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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广隆煤矿有限公司广隆煤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本)安龙县广隆煤矿有限公司广隆煤矿设计生产能力45万t/a,建设地点位于安龙县戈塘镇,矿井设计可采储量1300。28万t,服务年限21。4a.目前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由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完成,该报告书简本现已在本网公示,供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参阅。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项目的建设或相关环境问题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书信等将您对本报告书简本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告知我们.评价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单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7(8号)联系电话:023—68725603邮政编码:400016公告有效期限: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安龙县广隆煤矿有限公司广隆煤矿45万t/a(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2013年9月
1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1)项目名称:安龙县广隆煤矿有限公司广隆煤矿45万t/a(技改)项目;(2)建设规模:45万t/a;(3)建设地点:安龙县戈塘镇;(4)建设性质:技改;(5)产品方案:矿井原煤主要销往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1.2工程简况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兴义市等六县(市)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06】201号),原广隆煤矿(15万t/a)由原青杠林煤矿(3万t/a)、原西南煤矿(9万t/a)和原三岔河煤矿(2万t/a)整合而成.根据“贵州省煤炭管理局《加快全省煤矿改建、技改和调整布局工作进度第二十一次调度会情况汇报》"的相关要求以及2012年3月19日第十三次省煤矿证照及相关事宜联合审批联席会议纪要,同意矿井生产能力由15万t/a扩能为45万t/a.井田面积6。3953km2,开采深度+1400~+800m。矿井范围内涉及可采煤层2层,分别是C3号、C7号煤层。项目总投资38293。8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736。75万元,占矿井建设总投资的1。92%。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广隆煤矿工业场地和二采区风井场地分别改造利用原广隆煤矿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进风斜井和副斜井、二采区回风斜井分别改造利用原广隆煤矿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新建回风斜井。原有煤矿设施设备部分利用,地面设施部分新建。根据矿井划定开采标高、煤层的赋存条件及矿井开拓布置,设计全矿井划分为一个水平开采,水平标高分别为+1210m。全井田划分为4个采区开采,将C3煤层F2断层以南划分为一采区,准备巷道揭穿F2断层,而回采巷道不能揭穿所留设煤柱线,C3煤层F2断层以北划分为二采区;同理,C7煤层F2断层以南划分为三采区,C7煤层F2断层以北划分为四采区。采区内煤层开采顺序为下行式。工业场地配套地面生产系统及行政福利设施等。原煤运往主要销往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煤矸石销往贵州鑫华建材有限公司鑫华水泥厂用作制作水泥的原料。13
2矿井生产用水来自处理后的矿井水;矿井生活水源引自工业场地西南侧约1。4km处的Q3泉点泉水;矿井建设完成后,前期采用电热进行供热,不设置燃煤锅炉,后期瓦斯电站建成后,利用其余热进行供热;采用双回路供电,分别引自大坝35kV变电站不同母线段。通过污染物排放核算,项目建成后最终排放废水3059.43m3/d,受纳水体为免补河;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储煤场、矸石堆场、原煤装车点、装卸点、煤炭运输道路产生的粉尘等;主要噪声有矿井通风机噪声、坑木加工房噪声、机修车间噪声、空压机站噪声、瓦斯抽放站噪声、交通运输车辆噪声以及泵类产生的噪声等;主要固体废物有煤矸石、矿井处理站煤泥、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等.1环境质量现状1.1生态环境(1)评价区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有耕地(旱地、水田)、林地(有林地、灌木林地)、草地、工况仓储用地(工业用地)、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和其他土地(裸地)7种类型,并以耕地和林地为主,目前整个评价区内生态系统较稳定。(2)评价区属中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属黔西北高原山地常绿栎林云南松林漆树及核桃林地区,原生植被已不存在,被次生植被(灌木)和人工植被(旱地植被、人工林木等)所代替。(3)评价区内主要土壤类型为黄壤、水稻土和石灰土、紫色土等。(4)评价区为轻度侵蚀区,以水力侵蚀为主,中、强度侵蚀区多发生坡耕地地区。本评价区为典型的农业与林地生态环境,区内生态系统由于受人类活动长期影响,在依赖于自然生态条件的基础上,具有较强的社会性,是一种半自然的人工生态系统,目前农业生态系统基本稳定,环境质量整体尚好。区域受人为因素干扰影响相对较大,但具有一定的自然生产能力和受干扰后的恢复能力.评价要求在受到外来干扰后,要进行人工加以强化保护和恢复。13
