常起居需要护理人员照料。长者甲经常不与护理人员沟通,独自在走廊内长时间行走,且不听护理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劝阻,有时甚至能够在走廊里面走一天。事发前,长者甲因脑萎缩引起身体向一侧严重倾斜、走路不稳,管理人员已经提醒该房间护理人员。长者乙(专护级):意识清楚、行动不便,部分日常起居需要护理人员照料。
15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凌晨1:50分左右,长者甲独自离开房间到走廊内走动,护理员A在房间内照顾长者乙,并未在意长者甲的动向;且在长者外出时间长达两个小时的情况下,一直未出门寻找长者甲,也未将长者深夜独自外出的情况反映给值班管理人员。凌晨3:50分左右,长者甲于走廊内行走时,由于身体倾斜严重、站立不稳,导致摔倒。长者甲倒地的声响惊动了其他房间的护理员B、C、D,其中护理员B将长者抱在怀里安抚长者,护理员C打电话叫医生为长者检查,护理员D跑去通知长者甲的护理员A.最终,四位护理员将长者甲扶回房间,经医生检查:长者脑后有肿包,无其他异常情况。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护理员A于长者甲深夜独自外出期间,长时间未寻找长者甲,且未于第一时间将长者甲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上报;二、长者甲自身疾病导致其经常独自在走廊行走,且长者甲自身疾病已经造成风险隐患;三、管理人员及护理员A排查长者存在的风险隐患之后,没有及时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对于深夜不睡、多动、易烦躁等情况的长者,管理人员及护理人员应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管理人员应多与护理人员沟通,了解长者护理难点,并研究、讨论、制定长者护理难点的解决方案;二、护理人员在发现长者存在异常情况时,应第一时间上报管理人员。案例29案例类型:因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管理责任事故。背景:单人间,住有一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患有老年痴呆,经常会因为老年性痴呆症发作而导致神智错乱,行走时需要拄手杖且需要护理人员跟随。房间护理人员年纪较大,表达、沟通能力弱。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凌晨5点左右,长者甲起床欲上厕所,护理员A打算协助长者甲在床边使用坐便椅,但长者甲因老年性痴呆症发作导致脾气暴躁,不但不听护理员A的劝说,反而执意独自入厕并呵斥护理员A不要跟着她。护理员A多次进行劝解无效后,站在厕所门外从门缝观察长者甲。当发现长者甲自己脱裤子导致身体发生侧歪时,护理员A立即进入厕所拉住长者甲的手臂,但长者甲还是侧滑蹲坐在地上.随后护理员一边安抚长者甲一边通知值班医生为长者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股骨头位置未见异常,肩胛骨位置未见异常,排除骨折的可能,长者软组织损伤.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长者甲自身的疾病产生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护理员A年纪较大(60岁),口齿不够伶俐、行动不灵活,遇到长者发病的时候,很难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三、管理人员对该房间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预防措施的制定不到位。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管理人员及时排查长者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
16案例30案例类型:因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管理责任事故。背景:夫妻间,住有甲、乙两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长者意识清楚,表达能力弱,右侧肢体活动不便,长期坐轮椅,行动依靠护理人员。专护级长者,按照园区规定应睡在护理床(两侧有床档)上,但因其家属不同意,故而按照家属要求,让长者睡在普通床(无床档)上。事发时护理人员已经连续值班约48小时.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凌晨5点左右,长者甲起床欲上厕所,护理员A打算协助长者甲在床边使用坐便椅,但长者甲因老年性痴呆症发作导致脾气暴躁,不但不听护理员A的劝说,反而执意独自入厕并呵斥护理员A不要跟着她。护理员A多次进行劝解无效后,站在厕所门外从门缝观察长者甲.当发现长者甲自己脱裤子导致身体发生侧歪时,护理员A立即进入厕所拉住长者甲的手臂,但长者甲还是侧滑蹲坐在地上。随后护理员一边安抚长者甲一边通知值班医生为长者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股骨头位置未见异常,肩胛骨位置未见异常,排除骨折的可能,长者软组织损伤。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长者家属拒绝接受园区安排,让长者睡在普通床(无床档)上;二、管理人员对护理人员的排班不合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对于长者或长者家属提出的特殊要求,相关部门及领导应其可行性及安全性进行评估,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告知长者及长者家属;若长者或长者家属坚持所提出的特殊要求,须签订免责协议;二、护理人员不得连班超过36小时,否则极易产生安全隐患。管理人员应积极对护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解,主动对护理人员的班次进行合理编排,一定要避免护理人员擅自调班、换班等情况;三、对于必须连班的护理人员,管理人员应主动询问、观察连班人员的工作状态、精神状态,避免连班人员超负荷工作,产生安全隐患.案例31案例类型:因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的管理责任事故。背景:夫妻间,住有甲、乙两位长者。长者甲(专护级):长者意识清楚,表达能力弱,右侧肢体活动不便,长期坐轮椅,行动依靠护理人员。专护级长者,按照园区规定应睡在护理床(两侧有床档)上,但因其家属不同意,故而按照家属要求,让长者睡在普通床(无床档)上.事发时护理人员已经连续值班约48小时.
17事件经过及结果:某日凌晨5点左右,长者甲起床欲上厕所,护理员A打算协助长者甲在床边使用坐便椅,但长者甲因老年性痴呆症发作导致脾气暴躁,不但不听护理员A的劝说,反而执意独自入厕并呵斥护理员A不要跟着她。护理员A多次进行劝解无效后,站在厕所门外从门缝观察长者甲。当发现长者甲自己脱裤子导致身体发生侧歪时,护理员A立即进入厕所拉住长者甲的手臂,但长者甲还是侧滑蹲坐在地上.随后护理员一边安抚长者甲一边通知值班医生为长者检查,检查结果为:长者股骨头位置未见异常,肩胛骨位置未见异常,排除骨折的可能,长者软组织损伤。本次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一、长者家属拒绝接受园区安排,让长者睡在普通床(无床档)上;二、管理人员对护理人员的排班不合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针对本次事件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一、对于长者或长者家属提出的特殊要求,相关部门及领导应其可行性及安全性进行评估,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告知长者及长者家属;若长者或长者家属坚持所提出的特殊要求,须签订免责协议;二、护理人员不得连班超过36小时,否则极易产生安全隐患。管理人员应积极对护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解,主动对护理人员的班次进行合理编排,一定要避免护理人员擅自调班、换班等情况;三、对于必须连班的护理人员,管理人员应主动询问、观察连班人员的工作状态、精神状态,避免连班人员超负荷工作,产生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