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搬家倒面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搬家倒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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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搬家倒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综采搬家倒面管理,实现综采搬家倒面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专业化,达到“安全、快速、优质、低耗”的工作目标,促进安全高效矿区的发展,科学合理地安排搬家倒面时间,有效控制搬家倒面费用,适应公司生产高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搬家倒面工作中,各业务部门、职能单位、生产服务中心、生产矿井的职责范围,对综采工作面安装与回撤、回撤通道支护、胶带机安装与回撤等各项工作的流程、标准、验收、结算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第三条本办法为搬家倒面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各二级单位制定搬家倒面相关管理制度必须以此办法为依据。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矿井安装、回撤及特种车辆专业化服务.第二章组织及职责第五条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成立搬家倒面工作管理小组.组长: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副组长:分管生产、安全、机电副总经理成员: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安监局、总调度室、通风管理部、设备管理中心、物资供应中心、生产服务中心、设备维修中心、各矿井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第六条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全公司搬家倒面的领导组织工作,每月定期组织召开搬家倒面例会,对搬家倒面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1第七条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中心、安监局负责搬家倒面的业务保安和协调组织管理,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核算中心负责搬家倒面费用的核、结算管理。第八条生产服务中心负责公司综采工作面安装与回撤、回撤通道支护、胶带机安装与回撤专业化服务工作。第九条生产矿井的职责范围:(一)负责前期准备中的矿务工程准备、各系统及材料设备准备(含电缆夹、供回液管、冷却水管、1140V及以下低压电缆、支架推拉头销及附件、平板车连杆及连杆销、平板车电缆托架、连接板螺栓、沉套、连接环、哑铃φ销、电缆插杆);回撤通道支护设计及运顺巷道中心线(含皮带中心线)的标定,并对生产服务中心进行技术交底;新工作面设备布置设计(标明工作面的方向、支架数量、溜槽的位置等)等技术及组织准备;采通前挂网、采通后清煤等准备工作,联网时要求连网人员,小于240米工作面不低于80人,240m—300米工作面不低于100人,300米以上工作面不低于120人.(二)负责向生产服务中心提供综采工作面回撤、安装施工图纸,包括采掘工程平面图(标明调车硐室的位置)、设备布置图、供电、供排水、通风系统及避灾路线图.编制工作面回撤、安装任务书(内容包括设备回撤安装明细及具体要求、工程项目、工程量、工期、用工量),并及时报送生产服务中心及相关业务部门.(三)

2负责提供工作面安装、回撤用的供电电源,安装工作面高压电源线路敷设至移变高压侧。负责新工作面试运转期间移变高压侧的停送电工作,但送电时必须经生产服务中心在工作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送电。负责为作业地点(如机头、机尾)提供通讯工具、供排水管路接口及排水所需的水泵和管线,并保证系统畅通。(四)为生产服务中心的特种车辆提供停放场地及检修车间,并在地面和井下行车路线上设置足够的加水点,两相邻加水点的距离不得大于1000m。(五)负责为生产服务中心提供职工洗澡、更衣、洗工作服、办公、班前会议室、食宿等便利场所.(六)负责控制工作面挂网及贯通质量,配合生产服务中心完成挑梁工作.(七)配合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中心、生产服务中心对旧工作面回撤前的设备进行清点移交,参与新工作面安装结束后的验收与移交工作.(八)负责保证新、旧工作面通风、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系统正常,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负责新工作面移变列车轨道的铺设和单轨吊钩的施工,旧工作面剩余顺槽皮带的抽带卷带和中间架的拆除工作。(九)负责旧工作面回撤前的所有生产组织工作,具体时间以工作面贯通后清浮煤工作全部结束为界。(十)负责升井设备的卫生清理和支架推拉杆绑扎,(清理必须及时干净、绑扎要牢固),期间生产服务中心负责监督,卫生清理过程中发生设备零部件丢失、损坏由生产服务中心负责赔偿。(十一)负责对搬家倒面矿务工程准备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完善。(十二)新工作面安装完毕带负荷联合试运转验收合格后,开始负责新工作面的生产组织工作。(十三)负责回撤安装期间新旧工作面及所有运输路线、作业地点的通风系统、通风设施、通风构筑物的管理工作.

3(十四)生产矿井在采通时,单体支柱损坏率不得超过1.2%,如超出则按单体原价从矿井结算费用中扣除,扣除的费用结转为单体有偿使用。(十五)对于每次搬家倒面提前运输至矿井的安装设备,在生产服务中心未介入前保管工作由生产矿井负责。(十六)生产矿井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行车线路畅通,包括行车线路车辆所需的合理巷道断面、尺寸。第十条生产服务中心的职责范围(一)负责编写搬家倒面作业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经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批。(二)负责准备回撤通道支护用的单体、钢梁、铁丝网、垛式支架及搬家倒面用的特种车辆、回柱绞车、工器具等.(三)负责回撤通道支护工作,生产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支护设计对回撤通道进行有效支护,保证支护质量。(四)负责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自顺槽皮带机头开始,至工作面刮板机机尾的所有综采设备(含移变列车、矿井负担的部分除外)的回撤、安装及试运转组织工作。1。从顺槽供电直到移变列车的第一台移变高压侧的接线由生产矿井负责,其余电源接线由生产服务中心负责;2.负责旧工作面回撤通道、辅助回撤通道及两顺槽50m内的排水工作.(五)新工作面顺槽皮带安装任务原则上由生产服务中心完成。(六)负责回撤前的挑梁工作.(七)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做好回撤前设备的接收及联合试运转后设备的移交工作。(八)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安装工作面设备的完善工作。

4(九)负责拆换部件、替换设备的升井与入井安装工作,所有升井设备要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并交接。(十)负责设备的运输安全和防护工作,严格执行所在矿井有关管理制度。(十一)设备回撤过程中,对于电缆夹、供回液管、冷却水管、1140V(及以下的相关电缆)、哑铃(销子)、φ销、电缆插杆由生产服务中心交到生产矿井指定地点,并办理移交手续。(十二)设备在安装、回撤过程中造成的设备(含零部件)丢失、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生产服务中心负责.(十三)负责监督生产矿井对升井设备的杂物清理和管理工作。若发生设备配件丢失则要承担责任。(十四)负责每班向公司总调汇报安装回撤工程进展情况。(十五)搬家倒面前生产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详细的搬家倒面排队计划,统一指挥和协调,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并根据每天、每班的实际进度及时调整排队计划。生产服务中心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矿井所有设备、配件和材料及矿井生产、安全、准备系统所有设施。在设备安装回撤、通道支护过程中,若一切施工条件具备,生产服务中心损坏矿井设备,矿井按照其损坏情况、影响程度可以要求生产服务中心按照原价赔偿。(十六)综采工作面铺网贯通期间,生产服务中心和生产矿井要相互沟通,全面了解工作面矿压显现、铺网、钢丝绳铺设等情况,同时要求生产服务中心每班至少出勤5人,并至少有一位队级负责人在现场组织协调本中心工作人员和对矿井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工作,做好铺网、贯通联网等工作。(十七)

