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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26
《定性检测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定性检测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2版)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的要求并结合定性检测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的特点,为规范定性检测体外诊断试剂(盒)(以下简称试剂(盒)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特制定本规范。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管理类别为Ⅱ类的、在医学实验室进行定性检测所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盒),其中所述“定性”是指只给出阴性或阳性(有反应或无反应、是或非、有或无、正常或异常)两种可能的结果。定量以及半定量检测试剂(盒)不适用于本规范,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2、产品不适用于本规范。二、技术审查要点(一)试剂(盒)命名的原则试剂(盒)名称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被分析物的名称;第二部分:用途;如检测试剂盒、检测试纸;第三部分:方法或原理,如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法、胶体金免疫层析法等。例:肌钙蛋白I检测试纸(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抗角蛋白抗体检测试剂盒(间接免疫荧光法)。(二)试剂(盒)的组成试剂(盒)的组成形式:如单试剂,双试剂,多试剂;试纸;微孔板等。(三)工作原理试剂(盒)通过各自不同的反应原理,最终通过仪器检测或肉眼观测,对被分析物做出是或不是、有或无、阳性或阴性、有反应或无反应、检出或未检出的结果判定。(四)产品适用的相
3、关标准11试剂(盒)适用以下相关标准:1.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2.YY/T0316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3.YY0466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注:以上标准适用最新版本。(五)产品的预期用途试剂(盒)的预期用途为对临床样本中被分析物的定性检测。(六)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1.外观目测检查,符合生产企业规定的正常外观要求(一般要求试剂无杂质,外包装完整无破损;标签清晰可辨)。2.净含量(适用时)用通用量具测量,液体试剂的净含量应不少于标示值。3.膜条宽度(免疫层析法适用)随机抽取一条试纸,使用游标卡尺测量其宽度,应不低于2
4、.5mm。4.液体移行速度(免疫层析法适用)按说明书进行操作,从试纸浸入样本液开始用秒表计时,直至液体达到图1所示的C区和D区之间的交界线时停止计时,所用的时间记为t,用游标卡尺测量A+B+C区的长度,记为L,则L/t为移行速度,结果应不低于10mm/min。图1免疫层析试纸结构示意图115.临界值a)对临界值增加一定浓度的样本检测次数≥20,结果的阳性率应≥95%。b)对临界值减少一定浓度的样本检测次数≥20,结果的阴性率应≥95%。注1:建议使用国家参考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使用的样本是企业自配,应明确原料的来源(包括生物学来源)、基质、配制方法及赋值方
5、法。注2:临界值应明确,且增加或减少的“一定浓度”原则上应保持一致。注3:应考虑是否符合临床实际诊断意义。6.特异性(适用时)应注明其交叉反应物,说明其特异性。即明确潜在的交叉反应物不引起干扰的最高浓度——检测含有最高浓度/水平的干扰物质的阴性样本3次,结果应满足企业规定的要求(即干扰标准)。注1:建议使用国家参考品,应当是被金标准确定过的、和/或成熟方法检测的,和/或经临床确认的阴性样本。如果使用的阴性样本是企业自行配制的,那么应明确基质、配制方法及赋值方法。注2:交叉反应物及其浓度的选择应当科学合理,并且其应当有可能存在于待测样本中。交叉反应可接受的程度,主要
6、取决于被测物和交叉反应物在人体内的相对含量。注3:如法规、标准或权威参考资料有明示的干扰物质,则应进行分析。注4:其他可能引起假阴性或假阳性的干扰因素也应一并考虑(详见附件1),如脂血、溶血、黄疸、类风湿因子等常见干扰物。7.S/CO值重复性(适用时)检测临界值附近水平样本20次,其重复性CV值应满足企业声明(CV应≤15%)。8.HOOK效应(适用时)检测临床可见最高浓度的强阳样本3次,结果应不出现阴性。119.批间差抽取三个批次的试剂/试纸,每个批次至少40人份,按5.临界值的检验方法检测,各浓度反应结果应一致。10.稳定性10.1试剂(盒)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
7、保存至有效期末,超过有效期一定时期内进行检测,产品的性能应至少符合5、7、8的要求。10.2开瓶稳定性(如适用)试剂(盒)开瓶之后,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保存至开瓶有效期末,超过有效期一定时期内进行检测,产品的性能应至少符合5、7、8的要求。11.其他上述性能为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适用时,企业可根据产品特点增加其他技术要求。(七)产品的临床要求试剂(盒)按照《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北京市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进行临床试验。执行的基本原则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研究者应考虑临床研究用样本,如血液、羊水
8、、胸水、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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