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第7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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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五、物权法(4分)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一)抵押权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2、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3、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例1、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时设立。(10真)(注:超纲题)A、合同签订B、备案C、交付D、登记答案:D例2、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是()。(10真)(注:超纲题)A、正在建造的航空器B、土地所有权C、生产原材料D、荒地承包经营权答案:B例3、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将()作为抵押物的,其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10真)A、交通运输工具B、正在施工的建筑物C、生产设备、原材料D、正在加工的工程模板E、建设用地使用权答案:BE4、浮动抵押中抵押财产的确定时间:(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精品文档】第4页 精品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5、抵押权对第三人的效力承租人:(1)先出租后抵押:租赁权优先实现(买卖不破租赁);(2)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优先实现6、抵押权的放弃与顺位的变更: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7、抵押权的实现与其他债权人的撤销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注意:只能由法院拍卖和变卖。撤销权: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建设用地抵押:新增建筑物不是抵押财产,但应一并处分,新增建筑物价款抵押权人不能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的时间:主债权诉讼时间内。例1: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关于抵押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09真)A、在建工程可以作抵押物B、即使抵押财产出租早于抵押,该租赁关系也不得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权C、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D、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答案:B例2:王某是某长宇建筑工程公司的项目经理,2008年9月,他租用了一台塔吊,租期为1年,08年11月,李某找到王某说该塔吊已作为抵押物,他就是抵押权人,并出示了抵押合同。该合同显示抵押合同自08年10月确定生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不可以继续租用该塔吊B、王某可以继续使用,但如果在租期内李某需要实现抵押权,就不可以租用了C、在租期内,李某不可就此塔吊实现抵押权D、在租期过后,李某不可就此塔吊实现抵押权【精品文档】第4页 精品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答案:C(二)质权1、质押与抵押的区别:质押转移占有,抵押不转移占有;2、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权利:放弃质权义务: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不得擅自转质3、出质人的权利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注意:质权人行使质权不需经过法院。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三)留置权1、留置财产:只能是动产。2、留置动产的条件: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例外:企业之间留置。3、留置权人的权利:收取孳息。4、权利冲突规则: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5、留置权的实现留置期:不能少于两个月(鲜活易腐的动产除外)实现:折价、拍卖或变卖注意:拍卖或变卖不需要经过法院。(四)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1)登记生效,(注意:国家所有权不登记)(2)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3)预告登记预告登记的效力: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精品文档】第4页 精品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例:根据《物权法》规定,一般情况不动产物权的转让,自()起发生效力。(09真)A、买卖合同生效B、转移登记C、交付D、买方占有答案:B2、动产交付(1)动产自交付生效例外: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三种特殊交付:简易交付:转让前已经依法占有。指示交付:第三人占有。占有改定:出让人继续占有。【精品文档】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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