5综采工作面铺网贯通期间,生产服务中心必须安排生产协调部专业人员参加生产矿井调度会,全面了解贯通情况,以及对贯通工作出现问题进行磋商解决.(十八)承担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条生产管理部的职责范围:(一)审查各矿井、各煤层首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含工作面贯通措施)回撤通道支护设计、搬家倒面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二)负责审定各矿提交的回撤、安装任务书,并根据任务书详细核定回撤、安装工作量.(三)负责组织验收回撤安装矿务工程、回撤通道支护等前期准备工作、采通质量及回撤安装任务完成情况.(四)负责组织协调搬家倒面工作。(五)负责组织综采工作面投产验收工作。(六)根据接续计划,提供全年搬家倒面工作量,同时每月根据搬家倒面情况及时调整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第十二条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中心的职责范围:(一)设备管理中心根据生产接续计划,及时编写设备配套计划及设备配置明细,经中心领导和机电管理部审核后,下发相关单位,同时要在每月的搬家倒面例会上汇报经中心领导和机电管理部审核的设备配套计划。设备管理中心提前一个月组织使用单位、承修单位对旧工作面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调研,确定维修方式、内容和工期,保证搬家倒面按期完成。(二)设备管理中心负责搬家倒面期间,设备的组织、调剂、调运和协调工作。(三)由机电管理部牵头,组织设备管理中心和相关单位参照“

6安装验收标准”在工作面联合试运转割煤10刀内进行工作面设备验收,经验收合格相关单位签字方可移交生产,同时对设备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明确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成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中心跟踪监督落实,并提交验收报告。(四)负责安排搬家倒面过程中设备的大修、项修,并监督检查机电安全方面的管理规定、措施的落实工作.(五)负责新工作面设备安装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六)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对单体损坏程度、附件丢失进行考核兑现.(七)对大(项)修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设备管理中心参照《设备大修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责成维修中心及时处理。(八)工作面设备停采后,由设备管理中心组织生产矿井、生产服务中心对设备及其附件进行清点,并移交生产服务中心;需入厂检修的设备待设备入厂后,设备管理中心再组织生产服务中心、物资供应中心、维修中心进行移交验收.(九)负责所有回撤安装设备、特种车辆等到矿的地面运输,出现运输质量对设备造成的损坏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吊装的设备必须设有牢固的起吊环和起吊连接装置或工器具,起吊时严格按吊装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运输时将设备和零部件绑扎牢固,保证设备和零部件及人身安全。第十三条调试协调小组职责(一)公司成立综采工作面设备调试协调小组,负责综采工作面设备调试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组长为机电管理部副处长,设备管理中心副主任、生产服务中心主管机电的领导、维修中心副主任、设备管理中心运行部、项目部、验收运输部、技术部各1名专职人员。(二)负责设备调试期间所缺材料、配件的调剂和催到货工作。

7(三)组织各设备生产厂家服务工程师驻矿进行设备调试期间的故障处理。(四)负责设备调试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故障、事故的责任追查;(五)综采工作面安装工作结束后,协调小组组长派专人到安装矿井,组织开展工作面设备调试工作,并跟踪协调;(六)综采工作面空载调试完成后,协调生产服务中心与生产矿井之间的设备验收移交工作;(七)负责设备带载调试期间的运行情况跟踪工作;(八)负责安装、调试期间各相关单位的考核工作;(九)编写综采工作面安装总结材料。第十四条总调度室职责范围(一)负责外运协调,保证贯通期间的仓位。(二)及时调度安装回撤工作完成情况,作好相关协调工作.第十五条物资供应中心职责范围(一)负责生产矿井及生产服务中心提报的钢梁、木材、金属网等支护材料计划的落实工作及搬家倒面时各种工器具、材料的储备工作。(二)负责落实生产矿井在搬家倒面时要进行大修、项修项目所需的材料、备件的定货、催到货工作。(三)对于升井后暂不入厂检修的设备和零部件,由物资供应中心各驻矿供应站负责保管。第十六条维修中心职责范围(一)根据设备管理中心安排,按期完成搬家倒面设备大修、项修或调向工作.(二)负责出入厂设备的装卸工作,并配合设备的验收.

8(三)负责大项修设备拆换部件、替换设备工作。第十七条安监局的职责范围:(一)负责搬家倒面期间及前期准备工作中的安全管理。(二)参与审核搬家倒面相关的安全措施,现场监督检查具体落实情况,随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三)参与新工作面投产验收工作。第十八条其它要求各生产矿井和生产服务中心在进行回撤、安装前,双方必须签订《综采工作面搬家倒面协议》,并严格执行协议要求,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在遇到问题时双方应本着相互协作的态度积极处理,严禁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影响回撤安装工作的正常进度.第三章回撤安装准备第一节回撤安装矿务工程准备第十九条各生产矿井必须在年初根据公司全年及下一年度生产接续总体安排,编制与综采工作面安装回撤相关的矿务工程时间排队表,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第二十条综采工作面搬家倒面前1个月,要完成所有矿务工程准备工作(接续临时调整除外)。第二十一条综采工作面搬家倒面前的矿务工程主要有:顺槽、切眼、回撤通道、调车硐室及辅运线路的砼底板,胶运顺槽清淤、垫底或砼底板,顺槽胶带机头硐室、砼基础,辅运线路开帮、抹角及补砼路面等工程。第二十二条各生产矿井要指定专人对矿务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跟踪管理,实行工期倒排队的方法,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按期完成。

