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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院字〔2013〕2号关于印发《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系、部、处、室:《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业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1月6日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建设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办法。一、接待原则学院接待工作应遵循“统一管理、对口接待、严格审批、厉行节约”的原则。二、接待对象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应邀来院讲学、交流的专家学者,兄弟院校和单位来访的领导及随行人
2、员,由院领导确定的确需接待的来宾。三、接待管理1.归口管理。接待工作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2.对口接待。(1)省、市机关领导来院视察、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兄弟院校、友好单位领导来访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接待,有关部门人员参与接待;(2)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业务检查和帮扶工作的,由对口部门负责接待;(3)兄弟院校、友好单位来院参观、学习的,由办公室协调安排至对口部门接待;(4)各部门主办的业务性或学术性会议的接待,由主办部门负责;(5)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会议、活动由各承办(协办)部门负责接待,办公室配合,经费从学院公务接待经费或专项经费中支出;(6)境外来访原则上由办公
3、室负责接待或指导有关部门进行接待;(7)其他来访,视具体情况由相应的对口部门接待。四、接待审批及报销1.接待审批及接待。各部门需要安排公务接待活动时,须填写《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院办公室网站相关下载栏内下载),报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由院办公室负责用印并联系学院接待餐厅,各承办部门持公务接待审批单赴接待餐厅承办接待任务。如特殊情况需在校外安排接待,承办部门须办理签批手续(同上),并请分管领导通知院办公室联系签约酒店。承办部门在酒店用餐后,持公务卡刷卡结算。2.审核报销。学院公务接待费用一个月集中报销一次,原则上一月一清。每月10日前,校内餐厅将上月产生
4、的公务接待费用票据送院办公室汇总;校外接待费用由接待部门将审批单连同、酒店消费详单、发票、POS机刷卡回执等票据交送至院办公室汇总,由院办统一呈报院长审批后转至财务处转账结算。五、接待标准公务接待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天12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50元),接待用酒水以本地产品为主。公务接待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客人人数的三分之一。六、有关要求1.学院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学院餐厅。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安排就餐的,须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再填写审批表。2.接待工作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浪费现象。3.非工作日期间的公务接待活动,各承办部门须联系院办公室安排至
5、学院餐厅接待。承办部门在公务接待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逾期院办公室不再受理。4.凡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公务接待费用,学院将不予报销。5.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编号:年月日(院办公室公章)年月日公务接待审批单(存根)编号:接待部门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部门接待事由(主要来宾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接待事由用餐人数用餐标准中晚餐50元×人数=元早餐20元×人数=元接待地点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批接待标准实际金额接待费用总金额(大写):元(小写
6、):元(其中菜肴:元,酒水:元)承办人签字:承办人卡号:承办人备注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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