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T 1361-2021 枣粉(供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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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080.10CCSB31GH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GH/T1361—2021枣粉Chinesejujubepowder2021-12-24发布2022-03-01实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 GH/T1361—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本文件由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贮藏加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501/SC1)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所、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大学、南京泽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格麦迪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蔬华德公司、山东省果树研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明、马超、石勇、于霞、吴茂玉、和法涛、刘云国、宋烨、赵岩、孟晓峰、初乐、石训、石兵、刘东锋、王崇队、陈霞、张琼。I GH/T1361—2021枣粉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枣粉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以红枣、红枣汁、红枣浆或其它红枣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枣粉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GB500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方法GB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24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173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T26150免洗红枣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1884绿色食品果蔬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枣粉Chinesejujubepowder以红枣、红枣汁、红枣浆或其它红枣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及食品添加剂,经干燥等工艺制成的疏松、均匀的粉末状产品。4质量要求1 GH/T1361—2021原辅料4.1.1红枣原料应符合GB/T26150的要求。4.1.2红枣汁、红枣浆应符合GB17325的要求。4.1.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要求。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一级二级三级色泽白色、浅黄色或棕黄色深棕黄色或深棕色滋味与气味具有红枣明显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红枣特有的滋味和气味不明显无结块、均匀一致的粉末,稍有结块、粉末较均匀,肉有明显结块、质地不均匀,外观形态无肉眼可见枣皮眼可见枣皮不明显或有肉眼明显可见枣皮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复水性复水性较好,无明显结块,分散均匀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一级二级三级水分,g/100g≤6.0灰分,g/100g≤8.0总酸(以柠檬酸计),g/kg≤7.0≤10.0还原糖(以葡萄糖计),g/100g≥30≥25≥204.4微生物限量固体饮料类枣粉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7101的要求,其它类枣粉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4菌落总数,CFU/g≤1.0×10大肠菌群,MPN/g<3.0霉菌与酵母,CFU/g≤504.5污染物限量2 GH/T1361—2021应符合GB2762的规定。4.6农药残留应符合GB2763的规定。4.7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的要求。5检验方法感官检验5.1.1色泽、滋味与气味、外观形态、杂质取20g样品,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外观形态和杂质,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5.1.2复水性按NY/T1884规定的方法测定。理化检验5.2.1水分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灰分按GB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5.2.3总酸按GB/T12456规定的方法测定。5.2.4还原糖按GB5009.7规定的方法测定。5.3微生物检验5.3.1菌落总数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5.3.2大肠菌群按GB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5.3.3霉菌与酵母按GB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3 GH/T1361—2021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组批与抽样以同一批投料、同一工艺、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采用随机抽样法从同一批次产品中按照质量的万分之一比例抽取样品,抽样量不少于1kg。检验6.2.1出厂检验应逐批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灰分、总酸、还原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2.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为本文件第4章质量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投产前;——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判定规则6.3.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6.3.2检验项目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3.3检测项目除微生物指标外,其它项目不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允许对该批次产品加倍抽样复验。若复验项目仍不符合本文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标志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7.2标签标签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7.3包装包装应密封、牢固、防潮、整洁、无破碎、无异味。7.4运输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4 GH/T1361—20217.5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避光、通风、干燥、无虫害和鼠害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10cm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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