9第二十三条如生产矿井安装的是新型设备,外形尺寸变化较大,矿务工程要根据设备搬运需求,及时进行调整,设备管理中心必须在安装前20天提供设备的相关几何尺寸。第二十四条对搬家倒面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见工程,或由于地质条件复杂给安装回撤带来的其他问题,由生产服务中心同生产矿井协商后拿出初步方案,报公司生产管理部协调解决。第二十五条工作面强制放顶爆破眼施工,生产矿井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公司,地测公司在工作面安装前5天施工完毕.第二十六条要求所有矿务工程在巷道掘进过程中一次成巷,避免二次施工.第二节回撤安装矿务工程标准第二十七条切眼、回撤通道、顺槽及辅运线路的矿务工程标准,必须严格按照附图要求进行准备。回撤、安装矿务工程标准见附图一第二十八条切眼、回撤通道矿务工程由于地质条件等原因,不能完全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准备时,必须通知生产管理部进行核实经同意,采取措施。第二十九条生产矿井必须在切眼临时支护方面,兼顾设备安装需求,如切眼内所施工的临时木点柱、内注式单体等临时支护措施,要满足刮板机等设备安装和行车要求,对不满足安装和行车要求的生产矿井负责整改。对切眼内的临时支护要保证便于回撤,所有临时支护要在砼底板上施工,确实不便在砼底板上施工的要采取措施。第三十条回撤通道、回撤辅巷及联巷、探巷均要求沿煤层底板掘进(分层开采除外)。第三十一条

10回撤通道、回撤辅巷及联巷的支护按照《各矿井掘进巷道支护参数优化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对联巷抹角等特殊地段,要根据顶板情况及时采取可靠的支护.回撤通道处的拉移变斜联巷施工按照公司下发的“关于优化机头基础设计及通道与大巷煤柱尺寸的技术要求"执行。第三十二条胶运顺槽断面宽度,配套1.6m胶带机不得大于6m不得小于5。8m;配套1.4m胶带机不得大于5.4m,回风顺槽或辅运顺槽断面宽度不得大于5。2m。胶运顺槽一般不铺设砼底板,仅清淤、垫底即可,只有在底板遇水膨胀、泥化严重时才铺,且砼底板宽度不得大于3.9m,厚度不得大于150mm。胶运顺槽坡度要进行调整,不得出现太大起伏,生产服务中心安装胶带机时负责调整高度范围在0—200mm,调整高度超过200mm生产矿井自己负责。第三十三条胶运顺槽在安装时必须保证巷道内清洁干净,没有深度大于100mm,长大于5m的积水、淤泥和其他杂物,有积水处必须有排水泵及排水系统,管路、电缆吊挂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第三十四条工作面安装前15~20天生产矿井,要给出胶运顺槽胶带机中心线,卸载滚筒、驱动滚筒十字线,胶带机中心线点距,中间段不得超过50m,机头段不得超过10m,要求给出的中心线点位置,必须统一标注,用白色喷漆标注“P”,线点用白色喷漆醒目喷涂。同时要施工起吊锚索.第三十五条所有砼底板工程(胶运顺槽除外)其标号不得低于C20,砼底板厚度不得小于150mm。(一)搬家倒面主要辅运路线、回撤通道、回撤辅巷及联巷、切眼、工作面胶运顺槽、回风顺槽(胶运顺槽向前50m、回风顺槽向前10m)、距工作面100m和250m的两个移变列车上道联巷,原则上必须全部铺设砼底板。(二)

11回撤安装支架用的辅运线路砼底板铺设的有效使用宽度不得小于4m,安装使用6。3m支架不得小于4。8m;安装使用7m支架不得小于5m,特殊地段宽度不得小于4.5m(如风门),运输路线上所有的管线等,影响运输的设施必须按照要求宽、高进行吊挂。每隔500m要设一个长度为11米宽5m,铺砼底板的错车硐室,硐室通风无法解决时加导风筒,遇特殊情况生产服务中心及矿双方协商,调车硐室距离可以适当变更。(三)在每隔500m的两个11m错车硐室中间,布置一个长6m宽5m的铺砼底板的倒车硐室。第三节材料及其他相关准备工作要求第三十六条综采工作面搬家倒面前,生产矿井要将新接续工作面的通风、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等系统提前10天形成,并具备正常运行条件。第三十七条综采工作面回撤通道支护及挑梁后所需支护材料,由生产服务中心负责,综采面贯通挑梁前支护材料由矿方负责。第三十八条新工作面安装前15~20天,生产矿井要在顺槽内距工作面100m外铺设长200m的移变列车轨道.第三十九条新工作面安装前15~20天,生产矿井要在顺槽内距工作面26m外,安装好长度不少于150m的吊挂单轨吊吊钩。第四十条在工作面回撤及安装前5天,由生产服务中心负责安设临时泵站及供液系统管路。第四十一条由矿井准备的皮带件,矿选定存放地点,由机电管理

12部牵头,组织生产矿井、生产服务中心对所提供的皮带件进行验收,要求码放整齐,分类整理,规格统一,所提供的皮带件包括皮带必须保证完好,矿提供的皮带必须按照要求卷,皮带卡子由生产服务中心在安装过程中自己打,验收完毕三方签字认可,对存在问题按照要求时间整改。生产服务中心专人现场查看.第四十二条生产矿井提供的皮带闭锁装置,在安装前由动力部牵头,组织生产矿井、生产服务中心、设备管理中心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四方签字认可,交由生产服务中心安装。对需进行修复的安装配套设备,设备管理中心协调,及时通知生产服务中心,专人现场查看核实.第四节技术资料准备和交接第四十三条、生产矿井、生产服务中心、设备管理中心,必须有专人负责相关技术资料的保管和交割,同时要求每次交接技术资料要有相关签字记录以备查。第四十四条生产矿井根据本矿的生产接续及搬家倒面安排,在回撤安装前15~20天或矿务工程验收时,向生产服务中心及时提交职责中规定的相关资料。第四十五条要求矿井所交付给生产服务中心的资料必须是最近更新的。所有的资料必须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同时交付,书面形式的资料和电子版的资料要一致,同时书面形式的资料必须有相关领导审核签字.第四十六条生产矿井在施工机头硐室基础时,提前以书面形式打报告给设备管理中心,申请基础施工图,设备管理中心在接到申请2日内,必须交付机头基础施工图,图纸必须经相关领导审查签字.第四十七条综采工作面搬家倒面前20天生产矿井必须完成工作面贯通作业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如采通前挂网的专项措施、保证工作面挂网及贯通质量的技术措施、煤质保证措施及预计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下的安全措施等)的编制,并于贯通前15天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完毕。第四章工作面安装

