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7329064
大小:37.07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2-11
《论非法收受形态的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及立法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论非法收受形态的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及立法思考 论非法收受形态的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及立法思考 受贿犯罪是自从有阶级社会以来就存在并与之一直伴随到现代社会,而且目前各国都大量存在受贿的这种严重损害政府形象的犯罪。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思想意识形态不断涌入,受贿这种犯罪出现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因此研究受贿罪就为打击受贿这种丑恶的社会现象提供了理论基础。 一、我国受贿罪的犯罪构成 我国现行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从刑法
2、条文来看受贿可分两种形态,一种是索贿,另一种是收受贿赂。因索贿在司法实践中和刑法理论上没有什么较大的争议,本文就不再进行阐述。本文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种形态的受贿罪进行分析。 (一)犯罪主体: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单纯从字面意义上来讲是指正在任职的国家的各类机关、 论非法收受形态的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及立法思考 论非法收受形态的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及立法思考 受贿犯罪是自从有阶级社会以来就存在并与之一直伴随到现代社会,而且目前各国都大量存在受贿的这种严重损害政府形象的犯罪。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时
3、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思想意识形态不断涌入,受贿这种犯罪出现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因此研究受贿罪就为打击受贿这种丑恶的社会现象提供了理论基础。 一、我国受贿罪的犯罪构成 我国现行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从刑法条文来看受贿可分两种形态,一种是索贿,另一种是收受贿赂。因索贿在司法实践中和刑法理论上没有什么较大的争议,本文就不再进行阐述。本文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种形态的受贿罪进行分析。 (一)犯罪主体: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是指国家工作人员
4、。单纯从字面意义上来讲是指正在任职的国家的各类机关、 团体工作人员。但是为了加大打击力度,刑法修改前的司法解释已将利用职务便利主体扩大到退休后已形成的职务便利及利用他人的职务便利等人,对此新刑法予以吸收,所以从这些方面来看,退休后的原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共犯。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且需要说明的是必须有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如果当事人不想收下贿赂物,而是行贿人扔下财物或通过其它方式迫使当事人为了考虑与行贿人之间的关系不便张扬而暂时收下,而准备将来退还,且在案发前已退还,就不能认定当事
5、人有受贿的故意。这体现在我国刑法中的“收”与“受”这两个字上(关于两个动词的含义下文将分析),这两个字都是动词,故是两个动词的联合词组,即有时是收而受之,有时则是收而不受,而准备退还。 (三)犯罪的客观方面 1、“收受他人的财物”必须是“非法”的 这儿的非法可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财产的取得必须有合法的根据,这种合法的根据的“法”就是以民法为主导而兼辅以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取得方式。二是不能超过国务院关于干部收受礼品或礼金不得超过200元的规定,在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要分清超过200元的确实是亲朋好友的赠予的真实意思,而非具有作为
6、感情投资以便将来谋取利益,同时也需要划分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法律和政府允许的从事一定的劳动而取得的合法报酬。这里的“收受”,前文已说过“收”、“受”是两个表达不同意思和行为动作的动词。“收”是聚集,如收集、收藏。[1]“受”是接受、承受。[2]只有这两者联合起来才构成真正占有并行使民法上的所有权四项权能。这里的收是受的前提,受是收的目的和结果,因此在客观上认定当事人是否具有受的客观方面是认定受贿罪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如在一起受贿案中,行贿人将现金扔给受贿人就跑,受贿者为了不张扬行贿人的身份,又考虑到行贿人的自身利益等原因不便将贿赂物上交,故受贿人将行贿人送
7、的现金用已用过的不同的信封装起来且使用不同颜色的笔写上姓名、日期、金额。当其他的行贿人欲行贿时他告之,他不会收的,且指着一部分信封说在适当的时机这些钱都要退回去。更有之,受贿人家属生病住院共计医疗费2800元,他却借了2000元也没有动用手中的贿赂现金,且在案发前已将这部分全部退回行贿人手中。因此,这就是那种典型的收而不受的客观情况。 2、为他人谋取利益 (1)这儿的谋取从字面意义来讲,谋是图谋、营求,也即有计划的意思[1],“取”是领取、取得[2],联合起来就是有计划的获取。因此表现在主观方面是积极主动的直接故意和积极有计划的客观行为,因此那种消
8、极被动而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不是刑法所规定的客观行为和主观故意。从这谋取的意义上来讲,这完全是客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