31.1地表水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矿井污废水受纳水体免补河~纳共河及其支流上共设置6个监测断面,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1.2地下水地下水现状监测资料评价结果表明,监测除大肠杆菌群指标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大肠杆菌群超标主要由于项目区域农业灌溉造成的农业污染,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1.3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广隆煤矿工业场地及附近区域的NO2、SO2、TSP日均值;NO2、SO2小时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1.4声环境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各声环境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不超标,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2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2.1地表沉陷及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地表沉陷预测采用由中国矿业大学开发的“开采沉陷预测软件MSPS”对本矿煤炭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进行了预测,全井田开采后最大下沉值将达到2.1m,地表移动变形影响范围约576.29hm2。以贵州同类矿井多年开采沉陷的现状调查和分析为基础,预计本矿井开采后造成的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是出现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现象,不会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地表也不会形成大面积的积水区.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局限在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范围内.由于本井田地处山区,属高原低中山地貌,相对高差大,平地较少。全井田开采后引起的下沉约2.1m13
4,相对于地表本身的落差要小得多。全采区开采对局部地表形态和地形标高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总体来看,对地表的地形地貌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原来的地貌单元类型。根据首采区和全井田开采后地表下沉等值线分布图可知,首采区开采后,位于井田内南部的牛场居民点设计已留设保护煤柱,受沉陷影响较小;井田东南部边缘的科乡居民点(19户)、井田东部的大屋基居民点(5户)将受到地表沉陷III~IV级破坏,评价要求采取搬迁措施。此外,位于井田内西部的免补居民点有6户位于HP1下方,受地灾威胁较大,评价要求采取搬迁措施。全井田(首采区除外)开采后,位于井田内西部的免补居民点(包括免补小学)、井田内东部的科发居民点、井田北部边缘的青杠林居民点设计已留设保护煤柱,受沉陷影响较小.其余居民点和科发小学均位于开采区域范围外,基本不受地表沉陷影响。由于井下开采的不确定因素,环评要求加强对边界煤柱附近居民房屋的观测,以便及时采取措施。(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广隆煤矿总占地10。65hm2,利用原有6.37hm2,新增占地4。28hm2。其中,工业场地(7.82hm2)中利用原有5.41hm2,旱地1.07hm2,有林地0.37hm2,灌木林地0。72hm2,河流水域0.25hm2;二采区风井场地全部利用原有;排矸场和附属系统区主要占地类型为耕地和林地等,广隆煤矿的技改建设对整个评价区的耕地影响很小。建设占地减少的植被面积较小,对动物的生存环境的影响也比较小,不会因矿井建设占地使物种减少,也不会使矿区植物群落的种类发生变化或造成某一种植物种的消失。广隆煤矿煤层开采引起的地面倾斜较小,地表裂缝也主要产生在开采边界的局部区域,且裂缝也较小,对地表耕地上的植物及产量影响也相对较小。矿井全井田开采后,沉陷土地总面积为576。29hm2,全井田开采后受中度破坏的耕地可以通过土地复垦来维持其原有的生产力。全井田开采后受重度破坏的耕地应由业主进行经济补偿。煤13
5矿开采产生的地表沉陷将对井田范围内的林木的生长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及时填充地表裂缝后,对其影响不大。对受轻度和中度影响的林地进行必要的整治和生态恢复,基本能够迅速恢复其原有生产力;但对受重度破坏的林地,建设单位则需根据《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评价区植被以农田植被和林地植被为主,其中农田植被占有整个土地面积的比例为36.75%,受人为干扰影响较大,井田范围内没有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也未发现有其栖息地和繁衍地。矿井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也不会像平原地区那样出现大面积的沉陷盆地和大面积的积水区域。基本不会改变井田范围内原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1.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生产运营期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免补河W2断面和纳共河W4断面、W6断面的SS、Fe、Mn预测浓度较现状值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COD、NH3-N预测浓度较现状值均有一定幅度的上升,W2断面的石油类预测浓度较现状值有一定程度的上升,W4、W6断面的石油类预测浓度较现状值基本不变,各个断面预测值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矿井污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免补河、纳共河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现状水域功能.生产运营期污废水处理设施非正常运行情况下,免补河W2、纳共河W4以及W5断面的各项预测因子的预测浓度较现状值均有较大幅度的上升,W2断面的COD预测值标准指数为1。22,W2断面预测值不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上述分析可知,矿井污废水非正常排放造成免补河水体类别改变,造成严重污染.由于径污比较为悬殊,矿井污废水排放对纳共河水质影响较小,但仍使各预测断面各项预测指标预测浓度较现状值有一定程度的上升,对纳共河水质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必须加强环境保护及监测管理力度,从根本上防止污废水处理系统事故外排。1.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从煤炭开采导水裂隙带总体导水状况来看,本井田煤炭开采不会导通第四系孔隙含水层,对浅部含水层影响较小。可能导通煤系地层与上覆含水层底部小部分的水力联系,甚至影响至上部间接含水层,增加矿井充水,但对矿井充水水量影响不大。13