13第一节工作面安装一般要求第四十八条新工作面设备安装从旧工作面设备回撤开始后即开始进行,如有部分或全部备用设备时,则一般在旧工作面回撤前即开始安装,以实现工作面搬家不停产或少停产。第四十九条设备安装过程中,用液压支架起吊设备时,必须选用安全可靠的起吊链,并先观察周围人员及顶板情况,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第五十条安装采煤机摇臂、滚筒、转载机头及电机减速器时,必须选用安全可靠的起吊点及起吊链,设备吊起后及时在其下面打上稳固可靠的木垛,防止设备坠落、翻转伤人。第五十一条设备与平板车连接必须稳固可靠,移变列车必须用防跑车装置将其固定,以防跑车。第五十二条安装转载破碎机时,必须严格按标定的机头链轮中心线安装,转载机头链轮中心线到刮板机头链轮中心线的距离必须符合设备参数要求。第五十三条安装刮板机过程中拉底链时,在底链入口处必须设专人监视链条,以保证链条不扭转交叉。第五十四条刮板机安装必须平、直、稳,各部位螺栓、销子齐全、紧固,链条张紧度合适,两根链条松紧一致,各部位油质、油量符合要求,通讯闭锁装置动作灵敏可靠。第五十五条采煤机摇臂、滚筒及破碎机在安装机窝段溜槽前即放到机窝内,安放前必须注意滚筒、摇臂的左右方向,确保一次性安放到位。第五十六条采煤机安装要求各部件及紧固件齐全、螺栓紧固达到规定扭矩,各注油部位油质、油量符合要求,电机转向正确,保护齐全完好,动作可靠,摇臂升降灵活,左右牵引正常。

14第五十七条移变列车必须进行编号,按顺序安放到位,电气设备接线符合标准,各管路连接正确,无跑、冒、滴、漏现象,乳化液泵及喷雾泵压力调到规定值.第五十八条支架安装要整齐、平直,沿工作面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超过50mm,顶梁与顶板接触严密,达到初撑力,动作灵活可靠,液压系统密封良好,无窜液、漏液和堵塞现象,PM4或SIM及其电源安装符合要求,显示准确,动作灵敏。第五十九条工作面设备安装完毕后,将临时供液改为永久泵站供液前,必须将进回液管路冲洗干净。第二节工作面安装质量标准第六十条工作面安装质量要求(一)通讯信号、急停保护、照明、供电、供排水、喷雾、消防洒水系统完善可靠;(二)设备符合《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验收标准》要求,验收标准见附表1。(三)管线吊挂:管线排列整齐,吊挂合理,长度合适、绑扎牢固,外皮无破损,接头连接可靠。第三节工作面调试一般要求第六十一条工作面设备安装完毕,由专业技术人员对各设备仔细、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进行单机调试。第六十二条工作面所有设备单机调试正常后,方可由现场临时指挥机构下令进行空载联合试运转,认真做好工作面单机调试与联合试运转记录.

15第六十三条空载联合试运转、各系统运行正常后,方可进入带负荷试运转阶段。第四节工作面调试时间要求第六十四条综采工作面安装完毕后,从第一台设备单机试运转开始到联合试运转正常,须在24小时内完成。联合试运转正常后,空载运转2小时后移交矿井.第六十五条工作面移交矿井后,开始设备带载调试,从设备割第1刀至第10刀煤期间为带载调试时间,带载调试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期间所发生的故障不计入矿井机电业务考核,但属设备安装、维修、使用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要按照机电事故进行追查处理。第五章通道支护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六十六条生产矿井必须在回撤通道支护前15~20天制定出支护设计方案,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领导及部门汇审后提供给生产服务中心.第六十七条综采工作面推进到距回撤通道贯通前50米,生产服务中心必须按设计要求完成回撤通道支护.第六十八条对首采煤层或工作面回撤通道的支护设计,必须经生产管理部审定后执行。第六十九条生产矿井在进行回撤通道支护设计前,要和生产服务中心联系,确定现有垛式支架的型号和数量,生产服务中心必须提供书面的垛式支架型号数量表,生产矿井根据现有垛式支架的型号和数量确定合理的支护形式和参数.第二节通道支护设计指导意见

16第七十条回撤通道内采用垛架单体钢梁形式支护的相关规定(一)通道内采用架设抬棚支护时,双排垛式支架处采用一梁四柱,单排垛式支架处采用一梁六柱,无垛式支架处采用一梁八柱。(二)大抹角或大联巷口的支护设计必须根据现场抹角实际尺寸,确定钢梁长度,钢梁采用两根11#工字钢并排焊接,每个联巷口架设抬棚一架,至少一梁十三柱,钢梁长度超过10米时每加长1米钢梁增加两根单体支柱。(三)回撤通道向前20米范围内的胶运顺槽前5米为一梁四柱,后5米为一梁二柱,回撤通道向前20米范围的回风顺槽内前5米为一梁五柱,后5米为一梁三柱。4、主回撤通道与两顺槽的十字交叉处,正常段架设不少于一梁五柱,同时运顺增加两架抬棚以便于端头支架贯通后挑梁。(五)回撤通道正对的联巷或调车硐补强支护10米,前5米为一梁四柱,后5米为一梁二柱。第七十一条回撤通道使用锚索、W钢带、垛架支护的有关规定(一)原则上回撤通道支护设计必须优先采用新工艺支护(钢带+锚索支护),因在薄基岩或采空区下等特殊地质条件回撤,需要采用钢梁+液压单体支护时,必须要报生产管理部审批。(二)各矿在设计通道支护时,必须根据回撤通道地质条件和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压力显现情况合理设计,在构造带或顶板破碎地段适当采用架棚支护,并在设计中明确。(三)回撤通道按锚索加W钢带支护时,通道内W钢带(3mm×230mm×L,L长度根据通道实际情况自定)排距不大于1.5m,1根W钢带上至少打3套锚索(锚索规格:Φ17.8×8000mm

