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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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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解析被迫辞职补偿金问题某工程技术公司员工A同意公司指派至外地为某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支持。该项目期限为一周,公司为A购买了距离为一周的来回机票。但A在项目所在地工作5个工作往后即返回了上海,理由是剩余2日为周六、周日其能够自由支配。公司那么以为A的行为违背了开始的项目安排,属严峻违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能够处以降职处分,同时薪酬调整为最低工资。A不服,后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产生的双倍补偿金及代通知金人民币5万余元。经查A承认公司《员工手册》上载有
2、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属严峻违纪的规定,也承认其事前与公司确认过《行程单》。但A不以为其周末提早回沪的行为属严峻违纪。经调解A确认不肯再回公司工作,两边当事人协商解除原合同,公司向A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年休假补偿等款项。【律师分析】此案第一要分析“关于被迫辞职的成立条件”。本案中,由于降职及减发工资等缘故,员工A的情形可能符合法律的规定。但员工A的行为确属严峻违纪,那么公司依据规章制度予以处分的行为完全合法,因此员工A的诉请依据将完全落空。第二,关于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假设员工是以被迫辞职为由提起仲裁或诉讼的
3、依法仅能要求经济补偿金而不能要求补偿金。本案中,员工A能够同意协商解除的缘故之一也在于其要求双倍补偿金的请求明显没有法律依据。关于被迫辞职中的代通金,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调整工作职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转变,致使
4、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到协议的。由此,法律所规定的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要紧集中于无过错解除,超出以上情形主张代通知金的情形可能均属依法无据。本案中,员工既然以被迫辞职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其解除情形完全不符合应当支付代通金的情形。因此,员工A舍弃了代通金的诉请,转而在调解中要求应休未休年休假的补偿。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支付的案例解析王某在S公司第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于2020年3月10日到期,2020年3月10往后王某仍继续在S公司工作。由于S公司
5、人事的疏忽,直至3月底结算当月工资时,才意识到王某的劳动合同已到期。S公司人事部遂于4月5日向王某用EMS寄出两份劳动合同,请王某签字。3往后,S公司收到签有王某姓名的劳动合同。2020年8月王某突然向上海市某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宣称公司于旧劳动合同到期后,至今未与其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自202()年3月10日起支付双倍工资。仲裁期间,公司提交签有王某姓名的书面劳动合同,但经公安机关笔记鉴定,劳动合同上王某的姓名并非出自王某所签。【律师分析】拒绝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无法拿到
6、经济补偿金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假设一直未予订立,从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未能及时与之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不予以一个月的宽限期。本案中,经权威部门鉴定,该书面劳动合同上签字并非王某签字,这意味着这份书面劳动合同失去真实性,公司无法证明两边之前存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人事部持有EMS寄出凭证和送达到对方的回执,且寄出凭证上的邮件内容一栏明白无误地写着“劳动合同”及该合同编号。另外,亦有电子邮件证明公司
7、就签定劳动合同多次与王某沟通。故此,能够得出公司已履行了与王某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法律强调的只是用人单位一方的“订立”合同义务,而没有讲“持有”、“保留”的义务加于用人单位。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有规定,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能够终止劳动关系。农人工受伤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我在一家企业打工已三年,去年9月在搬运货物时不慎被砸伤脚,现已医好,但行走很不便。我向单位领导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公司领导说,我与公司一直未签定劳动合同,是公司的
8、临时工,我所受的损失不属于工伤。清问,农人工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规定”成立劳动合同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却常常由于某种缘故没有签定合同,但却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是,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非以签定劳动合同为前提。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你在这家企业打工三年,已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领导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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