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民办中小学校管理规范 …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民办中小学校管理规范 …

ID:7342696

大小:169.26 KB

页数:32页

时间:2018-02-12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民办中小学校管理规范 …_第1页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民办中小学校管理规范 …_第2页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民办中小学校管理规范 …_第3页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民办中小学校管理规范 …_第4页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民办中小学校管理规范 …_第5页
资源描述: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民办中小学校管理规范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附件佛山市禅城区民办中小学校规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民办中小学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佛山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及《佛山市禅城区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可持续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特拟定此办法。一、总体要求(一)本文件中所指的“民办中小学”,特指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

2、禅城区举办的面向社会招生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完全中学参照执行。(二)我区对民办中小学采取量化分级、规范管理、大力支持、优质发展原则。(三)-31-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公、民办一体化管理。根据国家、省、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文件要求,部门协调,教育局各有关科室根据职能对民办中小学办学全过程监管,实现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发展。一、规范审批制度第一条加强新建民办中小学指导,审批程序、办事流程公开透明。民办中小学校须纳入我区教育布局规划,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按上级要求加强对新设立民办中小学举办者的资格审查

3、。将此事项纳入禅城区政府“一门式”窗口办理(设立条件、办事流程详见附件1)。第二条规范在办民办中小学扩建增规程序。民办中小学为改善办学条件,拟通过改、扩建扩大办学规模的,必须坚持“先申请,后建设”原则,先向区教育局提交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建设(申请条件、办事流程详见附件2)。各民办中小学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认真做好定位,办学规模一经核定,原则上同一学段周期(3年)结束方能进行调整。第三条规范民办中小学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程序。民办中小学办学许可证期限应少于办学场地租赁期限,最多不超过5年。办学许可证到期当年,学校必须提前半年以上,于3月

4、30日前提交换证审批申请(办理流程详见附件3)。-31-以上三条均须现场察看。区教育局收到各民办中小学申请后,固定每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到民办中小学现场察看。第四条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调整管理。民办中小学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学年中不能进行收费调整。因成本变化需要调整收费标准的,在当年4月30日前向区教育局提交申请,区教育局加具意见后由物价部门审批(办事流程详见附件4)。第五条规范民办中小学“三方共管帐户”管理。民办中小学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必须建立三方共管账户,按要求存入风险金。各民办中小学应于春季、

5、秋季开学后三周内,向区教育局上报“三方共管账户”资金情况。民办中小学出现严重财务问题或出现重大不稳定因素,且由审批机关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的,其所有教育成本费及代收费收入均需存入“三方共管账户”(提取经费流程详见附件5)。三、规范学校治理体系第六条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育人方针。完善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制度。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书育人各环节。-31-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民办学校共青

6、团组织建设。将民办中小学党组织建设作为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的重要内容。第七条完善管理架构,理顺决策机制。完善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实施法人负责制,完善学校章程,科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中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民办中小学举办者根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办学和管理,董事会依法行使管理职权,承担法定义务。第八条落实民主管理,校长符合任职资格。建立现代学

7、校制度,健全民主管理机制,落实校务公开。民办中小学校长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满足《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标准》。小学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含)以上教师职称,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含)教师职称。中小学校应依法组建工会,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第九条规范变更程序,保障正常运作。民办中小学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等变更,必须在变更前提出申请,如因突发事件未及时变更的,必须及时申请延期补办。-31-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第十条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核定办学规模办学。审批机关依据《

8、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核定学校办学规模,学校应严格在核定办学规模内进行招生,杜绝大班额现象。每年4月,民办中小学校根据当年毕业班数,按不高于标准化学校上限班额标准(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向区招生部门提交招生计划,区招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