17)。两顺槽也采用锚索W钢带支护,支护参数和通道相同,支护长度为15米,停采线向工作面方向3米向回撤辅巷方向12米。锚索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联系书要求,排距误差符合质量标准化标准,锚索的位置要合理,为安装垛式支架留有空间防止在支护时被垛式支架压坏。(五)采用新工艺支护的通道要求在掘进过程中尽可能一次支护到位,不要二次支护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六)各矿必须对回撤通道内锚索的拉拔力进行检查,要求检查数量不得低于通道内锚索数量的3%,并保留记录备查。第七十二条采用锚索W钢带支护的回撤通道,为了确保通道和联巷交叉点的回撤安全,要求在施工联巷口的锚索及W钢带时,采用如下加强支护方案:通道内在联巷口的W钢带要加长,延伸入联巷3m,数量不少于3条,各矿根据联巷宽度自行设计.联巷内从通道副帮开始,排距不大于1米,支护一排W钢带3根锚索,支护长度不小于12m。第七十三条垛式支架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七米采高工作面回撤通道支护按照稳放三排18000KN垛式支架进行设计.2.万利一矿4—2煤、柳塔矿1-2煤、补连塔矿1-2煤四盘区、布尔台矿以及采用6.3m及以上高度支架的工作面通道支护采用工作阻力15000KN及以上的垛架,当高阻力垛架数量不足时通道两侧可采用12000KN的垛架,此时垛架间距不大于0。3m,联巷口垛架阻力不小于10000KN。3.形成孤岛的工作面,回撤通道支护采用不小于12000KN的垛架,垛架间距不大于0.5m。4.哈拉沟矿2—2煤、大柳塔井、活鸡兔井1—

182煤、榆家梁5-2煤、乌兰木伦矿3-1煤、石圪台矿2-2煤、保德矿使用4.5m及以上支架的工作面,通道中部采用10000KN的垛架、通道两侧各50m范围可布置7200KN的垛架,垛架间距不大于0.5m。5.榆家梁矿4—2煤、锦界矿、乌兰木伦矿1—2煤、寸草塔矿、活鸡兔井1-2上煤采用3。5m、4m支架的工作面,通道中部100m使用10000KN的垛架,通道两侧使用工作阻力为7200KN的垛架。6.石圪台矿、榆家梁矿、哈拉沟矿、昌汉沟矿、寸草塔矿等采用2。2m、2。4m、2.8m支架的工作面,通道支护采用工作阻力为8100KN的垛架.7。各矿井煤层首采面或通道内遇断层等特殊地质构造时,必须采取措施,并保证通道支护强度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有一定的富余系数。第六章工作面贯通第一节贯通挂网规定第七十四条综采工作面在临近贯通100米范围内,必须对工作面内各点定期进行测量,保证挂网前工作面内各点剩余距离相同。第七十五条综采工作面贯通前的挂网距离要根据不同支架型号来确定挂网最低长度,具体详见下表.综采工作面贯通前各型号支架挂网最低长度表支架型号7m6.3m放顶5。5m5。0m4.5m4.0m3。5m2。8m2。4m2.2m挂网长度15m13m15m12m11m11m10m10m10m10m10m第七十六条

19各矿井采通前挂网的网片一般使用8#铅丝网,挂双层网的长度根据不同型号支架的顶梁加掩护梁的总长度确定,其余挂单层铅丝网.距采通5m左右开始挂钢丝绳,每根钢丝绳间距0.8m,共挂6根钢丝绳,当工作面顶板破碎,容易发生漏矸破坏网片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密钢丝绳或在顶板采取补打锚杆等补强支护措施.第二节贯通技术措施第七十七条工作面与回撤通道贯通应采取的手段:(一)回撤通道砼底板与煤层底板施工成一致水平;(二)回撤主通道内应施工3-4个深度不小于12米的贯通探巷(压力现象强烈易冒顶的工作面除外),或每隔20m钻进深度15米直径不小于φ75mm的的贯通探眼,如煤层靠停采线含有较稳定夹矸,则可以以夹矸为标志层控制贯通层。(三)综采面距贯通位置30米时严格沿底回采,至12米位置时严格按探巷或探眼等明显控制标志进行回采,保持与回撤通道相一致的采高,直至高质量贯通;(四)距贯通位置30米时,认真观察工作面周期来压,通过控制推进速度使工作面在采通前3-5米来一次周期来压,使贯通时工作面压力较小,便于支架回撤;(五)工作面距回撤通道25米时,必须全面检修与综采工作面生产相关的所有设备,除对存在问题的设备进行处理外,要有预见性地备用部分关键设备的配件或部件,同时,公司总调度室必须尽力保证足够的仓位,力争实现快速推进。第七章工作面回撤第一节一般要求

20第七十八条综采工作面与回撤通道全部贯通,清完浮煤挑完梁后回撤工作正式开始。第七十九条工作面设备回撤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则应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预计出现的特殊情况下的措施结合现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第八十条设备回撤过程中,能分单元回撤的设备及部件尽可能绑扎到一起搬运,以确保各种小部件不致丢失。如与溜槽配套的哑铃销、销排、定位销等必须与每节溜槽联在一起成套搬运。第八十一条回撤溜槽时必须在支架侧设专人指挥叉车司机,以保证溜槽不擦伤或碰坏支架。第八十二条采煤机回撤装车时必须提前考虑好工作面的方向,尽可能避免到新工作面调向,增加工作量及工作难度。第八十三条回撤支架时如遇顶板压力大、支架活柱行程小时,应采取顺序拉架,以防边架或掩护架被压死.第八十四条支架回撤后在空位三角区支设单体支柱、木丛柱及木垛时,必须设专人观察顶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作业。第八十五条支架回撤过程中,每班必须检查钢丝绳的断丝及磨损情况,不合格要及时更换,紧绳拉架时,所有人员必须躲在支架内的安全位置,支架操作人员应躲在支架立柱后,避开钢丝绳、开口环、滑轮的受力方向,以防钢丝绳绷断或开口环、滑轮拉断飞出伤人。第二节设备回撤要求第八十六条设备在回撤过程中,各管线接头必须用专用堵头或塑料布包扎,以防杂物进入;对设备的仪表、显示器、外露易损件及接合面要加防护装置,以防受损.

