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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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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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1范围本工艺标准规定了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的施工预备、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和质量验收材料等。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轻骨料混凝土的现场拌制。2施工预备2.1材料及主要机具:水泥:水泥的品种、标号、厂别及牌号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试验报色。砂:砂的粒径及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砂中含泥量;当混凝上强度等级≥C30时,其含泥量应≤3%;混凝土强度等级

2、骨料(陶粒或浮石等)的品种、粒径、产地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轻粗细骨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进场试验报告。必须试验的工程有:粗细骨料筛分析试验;粗细骨料堆积密度;粗骨料筒压强度;粗骨料吸水率试验。轻粗骨料的级配应符合表4-30的要求,其自然级配的空隙率不应大于50%。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其含泥量不大于2%。轻粗骨科的级配表4-30筛孔尺寸dmin(5)1/2dmax(10)dmax(20)2dmax(2×20)圆球型的及单一粒级累积筛余≥90不规定≤100一般型的混合级配按重量计≥9030~70≤100碎石型的混合级配(%)≥9040~60≤100轻砂细度模数不宜大于,其大

3、于5mm的累计筛余量不宜大于10%(按重量计)。轻粗细骨料的堆积密度,轻粗骨料的筒压强度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轻砂和天然轻粗骨料的吸水率不做规定;其它轻粗骨料的吸水率1h不大于22%。水:宜采纳饮用水。其它水质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一89)的规定。外加剂;所用轻骨料混凝土外加剂的品种、消费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的要求。外加剂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并应有有关指标的进厂试验报告。国家规定要求认证的产品,还应有准用证件。外加剂必须有掺量试验。混合材料(目前主要是掺粉煤灰):所用混合材料的品种、消费厂家及牌号应符合配比通知单的要求。混合材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

4、使用说明,并应有进场试验报告。混合材料必须有掺量试验。主要机具:砂轻混凝土宜优先采纳强迫式搅拌机,也采纳自落式搅拌机。全轻混凝土应采纳强迫式搅拌机。计量设备一般采纳磅秤或电子计量设备。水计量可采纳流量计、时间继电器操纵的流量计或水箱水位管标志计量器。上料设备如双轮手推车、铲车、装载机及粗、细骨料贮料斗和配套的其它设备。现场试验器具,如坍落度测试设备、试模等。作业条件:试验室已下达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并将其转换为每盘实际使用的施工配合比,并公布于搅拌配料地点的标牌上。所用的原材料经检查,全部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所提出的要求。搅拌机及其配套的设备运转灵敏、平安、可靠。电源及配电系统符合要求

5、,平安可靠。所有计量器具必须有检定的有效期标识。地磅下面及四周的砂、石清理洁净,计量器具灵敏可靠,并按施工配合比设专人定磅。治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展配合比、操作规程和平安技术交底。需浇筑轻骨料混凝土的工程部位已办理隐检、预检手续,轻骨料混凝土浇筑的申请单已经有关治理人员批准。新下达的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应进展开盘鉴定。开盘鉴定的工作已进展并符合要求。3操作工艺3.1根本工艺流程:轻骨料混凝土消费根本工艺流程图3.2原材料的堆放与储存:轻粗骨料应按粒级堆放,且应有防雨和排水措施,以防止含水率变化。混合粒级堆放时,堆料高度一般不宜大于2m,以防大小颗粒离析,级配不均。假设与一般骨料混合使用时,应

6、使轻重骨料分别贮放,严禁混杂,以保证配料精确。水泥、掺合料、外加剂应贮放于防雨、防潮的库房,以防止水泥硬结,掺合料含水率变化,粉状外加剂失效,液体外加剂浓度变化。原材料计量与抽检计量:轻粗细骨料计量:宜采纳体积计量,亦可采纳重量计量,但必须严格检测骨料的含水率,去除其规定含水率以外的水的重量,以保证配料精确。一般砂采纳重量计量。体积计量时,必须使用专用计量手推车或专用体积计量器,每盘要严格计量。采纳重量计量,使用手推车时,必须车车过磅,卸多补少。有贮料斗及配套的计量设备,采纳自动或半自动上料时,需调整好斗门开关的提早量,以保证计量精确。轻粗细骨料计量的同意偏向≤±3%。水泥计量:采纳袋装水

7、泥时,必须按进货批随机抽查计量。一般对每批进场的水泥应抽查10袋的重量,并计算平均每袋的实际重量。小于标定重量的要开包补足,或以每袋水泥实际重量为准,调整粗细骨料、水及其它材料的用量,按给定配合比重新确定每盘施工配合比。采纳散装水泥时,应每盘精确过磅计量。水泥计量的同意偏向应≤±2%。外加剂及混合料计量:对手袋装粉状外加剂和混合料,应按每批进场抽查10袋重量,并计量每袋平均重量,小于标定重量要补足。关于散装或大包装外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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