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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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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立法完善摘要: 非诉行政执行是指法院在执行生效诉讼法律文书之外,接受行政机关申请,对没有得到履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强制执行。近年来,由于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的原则化和粗放化,现行以法院为主导的非诉行政执行制度的司法解释本身又存在缺陷,导致各基层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处理具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时的任意性、随意性。如何改变目前这种较混乱的现状,本文结合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实践,从行政强制法的相关制度设计,改革现行行政执行体制以及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划分标准入手,对非诉行政执行制度进行了重新审视和检讨,并对行政诉讼法和
2、行政强制法的立法完善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非诉行政执行制度若干问题对策思考 根据行政诉讼法,非诉行政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既不起诉,也不申请复议,又不自觉履行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从而实现生效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活动。我国现行的非诉行政执行制度发端于改革开放之初,先由行政管理领域的单行法律、法规规定,最后由《行政诉讼法》作一般性规定。其设立的初衷在于力求兼顾保障人权和保证行政效率。2000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3、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若干解释》除适当放宽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外,对这类案件立案条件、审查的机构、适用的法律、执行的时限等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还增加了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条款。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办案质量,但是,由于在其形成过程中缺乏总体的理论设计和统一的指导思想,该制度本身存在许多缺陷,在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难以实现建立该制度的初衷[1]。近年来,随着行政立法的日益健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逐年增多,在提高效率的价值导向下,各地基层人民法院的做法不尽一致,还存在对非诉行政执行
4、案件的立案标准、受理时间、审查方式不统一和对具体行政行为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也表现出任意性、随意性,出现较为混乱的现状,由此,在我国正着手制定行政强制执行法之际,笔者结合司法实践,从行政强制法的相关制度设计,改革现行行政执行体制以及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划分标准入手,对非诉行政执行制度进行了重新审视和检讨,并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强制法的立法完善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一、关于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数量和和类型情况 据统计,近几年每年全国各地法院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收案数都在30万件左右,是行政诉讼案件的好几倍。
5、比如2003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共行政诉讼案件87919件,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41399件[2],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行政诉讼案件的3.88倍;XX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共行政诉讼案件92613件,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52370件[3],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行政诉讼案件的2.72倍。 从宜昌市XX区法院来看,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在法院各类执行案件中更是占很大的比重。比如2002年共执结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各类案件1251件,其中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91件,占23.3%;2003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153件,其中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38件,
6、 占46.66%;XX年共执结案件701件,其中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30件,占47.1%。XX年共执结案件670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77件,占42%。从以上数据来看,虽然XX年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量和所占比例与XX年相比有所下降,但总的来看,该院的非诉 行政执行案件不仅数量多、比例大,而且在所有执结的各类案件中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而从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类型来看,该院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税费行政执行;2、公路养路费行政执行;3、食品卫生行政执行;4、质量监督行政执行;5、计划外生育罚款行政
7、执行;6、工商行政罚款行政执行;7、矿山安全行政执行等等。 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各基层法院每年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数量远远多于所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且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种类繁多,执行难度较大,但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规定却相当少,更兼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程序法定性和严格性不强,导致了在实际工作中各法院做法不一,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难题不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承办机构不一致。据笔者调查了解,《若干解释》颁布施行后,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办
8、理机构比《若干解释》施行前有了进一步的规范。但办理该类案件的部门还存在不一致,特别是在立案、审查、执行这三个环节上,各基层法院仍然存在比较混乱的现状。首先表现在在立案环节上,究竟是由立案庭负责还是由行政庭负责,《若干解释》对此未作具体规定,实践中也存在不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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