21第八十七条临时乳化液泵站的供水必须用洁净水,且泵箱干净,高低压过滤器齐全完好,乳化液浓度符合要求。第八十八条绞车使用必须用声光信号或哨声,不得呼叫或用矿灯代替.第八十九条用2台搬运车搬运大件时,必须设2名专人跟车,统一信号相互协调,尤其转弯处,必须由跟车人员指挥协调,以防出现顶撞或拨河现象。第九十条吊装及运送设备时必须捆绑牢固,防止设备滑落。装车时要注意设备重心要装在搬运车铲板的中心.车辆运输必须执行行车不行人,且设专人对搬家外的其它车辆实行交通管制,对容易堵车的地点设专人指挥协调交通.第九十一条搬运车在巷道中行走时,司机、跟车人员要注意保护巷道中的管线,转弯时必须减速鸣号,过风门、会车或路况不好时要减速慢行。第九十二条拆卸高压管路前必须卸压后拆卸,以防伤人。第三节胶带机回撤要求第九十三条生产矿井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照明综保、照明灯、电话及电话线、小灵通基站、监测监控系统等的回收;(二)负责胶带机保护系统的回收;(三)负责各种图牌板的回收;(四)负责中间架结构件的回收;(五)负责胶带机带面的回收;(六)负责移变高压侧停电及电缆的拆解工作。

22第九十四条生产服务中心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调高架到机头所有结构件的回收;(二)负责移变低压侧到电机所有电缆的拆解、回收;(三)负责移变、组合开关、电机、CST、泵站等设备的回收;第四节一通三防要求第九十五条综采工作面设备回撤过程中,要求矿方每班必须设专人对作业地点氧气、瓦斯、CO浓度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必须撤出人员及时进行处理,必要时可设局扇在回风侧端头进行通风,保证氧气浓度不低于20%,瓦斯、CO浓度不超限。第九十六条综采工作面回撤应有矿通风(科)队制定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矿方和生产服务中心严格按审批的措施执行。第九十七条综采工作面回撤、安装期间的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通风设施施工,通风、瓦斯管理牌板设置等由所在矿井负责。生产服务中心在回撤、安装期间应积极配合矿方加强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的管理,以保证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第九十八条矿方在施工通风设施时应充分考虑回撤、安装时大型设备及特种车辆的通行。有大型设备及特种车辆通行的风门之间应设人员躲避硐,门扇与墙壁应设连接挂钩,风门门槛不得影响车辆通行。生产服务中心在回撤、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坏通风设施,如不慎损坏通风设施,必须立即通知矿方及时修复.第九十九条在工作面与回撤通道贯通后,辅回撤通道的密闭、风障等通风设施方可拆除。第一百条

23高瓦斯矿井综采面回撤时,应从工作面回风侧单头顺序向进风侧回撤,不得从工作面中间向两侧回撤。并应在辅回撤通道设置风门,利用风门的开和关控制回撤工作面风量。回撤过程中回撤地点及其附近瓦斯浓度超限时应及时由矿方增设局部通风机通风.第一百零一条跳采工作面回撤、安装期间,回撤工作面和安装工作面切眼为两条并联风路,易造成回撤工作面风量不足,矿方在回撤、安装前应在安装工作面构筑可靠的控风设施,合理调节相邻回撤工作面风量,回撤工作面风速不应低于0。5m/s。第一百零二条综采工作面回撤、安装期间,胶轮车尾气排放量较大,采空区有害气体涌出增多,回撤面应实现独立通风,不得将在采工作面回风流串入回撤、安装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矿方应制定相应的防尘、防瓦斯等安全措施。第一百零三条在回撤、安装期间矿方应设专人看管进入回撤工作面的风门,人员或车辆通过风门后应及时关闭。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第一百零四条综采工作面回撤期间,高瓦斯矿井矿方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检查氧气、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低瓦斯矿井矿方必须配备系统瓦斯检查工每班检查氧气、瓦斯和一氧化碳不少于2次。生产服务中心必须每班指定专人携带便携式甲烷、氧气、一氧化碳检测仪现场实时监测回撤过程中的氧气和有害气体,发现回撤处及其附近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或氧气浓度低于18%时,必须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第一百零五条在回撤过程中出现瓦斯超限或积聚时,回撤地点及其附近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当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由矿方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由矿方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矿方组织排放。

24第一百零六条在工作面回撤期间,必须在辅回撤通道外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第一百零七条在回撤过程中需要爆破处理时,由生产服务中心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和矿方共同审批后执行。矿方应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爆破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裸露爆破。第一百零八条在回撤过程中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超过15天时,矿方应制定防止采空区自燃措施,生产服务中心在回撤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第一百零九条综采工作面回撤、安装期间进行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一焊一审批”制度.措施经生产服务中心审批后到矿所在调度室和驻矿安监处登记。施焊完毕后,应到矿调度室销号.高瓦斯矿井矿方应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低瓦斯矿井由生产服务中心配备瓦斯检查工现场监测.措施应明确施工时间、地点、内容,现场负责人,有害气体监测人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施焊完毕后不少于1小时检查人员等。第八章验收第一节矿务工程自检验收第一百一十条生产矿井必须成立以生产矿长为首,矿生产办、机电科、通风科(队)、驻矿安监处参加的验收小组,在矿务工程竣工后,对安装回撤工作面的矿务工程进行自检自查,自检自查按照公司矿务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对存在问题落实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全部整改完毕,复验通过后将验收结果存档。第一百一十一条自检自查完成后,生产矿井根据搬家倒面计划,提前15—20天,向生产管理部提出验收申请,生产管理部接到申请后,

25两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第二节矿务工程公司组织验收第一百一十二条矿务工程验收组成员:生产管理部:主管副经理、生产科一名。生产服务中心:中心领导、协调部一名、特种车队一名、安装队一名、皮带队一名、安监处一名。生产矿井:主管矿务工程的矿领导、生产科一名、机电科一名。第一百一十三条生产矿井在矿务工程准备完毕后,根据搬家倒面计划提前15~20天提请公司组织验收,验收申请中必须包括回撤安装线路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第一百一十四条验收组成员按照回撤安装路线,及矿务工程标准逐一检查验收,并做好详细记录。第一百一十五验收机头硐室时,矿方参加验收人员要提供机头硐室施工图,及基础施工图,验收人员严格对照施工图进行验收。第一百一十六条验收完毕,对存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明确整改意见及相关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并形成验收纪要,三方签字认可,由生产管理部进行督办.生产矿井对所施工的矿务工程存在的问题,按验收纪要要求的整改日期,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整改信息以书面形式反馈到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组织生产服务中心及生产矿井,重新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完毕,生产服务中心根据搬家倒面安排时间进行安装。第一百一十七条经过验收的矿务工程,没有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既定的矿务工程量。确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加或减少矿务工程的,要求改动方,以书面形式上报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