6井下防尘及消防用水全部取自处理后的矿井水,提高了矿井水利用率,以减少对水资源的进一步攫取,不会造成矿区内地下水资源的大量浪费。污废水经处理后,要求尽可能回用,排放污废水水质达标,本矿排水基本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水质.1.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所在地平均风速较低(2.4m/s),降雨量较充沛,相对湿度较大,厂址地面风速大于5m/s的频率较小,储煤场和矸石堆放场起尘几率小。干燥季节对煤矸石堆置场和储煤场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可有效控制扬尘,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要求,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在采取降低装煤落差、设喷雾洒水装置后,原煤装车过程产生的装车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输道路为水泥路面,预计完成后车流量增加100~110辆次/天,并进行不定期洒水,可把运输扬尘的影响减小到可接受的程度。区域夏季主导风向为SW风,冬季主导风向为NE风,工业场地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需要加强工业场地与居民点之间绿化林带建设,办公生活区位于工业场地西部,冬季位于主导风向下游,需加强工业场地生产区与办公生活区之间绿化林带建设。1.2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在修建场地围墙并采取绿化降噪,机修车间和坑木加工房夜间不运行等降噪措施后,工业场地、二采区风井场地各个场地场界噪声预测值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本矿井改扩建完成后各场地噪声对敏感点基本无影响。1.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煤矸石经轨道运输分层卸载、压实,排矸场周围进行绿化,减少矸石堆随风起尘;同时在排矸场内设排水涵洞,排矸场外设置排水沟,排矸场周边设雨水收集系统。类比浸出试验表明煤矸石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淋溶水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后期将煤矸石用于制作水泥的原料。13
7矿井水处理站煤泥除中和沉淀池产生煤泥(含石灰)运至排矸场定点堆存外,其余煤泥掺入原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定时清运生活垃圾到安龙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1项目建设国家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分析1.1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符合性(1)广隆煤矿设计开采煤层为C3、C7号煤层,原煤硫分为0.76%~2。77%,均小于3%,属于产业政策允许开采的范围。矿井原煤外售至具有完善脱硫设施的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作电煤。广隆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45万t/a,生产过程中采用机械开采,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限制类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根据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贵州省安龙县整合煤矿、生产结构调整及合理矿权设置分布图以及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兴义市等六县(市)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06】201号),安龙县广隆煤矿是该整合规划方案中的整合煤矿,由原青杠林煤矿(3万t/a)、原西南煤矿(9万t/a)和原三岔河煤矿(2万t/a)整合而成。后根据“贵州省煤炭管理局《加快全省煤矿改建、技改和调整布局工作进度第二十一次调度会情况汇报》”的相关要求以及2012年3月19日第十三次省煤矿证照及相关事宜联合审批联席会议纪要,同意矿井生产能力由15万t/a扩能为45万t/a,生产能力与已经批复的初步设计相符,项目建设与安龙县煤矿整合方案基本吻合.符合区域煤炭开发规划的要求。(3)广隆煤矿设计开采煤层含硫分低于3。0%,属于产业政策允许开采的范围。矿井原煤外售至具有完善脱硫设施的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作电煤,符合《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广隆煤矿矿井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8。34%,需进一步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率100%。1.2选址可行性分析(1)工业场地:13
8矿井工业场地利用原广隆煤矿工业场地进行改扩建,新增部分旱地,占地对当地农业生产会产生一定影响,业主需按要求采取农用地的补偿措施,同时在施工时应做好剥离表土的保护措施,用于厂区绿化等。广隆煤矿工业场地场地及周边无国家级及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因素;该工业场地位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工业场地的选址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矿井污废水排放受纳水体免补河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允许新增排污口;《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类区;拟选场址属农村地区,声环境执行2类标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采取农用地补偿措施及严格的大气污染和噪声防治措施后,工业场地利用原广隆煤矿工业场地改扩建是可行的。(2)二采区风井场地:根据开采根据开采设计,广隆煤矿开采二采区将利用原广隆煤矿回风斜井改造作为二采区回风斜井,并将利用原广隆风井场地作为二采区风井场地,占地面积为为0。91hm2,担负二采区回风任务。二采区风井场地位于工业场地西北侧约590m。