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7307588
大小:30.06 KB
页数:2页
时间:2018-02-11
《浅谈认定组织领导传销罪应注意的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谈认定组织领导传销罪应注意的问题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传销开始传入中国并如洪水猛兽般在我国大江南北迅速蔓延开来。我国政府对此不遗余力地保持着高压的打击态势。然而这个“怪胎”生命力异常顽强,往往是今日某地刚刚端掉—个传销窝点,明日传销分子却又在异地“重新开业”。 XX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七)》,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相关条款: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
2、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在适用组织、领导传销罪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如何界定“组织”和“领导”。刑法上“组织”是指行为人首倡、发起若干有某种犯罪目的的人,纠集成某种犯罪活动团体的行为;“领导”是指在某种犯罪组织中具有决策、指挥作用的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首倡、发起若干有某种犯罪目的的人”,—般是企业主和总裁等核心领导人。“在某种犯罪组织中具有决策、指挥作用的行为”,则
3、可以包括更多的职业经理人。因为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很多市场行为则由职业经理人发挥决策、指挥作用,尤其是负责市场销售—线的销售总裁、销售总监或分公司经理等。 第二,组织、领导传销罪是一种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组织、领导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行为,不管传销涉及数额的大小、发展下线人数的多寡、诈骗的钱财的多少都可能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在刑法新增组织、领导传销罪之前,司法机关—般以非法经营罪对行为人定罪科刑。而非法经营罪需要计算非法经营所得,但司法实践中由于传销组织庞大、人员复杂等诸多原因导致对于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的违法所得难以准确把握,所以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增设
4、将—改过去以非法经营罪进行定罪处罚的诸多弊端。 第三,组织、领导传销罪不包括诱骗、胁迫、介绍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这是因为,—方面刑法只规定了“组织、领导”行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其他有关传销的行为当然不应当受到刑法追究。另—方面,诱骗、胁迫、介绍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和传销行为之间毕竟存在差别,不能将诱骗、胁迫、介绍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等同于或者完全纳入传销行为的范畴。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