26部会同三方协调解决。第三节工作面投产验收第一百一十八条综采工作面单机试运转、联合试运转验收,由生产服务中心副主任组织中心生产、机电、安监、安装队参加。第一百一十九条综采工作面试生产验收,由生产矿井生产矿长组织矿生产、机电、通风、安监和生产服务中心参加。第一百二十条综采工作面投产验收由生产管理部牵头,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中心、安监局、通风管理部、生产服务中心、生产矿井参加。第一百二十一条综采工作面具备单机试运转条件后,由安装队提请生产服务中心,由中心副主任按验收组织原则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填写验收单.工作面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时,由安装队提请生产服务中心,中心副主任按验收组织原则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填写验收单。在联合试运转期间生产矿井要进行初验。第一百二十二条综采工作面联合试运转正常,由生产服务中心提请试生产验收,所在矿生产矿长按照验收组织原则组织验收,重点对初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填写验收单。第一百二十三条综采工作面试生产完毕,在4—10刀范围内必须具备投产条件,由生产矿井提请投产验收(投产验收报告必须附自检验收单),生产管理部按照验收组织原则进行验收。第一百二十四条生产服务中心对单机试运转、联合试运转验收工作全面负责,对试运转的各项准备工作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完好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第一百二十五条

27生产矿井对试生产验收工作全面负责,对试生产前的各系统进行仔细检查,确保试生产无安全隐患,生产服务中心配合对各系统和各设备进行完善;同时生产矿井和生产服务中心要协调配合对存在问题积极进行整改。第一百二十六条生产管理部对投产验收工作全面负责,对工作面投产前的各项安全条件及规程编制贯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第一百二十七条通风管理部及监测监控中心主要对工作面通风系统、安全检测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喷雾降尘、两顺槽消防洒水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监察处对超前支护情况、工作面及两顺槽安全状况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第一百二十八条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中心主要对供电系统可靠完好情况、各设备的保护与整定情况、供排水系统的完善情况、供水水质情况、工作面设备的安装质量、安全状况和安装质量标准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第一百二十九条单机试运转标准:(一)通信系统畅通、信号清晰。(二)设备安全状况良好.(三)设备保护系统齐全可靠。(四)所有设备整定合理.(五)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落实到位.第一百三十条联合试运转标准(一)保证单机试运转的标准.(二)工作面安全状况良好.(三)消防洒水管路到位,按要求留设三通。(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到位。第一百三十一条试生产标准

28(一)保证联合试运转的标准。(二)要求超前支护符合要求.(三)防尘系统、供排水系统、瓦斯抽放系统、控制系统健全,运行可靠。第一百三十二条投产验收标准:(一)每台设备检查记录齐全,单机试运转合格,联合试运转完成.(二)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布置合理,运行正常。(三)所有设备完好,保护齐全,无安全隐患。(四)工作面及两顺槽状况符合安全要求,超前支护符合要求。(五)各大系统如消防洒水系统、防尘系统、通信系统、供排水系统、瓦斯抽放系统(有设计)、控制系统健全且运行可靠。(六)工作面供水系统水质合格.(七)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落实到位。第一百三十三条综采工作面联合试运转前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试运转,运转完成后必须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同时主要负责人必须在记录上签字。第一百三十四条存在以下问题的工作面严禁投产:(一)无超前支护或超前支护不符合要求的。(二)无监测监控系统的.(三)工作面通讯、闭锁系统不完善的。(四)工作面喷雾及两巷无洒水防尘系统的。(五)工作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的。(六)人员未进行规程贯彻学习的。(七)供水系统水质不符合要求的.

29第一百三十五条验收不合格,整改完毕后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开工或投产。复验完毕相关单位必须在原始验收单上填写整改情况并签字。由生产管理部根据复验情况通知生产矿井是否进行生产。第一百三十六条验收签字单作为工程结算凭据,否则不予结算。《综采工作面联合试运转、投产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表》见附表二、三第四节移交验收第一百三十七条在综采工作面采通前一周,由设备管理中心组织使用单位、生产服务中心、维修中心、物资供应中心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升井设备的去向及存放,设备小件存放场地。对于直搬的设备确定设备检修、调向场地、时间及人员。第一百三十八条在综采工作面采通前一周,由设备使用单位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按照设备回撤验收标准对设备进行验收。对于部件损坏或丢失影响安全回撤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在采通前整改完毕。对于井下不具备整改条件的,由设备使用单位做好明显的标识,并书面反馈设备管理中心和生产服务中心。第一百三十九条综采工作面采通挑梁、清完浮煤后,由设备管理中心组织设备使用单位、生产服务中心,在井下按照设备回撤验收标准并结合矿方验收记录对设备(包括顺槽胶带机、单体液压支柱)进行交接验收后,移交生产服务中心.对于部件损坏或丢失影响安全回撤的设备未进行整改的,由使用单位立即整改,并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对于已做出标识、影响安全回撤或因回撤时间所限不能在井下整改的设备,生产服务中心回撤时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回撤。第一百四十条

30电器设备在设备管理中心进行铅封移交后至地面吊装运输前,由生产服务中心管理,发生丢失或损坏由生产服务中心赔偿。第一百四十一条每班回撤升井的设备小件,物资供应中心必须由专人负责接收,及时做好交接验收记录并办理相关手续(如中部槽连接板、哑铃销、推拉头销、液压支架电控、三机电控、顺槽胶带机电控等),在保管期间发生丢失和损坏的由物资供应中心赔偿.第一百四十二条对于无法正常拆解的关键连接件,生产服务中心必须通知设备管理中心现场工作人员,经共同确定后,方可采用其他措施进行拆解。第一百四十三条回撤设备的连接部件(如电缆槽盖板、旋转槽连接板等)由生产服务中心负责升井将其固定在所属的主机上,对于设备的插头、插座及管、缆线裸露头要包扎完好。第一百四十四条回撤设备卫生清理工作由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管理中心、生产服务中心负责验收。设备表面进行清扫和冲洗(电器设备除外)后,清理标准达到设备裸露部分无浮煤、浮渣。第一百四十五条对于已升井的设备在地面运输前由设备管理中心和生产服务中心对照井下验收记录,进行移交验收。在吊装、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和损坏部件由承运单位负责赔偿。第一百四十六条在综采工作面全部回撤完毕,队伍离开施工现场后,未拉运的设备移交设备管理中心。第一百四十七条设备使用单位必须粘贴EAM设备编码牌,编码必须字迹清晰、正确,粘贴位置必须明显。第一百四十八条设备入厂后,设备管理中心组织维修中心、使用单位、运输单位共同验收,汇总后对照设备出厂、井下交接验收记录、吊装运输现场交接记录,确定缺损件责任单位.