二采区风井场地无滑坡、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周围无特殊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二采区风井场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属二类区、声环境质量属2类区。青杠林居民点位于二采区风井场地西北侧约100m,矿井生产噪声污染排放对附近居民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在采取严格的降噪措施措施后,根据各专题分析预测结果,矿井二采区风井场地噪声排放对青杠林居民点的影响较小。二采区风井场地利用原广隆煤矿风井场地是可行的。(3)炸药库:原广隆煤矿已建设地面炸药库一座,技改后继续使用该炸药库,炸药库位于工业场地内南部紧邻矸石转运场地,距工业场地生产区约280m,距工业场地生活区约190m,占地面积为500m2,可堆存炸药3t,雷管1万发。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炸药库存量为5t以下,其安全允许距离的基准为300m,因此炸药库与工业场地安全距离明显不能够满足《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环评建议炸药库重新选址。3)排矸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采取严格的防洪排洪措施、防止溃坝风险防范等措施后,排矸场的选址基本可行。从另一方面而言,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减少矸石堆存量来减少排矸场环境风险。13
91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1.1资源综合利用(1)瓦斯利用:广隆煤矿属高瓦斯矿井,将建立瓦斯抽放站,矿井年瓦斯抽放纯量为7.36×106m3/a。可建设总容量为6×500kW瓦斯发电站,广隆煤矿可综合利用纯瓦斯693万m3/a,占纯瓦斯抽放量的94.16%,可满足贵州省煤矿企业瓦斯抽采利用率达到50%的要求。(2)煤矸石利用。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主要有发电、制砖、生产水泥、复垦、回填采空区和筑路等.根据煤矸石工业成分分析,建议广隆煤矿所产煤矸石用于制作水泥的原料。1.2清洁生产广隆煤矿矿井水全部送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全部送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最大限度回用;储煤场、矸石堆放场、原煤装车点、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等防治措施;选用了能耗低、噪音小的设备;煤矸石后期将用于制作水泥的原料,煤矸石综合利用率100%;设计采区回采率为80%,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项目的建设做到了能耗与物耗最小化,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根据《清洁生产标准·煤炭采选业》(HJ446—2008),广隆煤矿基本达达到清洁生产三级水平的要求.矿井技改生产规模为45万t/a,本矿生产水耗、电耗、土地资源占用、废物回收利用等指标,均处于三级水平以下,由此也说明矿井在能耗、物耗和废物资源化利用方面,仍有较大的潜力可挖。环评建议矿方在今后生产过程中,根据生产实际尽量降低物耗、能耗,努力提高煤矿矿井水和煤矸石等综合利用率,节约用地,建立健全清洁生产管理体系,总体来说,本项目在采取清洁生产改进措施后,基本上能满足清洁生产水平要求.1.3总量控制本项目矿井水排水水质满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生活污水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全部复用;储煤场、矸石堆场、原煤装车点、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煤矸石外运13
10制作水泥,煤泥除中和沉淀池产生煤泥(含石灰)运至排矸场定点堆存外,其余煤泥掺入原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定时清运生活垃圾到安龙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均符合相关要求,“三废"排放完全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评价确定本工程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水环境污染物:COD,17.79t/a;NH3-N,0.78t/a。1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可行性分析1.1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1)沉陷区内村民搬迁与安置根据评价区居民分布情况和拟搬迁安置居民特点,评价对首采区可能受沉陷影响达到III~IV级破坏的科乡(19户)、大屋基(5户)以及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免补(6户)居民点靠后安置于矿区外各居民点集中分布处,全井田不涉及居民搬迁。(2)沉陷区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矿区地处山区,地形复杂,交通不便的特点,沉陷区土地复垦应以人工复垦为主,机械为辅,耕地以工程复垦为主,山林、植被以生态恢复为主,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根据本矿土地破坏类型选择如下复垦工艺:①轻度破坏:可由业主补偿少部分资金由土地使用者自己整修恢复使用;山林、植被则自然恢复,恢复到原土地使用状态。②中度破坏:主要是针对被破坏的旱地和林地。对耕地中裂缝较小、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在1。0m以内的,人工就近取土石直接填堵、整平土地,恢复原有土地耕种即可;对耕地中裂缝较大,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大于1。0m以上的,交通不便处则以人工复垦为主;交通方便处可采取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工艺,沿地形等高线修筑成梯田,并略向内倾以拦水保墒,土地利用时可布局成农林(果)相间,以利水土保持.对林地中裂缝较小、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在1.0m以内的,对受损的树木,及时扶正树体,就近取土填堵,平整林地,保证正常生长即可;对林地中裂缝较大,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大于1。0m以上的,可沿等高线将林地整成水平阶、水平沟、反坡梯田或鱼鳞坑,选择适宜的树种,及时再植,以快速恢复植被及当地的生态环境。13
