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章节预习资料(3)

2019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章节预习资料(3)

ID:76118118

大小:11.59 KB

页数:6页

时间:2022-01-14

2019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章节预习资料(3)_第1页
2019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章节预习资料(3)_第2页
2019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章节预习资料(3)_第3页
2019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章节预习资料(3)_第4页
2019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章节预习资料(3)_第5页
2019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章节预习资料(3)_第6页
资源描述:

《2019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章节预习资料(3)》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2019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章节预习资料(3)你准备好考试了么?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章节预习资料(3)”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帮到您!更多司法考试的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法的本体:第七节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一)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征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1)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2)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社会关系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中有些领域是法律所调整的,也有些是不属于法律调整或法律不宜调整的,还有些是法律所保护的对象,这些被保护的社会关系不属于

2、法律关系本身。即使那些受法律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并不能完全视为法律关系。(3)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内容(行为模式及其后果)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得到具体地贯彻。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合法关系。2.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有些法律关系的产生,不仅要通过法律规范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而且要通过法律关系参加者的个人意志表示一直,也有很多法律关系的产生,并不需要这种意志表示。3.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二)法律关系的种类1.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1)调整性法律

3、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各种依法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合同关系等。(2)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们执行着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2.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

4、法律关系(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1)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其特点:A.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如亲权关系中的家长与子女,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B.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强制性,既不能随意转让,也不能任意放弃。(2)横向法律关系:如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诉讼之原、被告关系等。3.单向(单务)法律关系、双向(双边)法律关系和多向(多边)法律关系(按照法律主体的多少及其权利义务是否一致)(1)单向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体系最基本的构成要素。(2)其实,一切法律关系均可分解为单向的权利义务关系。(3)

5、双向(双边)法律关系,是指在特定的双方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着两个密不可分的单向权利义务关系。(4)所谓多向(多边)法律关系,又称“复合法律关系”或“复杂的法律关系”,是三个或三个以上相关法律关系的复合体,其中既包括单向法律关系,也包括双向法律关系,例如,行政法中的人事调动关系。4.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1)一切相关的法律关系均有主次之分,例如,在调整性和保护性法律关系中,调整性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2)在实体和程序性法律关系中,实体

6、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程序性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等等。二、法律关系主体(一)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和种类1.在中国,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A.公民(自然人)。B.机构和组织(法人)C.国家:(1)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例如,国家作为主权者是国际公法关系的主体,可以成为外贸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2)国家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字参与国内的法律关系(如发行国库券),但在多数情况下则由国家机关或授权的组织作为代表参加法律关系。(二)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权利能力(1)权利能力,又称

7、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2)公民的权利能力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A.首先,根据享有权利能力的主体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B.其次,按照法律部门的不同,可以分为民事权利能力、政治权利能力、行政权利能力、劳动权利能力、诉讼权利能力等。这其中既有一般权利能力,也有特殊权利能力。2.行为能力(1)确定公民有无行为能力,其标准有二:A.能否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B.能否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2)公民的行为能力也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