31第一百四十九条单体液压支柱的回撤验收严格执行《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办法》。《回撤设备验收标准》见附表5第五节工作面安装后设备验收第一百五十条设备安装后符合《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验收标准》要求见附表1。第六节贯通验收第一百五十一条综采面贯通综合考评工作由生产管理部牵头,安监局、生产服务中心、生产矿井共同验收,汇总、打分并签字认可。贯通质量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顶板、底板贯通质量,支架活柱行程、支架状态及挑梁,联网、浮煤清理、积水抽排等内容。第一百五十二条贯通验收标准见附表4第九章费用负担及竣工结算第一节费用负担第一百五十三条搬家倒面费用标准执行公司“关于搬家倒面费用的核定范围及核定标准”有关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生产矿井承担前期准备中的矿务工程准备(包括回撤主通道帮网支护)、各系统准备、材料设备准备及参加调试人工费用,费用核入生产成本。第一百五十六五条生产服务中心负担的费用:(一)搬家倒面过程中特种车辆费、农用车费用及临时用工费用。(二)经动力部、设备管理中心、生产矿井审定的回撤安装正常损失的小件的费用.

32(三)回撤、安装过程中的工器具、自有设备的配件、油料、滑轮、钢丝绳等费用。(四)单体支柱租赁费、地面调运自有设备的运输费用.(五)回撤、安装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设备丢失、损坏、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费用。(六)安装回撤过程中的支护材料(挂顶网等回撤主通道支护)、周转材料。第二节竣工结算第一百五十六条回撤、安装工程中支护、铺网、工作面设备、移变列车的回撤、安装执行生产服务中心井下一线工资标准;胶带机回撤安装等其它工程工资执行生产服务中心井下辅助人员工资标准。第一百五十七条经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企业管理部、设备管理中心、财务部、核算中心、生产服务中心和矿方联合验收后,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审核工作量并审核人工费用,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按定额结算工资.第一百五十八条搬家倒面完成后5天内,由生产矿井编制本矿井在本次搬家倒面期间,为生产服务中心承担的部分搬家倒面工作量明细,报生产服务中心核定并结算费用,若在5天内没有编报则视为全部由生产服务中心完成。遇有争议,由公司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企业管理部负责协调解决。第十章奖罚第一节矿务工程准备方面第一百五十九条

33搬家倒面矿务工程没有按照接续计划及搬家倒面计划按时完成,人为因素影响安装回撤的,对责任单位每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第一百六十条生产矿井必须严格按照验收纪要的要求进行整改,对矿务工程准备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影响安装的单位每次、每处罚款3000元。第一百六十一条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对矿务工程的准备工作,对照标准进行认真验收不得漏项,验收后必须以纪要形式一式三份书面存留给生产矿井、生产服务中心、生产管理部。第一百六十二条验收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安装回撤路线对照标准认真验收,不得出现死角,对由于验收疏漏造成回撤安装受到影响的,参与验收人员每人罚款200元.第一百六十三条因为提供的相关资料错误或设计缺陷导致矿务工程影响安装,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调查,对责任人和单位提出处罚意见,处罚额度为1000-3000元。第一百六十四条对接续临时调整的矿务工程,根据会议纪要安排确定的时间进行考核,每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第一百六十五条所有矿务工程的砼底板必须保证质量,在安装回撤及通道支护过程中出现底板破损现象,根据现场情况给与施工单位10000元以上罚款,生产矿井相关管理人员500元罚款。第一百六十六条在设备安装回撤、通道支护过程中,若一切施工条件具备,生产服务中心损坏矿井设备,矿井按照其损坏情况、影响程度按照矿相关处罚内部队伍的规定进行处罚。第一百六十七条生产矿井对矿务工程的自检自查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对没有自检报告或自检报告不准确不真实的单位,每次罚款1000元.

34第二节贯通方面第一百六十八条贯通考核(一)贯通质量综合考评分值F≥90分,贯通质量综合考评分值F,360米及以上工作面,介于70≤F<90分之间;300米及以上工作面,介于75≤F<90分之间;240米及以上工作面,介于80≤F<90分之间,不奖不罚;贯通质量综合考评分值F,360米及以上工作面,F<70分;300米及以上工作面,F<75分;240米及以上工作面,F<80分,给与处罚,处罚金额分别为5000、3000、1000元.(二)对于活柱行程不符合要求超过15架的工作面,若回撤顺利加10分,如果在回撤期间发生压死支架的情况扣10分,对于在回撤过程中出现压死支架的情况,生产服务中心要及时和生产管理部及生产矿井联系三方确认。(三)对于出现严重贯通质量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贯通质量综合考评结果在回撤搬家工作完成后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给予兑现。第三节技术交接准备方面第一百六十九条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时间滞后(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技术资料与实际不符的单位责任人给与500元处罚.第四章设备调试及机电管理方面第一百七十条相关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综采面调试工作,由于工作失职造成调试时间延误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第一百七十一条由于安装质量原因造成工作面调试时间延误的,每出现一项对生产服务中心罚款2000元.第一百七十二条

35对于工作面验收不合格项目,没有按照要求整改的,每出现一项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第一百七十三条安装、调试期间出现检修质量、安装质量或设备使用不当等责任事故的,按照事故追查的结果进行处罚。第四节投产验收方面第一百七十四条工作面试生产验收结果必须有验收人员签字。不满足试生产条件而进行试生产的,对生产矿长罚款1000元;出现事故的进行严肃追查处理。第一百七十五条工作面投产验收在工作面联合试运转后试生产四至十刀煤时必须进行。对不经过验收而进行生产的单位分别罚矿长、生产矿长各2000元,同时通报批评。第一百七十六条投产验收验收单位必须签字,验收合格签名后方可投产;不符合要求而签字投产的对验收人员分别罚款200元;不符合要求而投产的对生产矿长罚款1000元。凡不符合要求生产出现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查处理.第一百七十七条对违反上述条款的责任单位扣罚款金额200-50000元,扣罚款当月在公司财务部直接扣除,扣款进入各单位生产成本,罚款从各单位当月工资中核减。第一百七十八条对于缺损件补充所需资金从扣款中支出。第一百七十九条以上所有罚款要求必须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百八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一百八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神东煤炭集团公司。

36附件6制度信息总览表制度名称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搬家倒面管理办法关键词搬家倒面管理适用范围全公司主责部门生产管理部审批机构集团业务主管部门制度属性实施类业务领域回采上位制度下位制度关联制度替代制度其他相关部门(跨部门制度填写)会签部门修订历史记录2004年12月20日起施行。2011年9月31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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