11③重度破坏:在采动影响活动期内,对可能产生崩塌或滑坡处可沿边缘做排水沟,减少降水进入崩塌或滑坡体内,以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减缓崩塌或滑坡体的加剧.采动影响停止并稳定后,对崩塌或滑坡体进行以植物护坡为主、工程护坡为辅的综合治理措施.1.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水资源利用本矿建设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广隆煤矿正常涌水量为3940。8m3/d,目前广隆煤矿矿井水处理站未建,评价提出的矿井水处理工艺为:中和调节+混凝沉淀+三级曝气+三级锰砂过滤+煤泥压滤+部分深度处理+部分消毒工艺,并结合当地环保部门要求,矿井水处理站规模按最大涌水量设计,为250m3/h。矿井水经处理后复用于矿井井下防尘洒水、地面生产系统防尘洒水、瓦斯抽放站冷却补充水、工业场地、道路防尘洒水及绿化用水,同时部分深度处理作为生活非饮用水,复用水量为1116.93m3/d,矿井水复用率为28.34%,达标排放量为2823.87m3/d。另外,评价要求机修车间含油废水收集后经生活污水处理站隔油池预处理后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矿井地面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35.56m3/d,主要污染物为有机物和SS。管理人员生活区的生活污废水须经管道提升输送至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拟采用具有脱磷脱氮处理效果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进行二级生化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为10m3/h,处理后的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管道自流排入排污池后与矿井水一并排入免补河。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工艺合理、可行,处理后水质符合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环评建议进一步优化和落实矿井水利用途径,提高矿井水回用率。1.2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储煤场采用喷雾洒水,扬尘对环境影响较小,干旱天气矸石堆场周围设洒水装置抑制扬尘。降低装载高度,控制装载量,在装载点设喷雾洒水装置抑制扬尘。运煤汽车限载限速,装满物料后加盖篷布;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保持路面无积灰;干旱天气,道路每天洒水4~5次。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本项目产生的扬尘,且技术、经济可行。13
121.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场地合理布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分别对坑木加工房、机修车间、泵类、空压机站、通风机房、瓦斯抽放站等高噪声源采取了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运输道路采取白天运输10小时,夜间不运输的措施,并严禁经过村寨时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工业场噪声,且措施技术、经济可行。1.2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矸石经副斜井提出后,堆放在矸石堆置场。矸石堆场设置淋溶水池对淋溶水进行沉淀,干旱少雨季节采取喷雾洒水防尘的措施。后期将矸石用于制作水泥的原料,矿井水处理站煤泥除中和沉淀池产生煤泥(含石灰)运至排矸场定点堆存外,其余煤泥掺入原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污泥收集后定时清运生活垃圾到安龙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采取以上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小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且措施从技术、经济上分析是可行的。2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是排矸场溃坝、矿井事故排水、工业场地被洪水冲刷及地面瓦斯综合利用系统等.污水事故排放主要是矿井最大涌水、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非正常运行。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采取了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三废”和噪声排放水平较低,对环境影响很小.但采煤沉陷不可避免地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效益指数为1。15,在环境经济上可行。4公众参与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所有被调查团体和个人均支持广隆煤矿的建设;针对受调查个人和团体关心的问题,评价均提出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单位进行了沟通,业主也已作出相关承诺,以确保矿井建设投产得以顺利进行,避免扰民纠纷。13
131综合评价结论安龙县广隆煤矿的建设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一定作用,其建设是必要的。矿井建成后项目组成、选址、布局、规模、工艺合理可行;公众支持率高;排放总量指标经当地环保部门落实;矿井水、瓦斯等均按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沉陷区制定了生态综合整治规划;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强度均较小。环评报告和开采方案设计所提出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贵州其他矿区均有成功实例,实践证明是可行可靠的,因此只要严格执行,就可将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同时还可带动地方生态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安龙县广隆煤矿的技改建设是可行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