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 187-2017 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

建标 187-2017 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

ID:7871570

大小:1.71 MB

页数:50页

时间:2018-03-01

建标 187-2017 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_第1页
建标 187-2017 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_第2页
建标 187-2017 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_第3页
建标 187-2017 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_第4页
建标 187-2017 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_第5页
资源描述:

《建标 187-2017 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建标187-2017主编部门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17年1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7北京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7〕223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z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4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

2、4〕125号)要求,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的《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

3、10月23日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林姚孙兰治韬编制组成员z孙继龙XIJ文臣季士委仲宣惟陈海涛胡姗刘克勤于承志杨德岐张国勇王虹李素玉孙苓苓主£-主要起草人:孙继龙刘文臣季士委仲宣惟林胡姗刘克勤于承志•2•目录第一章总贝tl…··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2)第三章选址与规划布局…第四章面积指标·第五章建筑与建筑设备…………第六章实验仪器设备·第七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10)附录A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用房组成示例.........(12)附录B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各项用房组成………(13)附录C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配置标准…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附件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六条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的建设规模,应主要根据辖区服务的人口数确定,并·综合考虑检验检测内容与需求量等因素。第七条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规模分类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商晶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分级表建设级别一级二级

5、辖区服务的人口数{万人}800~1000070~800注g1辖区服务的人口数包括各级行政区内的城镇常住人口数和行政区内的乡村户籍人口激.2辖区服务的人口数低于70万按70万计.高于10000万按10000万计.3辖区服务的人口数小于或等于800万人的省级行政区按照一级选择相应的建筑面积.第八条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项目由房屋建筑、场地和设备构成。第九条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房屋建筑由实验用房、实验配套用房、管理用房、保障用房等构成。各级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的用房组成参见附录B.第十条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的场

6、地由道路、绿地、停车场地等构成。第十一条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的设备由建筑设备和实验仪器设备构成。第十二条实验用房、实验配套用房、管理用房和保障用房应遵循满足功能需求、兼顾未来发展的原则。•2•第三章选址与规划布局第十三条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第十四条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g一、应选择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二、应选择周边市政基础设施较完备的地段;三、宜布置在城区或近郊区,且交通便利的地段:四、应远离水源保护区;五、应避开化学、生物、噪声、振动、强电磁场、垃圾处

7、理厂等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危险源。第十五条规划布局应正确处理功能分区以及各分区之间相互联系与分隔的关系,科学布置各类建筑物,合理组织人流、物流。第十六条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独立建设时,应根据建筑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用地面积z容积率宜控制在1.0~2.0。第+七条动物实验用房宜独立设置。第十八条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应按照所在地停车配建标准配置,并结合主要出入口布置。第十九条建筑密度不宜超过40%,绿地率应满足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规定并宜为30%左右。•3•第四章面积指标第二十条各级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筑面积应符合表

8、2的规定。褒Z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筑面积表建设级别一级二级辖区服务的人口数(万人)800~1000070~800建筑面权(m2)6000~240001200~6000注g1具体建筑面职按线性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十位数.2以上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